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市绿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16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城市绿化
分类号: S731.2
页数: 10
页码: 141-1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开展的城市绿化包括道路绿化、滨河(湖)绿化、广场绿化和庭院绿化。
关键词: 福建省 城市规划 绿化

内容

80年代,福建省各地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创建道路绿化“示范街”、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达标”活动,三明、厦门等市还发动劳模、三八红旗手开展造“纪念树”、植“三八林”等活动。“七五”期间,全省14个建制市累计义务植树4195万株,年法定人均义务植树3.7株。至1990年,建成区绿地面积达4422公顷,绿化覆盖率为23%。
  进入90年代,各地贯彻《城市绿化条例》,普遍开始按规划全面实施城市绿化;执行《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因地制宜种植或更新行道树;广植市树市花,改造道路绿化分车带,开展滨河绿化等营造大面积、高水平的中心广场绿地,持续开展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评比活动,提高城市绿化水平。至1997年,全省23个城市园林绿地面积提高到14588公顷,其中建成区园林绿地覆盖面积10414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0.73%,比1990年的23%提高7.73个百分点。
  一、道路绿化
  1991年以来,各地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开展以道路为先行的基础设施建设,贯彻道路建设与绿化同步配套建设的原则,坚持新建一条路、绿化美化一条街,追求一街一树种,一路一特色,力求做到消灭黄土裸露,广泛种植花灌木和地被植物,使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开始从传统单一“行道树”,逐渐向乔、灌、花、草相结合,多层次的绿化配植方向发展。形成带状绿地与块状绿化相贯通,体现出不同城市的道路绿化风貌和特色。
  (一)福州市道路绿化,选择以大叶榕、高山榕、天竺桂、芒果、羊蹄甲等树种为骨干,1991年以来对六一路、国货路等22条(段)主次干道绿化进行全面改造。1995~1997年,先后实施二环路、华林路、白马路、东街、东大路等37条(段)55公里长的道路绿化配套建设,以棕榈科植物、花灌木、榕树和常年开花植物配植于道路绿化分车带。1997年重点完成市区四大城门外延道路绿化工程。其中南大门绿化,起自闽江大桥(六一南路),止于高速公路市区连接线,全长5公里多,投资700万元。从城郊结合处的三叉街至白湖亭路段2.1公里,道路中间设3~6米宽绿化分车带;白湖亭至黄山段1.28公里,路中设9米宽绿化分车带,种植美丽针葵、海棠、一品红、菊花、丰花月季等花灌木,构成红、黄、绿相间彩带。道路两侧设15米宽绿色走廊,种植香樟、白玉兰、木棉、假槟榔、蒲葵等10多种乔木,构成亚热带丛林植物群落。在三叉街,道路两旁植千余株大榕树,配套建设敞开式的林则徐广场绿地和三叉街绿岛,形成了榕城特色的南大门绿色通道。北大门为福飞路至森林公园路段,道路拓宽至50米,两侧配植榕树,分车带种植草坪、花灌木,沿线辟有4块绿地。西大门起于洪山桥头至甘蔗镇,全长10余公里,道路两侧植榕树457株,在洪山桥头辟有3500平方米的绿地景观,沿线还建有6块大面积绿化景点。东大门的福马路,晋安路段至马尾镇,全长近20公里,沿线两侧植榕树700多株,假槟榔1400多株,草皮6.3万平方米,配时花3万多盆。晋安与马尾段交界处的廨院,为鼓山风景名胜区门户,建有以“石鼓乐”为主题的绿岛,面积1200平方米,植红绿相间植被,组成彩色图案。至1997年末,市区道路、河岸大树绿化覆盖面积达327公顷。
