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在居住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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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01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在居住国
分类号: D634
页数: 124
页码: 26-149
摘要: 本章概括了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菲律宾、泰国、缅甸、越南、柬埔寨、日本、美国等国家华侨人口在居住国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华侨 在居住国

内容

华侨人口历来缺乏全面、准确的统计。侨居地政府多按出生地定国籍,统计华侨人口时只计算出生于中国的保留中国国籍的人数,而在当地出生的华侨后裔则视为当地公民。1949年以前的中国政府是按血统认定国籍,把出生于国外具有中国人血统的后裔均作为华侨统计,因此,比侨居地政府公布的数字要多得多。
  据福建省华侨事务委员会1955年编制的《本省华侨分布情况》统计,全省华侨人数为3676642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四十多年来,华侨的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绝大多数华侨和华裔都已经加入或取得当地国籍,成为外国公民;保留中国国籍的华侨大约只占海外华人总数的5%左右。近20年来,有不少祖籍福建的台湾、香港同胞和在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的侨胞移居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西欧国家。1975年以来,由于印支三国战乱和排华,有大批祖籍福建的印支难民逃往世界各地。因此,在80年代福建籍华侨华人的分布比过去更为广泛。
  祖籍福建的华侨、华人总数究竟有多少?由于涉及的地域很广,加上种种客观条件限制,而出生于居住国的第三代、第四代,已逐步融合于当地社会,许多华侨、华人家庭在家乡已无亲属或者早已失去联系,给调查带来诸多困难,何况在调查、统计过程中所持的标准、时间和范围均不统一,因此对海外华侨、华人的人数要作出准确的统计是十分困难的。近来来,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海外华侨、华人人数估算数的差距较大。台北出版的《华侨经济年鉴》(1985—1986年版)认定全世界华侨、华人总数约2778万多人。据美国人口学者康奈尔大学鲍斯顿教授在分析了132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人(包括华侨和华裔)人口数据之后得出的结论认为有2727万多人。而我国政府公布的估算数则是3000万人左右。据1989年的不完全统计:福建籍华侨、华人约有884万人,占全国华侨、华人总数的35%左右,分布在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福建籍华侨、华人90%以上居住在东南亚地区,其中又以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越南和缅甸较多,这六国共有811万人,约占总数的92%。
  第一节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简称“印尼”),位于亚洲东南部,其国土东临太平洋,西濒印度洋,南望澳大利亚,北与马来西亚接壤。全境由大巽他群岛、努沙登加拉(小巽地)群岛、马鲁古群岛和伊里安查亚(即加里曼丹岛西部)四大部分。主要岛屿有爪哇、苏门答腊、苏拉威西、马都拉、伊里安查亚。陆地总面积为190.4万平方公里。首都雅加达位于爪哇岛西端。全国总人口为1.88亿人。
  印尼自1619年起逐步沦为荷兰的殖民地。1942年3月,日本军占领了印尼。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于8月17日宣布独立。荷兰殖民主义者于1947年7月和1948年2月先后发动了两次殖民战争,1949年12月,印尼与荷兰双方签订“圆桌会议协定”,成立了印尼联邦共和国,作为荷兰联盟中的一员而独立。1956年2月,印尼单方面废除“圆桌会议协定”,成立了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才实现了完全的独立。
  1950年4月13日与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1967年10月30日与我国中断外交关系。1990年8月8日两国之间又恢复了外交关系。
  一移居
  印尼是福建华侨出国时间较早、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在宋代的文献中就已有福建人到阇婆(今爪哇东部)经商、居住的记载。据《宋史•阇婆列传》记载,建溪(今建瓯)商人毛旭,多次往返阇婆贸易。淳化三年(992),毛旭曾充任阇婆国使节的译员,前来我国进贡。南宋时,主持泉州市舶司达20年之久的赵汝适根据福建海商到印尼等国的见闻所写的《诸蕃志》一书中,记载了泉州地区华侨商人到阇婆等地去经商的情况。莆田县北洋西天尾也发现了南宋绍兴八年(1138)所立的《祥应庙碑记》,碑文写道:“郡北十里,有神祠,故号大官庙,大观元年……次年赐庙曰祥应,谨按侯官五季时已有初宇。泉州纲首朱仿,舟往三佛齐国(今爪哇东部),斋请神之香火而虔奉之,舟行迅速,无有险阻,往返曾不期年,获利百倍。前后之贾于外番者未尝有是。……”(①《莆阳金石录》。)
