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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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27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队伍
分类号: TU74
页数: 18
页码: 307-3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建筑施工队伍,1991年以来,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福建省建筑业得到迅速发展,全省建筑安装企业总产值由1991年的39.11亿元增至1997年的215亿元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 队伍 建筑施工

内容

1991年以来,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福建省建筑业得到迅速发展,全省建筑安装企业总产值由1991年的39.11亿元增至1997年的215亿元。施工企业数量增加,资质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增长。产业结构和队伍调整取得进展,专业门类更趋齐全,企业经济性质向多种经济成份发展,组建7个建筑企业集团(含1998年组建的1家)和评选4个“建筑之乡”基地县。建筑施工队伍迅速成长为一支专业较全、实力较强、技术水平较为先进的产业大军,承担着省内建筑工程的大量施工任务,还承建其他省(市、自治区)许多建筑工程,并进入国际建筑市场。1991~1997年,共获得国家鲁班奖2个,建设部样板工程奖8个,省优质工程奖40个,省优质住宅工程奖64个。建筑业管理工作继续深化改革,企业资质管理、市场管理、安全管理、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等更加完善,基本上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施工企业技术素质迅速提高,主要施工企业添置现代施工机械,新技术得到大力推广应用,主要工种基本实现机械化,主要工程施工现场实施文明施工,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一节 队伍
  1984年3月至1987年3月,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开始对全省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定,并发给证书。1990年1月至1991年9月,对全省施工企业资质进行复查,复查审定施工企业1260家,其中,一级22家、二级34家、三级290家、四级434家、非等级企业480家,职工35.28万人。1996年3~12月,再次对全省建筑业企业全面审查,共审查就位建筑业施工企业1444家,其中,一级21家、二级198家、三级580家、四级645家。据1997年《福建省建筑业统计年鉴》,全省有建筑安装企业1600家,属福建省企业1489家,其中,一级30家、二级184家、三级538家、四级640家、非等级企业97家,属外来施工企业111家。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46.3万人,当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5亿元。
  1991~1997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不仅数量增加,而且专业门类有较大变化,队伍素质明显提高。除建筑施工企业由1121家降到941家外,独立的地基与基础施工企业由11家增至30家,建筑水电安装企业由28家增至42家,建筑装饰企业由9家增至173家,水利水电企业由31家增至44家,公路工程企业由9家增至38家,火电及输变电企业由14家增至17家,市政工程企业由38家增至91家。此外,还新增消防工程5家、爆破工程1家、总承包施工企业6家(含1998年组建的福州建工集团为7家),专业门类更趋齐全。全省一、二级企业比1991年增加158家。
  至1997年,全省建筑业企业经济性质,除国营、集体所有制外,新增股份合作制、中外合资、私营等施工企业,呈现出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格局。国有企业继续发展,实力增强。据1990年《福建省施工统计资料》,全省有全民所有制企业49家,职工年平均人数8.24万人,完成施工产值31.74亿元。据1997年(福建省建筑业统计年鉴》,国有企业186家,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12.78万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0.03亿元。集体企业通过改组、改制,数量减少,而施工能力仍继续增强。1997年,根据835家集体企业统计,完成总产值63.30亿元,房屋竣工面积698.1万平方米,超过1990年989家城镇集体企业和农村建筑队完成的总产值18.92亿元和房屋竣工面积598.95万平方米,而1997年年平均人数18.52万人比1990年20.75万人减少2.23万人。据(福建统计年鉴》中各种经济类型建筑企业的统计资料,除国有和集体经济外,1997年还有联营经济31家、外商经济29家、港澳台经济33家、其他经济197家,职工年平均人数6.65万人,完成总产值24.96亿元。
  全省建筑业各类专业人员素质有较大提高。1997年全省1600家建筑安装企业,具有工程技术职称人员42118人,其中,高级1649人、中级9002人、初级31467人;经济职称人员4211人,其中,高级123人、中级1251人、初级2837人;会计职称人员6369人,其中,高级108人、中级1433人、初级4828人;统计职称人员1319人,其中,高级12人、中级191人、初级1116人。
  至1998年12月,全省共培训建筑业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人员12989人,经考核持证上岗有3634人,其中,一级399人、二级1090人、三级1639人、四级506人;经培训取得预算员资格证书6663人;经考核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8人。
  1991~1997年,全省建筑安装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大幅增长,1997年固定资产原值达70.6亿元,净值51.9亿元。而1990年全省356家国营和城镇集体企业仅有固定资产原值9.5亿元,净值6.8亿元,另有652家农村建筑队,组建时间不长,资产不多,基本上还是以传统手工操作提供劳务。1997年,全省建筑安装企业总产值215亿元,利税总额9.2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5万元/人,技术装备率5512元/人和动力装备率3.8千瓦/人,分别比1990年增长6.6倍、6.9倍、4.5倍、2.9倍和1.2倍。
  1996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四次会议的决议,把建筑业作为福建省国民经济五大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确立后,省建委在1996年和1997年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培育和发展建筑业分“起步启动”和“入轨增速”两步实施,把培育和发展建筑企业集团和“建筑之乡”基地县作为两个支撑点,带动全省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
  建筑业主要施工企业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以产权为纽带,打破行业、地区和所有制界限,通过联合、兼并、改制、改组等方式,组建建筑企业集团或建筑(集团)公司,使其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1992~1998年,全省先后以具有一定实力的主要施工企业为核心组建7个建筑企业集团,在国内国际建筑市场上开拓进取,建功立业。
  (一)福建建工集团
  福建建工集团于1994年6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福州成立。
  核心企业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紧密层成员有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福建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香港武夷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香港武夷企业有限公司等8家。半紧密层成员有福建华闽建工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建兴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侨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协作层成员有福建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省建筑机械化施工公司、省建筑机械厂、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省林业工程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三公司等11家。1997年集团在册职工2万多人,总资产61.97亿元,总产值48.12亿元。
