下篇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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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281
颗粒名称: 下篇基本建设
分类号: K827
页数: 29
页码: 437-4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基本建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和改善生产生活物质条件的重要手段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 基本 建设

内容

基本建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和改善生产生活物质条件的重要手段,也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贯彻经济政策的重要环节。由于力量所限,建设规模应当适度,才有更好的效果。1991~1997年间,福建省每年基本建设施工项目约3000个左右,由于建设标准和技术含量升级,投资额逐年增加,7年共完成1143.26亿元,与经济实力增长基本适应。
  1978年后,基本建设管理体制逐步进行改革。1984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此后加快改革步伐,经过典型试验,逐步推广,并吸取国外有益经验,修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使改革不断深化,渐趋完善,初步形成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体系,促使各项建设事业能够持续高速发展。改革开放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基本建设投资占绝大部分。改革开放后,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迅速增长,基本建设投资所占比重相对下降,1981~1990年为42.11%,1991~1997年又下降为31.7%,但还是多于其他几类固定资产投资,而且投资对象多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项目,居举足轻重地位。资金来源,由财政预算拨款为主改变为多种渠道筹集。改革开放前,历年省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与全省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为0.8:1左右。改革开放后,大量利用国内贷款、专项基金、私人投资和国外资金等,并通过发行偾券、股票等方式筹集各种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所占比重大幅下降,1981~1990年,两者的比例下降为0.2:1,1991~1995年进一步下降为0.1:1,1996~1997年又下降为0.08:1。财政预算拨款逐步从竞争性行业投资中退出,主要用于非盈利性社会事业建设。
  由于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项目增多,原来集中由政府机关审批的项目骤增,而且环节繁多。80年代,曾将部分审批权下放给地(市)或主管部门,但仍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宜等同于国内投资项目。1991年,省政府决定下放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分级分类审批,减少层次,减少环节,减少重复,属于企业之间的经济行为,由投资者与有关单位按经济合同关系自行办理。地、市、县审批外资项目的权限进一步扩大,厦门特区可审批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其他地、市、县的审批权限分别为1000万、500万、300万、150万美元不等。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实行联合审批制度,限定各环节审批时限。国内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也加以简化,小型项目均由省业务主管部门或地(市)审批,大中型经营性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批改为专项分工,政府机关负责审查设计文件中有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卫生、消防、抗震、防空等强制性法规规定的内容,其余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按有关法规办理,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模式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对于建设单位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由法人代表对基本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实施过程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工程发包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实行招标投标制。实行项目审计制,由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于经营性建设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由投资者在总投资中认缴一定比例的资本金,其余投资可以用金融机构贷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等办法筹集。集中主要力量,保证重点建设,是基本建设长期一贯的方针。90年代继续坚持这一方针,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建设规模大、工程复杂艰巨而又关系到经济发展后劲的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项目则列为重点,1995年起增列了少数重要的社会事业项目,每年约20个左右。各级政府都有常设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确定主要负责人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日常工作,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保证完成重点建设任务。每年都及时确定重点项目名单及建设目标,坚持定期协调制度,开展立功竞赛,严格考核奖惩。
  1991~1997年间,基本建设新增发电机组容量304.87万千瓦,使全省电力供应由紧缺而变为比较充裕。漳(平)泉(州)肖(厝)和横(峰)南(平)铁路、泉(州)厦(门)和厦(门)漳(州)高速公路部分建成并运营及1883公里新建公路的建成通车,原有铁路、公路的大规模改造,为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缩小山区与沿海的差距发挥重要作用。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成果,也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更坚实的物质基础。
  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物质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市场需求变化多端而且竞争日趋激烈。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大、回收期较长,有一定风险。过去有些建设项目,由于缺乏市场调查和建设地址、生产工艺选择不当,盲目拍板上马,造成建成后不能正常生产使用或长期经营亏损,有的还严重污染环境,不得不进行调整改造,甚至被迫停业倒闭。项目决策是成败的关键,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科学分析,以减少失误。保证工程质量和减少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也是保证投资有效的主要环节,必须在实施过程予以充分重视。第一章 基本建设实施
  基本建设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迅速增长。1991~1997年,福建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3606.96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143.26亿元,占31.7%,虽比1981~1990年的42.1%有所下降,但仍居各类固定资产投资的首位。7年内,基本建设完成投资为1950~1990年357.97亿元的3.2倍,主要投资方向为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基础农业、基础工业和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建设项目,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991~1997年,福建省基本建设新增生产能力主要有:原煤开采45万吨/年、发电机组容量304.87万千瓦、输电线路(110千伏以上)2105.76公里、变电设备(110千伏以上)720.3万千伏安、木材采运9.4万立方米/年、机制纸及纸浆27.3万吨/年、钢材5万吨/年、水泥117万吨/年、平板玻璃502.8万重量箱/年、原油加工250万吨/年、化学纤维3.34万吨/年、新建铁路正线交付运营235公里、新建公路1883公里和高速公路108.4公里、改建公路3605公里、港口吞吐量964万吨/年(46个泊位)、民航机场跑道3条9400米、市内电话自动交换机37.46万门、长途自动电话交换设备6218路端、造林面积7.86万亩、水库容量11.55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26.7万亩、粮食仓容2.28亿公斤、高等院校学生席位1.29万个、中等学校学生席位77.49万个、小学学生席位67.13万个、其他院校学生席位1.7万个、公共图书馆5.4万平方米、医院病床8428张、城市自来水供水能力229.34万吨/日、城市液化石油气储气能力10.29万吨、城市煤气11.56万立方米/日、城市道路扩建长度424.44公里、城市排水管道铺设长度70.86公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4.5万吨/日、城市永久性桥梁24座等。增强了全省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更好的物质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化,基本建设管理也趋向规范化。
  第一节 实行项目责任制
  建设单位是管理工程建设全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建设单位的管理形式,改革开放前国家无偿投资项目实行筹建处、指挥部管理模式,80年代逐步改为投资包干责任制,90年代又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发展,实行业主责任制、法人责任制。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目的,是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明确责权利,提高投资效益。
