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价 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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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140
颗粒名称: 二、价 格
分类号: TU996
页数: 1
页码: 1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燃气价格的变化。
关键词: 福建省 燃气公司 价格

内容

1991年前,各地燃气价格核定工作参差不齐,有的较早就有统一管理,有的却无法统―。1991年12月25日,福州市发布《关于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具体规定的通知》,实行统一重量、统一价格和明码标价制度。厦门市也由物价局统一定价。到1994年,全省各地依据省建委、计量局、物委《关于重申液化气经营销售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各液化气供应点销售的液化气零售价格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批的价格,不得突破”的精神,普遍实行统一定价。然而由于部分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价格不断放开,各种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燃气购销价格倒挂现象严重。为了减亏,供气单位也不时申请调价。福州市煤气公司初期的价格为0.60元/立方米,1995年调整为1.00元/立方米,1996年起改煤制气为空混气后,又调为3.60元/立方米。居民用液化石油气每罐(15公斤)由25元逐步调到1997年的40元。厦门市管道煤气从1990年12月的0.75元/立方米,调整到1997年底的1元/立方米。居民用液化石油气每罐(15公斤)由19%年12月的26元调整到1997年7月以后的55元,工业及营业用气每罐由55元调为63元。三明市管道燃气1994年10月正式通气时售价为0.60元/立方米,1995年5月起调至0.80元/立方米;每罐民用液化石油气1993年售价为25.3元/罐,1994年调为40.3元/罐,1996年为60元/罐,1997年为64.5元/罐。1997年后,由于进口气和国产气争夺市场等原因,使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变化较大,全省液化石油气购售价格逐步走向市场,出现价格随行就市浮动定价的趋势。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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