  集团承担国内外各类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高级装修以及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爆破,开发和经营房地产,经营建筑材料设备及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投资办实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与劳务合作及科研教育等。具有一级工程总承包资质和国际工程承包、技术劳务合作和进出口贸易经营权。
  福建建工集团主体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其前身原福建省建筑工程局经历了从政府主管部门转变为经济实体和从国有企业转变为股份公司的两次重大改革。
  第一次改革是“转轨变型”。1983年,福建省建筑工程局开始由行政部门向经济实体转变,改名为福建省建筑工程总公司;1985年所属企业下放各地市,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省建委,从政府部门过渡到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1988年省政府批准涉外业务使用中国武夷公司名称,借鉴国外经验,把总公司办成资金、技术、管理密集型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实行建筑业、投资开发和对外经贸“三业一体”,以建筑为基础、投资开发为重点、外向型经济为主导,实行以效益为主的经营目标责任制。
  第二次改革是“转机建制”。1994年经省政府批准,福建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改名为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以资产和工程总承包为纽带,以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为核心企业,组建福建建工集团。1996年,在香港原有企业的基础上组建香港武夷(集团)有限公司,境内外结合,形成多元市场格局。1996年省政府批准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为首批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试点单位,对所属企事业履行国有资本出资者的职能,负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对核心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把单一所有制的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国有资产控股的混合所有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权责,形成互相制衡的治理结构。对人事、劳动、分配制度等进行改革,建立和完善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1997年7月,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整体改制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和挂牌上市,向社会直接融资5亿多元,壮大了经济实力。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加上集团紧密层8家成员,1997年拥有总资产38亿元,净资产12亿多元,职工8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与经济类管理人员217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师、建筑师、经济师、会计师170多人。
  1991年以来,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和集团成员以保证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作为首要任务,先后承担福建会堂、福建长途电信枢纽大楼、青州纸厂扩建工程、邵武竹浆厂等重点项目建设。参加福建炼油厂、福州长乐国际机场航站楼、泉厦高速公路、华能福州电厂、邵武电厂、省革命历史纪念馆等重点项目建设。还承担龙岩恒发电厂、福州国贸广场、福州西湖宾馆、漳州闽南日报社采编大搂、漳州体育训练基地、漳州花园大厦、漳州金穗大厦、厦门大华银行大厦等一批主要项目建设。总公司以坚持科学管理、信守合同、以质取胜、创一流工程为目标,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航站楼、泉厦高速公路A段等项目建设中,以总承包为纽带,组织5个一级施工企业的集团成员,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取得了工期短、质量好的成果。长乐国际机场航站楼获1997年度“榕城杯”工程质量奖,泉厦髙速公路A段被省交通厅评为优质工程。省工程建设承包公司组织实施的省革命历史纪念馆被评为省优良工程,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施工的福建炼油厂新汽油罐区安装工程、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漳州闽南日报社采编大楼、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福州电厂主厂房工程等被评为省优质工程。
  建工集团重视科技的作用,扩大科技投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大技改力度,推行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总公司拥有各类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3000多台套,其中包括大型基础施工机械LIEBHRR853履带式吊机和RT3-ST钻机。省建筑科研院拥有先进的科研与检测设备120多台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拥有先进的勘察与设计生产设备和170多台微机,CAD(计算机辅助设计)出图率达96%。
  1994年福建建工集团组建以来,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个,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16个,省部级优秀设计33个、优质工程8个。1995年,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列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脊梁”——国企500强之一。1996年荣获“福建省十家标兵企业”称号。1997年被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确定为36家支柱和重点产业中的重点企业之一,建设部列为全国重点支持的首批33家大型建筑企业之一,并授予“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中福(集团)公司
  中福(集团)公司于1992年8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福州成立。
  集团公司以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中福公司)为核心企业,1997年集团公司拥有紧密层企业26家,半紧密层企业6家,协作层企业17家。成员企业中有国内成员和国外成员,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经济联合体,也是一个综合性的跨国集团公司。
  核心企业为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198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当时有注册资本2亿元,1998年总资产达39亿元。公司以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为主业,兼营国内外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进出口贸易、承包对外经援项目、外汇商品供应、金融、船务等业务。从1988年开始,公司分步骤构筑集团公司的框架,逐步把分别所属全资或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及联营单位联成一体,形成资金、人才、管理、技术以及信息等多方面的叠加优势。1992年8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中福公司为核心企业的中福(集团)公司。1994年4月,公司获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1997年12月,公司有职工765人,其中具有工程、经济、会计、统计专业职称人员530人,在具有工程系列职称人员307人中,高级49人、中级198人、初级职称60人,具有一级资质项目经理19人。拥有主要机械设备157台,总装机功率18500千瓦,总产值37912万元,上交税利总额1035万元。