  (二)厦门市道路绿化,充分体现简捷、明快,层次分明的特点,形成丰富的植物景观。以芒果、菩提、大叶榕、高山榕、盆架子、石栗、桃花心木等常绿乔木和凤凰木、红花洋紫荆、大叶紫薇等大花乔木为基本树种,并采用海枣、大王椰子、桄榔、华盛顿棕等大型棕榈科植物,配置黄心榕、黄金叶、七里香、福建茶、扶桑、双荚槐、红绒球等花灌木,地被以蟛蜞菊、马缨丹、红绿草为主,草坪以马尼拉草、高丽芝草为主。1991~1997年,全市新增湖滨北路、湖滨东路、东渡路、福厦路(石鼓山一仙岳路口)、仙岳路(东段)、吕岭路、莲前路、金尚路、莲岳路、南山路、湖里大道(西段)、杏东路、杏滨路、杏前路、西滨路、环岛路示范段等52条(段)主次干道绿化,长度109公里,绿化面积101公顷,种植乔木1.68万株。1996~1997年,拆除沿街临时建筑,拓展街头绿地,新建的湖滨南路、莲前路、兴湖路、体育路、机场路等带状街头绿地。设计手法新颖,园林化气息浓厚,提高了道路绿化档次,丰富了市容景观。金尚路北起机场与环岛路交叉口,南至莲前路,全长6.4公里。分车绿带于1995年建成,投资约460万元。中央分车绿带宽2.4米,以黄花、紫花马缨丹为地被,间植修剪成扁圆形的黄心榕;两侧分车绿带各2米宽,种植大王椰子,间植修剪成方块的七里香,地被为高丽芝草。慢车道两侧各10米宽的绿化带,以马缨丹、黄心梅、红桑、海桐、蒲葵、垂榕、华棕等植物,按层次配植。至1997年末,全市121条主次干道,总长159.5公里,已绿化154.4公里。主次干道绿化程度达97%。(三)泉州市道路绿化,选用刺桐、红花紫荆、高山榕、大叶榕、黄花槐、凤凰木、桂花、芒果、天竺桂等树种为骨干,配植马缨丹、蟛蜞菊等地被植物;草坪以马尼拉草为主。1991年以来,对泉秀路、丰泽街、刺桐东路、田安路等主干道进行绿化。1994年结合道路拓宽改造,先后完成东湖街,九一路、少林路等6条主次干道绿化种植。1995年投资150万元对温陵路等10多条主次干道进行全面补植,共种植乔、灌木6000多株,地被1.5万平方米。1997年,在全市开展“绿化活动年”中,对坪山路、坪山立交桥、西福立交和市区外延道路进行绿化,其中西福立交交通绿地,是由324国道线、高速公路高架桥和收费站围合的一个三角地带,面积9.5公顷,1997年8月开始建设,同年12月竣工。种植大面积马尼拉草,配植红桑、黄金叶、马缨丹、五色草和花灌木,间缀自然山石。靠高速公路一侧,用红色草拼植高20米、宽16米“泉州”二字,绿地内埋设自动喷灌系统。至1997年末,完成市区主次干道31条、总长81.8公里和56条小街巷、总长46.3公里的绿化,总面积达41公顷,实现市区主次干道绿化程度100%。
  (四)南平市道路绿化,主要选择法国梧桐、大叶女贞、小叶榕、天竺桂、榕树、华盛顿棕榈等树种为骨干。1991年以来,对市区新建、扩建的滨江路、金山路、东教路、马坑路、新建二路、新建三路、梅峰路等14条主次干道进行绿化,共种植行道树2875株。“八五”期间,结合城市改造,根据滨江路“显山露水”的规划原则,拆除沿江建筑,实施约3.31公里长的滨江路绿化,并建成解放路、水南交通环岛、水东如意、天河巷、新建二路等交通绿岛。至1997年,市区31条主次干道中,宜林路25条已全部绿化,共种植行道树4562株,道路绿化覆盖面积11.6公顷,道路绿化覆盖率达34.78%。
  (五)漳州市道路绿化,以花、果、绿为主题,市区道路已形成龙眼、芒果、白玉兰、米兰等9条花果街,体现花果之乡绿化特色。1994年开始实施环城北路、胜利路、漳福路、城南路等道路绿化配套建设。1996年在各主次干道上增植、补植行道树4000多株,在市区入口和市区内建成15片街头绿地,共13.3公顷,1997年建东立交桥、街心绿地和迎宾路、马灶路绿化带,改造女排“三连冠”、“四仙女”及港桥等街心绿岛。道路绿化覆盖面积54.67公顷。
  (六)三明市道路绿化,选用麻楝、白玉兰、红花紫荆、法国梧桐等10多种为行道树,对全市59条(段),总长57.4公里道路进行绿化,创建了绿岩路、新梅路等4条园林式街道,共种植各类树木3144株。其中市区2条主干道,种植红花紫荆,有半年时间花满枝头,形成万紫千红的绿色走廊。在东新五路中间,设8米宽绿化分车带,种植各色花灌木,与两侧行道树形成交相辉映。1997年结合改建拓宽江滨路,在两侧行人道上各建1条2米宽,种植马缨丹为花带,和行道树形成两条色彩斑斓的绿色走廊。至1997年城市主次干道绿化程度达97%。
  (七)莆田市道路绿化,主要选植荔枝、芒果、凤凰木、洋紫荆、高山榕等为树种。1991年以来,结合城、涵二区道路改造拓宽,组织实施绿化配套建设。先后完成市区43条总长40.3公里的主次干道绿化,至1997年末,城市主次干道绿化程度达100%。
  (八)宁德市,1990年前市区道路只有500多株大小不一、参差不齐的行道树。1991年后结合道路改造拓宽,先后组织对署前路等4条道路种植行道树2000多株,建成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的街心环岛绿地3处,新建道路绿化分车带2.9公里,种植千里香球1420株,绿篱8000米。至1997年道路绿化长度共8公里,城市主次干道绿化程度为84%,其覆盖率20%。
