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地下热水(温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148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地下热水(温泉)
分类号: TK529
页数: 8
页码: 123-1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地下热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关键词: 福建省 城市规划 地下热水

内容

福建省是全国发现地下热水资源较早、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主要分布于东经116°~120°、北纬26°30′以南的东南沿海及闽西地区。全省温泉点分布自北而南,由西向东,其密度由内陆山区到海滨地带逐渐增大。80℃以上的温泉分布在闽清一永定一线以东,其中以南靖至厦门一带最密集。按泉温划分,大于80℃占6%,60℃~80℃占24%,40℃~60℃占43%,小于40℃占27%。目前地下热水出露点均为1990年以前发现,而1990年以后发现的个别新点(如永春县石鼓乡),因泉温不高或流量较小,尚未开发。
  省内地下热水长期以来主要用于洗浴、保健。1958年,福建省西湖工人疗养院在福州市树兜首家利用温泉水开展温泉水疗,作为治疗多种疾病的辅助手段。1963年,漳州市工人温泉疗养院亦开展温泉水疗。60年代后,各地相继开始利用地热水于农业育秧制种、花果栽培、家禽孵化和工业的制革、发酵、烘干等工艺。80年代中期,更广泛应用于水产养殖,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1990年后,各地先后建立健全法规,加强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供应、有偿使用”的原则,采取集中供热,专业经营,以提高地下热水的利用价值,使地热资源得到有效保护。80年代末,福州市建成全省首家温泉试验水厂(又称北区热水厂),实行集中供热,此后又建成南区热水厂,使全市供热范围由9平方公里扩大到15平方公里。1991年初,漳州市地热开发公司推行国家节能示范项目——梯级综合应用,达到节约地热资源的效果。但是,至今还有一些地区对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不够重视,存在地热资源仍遭破坏等问题。
  第一节 开发利用
  1990年前,福建各地已普遍开发利用地下热水于沐浴医疗、工业烘干制冷、农业育秧灌溉、温室种植(反季节蔬菜和花卉栽培)、水产养殖(热带鱼越冬促熟、虾贝育苗)等领域。1991年以来,更坚持贯彻“以城市人民生活需要为主,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科研及其他利用”原则,在推行集中供热、梯级综合应用和提高人民生活品位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一、集中供热
  长期以来,省内各地普遍利用温泉供人洗浴。到1990年前后,由于实行集中供热和引进桑拿浴设施等,扩大了洗浴范围和方式。福州市于1986年建成日供热水2000吨,供应五四路、华林路沿线及其附近,覆盖面积约9平方公里的北区热水厂后,1994年11月又建成日供热水3500吨的南区热水厂,有8口水源井和300吨、500吨、700吨的热水调节池各1个,铺设管网14335米,供热范围6平方公里。1997年末,全市集中供热规模达5500吨/日,年供应量137万吨,供应范围扩大到15平方公里,供应五一路、六一路、五四路、华林路等沿线和附近的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与住宅区集体用户171家。福州市采取集中供热办法后,按日供量5500吨,仅占全市开采量的1/3,而供热覆盖面积却为热田开采面积的3倍,受到全国各地同行的重视与肯定。1992年10月,全国地热信息工作研讨会在该市召开,与会代表参观了北区热水厂,对福州市集中供热、统管统供的做法予以高度评价。该市实行集中供热后,使更多地区的居民也能享受到温泉热水,同时扩大了服务面。人们不仅可以进行传统方式的洗浴,而且可在宾馆、饭店、浴室享受到温泉桑拿、水力按摩、水疗医疗等项目的优质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福州市利用温泉进行桑拿改造的宾馆、浴室已达数十家。按1994年未改造的“大众澡堂”与已改造的“温泉澡堂”经济效益对比,改造的温泉水吨产值提高3.38倍,上缴利税提高3.16倍。1994年,福州博兴实业有限公司投资2080万元,在连江县建成33公里的引水管道,供应地下热水给879户居民和10多家企事业单位与宾馆。
  二、梯级应用