  集团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对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行调整改革。一是建立集中与分权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对集团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实行高度集中统一。同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各子公司扩大经营自主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规定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责、权、利3个方面关系,做到互相协调紧密配合。三是集团内部业务经营放开,允许成员企业在部分业务上交叉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成员企业适当兼营集团业务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四是根据集团财务管理的要求,做好计划统计和会计核算工作,为集团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加强审计监督职能,强化自我约束机制。
  1992年,集团公司提出股份制试点的总体方案,以产权为纽带,对公司所属国内外房地产开发、工程承包及其配套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架构重组,改制为一个由中福(集团)公司(国有法人)控股经营,发挥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综合效能的股份公司。1993年6月,成立以中福(集团)公司控股经营的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3月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福(集团)公司将以港澳为两翼、东南亚为重点、向世界各地辐射作为发展战略,先后在国内和香港、澳门及泰国、新加坡、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承包各类大中型工程项目。在香港的集团成员,80年代先后取得香港政府颁发的“道路及渠务”、“场地拓展”、“建筑工程”、“水务工程”、“港口工程”等5块C牌(最高等级)的施工牌照及全部5类特种打桩施工牌照,逐步发展成大型国际工程承包公司。1996年10月,获得香港政府颁发的ISO-9002品质保证证书。在香港承包的主要项目有香港屯门新市镇填海造地和基础设施工程,香港新界环回高速公路第三、第四、第六期工程,香港天水围道路和排水工程,香港西九龙污水处理工程,香港沙头角和屯门垃圾堆填工程,将军澳填海工程。1992年6月,在香港新机场10大核心工程之一的北大屿山高速公路大濠段工程投标中,中福公司为首的联合集团以35亿港元的标价夺标,1997年3月又以联合体的形式,以近10亿港元的报价获得香港新机场第二跑道及相关的海事工程项目。在此期间,还承担、完成基里巴斯共和国邦利克机场跑道、安提瓜和巴布达国大克利克桥、伯利兹国大转桥等十几个国家援外工程项目。在国内,公司承包建设福泉高速公路A5(1)、A6(1)标段和河北省邯郸一武安一级公路工程,在厦门、福州、北京、上海、惠阳等地承包建设其他大量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截至1997年底,在国内外共承建各类工程130多项,其中,单项工程合同额逾亿元以上工程有21项,开发房地产项目70多项,外派劳务累计4万多人次,仅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两项累计合同额20多亿美元,营业额13多亿美元。公司在国内和其他1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兴办10多家不同类型合作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和管理不善,又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1998年起发生经营困难。
  1992年中福(集团)公司组建以来,获得“全国对外经贸企业管理先进奖”以及“福建省行业榜首企业”称号。自1992年起连续3年被列入“中国500家最大服务企业和行业排序”名单。
  (三)福建地矿建设集团
  福建地矿建设集团于1997年9月经地质矿产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在福州成立。
  集团以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为核心企业,拥有紧密层企业3家,半紧密层企业9家,还有协作松散层企业15家,各成员企业保持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集团以资产为纽带,通过控股、参股和经营业务协作等形成法人企业的联合体。1997年集团有职工3965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122人,其中高、中级技术职称425人;集团资产总额48830万元,注册资本17637万元,各种施工机械设备1036台,其中有两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BS640型地下连续墙挖掘机。集团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和工程勘察为主,并具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等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集团核心企业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的前身福建省地矿建设工程公司,主要从事地质勘探工程施工。1991年4月,省地质矿产局所属地矿队伍经福建省建设委员会资质审定,成立福建省第一地质工程公司等8家地矿建设施工企业,其中,一级企业2家、二级企业4家、三级企业2家。公司发挥钻探技术优势,继完成华能福州电厂基桩工程施工后,又先后承建福州中山大厦、福建省建行大楼等高层建筑的基桩工程。1991年公司有职工241人,其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97人,主要机械设备240台(套),完成总产值1010万元,上交税利60万元。1992年公司承担厦门石油大厦、厦门燕山大厦、漳州电力大厦、漳州今生大厦等基桩工程项目。在冲(钻)孔混凝土灌注桩施工中推广运用“冲击反循环”成孔,掌握了桩基嵌入中化岩的技术,以优良的工程质量赢得企业信誉。1993年2月省地质矿产局组织施工队伍进驻上海,成立中国地质工程公司上海四处,先后承接上海新世纪广场、上海物资大厦、上海天山一村等基桩工程。上海新世纪广场为位于虹桥开发区最繁华地段的高级公寓,钻孔混凝土灌注桩施工采用“正、反循环”成孔工艺,掌握了软土地基超长桩的施工技术,并实施“硬地法施工”(施工现场浇捣150毫米厚度的混凝土地面作为现场地坪,做到场地硬化、沟池成网、集中清淤、整洁文明)。被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作为“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加以推广硬地法施工”已写入上海基桩施工规范。公司还承担厦门恒通花园、福州银河大厦等基础工程施工。
  1994年,福建省第一地质工程公司并入中国地质工程公司上海四处,成立福建省地矿建设工程公司,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一级企业资质,先后承担上海港汇广场、上海世界贸易商城、上海嘉汇广场等大型基桩工程项目。尤其是上海港汇广场,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主楼地上55层、地下3层,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45亿元,单项基桩工程造价2.3亿元,基桩总数1万多根,基桩最深长度80多米,还有800毫米宽的地下连续墙100多米,体积3000立方米,属全国特大型基桩工程项目。上海港汇广场被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授予1995年市级文明工地称号。1995年,公司先后承担上海中山广场、上海嘉汇广场二期、天津金融科教中心、江苏镇江京阳水泥有限公司、福州中福西湖花园、福州中福广场、漳州统一粮川马口铁有限公司、厦门滨海苑等高层建筑和基桩工程。1996年承担上海信业广场、上海长峰城、上海远东国际广场、天津云顶花园、福州正大广场、福州闽日电动工具厂房、厦门海沧国际货柜码头等基桩工程,还有北京王府井大厦、北京工艺美术中心、天津华联商厦、上海银冠大楼、苏州开发区净水厂等地下连续墙工程施工项目。公司施工产值3.03亿元,上交税利1730万元,职工人数1255人,其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367人,主要机械设备815台(套),已形成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被建设部授予“八五”期间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上海信业广场工程被上海市建设委员会评为1996年度市级文明工地。
  1997年,福建省地矿建设工程公司为核心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组建福建地矿建设集团暨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经营范围由工程勘察、基础工程为主扩展为同时具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基坑开挖、地下连续墙工程、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公路工程等多专业施工能力的集团企业。集团公司先后制定《经营管理规定》、《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和《安全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选择条件具备的子公司推行股份合作制,健全企业财务制度、人事劳动制度,形成较完善的责任约束、利益约束、财务约束、分配约束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集团企业行为。
