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印度尼西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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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01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印度尼西亚
分类号: D634
页数: 18
页码: 27-44
摘要: 本节记述了印度尼西亚华侨在居住国的情况,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简称“印尼”),位于亚洲东南部,其国土东临太平洋,西濒印度洋,南望澳大利亚,北与马来西亚接壤。全境由大巽他群岛、努沙登加拉(小巽地)群岛、马鲁古群岛和伊里安查亚(即加里曼丹岛西部)四大部分。主要岛屿有爪哇、苏门答腊、苏拉威西、马都拉、伊里安查亚。陆地总面积为190.4万平方公里。首都雅加达位于爪哇岛西端。全国总人口为1.88亿人。
关键词: 印度尼西亚 华侨 在居住国

内容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简称“印尼”),位于亚洲东南部,其国土东临太平洋,西濒印度洋,南望澳大利亚,北与马来西亚接壤。全境由大巽他群岛、努沙登加拉(小巽地)群岛、马鲁古群岛和伊里安查亚(即加里曼丹岛西部)四大部分。主要岛屿有爪哇、苏门答腊、苏拉威西、马都拉、伊里安查亚。陆地总面积为190.4万平方公里。首都雅加达位于爪哇岛西端。全国总人口为1.88亿人。
  印尼自1619年起逐步沦为荷兰的殖民地。1942年3月,日本军占领了印尼。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于8月17日宣布独立。荷兰殖民主义者于1947年7月和1948年2月先后发动了两次殖民战争,1949年12月,印尼与荷兰双方签订“圆桌会议协定”,成立了印尼联邦共和国,作为荷兰联盟中的一员而独立。1956年2月,印尼单方面废除“圆桌会议协定”,成立了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才实现了完全的独立。
  1950年4月13日与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1967年10月30日与我国中断外交关系。1990年8月8日两国之间又恢复了外交关系。
  一移居
  印尼是福建华侨出国时间较早、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在宋代的文献中就已有福建人到阇婆(今爪哇东部)经商、居住的记载。据《宋史•阇婆列传》记载,建溪(今建瓯)商人毛旭,多次往返阇婆贸易。淳化三年(992),毛旭曾充任阇婆国使节的译员,前来我国进贡。南宋时,主持泉州市舶司达20年之久的赵汝适根据福建海商到印尼等国的见闻所写的《诸蕃志》一书中,记载了泉州地区华侨商人到阇婆等地去经商的情况。莆田县北洋西天尾也发现了南宋绍兴八年(1138)所立的《祥应庙碑记》,碑文写道:“郡北十里,有神祠,故号大官庙,大观元年……次年赐庙曰祥应,谨按侯官五季时已有初宇。泉州纲首朱仿,舟往三佛齐国(今爪哇东部),斋请神之香火而虔奉之,舟行迅速,无有险阻,往返曾不期年,获利百倍。前后之贾于外番者未尝有是。……”(①《莆阳金石录》。)
  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三十年(1293)出兵攻打爪哇新柯沙国。据曾游历过数十个国家的泉州大舶商汪大渊(南昌人)所写的《岛夷志略》记载:“军士征阇婆,遭风山下,辄损舟,一舟幸免,唯存钉灰,因其山多木,故于其地造舟一十余只,若樯柁、若帆、若篙、靡不俱备,飘然长往。有病卒百余人不能去者,遂留山中。今唐人与番人丛杂而居之。”随郑和同行的巩珍在《西洋番国志》中也提到,他到爪哇时,“已闻‘杜板'(在爪哇东部,华侨称之“厨闽”),此地约千余家,中国广东及漳州人逃居于此。”随郑和出使过印尼的马欢所著的《瀛涯胜览》“旧港国”条也记载:“旧港(今巨港)即古名三佛齐国是也,番名曰渤淋邦,属爪哇国所辖。……国人多广东、漳、泉人逃居于此。”(②冯承钧校注:《瀛涯胜览》,第8—11页,“旧港国”条,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到了明代,前往印尼谋生的福建华侨大量增加。据《明史》(卷三〇四)“三佛齐”条记载:“三佛齐,洪武年间,……闽粤军民泛海从之者数千家。”
  明万历十七年(1589),朝廷采纳福建巡抚周菜奏议,加强外贸管理和征税,开始限定出海船只数目,每年获准出航东西两洋船共88艘。当时印尼属于“西洋”,按定额分别航行下港(万丹)和旧港(巨港)的各4艘,顺塔(即爪哇西部的巽他)3艘,亚齐(哑齐)、交留吧(喀拉巴、雅加拉古称)、思吉港(爪哇岛北部)各一艘,共计14艘。由于申请者愈来愈多,到万历二十五年(1597)福建巡抚许孚远已将原定110艘的定额增至137艘。(③温广益、蔡仁龙等编著:《印度尼西亚华侨史》,第33-35页,海洋出版社1984年版。)当时随商船前往万丹、亚齐、交留吧的福建移民也日益增多。
  16世纪下半期,荷兰依靠海上的优势,极力排挤早已捷足先登的葡萄牙人。1596年6月,由4艘荷兰商船组织的一支殖民先遣队的海军,在霍特曼(CorN1sdeHoutman)和范•尼克(JocabVanNeck)指挥下登上爪哇岛的万丹港。1622年9月22日巴达维亚第一任总督燕•彼得逊•昆(JanP1etersonCoen)派出8艘舰只组成的船队先占领澎湖列岛,然后从那里出发到厦门沿海一带掳掠人口,至1623年11月,先后被运到澎湖的中国人就有1400多名。这些被掳掠去的华工被转运到巴达维亚当作奴隶出售。(①柯连布兰特:《燕•彼得逊•昆东印度公司商务文件集》,卷三第157页,转见中译本《红溪慘案本末》第7页。)
