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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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25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管理
分类号: TU982.295.7
页数: 11
页码: 264-2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村镇的规划和建设进行统一管理。
关键词: 福建省 城市规划 村镇管理

内容

一、机构
  90年代以来,福建省村镇的规划和建设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建设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村镇建设的统一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建设委员会或建设局为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建设的统一管理工作;乡镇级村镇建设管理站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的规划、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建筑市场、公用设施、房屋产权、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房地产综合开发等方面的管理任务。
  1991年9月,省建设委员会印发县(市、区)、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职责。至1996年,全省100%的地(市)、县(市)和94%乡镇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3036人,其中村镇助理员2199人,占72%,已形成省、地、县、乡四级管理网络。1997年,地(市)级共配备管理人员39人,其中工程师17人;县(市、区)级配备485人,其中工程师45人;建制镇配备2555人,其中助理员1730人。还有373个乡集镇成立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955人,其中助理员699人。与1990年相比,地(市)级增加25人,县(市、区)级增加295人,乡(镇)级增加524人。为了帮助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增进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各地人事教育和城乡规划等部门普遍联合举办乡(镇)长、规划管理人员等不同类型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对村镇建设的决策水平,强化“先规划、后建设”、“依法治镇”观念,进一步加快村镇建设的步伐。尤溪县于“八五”期间共开办乡建站管理员培训班、村镇建设中专班等7期,受训326人次;请来8名专家学者讲学5场次,听课人数达408人;选派5名高中毕业生到高等专科学校委培,学成后相继充实村镇建设管理队伍。
  二、制定法规
  1991年9月,省建设委员会制定出关于《福建省试点村镇建设标准》(试行),对试点村镇要求做到精心规划、设计、施工,节约用地,保护耕地,适当控制农房建设标准,逐步实行集中统一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创造具有地方特色和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等七条标准。并制定《县(市、区)、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职责》。
  1993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对村镇规划的制定、村镇建设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屋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1996年3月,福建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福建省村镇规划标准》,就村镇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内容深度、用地指标和各专业规划的具体要求等制定出系统详细的地方标准,对制定新一轮村镇规划起到具体指导作用。
  三、试点
  1991年,召开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开展试点以提高村镇建设整体水平。为了加强对村镇建设分类指导,使试点村镇建设的规模、速度、标准方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指导性,根据《国务院批转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工作的请示的通知》精神以及建设部提出的试点村镇建设六条标准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下发《福建省试点村镇建设标准》(试行),并确定全省314个试点村镇名单。各地亦根据《福建省村镇建设“八五”计划及十年规划纲要》的规定,省、地(市)、县(市、区)都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水平,抓好一批村镇建设试点。从1991年起,每个县均筛选确定一个乡、一个镇和两个村庄作为试点;每个地(市)亦选择一个乡(镇)和一个村庄作试点。省里集中精力抓好坎市镇、角美镇、峡阳镇、西滨镇、石屯村和金山村为建设试点,从规划、建设到管理全过程加强指导,加快建设,推广经验,推动全省村镇建设上档次、上水平。截至1997年,全省已形成部级、省级、地级、县级等多层次与分别为综合型、工业主导型、农副产品加工型、交通枢纽型、商贸型、边贸型、库区移民型、灾后重建型、旅游型、历史文化古镇等类型的村镇建设试点网络,一批新型村镇脱颖而出。龙海市角美镇等21个小城镇被列入全国“625试点工程”计划,角美镇还被定为全国17个首批小城镇建设示范镇之一,厦门市黄厝新村、莆田县海头村被列为全国2000年小康型村镇住宅示范小区。全省实施“百镇试点工程”(其中建制镇97个、乡集镇3个),各地市有试点671个(其中建制镇86个、乡集镇14个、村庄571个),县(市)有试点818个(其中建制镇94个、乡集镇40个、村庄684个)。通过试点,为村镇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经验。
  龙海市角美镇于1990年聘请省城市规划设计院进行勘测和重新规划,制定了规模为21万人口的小型城市规划。此后又坚持以城镇总体规划指导城镇建设,以城镇建设推动村庄发展,以旧城改造带动新区开发,以新农村典型推进小城镇建设管理进程。几年共拆旧房6.3万平方米,新建楼宇23万平方米,建成农民新村12个、别墅小区3个。城镇建成区由0.5平方公里扩大到4.75平方公里。先后拓宽改造国道324线、省道漳嵩线、镇道角江线等交通干线74公里;新建扩建日供水分别为2万吨、5万吨(首期2.5万吨)的自来水厂2个;建成日处理5000吨的污水处理厂1个;建设1个22万伏、2个11万伏、2个3.5万伏的输变电站及供电网络,扩容开通1.5万门程控电话;兴建邮电综合大楼及2个邮电所;拥有5所中学、33所小学及72所幼儿园(班)和人民公园、中心卫生院、敬老院、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培训中心、体育场、停车场、垃圾中转站以及农贸市场、商业广场等公用设施,并提高了全镇绿化水平,镇区人均公共绿地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15%,成为一个以集镇为中心、辐射各新村和以工业为主体、农工商同步发展的新型城镇。1995年2月全国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在该镇召开。