  1990年以前,全省各地地下热水虽已应用到工农业的多个门类,但均系单项进行,致使热能没有充分利用,造成浪费。1990年以后,开始把用热的各个项目相对集中于温泉地区或用管道串联,做到加工一个项目或品种后,再把有余热的热水加工另一个项目或品种,直到最末级为中华鳖、鳗等水产养殖,形成梯级应用,从而较大地提高了地热能源的利用率。1989年8月,漳州市成立地热开发公司,委托省能源研究会地热委员会和漳州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漳州市区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项目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列入1989年国家节能项目。1990年10月,通过初步设计审查,投资1500万元,将1个地热供干厂、2条地热蚊香烘干生产线、1个地热空调制冷厂、1个脱水厂、1个地热水产养殖场和1个余热咸水回灌站等串联起来。1991年建成后,经过努力,在梯级地热应用,防止污染,节约水源、能源上取得较大突破,并获得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福建省低温地热资源的综合开发、梯级应用达到一个新水平。1993年起,该公司进行规模化地热鳗鳖总场的二期建设,占地8公顷,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地下热水大面积反季节水产养殖的推广应用,获得成功。
  三、其他
  由于招商引资和房地产业的兴起,中外开发商竞相在有地下热水分布地带,盖高楼,建公寓和娱乐休闲场所,其地段价位也明显攀升,并使其成为繁华地带。福州市五一路、五四路、六一路、温泉路一带,就有外贸中心酒家,温泉宾馆、闽江饭店、天福大酒店等星级宾馆、饭店和省人大、省政协、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公司、环球广场、国贸广场、国际大厦、世界金龙大厦、福州国际会展中心以及温泉公园等分布在该处。漳州市有地热水供应的芗城区马灶路、新华路阳光南路、北京路一带,不仅浴室、宾馆、饭店鱗次栉比,而且还开发了许多公寓。安溪县的“新加坡花园”公寓区第一、二期675套,已完工供应热水;城东外资别墅正在兴建,城西龙湖别墅区亦已规划。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旅游和健身休闲的需求更为迫切。一些地区抓住契机,在有温泉的地方开发景点与项目,使之成为人们疗疾健身和娱乐休闲的好去处。1992年,漳州市旅游局在马灶路凌波温泉建成温泉旅游中心,第一期建筑面积4777平方米,配有现代化温泉理疗设施。1988年,该市体委打了一口出水量为1200立方米/日的热水井,铺设一条长1公里多的专用管道,把热水引到市人民游泳场,该游泳场成为全国少有的地(市)级全年候综合性水上训练中心。漳平市亦在城关附近的涵梅地方建设温泉旅游点,在其温泉山庄建有两口温泉浴池。1995年,连江县贵溪温泉区桃园体育训练场引进省地热游泳培训中心(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23335平方米,建筑面积12260平方米)和由台商开发的高尔夫球场两大项目,厦门驻军还在同安汀溪镇洪坑村,建设一个25×50平方米的温泉室内游泳池,用于游泳冬训。
  漳州市于1991年在马灶路建成一个热水厂,日供地下热水600吨,供应800多户居民使用。
  安溪县于1992年11月,动工铺设直径200毫米、管长21.5公里的输水干管,把龙门镇榜寨村的72℃地下热水集中后通过管道引到城关,供应7500多户居民和47家宾馆、饭店。
  德化县于1997年打了3口水源井,并于年底建成17.5公里的输水管,使城关各大宾馆、饭店和上千户居民用上地下热水。厦门市同安区和平和县坂仔镇,亦先后由省能源研究会地热专业委员会勘察设计后,分别修建7.5公里和3公里长,日供地下热水1000吨和250吨的输水管道进居民区,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品质。
  第二节 管理与保护
  长期以来,福建省地下热水的开发利用缺乏统一管理,致使热田水位下降、单井出水量减少。在温泉开发上,从自流井到使用离心泵,又进而发展到用深井泵和空压机抽取,也使大口径浅井因水位下降而大量报废,温泉资源面临破坏威胁。1980年前后,有关部门和有识之士纷纷提出要成立一个对地下热水(温泉)进行统一管理与保护的专门机构的建议,各地政府十分重视,采取了设立地下热水(温泉)的管理保护机构和制订综合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等措施。1990年后,还出台地方管理法规条例,实行以法治泉,并建立保护区,推行集中供热等,使地下热水初步实现依法规范管理。
  一、制定法规