  荷兰殖民者统治印尼初期,在筹建巴达维亚城时,就采取种种办法诱使中国沿海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移居其政治中心巴达维亚。闽南一带族谱中有不少关于族人卒葬于印尼的记载。如晋江安海《鳌头陈氏族谱》就提到:“士熊……生崇祯癸未(1643)八月二十九日辰时,卒康熙丁卯(1687)六月二十六日申时,商于咬溜吧(雅加达古称),遂葬其地。”当时有的福建华商已在当地娶妻成家,如晋江安海“黄万官,曰熊次子,生康熙九年(1670)三月二十二日未时,住三宝垄,赘番女白氏”。
  荷兰殖民当局为了巩固其统治,采取“以华制华”、“分而治之”的方针,首先在巴达维亚推行“甲必丹”制度(荷文Kap1te1n,官名)。由于当地讲闽南方言的福建人较多,1619年10月11日,经荷兰东印度公审议,同意指派祖籍福建同安的华商苏鸣岗为第一任甲必丹,负责组织管理有关华侨事务。当时能担任甲必丹的一般都是华侨富商,而且与殖民当局关系密切的人。到1633年,又设立一至数名玛腰和雷珍兰(均为荷文官名)协助甲必丹工作。当时,由于当地闽籍华侨已占多数,侨商的财力也较充足,因此殖民当局往往委任闽南人任华人官吏。如三宝垄自17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先后任命的18位甲必丹,无一不是闽南人。这些华侨甲必丹,不仅为荷印当局及发展当地经济出钱出力,也为当地华侨举办公益事业作了一些好事。如龙溪人颜大、颜二兄弟于明万历年间先后到爪哇锦石经营土产。后颜二到巴达维亚开土产商店,兼营木材,1649年被推为华人甲心丹。(②陈自强:《论明代漳州月港历史地位》,载《海交史研究》第5期。)又如法国学者苏尔梦女士于1981年曾在爪哇泗水发现泗水甲必丹、清代漳州籍华侨韩振泗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所立的墓碑。据泗水《韩氏家谱》记载:“韩振泗的父亲韩松是漳州龙溪天宝路边社人,康熙十二年(1673)出生,乾隆八年(1743)于爪哇捞森(Lasen)去世。”经她考察后认为“石头肯定是从福建来的...碑文跟内地的也一样”。(③陈自强:《介绍清代印尼泗水甲必丹韩振泗的墓碑》,载《龙溪地区华侨史选辑》第一辑,1985年7月。)
  到17世纪初,漳州月港已逐步发展成为闽南地区的重要商港,每年都有四五艘商船从那里开航驶往巴城。这些船每艘都搭载数百名乘客,仅1625—1627年这三年间便有1280名中国移民在巴城港口登岸,其中回国的不到1/3。(④科尔哈斯(Coll1hars)编:《官方文件》1628年2月20日信,卷1第92页。)在我国史籍中也提到,“及至顺治年间(1644—1661),福建同安人多离本地往葛刺巴贸易耕种。”(⑤《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十帙,《噶刺巴传》。)由于来自闽南的华侨众多,因此,当时闽南方言已在当地广泛流通。
  荷印当局为了驱逐因贫病而丧失劳力的华侨,成批地逮捕他们流放到锡兰去服苦役,在航行途中把病号抛入大海。这些惨无人道的行径,激起了华侨的反抗。荷兰当局于1740年10月9日发动了一场有组织有计划的大屠杀,上万名无辜华侨死于非命。这便是震惊世界的“红溪惨案”。这场浩劫后,人们不敢再往印尼。巴城华侨人口锐减,各行各业陷入肃煞境地。荷印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在“红溪惨案”后又派人到闽南沿海劝诱中国海商去巴城贸易,并实行优惠免税措施。从1743年起,又有商船从厦门驶往巴城。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荷兰殖民当局到厦门拐骗大批贫苦劳动人民前往印尼当苦力。据厦门《关册》统计:1875一1881年从厦门口岸乘船去爪哇的移民就有7898名,仅1895年便有1227人从厦门乘船去苏门答腊。这些移民绝大多数来自闽南。他们都是被拐卖到种植园出卖苦力的契约华工。
  在荷兰殖民统治时期,由于荷兰殖民政府所采取的“出生地主义”国籍法,在当地出生的华侨子女,便自动持有荷兰国籍。据荷印殖民政府每隔十年所作的人口调查统计公布的数字:1920年印尼总人口约有4830.5万人,其中华侨(包括荷籍华人与无国籍者)约有51万人,占印尼总人口数的1.04%到1.65%之间。这些人多是早年从闽南沿海迁居印尼华侨的后裔。(①《1922年--1932年荷属东印度统计摘要》。)
  20世纪以前,对印尼华侨人口缺乏全面的调查统计,1930年,荷印殖民政府中央统计局对人口作了全面调查,于1935年出版了《1930年人口调查》专册,该书第七卷记载了有关华侨人口的调查资料。据当时统计在印尼的华侨共有1233214人,出生于当地者427962人。其中祖籍福建的554981人,占45%,而当地出生的福建籍华侨人口,已占该籍华侨总人数的77.1%。这主要是因为福建人移居印尼时间较早,而且已有不少携眷前往的商人和手工业者,加上南来投亲靠友的女性增加,在那里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从1930年荷印中央统计局人口调查情况看,男女两性比例也已趋向平衡。( ①荷印中央统计局《1930年人口普查》卷7,第294页。)
  再从福建华侨居住区域来看,他们多集中于爪哇岛。
  由于福建华侨越来越多,他们往往同族、同乡聚居一处,并保留原有的方言、乡风习俗,由于他们有着共同的经济生活领域,到20世纪30年代,终于形成在福建华侨中五代以上的侨生(Peranakan即当地出生的华裔)比重较大的状况。
  抗日战争爆发前后,福建省社会治安混乱,局势动荡,人民生活困难,出国前往印尼的华侨大量增加,到1940年出国多于回国的现象才有所改变。据厦门口岸统计,1935~1940年华侨出入印尼的人数列表于下:
  据国民政府侨委会1934年统计,当时印尼华侨共1232650人,其中祖籍福建的为677958人,占当地华侨总人口数的55%。