  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三十年(1293)出兵攻打爪哇新柯沙国。据曾游历过数十个国家的泉州大舶商汪大渊(南昌人)所写的《岛夷志略》记载:“军士征阇婆,遭风山下,辄损舟,一舟幸免,唯存钉灰,因其山多木,故于其地造舟一十余只,若樯柁、若帆、若篙、靡不俱备,飘然长往。有病卒百余人不能去者,遂留山中。今唐人与番人丛杂而居之。”随郑和同行的巩珍在《西洋番国志》中也提到,他到爪哇时,“已闻‘杜板'(在爪哇东部,华侨称之“厨闽”),此地约千余家,中国广东及漳州人逃居于此。”随郑和出使过印尼的马欢所著的《瀛涯胜览》“旧港国”条也记载:“旧港(今巨港)即古名三佛齐国是也,番名曰渤淋邦,属爪哇国所辖。……国人多广东、漳、泉人逃居于此。”(②冯承钧校注:《瀛涯胜览》,第8—11页,“旧港国”条,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到了明代,前往印尼谋生的福建华侨大量增加。据《明史》(卷三〇四)“三佛齐”条记载:“三佛齐,洪武年间,……闽粤军民泛海从之者数千家。”
  明万历十七年(1589),朝廷采纳福建巡抚周菜奏议,加强外贸管理和征税,开始限定出海船只数目,每年获准出航东西两洋船共88艘。当时印尼属于“西洋”,按定额分别航行下港(万丹)和旧港(巨港)的各4艘,顺塔(即爪哇西部的巽他)3艘,亚齐(哑齐)、交留吧(喀拉巴、雅加拉古称)、思吉港(爪哇岛北部)各一艘,共计14艘。由于申请者愈来愈多,到万历二十五年(1597)福建巡抚许孚远已将原定110艘的定额增至137艘。(③温广益、蔡仁龙等编著:《印度尼西亚华侨史》,第33-35页,海洋出版社1984年版。)当时随商船前往万丹、亚齐、交留吧的福建移民也日益增多。
  16世纪下半期,荷兰依靠海上的优势,极力排挤早已捷足先登的葡萄牙人。1596年6月,由4艘荷兰商船组织的一支殖民先遣队的海军,在霍特曼(CorN1sdeHoutman)和范•尼克(JocabVanNeck)指挥下登上爪哇岛的万丹港。1622年9月22日巴达维亚第一任总督燕•彼得逊•昆(JanP1etersonCoen)派出8艘舰只组成的船队先占领澎湖列岛,然后从那里出发到厦门沿海一带掳掠人口,至1623年11月,先后被运到澎湖的中国人就有1400多名。这些被掳掠去的华工被转运到巴达维亚当作奴隶出售。(①柯连布兰特:《燕•彼得逊•昆东印度公司商务文件集》,卷三第157页,转见中译本《红溪慘案本末》第7页。)
  荷兰殖民者统治印尼初期,在筹建巴达维亚城时,就采取种种办法诱使中国沿海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移居其政治中心巴达维亚。闽南一带族谱中有不少关于族人卒葬于印尼的记载。如晋江安海《鳌头陈氏族谱》就提到:“士熊……生崇祯癸未(1643)八月二十九日辰时,卒康熙丁卯(1687)六月二十六日申时,商于咬溜吧(雅加达古称),遂葬其地。”当时有的福建华商已在当地娶妻成家,如晋江安海“黄万官,曰熊次子,生康熙九年(1670)三月二十二日未时,住三宝垄,赘番女白氏”。
  荷兰殖民当局为了巩固其统治,采取“以华制华”、“分而治之”的方针,首先在巴达维亚推行“甲必丹”制度(荷文Kap1te1n,官名)。由于当地讲闽南方言的福建人较多,1619年10月11日,经荷兰东印度公审议,同意指派祖籍福建同安的华商苏鸣岗为第一任甲必丹,负责组织管理有关华侨事务。当时能担任甲必丹的一般都是华侨富商,而且与殖民当局关系密切的人。到1633年,又设立一至数名玛腰和雷珍兰(均为荷文官名)协助甲必丹工作。当时,由于当地闽籍华侨已占多数,侨商的财力也较充足,因此殖民当局往往委任闽南人任华人官吏。如三宝垄自17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先后任命的18位甲必丹,无一不是闽南人。这些华侨甲必丹,不仅为荷印当局及发展当地经济出钱出力,也为当地华侨举办公益事业作了一些好事。如龙溪人颜大、颜二兄弟于明万历年间先后到爪哇锦石经营土产。后颜二到巴达维亚开土产商店,兼营木材,1649年被推为华人甲心丹。(②陈自强:《论明代漳州月港历史地位》,载《海交史研究》第5期。)又如法国学者苏尔梦女士于1981年曾在爪哇泗水发现泗水甲必丹、清代漳州籍华侨韩振泗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所立的墓碑。据泗水《韩氏家谱》记载:“韩振泗的父亲韩松是漳州龙溪天宝路边社人,康熙十二年(1673)出生,乾隆八年(1743)于爪哇捞森(Lasen)去世。”经她考察后认为“石头肯定是从福建来的...碑文跟内地的也一样”。(③陈自强:《介绍清代印尼泗水甲必丹韩振泗的墓碑》,载《龙溪地区华侨史选辑》第一辑,1985年7月。)
  到17世纪初,漳州月港已逐步发展成为闽南地区的重要商港,每年都有四五艘商船从那里开航驶往巴城。这些船每艘都搭载数百名乘客,仅1625—1627年这三年间便有1280名中国移民在巴城港口登岸,其中回国的不到1/3。(④科尔哈斯(Coll1hars)编:《官方文件》1628年2月20日信,卷1第92页。)在我国史籍中也提到,“及至顺治年间(1644—1661),福建同安人多离本地往葛刺巴贸易耕种。”(⑤《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十帙,《噶刺巴传》。)由于来自闽南的华侨众多,因此,当时闽南方言已在当地广泛流通。