  1980年,福州市政府颁布《关于保护地热资源加强温泉开采管理的暂行办法》,是全省第一个地方行政规章。经过10年的实践,又不断补充修改,1990年由市政府第三次颁布《福州市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1991年6月28日,经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全省地下热水(温泉)的第一部地方法规。各地参照该《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亦先后制定出实施细则和管理条例等。1993年6月26日,福州市政府以第7号令,发布实施《福州市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安溪县于1993年、1994年颁发《关于加强地热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地热引水管道保护的通知》。1994年,连江县颁发《关于加强打井开采地热水管理的通知》等。
  二、管理
  为了加强对地下热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从1980年起,各地区相继建立管理机构。1981年8月19日,福州市成立地热管理处。1992年,安溪县也成立管理机构。此外,根据《管理办法》有关管理与经营分离精神和1991年9月2日经福州市建委榕建[1991]综037号文批准,决定成立福州市温泉供应公司。福州市形成对地热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管理机构——市地热管理处和进行生产经营温泉水的全民企业——市温泉供应公司,实现政企分开。漳州、安溪、德化、连江等地分别于1992年后,设立地热综合开发利用公司等经营机构。连江县为博兴温泉开发公司。1993年9月,安溪县组成地热管理与经营分离的两个单位——“地热开发中心”和“地热开发公司”。漳州市也设立对地下热水实行监督管理、负责颁发许可证的政府职能部门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矿管办)和负责地下热水生产经营的地热开发公司。从而初步实现省、市(县)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三级网络管理,使省、市(县)对地热资源的宏观调控和基层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得以妥善协调地进行。
  为加强对地热资源的管理,“八五”时期以来,全省各地还对所有开采、取用和施工经营单位,经当地地热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颁发《温泉取用证》、《温泉开采经营许可证)和《温泉施工单位施工执照》等证照。连江县规定凡申请打井开采的单位,事先应和钻井队订立供热打井合同,到县矿管办申领《勘察许可证》,然后提交《地热井勘察报告》,上报省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严禁无证开采。同时县矿管办分别对贵安和岱云两个地下热水经营单位发证管理。
  1990年前,福州市装表计量率仅51.3%,无法准确计算开采量,也影响资源费和使用费的收缴。为解决装表计量收费难的历史遗留问题,1991年,该市加强《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提高了用户守法意识后,1992年装表率即达100%,并使长期欠交两费者陆续补交完毕,圆满解决了问题。现全省有收取资源费的除福州市外,还有漳州市、连江县等。连江县收缴方式有二:一是安装水表,按实用量每吨收取0.20元;一是根据厂场生产规模和用水量,确定每年一次性缴交1500~2000元。福州市还根据1996年国家储委批准的热田平均取水温度72℃、允许开采量9800吨/日的指标,严加控制。各用水单位均应按核定的取用量用水。市温泉供应公司规定:宾馆供应量为0.12~0.15吨/床·日;住宅为0.16吨/户·日,用户要按核定量使用,超量者加倍收取资源补偿费。
  三、保护
  1980年后,福建省开始加强温泉的保护工作。福州、漳州两市先后建立一、二、三级保护区和冷水补给区,并实行限量开采。同时还在福州、龙岩、漳州三地市设置监测井,加强动态监测,取得一定效果。1990年起,又在资金投入、实行微机动态监测、发布《水情通报》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管理办法》,“温泉资源费用专门用于温泉保护、管理和设施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几年来地下热水的保护工作有了专款,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福州、漳州等市还将用户历年开采利用温泉数据和设备管道维护检修情况等技术资料输入电脑,建立数据库。福州地热管理处还从1995年起与省环境水文地质监测研究中心福州站合作,改善监测设施和观测井,收集温泉水位、水温、水质等变化数据,每年发表《水情通报》,并逐步建立井动态数据监测微机管理模型和温泉水合理管理模型,以指导下一年温泉开采计划和限量措施,完善科学管理。福州市温泉供应公司建成一套微机管理系统,把水源生产调度和用户情况用微机进行系统化监测管理,提高供热管理能力。其他市、县地热开发公司亦已逐步实施微机保护管理。