  抗日战争胜利后,大批印尼回国华侨要求返回印尼。1947年由厦门出国前往印尼的华侨9980人,回国华侨1042人;1948年出国8311人,回国5680人,两年出入国对抵,净出国11659人。
  印尼政府自1953年起严格限制中国移民入境,同时,由于印尼华侨回国参加工作和学习的人逐年增多,特别是印尼自1959年至1967年多次大规模反华排华,有20多万华侨被迫回国,其中约有4万多名华侨安置在我省各地华侨农场、工厂劳动。
  据北京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1962年统计:印尼华侨、华裔人口总数约250万人,其中具有双重国籍的约150万人。
  1975年底,印尼政府中央统计局曾对全国华侨人口作了一次调查,宣布当时已有250多万华侨加入了当地国籍,仍保留中国籍的华侨只有914912人,无国籍者有122031人,三者共计3636943人。1980年9月,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承认华侨的双重国籍,印尼当局也放宽了入籍政策,截至1981年7月底止,又有820433名华侨加入了当地国籍。虽然印尼官方至今尚未正式公布过华侨、华人人口统计数,如按占全国总人口3%的比例推算,全印尼华侨、华人约有600万,97%以上的华侨都已先后加入了印尼国籍。
  二 职业与经济
  (一)早期
  唐代,海上交通与对外贸易都有较大发展,但我国与印尼群岛诸国的经济往来仍以“朝贡”形式的官方贸易为主。唐末宋初,已有福建商人为了收购土特产和推销货物的需要,留在当地“住冬”(又称“住蕃”),等候来年季风返航。
  到宋代中期,由于中国与印尼贸易不断发展,一些福建的舶商因商务需要开始定居爪哇和苏门答腊。当时,三佛齐(今巨港)已成为中国船舶修理、集散货物和转运商品的重要港口。舶商运去的是丝绸、瓷器、漆器、纸、药物、糖、手工业制品,运回国内的是丁香、豆蔻、胡椒、檀香、苏木、宝石、燕窝、珍禽、玳瑁等。而宋朝流通的“制钱”,也已成为当地通货。(①《宋史》卷四八九,《外国列传》“阇婆国”条。)
  由于两国经济交往日见频繁,华侨也把制糖术、酿酒法、造纸法等先进的手工业和农业生产技术传到印尼。布赛尔在《东南亚的中国人》一书中提到:“当地人虽然也曾经用某些原始的方法制糖,但真正把制糖业带到爪哇来的是中国人,因此,巴达维亚建城不久,懂得经营此业的中国人就开始在该地设立制糖厂,他们使用牛拖或水力推动的石磨来压榨甘蔗„”(②维•布赛尔:《东南亚的中国人》,卷7第7章。)
  (二)荷兰殖民统治时期
  17世纪初,荷兰殖民者入侵印尼,逐步把印尼变为殖民地后,为了开发和掠夺印尼的自然资源,派船到闽、粤沿海掳掠大批破产农民和手工业者作为劳工,到巴达维亚开港口、建城池、街道和住房,驱使大批华工到苏门答腊种植园和邦加、勿里洞的锡矿充当苦力。
  顺治十八年(1661)清政府实行“迁界令”后,闽南沿海农民无法维持生活,不少人移居印尼。这段时期内除少数人居住在巴达维亚、三宝垄、泗水等城市外,绝大部分散居在各地乡村,在杂草丛生的荒地上垦殖、捕鱼、烧窑、采石,或者开亚弄店(夫妻零售店)、洋货店、打铁铺、裁缝店等。
  17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几乎每年都有四五艘运载陶器、铁锅、纺织品、日用百货和劳工的商船,从福建的泉州、厦门等港口开往西爪哇的万丹港。然后又于翌年五、六月顺西南季风将在那里收购的胡椒、香料等土特产运载回国。明天启五年(1625),从泉州港开来巴城的中国商船,带来360名肩挑中国瓷器到处叫卖的小贩。1686年11艘开往巴达维亚的中国船中,有8艘从厦门港开出,载去800多名劳力,大多到蔗园充当苦力。“及至顺治年间(1644—1661)—些同安人往噶喇吧贸易耕种,岁输丁粟税(即向荷印殖民当局缴纳人头税)五六金”。(①《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十帙,《噶喇吧传》。)
  1740年10月,荷印殖民者制造了“红溪惨案”,巴城近万名华侨被杀害,多间糖厂被焚毁,使华侨经济受到巨大损失,巴城经济也陷入瘫痪状态。荷印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在“红溪惨案”后,又派人到闽南沿海劝诱中国商船去巴城经商,并实行优惠免税。从1743年起,又有商船从厦门开往巴城,并带去大批华侨。这些华侨新客大多在种植园、小工场或商店帮工。
  1832年印尼派人到华南地区搜集茶种,并且聘请中国人去爪哇试种茶树和传授加工技术。成书于清道光二十八年的《瀛环志略》中提到:“(噶喇巴)近年学种闽茶,味颇不恶,但不甚多。”《荷印大百科全书》中也提到:“印尼农民在旱田和农园中使用一种入土较浅的犁,叫做中国犁,显然是模仿中国犁制造的。”如同使用糖浆酵母发酵提炼出含酒精66%的美酒一样,采用先进的耕作方法种植胡椒及积肥养鱼法、种茶焙茶法等,也多是由闽、粤沿海移民传入印尼的。造船、造纸、制陶等技术也是由福建移居印尼的工匠带去的。由于早期移居印尼的闽南人居多,如豆腐、豆芽、豆酱、面条、荔枝、楼顶等生产和生活用语都是传自福建,印尼外来语中采用闽南话作为借助词语的达85%以上。这些比较先进的生产技术传至印尼后,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从华侨手中买下他们垦殖的一小块一小块土地,辟为经济作物种植园。这些华侨出卖耕地和作物后,便改营商业。当时福建华侨在商业活动方面,主要是从爪哇输出糖、烟,再从中国输入茶叶、丝绸、鱼干、食品。一些零售商则往往走乡串村,赊售国外进口的布匹、小五金和日用百货,待农民在作物收成时,以烟叶、椰干、胡椒等土产偿还。