  1991年11月,省人民政府颁发《福建省基本建设领域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建设项目实行董事会(管委会)制度,明确项目管理单位的业主地位,实施从基建到生产、从前期工作到经营管理直至回收投资的全过程管理。1992年12月,福建省计划委员会(简称省计委)、福建省建设委员会(简称省建委)转发国家计划委员会(简称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暂行规定》。1993年8月省建委、省计委批准青州纸厂年产15万吨本色木浆工程实行业主责任制。同年11月,省政府批转省建委、省计委、省体制改革委员会(简称省体改委)《关于重点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的意见》,同意在厦门嵩屿电厂、横(峰)南(平)铁路、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尤溪水东水电站、福州闽江三桥、漳平发电二厂实行业主责任制试点。当时尚处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初期,试点单位都是国有资产,组织机构形式不一,有的还是建设指挥部;有的成立公司,但行政性的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时存在;有的公司虽比较规范,但由于国有投资责任主体不明确,难以做到明晰产权、分清责任、行使业主职责。另一方面,以行政审批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投资决策机制尚未同步改革,致使国家计委规定的项目业主主要职责和省政府赋予的自主权基本上不能落实。试点工作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199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改革方向更明确,并有法律依据。省建委草拟《福建省重点、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法人投资责任制试行办法》,其间国家计委也在酝酿实行法人投资责任制,1994年3月国家计委召开建立法人投资责任制研讨会时将《试行办法》参与交流,1995年2月上报省政府审查。1996年4月国家计委颁发《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依据《公司法》,要求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可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资本金制度,推行建设监理制度等,确保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暂行规定》颁布后,原来实行业主责任制的试点项目进一步规范、完善。1997年12月经铁道部和省政府协商,横南铁路、漳(平)泉(州)肖(厝)铁路项目首先在省内实行,组建武夷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泉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此后新立项、新开工的经营性大中型建设项目一般都按法人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审批和建设。
  第二节 筹集资金
  一、投融资渠道
  改革开放后,投融资渠道多元化,除财政预算资金外,还有利用外资、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特别是自筹资金包括了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各级地方政府机动财力、发行股票债券和各种专项基金等多种来源。各种资金所占比重不断变化,利用外资和自筹资金比重增长较快,预算内资金相对下降。1990年完成基建投资38.18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7.24亿元,国内贷款7.26亿元,利用外资4.09亿元,自筹15.94亿元,其他3.65亿元,分别占完成总投资的18.9%、19.0%、10.7%、41.8%、9.6%。1997年完成基建投资274.18亿元,财务支出267.13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8.55亿元,国内贷款54.28亿元,利用外资50.39亿元,自筹130.53亿元(其中债券3亿元),其他23.37亿元,分别占财务支出的3.2%、20.3%、18.9%、48.9%、8.7%。投资形式也多样化,中央、地方、部门、企业、民间相互融资,形成中央投资、地方投资、企业投资、外商独资、国内外合资和跨部门跨地区横向联合的股份投资等多种形式,还采用了BOT(即建设、经营、移交)投融资方式。
  二、资本金制度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多数为国家财政拨款的无偿投资,建设单位和经营单位不承担偿还责任,即使后来实行拨款改贷款的部分项目,也因建设单位没有或很少自有资金投入,没有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滋长了部门和地方争投资上项目,投资效益不高。随着投资体制改革深化,1996年8月国务院下达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要求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占总投资一定比例的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外商投资项目另按有关法规执行。
  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是非债务性资金,投资者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其余投资可向银行或资金市场筹措偾务性资金。
  投资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非货币出资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证明。投资者以货币方式认缴的资本金主要有: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国有企业折旧资金、产权转让收入、各种规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以及投资者按国家规定从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等。
  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一般为25%~40%不等,不同行业有不同要求,具体由项目审批单位根据投资项目经济效益、银行贷款意愿和评估意见等,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定。资本金一次确认,并根据批准的建设进度按比例逐年到位。
  在《通知》下达后,尚未开工的投资项目都按规定落实了资本金。有些在建项目结合体制改革,组建规范化公司时,同时落实资本金。如梅(州)坎(市)铁路资本金占总投资40%,分两年到位;横南铁路、漳泉肖铁路在组建武夷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时资本金分别占总投资的53.2%和64.5%,由铁道部控股,部、省按股比0.51:0.49和0.58:0.42落实各自的资本金。但由于公司初创,经济实力不强,资本金筹集十分困难,往往不能及时到位。
  三、BOT投融资方式
  BOT(即建设一经营一移交的简称)是国际通用的投融资方式之一,规划中的建设项目由政府通过招投标,与中标的外商或国内投资单位签订“特许权协议”,由其自行筹措资金,建设经营,在授权期届满时无偿移交给政府。用BOT形式建设基础设施、基础工业,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泉州刺桐大桥是全省第一个BOT项目。桥长1500米,宽27米,总投资2.5亿元,1995年5月开工,1996年11月建成开通。主要特点是向民间融资。由泉州市名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民营)控股(占60%股份),联合泉州市路桥建设开发总公司、省交通建设投资公司、省公路开发总公司等单位组建泉州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经营期限30年,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泉州市政府。项目建设成功后,国家计委向全国介绍推广。在建的龙海后石火电厂(2×60万千瓦)和莆田湄洲湾火电厂(2×35万千瓦)由台商、外商独资建设,基本上按照BOT项目形式操作。这些项目为福建省大型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提供了经验。
  第三节 工程建设监理
  推行工程建设监理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是实现建设项目管理社会化、专业化和科学化的措施之一。监理单位是建设领域的中介机构,它受聘于业主,又是具有独立性、公正性的第三方。监理公司通过招投标承接工程监理任务,并通过其与业主间的合同明确各自责权利,实现工程质量、工期、投资三控制的目标。
  重点、大中型项目的规模大、投资多、技术复杂,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尤为重要,也是建设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福建省首先在重点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1986年批准成立的水口水电站工程师单位就具有工程建设监理的职能。1988年全国试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后,省内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工程建设监理,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有15个重点项目和一批小型项目实行工程建设监理,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重点、大中型项目基本都委托监理,工程建设监理的社会化已初步形成。1997年7月,省政府批转省建委《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大中型项目、省重点项目和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项目,在开工前择优选择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进一步把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化。
  由于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尽配套,监理力量不强,技术装备不足,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受到影响。有的业主仅赋予监理部分职权,监理单位不能独立、公正地进行全面监控,特别是对于投资控制难于监理;设计监理尚未开展,部分项目的施工监理委托滞后,造成监理工作“先天不足”;还由于市场行为不够规范,实际收费过低,使监理单位承接任务后不能按合同正常开展工作。此外,工程监理的管理办法不够完善,有关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影响监理的效果。
  第四节 审批程序
  改革开放后,外商投资项目日益增多,原来的投资审批程序过于繁琐,虽几经改革,仍不适应。1991年7月,省政府作出《关于下放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同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建委制定的《实施细则》,将设计审批、竣工验收和开工条件审查权限下放,凡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地市建委组织审批,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省建委审批或请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决定,并对设计审批、竣工验收、开工条件审查时限作了具体规定。1992年11月,省建委根据省政府意见,决定将规划审批权配套下放,沿海地区建设用地300亩以下、闽西北地区200亩以下的开发区规划审批权下放给地市建委。1993年4月,福建师范大学教授吴松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低下。经过调查核实,省建委在对中共福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答复中提出了简化措施和提高办事效率的意见。1996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条例》。省建委于1996年8月开始研究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程序的简化,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拟定《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规定》,1997年9月经省政府颁发试行,审批程序由原来28个环节简化到16个,审批时限由517天压缩到205天以内。1998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工程审批程序补充规定》(试行),对一般项目审批环节减少为6个,总时限限制在50天以内。即选址阶段10个工作日、总平面设计阶段15个工作日、方案设计阶段7个工作日、初步设计阶段8个工作日、施工图设计阶段5个工作日、报建阶段5个工作日,各阶段若干审批环节穿插进行,达到缩短总时限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国内投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的规定也在调研中。