  荷印当局为了驱逐因贫病而丧失劳力的华侨,成批地逮捕他们流放到锡兰去服苦役,在航行途中把病号抛入大海。这些惨无人道的行径,激起了华侨的反抗。荷兰当局于1740年10月9日发动了一场有组织有计划的大屠杀,上万名无辜华侨死于非命。这便是震惊世界的“红溪惨案”。这场浩劫后,人们不敢再往印尼。巴城华侨人口锐减,各行各业陷入肃煞境地。荷印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在“红溪惨案”后又派人到闽南沿海劝诱中国海商去巴城贸易,并实行优惠免税措施。从1743年起,又有商船从厦门驶往巴城。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荷兰殖民当局到厦门拐骗大批贫苦劳动人民前往印尼当苦力。据厦门《关册》统计:1875一1881年从厦门口岸乘船去爪哇的移民就有7898名,仅1895年便有1227人从厦门乘船去苏门答腊。这些移民绝大多数来自闽南。他们都是被拐卖到种植园出卖苦力的契约华工。
  在荷兰殖民统治时期,由于荷兰殖民政府所采取的“出生地主义”国籍法,在当地出生的华侨子女,便自动持有荷兰国籍。据荷印殖民政府每隔十年所作的人口调查统计公布的数字:1920年印尼总人口约有4830.5万人,其中华侨(包括荷籍华人与无国籍者)约有51万人,占印尼总人口数的1.04%到1.65%之间。这些人多是早年从闽南沿海迁居印尼华侨的后裔。(①《1922年--1932年荷属东印度统计摘要》。)
  20世纪以前,对印尼华侨人口缺乏全面的调查统计,1930年,荷印殖民政府中央统计局对人口作了全面调查,于1935年出版了《1930年人口调查》专册,该书第七卷记载了有关华侨人口的调查资料。据当时统计在印尼的华侨共有1233214人,出生于当地者427962人。其中祖籍福建的554981人,占45%,而当地出生的福建籍华侨人口,已占该籍华侨总人数的77.1%。这主要是因为福建人移居印尼时间较早,而且已有不少携眷前往的商人和手工业者,加上南来投亲靠友的女性增加,在那里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从1930年荷印中央统计局人口调查情况看,男女两性比例也已趋向平衡。( ①荷印中央统计局《1930年人口普查》卷7,第294页。)
  再从福建华侨居住区域来看,他们多集中于爪哇岛。
  由于福建华侨越来越多,他们往往同族、同乡聚居一处,并保留原有的方言、乡风习俗,由于他们有着共同的经济生活领域,到20世纪30年代,终于形成在福建华侨中五代以上的侨生(Peranakan即当地出生的华裔)比重较大的状况。
  抗日战争爆发前后,福建省社会治安混乱,局势动荡,人民生活困难,出国前往印尼的华侨大量增加,到1940年出国多于回国的现象才有所改变。据厦门口岸统计,1935~1940年华侨出入印尼的人数列表于下:
  据国民政府侨委会1934年统计,当时印尼华侨共1232650人,其中祖籍福建的为677958人,占当地华侨总人口数的55%。
  抗日战争胜利后,大批印尼回国华侨要求返回印尼。1947年由厦门出国前往印尼的华侨9980人,回国华侨1042人;1948年出国8311人,回国5680人,两年出入国对抵,净出国11659人。
  印尼政府自1953年起严格限制中国移民入境,同时,由于印尼华侨回国参加工作和学习的人逐年增多,特别是印尼自1959年至1967年多次大规模反华排华,有20多万华侨被迫回国,其中约有4万多名华侨安置在我省各地华侨农场、工厂劳动。
  据北京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1962年统计:印尼华侨、华裔人口总数约250万人,其中具有双重国籍的约150万人。
  1975年底,印尼政府中央统计局曾对全国华侨人口作了一次调查,宣布当时已有250多万华侨加入了当地国籍,仍保留中国籍的华侨只有914912人,无国籍者有122031人,三者共计3636943人。1980年9月,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承认华侨的双重国籍,印尼当局也放宽了入籍政策,截至1981年7月底止,又有820433名华侨加入了当地国籍。虽然印尼官方至今尚未正式公布过华侨、华人人口统计数,如按占全国总人口3%的比例推算,全印尼华侨、华人约有600万,97%以上的华侨都已先后加入了印尼国籍。
  二 职业与经济
  (一)早期
  唐代,海上交通与对外贸易都有较大发展,但我国与印尼群岛诸国的经济往来仍以“朝贡”形式的官方贸易为主。唐末宋初,已有福建商人为了收购土特产和推销货物的需要,留在当地“住冬”(又称“住蕃”),等候来年季风返航。
  到宋代中期,由于中国与印尼贸易不断发展,一些福建的舶商因商务需要开始定居爪哇和苏门答腊。当时,三佛齐(今巨港)已成为中国船舶修理、集散货物和转运商品的重要港口。舶商运去的是丝绸、瓷器、漆器、纸、药物、糖、手工业制品,运回国内的是丁香、豆蔻、胡椒、檀香、苏木、宝石、燕窝、珍禽、玳瑁等。而宋朝流通的“制钱”,也已成为当地通货。(①《宋史》卷四八九,《外国列传》“阇婆国”条。)
  由于两国经济交往日见频繁,华侨也把制糖术、酿酒法、造纸法等先进的手工业和农业生产技术传到印尼。布赛尔在《东南亚的中国人》一书中提到:“当地人虽然也曾经用某些原始的方法制糖,但真正把制糖业带到爪哇来的是中国人,因此,巴达维亚建城不久,懂得经营此业的中国人就开始在该地设立制糖厂,他们使用牛拖或水力推动的石磨来压榨甘蔗„”(②维•布赛尔:《东南亚的中国人》,卷7第7章。)
  (二)荷兰殖民统治时期
  17世纪初,荷兰殖民者入侵印尼,逐步把印尼变为殖民地后,为了开发和掠夺印尼的自然资源,派船到闽、粤沿海掳掠大批破产农民和手工业者作为劳工,到巴达维亚开港口、建城池、街道和住房,驱使大批华工到苏门答腊种植园和邦加、勿里洞的锡矿充当苦力。
  顺治十八年(1661)清政府实行“迁界令”后,闽南沿海农民无法维持生活,不少人移居印尼。这段时期内除少数人居住在巴达维亚、三宝垄、泗水等城市外,绝大部分散居在各地乡村,在杂草丛生的荒地上垦殖、捕鱼、烧窑、采石,或者开亚弄店(夫妻零售店)、洋货店、打铁铺、裁缝店等。