  荷兰殖民主义者为了获取印尼马鲁古群岛的香料和胡椒,曾对经济作物实行强迫种植制度,接着又大规模开辟农园和采矿。他们还利用侨商作为收购土产和倾销工业品的中介商。因此,一般侨商的经济活动,只限于传统小种植业、零售商及中介商的范围内。由于爪哇岛盛产甘蔗,而福建华侨又长于种植甘蔗和榨糖,于是有些垦荒的自耕农家庭,开拓经营小规模的甘蔗种植园和榨糖作坊。因此种蔗制糖成了福建华侨在印尼发展最快的行业。到1710年,爪哇已有130间糖厂,其中华侨经营的有79间。到18世纪中叶,爪哇岛上的制糖业几乎全部由福建华侨经营。他们通过密布乡村的零售商业网点控制了全部蔗糖销售业。
  荷印时期最有代表性的华侨企业家是创建建源公司的福建华侨黄志信、黄仲涵父子。黄志信1836年出生于同安县,1853年太平天国起义军攻占南京后,他参加了闽南“小刀会”。起义军失败后,黄志信被迫随父兄于1858年从厦门逃往爪哇三宝垄。黄志信开始做小商贩,经营土特产,后于1863年3月正式创办了以经营蔗糖输出为主的建源公司。1890年由黄志信之子黄仲涵接手经营建源公司。在新的形势下,黄仲涵率先于1893年把家族公司扩充为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开办了5家糖厂,总面积达1082公顷,其中里约阿贡糖厂,年产量达35万吨,不仅是当时印尼最先进的电气化制糖厂,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碳化”糖厂之一。1910年~1914年间,建源公司所属糖厂平均年出口糖已逾15万吨。1918年黄仲涵又在克列贝特(Krebet)创办了东南亚最大的兼产酒精的木薯加工厂。该厂包括附属种植园在内占地33万亩,拥有工人3700多名,年产木薯粉27万吨,产品运销欧美各地。此外,该公司还兼营橡胶、咖啡、木棉、胡椒、蓖麻、玉米、花生、香茅油等。1906年他又创建了黄仲涵银行,作为建源贸易有限公司的金融机构。1914年又投资航运业,购置了9条3000吨的轮船,创建了“协茂荣”、“顺美”轮船公司。建源公司的发展,引起了荷印当局的嫉妒。1912年竟要向该公司强征3500万盾“战争税”,以后又提出要以7000万盾收购黄仲涵的所有企业。黄严正拒绝了荷印当局的无理要求,愤然移居新加坡,1924年7月病逝。(①蔡仁龙:《东南亚著名华侨华人传》,第一集第99一113页,海洋出版社,1989年,北京。)
  另一位闽籍糖商黄奕住(1863—1945)生于家乡南安,19世纪末去印尼三宝垄,由经营土产发展成为批发商。1910年创办日兴行,后来专营糖业,并在泗水、巴城、新加坡设分行,日后发展成为印尼四大糖商之一。
  荷印时期的渔业资源开发也和福建华侨分不开。据《同安县志》卷三十六“人物录•垦荒篇”记载,清同治年间(1862~1874),翔风十一都(今厦门同安县新店乡洪厝村)洪思返、洪思艮……等11人在苏门答腊东部海岸罗干河下游的巴眼亚比(Bagansiaipapi)开发渔场。他们携带亲友,招来上千户渔民,经过一代代华侨在那里苦心经营,至1919年,年产鲜鱼和鱼产品5.2万吨,产值达700多万盾。1930年当局调查这里的1.5万名居民中,华侨占1.2万,其中80%是渔民,而且以祖籍闽南者为多。全印尼当时从事渔业的华侨共9811人,活动在巴眼亚比地区的则占54.7%。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华侨的渔业生产也受到严重的打击,数千名华侨被迫离开了渔场,致使渔产急剧下降。
  荷印时期,福建侨商多数是靠经营土特产起家的,在当地流通领域一直占有重要地位。祖籍南靖县的庄西言(1885-1965年)少年时代到巴达维亚当店员,1910年与人合营三美公司,以销售土特产为主。几年后独资创建全美有限公司。至30年代初,便已发展成为巴城的巨富。祖籍福清的俞昌檀(1882—1957)于1918年南渡印尼,在泗水经营远和公司,也是经营土特产出入口贸易。仅10年间,已发展到开设多家分行。到40年代初,开始兼营房地产及糖厂、烟厂、织布厂,成为当地著名的华侨企业家。而福建侨商大多数仍是小本微利的中小商和零售商,一些较大的商号也多是以家庭为中心经营,因此发展比较缓慢。
  到1930年,华侨就业人口已增到近47万人,而祖籍福建的已占华侨总数一半以上。按其原籍和职业构成比例列表如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福建侨商中,经营稻谷加工、土产、食品、五金行业的多数是闽南人,经营金银珠宝行业的多数是福州人,经营布匹、纺织行业的多数是福清人,经营自行车和汽车零件的多数是兴化人。20~30年代,印尼的碾米业55—60%为华侨所经营。1925年爪哇就有180间华侨开的米厂,1937年仍有160所。当时经营米厂的多为祖籍漳州、泉州的土生华侨。印尼花裙业多集中巴城附近的巴烈、巴由兰等地区,当地由华侨经营的花裙厂达150间以上,而厂主多为福建华侨,几乎垄断了当地的花裙业。(①李学民、黄昆章著:《印尼华侨史》,第258—259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12月版。)
  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兴起的华资金融业也是由福建华侨为主经营的。当时,除经营侨汇、钱庄外,有三宝垄甲必丹马淼泉1885年创办的马淼泉银行,黄仲涵经营的建源银行,1918年福建侨商许金安等集资兴办的巴达维亚银行,1920年福建侨商丘清德(海澄县人)等27人集资创办的中华商业银行以及在坤甸开设的华通银行,周继琳在泗水开设的中华银行,都是由闽籍华商经营的。此外还有1913年创建于棉兰兼营金融业务的中华商业有限公司和新加坡由闽籍华商经营的华侨银行在巴城、泗水、巨港等地设立的4间分行和13间代理处。当时,周继琳还出任过荷印民族银行联谊会主席。( ①陈碧笙主编:《南洋华侨史》,第357-358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39年7月版。)
  (三)独立后
  1945年8月17日印尼宣告独立后的40多年来,印尼华侨经济经历了两个不同时期,即:苏加诺时期(1945年8月至1965年9月)和苏哈托时期(1965年10月至今)。