  第五节 开工报告
  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开工报告制度,原是基本建设管理的一个环节。1988年,国家实行治理整顿方针,开工报告成为控制盲目建设的手段之一。1992年11月,省计委、省建委根据全省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情况,联合发出《关于废止小型基建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通知》,大中型项目开工报告仍按国家计委的规定报批。1997年4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管理,严格开工条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国家计委印发《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主要条件有:项目法人已经设立、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经批复、项目资本金和其他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经编制完成、项目主体施工单位已经选定、设计图纸交付协议已签订、监理单位已选定、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做好、项目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等。国务院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中央项目开工条件进行检查;各省市区计划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地方项目开工条件进行检查。国家计委按《规定》对申请开工的项目进行审核,其中大中型项目,国家计委派人到现场检查落实,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参照《规定》制定小型项目开工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福建省尚未全部恢复小型项目开工报告制度,仅建设规模较大的小型项目时由省计委、省建委共同审查批准开工。少数急于上马的大中型项目,也有先开工再补办报批手续的。
  第六节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全面考核、检验建设工程全过程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建设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也是项目法人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向国家汇报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内容建成后的生产能力或效益、质量、成本、收益等全面情况及新增固定资产的过程。省建委根据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参照国家计委1990年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有关办法、规定,编制《福建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1997年2月经省政府批转实施。同年12月,省建委就初步实施中的问题作出关于对《福建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部分条文的说明。《暂行规定》适用范围为用各种资金新建、扩建、改建的地方建设项目(工程)。国家和地方合资建设的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其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无规定的亦按《暂行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地方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由省建委或省建委报请国家计委或省政府组织验收;小型项目按项目审批权限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市建委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工作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不同,分别由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主持,一般由省建委、计委、审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银行、规划、土地、统计、消防、环保、劳动、卫生、工会、档案、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建设、接管、质监、主要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单位组成。涉外建设项目,省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办公室应参加验收。
  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原则上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较为简单的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可一次性验收。分两阶段验收的项目(工程),已按《公司法》要求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初验由项目法人主持;尚未实行法人责任制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市政府主持。外商投资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另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消防、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档案、土地使用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个体私人投资项目(工程)参照外商投资项目(工程)办理竣工验收。
  逾期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工程),按《暂行规定》不得移交固定资产,工程建设班子不得撤消,有关部门不予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所有权证》,环保、劳动、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可分别依据现行有关规定处罚,并追究建设项目法人或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节 项目审计
  1992年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期间,国家审计署、国家计委、建设部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精神,颁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要求建设项目开工前先经过审计机关审计,后办理开工报批手续。开工前审计的主要内容为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和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作为省计委、省建委批准项目开工报告的依据之一。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公布,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审计法》明确审计机关职能是对“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规定国家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接受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1996年,审计署发布《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明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为《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和《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合法情况和《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真实与准确情况。199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接受审计监督的国家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这些规定增强了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执法监督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审计署的有关规定,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年度审计抽查和竣工前审计。1997年,省审计厅先后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等12个省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部分建设项目未能严格履行基建程序;(2)超概算现象比较普遍;(3)部分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期到位;(4)有的项目存在出借挪用建设资金现象,挤占工程成本;(5)部分项目超批准征用土地;(6)工程结算存在高估冒算现象;(7)签约和履行建设合同不规范;(8)财务管理不够健全完善、会计核算不尽符合规定等。通过纠正这些问题,加强了项目管理,减少经济损失。第二章 重点建设
  重点建设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具有规模大、投资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的特点,对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起重大作用。1991~1997年,福建省48个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34.57亿元,占同期基本建设完成投资1143.26亿元的29.26%。这7年是福建省历年来重点建设投资力度最大、建设水平最高、成果最丰硕的年份。7年所完成投资占1979年以来重点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18.95亿元的79.86%。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项目40个,主要有:发电机组容量233万千瓦、500千伏输电线路206.5公里、铁路电气化616公里(全长694公里)、新建铁路314公里、新建高速公路108.4公里和一级汽车专用公路16.2公里、改建二级公路33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货运660万吨/年和客运30万人次/年、民用航空客运量1200万人次/年和货运24万吨/年、通信光缆1354公里、原油加工250万吨/年、炼焦43万吨/年、烧结矿43万吨/年、合成氨4万吨/年、尿素17万吨/年、本色木浆15万吨/年、漂白木浆3.1万吨/年、胶印纸2.4万吨/年、超级压光纸5.1万吨/年、水泥66.5万吨/年、海堤加固1008公里、水库容量3.25亿立方米、引水1立方米/秒的供水工程、自来水30万吨/日、煤气10万立方米/日、社会公用事业建筑面积3.66万平方米等。为福建省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贡献。