  第三节 科研
  1989年以前,福建省地下热水的科研工作尚处初级阶段,仅在地震测报、回灌试验和对外学术交流上开展一些工作。1990年后,除继续进行地震监测、回灌试验外,着重开展碱性稀释、输配设备管道技改和开发深部高温热水的可行性研究等方面工作,且取得一定效果。
  一、碱性稀释
  漳州市地下热水由于含碱性高,总硬度达50德度,具有强腐蚀性和遇肥皂即生白色沉淀物,不宜洗涤的缺点。如果不加处理,则利用率低。全市日出地热水量达万余吨,但仅利用1/5。1995年、1996年,该市地热开发公司连续进行物理、化学等多种处理方法的试验研究,得出采用优选法,将一定比例的自来水掺混地下热水,制取水温、水质符合要求,又基本保持原地下热水的医疗作用和符合医疗矿泉水标准,以达到经济实用的最佳效果。其具体做法是将常温(20℃左右)自来水以通过热交换器(用原始地下热水作热源)升温至38℃后,再与从钻孔抽取的78℃原始地下热水,按7:3比例在保温蓄水池内混合,制成50℃的温泉水即可供民用。经化验,该温泉水的水质成份为:偏硅酸降为22.5毫克/升(医疗标准为19毫克/升),氡降为6马海(医疗标准为3.5马海),锶降为15毫克/升(医疗标准为10毫克/升),溴降为4.5毫克/升(医疗标准为5毫克/升),总硬度降为15德度,符合生活用水标准。矿化度降为2.52克/升,为微碱性,略有一点腐蚀作用(在水温低于50℃时),但不会构成对用户家电、金属器皿的腐蚀威胁。
  采用上述办法,仅需1台钛散热片的换热器和1个保温蓄水池。从孔口到蓄水池、蓄水池到各幢楼用户的输水管则用耐温(≥90℃)、抗腐蚀、高强度的PE工程塑料管。整个生产、输送过程的造价大幅度降低。该办法已由漳州地热供应公司写成《漳州市天隆温泉公寓小区温泉水供给工艺设计书》,并被采纳,付诸实施。
  二、回灌
  早在1986年,福州市就首次进行为时两个月的人工补给回灌试验,取得水量增大、水位回升、水质淡化以及水温基本保持不变的初步成果。随后在1988年3月和1990年2月又进行第二、三次试验,同样取得地下水位(或流量)上升、开采水温或等温面提髙、热水水质淡化等三项主要成果。1995年1月24日至5月8日,福州地热管理处委托市能源研究所进行连续104天的第四次试验,利用自来水作回灌水源,日回灌1900~2300吨,总回灌量22万吨。进一步验证了以往历次试验的水位抬升、水质淡化成果。但不同的是回灌过程中对四口水井的水温观测表明,对抽水量较大的两口井有一定影响,水温升高1℃~2℃,而对抽水量不大的两口井却无明显影响,且水温还有较大下降。1996年仍选在开采的旺季进行试验,共回灌自来水13万吨,但从1月26日开始,陆续发现生产回收井的水温下降。为慎重起见,于5月15日停灌,并加强监测,进一步分析和研究人工补给回灌的机理、条件,以期探索更科学有效的回灌措施。
  三、保温与防护
  90年代以前,福建省水源井提升设备系采用深井泵。由于多数老井均有不同程度的倾斜,故容易刮边而损坏井壁与泵体,以致增大维修费用与时间,而且在运行中产生噪音,影响四邻,有的被迫在居民休息时间停止生产。1993年,福州市温泉供应公司采用耐热潜水泵取代深井泵,取得减轻维修工劳动强度、消除噪音、延长旧井寿命以及提高出水率60%~70%等成效。
  为降低管道设备在输送热水过程中的热量损失,各地供热单位还不断研究采用优质保温材料。如改铸铁管、镀锌管为PE工程塑料管,并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玻璃纤维,加环氧树脂涂料作保温隔热层等。1996年,福州等地更采用既能保温又具防腐作用的钢塑管。各集中供热单位还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对钢质调节池进行保温,效果良好。同时,为有效地减少安全隐患,各地还将泵房内的橡胶伸缩器改为不锈钢波纹伸缩器。
  四、优化布局与开采层次
  为缓解和改善日益紧张的供需矛盾,从1984年起,全省不少地区与省地矿厅、省能源研究会地热专业委员会、省第二水文地质队等有关部门及科研单位联系,进行开发温泉区外围低温资源和深部高温热水、调整开采井布局以及改进深部开采工艺等开源节流课题的技术可行性与经济、社会效益评估等科研,并于1997年完成扩大开采量的前期论证工作。福州市还完成“福州热田综合治理,扩大开采量”的前期论证工作,提出“优化生产井布局,充分发挥热储潜力,开发深部高温热水,开展外围勘探工作,逐步建立生产——回灌系统等综合治理的原则和方案”,并着手分期分批地对259口热水井,按照热田热储的结构特征进行合理规划,优化井孔布局,采用淘汰、改造、调整和赎买等形式,逐步将自采自用户导入供热或小区集中供热系统,从而较大幅度减少井数(1997年底已降至100口左右),使之更趋合理。此外,还采用高科技钻井技术设备钻凿高质量定向深井,以开发深部高温热水为主,改造浅井以与深井结合,减少井群干扰,实现分片集中、辐射供应、梯级应用的集约型开发。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