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园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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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162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园林绿化
分类号: TU986
页数: 32
页码: 131-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园林绿化受到福建省各级政府的重视,包括公园建设、城市绿化、生产绿地等。
关键词: 福建省 城市规划 园林绿化

内容

1978年以来,城市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城市园林绿化,改善城市生态,治理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1989年省政府发出“狠抓7年,绿化八闽”和“城市绿化也要上台阶”的号召后,各地政府根据7年绿化目标,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步伐加快。至1990年,据全省14个建制市统计,城市园林绿化面积从1980年的557.5公顷,增加到5385公顷,10年间增长8.66倍,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23%,人均公共绿地3.5平方米。
  “八五”(1991~1995年)初期,由于城市建成区面积和城区人口分别以年均15.4%和10.8%的速度增长,以及一些城市的开发项目未能按规定留足绿化用地等原因,城市园林绿化未能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两项绿化指标,曾一度出现徘徊和下降。1992年9月,省政府在永安市召开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把园林绿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招商引资、扩大开放的策略来抓。要求各地采取国家投资、部门自筹、社会集资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发动全民、全社会大办城市园林绿化。1994年,省建委、省绿化委员会又联合召开全省园林绿化工作会议。各地加快城市园林绿化系统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工作,贯彻执行《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绿,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回升。
  1995年12月,省政府在厦门市召开的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城市建设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的目标,各地从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出发,增加园林绿化投入,按规划有计划地通过拆房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措施,扩大绿地面积。广泛开辟城市中心绿地和街头绿地,努力创建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即从地理环境出发,创造城在林中;从自然环境出发,创造水树相映;从气候特征出发,创造亚热带风光;从人多地少出发,创造袖珍绿地;从普及市树市花出发,创造以市树市花为基调的城市绿化特色。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园林式单位庭院”、“绿化示范居住区”等活动,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城市道路绿化,开始从单一的“一条路两行树”,逐步向乔、灌、花、草相结合发展,街头绿地突出植物配植,植物造型、植物造园等景观塑造。各地还开展“显山露水”、“绿色走廊”等工程,优化城市形象。城市园林绿化从量的扩大转向质的提高。据全省23个城市统计,1991~1997年的7年间,各地共完成园林绿化建设资金达6.92亿元。城市园林绿地面积扩展到14588公顷,比1990年的5385公顷增长1.71倍,公共绿地面积达2368公顷,比1990年的994公顷增长1.5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73%,居全国第7位,人均公共绿地6.05平方米,居全国第10位。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上了一个大的台阶。
  厦门市园林绿化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在园林绿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海岛风光和人文景观特色,形成了“城在绿中,景在城中”,城景相融的海岛花园城市,至1997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41%,人均公共绿地达9.43平方米。同年8月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三明市园林绿化建设,早在90年代初,就以保护城市周边群山植被为基础,“八五”期间重点开辟沙溪河两岸绿色走廊。到1997年,已构成“青山翠绿环城郭,一脉沙溪市中流,十里沿河水树映,两岸花草相争辉”的山城风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两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到1995年,全省47个县已达到省政府提出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5%和人均公共绿地3平方米的目标。到1997年,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发展较快的有将乐、上杭、沙县、光泽、漳浦、永春等县,“两项”绿化指标都达到26%和5平方米以上。其中,将乐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5%,人均公共绿地9.86平方米。
  1991~1997年,虽然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大幅度提高,部分城市开始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但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城市新区与旧城区之间的园林绿化发展还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
  第一节 公园建设
  80年代,福建省城市公园建设进入恢复和初步发展时期。这期间,原有公园得到全面恢复,公园设施和绿化水平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国家投入大量资金,新建各类公园108座。至1990年末,全省有城市公园149座,总面积1225.6公顷。其中,16个建制市有公园71座,面积837.6公顷;53个县城有公园78座,面积为388公顷。福州、宁德等城市还出现农民集资办公园。
  90年代,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各地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布局,有计划地建设各类园林绿地。采取国家投资、地方自筹、集体集资、融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实行城乡共建,市、区两级分建等方式发展城市公园建设。按照园林性质、要求以及当地条件,因地制宜规划设计,突出地方特色,塑造园林主题,以亚热带植物造景为基调,注意发挥环境保护功能。1991~1997年,全省有21个市和17个县,新建、改(扩)建各类公园105座,至1997年末,全省城市公园从1990年的149座,发展到234座,总面积2681公顷,其中,23个城市拥有公园132座,面积2001公顷,45个县城有公园102座,面积680公顷。
  一、新建公园
  1991~1997年,全省城市和县城共新建各类公园85座,其中有20个市新建公园61座,面积1103公顷(城市新建公园情况见表7-4),有16个县新建公园24座,面积292公顷。
  福州市金鸡山公园位于市区东北角金鸡山,海拔119米,规划面积70公顷,其中山林绿地约65公顷,占93%。公园建设运用传统和现代园林相结合的手法,营造山水园林,辅以雕塑、小品,构成自然山景园林空间。该公园于1995年由晋安区负责筹建,总投资830万元,1997年春节对外开放。公园入口广场,迎面为“群鸡展姿”雕塑,由5组19只鸡组成。背景是长15米、高3.2米的“田园风光”照壁,号称“原野牧歌”。广场左侧以山石叠水,组成“润丰泉”,泉后山谷是“万花园”,园中种植牡丹、梅花、杜鹃、月季等中国十大名花,有双亭花廊架、水池、木拱桥等,构成“小桥流水人家”的静谧意境。“晋安晓月”和“横翠屏”景区,采用南洋杉、槟榔葵、皇后葵、蒲葵等具有南国风光的树种与大片草坪组成疏林草地,大量的五色草、黄心叶等植物组成丰富的景观。入山路口,由3块假山拼成山门,上题“芳径熏风”,还建设有大型人工瀑布和两座形似雄狮的小山,组成“卧狮观瀑”。整座公园采取古典和现代造园形式相结合,人造景观与自然景观相融汇,成为集文化、山水于一体的休闲性公园。