  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制定了一套比较切实的办法,主要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制、加强目标管理、完善协调制度、开展立功竞赛等。进入90年代,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迅速扩大,重点建设项目规模相应扩大,建设标准不断提高,配套工程更为复杂,管理工作也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第一节 措施
  一、领导机构
  进入90年代以来,重点建设任务越来越繁重,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改由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分别担任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有关综合部门分管领导干部为小组成员。1991年10月由陈明义、施性谋任正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前期工作办公室(简称前期办)和在建项目办公室(简称在建办),分别挂靠省计委、省建委开展日常工作。1992年8月省政府批转《关于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立功竞赛活动意见的通知》中,决定在领导小组下增设省重点工程竞赛办公室(简称竞赛办),挂靠省总工会,在在建办配合下,负责全省在建重点项目立功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1993年12月由王建双、刘明康任正副组长;1995年5月由潘心城任副组长并兼筹资领导小组组长;1996年7月增加黄小晶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除及时研究解决重点建设重大问题外,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不定期召开重点项目现场办公会议,促使重点建设顺利进行。
  在建办的职责主要是受领导小组委托,综合管理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制定、落实具体措施,及时掌握重点建设动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组织“重中之重”项目的定期督查,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等。水口水电站还设立库区办公室,专门办理库区拆迁移民安置等工作。
  二、确定项目
  确定重点项目,一般由省计委、省建委每年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前,提出重点项目和预备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经省政府批准后随年度计划下达实施。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和筹融资的可能,并体现福建省的特色和优势,选定重点项目,达到经济建设上规模、上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目的。重点项目侧重于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基础农业和基础工业,一般每年安排20个左右,其中1993年达到27个。1994年开始增列预备重点项目。预备重点项目的任务是尽快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批准开工后即转为当年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和预备重点项目,分别由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在建办和前期办负责实施。1995年又增列社会事业重点项目,由在建办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实施。1997年开始,在重点项目和预备重点项目中确定“重中之重”项目。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要求举全省之力搞好“两路、两铁、两电、两水、一厂、一桥”10个“重中之重项目”,即福泉高速公路、泉厦漳高速公路、横南铁路、梅坎铁路、华能福州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水口至泉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福清闽江调水一期工程、湄洲湾南岸供水一期工程、福建炼化公司扩建工程、厦门海沧大桥等。“重中之重”项目实施情况每个月向省政府汇报一次。
  三、实行责任制
  重点建设项目普遍实行领导干部负责制,项目的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市政府都指定一位领导干部分管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及时解决本部门、本地市职责范围内应当解决的问题;有些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设计、施工单位还建立分管院长、经理负责制,加强施工现场服务。1997年开始,省政府直接印发重点项目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一览表,明确下达当年重点建设的进度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省市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单位主要任务,要求各地市、各部门组织各方面力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重点建设任务。
  第二节 优惠政策
  一、征地拆迁
  对于建设用地量大的重点项目,省政府专题研究,制定政策予以扶持。1991年11月省政府在关于鹰厦铁路漳平至厦门段电气化工程征地拆迁问题的通知中,确定征地费用力争控制在每亩8000元以内,准予免交城市建设配套费、教育配套费、新菜地开发基金等;征地和拆迁补偿的各项费用由所在市、县政府包干使用,限期完成拆迁任务。1992年后漳泉肖、横南、梅坎三条地方铁路先后开工建设,经省政府和所在市、县政府研究确定,征用土地补偿费横南、梅坎铁路按每亩平均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面物补偿费、菜地开发基金、复垦管理费和耕地占用税)计,漳泉肖铁路按每亩平均8000元计,由所在县(市)政府包千使用。所在县(区)和乡(镇)政府还设立支援铁路建设领导机构,负责征地拆迁的实施和协调工作。同年省政府在《关于福厦漳高速公路泉厦段建设征地拆迁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对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作了更全面的规定:一是总费用由沿线各市、县(区)政府包干使用,并根据建设计划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一步到位,做好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二是因设计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急需用地的可先行预批,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三是征地费用平均每亩8000元,耕地占用税留省的70%予以免收,并对房屋拆迁、果树砍伐补偿标准作了统一规定,临时用地每亩每年按征地费用10%补偿;四是征地拆迁中免于缴纳各种地方性税费、基金;五是电力、电信管线及各种管道设施的拆迁,由设施所有权单位按原拆原迁计算现值的原则,包干拆迁,拆迁中需征用土地的由所在市、县(区)政府按本规定的标准给予办理征地手续;六是福厦漳高速公路全线征地拆迁工作均按本通知办理。1993年,为了加速泉厦高速公路建设前的准备工作,省政府经请示国家土地局,同意预批泉厦段项目建设用地。由于征地补偿金额偏少,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征地后农民生活发生困难,因而重点项目同时实行征地“农转非”办法,即属于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用地集中、征地数量大的,征地后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确有困难,经省政府审查批准,原有的农业人口可以部分就地转为非农业人口加以安置。
  二、库区移民安置
  1987年,省政府下达关于水口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若干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17条。1998年又先后下达水口水电站、棉花滩水电站库区企业税收优惠规定,对受水库淹没影响而拆建的企业和各项开发性生产项目,以及库外的生产性企事业单位、个人用自筹资金或贷款到库区独资办厂、联合办厂和横向经济协作并安排库区移民劳力达6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财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同年下达水口水电站、沙溪口水电站征收的库区维护建设费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10年。
  三、资金筹措
  1997年省政府颁发《福建省扶持支柱、重点产业中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若干优惠政策》,对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作了比较系统总结。主要内容有:重点项目所需的资金,建议金融机构给予倾斜支持和优先安排贷款;优先安排发行中长期债券、可转换债券,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先推荐和安排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商业贷款指标以及配套人民币贷款指标;鼓励重点项目对外招商引资,优先吸引境外大财团、跨国公司向重点项目投资,对外商投资适当放宽审批条件,在审批管理上给予必要的倾斜,并可根据具体情况个案报批,赋予项目优惠政策;“九五”期间基本建设投资中每年安排一笔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和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重点项目所在部门和地市,必须相对集中资金向重点倾斜;省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笔重点项目专项基金,以1997年为基数,每年有所增加。第三节 实施管理
  一、确定建设目标
  各重点项目由省政府下达年度计划时,同时提出建设目标。1997年开始下达更为具体的工作目标责任,要求各重点项目在建设单位的组织下,层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措施,按期实现。同时下达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领导分工到岗,目标责任到人,协调调度到位。出现进度滞后时,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年度建设目标的实现。确实必须延迟工期的,经在建办查实,再商同省计委及时调整计划,报请省政府相应调整建设目标。
  一、建立协调制度