  (九)龙岩市区主次干道15条,总长23.5公里,至1997年末,已全部绿化,种植行道树7486株,道路绿化覆盖面积11.07公顷。
  永安、邵武、晋江、福安、建瓯、建阳、福清、长乐等市,城市主次干道绿化普及率都达到97%以上。
  二、滨河(湖)绿化
  80年代,各地结合开展城市内河整治和实施防洪工程建设,开辟滨河小游园或建开放式带状公园。90年代后,各地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地进行城市内河、水系两岸绿化,以优化城市形象,体现城市绿化特色,改善生态环境。先后有福州、厦门、三明、泉州、莆田、南平、龙岩、宁德、邵武、建阳、福安、福鼎、漳平、晋江等14个城市,总计实施滨河绿化60条(段),新增绿化面积181多公顷。诏安、沙县、建宁、永春等县城也先后进行滨河绿化建设。
  (一)福州市滨河绿化,1986年开始结合市区10条内河整治,种植树木1.2万株,完成19.5公里长的滨河绿化。1990~1992年结合白马河、晋安河整治,动迁沿河两岸旧民宅256户,面积近8公顷,砌驳岸10余公里,两岸拆进10~30米作为绿化用地。1991年,白马河北段3.3公里两岸绿化带建成,种植有观音竹、佛肚竹、黄金间碧玉竹,形成以绿竹丛林为特色的滨河绿化。1992年完成晋安河全长7.6公里绿化工程,沿河以榕树为骨干间植垂柳、棕榈科植物及绿竹,以体现亚热带风光特色。1994年后投资5000多万元,拆除沿河建筑10多万平方米,对内河两岸绿化进行增植、补植,至1997年,全市42条(段)河道,已完成32条绿化建设,总计新增绿地面积40公顷。同年又结合江滨大道建设,实施闽江北岸堤路绿化工程,至年末已完成闽江六桥址(上浦路)至五桥址(长汀路)2.1公里长的绿化工程。
  (二)厦门市从1988年开始结合筼筜湖治理,对沿湖10.18公里长的湖滨进行绿化建设。1997年,市人大颁布《厦门市筼筜湖区管理办法》,加大对筼筜湖周边的整治力度,协调解决周边十多个单位挤占湖滨沿岸的问题,修通宽度为20米以上的环湖绿化带。至1997年底,已绿化湖岸线长12公里,沿岸建有环湖林荫步行道、绿化带、小游园及供游人休闲的设施,环湖绿地总面积达17.6公顷,种植榕树、凤凰木、鱼尾葵、海枣、黄槿等乔木2000多株,三角梅、夹竹桃、散尾葵、扶桑等花灌木3万多株。(三)三明市滨河绿化,1991年开始结合城区防洪堤建设,先后拆除沙溪河两侧建筑,开展沿河两岸20公里长的绿化工程建设,新增绿地12公顷。大面积种植草皮和花灌木,间植少量乔木。沿岸护坡采取因坡就势种植灌木丛、绿竹,或以草坪配植色草、花卉和地被植物,形成多层次色彩悦目的滨河绿化景观。
  (四)泉州市于1991年开始在晋江北岸浮桥至顺济桥地段,利用滞洪区种植低矮灌木、小乔木和少量龙眼树作为滞洪区绿化带。1997年上半年,结合市内田淮渠、田安渠、大淮渠、小八卦沟和东环河等总长6.3公里的河渠整治;由沟、河所属辖区办事处进行河渠两岸绿化,种植以芒果为主的常绿树配植花灌木,草坪绿化面积1.26公顷,形成环绕城区的绿化风景带。
  (五)南平市在“八五”期间结合水口电站库区防洪工程建设,实施沿江约3公里长的滨江绿化,在护岸和边坡上种植草皮、垂柳、绿竹、木芙蓉等,间植花灌木和地被植物,新增绿地3.37公顷,形成城在绿中的新景观。
  (六)莆田市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于1994年先后在下磨溪上游,自青少年宫人工湖至下磨溪东圳水渠全长1.8公里的滨河两岸实施绿化,种植树种以市树荔枝树为基调,绿化面积1.08公顷,体现荔城特色。
  (七)邵武市结合富屯溪两岸防护工程,1991年开始分别在河滨两岸各建长1.1公里的绿地。溪北以斜坡草皮镶色块为特色;溪南绿地以四季风光为主题,建成一个精品绿地,成为邵武市区的绿化新景观。
  三、广场绿化
  “八五”期间,各地结合城市建设或旧城改造,按规划、有计划地全面实施城市绿化,1994年后各地从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形象出发,高起点设计营建大面积广场绿化。
  (一)漳州市火车站广场,1994年建成,占地2.73公顷,广场内辟有2000多平方米草坪,四周种植亚热带林木,中部建有250平方米的水面音乐喷泉,在泉的西侧竖立一朵水仙花造型雕塑,东侧建有巨型三角台座,上置高14米不锈钢制的“Z”字形,在字形上悬置“腾飞”两个大字。广场设计寓意:“漳州市是地处闽南三角地带之一;水仙花之乡,在改革开放中腾飞”。
