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苗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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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173
颗粒名称: 一、苗圃
分类号: TU986.3
页数: 3
页码: 150-1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城市园林苗圃恢复和发展。
关键词: 福建省 城市绿化 苗圃

内容

80年代,福建城市园林苗圃处于恢复和发展时期。除对原有苗木基地进行恢复外,还新辟苗圃204公顷。至1990年末,全省14个城市中,除石狮市外,已有苗圃面积313.35公顷,占对应城市建成区面积的1.31%。
  90年代后,随着城市绿化建设的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苗木需求量日益增多。各地园林部门贯彻以自繁为主、引进为辅的方针,在新辟苗木基地搞好专业苗圃建设的同时,还支持有条件的工厂、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开展群众育苗;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支持集体、个人经营苗木生产,城市园林苗木基地得到进一步发展,提高城市绿化苗木的自给能力。至1997年,全省23个城市,除南安市外,计有苗圃面积597.44公顷,比1990年新增284.09公顷,占对应城市建成区面积的1.62%,其中厦门、莆田、三明、漳州、南平、邵武和武夷山市,都分别占各自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福州市有市园林部门经营的苗圃6家,面积102.5公顷。其中八一苗圃以培育棕榈科植物为主,品种有蒲葵、鱼尾葵、皇后葵、美丽针葵近万株和乔灌木、藤本植物竹类等200多个品种,年可出圃苗木3万多株(丛)。东山苗圃面积48公顷,培育乔灌木、攀缘植物和地被植物100多种共35万多株,年出圃苗木10万株(丛),草皮3800平方米。五一苗圃主要培育花灌木、攀缘植物和草本花卉,年可出圃2.6万株(丛)。还有区属苗圃3家,主要生产一些灌木和盆花。
  厦门市随着城市绿化建设的需求,园林绿化苗木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仅靠国有苗圃的生产远远满足不了需求。1991~1997年期间,在加强国有苗圃建设的基础上,支持集体、个体苗圃的发展,七年间共新增集体、个体苗圃16家,面积40公顷。至1997年底,全市生产绿地面积计148公顷(其中系统内96.3公顷,系统外51.7公顷),占建城区面积的2.26%。
  三明市自1991年以来,在加强专业苗圃建设的同时,由市园林部门支持、帮助,企事业、学校等单位自建、自营的花木苗圃共27家,总面积20公顷,培育250多种苗木。至1997年,全市花木苗圃发展到43.5公顷,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48%,城市苗木自给率达85%。
  泉州市为了提高城市绿化苗木的自给率,1992年由市政府投资100万元,在南安县丰州镇建花木场,占地8.5公顷。1993年后原林业苗木基地改为鲤城区花木苗圃,培育常绿阔叶林乔木,196年由外商经营的丰华桃花山苗圃占地4.67公顷,主要种植棕榈科植物,至1997年,全市计有苗圃基地26.6公顷,年产绿化树苗和灌木25万多株。
  莆田市自1991年以来,根据城市绿化需求,除市园林处苗圃外,先后有市、县科委、农业经作站和城厢区等单位以及集体、个体经营的苗木、花圃共28家,总面积54.08公顷,占建成区面积的2.18%。
  南平市有城建系统内的跃进苗圃、九峰苗圃、玉屏山大苗基地、杨真苗圃、新征金山塔苗圃和百合花普及基地等6家,面积共7.11公顷,以及宝珠良种基地、九二园林苗圃、林委园林苗圃和24家企事业园林苗圃36.34公顷。至1997年,全市计有苗圃基地43.45公顷,占建成区面积2.62%。
  漳州、龙岩、宁德3个城市园林苗圃分别为53.34公顷、40公顷和6公顷。(见表7-2)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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