  17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几乎每年都有四五艘运载陶器、铁锅、纺织品、日用百货和劳工的商船,从福建的泉州、厦门等港口开往西爪哇的万丹港。然后又于翌年五、六月顺西南季风将在那里收购的胡椒、香料等土特产运载回国。明天启五年(1625),从泉州港开来巴城的中国商船,带来360名肩挑中国瓷器到处叫卖的小贩。1686年11艘开往巴达维亚的中国船中,有8艘从厦门港开出,载去800多名劳力,大多到蔗园充当苦力。“及至顺治年间(1644—1661)—些同安人往噶喇吧贸易耕种,岁输丁粟税(即向荷印殖民当局缴纳人头税)五六金”。(①《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十帙,《噶喇吧传》。)
  1740年10月,荷印殖民者制造了“红溪惨案”,巴城近万名华侨被杀害,多间糖厂被焚毁,使华侨经济受到巨大损失,巴城经济也陷入瘫痪状态。荷印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在“红溪惨案”后,又派人到闽南沿海劝诱中国商船去巴城经商,并实行优惠免税。从1743年起,又有商船从厦门开往巴城,并带去大批华侨。这些华侨新客大多在种植园、小工场或商店帮工。
  1832年印尼派人到华南地区搜集茶种,并且聘请中国人去爪哇试种茶树和传授加工技术。成书于清道光二十八年的《瀛环志略》中提到:“(噶喇巴)近年学种闽茶,味颇不恶,但不甚多。”《荷印大百科全书》中也提到:“印尼农民在旱田和农园中使用一种入土较浅的犁,叫做中国犁,显然是模仿中国犁制造的。”如同使用糖浆酵母发酵提炼出含酒精66%的美酒一样,采用先进的耕作方法种植胡椒及积肥养鱼法、种茶焙茶法等,也多是由闽、粤沿海移民传入印尼的。造船、造纸、制陶等技术也是由福建移居印尼的工匠带去的。由于早期移居印尼的闽南人居多,如豆腐、豆芽、豆酱、面条、荔枝、楼顶等生产和生活用语都是传自福建,印尼外来语中采用闽南话作为借助词语的达85%以上。这些比较先进的生产技术传至印尼后,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从华侨手中买下他们垦殖的一小块一小块土地,辟为经济作物种植园。这些华侨出卖耕地和作物后,便改营商业。当时福建华侨在商业活动方面,主要是从爪哇输出糖、烟,再从中国输入茶叶、丝绸、鱼干、食品。一些零售商则往往走乡串村,赊售国外进口的布匹、小五金和日用百货,待农民在作物收成时,以烟叶、椰干、胡椒等土产偿还。
  荷兰殖民主义者为了获取印尼马鲁古群岛的香料和胡椒,曾对经济作物实行强迫种植制度,接着又大规模开辟农园和采矿。他们还利用侨商作为收购土产和倾销工业品的中介商。因此,一般侨商的经济活动,只限于传统小种植业、零售商及中介商的范围内。由于爪哇岛盛产甘蔗,而福建华侨又长于种植甘蔗和榨糖,于是有些垦荒的自耕农家庭,开拓经营小规模的甘蔗种植园和榨糖作坊。因此种蔗制糖成了福建华侨在印尼发展最快的行业。到1710年,爪哇已有130间糖厂,其中华侨经营的有79间。到18世纪中叶,爪哇岛上的制糖业几乎全部由福建华侨经营。他们通过密布乡村的零售商业网点控制了全部蔗糖销售业。
  荷印时期最有代表性的华侨企业家是创建建源公司的福建华侨黄志信、黄仲涵父子。黄志信1836年出生于同安县,1853年太平天国起义军攻占南京后,他参加了闽南“小刀会”。起义军失败后,黄志信被迫随父兄于1858年从厦门逃往爪哇三宝垄。黄志信开始做小商贩,经营土特产,后于1863年3月正式创办了以经营蔗糖输出为主的建源公司。1890年由黄志信之子黄仲涵接手经营建源公司。在新的形势下,黄仲涵率先于1893年把家族公司扩充为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开办了5家糖厂,总面积达1082公顷,其中里约阿贡糖厂,年产量达35万吨,不仅是当时印尼最先进的电气化制糖厂,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碳化”糖厂之一。1910年~1914年间,建源公司所属糖厂平均年出口糖已逾15万吨。1918年黄仲涵又在克列贝特(Krebet)创办了东南亚最大的兼产酒精的木薯加工厂。该厂包括附属种植园在内占地33万亩,拥有工人3700多名,年产木薯粉27万吨,产品运销欧美各地。此外,该公司还兼营橡胶、咖啡、木棉、胡椒、蓖麻、玉米、花生、香茅油等。1906年他又创建了黄仲涵银行,作为建源贸易有限公司的金融机构。1914年又投资航运业,购置了9条3000吨的轮船,创建了“协茂荣”、“顺美”轮船公司。建源公司的发展,引起了荷印当局的嫉妒。1912年竟要向该公司强征3500万盾“战争税”,以后又提出要以7000万盾收购黄仲涵的所有企业。黄严正拒绝了荷印当局的无理要求,愤然移居新加坡,1924年7月病逝。(①蔡仁龙:《东南亚著名华侨华人传》,第一集第99一113页,海洋出版社,1989年,北京。)
  另一位闽籍糖商黄奕住(1863—1945)生于家乡南安,19世纪末去印尼三宝垄,由经营土产发展成为批发商。1910年创办日兴行,后来专营糖业,并在泗水、巴城、新加坡设分行,日后发展成为印尼四大糖商之一。
  荷印时期的渔业资源开发也和福建华侨分不开。据《同安县志》卷三十六“人物录•垦荒篇”记载,清同治年间(1862~1874),翔风十一都(今厦门同安县新店乡洪厝村)洪思返、洪思艮……等11人在苏门答腊东部海岸罗干河下游的巴眼亚比(Bagansiaipapi)开发渔场。他们携带亲友,招来上千户渔民,经过一代代华侨在那里苦心经营,至1919年,年产鲜鱼和鱼产品5.2万吨,产值达700多万盾。1930年当局调查这里的1.5万名居民中,华侨占1.2万,其中80%是渔民,而且以祖籍闽南者为多。全印尼当时从事渔业的华侨共9811人,活动在巴眼亚比地区的则占54.7%。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华侨的渔业生产也受到严重的打击,数千名华侨被迫离开了渔场,致使渔产急剧下降。