  苏加诺时期采取封闭式的经济发展战略,其基本点是只片面强调自力更生,拒绝西方国家的外国投资和外国贷款,企图通过接管外资企业,全部依靠本国的资金和技术,并排斥华侨的资本,以实现本国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如1952年制定限制侨商的“堡垒政策”,1954年第42号关于限制碾米企业条例,1956年发生阿沙特排华运动及1957年第16号关于外侨税的紧急法令,1959年又颁布了“总统第10号法令”,禁止县以下外侨经营零售商。在以武力强迫农村乡镇侨商搬迁的同时,各大中城市也接二连三发生了袭击、洗劫和捣毁华侨商店、住屋、烧毁汽车的暴力事件。黄仲涵家族以“建源”命名的一系列企业公司,遭到袭击,不得不停业,以至倒闭。一些由福建华侨经营的运输、百货、餐馆、理发、食品加工甚至牙科诊所、服务性行业也遭难。1959年8月25日又开展所谓“金融清洗运动”,在突然宣布减低印尼盾汇兑比价的同时,冻结银行存款,接着又借口“违反外汇管理条例”封闭并没收了黄仲涵家族财团所经营的全国最大的侨资银行——建源银行。当时因实施这一法令,不少闽籍华资银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1963年5月,爪硅岛上的主要城市发生了多起反华排华暴乱,华侨死亡35人,被毁房屋2500户,财产损失40亿盾。同年7月万隆近郊的芝马墟发生了警察部队枪杀2名无辜福清华侨妇女的惨案后,井里汶等地又发生上街烧毁华侨房屋、汽车的事件。1965年9月30日又爆发了更大规模的反华排华暴乱。雅加达华人商店被迫停业,一时生产停滞,市面萧条。“九•三〇事件”后,万隆近郊马查拉亚镇由闽籍华侨陆续兴办起来的200来家中、小纺织印染厂先后停业、倒闭,甚至连雅加达市内华侨经营的450多家饮料商店,也只剩下了59家。(②[日]李国卿:《华侨资本的形成和发展》,第176—177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版。)
  在这一时期内,就有50多家中等资产的闽籍华侨工商业者移居香港、新加坡。这次排华使华侨经济受到了历史上最惨重的打击,同时也给当地经济带来了严重的恶果。
  苏哈托执政以后,实行了经济复兴政策,采取吸收外资,举借外债,接受外援和发展外贸等措施。1968年又颁布《国内资本投资法令》,给国内私人资本(包括华人资本)以更多优惠。1967年3月,苏哈托颁布的第7号命令《关于解决华人问题的基本国策》中曾指出,华侨、华人“资金实际上是外侨手中的印尼财富,因此有必要加以动员,并且利用于发展和建设方面。”1977年,印尼政府明文规定,从12月31日起禁止非印尼籍人从事外贸商业活动。许多华侨为了生存,毅然申请加入印尼国籍,有的则退休,由其已入印尼籍的子女经营。因此,华侨经济大部分已转变为华人经济。
  苏哈托政府的华侨、华人经济政策,有利于华人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印尼民族经济的壮大。在苏哈托政府所制订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开放政策的指导下,祖籍福建的华人经济获得较大的发展。如祖籍福清县的华人企业家林绍良、林文镜和当地资本合营的、集工贸于一体的三林集团,该集团主要以经营面粉、水泥、金融业为主,其子公司属下有300多家大型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多元化跨国集团。
  祖籍南安的黄奕聪家族经营的金光财团,以经营椰子种植加工业为主。其属下的比莫利公司,在雅加达、泗水、望加锡等椰子产地建有十多座椰油厂。所产椰油约占全国总产量的60%。七十年代初,金光集团又创办了集伟化工纸厂,1986年又收购了永吉纸业公司,仅此两家公司下属纸厂的产品已占领印尼纸品市场的70%强。该集团还投资发展种植业,并收购了印尼国际银行大部分股份股权,成为全国屈指可数的多元化集团。
  祖籍晋江和漳州的吴家熊、庄南华等经营的印尼大马集团以生产合成饲料为主,该集团还在楠榜、巴厘、万顺置有大面积木薯基地,产品远销东南亚及欧洲。该集团近年来还在雅加达、泗水、达茂投资地产业,兴建了一批住宅、写字楼出售。
  祖籍福清的蔡云辉(已故)、蔡道行家族经营的盐仓集团属下有10多家公司,共有200多个配件生产厂家和销售机构为其服务,所生产的盐仓牌丁香烟,是当地人民最喜爱的中档名牌香烟。自80年代生产过程全部自动化后,年产量相当印尼卷烟产量的2/3。
  印尼华资金融业在私人银行中占有较大比重,华人在当地开设了大小72家银行,10家经营外汇的民营银行中,华资银行占了5家。其中又以三林集团经营的中亚细亚银行居于首位。据印尼《罗盘报》披露,至1987年底,该行在国内外已开设了44家分支行,总资产已逾15000亿盾。其次为祖籍莆田的李文光、李文明兄弟为主经营的泛印银行。该行是1971年以闽籍华人资本为主的,联合工商、繁荣及泗水工商繁荣等三家银行合并而成立的,当时注册资本为7.5亿盾。1972年,该行获准经营外汇业务,成为印尼最早参加国际金融市场的华资银行。至1977年已在国内增设了11家分行,3家支行。至1984年,总资产已增至3397亿盾。(①〔日〕游仲勋:《东南亚华侨经济简论》,第160页,厦门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三 文化教育
  (一)华文教育
  据许云樵在《开吧历代史记》记载:1690年6月,吧城祖籍福建的甲必丹郭训观创立了识字班性质的义学,附设在美色甘厝慈善机构内,雍正七年(1729)和乾隆四十年(1775),先后创立了明诚书院及南江书院。
  20世纪以前,印尼其他一些大城市的华人官员(甲必丹、玛腰、雷珍兰),也先后倡办了义学,吸收贫侨子弟及孤儿入学。也有一些从国内去的塾师开办私塾,一般设在祠堂或会馆内,所采用的教材,主要是《三字经》、《千字文》和《四书》、《五经》等。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派驻新加坡的督学林文庆(祖籍海澄县)专程到爪哇劝华侨办学。1907年福建督抚提学使派闽绅陈宝琛到爪哇,一方面为漳厦铁路募款,一方面劝华侨办学。