  1997年完成总产值4.96亿元,上交税利2780万元,列为福建省100家最大施工企业第3名和10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排名第9位,被福建省建设委员会评为1997年全省十佳建筑企业。
  (四)福州建工集团
  福州建工集团于1998年5月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成立。
  集团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福州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福州市建筑工程局及所属建安、建材、建机企业。1983年政府机构改革时,改为福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但仍保留福州市建筑工程局名称,继续行使福州市政府赋予的行业管理职能,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经济来源靠收取建筑行业管理费,工资制度按行政机关执行。1995年开始着手筹组集团工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建工集团,并在内部制定《章程》、《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集团发展规划》等。以资产为联结纽带,福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为核心,原福州市建筑工程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紧密层企业,各参股公司为半紧密层企业,还有协作层企业等4个层次的集团组织架构,组建企业法人联合体——福州建工集团,核心企业和各层次的成员企业保持独立的法人地位。
  核心企业福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于1998年9月将福州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纳入福州建工集团核心层,壮大了总公司实力。注册资本1.88亿元,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涉外经营权,可承担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建筑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及房地产开发、劳务出口、相关的机械进口等业务。福州市政府还委托经营集团内部的国有资产,代管集团内部的集体资产,代表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出资者,依法对集团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行使选聘经营管理者、资产经营重大决策和资产收益管理权,是集团的规划中心、投资中心和决策中心。总公司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立办公室、三总(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室、开发经营部等10个业务部室,成立工会组织,设立建筑、建材行业综合管理部门。历年承建的主要工程中,闽江大学综合楼、福建省直党工委培训楼、福州市土地局档案馆等3项获省优质工程奖;福建青年杂志社住宅楼、福建省直广厦工程13号住宅楼、福州大学西禅南村9号住宅楼等3项获省优质住宅奖。
  紧密层企业有福州市建筑设计院、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福州市建筑职工学校、福州威迅工程事务监理所、福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福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福建省渔港建设工程公司、福州市基础建筑工程公司、福州市第二基础工程公司、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福州市城乡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建省建筑机械厂、福州市建筑材料厂、福州市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福州市电梯厂、福州市建筑材料公司、福州市非金属矿开发公司、中国建筑机械总公司福州经理部等19家。
  半紧密层和协作企业有福州榕港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福州榕东活动房有限公司、福州榕东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福州华榕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福州福陶瓷业有限公司、福州闽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龙达基础工程公司、福州消防安装工程公司、福州凯旭基础工程公司、福州振兴基础工程公司、福州东升建筑工程公司、福州福星装饰工程限公司、福州宏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国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州长辉轻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等16家。
  福州建工集团集建筑工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及建筑机械、建筑材料、.电梯生产等于一体,多元化经营。集团总资产近10亿元,国有净资产近2亿元,集体净资产5000多万元,各类大中型机械设备1893台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600多人,其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70多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00人。1998年,集团企业共完成产值10.1亿元,实现税利4286万元,集团内施工企业完成产值9.4亿元,竣工面积66.7万平方米。
  (五)福建汇海建工集团
  福建汇海建工集团于1995年11月经福州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在福州市马尾区成立。
  集团核心企业由福州市马尾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改制组建。紧密层企业有福州榕湘建筑工程公司、福州开发区马一建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吉马基础工程公司等3家。半紧密层企业有福州开发区富江铝合金有限公司、众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3家。还有湖南省建筑工程公司、湖南省机械化施工公司、湖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福州开发区建筑设计院、福州马尾区设计室、福建诚佳地质工程勘察院等6家为协作层单位。集团组建时核心企业和紧密层企业共拥有资本金2970万元,职工156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51人,施工机械设备200台。
  核心企业福州市马尾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的前身是1956年4月在合作化运动中建立的闽侯县马尾建筑生产合作社,1960年马尾划归福州市,马尾建筑社隶属于福州郊区基建科和福州市建筑业联合总社双重领导。1979年,马尾建筑社改为福州市郊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982年10月成立福州市马尾区,更名为福州市马尾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有职工162人。1984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当年10月,公司和湖南省第七工程公司、湖南省机械化施工公司成立跨省的联营施工企业福州榕湘建筑工程公司。联营后,1988年3月,公司与马尾区建筑工程局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落实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增强施工能力。公司参加了马尾开发区F9011的10万平方米工业厂房施工。1992年7月,公司成立资质三级的房地产企业福州开发区马尾马一建房地产有限公司,1993年12月,又和福州市建筑业协会联合成立资质三级的桩基施工企业福州开发区吉马基础工程公司。1994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经重新评估企业资产,集体股为845万股(元),职工个人股235万股(元),企业资本金达到1080万元。至此,形成福州市马尾区建筑工程公司为核心,联营、控股、协作等形式的企业集团雏形。1995年11月正式组建股份合作制的福建汇海建工集团。汇海建工集团各层次企业都保持独立的法人单位,核心企业和各成员单位之间以资产为纽带,按企业集团章程经营管理规定和按出资比例分享利益,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实行联合经营、分级负责、互通信息、互相支持、有偿使用,既有集团统一经营,又发挥各企业的优势和灵活的经营方式,提高了集团应变能力,较好发挥集团核心决策作用和融资作用。各企业内部实行承包责任制,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运行机制。