  荷印时期,福建侨商多数是靠经营土特产起家的,在当地流通领域一直占有重要地位。祖籍南靖县的庄西言(1885-1965年)少年时代到巴达维亚当店员,1910年与人合营三美公司,以销售土特产为主。几年后独资创建全美有限公司。至30年代初,便已发展成为巴城的巨富。祖籍福清的俞昌檀(1882—1957)于1918年南渡印尼,在泗水经营远和公司,也是经营土特产出入口贸易。仅10年间,已发展到开设多家分行。到40年代初,开始兼营房地产及糖厂、烟厂、织布厂,成为当地著名的华侨企业家。而福建侨商大多数仍是小本微利的中小商和零售商,一些较大的商号也多是以家庭为中心经营,因此发展比较缓慢。
  到1930年,华侨就业人口已增到近47万人,而祖籍福建的已占华侨总数一半以上。按其原籍和职业构成比例列表如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福建侨商中,经营稻谷加工、土产、食品、五金行业的多数是闽南人,经营金银珠宝行业的多数是福州人,经营布匹、纺织行业的多数是福清人,经营自行车和汽车零件的多数是兴化人。20~30年代,印尼的碾米业55—60%为华侨所经营。1925年爪哇就有180间华侨开的米厂,1937年仍有160所。当时经营米厂的多为祖籍漳州、泉州的土生华侨。印尼花裙业多集中巴城附近的巴烈、巴由兰等地区,当地由华侨经营的花裙厂达150间以上,而厂主多为福建华侨,几乎垄断了当地的花裙业。(①李学民、黄昆章著:《印尼华侨史》,第258—259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12月版。)
  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兴起的华资金融业也是由福建华侨为主经营的。当时,除经营侨汇、钱庄外,有三宝垄甲必丹马淼泉1885年创办的马淼泉银行,黄仲涵经营的建源银行,1918年福建侨商许金安等集资兴办的巴达维亚银行,1920年福建侨商丘清德(海澄县人)等27人集资创办的中华商业银行以及在坤甸开设的华通银行,周继琳在泗水开设的中华银行,都是由闽籍华商经营的。此外还有1913年创建于棉兰兼营金融业务的中华商业有限公司和新加坡由闽籍华商经营的华侨银行在巴城、泗水、巨港等地设立的4间分行和13间代理处。当时,周继琳还出任过荷印民族银行联谊会主席。( ①陈碧笙主编:《南洋华侨史》,第357-358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39年7月版。)
  (三)独立后
  1945年8月17日印尼宣告独立后的40多年来,印尼华侨经济经历了两个不同时期,即:苏加诺时期(1945年8月至1965年9月)和苏哈托时期(1965年10月至今)。
  苏加诺时期采取封闭式的经济发展战略,其基本点是只片面强调自力更生,拒绝西方国家的外国投资和外国贷款,企图通过接管外资企业,全部依靠本国的资金和技术,并排斥华侨的资本,以实现本国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如1952年制定限制侨商的“堡垒政策”,1954年第42号关于限制碾米企业条例,1956年发生阿沙特排华运动及1957年第16号关于外侨税的紧急法令,1959年又颁布了“总统第10号法令”,禁止县以下外侨经营零售商。在以武力强迫农村乡镇侨商搬迁的同时,各大中城市也接二连三发生了袭击、洗劫和捣毁华侨商店、住屋、烧毁汽车的暴力事件。黄仲涵家族以“建源”命名的一系列企业公司,遭到袭击,不得不停业,以至倒闭。一些由福建华侨经营的运输、百货、餐馆、理发、食品加工甚至牙科诊所、服务性行业也遭难。1959年8月25日又开展所谓“金融清洗运动”,在突然宣布减低印尼盾汇兑比价的同时,冻结银行存款,接着又借口“违反外汇管理条例”封闭并没收了黄仲涵家族财团所经营的全国最大的侨资银行——建源银行。当时因实施这一法令,不少闽籍华资银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1963年5月,爪硅岛上的主要城市发生了多起反华排华暴乱,华侨死亡35人,被毁房屋2500户,财产损失40亿盾。同年7月万隆近郊的芝马墟发生了警察部队枪杀2名无辜福清华侨妇女的惨案后,井里汶等地又发生上街烧毁华侨房屋、汽车的事件。1965年9月30日又爆发了更大规模的反华排华暴乱。雅加达华人商店被迫停业,一时生产停滞,市面萧条。“九•三〇事件”后,万隆近郊马查拉亚镇由闽籍华侨陆续兴办起来的200来家中、小纺织印染厂先后停业、倒闭,甚至连雅加达市内华侨经营的450多家饮料商店,也只剩下了59家。(②[日]李国卿:《华侨资本的形成和发展》,第176—177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版。)
  在这一时期内,就有50多家中等资产的闽籍华侨工商业者移居香港、新加坡。这次排华使华侨经济受到了历史上最惨重的打击,同时也给当地经济带来了严重的恶果。
  苏哈托执政以后,实行了经济复兴政策,采取吸收外资,举借外债,接受外援和发展外贸等措施。1968年又颁布《国内资本投资法令》,给国内私人资本(包括华人资本)以更多优惠。1967年3月,苏哈托颁布的第7号命令《关于解决华人问题的基本国策》中曾指出,华侨、华人“资金实际上是外侨手中的印尼财富,因此有必要加以动员,并且利用于发展和建设方面。”1977年,印尼政府明文规定,从12月31日起禁止非印尼籍人从事外贸商业活动。许多华侨为了生存,毅然申请加入印尼国籍,有的则退休,由其已入印尼籍的子女经营。因此,华侨经济大部分已转变为华人经济。
  苏哈托政府的华侨、华人经济政策,有利于华人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印尼民族经济的壮大。在苏哈托政府所制订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开放政策的指导下,祖籍福建的华人经济获得较大的发展。如祖籍福清县的华人企业家林绍良、林文镜和当地资本合营的、集工贸于一体的三林集团,该集团主要以经营面粉、水泥、金融业为主,其子公司属下有300多家大型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多元化跨国集团。