  20世纪初,以各个不同方言集团组成的同乡社团,为满足华侨子弟学习中华文化的要求,先后创办了许多华文学校。1901年雅加达中华会馆创建中华学校,首任校长福建人卢桂舫。它的诞生促进了荷印地区华侨教育事业的发展。两年内三宝垄、茂物、万隆、井里汶等地中华会馆相继增办了13所中华学校,至1908年已增至44所。到1912年,爪哇中华学校已达65所,学生545人。
  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教育部关注华侨教育。1912年,福建省政府派郑贞文、陈鸿祺到南洋(包括印尼在内)各地视察侨校情况。1913年2月22日教育部还公布了《领导管理华侨学务规程》》1914年2月6日又公布了《侨民子弟回国就学规程》。
  荷印当局原担心中华文化传统会激起华侨的民族情感,于是按照欧洲学校的形式,于1908年专为华侨设立了以荷语为教学用语的荷华学校,以后荷印当局迫于形势才允许创办华文学校,并准许从中国聘请教师。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华侨毕业生在当地不能继续受高等教育,只能回到中国升学,或者投考香港和其他西方国家的高等院校;而荷华学校的毕业生则可进入印尼的高等学府。由于当地院校无法容纳太多的学生,因此不少华侨子弟只好去荷兰深造。
  据印尼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到1949年止,荷印联邦区域共有华文学校816所(其中45所中学),319所得到联邦政府的津贴,其中注册的小学生16.5万人,中学生近10.3万人。在印尼共和国区域约有92所,注册学生5.5万人。(①廖建裕:《印尼华人教育史》,载新加坡《南洋学报》第31卷,第1一2期。)
  1949年12月起,整个印尼群岛,除西伊利安外,都在印尼政府的统辖之下。印尼政府关闭了所有的荷华学校。至1950年,在各类印尼学校中的华侨学生约有5万人;四年制华校的学生总数约有25万人,其中15万人是已加入印尼籍的华人子弟。
  1950年印尼政府中止了对华校的津貼,华裔印尼公民都得向教育部注册备案,同时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每周至少要讲授四小时的印尼文。1952年至1953年间拥有254730名学生的1371所华校向教育部注册备案。( ②肖玉灿:《殊途同归》,载香港《地平线》1981年第24期。)
  1957年苏门答腊和苏拉威西发生了区域性反华暴乱事件后,印尼政府开始对华校实行严格监督。同年3月政府宣布处于紧急战备状态,并实施紧急状态法,对华校实行严格管制。到11月止,全印尼共有2000所华校,42.5万名学生,其中25万名为印尼籍公民;但到了1958年7月仅剩850所华校和15万名学生,而且全是中国籍侨民,同时,又有1100所华校被迫改为印尼国民学校。1965年“九•三〇事件”后,印尼当局封闭了所有的华校。这些印尼华文学校在历史上为华侨社会培养了大批人才,起过囟结教育华侨、传播中华文化的作用。现将福建籍华侨参与创办的华校简介如下:
  (1)雅加达中华中学:1939年由几位开明的华侨教育界人士创办。日本侵占印尼时被迫停办。战后复办,1946年1月增设师范班,是雅加达规模最大、设备较完善的华侨中学之一。
  (2)雅加达福建学校:1925年创建。原仅设小学部,1953年增办初中,中小学生共200多人。1958年被政府封闭。
  (3)雅加达协和中小学:1938年由永定会馆主办,设有中、小学。1959年有学生1500多人,教员30人。
  (4)万隆华侨中学:1947年3月由当地中华总会推动创办的一所完全中学,1963年有学生2500多人,教职员100多人,设初中和高中共52班,曾为华侨社会培养不少人才。
  (5)万隆清华小学:万隆玉融公会创办于1935年,有学生2100人,教职员工70多人。
  (6)方隆清华中学:1953年由万隆玉融公会倡办,1963年有学生1800多人,教职员工约90人,设有高中及初中。
  (7)梭罗中学:1956年由当地玉融公会与华侨公学董事会合办的一所高级中学,学生300多人。
  (8)梭罗新民学校:1946年由当地玉融公会创办。是由一所义务学校发展起来的,有学生1500多人。
  (9)锡江新民学校:由晋江公会主办,1954年扩建校舍和发展校务,设初、小学并附设幼儿园,有学生800人。
  (10)锡江清华学校:1952年由福州、福清籍华侨集资创办。1959年有学生1300多人,教员40多人,设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1965年“九•三〇”事件后,所有华侨学校被印尼当局封闭,直到70年代初全印尼才开办了8所挣种民族学校(雅加达5所,巨港2所,万隆1所),但由于华侨、华人子弟只能进入这种学校就读,结果越办越多。到了1973年,仅苏门答腊就有35所特种民族学校。后又指控苏门答腊特种民族学校选用华语作为教学媒介,违反了政府的有关法令,于1974年3月取缔和接管,同时于1975年将它们改为普通的印尼学校。从此,华校便不复存在了。
  (二)报刊
  1909年巴城书报社创办了《译报》(初为周刊,后改为3日刊,最后改为日报),同时还发行马来文版,主要读者是在当地出生的华裔。由于经费困难,于1919年停办。同年,三宝垄书报社出版的中爪哇最早的中文报纸《爪哇公报》,主编先后为马乃东、苏眇公(龙溪县人)和韩希琦(诏安县人),两年后因经费困难停刊,泗水书报社创办的《汉文新报》(同时出版马来文版)和棉兰出版的《苏门答腊报》,主编都是新来印尼的华侨,当时它还发行到新加坡。
  1921年2月创办的华文版《新报》的前身是1910年巴城创办的马来文《新报》(周刊)。社长由洪渊源(南安县人)担任,他专门从中国聘请几位大学生担任主要编缉和管理人员,在上海、南京等地聘有特约记者。对内容实行革新,社论和副刊很有特色。创刊不久发行数已达1万份,是印尼华侨社会中影响最大、发行量也最大的报纸,一直到1959年被迫停刊。