  汇海建工集团成立后,施工的主要工程有福州开发区10万平方米的6幢工业厂房、104国道马尾段4.7公里混凝土路面工程、福州市江滨大道马尾旧镇段3.66公里(其中高架桥0.6公里),以及福州双丰大厦、中国近代海军博物馆、中国人民银行马尾分行营业部大楼、福州市书画院等。1996年10月经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审定,福建汇海建工集团公司为二级施工企业。
  至1998年12月,集团核心层企业和紧密层企业有职工178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55人,拥有注册资本金726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584万元,机械设备总台数217台,总功率6694千瓦。1995年集团成立至1998年共完成房屋竣工面积42.1万平方米,成本利润率保持在3.05%左右,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
  (六)福建省成龙集团
  福建省成龙集团于1995年6月经福建省工商局批准在福清市成立。
  集团核心企业是福建省成龙集团有限公司(原福清市成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紧密层企业有福清市成龙大酒店有限公司、福州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清市成龙木业有限公司等3家。半紧密层企业有福清市装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清市成龙制冷工程有限公司、福清市龙燕织造公司等3家。协作层企业有福清市三江钢模有限公司、福清市成龙建材有限公司、福清市成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是拥有建筑业、房地产业、建材加工业和销售业、酒店服务业等综合性企业集团。1998年集团总资产5.5亿元,职工总数3021人。各成员企业均为集体股份合作制的独立法人,根据“自愿联合、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以资产为纽带,以合作为基础,以共同发展为目标,组成跨行业综合性法人联合体。
  核心企业福建省成龙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福清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六工程处,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组建于1983年,职工70余人,年完成工作量80万元。1992年,职工达250人,年完成工作量1500万元,固定资产增至310万元,年上交税费80万元。1993年6月,本着“自愿入股、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原则,经福清市建设委员会和福清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创办福清市首家股份合作制建筑企业——福清市成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建筑三级,职工250人,其中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27人,注册资本615.7万元。1993~1994年共完成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施工工程总造价1.6亿元。随着改革深化,公司实行多元化经营,发挥产业潜力,分散经营风险,提高应变能力,采取多方位、多渠道融资办法筹集资金。1994年公司资产增至1528万元,通过投资控股建设福清市成龙大酒店和福清市成龙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通过联营,发展福清市成龙装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福清市制冷工程有限公司,还通过业务联系、业务联营、技术协作等方式发展模板公司、房地产公司等协作企业,形成企业集团化格局。
  1995年8月,正式成立福建省成龙集团。福清市成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福建省成龙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集团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6128.28万元,拥有1253万元工程机械设备,职工总数1780人,其中,管理人员186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3人。资质晋升为二级施工企业。集团以资产为纽带,通过集团董事会,按照集团章程规定,对成员企业实施集中统一管理,采用统一决策、分层管理、宏观管住、微观放开的管理模式。
  集团成立后,各成员企业发展状况良好,整体实力增强。核心企业福清市成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95年完成产值7600万元,1996年完成产值7239多万元,1997年完成产值1.06亿元。1995~1998年,共完成总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其中部分单项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有景新太平洋鞋业有限公司A区和D区厂房、太平洋塑胶有限公司精整车间、南方铝业有限公司精整车间、福清市东门农贸市场、宏路镇综合楼、福清国际商展中心等。1995~1997年共获6项福州市优良工程奖,1996年被省企业评价中心评为“百佳施工企业”之一。
  (七)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公司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公司于1996年6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在龙海市成立。
  集团由四个层次组成:核心企业为龙海市角美建筑工程公司。紧密层成员有龙海市角建水泥有限公司、龙海市角建机砖有限公司、龙海市建达实业有限公司、龙海市土石方工程公司、龙海市角美建筑设计所等5家。半紧密层成员有龙海市角美商品房开发公司、龙海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龙海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龙海市水电设备安装公司等4家。协作层成员有龙海市榜山建筑工程公司、龙海市海澄兴福建筑工程公司、龙海市月港建筑工程公司、龙海市海澄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龙海市锦城建筑工程公司、龙海市高坑建筑工程公司、龙海市海澄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龙海市步文建筑工程公司、龙海市山后建筑工程公司等9家。
  由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协作层4个层次构成的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公司是以建筑业为主体,集建、工、商贸于一体的多元化的集团管理和综合经营股份合作制企业。核心企业和各层次的成员企业都保持独立的法人地位,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地基基础、公路桥梁、装饰装修、土石方、预制构件加工制作、建材(水泥、机砖、塑料管件等)生产、设备安装和工程检测等经营服务一体化的经济实体。1997年集团总资产1.89亿元,注册资本金9103万元,各类大中型机械设备920台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86人,其中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114人。
  核心企业龙海市角美建筑工程公司前身是1956年8月组建的龙海县第四建筑生产合作社,1969年改为县集体企业,更名为龙海县第四建筑社。1979年3月,改组成龙海县角美建筑社,1983年更名为龙海县角美建筑公司。1990年7月企业资质等级为四级。1991年施工面积4.7万平方米,完成年总产值2106万元,上交税利94.8万元,职工增加到780人,各类专业人员41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32人。企业资质等级升为三级。1992年公司承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工业厂房等工程,形成了立足角美和龙海、开拓漳州的经营局面。1993年施工面积7.64万平方米,完成产值3424万元。1994年与福建省建设发展总公司联合组建福建省建设发展工程公司,扩大了公司在福州、厦门、漳州建筑市场的业务。6月,企业资质等级晋升为二级。1994年施工面积达7.83万平方米,完成总产值为6369万元,公司拥有8名高级、20名中级、56名初级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队伍。1995年施工面积8.43万平方米,完成产值7862万元,上交税利353.8万元。公司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当年施工的角美科技住宅楼首次为公司获得省优质工程奖。
  1996年6月成立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当年施工面积10.79万平方米,完成总产值8509万元,上交税利382.9万元,职工人数1458人,其中各类专业人员129人,施工技术装备有790台。1996年承建的厦门杏林商检综合楼获得省优质工程奖。