  祖籍南安的黄奕聪家族经营的金光财团,以经营椰子种植加工业为主。其属下的比莫利公司,在雅加达、泗水、望加锡等椰子产地建有十多座椰油厂。所产椰油约占全国总产量的60%。七十年代初,金光集团又创办了集伟化工纸厂,1986年又收购了永吉纸业公司,仅此两家公司下属纸厂的产品已占领印尼纸品市场的70%强。该集团还投资发展种植业,并收购了印尼国际银行大部分股份股权,成为全国屈指可数的多元化集团。
  祖籍晋江和漳州的吴家熊、庄南华等经营的印尼大马集团以生产合成饲料为主,该集团还在楠榜、巴厘、万顺置有大面积木薯基地,产品远销东南亚及欧洲。该集团近年来还在雅加达、泗水、达茂投资地产业,兴建了一批住宅、写字楼出售。
  祖籍福清的蔡云辉(已故)、蔡道行家族经营的盐仓集团属下有10多家公司,共有200多个配件生产厂家和销售机构为其服务,所生产的盐仓牌丁香烟,是当地人民最喜爱的中档名牌香烟。自80年代生产过程全部自动化后,年产量相当印尼卷烟产量的2/3。
  印尼华资金融业在私人银行中占有较大比重,华人在当地开设了大小72家银行,10家经营外汇的民营银行中,华资银行占了5家。其中又以三林集团经营的中亚细亚银行居于首位。据印尼《罗盘报》披露,至1987年底,该行在国内外已开设了44家分支行,总资产已逾15000亿盾。其次为祖籍莆田的李文光、李文明兄弟为主经营的泛印银行。该行是1971年以闽籍华人资本为主的,联合工商、繁荣及泗水工商繁荣等三家银行合并而成立的,当时注册资本为7.5亿盾。1972年,该行获准经营外汇业务,成为印尼最早参加国际金融市场的华资银行。至1977年已在国内增设了11家分行,3家支行。至1984年,总资产已增至3397亿盾。(①〔日〕游仲勋:《东南亚华侨经济简论》,第160页,厦门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三 文化教育
  (一)华文教育
  据许云樵在《开吧历代史记》记载:1690年6月,吧城祖籍福建的甲必丹郭训观创立了识字班性质的义学,附设在美色甘厝慈善机构内,雍正七年(1729)和乾隆四十年(1775),先后创立了明诚书院及南江书院。
  20世纪以前,印尼其他一些大城市的华人官员(甲必丹、玛腰、雷珍兰),也先后倡办了义学,吸收贫侨子弟及孤儿入学。也有一些从国内去的塾师开办私塾,一般设在祠堂或会馆内,所采用的教材,主要是《三字经》、《千字文》和《四书》、《五经》等。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派驻新加坡的督学林文庆(祖籍海澄县)专程到爪哇劝华侨办学。1907年福建督抚提学使派闽绅陈宝琛到爪哇,一方面为漳厦铁路募款,一方面劝华侨办学。
  20世纪初,以各个不同方言集团组成的同乡社团,为满足华侨子弟学习中华文化的要求,先后创办了许多华文学校。1901年雅加达中华会馆创建中华学校,首任校长福建人卢桂舫。它的诞生促进了荷印地区华侨教育事业的发展。两年内三宝垄、茂物、万隆、井里汶等地中华会馆相继增办了13所中华学校,至1908年已增至44所。到1912年,爪哇中华学校已达65所,学生545人。
  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教育部关注华侨教育。1912年,福建省政府派郑贞文、陈鸿祺到南洋(包括印尼在内)各地视察侨校情况。1913年2月22日教育部还公布了《领导管理华侨学务规程》》1914年2月6日又公布了《侨民子弟回国就学规程》。
  荷印当局原担心中华文化传统会激起华侨的民族情感,于是按照欧洲学校的形式,于1908年专为华侨设立了以荷语为教学用语的荷华学校,以后荷印当局迫于形势才允许创办华文学校,并准许从中国聘请教师。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华侨毕业生在当地不能继续受高等教育,只能回到中国升学,或者投考香港和其他西方国家的高等院校;而荷华学校的毕业生则可进入印尼的高等学府。由于当地院校无法容纳太多的学生,因此不少华侨子弟只好去荷兰深造。
  据印尼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到1949年止,荷印联邦区域共有华文学校816所(其中45所中学),319所得到联邦政府的津贴,其中注册的小学生16.5万人,中学生近10.3万人。在印尼共和国区域约有92所,注册学生5.5万人。(①廖建裕:《印尼华人教育史》,载新加坡《南洋学报》第31卷,第1一2期。)
  1949年12月起,整个印尼群岛,除西伊利安外,都在印尼政府的统辖之下。印尼政府关闭了所有的荷华学校。至1950年,在各类印尼学校中的华侨学生约有5万人;四年制华校的学生总数约有25万人,其中15万人是已加入印尼籍的华人子弟。
  1950年印尼政府中止了对华校的津貼,华裔印尼公民都得向教育部注册备案,同时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每周至少要讲授四小时的印尼文。1952年至1953年间拥有254730名学生的1371所华校向教育部注册备案。( ②肖玉灿:《殊途同归》,载香港《地平线》1981年第24期。)
  1957年苏门答腊和苏拉威西发生了区域性反华暴乱事件后,印尼政府开始对华校实行严格监督。同年3月政府宣布处于紧急战备状态,并实施紧急状态法,对华校实行严格管制。到11月止,全印尼共有2000所华校,42.5万名学生,其中25万名为印尼籍公民;但到了1958年7月仅剩850所华校和15万名学生,而且全是中国籍侨民,同时,又有1100所华校被迫改为印尼国民学校。1965年“九•三〇事件”后,印尼当局封闭了所有的华校。这些印尼华文学校在历史上为华侨社会培养了大批人才,起过囟结教育华侨、传播中华文化的作用。现将福建籍华侨参与创办的华校简介如下:
  (1)雅加达中华中学:1939年由几位开明的华侨教育界人士创办。日本侵占印尼时被迫停办。战后复办,1946年1月增设师范班,是雅加达规模最大、设备较完善的华侨中学之一。
  (2)雅加达福建学校:1925年创建。原仅设小学部,1953年增办初中,中小学生共200多人。1958年被政府封闭。
  (3)雅加达协和中小学:1938年由永定会馆主办,设有中、小学。1959年有学生1500多人,教员30人。
  (4)万隆华侨中学:1947年3月由当地中华总会推动创办的一所完全中学,1963年有学生2500多人,教职员100多人,设初中和高中共52班,曾为华侨社会培养不少人才。
  (5)万隆清华小学:万隆玉融公会创办于1935年,有学生2100人,教职员工70多人。
  (6)方隆清华中学:1953年由万隆玉融公会倡办,1963年有学生1800多人,教职员工约90人,设有高中及初中。
  (7)梭罗中学:1956年由当地玉融公会与华侨公学董事会合办的一所高级中学,学生300多人。
  (8)梭罗新民学校:1946年由当地玉融公会创办。是由一所义务学校发展起来的,有学生1500多人。
  (9)锡江新民学校:由晋江公会主办,1954年扩建校舍和发展校务,设初、小学并附设幼儿园,有学生800人。
  (10)锡江清华学校:1952年由福州、福清籍华侨集资创办。1959年有学生1300多人,教员40多人,设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1965年“九•三〇”事件后,所有华侨学校被印尼当局封闭,直到70年代初全印尼才开办了8所挣种民族学校(雅加达5所,巨港2所,万隆1所),但由于华侨、华人子弟只能进入这种学校就读,结果越办越多。到了1973年,仅苏门答腊就有35所特种民族学校。后又指控苏门答腊特种民族学校选用华语作为教学媒介,违反了政府的有关法令,于1974年3月取缔和接管,同时于1975年将它们改为普通的印尼学校。从此,华校便不复存在了。
  (二)报刊
  1909年巴城书报社创办了《译报》(初为周刊,后改为3日刊,最后改为日报),同时还发行马来文版,主要读者是在当地出生的华裔。由于经费困难,于1919年停办。同年,三宝垄书报社出版的中爪哇最早的中文报纸《爪哇公报》,主编先后为马乃东、苏眇公(龙溪县人)和韩希琦(诏安县人),两年后因经费困难停刊,泗水书报社创办的《汉文新报》(同时出版马来文版)和棉兰出版的《苏门答腊报》,主编都是新来印尼的华侨,当时它还发行到新加坡。
  1921年2月创办的华文版《新报》的前身是1910年巴城创办的马来文《新报》(周刊)。社长由洪渊源(南安县人)担任,他专门从中国聘请几位大学生担任主要编缉和管理人员,在上海、南京等地聘有特约记者。对内容实行革新,社论和副刊很有特色。创刊不久发行数已达1万份,是印尼华侨社会中影响最大、发行量也最大的报纸,一直到1959年被迫停刊。
  此外,另有一些较著名的华文报有:1921年巴城的《天声日报》,1922年巴城的《工商日报》,洒水的《大公商报》(南靖县人张实中曾任该报总编辑近30年)和棉兰《南洋日报》(1930年改名《新中华报》)及《苏岛日报》,1923年的《三宝垄日报》,1925年的《锡江日报》,1929年的巴城《全民日报》(起初名为《巴达维亚日报》)和三宝垄的《中南日报》,1927年的锡江《民声报》,1928年的泗水《爪哇每日电讯》,《泗浜新报》和棉兰《新中华报》,1929年的巴城《荷属民国日报》和泗水《侨声日报》(主要负责人许秀奇系同安人)等等。
  由于爪哇岛出生于当地的华人多,因此他们办的报纸多集中在爪哇,外岛较少。一些报馆因经费困难,被迫停刊。如二次世界大战前出版的29家华文报有11家先后停刊。
  日军入侵印尼后,所有的华文报刊一律被迫停刊。日本投降后,一些原有的华文报如《新报》、国民党机关报《天声日报》及《新中华报》等相继复刊。较有影响的华人报是1945年10月24日在雅加达创办的《生活报》,1950年起董事长兼社长黄周规(南安县人),总编辑郑楚云(福安县人)。它的宗旨是热爱祖国,宣扬民族文化,拥护真理,为促进中印(尼)两民族友好关系而努力。
  据统计,战后初期印尼华侨办的中文报纸主要有14家:雅加达的《新报》、《生活报》、《天声日报》和《星期日报》;泗水的《大公商报》、《华侨新闻》和《青光日报》;棉兰的《民报》、《新中华报》、《民土报》和《苏岛时报》;坤甸的《黎明报》、《中华日报》和《诚报》。
  据1949年9月统计,印尼有31家华文报,其中华侨办的有8家,它们是雅加达出版的《实报》、《竟报》、《醒报》,泗水的《泗水日报》、《爪哇日报》;巨港的《侨胞报》、《玛琅日报》,以及泗水华侨与印尼商人合办的《民意报》。这些华文报纸销量比战前多。如《新报》4.5万份,《竟报》4万份,《新民报》1.5万份,泗水的《社会号角报》1.1万份。(①李学民、黄昆章:《印尼华侨史》。)
  至1957年,印尼共有华文报18家。1958年只剩下11家。1960年所有华文报刊均被迫停止出版。1963年后全印尼又出版了11家华文报刊。“九•三〇事件”后,所有华文报刊均被封闭。(②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编:《战后东南亚国家的华侨华人政策》。)
  (三)宗教
  印尼与福建的宗教交往十分密切。早在晚唐时,泉州僧人释智宣便渡海到苏门答腊东部的室利佛逝学习梵文,翻译佛经。后又游历了30余国,在印度住了25年,到后梁开平元年(907)才返回南京。
  1937年,莆田广化寺僧人到雅加达弘扬佛法,并由华侨信徒集资,兴建了广化寺下院和金德院。以后福建僧人还到万隆建下院协天宫,到南榜建大兴庙,在井里汶建潮觉寺等9座寺庙,并在廖内岛建了6座妈祖庙。以上这些寺庙的住持多是福建去的僧人。现任印尼大乘佛教总会主席的法禅法师祖籍也是莆田县。