  此外,另有一些较著名的华文报有:1921年巴城的《天声日报》,1922年巴城的《工商日报》,洒水的《大公商报》(南靖县人张实中曾任该报总编辑近30年)和棉兰《南洋日报》(1930年改名《新中华报》)及《苏岛日报》,1923年的《三宝垄日报》,1925年的《锡江日报》,1929年的巴城《全民日报》(起初名为《巴达维亚日报》)和三宝垄的《中南日报》,1927年的锡江《民声报》,1928年的泗水《爪哇每日电讯》,《泗浜新报》和棉兰《新中华报》,1929年的巴城《荷属民国日报》和泗水《侨声日报》(主要负责人许秀奇系同安人)等等。
  由于爪哇岛出生于当地的华人多,因此他们办的报纸多集中在爪哇,外岛较少。一些报馆因经费困难,被迫停刊。如二次世界大战前出版的29家华文报有11家先后停刊。
  日军入侵印尼后,所有的华文报刊一律被迫停刊。日本投降后,一些原有的华文报如《新报》、国民党机关报《天声日报》及《新中华报》等相继复刊。较有影响的华人报是1945年10月24日在雅加达创办的《生活报》,1950年起董事长兼社长黄周规(南安县人),总编辑郑楚云(福安县人)。它的宗旨是热爱祖国,宣扬民族文化,拥护真理,为促进中印(尼)两民族友好关系而努力。
  据统计,战后初期印尼华侨办的中文报纸主要有14家:雅加达的《新报》、《生活报》、《天声日报》和《星期日报》;泗水的《大公商报》、《华侨新闻》和《青光日报》;棉兰的《民报》、《新中华报》、《民土报》和《苏岛时报》;坤甸的《黎明报》、《中华日报》和《诚报》。
  据1949年9月统计,印尼有31家华文报,其中华侨办的有8家,它们是雅加达出版的《实报》、《竟报》、《醒报》,泗水的《泗水日报》、《爪哇日报》;巨港的《侨胞报》、《玛琅日报》,以及泗水华侨与印尼商人合办的《民意报》。这些华文报纸销量比战前多。如《新报》4.5万份,《竟报》4万份,《新民报》1.5万份,泗水的《社会号角报》1.1万份。(①李学民、黄昆章:《印尼华侨史》。)
  至1957年,印尼共有华文报18家。1958年只剩下11家。1960年所有华文报刊均被迫停止出版。1963年后全印尼又出版了11家华文报刊。“九•三〇事件”后,所有华文报刊均被封闭。(②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编:《战后东南亚国家的华侨华人政策》。)
  (三)宗教
  印尼与福建的宗教交往十分密切。早在晚唐时,泉州僧人释智宣便渡海到苏门答腊东部的室利佛逝学习梵文,翻译佛经。后又游历了30余国,在印度住了25年,到后梁开平元年(907)才返回南京。
  1937年,莆田广化寺僧人到雅加达弘扬佛法,并由华侨信徒集资,兴建了广化寺下院和金德院。以后福建僧人还到万隆建下院协天宫,到南榜建大兴庙,在井里汶建潮觉寺等9座寺庙,并在廖内岛建了6座妈祖庙。以上这些寺庙的住持多是福建去的僧人。现任印尼大乘佛教总会主席的法禅法师祖籍也是莆田县。
  1940年,印尼雅加达兴化籍华侨姚焕德,回乡请基督教牧师肖司堤及执事赴印尼传教。姚氏在当地捐建教堂,成立了雅加达基督教会。肖氏还到万隆、泗水等地建立布道会。1949年,福州基督教会牧师陈马利亚先后到印尼坤甸、马辰成立基督教会。肖司提到文登、梭罗、沙扣蒂加等地建立基督教会,在华侨中传教。
  印尼华侨华人多数信奉佛教,雅加达等地的僧众和教徒成立了佛教会。也有不少年轻华裔信仰基督教。近年来,华人皈依伊斯兰教的日益增多。
  四 社团
  印尼最早的福建华侨社团组织是慈善福利团体,如1729年巴达维亚华侨成立“养济院”,1865年成立“总义祠”,1876年三宝垄华侨成立“文献堂”和1895年井里汶华侨成立“福寿会”等。当时成立这类福利组织主要是为了帮助华侨解决急难问题,办理丧事,救济孤贫病残。
  清代前期,一些出走南洋各地的会党成员到印尼后,暗中发展成员成立“天地会”、“三合会”、“长老会”、“双刀会”等,继续进行反清复明活动。到19世纪中期,这类秘密会党组织,往往以“公司”名义出现。如闽籍同乡组建的“福义兴公司”,各地福建同乡社团也多由“公司”改组成立的。
  1900年3月17日各省籍华侨联合成立了印尼的第一个华侨社团吧城中华会馆,接着爪哇各大中城市的华侨纷纷建立了类似的社团,有的成为吧城中华会馆的分支机构。(①许云樵校注:《开吧历代史记》,载新加坡《南洋学报》1956年6月,第6卷第1期。)
  由于印尼华侨经商比较早,20世纪初各地华侨开始组建中华商会及各种行业社团。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各省籍的宗族、同乡团体。据1936年8月不完全统计:全印尼共有各种华侨社团308个,其中爪哇170个,苏门答腊92个,婆罗洲28个,其他各岛18个。(②台湾侨委会编:《侨务廿五年》,1957年4月,见《旧档案行政报告编》。)
  日军占领印尼期间,所有的华侨社团都被迫解散或停止活动,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得以恢复。
  (—)同乡社团
  荷印地区最早成立的福建同乡社团是设在棉兰的福建会馆。清光绪六年(1880)棉兰辟为商埠,到棉兰定居的福建籍移民日益增多。由于华侨绝大部分是贫侨或契约华工,死后办理丧葬困难,因此当地华侨头领甲必丹为办理丧事等互助事宜,曾向荷印政府申请成立福建公司,主要是主持办理华侨丧葬等慈善事业。到1906年,甲必丹苏保金才把福建公司改为福建公所。当时的棉兰福建会馆是以闽南籍华侨为主的同乡组织,二次大战前从事同乡福利事业。该会有会员900多人,多为经营织布、五金、土产、出入口贸易的中、小商人。会馆热心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并开办了新民中、小学。
  雅加达福建会馆,其前身是巴城福安公司,1911年1月1日改组后定为现名。会馆创办有中、小学。
  万隆福建会馆也是历史较长的一个同乡组织,1956年后解体。
  各地同乡社团的领导人,多是热心公益事业的工商业者,主要活动是联络同乡感情,沟通家乡消息,兴办社会福利,主持会馆所创办的学校、医院等事务。