  1997年,九龙建设集团公司施工面积18.92万平方米,年完成总产值为13376万元,上交税利601.9万元,拥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15人、中级49人、初级306人,施工技术装备达920台。1997年进入福建省100家大型施工企业行列。1998年11月九龙建设集团公司企业资质等级晋升为一级。
  二、“建筑之乡”基地县
  1995年9月在全省建筑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省建委印发《福建省评选“建筑之乡”意见征求稿》,要求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培育发展“建筑之乡”基地县。1997年3月,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又提出按照“调大、调高、调优、调外”的原则,推进建筑业资产重组,改变建筑业“小而散”的现状。
  1997年7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评选“建筑之乡”的意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之乡”基地县评选命名活动。“建筑之乡”基地县评选条件为:(1)县(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建筑业,把建筑业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了强有力的扶植政策。建筑业行业主管部门机构健全,领导成员、管理人员相对稳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能力。(2)制订了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近几年来建筑业取得长足的发展。(3)建筑业从业人员占本县(市)从业人数的15%以上,外出施工人员占建筑从业人数的60%以上,其中出省人数占外出施工人员的30%以上。(4)企业整体素质较高,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人数的10%以上,其中有工程技术职称的人员占企业年平均人数5%以上,技术装备率达到4500元/人以上,建筑业企业科技进步工作位于全省前列。(5)建筑业在本县(市)国民经济中发挥支柱产业作用,建筑业总产值占本县(市)社会总产值的15%以上,或建筑业产值达10亿元以上,或建筑业增加值达2.5亿元以上。(6)坚持质量兴业,争创名牌产品,上一年度施工的工程全部合格,并创一项以上省(部)级优质工程或三项以上地(市)级优质工程。(7)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杜绝和消灭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上一年度死亡率在万人1.5以下。(8)坚持改革兴业,建筑业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股份合作制、多元化经营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经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评选推荐,各地(市)政府审核申报,共有惠安县等十个县提出申报参加评选。省建委组织专项评选委员会,深入申报县实地考察核实,提出评选意见上报省政府。1997年1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惠安、永泰、闽清、上杭四县“建筑之乡”基地县称号,并在惠安县举行“建筑之乡”命名授牌大会。
  (一)惠安县
  惠安县位于福建省东南部,地处泉州湾与湄洲湾之间,全县总面积668平方公里,总人口91万人(不含肖厝区)。史载惠安“泥石工匠遍八闽”。县内建有很多石结构建筑,现存洛阳古桥和崇武古城系国内著名古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过国庆十周年首都十大建筑和毛主席纪念堂等重要工程建设,派出技术人员和工人支援几内亚、南也门等国家建设。70年代末,建筑企业进入厦门、深圳、海南等经济特区,有6家进驻厦门,6家进驻深圳,5家进驻海南,施工网点遍及北京、上海、广东、海南、西藏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在各地完成了一批工程项目,有海南22层写字楼“王府公寓”、誉为“市场之王”的深圳布吉大型综合市场、海南琼海热带高速汽车试验跑道、深圳西丽湖的187公里环湖长廊等。独具特色的惠安石雕石材产品,集历史文化与工艺美术于一体,具有质朴细腻、形神兼备的艺术风格,已形成圆雕、浮雕、线雕、影雕、新雕、碑石六大类。石雕中巨者雄伟壮观,微者可掌中戏玩,花卉鸟兽形象逼真,人物造型栩栩如生,令人叹为观止,尤以影雕为最,享有“中华一绝”的殊荣。
  1995年,县政府制定《惠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建筑业作为全县五大支柱产业之一,设立县建筑管理局管理全县建筑业,并先后在深圳、海南、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建筑业驻外办事处,统一管理外出施工队伍,协调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同时,县政府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建筑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用基金,促进企业优化升级。
  1985年,政府无偿提供土地100亩,由侨胞王水九捐资创办惠安县开成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培养专业人才,设立6个专业,在校生1300余名,至1998年底毕业生数达3000多名。1990年又划拨土地4.6亩作为建筑工人培训中心用地,并创办惠安县建筑工程技术学校,至1998年底,培训各类建筑专业技术人员14896人次。同时,对来县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照顾住房、工资上浮、家属随调、子女入学等优惠措施,至1998年已引进80余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惠安建筑业依靠科技进步,推广新技术,坚持质量兴业,强化质量意识,健全质保体系,实行岗位质量奖惩措施,以创优工程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完成的海南琼海高速汽车试验跑道的长坡标准坡和操纵稳定性圆场科研工程项目,获1991年度国家科委颁发的科技二等奖。1993年竣工的广东梅州千佛塔和江西石城宝福寺塔仿古建筑,受到国内外著名建筑专家高度评价。深圳塘尾日本友利电3.2万平方米电子制品厂主厂房荣获国家建筑工程最高荣誉——1995年度鲁班奖。私营惠安房屋建造实业公司于1996年、1997年承建的泉州市西湖居住小区Ⅱ-1号、Ⅱ-8号住宅楼连续2年获省优质住宅工程奖,被中国集体建筑协会授予1998年度全国集体建筑企业全面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奖(金屋奖)。几年来,先后有1人被评为部级劳模,7人次被评为省级劳模并获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被中国集体建筑协会评为建筑业企业家并获银质奖,2人被中国集体建筑协会评为优秀建筑业企业家。
  1996年,全县有建筑施工企业26家(其中,二级企业10家、三级11家、四级5家),企业年均在册人员17760人,有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2234人,占企业平均人员12.6%,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958人,占企业平均人员11.02%,技术装备率7800元/人。全县建筑业从业人数13.6万人,占全县从业人员的25.5%;出县施工人数12万人,占建筑业从业人数的88%,其中出省人数8.2万人,占外出施工人数的68%。1996年度施工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施工死亡率0.057%。
  建筑业产值和经济效益逐年上升。1996年全县建筑业施工总产值40.86亿元,占全县社会总产值的29.6%,建筑业增加值9.8亿元,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13.32%,当年建筑业所创收入达到16.09亿元。这对扩大劳动力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改进农村产业结构,繁荣农村经济发挥了很大作用。至1997年,已有建筑企业家回乡办企业762家,总投资额4.7亿元,占全县同期同类投资的41%。
  1998年,福建省惠安建筑工程发展公司经建设部批准晋升为一级资质施工企业。
  (二)永泰县
  永泰县位于福建省东部,距福州市区62公里,全县总面积2243.4平方公里,总人口35.03万人。