  福州市高盖山公园位于仓山区高盖山,海拔292米。山上有妙峰寺、海灯法师纪念堂、桃花溪、青龙池、仙人井等古迹。境内林木葱郁、景色秀丽。1996年由仓山区负责筹建,规划面积162公顷。公园依山而建,划分为“登高眺望”、“寺庙文化”、“休憩野营”、“山林野趣”4个景区,成为以植物造园为主和寺庙园林为内涵的郊游山体公园。1996年完成第一期20公顷工程,随即对外开放,紧接开始第二期70公顷工程,修环山游路1500米,建山门、山亭、喷泉、花坛以及重修观音阁等,于当年末完工。山间古刹,半岭亭台,曲径流水,清幽恬静,喷泉花木,赏心悦目。
  福州市温泉公园位于五四北路原温泉村。占地面积11.5公顷,1996年建设,翌年2月对外开放。园内以大量名贵植物和人造山水为特色,北部以植物景观为主,南部是人工天然湖光景色。园于西、北各设大门,门前以仿古罗马廊柱和广场组成景观。进北门以6瓣比利时杜鹃为中心,配以红黄色草图案草坪。园中央建造一座高27米,底边40×40米的银灰色玻璃“金字塔”,内为多功能展厅,塔东有露天音乐广场,塔西有一座圆形喷水池。园内辟有古铁思源、榕芳游憩、热带风光、绿荫休憩、水景观赏、茶花园、桂花园和竹园9个观赏区。“古铁思源区”,有苏铁、凤尾铁、泰国铁等10余株,其中最大的铁树王高达5米。“茶花园区”中多为名贵树种,其中3株茶树花茂叶盛,为省内所罕见。“竹园区”植有金镶玉竹、凤尾竹等13个品种。园南部的人造天然景观,有山、湖、岛、瀑布。“榕芳游憩区”以3株大榕树为核心,配以日本金丝榕、黄心榕、金叶垂榕、花叶榕等120多株。“珍稀树木区”,有银杏、秃杉、油杉、红豆杉、冷杉、香港四照花、细柄阿丁枫、槭树等。“热带风情区”,以大王揶树为主和大片草坪组成。园周边绿化带,植以木兰科为主的常绿树,公园绿化率达85%,集观赏、休闲、科普于一体。
  厦门市金榜公园位于金榜山一梧村山,规划面积86公顷。第一期工程占地48.16公顷,包括金榜山、梧村山、面前山、金亭山等山体,境内原有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丰富。公园建设遵循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原则,划分为“海滨邹鲁”、“石簇遗雾”、“翠谷浮香”和“古道春荫”4个景区,以自然人文景观为依托,突出厦门历史文化内涵。1992年始建,至1995年基本完成海滨邹鲁景区的建设,随即对外开放。1996年3月,在铁道部的配合下,按规划在金榜山与面前山之间,建跨径42米的钢筋混凝土中承式拱桥1座,于当年9月竣工,从而形成一桥飞架公园南北的景观。至1997年,先后建成公园管理处用房、师仙楼及塑石水池、门球场、晚晴苑、盆景园等,并完善了道路、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共投资900万元。金榜公园人文古迹众多,有唐朝文人陈黯隐居石室,宋朱熹遗作《金榜山记》、宋朝幼帝赐号《圣泉》遗址、明朝文人陈献章题字“海滨邹鲁”摩岩石刻、清抗英爱国名将陈化成将军墓遗址,以及董内岩寺、白云洞等胜迹。其中称为“玉笏石”的金榜玉笏石景为该园的标志物。公园植物以相思树为基调,配植榕树、凤凰木、木棉、刺桐等,有33种9887株灌木类和23种391株乔木类,各种竹类近300丛,藤本类400多株,地被类有马尼拉草坪11270平方米,蟛蜞菊970平方米,绿化面积占陆地面积90%。
  厦门市湖里公园位于湖里工业区,原为南山公园、占地11.24公顷,其中水面2.74公顷。1990年由环球设计事务所厦门分所设计,为区级综合性公园。1992年开始建设,1996年11月建成,投资1800万元。公园依山傍水,景色秀丽,植有大王椰子、鱼尾葵、南洋杉、湿地松等乔木2000多株,悬铃花、马缨丹、七里香等花灌木3000多株;马尼拉草、大叶油草、狗牙根草等草坪面积达3500平方米。绿化面积占陆地面积的81.3%。园内林荫小道幽曲,绿草如茵,华泰亭、红波亭、曲桥、拱形园门、宽敞迎宾广场等,建筑造型与色彩颇具时代气息,欧式水上舞池以及号称激流勇进的漂流娱乐设施等集传统山水园林与现代建筑、休闲娱乐于一体。
  厦门市白鹭洲公园位于市府大道中段东西两侧,总面积15.5公顷。东半园占地5公顷,由白鹭女神广场和天鹅广场组成,是以休闲观赏为主的开放性绿地。1996年建成,总投资900万元。园内绿草如茵,凉亭、雕塑点缀其间,一尊花岗石雕“白鹭女神”矗立于南侧筼筜湖中,该园环境清新雅致。西半园占地10.5公顷,采用了规则式与自由式相结合的形式,整体开敞,风格明朗,以大型音乐喷泉、浓荫广场、露天舞台为主体,结合雕塑、疏林草坪为开敞式的散步、休闲场所。1997年6月25日完成一期工程,投资4988万元。全园布局分为“三大片”、“两大线”。“三大片”包括东面的下沉式音乐喷泉广场、中间的过渡带大片疏林草坪以及西边配合“筼筜渔火”景观的露天舞台和末端的海豚雕塑广场等。“两大线”分别为位于公园南、北两侧的东西向两道具有休闲、观赏功能的景观,沿散步道有可供停留的亭、栏、花架、茶室等。白鹭洲绿化选择耐盐碱的浓荫树种,如小叶榕、大叶榕、橡胶榕、黄槿等。配以花灌木及大面积的草坪,疏密结合。同时点缀大量的花卉,使公园四季鲜花盛开,具有浓郁的现代公园的气息。
  漳州市江滨公园位于九龙江北岸洋老洲至康山防洪堤段临江一侧,占地28公顷。1991年由市园林处、市防洪堤管理处和芝山镇瑞京村共建。公园利用原有良好的植被基础,结合天然泳场进行规划设计,建成开放性江滨公园,园内因地制宜铺设游园小径,建有不同类型的亭廊7座,沿江种植垂柳、点缀花池,配置多处儿童游乐戏水场所设施。
  漳州市芝山公园位于市区西北芝山望高山麓,占地面积15公顷,1991年由天津大学建筑系规划设计。1992年开始建设,翌年建成,总投资360万元,为市级开放性山地公园。园依山而建,登山游路两侧设置风格典雅的仿古园灯。山顶建有双层八角重檐的“揽月亭”,为全园主体建筑,周边建有2座平台,可容300多人活动,台周点缀彩灯,构成古朴典雅景观。
  漳州市九龙公园位于市区胜利东路与元光南路交接处,占地面积11公顷,其中水面4公顷。1993年开始建设,1996年春节建成对外开放,总投资3700万元。公园运用传统造园手法,利用原有港道、渔池进行疏辟改造,构成自然山水园林景观,园内划分为休闲区、老人活动区、儿童游乐区、疏林草地区、湖心岛亚热带植物区等。建有水仙阁、清远水榭、映雨轩、倚春亭、枕波亭、南山秋晚亭及云龙桥、步云桥、游船码头、植物钟等园林建筑。
  泉州市东湖公园位于市区东门头,原为泉州市十大胜景之一的“星湖荷香”旧址。由东南大学建筑研究所设计,1991年开始建设,1994年建成,总投资3000多万元。公园占地面积20.53公顷,其中水面7.67公顷。公园以水体为中心,闽南建筑风格为主体,环湖建星湖荷香、祈风阁、七星拱月、二公亭、东湖亭、揽古亭等,构成幽雅休闲区。建有双舟朝阳、游船码头和儿童乐园等娱乐服务区。园内还结合不同景区内涵分别建百鲤广场、石泉松屏、星湖草坪、友谊芳林、百果秋园、荷里飘香等16个植物景观和12个山石景点,种植乔木近2万株,花灌木4.5万株,铺植草皮6.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84%。东湖公园的建成结束了泉州市无公园的历史。
  泉州市刺桐公园位于市中心东片区、刺桐西路中段,占地面积3.67公顷,其中水域0.23公顷。1995年3月开始动工,1997年6月建成对外开放,总投资1460万元。该园以植物造景为主,运用传统的自然山水园林构园手法,在平坦的园地中堆山,建成路、水池、亭、廊等园林小品,构成富有村野情趣的园林景观。
  泉州市芳草园位于新门街西段南侧,原为清初靖海侯施琅所建的春、夏、秋、冬四季园中的“春园”旧址。至民国期间已是废瓦残垣,1956年曾辟为青年乐园,“文化大革命”期间遭破坏,仅留下2.6公顷园地作为花卉培育基地。1996年,泉州市政府决定重建,命名为“芳草园”,规划用地6.07公顷,分“春草芳菲”、“荷风藕香”和“自然林野”等景区。工程分二期进行,第一期工程3.2公顷于1997年5月开工,由市园林管理处按公园总体规划布局进行前期开发,建有三洲芳草牌坊、涵碧亭等园林建筑,铺装草地1.2万平方米,移植树木500多株,于同年6月末完工,7月1日对外开放,投资186万元。
  三明市明湖公园位于麒麟山公园北侧,占地2.24公顷,其中水域1.79公顷。1993年开始建设,次年初竣工对外开放。园中水面开阔,景观优美,有船舫观鱼、水榭垂钓、玉带桥赏瀑、湖心岛寻芳等景点。与麒麟山公园连为一体。
  三明市西江滨公园位于市区沙溪河西岸,与东岸的江滨公园遥对,南邻正顺庙园,北至梅列大桥。全长900米,总面积3.74公顷。1996年建成对外开放。是集人文古迹和植物造园于一体的开放性带状滨河公园。园中有历史悠久的“东壁门”、“凝紫门”和“梅列门”古建筑。园南邻的“正顺庙园”建于宋绍兴九年(1139年),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该庙园中有3座古建筑,历经多次修缮保护,现状完好,有百年以上榕树多株,200年以上的古樟1株。公园设计中,遵循保护人文古迹,适当充实园林小品,以植物造景为主,与沿河两岸景观相协调,进行统筹布局。构成沿河两岸骈红拥翠、交相辉映,现代园林小品与古典建筑相结合的独特景观。
  莆田市凤凰山公园位于城厢区凤凰山下,占地面积13.33公顷,其中水域0.66公顷。1990年开始建设,1996年10月建成对外开放,总投资2000万元。该园以人造山水景观结合植物造园为主,在起伏的园地中堆山,建游路、水池,构筑塔、阁等园林小品。公园环境优美。该公园属凤凰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组成部分。
  莆田市龙脊山公园位于城厢区南,学园路龙脊山上,占地面积10.5公顷,1993年征地,1997年建成对外开放,总投资1000万元。该园在烈士陵园的基础上划分为陵园悼念区、休闲活动区、游乐活动区、文化活动区4个。为市民纪念瞻仰烈士和休憩、娱乐的纪念性公园。
  南平市三元公园位于三元小区,1991年初建,投资82万元。原占地面积2公顷,为沿街带状山地公园。园内绿化以原有山地植被基础上,增植广玉兰、桂花、石榴等乔灌花草。园中建有三元阁、三元亭、花榭、花池以及园林小品等。1996年拆除旧建筑3500平方米,增植绿化花草,新建游路,增筑园林小品等建筑。至此,公园占地面积增至4.42公顷。
  龙岩市莲花山公园位于市区莲花山、天马山,规划面积106公顷,公园以山体为主,山林绿地100公顷左右,占94%,1992年开始整修园地,架设水、电管线设施,铺砌园内游路1.9公里,建简易园门及服务配套设施等,总投资215万元。
