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归侨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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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04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归侨团体
分类号: D634
页数: 6
页码: 282-287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的归侨团体,其中包括了省级、地、市、县、区级等。
关键词: 福建省 归侨团体 侨务

内容

一省级
  (一)华侨协会福建分会
  民国16年(1927)成立于厦门。同年3月3日召开第一次执行委员会,选举戴金华为主席,江继三为常务委员。该会设实业、财政、交际、组织、宣传5个部。
  (二)福建省华侨团体联合办事处
  民国31年(1942)1月7日,国民党福建省党部开始策动组织全省性的华侨团体。同年7月1日开始正式筹备,7月4日召开筹备会议,聘请陈联芬(省党部委员)、郑杰民(社会处处长)、郑源琛(侨务处处长)、丘汉平(省政府委员)、谢南光(省政府秘书处第二科科长)为筹备委员,由陈联芬任筹备主任,内设秘书及文书、组织、交际、事务等组。7月20、21两日召开各县市侨团代表联席会议,出席代表30人。会议讨论通过《福建省华侨团体联合办事处章程》。章程规定:“以加强省内华侨团体联系,沟通海内外侨情,倡办公益事业”为宗旨。22日正式成立福建省华侨团体联合办事处,选举陈联芬、丘汉平、黄哲真、陈济民、江秀清为常务理事,胡梦洲、马慎吾、郑振经为常务监事,辛宗鑫等20人为理事,王子文等11人为候补理事;郑时烘等4人为监事,吴子标等3人为候补监事。办事处设在永安大同路文庙内。(①《福建华侨档案史料》(上),第55—62页。)
  (三)福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福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省侨联”,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归侨、侨眷和华侨的全省性的人民团体。1956年11月28日成立福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由高明轩任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曲水、林采之、林珠光(永春)、柯朝阳为副主任委员。1959年8月7日至11日,在厦门召开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省侨联第一届委员会,王汉杰当选为省侨联主席,郭瑞人、林采之、林珠光、柯朝阳、刘成鹏、郭健为副主席。省侨联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宪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广泛团结归侨、侨眷和华侨,发扬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为实现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做出积极贡献。省侨联实行团体会员制。省侨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省归侨代表大会。
  “十年动乱”期间,省侨联被迫停止活动,1978年4月28日恢复活动。
  全省第二次归侨代表大会于1979年3月29日至4月3日在福州召开,会选举产生省侨联第二届委员会。选举王汉杰为省侨联主席,郭瑞人、王宣化、许良枫、柯朝阳、刘成鹏、林望中为副主席。在1981年4月9日至13日举行的省侨联二届二次会议上,增选陈仰曾、郑惠英为副主席。
  全省第三次归侨代表大会于1983年9月20日至25日在福州召开。选举产生省侨联第三届委员会,选举郭瑞人为省侨联主席,陈仰曾、林聿达、郑惠英、许可、颜西岳为副主席。1985年5月20日省侨联召开三届二次全会,补选黄广坦为副主席。
  全省第四次归侨代表大会于1988年4月27日至30日在福州召开,推选郭瑞人为省侨联名誉主席,选举王汉杰为省侨联主席,颜西岳、陈仰曾、黄广坦、郑惠英、高诚龙为副主席。
  省侨联内设办公室、宣传联络部、生产福利部。
  省侨联办有:福建省华联工贸公司、省侨联业余外语学校。
  二地、市、县、区级
  厦门华侨公会成立于民国元年(1912),是本省成立最早的一个归国华侨团体,由缅甸华侨庄银安任会长。该会于同年1月26日公布四条会员守则。
  泉州华侨公会成立于民国2年(1913),由印尼归侨蒋报策等发起组织。会员来自泉属各县,以晋江、南安两县最多。全盛时会员达1000多人。第一任会长蒋报策,继任会长有杨振盛、杨嘉种、陈公纯、蒋以麟、蔡联芳等人。
  据民国24年(1935)统计,全省有7个华侨公会(协会),即:厦门海外华侨公会、汀漳龙海外华侨公会、澄码石角东海外华侨公会、泉州海外华侨协会、福清县海外华侨协会、鼓浪屿华侨联欢会、台湾归国华侨协济会,入会会员共1676人。(①《福建华侨档案史料》(上),第43、63页》)
  据民国32年(1943)统计,全省共有18个归侨团体。成立海外华侨公会的有:福州、泉州、南安、永春、安溪、同安、德化、龙岩、华安、惠安、漳浦、永安、龙溪、连城;成立海外华侨协会的有:福清、兴化、仙游。此外还有南安诗山海外华侨协进会。(②《福建华侨档案史料》(上),第43、63页》)
  据《福建善救月刊》第五期统计,到民国36年(1947)6月止,全省共有26个华侨协会,会员13632人,(③《福建华侨档案史料》(上),第68页。)公布如下
  福清男80 永春男146
  古田男629女30安溪男108女13
  连江男211南安男1430
  长乐男236女2 晋江男3263
  平潭男273女46惠安男592女1
  闽清男149女4 莆田男323
  龙岩男956仙游男1115 女15
  永安男181女8 海澄男670女20
  华安男72 南靖男63
  德化男142女2 平和男123女3
  连城男93 女2 诏安男106女6
  屏南男110东山男60 女7
  福州男1590 龙溪男752
  厦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于1950年8月8日成立,随后泉州、福州、晋江等市县也相继成立侨联组织。到1951年10月,全省共有厦门、福州、泉州、晋江、永春、福清、莆田、龙溪、龙岩等市县成立了归侨联谊会或筹委会。
  1965年10月统计,全省各地有39个侨联组织,其中晋江、龙溪、闽侯三个专区和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四个市成立侨联,县侨联有32个:晋江、南安、永春、安溪、惠安、甫田、仙游、德化、同安、龙海、诏安、东山、云霄、漳浦、南靖、华安、平和、长泰、闽侯、福清、长乐、闽清、连江、平潭、永泰、龙岩、永定、漳平、连城、上杭、古田、屏南。在重点侨乡或集镇成立侨联分会或办事处的晋江、南安、莆田、惠安、安溪、闽侯、福清、上杭等县市侨联。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各地侨联被迫停止活动。江青反革命集团垮台后,全省各地相继恢复侨联活动。本省各地区、市、县和基层单位的侨联组织,自1978年以来有很大的发展。到1985年底统计,全省9个地区、市,62个县(市)和16个区,15所高等院校,3个省直单位和11个侨办企业恢复和成立了侨联,240个乡、镇设立了侨联分会。据1989年统计,全省共有363个侨联组织,侨联办企业151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福建省志·华侨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的内容是以福建省籍华侨的活动和本省的侨务工作为主,兼及外省籍的华侨、归侨在本省的活动。已经参加和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虽不在本志撰写范围内,但由于许多外籍华人,原来是保持中国国籍或双重国籍的华侨,在记述这些人的活动时,难以把他们一生的活动,按入籍时间前后截然分开;同时不少外籍华人在国内仍有直系亲属、亲朋好友,有祖祠祖屋和祖宗坟墓,他们与出生地或祖籍地仍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在本志书的某些章节,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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