  永泰县建筑业历史悠久。史载,唐朝就有建筑专业工匠,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有千余建筑工匠外出从事建筑手艺。县邑内出自本县匠人神工鬼斧的古建筑物,有联奎塔、重光佛寺、孔子庙、方广岩等名寺古刹,至今仍精巧壮观。清朝中期,永泰建筑工匠开始从分散外出打工,发展到有团体组织、面向社会承包经营。光绪三年(1877年),大洋乡郑仁林等人首先在福州仓山设立营造厂(后正式命名为中美甲级营造厂),有专业职工千余名。民国时期,建筑队伍更加壮大,永泰人在福州创办10多家营造厂、砖瓦厂,先后承包营造王庄机场、义序机场、马尾造船厂、协和医院、协和大学、协和农校、华南女子学校、育才中学、汇丰银行、大岭下海湾峡码头以及万寿桥改建等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永泰建筑业蓬勃发展。县政府把建筑业作为永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实施优惠政策,扶持发展。1988年中共永泰县委、县政府在大洋镇召开振兴建筑业研讨会。会后,全县21个乡镇有18个乡镇都组建建筑企业。1993年,组建永泰建筑工程公司,充实资金、机械设备、技术人员,晋升为二级企业。1995年2月,中共永泰县委、县政府再次召开建筑研讨会,制订《十条扶持建筑业发展优惠政策》。1996年,又制订《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永泰县建筑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1996年全县拥有建筑施工企业23家(其中,二级企业2家、三级企业8家、四级企业9家、非等级企业4家)。建筑业从业人数3.94万人,占全县从业人数31.2%,出县施工人数3.76万人,占建筑业从业人数94.6%,其中出省人数1.55万人,占外出施工人数41.8%。施工点遍布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广东、海南、山西、贵州等15个省(市)、150多个县(市、区)。1996年,企业年平均在册人员10793人,有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1633人,占企业平均人员15.1%,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324人,占企业平均人员12.3%,技术装备率5142元/人。1996年,建筑业总产值11.9亿元,占全县社会总产值39.5%,建筑业增加值3.1亿元,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7.8%,建筑业所创收入3.5亿元。
  1992年9月,由县城建局、教育局联合创办永泰县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占地70亩,校舍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专职教职员工96人,在校生800多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企业经济管理、村镇建设、建筑水电、建筑装饰、建筑财会电算化等6个专业,16个教学班,还有校办构件厂、电脑室、基建队、制图设计室等。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十几年来,已向社会输送各类建筑人才2000多人。同时,选送一线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637人到省、市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培训或大专院校深造。此外,还从外地引进各类高、中级管理人才40多人。
  1992年以后连续5年无死亡事故,实现建筑施工安全年。3年间,施工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创建一批优良工程,其中建设部样板工程1项、省优质住宅工程11项,永泰建筑工程公司、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于1994年、1995年分别获得“全面质量管理金质奖”,永泰建筑工程公司获得省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企业”称号。
  1993年,按照《福建省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开始股份制试点。1995年5月,召开全县建安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研讨会;至1998年,全县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建筑企业有17家,占全县四级以上19家企业的89.5%,吸收社会闲散资金5084万元。四级企业县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原为盘谷建筑工程公司)濒临破产,建筑专业户陈齐品,回到家乡任公司经理,将原集体所有制公司改制为股份合作制,本人带头投资115万元,带动了其他建筑专业户投资入股,共筹集资金400多万元,企业获得新生。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通过股份合作制,增强了企业经济技术管理实力,晋升为二级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使企业发展,职工富裕,队伍迅速壮大。
  1997年12月,县政府召开获“建筑之乡”光荣称号庆功表彰大会,同时召开建筑企业家和从事建筑业30年以上骨干人员以及在外建筑专业户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再次制定了《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十条意见》。1998年11月,永泰建筑工程公司由二级企业晋升为一级建筑施工企业。
  (三)闽清县
  闽清县位于福建省东部闽江下游,距福州市区70公里,全县总面积1468.8平方公里,总人口30万人。
  闽清于五代后梁乾化元年(911年)建县,清顺治十七年(1661年)建城墙,至民国时期形成五街、五巷、一顶、一道。现存的古建筑少数建于明代,多数建于清代。坂东镇乾上村的宏琳厝、坂中村的四乐轩、溪西村的品亨寨等,建筑物的设计严谨精密、纵横有序,显示出闽清县古建筑的艺术风格。
  县政府十分重视建筑业的发展,确立“建筑兴县富民”的主导思想,把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制定实施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建筑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领导人、施工队长给予转为干部的优待,其家属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对施工企业技术骨干和干部的子女,安排就近入学;对获省、市优质工程奖励的企业职工增加工资2%;对企业上交县财政税利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提取30%奖励给企业作为奖金和集体福利。同时深化企业体制改革,推行企业股份制、项目承包制,强化公司和项目两级管理职能,提出“三个拓展”(在行业发展上向边缘产业拓展,在经营范围上向路桥等领域拓展,在市场开辟上向中西部地区和国外拓展),不断拓宽市场空间,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大力培育人才,在县中学开办建筑施工职业高中班,几年来充实各施工企业的工民建施工职业高中生500余名。同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坚持以质取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3年来共创省优质工程2项,省优质住宅工程2项。1996年无工程施工死亡事故,实现全系统施工安全年。
  1996年,全县建筑施工企业22家(其中,二级企业3家,三级企业3家,四级企业13家,非等级企业3家)。企业平均在册人员8400人,有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1386人,占企业平均在册人员16.5%,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184人,占企业平均在册人员14.1%。企业购置可承建高度100米建筑物的机械设备,不断补充配套,1996年人均技术装备率达到5102元,增强了工程施工综合能力。1996年全县建筑业从业人数3.8万人,占全县从业人数30%,出县施工人数2.73万人,占建筑业从业人数72%,其中出省施工人数有1.17万人,占出县施工人数43%。施工点遍布江西、山西、湖北、河南、浙江、广西、安徽、内蒙等11个省(市、自治区)。
  1996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11.1亿元,占全县社会总产值21.6%。建筑业增加值3.47亿元,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15.87%。建筑企业所创收入,1994年为2.5亿元,1995年为2.8亿元,1996年为3.0亿元。
  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创建于1958年。1992年晋升为建筑二级企业。1994年荣获全国集体建筑业全面质量管理最高荣誉奖——金屋奖。1996年12月注册资本达2200万元,固定资产1300万元,职工2130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350人,其中高、中级技术人员200人。1996年建安产值达1.27亿元,竣工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优良率达35%。名列全国土木建筑业百家最大经营规模企业第42位,最佳经济效益企业第52名。承建的主要工程有福州铁路公寓大厦、福州大学行政办公楼、国际大厦配套楼、福建画院、福州海关配套楼、马尾海关大楼、省总工会职教中心、省商业厅大楼、省委办公大楼等。
  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创建于1978年。1991年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建筑企业。1992年职工15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85人,注册资金1537万元。承建的主要工程有泰宁金湖悬索桥、江西国防工业30米大跨度多层钢筋混凝土厂房、县建设局大楼等。