  永安市莲花山公园位于城市东郊桃源洞景区西面,公园所在地史称莲花山寨遗址。占地51.61公顷,园内山峰挺拔、岩石奇特,河谷呈“V”形,有的岩洞深达数十米,可容千人。1994年11月由燕东、兴坪办事处、市林业委员会和园林处共同开发。1995年初动工,先后建公园大门、走廊门和3座蘑菇亭,铺设游路1650米,种植乔、灌木2万多株,于次年上半年建成对外开放。公园景点:将军岩,登上其峰,燕城风光尽收眼底;北侧有观音岩,山体挺拔亭亭玉立,犹如观音塑像;东侧的姐妹峰,由两座山峰组成,有破石穿空之势,双峰相对犹如姐妹;公园北侧岩体上,树木花草相叠,形似花开于万木丛林中。公园岩奇景秀,自然景观独特。
  邵武市丹台山烈士陵园位于市区城南丹台山,占地1.6公顷,1992年开始建设,当年完成。园内有牌坊、台阶、纪念碑、墓区等建筑。石级甬道两侧苍松翠柏列阵。墓区坐落在松柏丛中,各种植物花卉簇拥,布局庄严肃穆。园陵设计内涵丰富,粉红色大理石的牌坊,象征烈士卫国捐躯精神,饱含人民怀念深情。两排城墙意含自古以来邵武就为“铁城”之义,显示烈士为人民利益忘我保卫钢铁长城。163级台阶上有5个平台;19根灯柱镶有历史车轮图案的1949块水泥板,代表邵武解放之日——1949年5月19日。
  二、改(护)建公园
  1991~1997年,全省有福州、厦门、三明、南平、漳州、龙岩、宁德、邵武、建瓯、漳平等10市和上杭县,先后改建、扩建公园19座,公园面积从152.48公顷,扩展到212.9公顷,增加了39.7%。
  福州市茶亭公园位于广达路与八一七路之间,面积3.33公顷,其中水域面积2公顷,始建于1986年。由于公园管理不力,园内建筑失修,杂草丛生,垃圾堆积甚多。1996年市政府决定重建,并划归市园林局管辖。同年9月拆除违章搭盖,清除垃圾,平整园道,修筑围墙,修复古建筑,疏浚湖塘3口,并连成一体,植荷花,建桥2座:一为石拱桥,名“醉月桥”;一为仿木砼结构的平桥。在湖塘北岸建100多平方米的石平台,设花坛,植有鲜花,环湖滨为林径,广植蒲葵、鱼尾葵、假槟榔、垂柳、桂花、垂枝榕、杜鹃等1000多株,草坪4600多平方米。在环湖林径下设有10余套南安青石桌和石凳。茶室周围植珍贵的垂枝榕为绿篱,显出恬静幽雅。颐乐园内有木结构中轴二进古民居建筑,梁栋、窗户雕刻精致,华而不俗。两侧厢房分别陈列根雕和书画作品,天井中放置斧辟石大假山1座。重建后的茶亭公园,体现传统民居园林特色,于1997年春节对外开放。
  厦门市鸿山公园位于思明路中段,占地面积13公顷,始建于1985年。园内鸿山织雨是厦门市八大景之一。公园利用山体自然景观和名胜古迹营造多元文化园林景观。自思明南路经山门,一路林荫,可直上鸿山寺,寺后有一“攻剿红夷”石刻,为市级文化保护单位。沿山门左侧登阶可上嘉兴寨,寨前草坪是当年郑成功官兵练功场,寨南侧有观音亭、石岩迷路景点。迷路下为陡壁,有郑成功手迹“嘉兴寨”题刻,山顶平台设有茶室、餐厅等服务设施。1991年,投资470万元进行扩建,修环山公路北段筑混凝土路面376米,建嘉兴亭、鸿店亭和积雨亭3座。1992年,新建延平郡王园、益寿堂、双忠魂等,建筑总面积964平方米,扩建盆景园,收藏栽培盆景300盆,新植乔、灌木1100株,草坪300平方米,绿篱450米。新增摩天轮、电子马等游乐设施。公园绿化面积11.83公顷,绿化覆盖率达90.12%。
  厦门市皓月园位于鼓浪屿东部海滨的覆鼎岩,以郑成功诗句“思君寝不寐,皓月透素帏”而得名。始建于1987年,占地面积2公顷。1990年在园内建长13.7米,高4.7米的郑成功及其部将巨型群体铜雕像,名为“藤牌驱虏”。1995~1997年,先后在海边建400平方米的海上舞台、伞形喷泉;在园的南部海滨和北部山麓分别建7座西洋风格的休闲屋和一座展示“版纳风情”珍禽苑,苑中的孔雀园,有120只蓝白孔雀。改建后的皓月园,集休闲、观赏、纪念于一体,园内景物兼有,绿意深浓,绿化覆盖率达86%。
  漳州市中山公园始建于民国8年(1919年),原名漳州第一公园,民国15年更名为中山公园。建园后几经修整,虽有改善但规模小,水平低,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园被多家蚕食,园内新建筑多与园林功能无关。1996年,市政府决定进行整修扩建,由福建省泛闽风景园林艺术中心规划设计,同年6月动工,外迁住房10户,拆除建筑5000平方米,清除土方1万立方米。保留原有古树,增植棕榈科植物及花灌木,敷植草坪3万平方米,新建园路1600米,硬化铺装地面3500平方米及配置水电设施等,总投资740万元。于同年末完成首期3.9公顷工程,随即对外开放。建成后的中山公园比原公园面积扩大1.1公顷,减少了建筑密度,大面积种植草坪,点缀以棕榈科植物,突出亚热带风光,体现漳州历史文化特色。
  南平市九峰公园位于市区东面九峰山,与城隔江相望,有九曲索桥相通。公园始建于1979年,原占地41.13公顷,是以山陵为主体的综合性公园。至80年代末,园内已是绿树成荫,园路曲径连绵于峰峦之间,园中建有16座亭榭楼阁、多处园林雕塑小品以及儿童游乐设施等。1991年后,公园仍进行扩建,先后新辟环山游路2.6公里,新建百合亭、回归亭、天庆阁和烈士碑等,至1997年末,公园占地面积已增至76.74公顷,比原面积新增35.6公顷。
  南平市滨江公园位于市区中心临江延福门处,始建于1958年,原占地0.8公顷。1994年,结合水口电站库区建设进行重建,公园面积扩为3.31公顷,为滨江开放式公园。园中以草坪为主,种植樟树、桂花、绿竹、海桐、红枫和大花紫荆等多种花木,建有长廊亭、石鼓砰、四鹤呈祥雕塑。并保留古城门的风貌,重新修建“延寿城楼”,以增添公园文化内涵。
  三明市江滨公园位于市中心沙溪河东岸,始建于1963年,原占地1.74公顷,曾先后3次改为动物园、盆景园和又一村公园,但由于未经统一规划,公园布局和功能都不够完善。1997年,结合道路拓宽,对公园进行统筹规划、全面改建,面积扩展至3.8公顷,建设中保留原有的园林小品和有观赏价值的树木,协调滨河两岸景观,增建“乐之园”、“舞之园”和“成语雕塑”等景点。改造后的江滨公园与对岸新建的西江滨公园交相辉映。
  龙岩市中山公园位于市区中心,始建于民国16年(1927年),面积3.2公顷。民国18年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攻克龙岩城时曾在此开祝捷大会。由于历史原因,公园内大量被占为他用,仅余0.95公顷。1997年扩建,搬迁拆除旧建筑,首期建设工程1.26公顷,投资269万元,主要建公园大门,广场、喷泉、花架及绿化等项目,于当年6月建成对外开放。
  建瓯市黄华山公园位于市区北部,占地0.6公顷,始建于1981年,原为革命烈士纪念园。1991年后规划扩建为综合性公园,规划面积增为54.52公顷。黄华山原为芝城十景之一,史有十景首推(黄)“华山夕照”之说,山上有冠山台、凭虚洞、待月、咸宜、观山、挹爽诸亭以及黄华书院、真武庙等胜迹。1995年首期工程13.83公顷开始建设,以山体自然阔叶林为主,结合人工林实施公园绿化工程,主要有樟、枫、杉、柏、楠木以及地被植物和藤本植物等,绿化面积达11.32公顷。同时修筑园路1906米,新建黄华阁和8座凉亭,于当年完成对外开放,总投资300多万元。
  第二节 城市绿化
  80年代,福建省各地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创建道路绿化“示范街”、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达标”活动,三明、厦门等市还发动劳模、三八红旗手开展造“纪念树”、植“三八林”等活动。“七五”期间,全省14个建制市累计义务植树4195万株,年法定人均义务植树3.7株。至1990年,建成区绿地面积达4422公顷,绿化覆盖率为23%。
  进入90年代,各地贯彻《城市绿化条例》,普遍开始按规划全面实施城市绿化;执行《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因地制宜种植或更新行道树;广植市树市花,改造道路绿化分车带,开展滨河绿化等营造大面积、高水平的中心广场绿地,持续开展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评比活动,提高城市绿化水平。至1997年,全省23个城市园林绿地面积提高到14588公顷,其中建成区园林绿地覆盖面积10414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0.73%,比1990年的23%提高7.73个百分点。
  一、道路绿化
  1991年以来,各地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开展以道路为先行的基础设施建设,贯彻道路建设与绿化同步配套建设的原则,坚持新建一条路、绿化美化一条街,追求一街一树种,一路一特色,力求做到消灭黄土裸露,广泛种植花灌木和地被植物,使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开始从传统单一“行道树”,逐渐向乔、灌、花、草相结合,多层次的绿化配植方向发展。形成带状绿地与块状绿化相贯通,体现出不同城市的道路绿化风貌和特色。
  (一)福州市道路绿化,选择以大叶榕、高山榕、天竺桂、芒果、羊蹄甲等树种为骨干,1991年以来对六一路、国货路等22条(段)主次干道绿化进行全面改造。1995~1997年,先后实施二环路、华林路、白马路、东街、东大路等37条(段)55公里长的道路绿化配套建设,以棕榈科植物、花灌木、榕树和常年开花植物配植于道路绿化分车带。1997年重点完成市区四大城门外延道路绿化工程。其中南大门绿化,起自闽江大桥(六一南路),止于高速公路市区连接线,全长5公里多,投资700万元。从城郊结合处的三叉街至白湖亭路段2.1公里,道路中间设3~6米宽绿化分车带;白湖亭至黄山段1.28公里,路中设9米宽绿化分车带,种植美丽针葵、海棠、一品红、菊花、丰花月季等花灌木,构成红、黄、绿相间彩带。道路两侧设15米宽绿色走廊,种植香樟、白玉兰、木棉、假槟榔、蒲葵等10多种乔木,构成亚热带丛林植物群落。在三叉街,道路两旁植千余株大榕树,配套建设敞开式的林则徐广场绿地和三叉街绿岛,形成了榕城特色的南大门绿色通道。北大门为福飞路至森林公园路段,道路拓宽至50米,两侧配植榕树,分车带种植草坪、花灌木,沿线辟有4块绿地。西大门起于洪山桥头至甘蔗镇,全长10余公里,道路两侧植榕树457株,在洪山桥头辟有3500平方米的绿地景观,沿线还建有6块大面积绿化景点。东大门的福马路,晋安路段至马尾镇,全长近20公里,沿线两侧植榕树700多株,假槟榔1400多株,草皮6.3万平方米,配时花3万多盆。晋安与马尾段交界处的廨院,为鼓山风景名胜区门户,建有以“石鼓乐”为主题的绿岛,面积1200平方米,植红绿相间植被,组成彩色图案。至1997年末,市区道路、河岸大树绿化覆盖面积达327公顷。
