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法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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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255
颗粒名称: 二、制定法规
分类号: TU982.295.7
页数: 1
页码: 2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对村镇规划的制定、村镇建设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屋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关键词: 福建省 城市规划 村镇管理

内容

1991年9月,省建设委员会制定出关于《福建省试点村镇建设标准》(试行),对试点村镇要求做到精心规划、设计、施工,节约用地,保护耕地,适当控制农房建设标准,逐步实行集中统一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创造具有地方特色和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等七条标准。并制定《县(市、区)、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职责》。
  1993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对村镇规划的制定、村镇建设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屋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1996年3月,福建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福建省村镇规划标准》,就村镇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内容深度、用地指标和各专业规划的具体要求等制定出系统详细的地方标准,对制定新一轮村镇规划起到具体指导作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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