  (二)漳州市人民广场,位于芗城、龙文两区结合部,东立交桥的东面。总面积29公顷,其中广场占地15.2公顷,立交桥13.8公顷。由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1997年4月动工,同年10月竣工,总投资5000万元。广场由东向西分为集散区,中部喷泉区,次中部疏林区和西部密林区。集散区内设有花坛、舞台和市标。喷泉区内建有声、色程控大型喷泉,旁设坐椅、花台,区内建有露天会场。疏林区以大面积草坪绿地和涌泉、河流与河对岸的疏林构成欧式园林风格。密林区植有多品种的高大乔木,形成广场与立交桥之间的绿色屏障。整个广场水域面积1.2公顷,绿化面积6.4公顷。
  (三)三明市三明广场,1995年建成,面积0.48公顷,广场以植物造景为主,构成不同景观,场中心为日、月、星形的大型音乐灯光喷泉,周围以花、草、树木环绕。寓意“文明”、“清明”、“开明”的三明主题。1997年,三明市又新建梅列广场,占地0.6公顷,广场主景为一组罗马廊柱和小型舞台,整个广场以绿地为主,配植色草和地被植物,形成色彩丰富的景观。
  (四)泉州市展览城广场,位于江南组团中心片区,1995年开始动工,次年8月竣工。广场以展览城为主体,分前后两个部分,前广场占地1.5公顷,后广场占地1公顷。前广场因地制宜利用原有的南高渠穿越广场中心,扩充水域,设置喷泉,点缀雕塑,建有5座小桥,跨渠通向后广场形成整体。广场种植海枣、假槟榔、大王椰子、三角槟榔等棕榈植物,体现亚热带风光。配植观叶品种的上海色叶、黄金叶、五色草和杜鹃、茶花、三角梅等观花植物。广场中心设国旗和彩旗台座,前沿绿化带上竖立2座高杆灯,沿水渠及广场周边布设数排节日灯。
  (五)厦门市国际航空港3号候机楼园林广场,占地5.5公顷,由厦门大学建筑设计院设计,1996年建成,总投资2000万元。广场内建有罗马廊柱、玻璃亭,种植三角揶子、华盛顿棕榈、假槟榔、大王椰子、黄金叶等乔、灌木1700多株,散尾葵、天门冬等500多丛,植马尾拉草坪3.3公顷,在大片草坪中点缀石球、石雕、孤石、花坛,整个广场呈现出一片亚热带风光。
  (六)厦门市人民会堂广场,位于筼筜湖北岸,占地11公顷。该地原规划为市行政中心建筑用地,1996年12月,改作广场绿地,园内种植草坪、七里香绿篱等。至1997年该广场进行重新设计建设中。
  (七)福州市林则徐广场,位于连江路与福厦路交汇处,占地6850平方米,1997年7月建成。广场采取传统中轴规划,阶梯渐进式布局,由南向北以三个层次递进。第一层次是文化活动区,可供群众娱乐健身;第二层次是休憩游览区,由5个大花坛和小型喷水池及草坪、翠柏、鲜花组成,供人休闲观赏;第三层次是纪念瞻仰区,以12.96米高的林则徐塑像为中心,四周环绕大型喷水池,池底有96只五彩缤纷的彩灯照射,衬出伟人铮铮铁骨。透过喷泉水幕可见10米宽3米高的虎门销烟大壁雕。构成集爱国主义教育、休闲观赏、文体娱乐活动于一体的街心绿化广场景观。
  (八)福州市青春广场,位于广达路与国货路交会处的西北侧,原为旧房和商店,1997年6月拆房而建,占地4000平方米,分5块草坪,内植假槟榔、南洋杉、美人蕉等树木和花草,中间为瓷砖铺砌。周设石椅、优秀青年宣传栏和青少年报栏,园前一块巨石上刻“青春广场”四字。场内还建有主体雕塑和宣传栏等。
  (九)龙岩市文化广场,位于市区溪南路,占地4572平方米,1997年建成。该广场下设地下停车场,因而选植适合于土层较薄的矮小花灌木,并点缀浅根类棕榈科植物和大片草坪,该场绿地面积占广场总面积的70%。
  (十)南平市文化广场,位于市中心、电影院与工人文化宫前,建于1996年,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草坪绿地1100平方米,除保留原4株大榕树外,还新种华盛顿棕榈等亚热带乔灌花草。为建该广场,拆迁近万平方米商业用房,总投资200万元。
  (十一)建瓯市站前广场,位于火车站前北端,1997年建成,占地面积1公顷,总投资55万元。广场以对称式布局,四向各设通道,中央为大型花坛,坛周围有7个树叶模纹小花坛环绕,各植红叶小檗,草坪植马尼拉草。广场四向正面植马缨丹、花叶假连翘组成椭圆形图案,边角散植三角椰、针葵、铁树、皇后葵等树种,场周边植黄杨树构成园路之间的隔离带,广场绿地率达71%。
  四、庭院绿化
  指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及公用设施的绿化。