  (二)厦门市道路绿化,充分体现简捷、明快,层次分明的特点,形成丰富的植物景观。以芒果、菩提、大叶榕、高山榕、盆架子、石栗、桃花心木等常绿乔木和凤凰木、红花洋紫荆、大叶紫薇等大花乔木为基本树种,并采用海枣、大王椰子、桄榔、华盛顿棕等大型棕榈科植物,配置黄心榕、黄金叶、七里香、福建茶、扶桑、双荚槐、红绒球等花灌木,地被以蟛蜞菊、马缨丹、红绿草为主,草坪以马尼拉草、高丽芝草为主。1991~1997年,全市新增湖滨北路、湖滨东路、东渡路、福厦路(石鼓山一仙岳路口)、仙岳路(东段)、吕岭路、莲前路、金尚路、莲岳路、南山路、湖里大道(西段)、杏东路、杏滨路、杏前路、西滨路、环岛路示范段等52条(段)主次干道绿化,长度109公里,绿化面积101公顷,种植乔木1.68万株。1996~1997年,拆除沿街临时建筑,拓展街头绿地,新建的湖滨南路、莲前路、兴湖路、体育路、机场路等带状街头绿地。设计手法新颖,园林化气息浓厚,提高了道路绿化档次,丰富了市容景观。金尚路北起机场与环岛路交叉口,南至莲前路,全长6.4公里。分车绿带于1995年建成,投资约460万元。中央分车绿带宽2.4米,以黄花、紫花马缨丹为地被,间植修剪成扁圆形的黄心榕;两侧分车绿带各2米宽,种植大王椰子,间植修剪成方块的七里香,地被为高丽芝草。慢车道两侧各10米宽的绿化带,以马缨丹、黄心梅、红桑、海桐、蒲葵、垂榕、华棕等植物,按层次配植。至1997年末,全市121条主次干道,总长159.5公里,已绿化154.4公里。主次干道绿化程度达97%。(三)泉州市道路绿化,选用刺桐、红花紫荆、高山榕、大叶榕、黄花槐、凤凰木、桂花、芒果、天竺桂等树种为骨干,配植马缨丹、蟛蜞菊等地被植物;草坪以马尼拉草为主。1991年以来,对泉秀路、丰泽街、刺桐东路、田安路等主干道进行绿化。1994年结合道路拓宽改造,先后完成东湖街,九一路、少林路等6条主次干道绿化种植。1995年投资150万元对温陵路等10多条主次干道进行全面补植,共种植乔、灌木6000多株,地被1.5万平方米。1997年,在全市开展“绿化活动年”中,对坪山路、坪山立交桥、西福立交和市区外延道路进行绿化,其中西福立交交通绿地,是由324国道线、高速公路高架桥和收费站围合的一个三角地带,面积9.5公顷,1997年8月开始建设,同年12月竣工。种植大面积马尼拉草,配植红桑、黄金叶、马缨丹、五色草和花灌木,间缀自然山石。靠高速公路一侧,用红色草拼植高20米、宽16米“泉州”二字,绿地内埋设自动喷灌系统。至1997年末,完成市区主次干道31条、总长81.8公里和56条小街巷、总长46.3公里的绿化,总面积达41公顷,实现市区主次干道绿化程度100%。
  (四)南平市道路绿化,主要选择法国梧桐、大叶女贞、小叶榕、天竺桂、榕树、华盛顿棕榈等树种为骨干。1991年以来,对市区新建、扩建的滨江路、金山路、东教路、马坑路、新建二路、新建三路、梅峰路等14条主次干道进行绿化,共种植行道树2875株。“八五”期间,结合城市改造,根据滨江路“显山露水”的规划原则,拆除沿江建筑,实施约3.31公里长的滨江路绿化,并建成解放路、水南交通环岛、水东如意、天河巷、新建二路等交通绿岛。至1997年,市区31条主次干道中,宜林路25条已全部绿化,共种植行道树4562株,道路绿化覆盖面积11.6公顷,道路绿化覆盖率达34.78%。
  (五)漳州市道路绿化,以花、果、绿为主题,市区道路已形成龙眼、芒果、白玉兰、米兰等9条花果街,体现花果之乡绿化特色。1994年开始实施环城北路、胜利路、漳福路、城南路等道路绿化配套建设。1996年在各主次干道上增植、补植行道树4000多株,在市区入口和市区内建成15片街头绿地,共13.3公顷,1997年建东立交桥、街心绿地和迎宾路、马灶路绿化带,改造女排“三连冠”、“四仙女”及港桥等街心绿岛。道路绿化覆盖面积54.67公顷。
  (六)三明市道路绿化,选用麻楝、白玉兰、红花紫荆、法国梧桐等10多种为行道树,对全市59条(段),总长57.4公里道路进行绿化,创建了绿岩路、新梅路等4条园林式街道,共种植各类树木3144株。其中市区2条主干道,种植红花紫荆,有半年时间花满枝头,形成万紫千红的绿色走廊。在东新五路中间,设8米宽绿化分车带,种植各色花灌木,与两侧行道树形成交相辉映。1997年结合改建拓宽江滨路,在两侧行人道上各建1条2米宽,种植马缨丹为花带,和行道树形成两条色彩斑斓的绿色走廊。至1997年城市主次干道绿化程度达97%。
  (七)莆田市道路绿化,主要选植荔枝、芒果、凤凰木、洋紫荆、高山榕等为树种。1991年以来,结合城、涵二区道路改造拓宽,组织实施绿化配套建设。先后完成市区43条总长40.3公里的主次干道绿化,至1997年末,城市主次干道绿化程度达100%。
  (八)宁德市,1990年前市区道路只有500多株大小不一、参差不齐的行道树。1991年后结合道路改造拓宽,先后组织对署前路等4条道路种植行道树2000多株,建成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的街心环岛绿地3处,新建道路绿化分车带2.9公里,种植千里香球1420株,绿篱8000米。至1997年道路绿化长度共8公里,城市主次干道绿化程度为84%,其覆盖率20%。
  (九)龙岩市区主次干道15条,总长23.5公里,至1997年末,已全部绿化,种植行道树7486株,道路绿化覆盖面积11.07公顷。
  永安、邵武、晋江、福安、建瓯、建阳、福清、长乐等市,城市主次干道绿化普及率都达到97%以上。
  二、滨河(湖)绿化
  80年代,各地结合开展城市内河整治和实施防洪工程建设,开辟滨河小游园或建开放式带状公园。90年代后,各地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地进行城市内河、水系两岸绿化,以优化城市形象,体现城市绿化特色,改善生态环境。先后有福州、厦门、三明、泉州、莆田、南平、龙岩、宁德、邵武、建阳、福安、福鼎、漳平、晋江等14个城市,总计实施滨河绿化60条(段),新增绿化面积181多公顷。诏安、沙县、建宁、永春等县城也先后进行滨河绿化建设。
  (一)福州市滨河绿化,1986年开始结合市区10条内河整治,种植树木1.2万株,完成19.5公里长的滨河绿化。1990~1992年结合白马河、晋安河整治,动迁沿河两岸旧民宅256户,面积近8公顷,砌驳岸10余公里,两岸拆进10~30米作为绿化用地。1991年,白马河北段3.3公里两岸绿化带建成,种植有观音竹、佛肚竹、黄金间碧玉竹,形成以绿竹丛林为特色的滨河绿化。1992年完成晋安河全长7.6公里绿化工程,沿河以榕树为骨干间植垂柳、棕榈科植物及绿竹,以体现亚热带风光特色。1994年后投资5000多万元,拆除沿河建筑10多万平方米,对内河两岸绿化进行增植、补植,至1997年,全市42条(段)河道,已完成32条绿化建设,总计新增绿地面积40公顷。同年又结合江滨大道建设,实施闽江北岸堤路绿化工程,至年末已完成闽江六桥址(上浦路)至五桥址(长汀路)2.1公里长的绿化工程。
  (二)厦门市从1988年开始结合筼筜湖治理,对沿湖10.18公里长的湖滨进行绿化建设。1997年,市人大颁布《厦门市筼筜湖区管理办法》,加大对筼筜湖周边的整治力度,协调解决周边十多个单位挤占湖滨沿岸的问题,修通宽度为20米以上的环湖绿化带。至1997年底,已绿化湖岸线长12公里,沿岸建有环湖林荫步行道、绿化带、小游园及供游人休闲的设施,环湖绿地总面积达17.6公顷,种植榕树、凤凰木、鱼尾葵、海枣、黄槿等乔木2000多株,三角梅、夹竹桃、散尾葵、扶桑等花灌木3万多株。(三)三明市滨河绿化,1991年开始结合城区防洪堤建设,先后拆除沙溪河两侧建筑,开展沿河两岸20公里长的绿化工程建设,新增绿地12公顷。大面积种植草皮和花灌木,间植少量乔木。沿岸护坡采取因坡就势种植灌木丛、绿竹,或以草坪配植色草、花卉和地被植物,形成多层次色彩悦目的滨河绿化景观。
  (四)泉州市于1991年开始在晋江北岸浮桥至顺济桥地段,利用滞洪区种植低矮灌木、小乔木和少量龙眼树作为滞洪区绿化带。1997年上半年,结合市内田淮渠、田安渠、大淮渠、小八卦沟和东环河等总长6.3公里的河渠整治;由沟、河所属辖区办事处进行河渠两岸绿化,种植以芒果为主的常绿树配植花灌木,草坪绿化面积1.26公顷,形成环绕城区的绿化风景带。
  (五)南平市在“八五”期间结合水口电站库区防洪工程建设,实施沿江约3公里长的滨江绿化,在护岸和边坡上种植草皮、垂柳、绿竹、木芙蓉等,间植花灌木和地被植物,新增绿地3.37公顷,形成城在绿中的新景观。
  (六)莆田市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于1994年先后在下磨溪上游,自青少年宫人工湖至下磨溪东圳水渠全长1.8公里的滨河两岸实施绿化,种植树种以市树荔枝树为基调,绿化面积1.08公顷,体现荔城特色。
  (七)邵武市结合富屯溪两岸防护工程,1991年开始分别在河滨两岸各建长1.1公里的绿地。溪北以斜坡草皮镶色块为特色;溪南绿地以四季风光为主题,建成一个精品绿地,成为邵武市区的绿化新景观。
  三、广场绿化
  “八五”期间,各地结合城市建设或旧城改造,按规划、有计划地全面实施城市绿化,1994年后各地从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形象出发,高起点设计营建大面积广场绿化。
  (一)漳州市火车站广场,1994年建成,占地2.73公顷,广场内辟有2000多平方米草坪,四周种植亚热带林木,中部建有250平方米的水面音乐喷泉,在泉的西侧竖立一朵水仙花造型雕塑,东侧建有巨型三角台座,上置高14米不锈钢制的“Z”字形,在字形上悬置“腾飞”两个大字。广场设计寓意:“漳州市是地处闽南三角地带之一;水仙花之乡,在改革开放中腾飞”。
  (二)漳州市人民广场,位于芗城、龙文两区结合部,东立交桥的东面。总面积29公顷,其中广场占地15.2公顷,立交桥13.8公顷。由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1997年4月动工,同年10月竣工,总投资5000万元。广场由东向西分为集散区,中部喷泉区,次中部疏林区和西部密林区。集散区内设有花坛、舞台和市标。喷泉区内建有声、色程控大型喷泉,旁设坐椅、花台,区内建有露天会场。疏林区以大面积草坪绿地和涌泉、河流与河对岸的疏林构成欧式园林风格。密林区植有多品种的高大乔木,形成广场与立交桥之间的绿色屏障。整个广场水域面积1.2公顷,绿化面积6.4公顷。
  (三)三明市三明广场,1995年建成,面积0.48公顷,广场以植物造景为主,构成不同景观,场中心为日、月、星形的大型音乐灯光喷泉,周围以花、草、树木环绕。寓意“文明”、“清明”、“开明”的三明主题。1997年,三明市又新建梅列广场,占地0.6公顷,广场主景为一组罗马廊柱和小型舞台,整个广场以绿地为主,配植色草和地被植物,形成色彩丰富的景观。