  (二)综合性华侨社团
  此类社团是各省籍华侨联合成立的组织,其中有闽籍华侨参加的主要社团有:
  (1)雅加达中华会馆:其前身为成立于1900年的巴城中华会馆,是当地第一个近代华侨社团,会员多是华裔。主要活动是联络感情,举办婚丧事宜。成立后的第二年便创办了印尼第一所华文学校中华学校,还创设了图书馆。中华学校推行祖国的“正音”,即用普通话、白话教授中国历史、地理、文化、道德、算术、商业薄记以及英语等。
  巴城中华会馆成立后,各地中华会馆相继成立。至1908年,已有50个左右,1911年增至93个,其中大部分在当地独立开展工作,有一部分则隶属于巴城中华会馆,成为它的下属机构。
  (2)中华侨团总会:成立于1950年6月,其前身为庆祝中印(尼)建交工作委员会,同年10月改为华侨团结促进会,1952年改为中华侨团总会(简称“侨团总会”)。总会下辖100多个团体会员,曾领导当地华侨的爱国活动和举办华侨文教福利事业,并设有师资讲习所等。洪渊源祖籍南安县和杨新容(龙海县人)曾任华侨团结促进会主席。
  (3)印尼侨联总会:成立于1953年,1958年被印尼政府封闭。
  (4)万隆中华会馆:约有五六十年历史,馆内设有中华中、小学。1958年被印尼政府封闭,后经重新改组恢复活动,但至1960年8月2日又被印尼当局封闭。
  (5)万隆中华总会:成立于1946年,是万隆步侨社团的总组织。该会平时负责代华侨向当地政府交涉一般事宜,解决侨胞之间的纠纷,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开展文娱体育活动,以及进行中印(尼)友好活动。此外还有棉兰华侨总会、巨港华侨总会、三宝垄中华总会、日惹中华社团联合会等50多个团体会员。
  (三)行业社团:
  荷印地区最先出现的行业和职业团体是巴城地区华侨商人于1906年2月成立的综合性的中华商会。由于华侨在荷印经商的较多,因此参加的会员也较踊跃;各地各种行业组织的社团也参加中华商会,成为其属下的团体会员。所以,它是当地华侨商业社团的总机构,在各地的华侨商业界及商业社团中起领导作用。
  各地中华商会成立后,在团结广大侨商,维护侨商的正当权益,促进华侨社会及当地社会的发展方面,起过积极作用。
  各地以福建籍人士为主的商会有:(1)雅加达中华商会:其前身为成立于1906年的巴城华商总会。会员多数是中等侨商。
  (2)雅加达布商公会:成立于1949年,会员多为福清籍布商。平时主要活动是联络同业,维护同业利益,劝告会员遵守当地经济条例和法令。
  (3)雅加达金商公会:1947年成立,会员多为福州籍侨商。1950年曾参加华侨促进会。
  (4)雅加达中华杂货输入商公会:成立于1926年,原名华商杂货公会主要活动是团结同业,举办侨众福利。
  (5)雅加达侨商联合会:成立于1939年,是当地华侨中小商组织,平时主要团结同业,代会员交涉一般商务事宜。
  (6)万隆中华商会:成立于1908年,日本南侵时停止活动,战后恢复活动。成员大部分是闽粤籍上层侨商。1952年组织“观光团”赴台献黄金,平时办一些社会福利工作,附设有商业银行,会员约有150人。
  (7)万隆中华药商联合会:成立于1947年,会员多是永定县人。
  (8)万隆零售商公会:成立于1952年,成员多为闽籍侨商,1962年改名为华商联合会。
  (四)其他社团
  (1)雅加达妇女协会,成立于1941年,当时主要活动是组织妇女募捐支援祖国抗日。日军侵入印尼后,被迫停止会务。1946年复会,办有妇女补习夜校、编织班、缝纫班、妇女职业训练班等福利事业,并与椰华学校、玉融公会、教师公会等侨团联合创.办诊疗所。
  (2)雅加达椰华妇女协会:1946年成立。主要联络各界妇女,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办有妇女学校等。
  (3)万隆华侨妇女会;成立于1946年,新中国成立后即通电拥护,并参加各种爱国活动,团结各界妇女,举办妇女夜校及缝纫班等。
  (4)万隆华侨协会:成立于1948年,原名中华协会,又叫中华同盟会,是当地华裔组织的团体。
  (5)雅加达教师公会:成立于1946年,主要活动是兴办学校,维护教师福利。并在36个侨校中设有分会,出版《教师月刊》。
  (6)雅加达华侨教师联合会:成立于1952年,1958年解散。
  (7)先达华侨青年联合会:抗日战争胜利后由反法西斯同盟及其外围组织促进会组成。在进步青年组建的苏东华侨青年总会成立后,该组织即为青年总会的分会之一。该会办有识字夜校、学社、图书馆、童军团、篮球队、歌咏队等华侨文化福利事业,会员多为知识青年。
  1966年4月,印尼华侨社团全部被取缔。根据1967年第37号法令精神,印尼华侨、华人只保留医药卫生、宗教、殡葬、体育及娱乐、基金会和姓氏等少数社团。70年代后期,祖籍福清华侨、华人成立万隆福华理事会,莆田籍华侨、华人成立泗水仙谿福利基金会及泗水福州籍华人筹建泗服务基金会,1986年7月成立吉祥山基金会等。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福建省志·华侨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的内容是以福建省籍华侨的活动和本省的侨务工作为主,兼及外省籍的华侨、归侨在本省的活动。已经参加和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虽不在本志撰写范围内,但由于许多外籍华人,原来是保持中国国籍或双重国籍的华侨,在记述这些人的活动时,难以把他们一生的活动,按入籍时间前后截然分开;同时不少外籍华人在国内仍有直系亲属、亲朋好友,有祖祠祖屋和祖宗坟墓,他们与出生地或祖籍地仍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在本志书的某些章节,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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