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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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24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规划
分类号: TU982.295.7
页数: 6
页码: 239-2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根据现状与发展需要对村镇建设做了规划。
关键词: 福建省 城市规划 村镇规划

内容

村镇规划编制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村镇规划标准》以及《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技术规定。村镇规划包括乡(镇)域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乡(镇)域总体规划以县(市)域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为依据;编制村庄规划以乡(镇)域总体规划为依据。其内容主要是根据现状与发展需要,确定性质、规模、规划范围;统筹安排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用工程设施、道路交通、仓储、绿化等功能用地。集镇建设总用地因集镇性质、规模和现状而异,人均总用地指标分为四级,基本控制在60~100平方米之间。其中,住宅用地占45%,公共建筑用地占12%,生产和仓储用地占13%,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占6%,道路广场用地占14%,公共绿地占10%;对规划范围内的供水、排水、排污、供电、电信、燃气等设施及其工程管线进行具体安排;确定旧村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对中心地区和其他地段建筑体量、体型、色彩提出原则性要求,确定道路红线宽度、断面形式和控制点座标标高,进行竖向设计;综合安排环保和防灾等方面的设施和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两镇两村驻地建设规划实例,见附录)。
  “六五”期间(1981~1985年),福建省已完成乡镇和大部分行政村的“村镇现状图”、“村镇总体规划图”和《规划说明书》的“两图一书”编制工作。到80年代末,又有占集镇总数44%的403个集镇完成第一轮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进入90年代,全省村镇继续贯彻“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方针,并按照《福建省村镇建设“八五”计划和2000年规划纲要》和农村奔小康总体规划部署,遵照“先规划,后建设”和“合理布局,节约耕地,保质保量,逐步完成”的原则,开展村镇规划的修编和调整完善,完成乡镇“六图一书”(乡镇现状图、乡镇总体规划图、乡镇建设规划图、乡镇近期建设规划图、乡镇道路工程规划图、乡镇管线工程规划图、《规划说明书》)和村“三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总体规划图、村庄近期建设规划图、《规划说明书》)的编制工作。
  南平市于1992年9月,全部修编完成全市120个乡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调整。1992年底转入修编行政村规划,至1994年6月,全市1603个行政村规划修编任务已全部完成,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1995年又对128个百户以上的大自然村进行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至1997年,市政府着力实施“农村奔小康工程”,又对不适应小康建设要求的600个行政村规划进行第二轮的调整完善。永安市共有12个乡镇和209个行政村,其中9个乡镇在90年代初,由省建委、省规划设计院以及三明市规划院进行规划调整完善的编制工作。1992年开始重新进行村庄地形图的测绘与规划调整,到1996年底,累计完成110个行政村的16.5平方公里的地形图测绘和133个行政村规划的第一轮调整完善工作,并完成104个行政村的规划审批,审批率达55.6%。此外,还编制了安砂水东工业小区、洪田大坂居住小区、贡川堡居住小区等详细规划。1996年6月,南安市水头镇委托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镇原编制的《镇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和《镇区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修编,于1997年4月完成。该规划参加建设部举办的全国试点镇规划检查评比,荣获三等奖。规划确定镇区性质为以轻工为主导产业,集商贸、旅游于一体的具有侨乡特色的现代化工业城镇。镇区人口将从1997年的近3万人增至2010年10万人。其公共建筑用地和绿地标准与城镇性质相适应。镇区规划用地将从现在的234.62公顷,扩大至2010年的1000公顷。其中住宅、公共建筑、生产性建筑、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公用工程设施和绿化用地,分别占31.75%、20.10%、17.19%、2.69%、1.79%、14.13%、1.79%和10.95%。
  截至1997年,全省所有891个乡镇和占行政村总数89.68%的12128个行政村,已完成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任务。
  技术和经费为规划工作两大关键问题。在技术力量方面:一是采取行政措施,组织省、市规划院(所、室)支援农村编制村镇规划,如厦门市于1995年组织35个设计院帮助60多个村庄完成规划编制;二是组织城市技术力量支援农村,1992年,建设部安排8所高校150名师生来闽帮助完成40个乡镇规划编制;三是全省成立68个村镇规划设计室(所),配备430名工程技术人员,初步形成一支村镇规划建设的专业队伍。在规划经费方面:从1993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村镇规划事业费500万元,1997年又增至800万元。各级财政也相应安排配套的规划经费,如福州市每年安排200万元,厦门市300万元,龙岩市安排100万元。这些经费对全省保质保量完成村镇规划任务和重点村镇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为提高各地村镇规划的水平和质量,从1984年起,全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村镇规划方案竞赛评比活动。邀请建设部领导和规划设计专家前来指导,促进交流。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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