  (四)泉州市展览城广场,位于江南组团中心片区,1995年开始动工,次年8月竣工。广场以展览城为主体,分前后两个部分,前广场占地1.5公顷,后广场占地1公顷。前广场因地制宜利用原有的南高渠穿越广场中心,扩充水域,设置喷泉,点缀雕塑,建有5座小桥,跨渠通向后广场形成整体。广场种植海枣、假槟榔、大王椰子、三角槟榔等棕榈植物,体现亚热带风光。配植观叶品种的上海色叶、黄金叶、五色草和杜鹃、茶花、三角梅等观花植物。广场中心设国旗和彩旗台座,前沿绿化带上竖立2座高杆灯,沿水渠及广场周边布设数排节日灯。
  (五)厦门市国际航空港3号候机楼园林广场,占地5.5公顷,由厦门大学建筑设计院设计,1996年建成,总投资2000万元。广场内建有罗马廊柱、玻璃亭,种植三角揶子、华盛顿棕榈、假槟榔、大王椰子、黄金叶等乔、灌木1700多株,散尾葵、天门冬等500多丛,植马尾拉草坪3.3公顷,在大片草坪中点缀石球、石雕、孤石、花坛,整个广场呈现出一片亚热带风光。
  (六)厦门市人民会堂广场,位于筼筜湖北岸,占地11公顷。该地原规划为市行政中心建筑用地,1996年12月,改作广场绿地,园内种植草坪、七里香绿篱等。至1997年该广场进行重新设计建设中。
  (七)福州市林则徐广场,位于连江路与福厦路交汇处,占地6850平方米,1997年7月建成。广场采取传统中轴规划,阶梯渐进式布局,由南向北以三个层次递进。第一层次是文化活动区,可供群众娱乐健身;第二层次是休憩游览区,由5个大花坛和小型喷水池及草坪、翠柏、鲜花组成,供人休闲观赏;第三层次是纪念瞻仰区,以12.96米高的林则徐塑像为中心,四周环绕大型喷水池,池底有96只五彩缤纷的彩灯照射,衬出伟人铮铮铁骨。透过喷泉水幕可见10米宽3米高的虎门销烟大壁雕。构成集爱国主义教育、休闲观赏、文体娱乐活动于一体的街心绿化广场景观。
  (八)福州市青春广场,位于广达路与国货路交会处的西北侧,原为旧房和商店,1997年6月拆房而建,占地4000平方米,分5块草坪,内植假槟榔、南洋杉、美人蕉等树木和花草,中间为瓷砖铺砌。周设石椅、优秀青年宣传栏和青少年报栏,园前一块巨石上刻“青春广场”四字。场内还建有主体雕塑和宣传栏等。
  (九)龙岩市文化广场,位于市区溪南路,占地4572平方米,1997年建成。该广场下设地下停车场,因而选植适合于土层较薄的矮小花灌木,并点缀浅根类棕榈科植物和大片草坪,该场绿地面积占广场总面积的70%。
  (十)南平市文化广场,位于市中心、电影院与工人文化宫前,建于1996年,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草坪绿地1100平方米,除保留原4株大榕树外,还新种华盛顿棕榈等亚热带乔灌花草。为建该广场,拆迁近万平方米商业用房,总投资200万元。
  (十一)建瓯市站前广场,位于火车站前北端,1997年建成,占地面积1公顷,总投资55万元。广场以对称式布局,四向各设通道,中央为大型花坛,坛周围有7个树叶模纹小花坛环绕,各植红叶小檗,草坪植马尼拉草。广场四向正面植马缨丹、花叶假连翘组成椭圆形图案,边角散植三角椰、针葵、铁树、皇后葵等树种,场周边植黄杨树构成园路之间的隔离带,广场绿地率达71%。
  四、庭院绿化
  指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及公用设施的绿化。
  80年代,各地开展全民参加义务植树的同时,各单位开始发动职工,开展单位环境绿化活动,推行单位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立对单位庭院绿化进行检查、评比和开展创建“绿化达标单位”、“花园式单位”等活动,促进单位庭院绿化的发展。进入90年代,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各地进一步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法规,加强行业管理,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对单位新建、改建的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实行绿化工程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时投资,限期完成的规定,使城市新建的单位庭院绿化有规划、按计划地发展。与此同期,各地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还加强对单位庭院进行检查、督导、评比,持续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绿化先进单位”和“绿化达标单位”等活动。各单位在争创活动中,因地制宜进行“见缝插绿”、“拆墙透绿”,使单位庭院绿化达到新的水平。至1997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莆田、龙岩、宁德等市共出现1300多个绿化达标和先进单位,其中获省绿化委员会授予“绿化红旗单位”称号的有430个。
  三明市把单位绿化与创“文明单位”相结合,以各片区的重点企事业单位为骨干,组织社区共建活动,开展“绿满片区、美在庭院”竞赛。三明饭店率先拆除围墙,精心设计,把庭院绿化和街头绿化相结合,种植乔、灌、花、草,点缀孤石、小品,形成园林景观。三明师范专科学校,校园绿化按照“高档次规划,高水平建设”要求,邀请南京林学院、省建委专家规划设计。三明钢铁厂高线车间、富兴堡变电站、市污水处理厂、公路分局等单位每年都投入绿化建设资金,不断提高单位庭院绿化档次。自1996年开始,全市持续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评比活动,至1997年,有绿化条件的235个单位中,有233个单位庭院绿化达标,其中获“省绿化红旗”称号的有70个单位。厦门市自1984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创建“省绿化红旗单位”、市“花园式单位”活动,至1997年,获市“花园式单位”的有189个,其中晋升“省绿化红旗单位”的有96个。每年在验收评比新的先进单位的同时,不定期对原有的先进单位进行复查,对管理不善、绿化水平下降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促其赶上,收到较好的效果。福州市于1995年开始结合创建“卫生城市”活动,把全市范围的省、市、区企事业、学校、部队单位绿化纳入市、区两级园林绿化建设任务,按国家《卫生城市检查细则》的要求,以及市政府颁布的《福州市花园式单位标准》,于1997年评选出第一批花园式单位29个,绿化先进单位(集体)93个。泉州市于1997年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年”活动,有市政府大院、北峰镇政府、第一中学、电业学校等70个单位参与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市第三水厂在创建中种植大量棕榈科植物和花灌木,在大片草坪中点缀孤石,种植苏铁、榕树,厂区绿地率达35%。至1997年,全市单位庭院绿化程度达98%,其中获省级绿化红旗单位称号的有92个单位。南平市有496个单位设有专、兼职绿化管理人员,224个单位庭院绿化达标。其中,省绿化先进单位13个,省绿化红旗单位23个,全国绿化先进单位2个。漳州市1994年以来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园林化单位”及绿化美化先进单位庭院活动,发动群众见缝插绿,提倡搞垂直绿化、屋顶花园、拆墙透绿,创“以少见多,以巧见胜”的特色。至1997年,全市获省级绿化红旗单位的有64个,绿化达标庭院有195个。莆田市单位庭院绿化总面积达69.6公顷。宁德市涌现出51个绿化先进和合格单位,8个省级绿化红旗单位,其中,宁德市师范专科学校的校园内,种植乔木1500多株,灌木1000多株,绿篱1000多米,草坪6000平方米,各种盆花2000多盆,整个校园绿树成荫,四季花开不断。绿化覆盖率达76.7%。
  五、居住区绿化
  1991年以来,随着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城市绿化全面展开,居住区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开辟绿化用地。新建居住区执行“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留足绿化用地,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跟踪监督实施,以及推行物业管理等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使居住区环境绿化逐渐得到改善。三明市坚持园林绿化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实施的原则,新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普遍达到占总用地面积的25%~30%,对旧城的居住区不断增加绿化建设的投入,进行挖潜改造。1993年后,先后对徐碧一村、二村,东霞新村,芙蓉新村和圳尾片区的居住区进行绿化改造,拆除柴火间用于绿化用地,营造小游园、小绿地,提高环境绿化率。至1997年末,全市5个居住区总用地面积17.23公顷,已绿化7.96公顷,绿地率达46.2%。厦门市于1991~1997年间新开发的27个居住小区,平均绿地率达31.8%,新增绿地52.26公顷。其中,筼筜小区绿地面积与居住区占地面积比例达39.4%,莲花五村达38.45%,新建居住小区内绝大部分都建有小游园或公园。至1997年,全市成规模的40多个居住小区全部施行物业管理,小区绿地得到有效养护。莲坂西小区和华景花园于1995年荣获“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荣誉称号。1996年建成的金鸡亭花园小区和吕岭花园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称号。莆田市于1992年新建的文献小区,总占地5.3多公顷,绿地面积为1.8公顷,绿地率达34%,区内种植乔、灌木780株,绿篱1500米,形成小道绿树成荫,房前院后绿色成洲。