  1986年建立三级协调制度,即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总监主持的施工现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经常性现场协调会、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人主持的专题协调会和省建委主持的综合协调会(省综合部门一起集中听取各重点项目汇报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经过10余年实践,成效显著。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和高速公路建设中,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还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召开各种协调会或专题会议。水口水电站和铁路建设中,有时还召开部省协调会,研究解决一些重大问题。1996年泉厦高速公路开始实行督查制度,由省建委牵头,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总指挥部负责人参加,每月督查一次,直接向分管的副省长汇报,以最快速度解决工程建设的有关问题。1997年督查的范围扩大到福厦漳高速公路全线。
  三、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工程质量是建设领域的中心任务之一。重点建设尤其重视工程质量,首先对施工单位素质要求高,一般由信誉较好的一、二级企业中标承包,实施中不但要求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而且对优良率提出更高的要求,生产性项目在交工时要做到一次试车投产成功。管理中认真落实施工单位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制度,公共建筑实行强制性质量监督。开展立功竞赛和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业绩考核时,保证工程质量都是重要内容之一。在建办到施工现场协调督查时,也同时检查工程质量状况,对工程质量好的给予肯定、表彰,发现不合格的责成及时返工或补救,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予以通报批评、严肃处理。由于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比较健全,常抓不懈,所以重点项目工程质量总体上说优于一般工程。但重点项目往往建设规模大、面广、点多、线长,工程质量事故仍有发生。这几年较大的工程质量事故有:1995年铁道部第十六工程局(简称铁十六局)在横南铁路施工中,小雅隧道贯通偏差、岩面二号隧道坍塌冒顶等;1997年省第一公路工程公司(简称省公路一公司)和仙游县执亭建筑工程公司在漳泉肖铁路经兜西溪大桥施工中,部分粧基质量不合格,造成桥身局部倾斜;1997年铁道部第十七工程局(简称铁十七局)在穆阳溪芹山水电站导流洞施工中,拱顶大面积脱空、底板垫石和混凝土不密实的质量事故等。这些工程质量事故不仅影响工期目标的实现,而且造成较大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省建委在调查落实的基础上,分别给予处理:铁十六局暂停在福建省境内参加工程投标一年;省公路一公司桥梁施工一级资质降为二级,整改期一年;仙游县枫亭建筑工程公司从工民建三级降为四级,整改期一年;铁十七局受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处分。
  四、业绩考核
  根据1997年全省重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动重点项目参建单位的积极性,省建委开始对参加重点项目建设的一、二级建筑企业和监理单位进行年度业绩考核。施工单位主要考核其控制性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经营作风等;监理单位主要考核投资、质量、进度三控制情况和人员到位、职业道德等。考核采取评分办法,并作为评定等级的依据。参建单位的业绩以增减信誉分的形式影响其将来参加招投标活动。1997年经年中初评、年终总评,考核64家建筑业企业,共承担133个合同项目施工任务:较好的45个合同项目,占总数33.8%;—般的80个合同项目,占总数的60.2%;差的8个合同项目,占总数的6.0%。考核24家监理单位,共承担47个合同项目的监理任务:较好的19个,占总数40.4%;—般的26个,占总数的55.3%;差的2个,占总数4.3%。考核结果于1998年3月在《福建日报》公布。
  五、立功竞赛
  立功竞赛是重点项目建设中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相结合的一项活动。福建省自1987年以来,每年都在重点项目中开展以“保重点、创一流、比贡献”为主题的立功竞赛活动。竞赛目标是保证质量、缩短工期、控制投资、提高效益;竞赛内容是比工程(服务)质量、比工程进度、比投资效益、比安全生产、比精神文明建设。在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下,各参建单位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立功竞赛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1992年8月,省政府批转省建委、总工会《关于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立功竞赛活动的意见》中,总结几年来的经验,进一步将立功竞赛的范围和要求、竞赛的主要目标和内容、竞赛的组织领导、竞赛形式和考核条件、评比和表彰等作了系统的规定。1997年开始,立功竞赛活动从在建重点项目扩大到重点前期工作项目。立功竞赛活动一般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每年评比结果。重点项目优胜奖和建设功臣由省人民政府授予;重点项目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和优秀组织奖由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授予。
  7年间,重点建设在创造丰硕物质成果的同时,也创造了精神财富,先进群体和英模人物不断涌现。有1992、1993年度参加水口水电站建设的华田联营工程公司钢管厂工人、青年突击队队长童正发,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起重班班长王焕林,他们以精湛技艺和顽强拼搏精神为一、二号机组按期投产做出了贡献。有优秀管理干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场道部经理(福州市建委科长)林炳熙,他为重点建设鞠躬尽瘁、呕心沥血,1995年8月献出宝贵的生命,事迹感人至深。1996年2月,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开展向林炳熙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同期,在横南铁路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位“林炳熙式”的先进人物林捷益,他主管概算管理工作,经常加班加点,终因操劳过度突发脑溢血在工作岗位上献身,年仅46岁。还有善于统筹全局的项目负责人、厦门嵩屿电厂厂长兼筹建处主任黄家穆,他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带领全体职工,群策群力,负重奋进,终在1995年12月26日实现首台机组投产发电的工期目标。他们不愧为广大参建职工的光荣代表,他们的事迹也是广大参建职工为重点建设积极奉献的缩影。
  [=此处为表格(表2-11991~199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表彰的重点项目和建设功臣名单)=][=此处为表格(续表)=]
  [=此处为表格(表2-21991~1997年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奖励统计表)=]
  六、材料供应
  90年代初,钢材、水泥实行计划分配和市场调剂“双轨制”。1994年起,钢材、水泥取消指令性计划分配,全部通过市场供应。为了做好重点项目材料供应工作,保证重点建设顺利实施,在建办制定了《重点建设项目基建材料供应管理暂行规定》,经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实施。《暂行规定》要求重点项目材料供应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定向议标方式选择承包供应单位配套承包。经批准可参加定向议标的企业为省基建物资供应公司、省化工建材公司、省金属材料公司、省建材工业供销公司以及其他经在建办认可具备基建物资配套供应条件的公司。配套承包的材料实行省级国家订货,每年由省计委在当年上调的省级国家订货资源中切块给省建委统筹安排,从资源、数量、品种、规格上优先保证。1997年5月,省政府批转省建委关于《福建省重点及大中型建设项目基建材料采购与供应管理暂行办法》。按《暂行办法》规定,省建委、省技术监督局、省物资总公司、省建材总公司、省冶金总公司等5家于1998年1月、5月分两批批准40家物资流通企业获得供应资格。一批新开工的重点、大中型项目按《暂行办法》,由这些物资流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通过招议标承担基建物资供应任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物资供应的资源充足,重点项目的材料不再专门组织供应,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重点项目大宗材料设备运输,继续实行每月分配给180个进省铁路车皮,由在建办统筹安排。1997年10月铁路运输形势缓和后,不再单独办理进省物资运输车皮报批手续。
  第四节 建设成果
  一、电力
  1991~1997年建成了水口水电站(装机7×20万千瓦)和嵩屿电厂(装机2×30万千瓦)两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建成漳平发电二厂(装机2×10万千瓦)、尤溪水东水电站(装机4×2万千瓦)、水口至泉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全省220千伏双回路环网等项目。建成沙溪口水电站的过坝航运工程。开工建设华能福州电厂二期工程(装机2×35万千瓦)和穆阳溪梯级水电站一级芹山电站(装机2×3.5万千瓦)。省内电力供应已由十分紧缺变为基本满足。
  二、交通运输
  (—)铁路
  1993年续建完成鹰(潭)厦(门)铁路电气化工程;1997年12月基本建成漳泉肖、横南铁路;进入开工前准备的还有厦门海沧铁路支线、梅坎铁路(福建段)。这几条铁路的建成使福建省路网结构有很大改善,对建立海峡西岸繁荣带和开发内地山区将发挥重大作用。漳泉肖铁路和横南铁路原为地方铁路,1997年12月经过股份制改造,分别成立泉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武夷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由铁道部控股。
  (二)高速公路
  1992年11月,泉(州)厦(门)高速公路2.7公里软基处理试验段开工,标志着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正式启动。1995年10月,厦(门)漳(州)高速公路和福(州)泉(州)高速公路相继开工建设。1997年12月泉厦、厦漳高速公路建成开通,1999年10月福泉高速公路建成开通,实现了福厦漳高速公路全线贯通。泉厦、福泉高速公路先后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沿线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工程进展顺利。1997年,漳(州)诏(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进入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阶段。福厦漳诏高速公路是国道同江至三亚沿海主干道的一部分,对改善路网结构起重要作用。1993年12月,闽东的罗源至宁德高速公路(全长33.74公里)开始建设,和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福鼎至宁德高速公路、罗源至长乐高速公路组成“双福”(福鼎至福州)高速公路,也是同江至三亚国道主干线的组成部分。1996年8月开工建设漳州至龙岩高速公路龙岩段,漳州段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七年来,福建省实现了高速公路零的突破,而且形成路网的雏形。在管理体制方面,最早开工的泉厦高速公路由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后组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两个牌子一套人马)负责筹资并直接组织实施,其他高速公路均改为在省高速公路总指挥部组织下由相应的地市组建公司作为业主负责实施,省只管“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和交通部、省投资的分摊。这一改革措施有效地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速度。