  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创建于1964年,前身为坂东建筑社。1985年升为县属企业,1997年注册资金1500万元,职工553人,其中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50人,技术装备比较先进。承建的主要工程有单孔跨度88米的梅溪石拱桥、江西景德镇昌河飞机制造厂36米大跨度的2号厂房、福建医科大学鹤龄楼、青州造纸厂科技综合楼等。
  县建筑业的发展带动了水利、电力、交通、建材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建筑陶瓷建材业的蓬勃发展,为闽清县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四)上杭县
  上杭县位于福建省西南部汀江中游。全县面积2879平方公里,总人口47.7万人。
  上杭于宋淳化五年(994年)设县,是著名的文化之乡、书画之乡,千年的历史孕育了李源、华喦、宁赍臣、丘沺等在中国画史上有影响的绘画大师。上杭的建筑艺术最早就是受绘画艺术的影响。宋朝以来保留下来的庙宇、寺观、祠堂、民居的建筑结构,多以石砌墙基,墙身外部为青砖空斗,内部隔墙为木柱屏扇,用梁架连接,基上安装椽檩,盖以青瓦,形成“人”字屋。古建筑物的飞檐翘角、神龛、藻井、悬钟等制作精巧,从房屋的门楣、框檐、台阶到木柱、屏扇、窗棂等均可见精美的木刻、石雕,雕龙画凤,与主体建筑相互辉映。宋嘉定十六年(1223年)建成的上杭孔庙、清乾隆六年(1741年)建成的蚊洋文昌阁等都载入了《八闽建筑大观》。
  世世代代的建筑实践,磨练出许多造诣精深的能工巧匠。民国10年(1921年),上杭稔田工匠刘心法在厦门承建上为拱斗升飞、下为玻璃窗户、中西合璧的厦门大学校舍和具有山乡风格的竹楼别墅,备受陈嘉庚称赞。上杭才溪素有“三千榔头八百斧”之称,才溪工匠粉刷技艺历来在八闽享有盛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上杭县建筑业得到快速发展。1952年城关区建筑职工仅271人,60、70年代,建筑业虽几经起落,但都能克服困难,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县确立了“建筑兴县富民”的主导思想,在1995年制定的《上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中,对建筑业的中、长期发展进行了规划,把建筑业作为县五大支柱产业之一。县政府还制定《上杭县鼓励扶持建筑业发展优惠政策》,调动了县、乡、镇、村联合体和个体5个层次的积极性,促进全县建筑企业发展。县建设局作为政府管理全县建筑业主管部门,先后在深圳、福州、龙岩等设立办事组,统一管理外出施工队伍,并在县内两所职业中专开设工民建专业,投资500余万元用于学生的实践基地,每年招收新生200人。1993~1997年,共为县建筑业输送近1000名毕业生。同时,为解决县建筑业缺少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问题,县采取从现有初级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骨干中选送进修深造,以及优先解决住房、工资上浮、家属随调、子女就近入学等优惠措施,积极培养和引进建筑人才、建筑院校毕业生到县建筑企业工作。
  县建筑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现场工序管理,在管理和操作上分别建立层次分明的责、权、利相结合的岗位质量责任制和实行有效的监督考核奖惩措施。上杭县能工巧匠的业绩遍及广东省的广州、惠州、东莞、河源、博罗等十几个县市及深圳特区,建有名闻国内外的“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世纪之窗”,以及南方制药厂厂房和全国首家海水淡化工程等工程,才溪建筑公司还参与了大亚湾核电站工程的施工。1995~1997年,全县建筑企业创3项省优工程,县才溪建筑公司还荣获中国建筑协会授予的质量管理优秀奖——金屋奖。县建筑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成立了上杭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全面落实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幢号长是直接责任人的岗位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3年来,有效防止了三级以上重大事故的发生。施工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无死亡事故,实现建筑施工安全年目标。
  1996年全县有建筑施工企业51家(其中,二级企业3家,三级企业4家,四级企业7家,非等级企业37家),还有个体、私营建筑企业200多家。企业年平均人数1.5万人,施工企业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平均人员10.3%,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平均人员5.2%。人均技术装备率5785元。全县建筑业从业人数达5万人,占全县从业人数的21.9%;出县施工人数近3.5万人,占建筑业从业人数70%;其中出省人数达2.5万人,占外出施工人数的71%。施工点遍布广东、海南、上海等10个省(市、自治区)。
  1996年全县建筑业施工产值11.5亿元,占上杭县社会总产值的28%,建筑业增加值3.2亿元,比1995年增长19%。
  1997年,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全县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全面铺开。上杭县建筑工程公司以建筑业为主,开展多种经营,创办年产4.4万吨水泥厂1座和年产1000万块空心机砖厂1座,发展第三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建筑业的兴旺发达,造就了一批能工巧匠、企业家,他们在外地事业有成之后,纷纷回乡投资办实业,捐助社会公益事业,推动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990年以来,上杭建筑企业家回乡办企业达100余家,总投资额达16亿元,占全县同期同类投资的26%。为上杭县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第二节 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分布面广,一个项目完成或一个分项完成后就转移到另一个工地,具有点多线长、流动频繁的特点,且露天作业,受气候影响较大,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改革开放后,施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较早。80年代,原来按事业单位形式管理的全民和集体的自营施工队伍全部改为承包企业,全省所有施工企业实行经济技术经营责任制。1991年以来,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修订、补充了有关法律、规章、条例、实施细则等。根据建筑业形势的发展,1996年起开展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承发包经营行为等进行综合考评,作为考核施工企业的主要依据。管理机构和施工企业健全并新制订了工作制度,加强检查监督,使管理法规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1997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公布施行,施工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法制化。
  一、资质管理
  80年代,国务院主管部、委制订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等级标准,省建委也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1985~1987年,对全省施工企业开展资质审查并颁发资质证书工作,经核定资质和发给证书的企业788家。1990年1月至1991年9月,对全省施工企业资质进行复查,经复查审定各类施工企业1260家(含部属驻闽施工企业16家)。
  随着施工企业业务的发展,1992~1993年,建设部和省建委先后补充制订了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规定和办法,对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在企业的施工业绩、人员素质、自有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等条件发生明显变化时,由企业资质管理部门及时晋升或降低其资质等级。省建委还调整了资质管理权限,除一级施工企业应报经建设部审批外,部分下放原属于省建委的二、三、四级施工企业资质审批权,厦门市可审批三级以下(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其他地(市)可审批四级企业。1995年10月,建设部重新颁发《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同年11月,省建委制订了福建省建筑业企业按新的资质标准就位实施办法,并重新制订非等级施工企业、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企业、建筑水卫和电气设备安装企业等三种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于1996年1月颁发。根据新的规定和标准,1996年1~12月,再次对全省施工企业资质进行全面审查就位,经审查就位的建筑业企业1444家(含部批一级施工企业21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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