邵武市新建的园丁新村占地1公顷,绿化面积310平方米,绿地率达31.5%。居住小区大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配有绿化管护人员,同时园林部门实行不定期对小区绿化管理进行检查考核,使小区绿化得到较好的巩固。1995年后,福州市投入大量资金实施居住小区绿化建设,先后涌现出杨桥新村、宁化新村、长富宫花园、东辉花园等24个绿化先进小区。如宁化新村占地4.67公顷,其中绿地为1.43公顷,绿地率达30.6%,人均绿地3平方米,区内有3座小游园,种植多种树木6万多株,培育垂直绿化植物爬山虎2000多平方米,成为福州市垂直绿化示范点,1995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十佳村”称号。杨桥新村占地4.95公顷,其中绿地1.73公顷,小区内布置许多园林小景,绿地率达35%。1996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千佳村”称号。泉州市1997年开展绿化美化活动年后,涌现出云谷、丰泽、圣湖、东美等6个绿化美化示范居住小区。其中云谷小区是国家首批安居工程之一,又是省试点小区,总占地9.48公顷,居住人口4644人,绿地面积3.88公顷,绿地率达40%。小区内绿地分为:中心绿地、组团绿地、宅前院后绿地三级,中心绿地和组团绿地分别建有中心花园和小游园。中心花园以花坛与自然式山林相结合,配植美人蕉、山丹花、孔雀兰、榕树、印度榕以及棕榈科植物,占地近1公顷。组团绿地以不同植物命名,有扶桑苑、桂花苑、含笑苑、槟榔苑和竹苑等5个。小区道路以乔、灌、花、草构成4个层次。主入口两侧列植假槟榔,间植扶桑,四季有花迎送居民出入。围墙环植爬藤植物炮仗花,外侧植天竺桂。整个小区绿化构成内外空间互补,体现园林景观。至1997年全省各地居住区绿化都有较大的发展,但按《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新区建设项目绿化用地应占30%,旧城区应占25%的指标,尚有较大的差距。
  第三节 生产绿地
  一、苗圃
  80年代,福建城市园林苗圃处于恢复和发展时期。除对原有苗木基地进行恢复外,还新辟苗圃204公顷。至1990年末,全省14个城市中,除石狮市外,已有苗圃面积313.35公顷,占对应城市建成区面积的1.31%。
  90年代后,随着城市绿化建设的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苗木需求量日益增多。各地园林部门贯彻以自繁为主、引进为辅的方针,在新辟苗木基地搞好专业苗圃建设的同时,还支持有条件的工厂、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开展群众育苗;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支持集体、个人经营苗木生产,城市园林苗木基地得到进一步发展,提高城市绿化苗木的自给能力。至1997年,全省23个城市,除南安市外,计有苗圃面积597.44公顷,比1990年新增284.09公顷,占对应城市建成区面积的1.62%,其中厦门、莆田、三明、漳州、南平、邵武和武夷山市,都分别占各自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福州市有市园林部门经营的苗圃6家,面积102.5公顷。其中八一苗圃以培育棕榈科植物为主,品种有蒲葵、鱼尾葵、皇后葵、美丽针葵近万株和乔灌木、藤本植物竹类等200多个品种,年可出圃苗木3万多株(丛)。东山苗圃面积48公顷,培育乔灌木、攀缘植物和地被植物100多种共35万多株,年出圃苗木10万株(丛),草皮3800平方米。五一苗圃主要培育花灌木、攀缘植物和草本花卉,年可出圃2.6万株(丛)。还有区属苗圃3家,主要生产一些灌木和盆花。
  厦门市随着城市绿化建设的需求,园林绿化苗木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仅靠国有苗圃的生产远远满足不了需求。1991~1997年期间,在加强国有苗圃建设的基础上,支持集体、个体苗圃的发展,七年间共新增集体、个体苗圃16家,面积40公顷。至1997年底,全市生产绿地面积计148公顷(其中系统内96.3公顷,系统外51.7公顷),占建城区面积的2.26%。
  三明市自1991年以来,在加强专业苗圃建设的同时,由市园林部门支持、帮助,企事业、学校等单位自建、自营的花木苗圃共27家,总面积20公顷,培育250多种苗木。至1997年,全市花木苗圃发展到43.5公顷,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48%,城市苗木自给率达85%。
  泉州市为了提高城市绿化苗木的自给率,1992年由市政府投资100万元,在南安县丰州镇建花木场,占地8.5公顷。1993年后原林业苗木基地改为鲤城区花木苗圃,培育常绿阔叶林乔木,196年由外商经营的丰华桃花山苗圃占地4.67公顷,主要种植棕榈科植物,至1997年,全市计有苗圃基地26.6公顷,年产绿化树苗和灌木25万多株。
  莆田市自1991年以来,根据城市绿化需求,除市园林处苗圃外,先后有市、县科委、农业经作站和城厢区等单位以及集体、个体经营的苗木、花圃共28家,总面积54.08公顷,占建成区面积的2.18%。
  南平市有城建系统内的跃进苗圃、九峰苗圃、玉屏山大苗基地、杨真苗圃、新征金山塔苗圃和百合花普及基地等6家,面积共7.11公顷,以及宝珠良种基地、九二园林苗圃、林委园林苗圃和24家企事业园林苗圃36.34公顷。至1997年,全市计有苗圃基地43.45公顷,占建成区面积2.62%。
  漳州、龙岩、宁德3个城市园林苗圃分别为53.34公顷、40公顷和6公顷。(见表7-2)
  二、花卉
  福建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花卉生产历史悠久。80年代,省内已有福州建新、漳州九湖、漳平永福三大花乡。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市计有100多家生产花卉企业。漳州、平潭的水仙花,南靖、连城的兰花,福州、闽侯的茉莉花,德化的山茶花,漳平永福的山茶花、杜鹃、兰花等,均为地方传统特色的花卉。以上产地所产花卉远销日本、东南亚、台湾、香港、澳门等26个国家和地区。水仙花出口量达300万颗,兰花出口创汇3500万港元。进入90年代,随着群众生活水平和环境意识的提高,花卉需求日益增加,各地出现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生产花卉经营,除生产传统花卉外,还进行引种、驯化,开发花卉新品种,以满足市场需求。
  (一)花卉生产基地
  1991~1997年,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三明、南平等市和南靖县、罗源县共新增花卉苗圃面积206公顷。其中:福州市由市园林部门办的八一、东山、五一苗圃和花木公司,除生产乔、灌花木外,还生产草本花卉45种,荫湿花卉46种,球根、球茎、仙人掌多浆多肉类植物200多种。年产各种花卉5万多盆。福州市建新镇建新花卉集团公司,花圃面积6公顷,建有自动喷灌、温室、花棚和1000平方米的组育室,引进东南亚热带花卉品种实施培育,所产花卉占领了福州市大部分花卉市场。厦门市花卉业起步早,但发展慢、规模小、分布分散。1997年起,市农业部门着力扶持和发展花卉生产企业,市农业局与伊甸园艺有限公司合资,在杏林东孚洪塘规划了20公顷基地,首期开发3.3公顷。市农科所与一家台商合作,建设66公顷蔬菜花卉基地,其中33公顷重点培育世界名贵花卉,1997年基地动工。台商刘景荣在东孚种植了1.3多公顷兰花,主要出口韩国、日本、台湾。莆田市有市花卉盆景实验场、绿丰园艺有限公司和涵江切花出口苗圃等3家,共有花圃面积17.93公顷。生产花苗100多个品种,泉州市1991年以来出现专营鲜切花生产基地的云山花圃、北峰霞美香江花场,年产切花600万支;专营盆花的生产基地有青年乐园花圃、江南花木场等,年产盆花10万多盆。漳州市,1995年由台资经营,在漳浦长桥农场建高德全高优农业开发公司,其中花卉园区面积13.3公顷,引进推广台湾玫瑰、发财树、圣诞红等系列品种,年产鲜花25万支。南靖县有兰花生产基地100多公顷,存圃兰花500多个品种,6000多株,其中下山梅瓣墨兰和下山水晶墨兰都是兰中精品,该县年产出口兰花2000多万株,产值上亿元。罗源县由1993年种植单一的黄菊花2公顷开始,发展至1997年种植有几十种花卉,面积达66多公顷,生产鲜切花,行销全国各大城市,向日本出口鲜切花和菊花苗。
  (二)花卉开发
  厦门市园林植物园早在50年代末就开始建植物温室,进行植物引种驯化。至80年代末已引种热带、亚热带植物花卉4000余种,其中由热带引种驯化的文殊兰,于1993年第三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中获优秀奖。1993年后又从省外植物园引进各种蔷薇品种330种,月季品种1400株,培育成杂交茶香月季、攀援月季、微型月季等品种。并新建温室500平方米,培育仙人掌多肉植物品种,从原有700多种增加到1000多种,其中彩云、巨鹫锦等品种在1997年8月大连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上获精品奖。南平市于1992年开发百合花,与上海园林科研所合作,利用闽北气候、土壤等条件,建成占地2公顷多的百合花基地,培育出“梦”、“阳光”、“红狮子”、“卡萨布兰卡”等25个品种,年产百合花苗6万余株。畅销福建、上海、广东等地,有11个省市的园艺部门前来洽购,并与香港缤纷等园艺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三明市植物组培实验室建有1280平方米的电脑全控玻璃温室1座,进行花卉引种驯化,成功地嫁接了五针松。利用TAB生根粉系列对苗木插植进行处理和试验,促进了插条生根,提高成活率,利用矮壮素对菊花进行栽培试验,培育出矮植株强壮基干,花大艳丽的菊品种。泉州市农科所于1994年组织开展花卉培育科研,成功地培育玫瑰、万年青等观花观叶植物,该课题于1997年通过了泉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鉴定,已正式向花农供应种苗。龙海市九湖乡,号称“百花村”。村民除不断提高种植技术外,还培育引进新的品种,将高山古刹中的名贵花种“文殊兰”等移植到花圃培育。漳州永福花乡的瑞香,原产海拔较髙的山区,经过村民多年培育,已成为该花乡的名花。