  80年代,各地开展全民参加义务植树的同时,各单位开始发动职工,开展单位环境绿化活动,推行单位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立对单位庭院绿化进行检查、评比和开展创建“绿化达标单位”、“花园式单位”等活动,促进单位庭院绿化的发展。进入90年代,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各地进一步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法规,加强行业管理,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对单位新建、改建的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实行绿化工程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时投资,限期完成的规定,使城市新建的单位庭院绿化有规划、按计划地发展。与此同期,各地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还加强对单位庭院进行检查、督导、评比,持续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绿化先进单位”和“绿化达标单位”等活动。各单位在争创活动中,因地制宜进行“见缝插绿”、“拆墙透绿”,使单位庭院绿化达到新的水平。至1997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莆田、龙岩、宁德等市共出现1300多个绿化达标和先进单位,其中获省绿化委员会授予“绿化红旗单位”称号的有430个。
  三明市把单位绿化与创“文明单位”相结合,以各片区的重点企事业单位为骨干,组织社区共建活动,开展“绿满片区、美在庭院”竞赛。三明饭店率先拆除围墙,精心设计,把庭院绿化和街头绿化相结合,种植乔、灌、花、草,点缀孤石、小品,形成园林景观。三明师范专科学校,校园绿化按照“高档次规划,高水平建设”要求,邀请南京林学院、省建委专家规划设计。三明钢铁厂高线车间、富兴堡变电站、市污水处理厂、公路分局等单位每年都投入绿化建设资金,不断提高单位庭院绿化档次。自1996年开始,全市持续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评比活动,至1997年,有绿化条件的235个单位中,有233个单位庭院绿化达标,其中获“省绿化红旗”称号的有70个单位。厦门市自1984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创建“省绿化红旗单位”、市“花园式单位”活动,至1997年,获市“花园式单位”的有189个,其中晋升“省绿化红旗单位”的有96个。每年在验收评比新的先进单位的同时,不定期对原有的先进单位进行复查,对管理不善、绿化水平下降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促其赶上,收到较好的效果。福州市于1995年开始结合创建“卫生城市”活动,把全市范围的省、市、区企事业、学校、部队单位绿化纳入市、区两级园林绿化建设任务,按国家《卫生城市检查细则》的要求,以及市政府颁布的《福州市花园式单位标准》,于1997年评选出第一批花园式单位29个,绿化先进单位(集体)93个。泉州市于1997年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年”活动,有市政府大院、北峰镇政府、第一中学、电业学校等70个单位参与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市第三水厂在创建中种植大量棕榈科植物和花灌木,在大片草坪中点缀孤石,种植苏铁、榕树,厂区绿地率达35%。至1997年,全市单位庭院绿化程度达98%,其中获省级绿化红旗单位称号的有92个单位。南平市有496个单位设有专、兼职绿化管理人员,224个单位庭院绿化达标。其中,省绿化先进单位13个,省绿化红旗单位23个,全国绿化先进单位2个。漳州市1994年以来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园林化单位”及绿化美化先进单位庭院活动,发动群众见缝插绿,提倡搞垂直绿化、屋顶花园、拆墙透绿,创“以少见多,以巧见胜”的特色。至1997年,全市获省级绿化红旗单位的有64个,绿化达标庭院有195个。莆田市单位庭院绿化总面积达69.6公顷。宁德市涌现出51个绿化先进和合格单位,8个省级绿化红旗单位,其中,宁德市师范专科学校的校园内,种植乔木1500多株,灌木1000多株,绿篱1000多米,草坪6000平方米,各种盆花2000多盆,整个校园绿树成荫,四季花开不断。绿化覆盖率达76.7%。