  (三)公路与桥梁
  1992年,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启动的以新建、改建5条国道、1条省道和交通繁忙路段共4000公里为目标的公路“先行工程”,于1993年初全面开工,到1995年底告一段落。三年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基3611公里,路面2928公里,1997年底扫尾建成。在此期间,有代表性的32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和104国道飞鸾岭隧道工程被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1996年12月开工的厦门海沧大桥,是海沧开发区的配套项目,也是厦门市第二条进出岛大桥,兼有城市桥梁功能。
  (四)港口
  1991~1997年,建成厦门东渡港二期工程、莆田秀屿万吨级杂货码头、福州新港区一期和二期工程、漳州港多用途码头等4个项目;在建项目有湄洲湾3.5万吨级煤码头;进入开工前准备的有肖厝5万吨级煤炭多用途码头、厦门湾1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等。这些工程的建成,为福建省对外开放和对台通航提供了有利条件。
  (五)民用航空
  1991~1997年,建成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武夷山机场和晋江机场,扩建厦门高崎国际机场。这些项目的完成,有利于福建省对外开放和旅游事业的发展。
  三、电信
  1992年、1995年先后建成沪闽(榕)穗和福(州)杭(州)贵(阳)成(都)两条长途通信光缆,福建段总长1354公里。1996年2月建成福州长途电信枢纽工程。3个重点项目的建成开通,使福建省电信事业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四、加工工业和原材料工业
  七年里,主要进行三明钢铁厂(新增年产焦炭43万吨、烧结矿43万吨)、三明化工总厂(新增年产合成氨4万吨、尿素17万吨)、青州造纸厂(新增年产本色木浆15万吨)、龙岩造纸厂扩建工程(新增年产超级压光纸5.1万吨)等老企业的扩建,以及福建炼油厂(年加工原油250万吨)、福建炼化公司聚丙烯工程(年产7万吨)、邵武竹浆厂(年产漂白竹浆3.1万吨、胶印纸2.4万吨)、龙岩三德水泥厂(年产水泥66.5万吨)等新建骨干企业的建设。这些骨干工业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增强省内工业生产实力。特别是福建炼油厂的投产,使福建省石化工业实现从无到有的跨越。
  五、农业水利气象
  (一)农业
  漳州市外向型高优农业示范区是全国三个高优农业示范区之一,将全市划分为以养殖业为主的沿海平原和以种植业为主的内地山区两大片,建设果蔬、花卉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和加工等高优农业示范基地126个,总投资2.28亿元,1994年开工建设,被列为建国五十周年献礼项目,1998年底全部建成。1996年开工建设的福建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一期工程,是利用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贷款的农业综合性建设项目,分布在福州、宁德、莆田、泉州、漳州等地市,主要建设内容有坡地开发、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农贸市场和农村小水电等,总投资13.53亿元,其中亚行贷款6500万美元,2000年全部建成。
  (二)水利
  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建成南靖一级水库(总库容1.58亿立方米、装机2万千瓦)、连江山仔水利枢纽工程(总库容1.67亿立方米、装机3万千瓦)两个水利工程。为了从根本上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1992年开工建设“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总长1008公里,包括莆田南北洋、漳州海澄、泉州晋东、福州长乐四大海堤和万亩片海堤47处、千亩片海堤234处,1992年开工,1996年9月全面完成加固达标任务。接着开工建设的“千里江堤”工程,总长1014公里,总投资约36亿元,在建项目有闽江下游防洪堤三期加固工程,加紧进行前期工作的项目有闽江福州市区北港北岸防洪堤工程等7个项目。
  (三)气象
  1996年6月开工的福建省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是我省五大防御体系之一,继一期工程之后,二期工程继续建设完善气象综合探测、自动气象站网、气象数据通信、计算机网络与数据库、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服务等子系统,并增设闽西、闽北两部多普勒雷达。项目总投资8023万元,2000年建成交付使用。建成后可有效防御本省灾害性天气,预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六、社会事业
  七年里,建成省图书馆新馆、省革命历史纪念馆等2个项目。在建的福建会堂、福州市电视中心和进入开工准备的省游泳跳水比赛馆、省体育馆、厦门国际会展中心等,也在以后几年列为重点项目。总建筑面积28.9万平方米。
  七、科技
  1996年,国家计委批准在省内建设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大规模集成电路高密度封装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基地,这两个国家级的科技建设项目,也是省内科技建设项目首次列为重点建设项目。化肥催化剂工程建在福州大学校办工厂规划区内,建设一个适应不同催化剂开发所需要的实验厂,生产规模为年产各种新型高效化肥催化剂830吨,总投资4806万元。集成电路高密度封装工程建在南平闽航电子器件公司内,是集科研、开发、生产为一体的工业性试验基地,中试线引进美国先进设备,建设规模为一条年产10万套高密度封装外壳的工程化研究中试线,总投资3600万元。两个项目于1999年9月先后建成投入试生产。
  八、城建环保供水
  (一)城建
  90年代,建成了福州市煤气工程(日供气30万立方米,后改为供应液化石油气掺混气体)、福州市西区水厂扩建工程(日供水30万吨)、福州市连江路闽江大桥、福州市三县洲闽江大桥、福州市江滨大道和厦门环岛路二期工程等重要城市建设项目。
  福州市江滨大道,西起金牛山公园,沿闽江北岸东接马尾青洲大桥,全长26.2公里,是福州市区沿江东西向主干道。按城市一、二级主干道设计,同时路堤与防洪堤结合,提高福州市北港北岸防洪能力,1997年6月开工建设,1999年9月全路建成开通。1996年12月开工的厦门环岛路二期工程,全路起于厦门大学,沿东海岸至319国道起点处,全长34.5公里。按城市一级主干道设计,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于1995年9月建成通车,列为重点项目的二期工程,包括厦大至香山段12.8公里,航空城段1.6公里,1999年9月建成开通,为开发厦门岛东部丘陵地带和发展旅游观光事业创造了条件。
  (二)环保
  90年代,城市环境保护越来越为各方面重视,一批环保项目加紧进行前期工作,其中1997年3月开工的福州市内河冲污工程,是福州市污水处理的措施之一。建设规模抽水30立方米/秒,引水线路西起闽侯县文山里,东至新店湖前溪,全长5758米,接通市区内河后经光明港排入闽江。主要工程有文山里泵站、大腹山隧洞、铜盘隧洞和明渠等。1998年8月基本建成,开始冲污。
  (三)供水
  90年代,建成了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一期1立方米/秒)和湄洲湾南岸供水工程(3立方米/秒,实现菱溪水库以下通水,具备应急供水能力),开工建设福清闽江调水工程(10立方米/秒)。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逐步解决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水源不足问题。
  [=此处为表格(表2-31991~1997年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统计表)=]附: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简介
  一、沙溪□水电站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坝址位于南平市西芹镇鲤鱼洲上游的沙溪河段上,为日调节低水头发电站。装机容量4×7.5万千瓦,保证出力5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9.6亿千瓦时,兼有航运等综合效益,总投资7.37亿元。水库容量1.54亿立方米,上游流域面积2.56万平方公里。电站主体工程有重力式混凝土大坝、河床式厂房、开关站、船闸等,由水利电力部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水利电力部闽江工程局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电站主体工程于1984年7月开工,至1990年4台机组先后投产发电,1991年底预验收,1992年4月全部竣工。淹地6389亩,迁移9442人。
  二、水□水电站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位于闽江干流的闽清县下濮村。装机容量7×20万千瓦,保证出力26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49.5亿千瓦时,水库容量26亿立方米,上游流域面5.24万平方公里,兼有航运、调洪等综合效益,是目前华东地区最大的水电站。电站枢纽由混凝土重力坝、发电厂房、三级船闸、垂直升船机、220千伏开关站和预留500千伏变电站等组成。实际总投资85.16亿元(其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97亿美元),其中,主体工程72.94亿元(含建筑安装工程与设备投资28.39亿元、库区14.24亿元),电站配套工程5.46亿元(含外洋至福州铁路改线工程4.76亿元),耕地占用税5703万元,船闸及升船机工程6.19亿元。电站主体工程由水利电力部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土建工程采用国际招标,由福建华田联营工程公司(日本前田建设株式会社和水利电力部闽江工程局、第四工程局、第十二工程局联合组成)中标,机电安装工程由水电部第四工程局中标承担建设任务。1986年12月29日发布开工令,1987年3月9日主体工程正式开工,至1996年11月7台机组先后投产发电。通航设施能力为年过坝货运量400万吨;竹木运量200~250万立方米,船闸于1996年2月试通航,因工程加固处理、设备更换等两度停航,1998年4月正式恢复通航。电站淹地31229亩,迁移67239人。
  三、尤溪水东水电站
  该电站是尤溪河流域规划的第三级电站,紧靠尤溪县城关,坝址以上流域面积3784平方公里,水库容量1.1亿立方米,装机容量4×2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2.93亿千瓦时。总投资2.4亿元。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设计,国家能源投资公司、福建省电力工业局、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尤溪县政府四方合资组建的尤溪水东水电站有限公司负责建设。1991年4月正式开工,1995年6月全部建成投产发电。
  四、漳平发电二厂
  该电厂位于漳平市西郊,在原漳平火电厂的基础上扩建,扩建规模为2×10万千瓦。批准投资4.8亿元,实际投资6亿元,由福建省电力工业局与香港福联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福建漳平发电有限公司合作经菅,双方分别出资75%和25%,合作期限22年。1992年11月开工,1994年4月全部建成投产发电。