  (三)花卉展览
  1991年11月,由省建委主办,省风景园林学会与各地城建部门联合承办福建首届菊花展览评比活动。于9~30日,分别在福州、南平、三明、龙岩、福安、泉州、漳州7个展区同时举行。参展的共有64个市、县,200多个单位,共展出6000多个品种,10万多盆菊花。经评比,南平展区获第一名,福州、三明展区并列第二名,福安、龙岩、漳州展区获第三名。1997年11月,省建委再次组织第二届菊花展览,由省风景园林学会和各地(市)建委(公用局、园林局)承办,为期1个月。全省共设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三明、龙岩、莆田和宁德9个展区,参展的市(县、区)达86个,计有213个单位,参展的菊花达25万多盆。该届菊花展览主题明确,时代感强,布置精巧,在省内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环境效益。经省建委统一组织对9个展区进行评比,南平展区获特别奖,福州展区获一等奖,泉州、三明、厦门3个展区并列二等奖,漳州、莆田、龙岩、宁德4区并列三等奖。福州展区的大立菊,三明展区的盆景菊、插花,厦门展区的塔菊和漳州展区的悬崖菊,均获最佳单项奖。
  三、盆景
  福建盆景主要分为山石类和植物类两大类型,山石类以沙积石、海浮石、斧劈石等为素材,立意奇山秀水,创出诗情画意。植物类有观叶、观花、观果和竹类4种,其中以观叶树桩盆景为盛,主要取材榕、榆、福建茶、九里香、雀梅等树种。
  福建盆景以树桩盆景为主,山石盆景次之。树桩盆景制作源自民间,传统以培育为主,采用修剪和棕丝蟠扎,顺其自然生长。后受南北各派盆景艺术的影响,吸取其制作方法,采用蓄枝截干,辅以人工牵、吊、捆、扎、修等手法,或悬根露爪,或枝干虬曲,使其苍劲古朴、自然豪放,创出福建树桩盆景的风格。
  80年代初,各城市公园已开始建立盆景园。至90年代初厦门市植物园存园盆景已达300多盆,在历次全国盆景展览中曾多次获奖。1995年5月参加在新加坡裕华园举办的第三届亚太地区盆景雅石会议暨展览会中,厦门市盆景雅石研究会选送的雅石藏品《曲洞通幽》(改石)及黄朝根的榆树盆景《志在高远》分别获得“全场最佳作品奖”。1996年,厦门市盆景协会会员的作品,曾参加新加坡亚太盆景展览,参展的作品曾获特别奖。福州市于80年代初建有五一苗圃盆景园,以生产树桩盆景为主,山水盆景其次。至90年代初,存园植物盆景有观叶、观花、观果和竹类4大类,计有大、中、小型盆景4400多盆。永安市龟山公园盆景园,至1996年存园盆景有500多盆,其中属佳作的树桩盆景有20多盆,山水盆景5盆。泉州市树桩盆景多以榕树为主,享有榕景独特之秀。1993年在北京举办的第三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中,有6件榕树树桩盆景获奖,其中何华国创作的《豪韵》和许文护创作的《巨落三千里》都获得金奖。1994年在汕头举行的CKC杯潮州盆景博览会上,华友盆景园选送的榕树盆景《凤舞》获金奖。1997年10月在扬州举办的第四届盆景展览会上,泉州市选送20件作品中,有15件获奖。其中谢继书创作的《玉屏呈翠》、《平步青云》,何国华创作的《独木成林》3件均获一等奖。至1997年末,泉州市计有华友盆景园等3家盆景生产基地,年产盆景20多万盆。三明市园林部门和民间都培育制作有许多树桩和山水盆景,其中尤以微型盆景和山水盆景具有特色,在全国和省内各届盆景展览中都多次获奖。
  第四节 管理
  福建省建委主管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各市、县(区)建设园林部门是辖区内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福州市于1991年11月成立市园林局(1997年升为正处级单位),厦门市于1996年11月成立城市园林风景局。其余各市设园林管理处;县由建设局城建科负责管理本市、县园林绿化工作。
  一、制定法规
  80年代,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主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建设部1982年颁布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当地实际分别制定地方法规,福州、厦门等市分别于1987年和1989年先后颁布“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和规定”。
  1992年6月,国务院发布《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于同年8月1日开始在全省各地贯彻实施该条例。1993年11月,国家建设部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印发《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建委于1994年1月转发该规定,通知各地贯彻执行。
  1994年1月20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于1月25日颁布实施。
  1995年1月,省建委转发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化种植保护规定》,通知各地贯彻执行,并要求各地在贯彻该规定中,要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城市绿地和擅自砍伐、毁坏绿化种植成果。重申凡一次占用绿地1公顷以上,除按国家建设部规定应经省建委审核,报请建设部批准外,还补充规定:“凡一次占用城市绿地3000平方米至1公顷的,必须经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建委批准;凡一次占用城市绿地1000~3000平方米的,必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按上述规定报批的,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得办理规划用地手续”。
  1996年1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健全城市管理机制,加强行业管理,规定新建、扩建单位和住宅小区绿化,实行绿化“保证金”制度,重申“凡占地500平方米以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制止无证设计和施工行为”。
  二、绿化管理
  1991年以来,福建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各地结合实际,普遍制定实施细则和奖罚条例。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建设和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以法治绿,强化管理,推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开展城市绿化检查和评比等活动,推动了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进展。
  (一)行政管理
  1992年8月,厦门市率先成立城市园林绿化监察队伍,开展行政执法活动。1993年,三明市成立绿化督导办公室、城建园林绿化监察中队。继后,各市(县)先后普遍设立城市绿化监察队伍,联合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破坏城市绿化设施、侵占绿化用地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据各地调查统计,至1995年,全省绿化用地被占为他用的达170公顷,福州市查处违反绿化管理规定事件340起,审理移、伐树木212株。邵武市查处违反绿化条例35起。宁德、福安等市查处多起破坏行道树和占用绿地事件。泉州市查处违章破坏绿化林木和非法占用绿化用地事件近百起,索赔罚金10万多元。南平市查处侵占绿地事件16起,被伐园林树木165株。1993年12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开征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通知》,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其绿化用地达不到国家规定指标留足绿化用地,又确需进行建设的,经审批后均应缴纳绿化补偿费。1994年,各地贯彻《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对城市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开始按《规定》标准审核及审批建设项目的绿地规划,审定规划指标和建设计划,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依法监督实施。1996年,泉州、邵武等市开始对城市新建、扩建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的绿化实行保证金制度。至1997年,全省各地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制定绿化保证金实施办法和管理条例,以保证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建设同步发展。
  (二)养护管理