  五、居住区绿化
  1991年以来,随着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城市绿化全面展开,居住区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开辟绿化用地。新建居住区执行“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留足绿化用地,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跟踪监督实施,以及推行物业管理等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使居住区环境绿化逐渐得到改善。三明市坚持园林绿化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实施的原则,新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普遍达到占总用地面积的25%~30%,对旧城的居住区不断增加绿化建设的投入,进行挖潜改造。1993年后,先后对徐碧一村、二村,东霞新村,芙蓉新村和圳尾片区的居住区进行绿化改造,拆除柴火间用于绿化用地,营造小游园、小绿地,提高环境绿化率。至1997年末,全市5个居住区总用地面积17.23公顷,已绿化7.96公顷,绿地率达46.2%。厦门市于1991~1997年间新开发的27个居住小区,平均绿地率达31.8%,新增绿地52.26公顷。其中,筼筜小区绿地面积与居住区占地面积比例达39.4%,莲花五村达38.45%,新建居住小区内绝大部分都建有小游园或公园。至1997年,全市成规模的40多个居住小区全部施行物业管理,小区绿地得到有效养护。莲坂西小区和华景花园于1995年荣获“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荣誉称号。1996年建成的金鸡亭花园小区和吕岭花园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称号。莆田市于1992年新建的文献小区,总占地5.3多公顷,绿地面积为1.8公顷,绿地率达34%,区内种植乔、灌木780株,绿篱1500米,形成小道绿树成荫,房前院后绿色成洲。邵武市新建的园丁新村占地1公顷,绿化面积310平方米,绿地率达31.5%。居住小区大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配有绿化管护人员,同时园林部门实行不定期对小区绿化管理进行检查考核,使小区绿化得到较好的巩固。1995年后,福州市投入大量资金实施居住小区绿化建设,先后涌现出杨桥新村、宁化新村、长富宫花园、东辉花园等24个绿化先进小区。如宁化新村占地4.67公顷,其中绿地为1.43公顷,绿地率达30.6%,人均绿地3平方米,区内有3座小游园,种植多种树木6万多株,培育垂直绿化植物爬山虎2000多平方米,成为福州市垂直绿化示范点,1995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十佳村”称号。杨桥新村占地4.95公顷,其中绿地1.73公顷,小区内布置许多园林小景,绿地率达35%。1996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千佳村”称号。泉州市1997年开展绿化美化活动年后,涌现出云谷、丰泽、圣湖、东美等6个绿化美化示范居住小区。其中云谷小区是国家首批安居工程之一,又是省试点小区,总占地9.48公顷,居住人口4644人,绿地面积3.88公顷,绿地率达40%。小区内绿地分为:中心绿地、组团绿地、宅前院后绿地三级,中心绿地和组团绿地分别建有中心花园和小游园。中心花园以花坛与自然式山林相结合,配植美人蕉、山丹花、孔雀兰、榕树、印度榕以及棕榈科植物,占地近1公顷。组团绿地以不同植物命名,有扶桑苑、桂花苑、含笑苑、槟榔苑和竹苑等5个。小区道路以乔、灌、花、草构成4个层次。主入口两侧列植假槟榔,间植扶桑,四季有花迎送居民出入。围墙环植爬藤植物炮仗花,外侧植天竺桂。整个小区绿化构成内外空间互补,体现园林景观。至1997年全省各地居住区绿化都有较大的发展,但按《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新区建设项目绿化用地应占30%,旧城区应占25%的指标,尚有较大的差距。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