  五、厦门嵩屿电厂一期工程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厂址位于厦门海沧开发区的嵩屿。规划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2×30万千瓦,总投资35.39亿元,由国家能源投资公司、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省电力工业局、厦门华厦国际信托公司和香港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出资35%、15%、12.5%、12.5%、25%共同建设。工程建设采用企业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承包制管理机制。厦门华厦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业主负责建设和经菅。主要设计单位为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主要施工单位有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第二公司、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等。1993年9月开工,1996年12月两台机组安装投产,1997年6月全部工程建成。
  六、西藏南伊水电站
  该电站是福建省支援西藏自治区的建设项目之一。规模虽小,但因建设条件特殊而列为1995年重点项目。电站位于西藏林芝地区米林县城南4公里的雅鲁藏布江支流南伊河上。建设规模2×800千瓦,总投资3983万元。1994年11月开工,1996年3月全部建成投产。
  七、华能福州电厂二期工程
  该电厂位于福州市长乐筹东村。总规模为4×35万千瓦,一期工程2×35万千瓦已于1988年建成投产;二期工程2×35万千瓦主厂房从一期厂房向东南方向扩建,大部分公用设施和生产辅助建筑均在一期工程中建成。扩建工程继续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和偿还债务。二期工程动态投资46.60亿元。1996年10月开工,1999年9月全部建成投产。
  八、水□至泉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这是福建省第一条超高压输变电线路,途经闽清、永泰、仙游、泉州鲤城区和南安等5个市县。新建水口水电站和泉州官桥3×30万千伏安变电站各1座,线路206.5公里。工程动态投资9.2亿元,其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4000万美元。1996年9月开工,1998年3月建成交付使用。
  九、穆阳溪梯级一级芹山电站
  该梯级电站由芹山、周宁、闽东三级水电站组成,其中一级芹山电站装机2×3.5万千瓦,库容2.65亿立方米,具有多年调节能力。动态总投资7.31亿元(不含送出工程)。由福建省电力工业局、福建华兴实业公司、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合资成立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与经营。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1997年3月开工。
  十、鹰厦铁路电气化工程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鹰厦铁路原是进出省的惟一铁路通道,为单线三级铁路,以电气化提高运能,为全国铁路建设“中取华东”、“再取华东”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气化里程705公里(其中福建省境内627公里,包括漳州支线11公里),总投资7.59亿元。1986年8月开工建设,1991年6月建成开通鹰潭至漳平段,1993年12月全线建成开通。年运输能力北段达1400万吨,中段达1000万吨,南段达1100万吨,缓解了福建省铁路运输的瓶颈制约。1994年建设配套的生产、生活设施。
  十一、漳泉肖铁路
  原漳泉铁路西起鹰厦线漳平的梅水坑站,东抵泉州市,已建成梅水坑至安溪湖头站(包括天湖山支线23.5公里)100公里。后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正线延伸至惠安肖厝(原山腰站),湖泉肖段正线128公里,包括肖厝支线、后渚港专用线共143.6公里作为地方铁路继续建设,简称漳泉肖铁路。由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主管建设事务。漳泉肖铁路横贯福建省中部山区,为三级铁路,远期输送能力每年617万吨。总投资15.59亿元,其中利用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67.2亿日元。1992年9月开工,1997年11月正线开通临时运输,年底组建泉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由铁道部控股。1998年8月通过初步验收,12月正式投入运菅。肖厝支线9.3公里,1995年底开工,进展缓慢,1997年底尚处于下部工程施工阶段;后渚港专用线6.3公里(设计变更后为8.8公里),因重大设计变更和建设资金不落实,尚未开工。
  十二、横南铁路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横南铁路是福建省铁路第二条出省通道,北起浙赣线横峰站,南下经武夷山市,止于南平南站,与外福线接轨。正线251公里,其中,新建222公里,利用和改造横峰至永平支线29公里,另新建上饶至永平联络线35公里。福建段186公里均为新建,作为地方铁路进行建设。由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等设计,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主管建设事务。按二级干线标准设计,单线最大输送能力为客车14对/日,货运1400万吨/年。福建段总投资28.36亿元。1992年12月起控制工期的三大隧道陆续动工。1993年11月国家计委批准正式开工。1997年底全线贯通,南平南站至武夷山站开通临时运输,年底组建武夷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由铁道部控股。1998年11月通过初步验收,12月正式投入运营。
  十三、厦门东渡港二期工程
  位于一期工程北侧,有深水泊位4个,年吞吐能力350万吨,其中,3.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1个,2万吨级杂货泊位2个,2.5万吨级煤炭泊位1个,包括相应的配套设施。总投资3.87亿元,其中世界银行贷款3600万美元。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勘测设计院设计。1989年11月开工,1994年底全部建成投产。
  十四、莆田秀屿万吨级杂货码头
  位于湄洲湾北岸3000吨级杂货码头东侧,泊位长183米,年吞吐能力35万吨,包括工作船码头和配套的生产生活设施。总投资5641万元。1990年11月开工,1994年9月建成投产。
  十五、福州新港区
  位于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岸线长1050米,有5个深水泊位。总投资4.55亿元。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有万吨级集装箱、粮杂泊位各1个,7500吨级客运泊位1个,年吞吐能力货运103万吨、客运30万人次。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勘测设计院设计。1988年11月开工,1993年9月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二期工程于1992年9月开始交叉建设,包括万吨级多用途泊位、杂货泊位各1个,工作船码头1座,年吞吐能力92万吨。1997年基本建成,接着进行多用途泊位技术改造工程建设。
  十六、漳州港多用途码头
  该3.5万吨级码头是招商局中银漳州经济开发区的起步项目。位于龙海市九龙江口,年吞吐能力80万吨。总投资1.98亿元。1993年7月开工,1995年1月投产试运菅。
  十七、湄洲湾3.5万吨级煤码头
  位于秀屿万吨级杂货码头东侧,建设3.5万吨级和1000吨级泊位各1个,以及相应的装卸机械、配套设施等。年吞吐能力150万吨,其中,煤炭115万吨,杂货35万吨。批准概算2.16亿元。1997年9月批准正式开工。
  十八、泉厦高速公路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北起泉州市西福、南至厦门市官林头,主线长81.4公里,并有连接厦门跨海大桥的一级汽车专用公路6.2公里和二级公路6.3公里。这是省内第一条高速公路,全封闭、全立交,路基宽26米,4车道上下分向行驶,设计时速120公里。批准概算27.85亿元,其中世界银行贷款7.50亿元。按菲迪克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组织施工,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1994年5月正式开工,1997年12月通车试运营。
  十九、厦漳高速公路
  从厦门市官林头,经长洲止于漳州市碑头,主线长39.45公里,连接线一级汽车专用公路1.2公里、二级公路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平原微丘区标准设计,路基宽26米,行车时速120公里。批准概算15.67亿元。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1995年10月各路段陆续开工,1997年12月官林头至长洲段27公里与泉厦高速公路同步投入试运菅,长洲至碑头段软基尚在处理中,桥涵基本完成。
  二十、福泉高速公路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起于福州市长乐营前,与福州至福鼎高速公路相连接,止于泉州市西福,与泉厦高速公路相接,长154公里,另有福州市区连接线11.5公里(6车道)。主线路基宽26米,设4个车道,行车时速120公里。批准总概算46.7亿元。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福州、莆田、泉州路段控制性工程于1995年10月后陆续开工,1999年10月全线建成开通。
  二十—、国道104线飞鸾岭隧道工程
  位于宁德、罗源交界处,全长16.18公里,其中隧道长3.15公里,建成后缩短行车里程18公里。设计标准为山岭重丘区一级汽车专用公路,行车时速60公里。近期先建设右洞工程,单洞双向行驶。另有通往罗源城关的连接线2.4公里,采用二级平原微丘区标准。总投资5.40亿元。1993年12月开工,1998年4月建成开通。
  二十二、国道324线拓改工程
  国道324线途经省内经济比较发达的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市,全长330公里,是沿海陆上交通运输的主动脉。原来的二级公路不能适应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按主车道宽15米4车道进行改造,拓宽改造里程达289公里,包括沿线城镇的栏杆、天桥等。总投资7.72亿元(不包括征地拆迁和群众投工投劳等)。1994年6月全线开工建设,1995年1月基本建成,年底全线桥梁拓宽改造全部完成。
  二十三、厦门海沧大桥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大桥位于海沧开发区和东渡港区之间,西起海沧马青公路,向东跨越西航道,穿过火烧屿北端后跨越东航道,通过东渡小轮码头和牛头山,跨越319国道,止于仙岳路与七星路交会处,全长5926.5米,为厦门市第二条进出岛的跨海大桥。整个工程由西引道、西引桥、西航道桥、东航道桥、东引桥、东渡立交桥及火烧屿连接线组成。主桥(东航道桥)为三跨连续钢箱梁悬索桥,长1108米,宽32米,结构特点为连续漂浮体系,主塔高130.6米。工程按6车道加紧急停车带的高等级公路特大桥设计,行车时速80公里,日通行能力5万辆,同时兼有城市桥梁功能。工程概算28.74亿元。1996年12月正式开工,1999年底通车。
  二十四、武夷山机场扩建工程
  位于武夷山市区与风景区之间,由原军用机场扩建而成。建设规模按2000年客运量42万人次,飞行区按4C级设计,可满足麦道82型飞机起降要求。跑道延长至2400米,道面加厚0.28米,新建民航停机坪2万平方米。航站区新建候机楼、航管楼、联检楼及辅助建筑共2.25万平方米,还有导航系统以及供电、供油、供水等配套工程。批准总概算9600万元,实际投资1.03亿元。1992年7月奠基,1993年11月竣工,12月试航成功。