  贯彻建设与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抓好护绿养绿工作。城市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绿化由城市园林专业管理部门管理养护;单位庭院绿化由单位养护;居住区绿化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小区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养护。推行“养护承包制”、“门前三包”等多种形式的管理责任制。1991年以来,三明市绿化管理以专业管理和社会各单位管理相结合,组成分级管理网络,实行单位和部门同所在地区的区政府签订绿化养护任务书和责任状,履行包种、包管、包活的“三包”任务,把绿化工作列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文明单位”评选相结合,同时聘请专家向全社会提供绿化示范和技术指导。泉州、晋江、邵武等市注重发挥街道、居民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组成市、区、街道三级绿化达标管理体制,市园林部门联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同沿街单位和住宅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福鼎市在市区主要绿化地段设置绿化保护标志,聘请绿化管理人员,负责市区绿化养护工作;福安市于1995年10月由市园林部门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绿化状况进行普查,共查187家单位庭院,绿地面积计43公顷,登记在册的各类乔木20178株,丈量16条道路绿地面积共3.4公顷,基本查清了全市绿化现状;同时帮助20多家单位庭院绿化规划和咨询服务。福州市于1996年以来,把市区机关、学校、部队,工矿企事业单位绿化全部纳入市、区两级绿化任务。市领导坚持每月检查绿化养护和管理情况。1997年,市政府投入300多万元,购置绿化养护设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同心护绿”活动,在活动中有23个单位认养道路分车带绿化和街头绿地。有30多个单位100多人认养光明港纪念林树木。
  三、公园管理
  福建省城市公园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城市园林处(局)是城市公园的管理部门,对公园实行行业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园林处(局)直接管辖市属各类公园,县、区属公园由县、区建设部门或园林部门管辖,集体投资兴办的公园兴办者享有所有权、经营权、受益权,负责公园管理和养护,业务上接受公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公园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公园日常管理和经营,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法规,负责养护管理园内树木花草,不断充实植物品种,提高园艺水平,保护园内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文明游览规定,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经公园主管部门同意,在园内设立的商业、服务设施,公园管理单位按公园规划布局要求与公园景观相协调的原则进行安排设置,督促其遵守公园管理规定。各地公园管理单位普遍实行岗位承包责任制,推行规范服务,挂牌上岗。1996年7月18日福建省第8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批准《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于同年8月正式实施。
  四、古树名木管理
  1982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百年以上的大树和稀有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统称古树名木,应进行重点保护”。1983年,省内各地先后开始组织专业人员对市区内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建立档案。继后,随着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以及建成区扩大等因素,园林部门又进行多次复查。至1997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三明、龙岩、莆田、福安、邵武、武夷山和建阳等12个城市,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计有2715株。古树中以榕树居多,樟树其次,再次是荔枝树和杉树。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城市中的古树名木由园林部门负责管理。散生于单位范围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并接受园林部门监督和技术指导。树龄在300年以上或特别珍贵树木、具有特殊科研价值、历史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规定为一级保护,其余的定为二级。一级保护的古树名木,其树体保护范围不少于100~200平方米,即在树冠投影区内不准有损坏树体的行为,如雕刻、攀折树干、枝叶等,并设立标牌与围栏加强养管。二级保护范围:即古树立地环境保护范围,在古树周围环境要避免有害气体、垃圾废弃物、污水等三废污染,以及地下水、地面水的淹没和管线穿行,人为破坏,地面构筑物的违章搭盖破坏等。福州市在普查古树名木的基础上,于1989年结合城市规划定点,对鼓东、鼓西两个街道的古树名木进行精确图标,上报国务院。并成功地保护了白贝壳杉,同寿园内500年树龄的古樟树,越山古金桂和白马河畔的古榕等一批古树名木。1995年该市园林局又组织各区进行复查并拍摄彩色照片存档。三明市自1991年以来,先后2次对市区内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登记,挂牌告示,围砌树池建保护栏杆,对枯烂树洞实施消毒填补,并分别指定单位或个人负责管理养护。至1997年,各城市对市内的古树名木已普遍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实施管理和养护。但由于各种原因,城市内古树名木受损被毁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福州市内古树名木,有因新楼建后环境改变,地下污水侵蚀而枯萎死亡,也有因长期受污染而烂根倒下,更有因建设被违章砍伐。龙岩市1996年复查市内古树名木时发现,有的古树空间被周围建筑物占用,影响树木生长,有的古树被供电、电信的电杆作为牵引点,还发现个别单位和个人擅自砍杆、修枝等违章现象。
  五、施工资质管理
  1994年6月,省建委颁发《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非等级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和营业范围》的通知,开始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定,核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规定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在证书规定范围内承接工程。严禁无证和擅自越级施工、承包工程。从而加强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市场管理。
  工程施工企业按资质等级标准分为等级企业和非等级企业。等级企业的资质标准和营业范围按照建设部《园林古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省补充规定执行。等级企业分为―、二、三级,均可在全省跨地(市)承包工程。非等级企业的资质标准和营业范围按照建设部《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省建委补充规定执行。营业范围限定在10亩以下小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向等级企业分包一般的分项工程在本地(市)施工,或跨地(市)向等级企业提供劳务。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等级企业资质,由各地(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建委初审后报省建委审批。经审查合格的企业,由省建委发给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规定所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均应接受工程所在地(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建委的技术监督和业务指导。至1997年末,全省经审查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计有8家,其中属二级企业的有福建东方园林艺术建筑公司和福建省榕树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家,属三级企业的有福州闽榕园林开发公司、邵武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石狮市园林建设绿化公司,泉州市园林绿化公司、泉州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和三明市园林建设工程处等6家。
  1996年,厦门市成立首家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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