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园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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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179
颗粒名称: 三、公园管理
分类号: TU986.3+1
页数: 2
页码: 156-1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城市园林处对公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关键词: 福建省 城市绿化 管理

内容

福建省城市公园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城市园林处(局)是城市公园的管理部门,对公园实行行业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园林处(局)直接管辖市属各类公园,县、区属公园由县、区建设部门或园林部门管辖,集体投资兴办的公园兴办者享有所有权、经营权、受益权,负责公园管理和养护,业务上接受公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公园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公园日常管理和经营,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法规,负责养护管理园内树木花草,不断充实植物品种,提高园艺水平,保护园内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文明游览规定,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经公园主管部门同意,在园内设立的商业、服务设施,公园管理单位按公园规划布局要求与公园景观相协调的原则进行安排设置,督促其遵守公园管理规定。各地公园管理单位普遍实行岗位承包责任制,推行规范服务,挂牌上岗。1996年7月18日福建省第8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批准《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于同年8月正式实施。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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