  二十五、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位于长乐市湖南、漳港镇之间。1992年6月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立项,同年11月14日国家计委批准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该报告,机场按近期、远期、终期一次规划,分期实施。近期以2005年的航空业务量进行建设,占地8900亩,飞行区等级4E,按客流量650万人次/年、货运量18万吨/年、起降波音747-400型飞机设计。由新加坡雅思柏设计事务所设计。工程包括场道和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的航站楼及相应的货运区、航管、导航、通信、气象、助航灯光、供油、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生活区、工作区等。1993年1月奠基,1995年9月,由于资金不足,民航总局决定,暂按1999年旅客吞吐量300万人次/年、货运量8万吨/年的要求建设,对一些生产、办公、生活辅助设施进行调整压缩。总投资32.28亿元。1997年6月建成通航。
  二十六、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规模为客运895万人次/年、货运16万吨/年。工程主要有跑道延长700米,达3400米;建设1条3300米滑行道、5条联络道;跑道加厚,飞行区等级由4D级提升到4E级,可起降波音747-400型飞机;扩建16万平方米停机坪;新建1幢12.7万平方米的候机楼及配套设施。总投资22亿元。1992年7月开工,1996年12月候机楼建成交付使用,跑道接长工程继续施工。
  二十七、福州长途电信枢纽工程
  地处福州市五一中路,西靠五一广场,占地面积7.93亩,大楼总建筑面积4.51万平方米,主楼高度99.9米,屋顶微波塔台高48米,总高度达148米。大楼终期设计能力为2.4万路长途电话,建成后能满足使用20年。总概算1.67亿元。福建省建筑设计院设计。1991年4月开工,1993年底开始边施工边安装,1994年3月开通5万门程控电话,11月开通移动通信,1996年2月全部建成交付使用。
  二十八、沪闽(榕)穗长途通信光缆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全程2624公里,24芯140兆比/秒,其中福建省境内862公里,有7个光数字通信系统。总概算1.35亿元。1991年11月开工,1992年10月建成,全线试运行。
  二十九、福杭贵成通信干线工程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全程4354公里,24芯140兆比/秒。福建省部分,从福州市经闽清、南平、建瓯、建阳、邵武、光译出省,长492公里。本期开通9个数字传输系统,每个系统可开通1920路电话。新增出省长途电话线路9480条,省内长途电话1.07万路。总投资10.7亿元,其中福建省段1.32亿元。1995年3月全线开工,1995年12月建成开通。
  三十、三明钢铁厂扩建工程
  扩建的两个项目都是三明钢铁厂实现年产钢50万吨规模的配套工程。65孔焦炉工程,年产焦炭43万吨。总投资1.18亿元。冶金部鞍山焦耐设计院设计。1987年8月开工,1990年12月基本建成,1991年3月投料出焦。第二烧结车间,年产烧结矿43万吨。总投资3361万元。1990年8月开工,1993年底建成投产。
  三十一、三明化工总厂尿素工程
  该工程有两个项目。一是合成氨扩建工程,年产合成氨4万吨,利用已有尿素装置,每年增产尿素6万吨,总投资0.70亿元,1990年7月开工,1992年5月建成投产。二是碳铵改尿素工程,为第一个列为省重点项目的技术改造项目,将原有的年产24万吨碳铵系列改造为年产11万吨尿素,总投资1.51亿元,1990年2月开工,1992年5月建成投产。
  三十二、福建炼油厂
  位于湄洲湾南岸肖厝开发区,是福建省与中国石化总公司各出资50%合资建设的年加工原油250万吨的燃料型项目。全部工程分为厂区、油码头、水源工程和生活区、厂前区、油库区工程等四大块进行建设。经调整后总投资28亿元。厂区由中国石化总公司设计院设计。1990年正式批准开工,1992年9月前5套生产装置投料试车成功,1993年10月后5套生产装置投料试车成功,1995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转入正式生产。
  三十三、青州造纸厂扩建工程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扩建工程包括备料、制浆、浆板、碱回收四大车间,生产能力为年产15万吨本色商品木浆,主要工艺设备由瑞典、芬兰、奥地利等国引进。调整总概算为11.56亿元。1991年7月正式开工,1994年2月开始试生产。截至1998年6月实际完成投资18.6亿元。
  三十四、邵武竹浆厂
  厂区位于邵武市郊区下王塘,设计规模为年产漂白商品竹浆3.1万吨、肢印纸2.4万吨,总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调整后总概算为8.9亿元。1992年12月正式开工,1995年7月与香港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改称福建越秀邵武制浆造纸有限公司(股份比为竹浆厂49%,香港越秀企业51%),1996年12月漂白浆投入试生产,因资金不足,造纸车间主体完成后工程进展缓慢。
  三十五、龙岩三德水泥厂
  位于龙岩市曹溪镇,是目前省内建材工业最大的中外合资企业,由龙岩市建材公司与香港兴三德发展有限公司、新加坡三德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合菅期50年。建设一条日产水泥熟料2000吨带窑外分解的干法生产线,主要设备从德国引进,年产525号硅酸盐水泥65.5万吨。批准总概算为9.31亿元,其中中方投资5%,外方投资95%。1995年1月开工,1997年1月基本建成,8月投产。
  三十六、龙岩造纸厂扩建工程
  位于龙岩市铁山镇洋头村,设计规模为年产5.1万吨超级压光纸。总投资8.67亿元。工程包括原料场、备料、化学热磨机械浆车间、造纸车间等,关鍵技术与设备由加拿大引进。1992年动工,1997年12月基本建成,1999年1月正式投产。三十七、福建炼化公司聚丙烯工程
  该工程是将福建炼油厂副产品液态烃中的单体丙烯加工成具有高附加值的化工原料聚丙烯。建设内容为年产7万吨聚丙烯装置、氮气站、聚丙烯预精制及相应配套工程。总投资6.54亿元,建设资金全部由福建炼化公司自筹。1996年10月开工,1998年5月建成投产。
  三十八、南一水库
  位于南靖县船场溪上游的下浦村,总库容1.58亿立方米,发电机装机容量2万千瓦(2×1万千瓦),保证出力347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6760万千瓦时。总投资1.26亿元。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设计。水库以防洪为主,结合发电,兼有灌溉供水等综合效益,是治理九龙江西溪的龙头水库。1988年2月开工,1993年8月两台机组先后投产发电,工程进入扫尾阶段。
  三十九、连江山仔水利枢纽工程
  位于敖江干流旁的连江县潘渡乡,水库容量1.67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14万亩。发电机一期装机容量3万千瓦(2×1.5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49亿千瓦时,同时向闽江口长安开发区提供30~50万吨/日优质水源。总投资2.03亿元。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1992年8月主体工程开工,1995年1月、8月两台机组分别投产发电,接着转入工程扫尾阶段。
  四十、“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
  1991年海堤加固普查时,提出尚有1008公里需要提高防潮标准和安全质量,其中,莆田南北洋、漳州海澄、泉州晋东、福州长乐等4处堤长175公里,万亩片海堤47处、千亩片海堤234处堤长833公里。总投资5.30亿元。1992年起形成海堤加固热潮。1994年5月省政府作出建设五大防御体系的决策,要求加快海堤加固速度,到1994年底完成400公里。1995年5月,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在福清市召开全省五大防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两年内全面完成尚未达标的608公里海堤加固任务。1996年11月工程基本结束,通过预验收。.
  四十—、福建省图书馆新馆
  位于福州市湖东路,总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900个阅览座位,300万册藏书。总投资5000万元,资金全部由财政拨款。福建省建筑设计院设计,建筑造型具有民族风格。1992年4月开工,1995年7月交付使用。
  四十二、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
  位于福州市鼓山风景区入口西北侧,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由序厅、5个专题展厅、半景画馆、英烈厅和报告厅组成。总投资7000万元,资金由捐款、赞助和财政拨款等多方面筹集。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1996年9月开工,1998年11月建成对外开放。
  四十三、福州市煤气工程
  位于福州市东郊鳝溪村,建设内容为日供气30万立方米的气源厂,3台考贝斯直立炭化炉由德国引进,输配工程包括气柜、中低压管网和调压站等。主要供应鼓楼区、台江区10万户居民生活和部分工厂、团体用气。总投资3.72亿元。1987年12月开工,1991年5月第一台炭化炉投产,1993年扫尾建成。后因供气成本过高,通过技术改造,利用原输配工程改供液化石油气掺混气体。四十四、福州市西区水厂扩建工程
  靠近金牛山麓,在原西区水厂西侧扩建净水厂,按日供水60万吨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日供水30万吨。总投资1.98亿元。主体工程于1990年12月开工,除部分输水管网因市区二环路建设而滞后外,其余工程于1992年12月基本建成,1993年投产。
  四十五、福州市连江路闽江大桥
  北起连江路中段光明港,南至白湖亭与福厦公路相接,全线长4485米,由主桥、南北引桥、引道组成。主桥长500.9米,宽25.8米,设4条机动车道、2条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跨径70米,桥型为8孔一联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梁。设计荷载汽车20吨、拖车120吨,车流量3.6万辆/昼夜,时速60公里。总投资2.4亿元。1991年12月开工,1993年12月竣工通车。
  四十六、湄洲湾南岸供水工程
  该工程是解决湄洲湾南岸淡水资源短缺,改善肖厝工业区投资环境的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总体计划是从晋江金鸡水闸前引水,经整治后的北干渠自流到洛阳江,在洛阳江桥闸上游建泵站扬水,通过压力管道和隧洞输水至坝下水库,再经压力管道送水至过溪供水点,引水线路全长64公里。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供水3立方米/秒,隧洞按6立方米/秒规模一次建成。总投资3.41亿元。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1995年12月,控制工期的洛阳江泵站和18.3公里隧洞及菱溪水库至过溪供水点压力管道6.5公里先期开工。1997年12月菱溪水库以下通水,具备应急供水能力。1998年继续进行北干渠整治。
  四十七、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
  该工程是引外渡、东圳水库之水,送到湄洲湾北岸开发区的重要基础设施项目,设计供水能力3立方米/秒。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供水能力为1立方米/秒,包括埋设1条输水主管道、后郑山泵站和东圳水库干渠整治等。总投资1.55亿元。1993年9月开工,1997年12月基本建成,具备供水能力。
  四十八、福清闽江调水工程
  该工程包括取水、输水和净配水三部分,设计引水流量10立方米/秒,主要解决福清市境内元洪、江阴、洪宽、融侨开发区和龙高半岛农业用水,是全国县级最大的调水工程。取水口在福州市乌龙江大桥下游,通过闽侯峡南至福清酒店输水主干线和龙高输水支线达到调水的目的。输水线路总长57.07公里,其中,隧洞30.05公里,管道27.02公里。净水工程有日供水6万吨、3万吨和2万吨水厂各1座。总投资7.55亿元。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1994年12月开工,计划2000年建成。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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