  莆田县推广全省旧村改造试点黄石镇金山村的拆旧建新,实行“五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于1993年实现“半个303”工程(即通过旧村改造,全县可节约土地15000多亩,相当于半个“303”围垦工程),掀起全县旧村改造热潮;1994年实现“531”工程(即平原沿海较大乡镇完成新街建设500米,一般乡镇完成300米,山区较小乡镇完成100米,全年共投资1.68亿元,建设新街17419米);1995年,全县实现100%行政村和95.23%自然村通公路,全县建有自来水厂22个、11万伏变电站2座、3.5万伏变电站10座、邮电模块局13个、卫星地面收转站26座、各类综合市场18个,绿化面积116.7万平方米,人均绿化面积1.10平方米;村庄住宅建设面积2838.8万平方米,人均26.01平方米,居住面积1703.28万平方米,人均15.61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砖混与砖木结构住宅的面积比重达93.6%。
  龙岩市重点抓好35个试点镇的“四个一”工程建设(即在试点镇所在地新增一块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抓好一个农民新村的建设;抓好一个中心区的建设;抓好一项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1995年涌现出新罗区适中镇、红坊镇,永定县坎市镇、下洋镇,上杭县南阳镇、才溪镇,武平县岩前镇、十方镇,连城县朋口镇,漳平市新桥镇,长汀县濯田镇等基础设施较配套、功能较齐全、环境较优美的新型小城镇,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促进全市村镇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1997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村镇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有关抓好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省建委在各地逐级推选申报的基础上,研究确定闽侯县青口镇等100个镇(乡)为省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通过试点,探索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自然地理条件、不同性质类型小城镇的建设途径和方式;探索小城镇建设如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富余劳动力转移,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乡村城镇化进程的有益经验。
  据福建省建设委员会1997年统计资料表明:
  省百镇试点(含21个部级试点镇),当年新进镇人口达15501人。建设总投资完成18.02亿元,其中基础建设完成投资2.71亿元、住宅建设完成7.69亿元、公共建筑完成4.33亿元、生产性建筑完成3.29亿元。全年有13955户居民新建房屋,建筑面积达223.54万平方米(其中楼房196.66万平方米,占87.98%);新建公共建筑93.34万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87.72万平方米,占93.98%);新建道路211公里;新增公共绿地21.11公顷;每日人均生活用水达129.9升,镇区用水普及率达82.53%,镇域用水普及率为22.13%。
  21个部级试点镇,当年新进人口5647人。建设总投资完成4.77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完成0.8亿元、住宅建设投资完成1.98亿元、公共建筑投资完成1.3亿元、生产性建筑投资完成0.69亿元。全年有3328户居民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达57.85万平方米(其中楼房56.91万平方米);新建公共建筑21.47万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21.16万平方米);新建生产性建筑93.58万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80.69万平方米);新建生产性建筑21.57万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17.90万平方米,占82.98%);新建道路64.88公里;新增公共绿地6.33万平方米;每日人均生活用水达133升,镇区用水普及率为81%,镇域用水普及率为27.4%。
  四、竞赛活动
  1991年10月,福建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村镇竞赛活动的通知》,提出创建目标为:从1992年开始,每年评选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先进集镇30个、先进村庄(行政村)300个。“八五”期间(1991~1995年)共评选出先进集镇120个、先进村庄1200个。至2000年,全省应有30%的集镇、20%的村庄跨入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先进行列。
  1992~1997年,各地设立“家园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重视村镇建设,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三明、龙岩、福州、宁德等地市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许多地、市、县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区性村镇建设工作会议。“八五”期间(1991~1995年),漳州、南平、泉州、莆田、厦门等地市还进行总结表彰。龙海、漳浦、长泰、东山等县(市)还通过开展“三星杯”、“建设杯”、“建设年”等活动,把“家园杯”竞赛引向深入。一些县市不定期召开试点村镇建设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村镇建设做法、经验,以推动面上的工作。1996年,省政府以闽政324号文作出《关于表彰“家园杯”新型村镇建设竞赛先进县市和优胜村镇的决定》,共评出永安市、邵武市、莆田县、龙海市、惠安县、闽清县、厦门市湖里区、漳平市、古田县等9个“八五”期间的“家园杯”新型村镇竞赛先进县市,闽侯县上街镇、洋里乡等83个优胜乡镇,厦门市同安区马塘村、安溪县官桥镇官桥村、永安县坎市镇新罗村等426个优胜村庄。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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