  1940年,印尼雅加达兴化籍华侨姚焕德,回乡请基督教牧师肖司堤及执事赴印尼传教。姚氏在当地捐建教堂,成立了雅加达基督教会。肖氏还到万隆、泗水等地建立布道会。1949年,福州基督教会牧师陈马利亚先后到印尼坤甸、马辰成立基督教会。肖司提到文登、梭罗、沙扣蒂加等地建立基督教会,在华侨中传教。
  印尼华侨华人多数信奉佛教,雅加达等地的僧众和教徒成立了佛教会。也有不少年轻华裔信仰基督教。近年来,华人皈依伊斯兰教的日益增多。
  四 社团
  印尼最早的福建华侨社团组织是慈善福利团体,如1729年巴达维亚华侨成立“养济院”,1865年成立“总义祠”,1876年三宝垄华侨成立“文献堂”和1895年井里汶华侨成立“福寿会”等。当时成立这类福利组织主要是为了帮助华侨解决急难问题,办理丧事,救济孤贫病残。
  清代前期,一些出走南洋各地的会党成员到印尼后,暗中发展成员成立“天地会”、“三合会”、“长老会”、“双刀会”等,继续进行反清复明活动。到19世纪中期,这类秘密会党组织,往往以“公司”名义出现。如闽籍同乡组建的“福义兴公司”,各地福建同乡社团也多由“公司”改组成立的。
  1900年3月17日各省籍华侨联合成立了印尼的第一个华侨社团吧城中华会馆,接着爪哇各大中城市的华侨纷纷建立了类似的社团,有的成为吧城中华会馆的分支机构。(①许云樵校注:《开吧历代史记》,载新加坡《南洋学报》1956年6月,第6卷第1期。)
  由于印尼华侨经商比较早,20世纪初各地华侨开始组建中华商会及各种行业社团。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各省籍的宗族、同乡团体。据1936年8月不完全统计:全印尼共有各种华侨社团308个,其中爪哇170个,苏门答腊92个,婆罗洲28个,其他各岛18个。(②台湾侨委会编:《侨务廿五年》,1957年4月,见《旧档案行政报告编》。)
  日军占领印尼期间,所有的华侨社团都被迫解散或停止活动,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得以恢复。
  (—)同乡社团
  荷印地区最早成立的福建同乡社团是设在棉兰的福建会馆。清光绪六年(1880)棉兰辟为商埠,到棉兰定居的福建籍移民日益增多。由于华侨绝大部分是贫侨或契约华工,死后办理丧葬困难,因此当地华侨头领甲必丹为办理丧事等互助事宜,曾向荷印政府申请成立福建公司,主要是主持办理华侨丧葬等慈善事业。到1906年,甲必丹苏保金才把福建公司改为福建公所。当时的棉兰福建会馆是以闽南籍华侨为主的同乡组织,二次大战前从事同乡福利事业。该会有会员900多人,多为经营织布、五金、土产、出入口贸易的中、小商人。会馆热心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并开办了新民中、小学。
  雅加达福建会馆,其前身是巴城福安公司,1911年1月1日改组后定为现名。会馆创办有中、小学。
  万隆福建会馆也是历史较长的一个同乡组织,1956年后解体。
  各地同乡社团的领导人,多是热心公益事业的工商业者,主要活动是联络同乡感情,沟通家乡消息,兴办社会福利,主持会馆所创办的学校、医院等事务。
  (二)综合性华侨社团
  此类社团是各省籍华侨联合成立的组织,其中有闽籍华侨参加的主要社团有:
  (1)雅加达中华会馆:其前身为成立于1900年的巴城中华会馆,是当地第一个近代华侨社团,会员多是华裔。主要活动是联络感情,举办婚丧事宜。成立后的第二年便创办了印尼第一所华文学校中华学校,还创设了图书馆。中华学校推行祖国的“正音”,即用普通话、白话教授中国历史、地理、文化、道德、算术、商业薄记以及英语等。
  巴城中华会馆成立后,各地中华会馆相继成立。至1908年,已有50个左右,1911年增至93个,其中大部分在当地独立开展工作,有一部分则隶属于巴城中华会馆,成为它的下属机构。
  (2)中华侨团总会:成立于1950年6月,其前身为庆祝中印(尼)建交工作委员会,同年10月改为华侨团结促进会,1952年改为中华侨团总会(简称“侨团总会”)。总会下辖100多个团体会员,曾领导当地华侨的爱国活动和举办华侨文教福利事业,并设有师资讲习所等。洪渊源祖籍南安县和杨新容(龙海县人)曾任华侨团结促进会主席。
  (3)印尼侨联总会:成立于1953年,1958年被印尼政府封闭。
  (4)万隆中华会馆:约有五六十年历史,馆内设有中华中、小学。1958年被印尼政府封闭,后经重新改组恢复活动,但至1960年8月2日又被印尼当局封闭。
  (5)万隆中华总会:成立于1946年,是万隆步侨社团的总组织。该会平时负责代华侨向当地政府交涉一般事宜,解决侨胞之间的纠纷,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开展文娱体育活动,以及进行中印(尼)友好活动。此外还有棉兰华侨总会、巨港华侨总会、三宝垄中华总会、日惹中华社团联合会等50多个团体会员。
  (三)行业社团:
  荷印地区最先出现的行业和职业团体是巴城地区华侨商人于1906年2月成立的综合性的中华商会。由于华侨在荷印经商的较多,因此参加的会员也较踊跃;各地各种行业组织的社团也参加中华商会,成为其属下的团体会员。所以,它是当地华侨商业社团的总机构,在各地的华侨商业界及商业社团中起领导作用。
  各地中华商会成立后,在团结广大侨商,维护侨商的正当权益,促进华侨社会及当地社会的发展方面,起过积极作用。
  各地以福建籍人士为主的商会有:(1)雅加达中华商会:其前身为成立于1906年的巴城华商总会。会员多数是中等侨商。
  (2)雅加达布商公会:成立于1949年,会员多为福清籍布商。平时主要活动是联络同业,维护同业利益,劝告会员遵守当地经济条例和法令。
  (3)雅加达金商公会:1947年成立,会员多为福州籍侨商。1950年曾参加华侨促进会。
  (4)雅加达中华杂货输入商公会:成立于1926年,原名华商杂货公会主要活动是团结同业,举办侨众福利。
  (5)雅加达侨商联合会:成立于1939年,是当地华侨中小商组织,平时主要团结同业,代会员交涉一般商务事宜。
  (6)万隆中华商会:成立于1908年,日本南侵时停止活动,战后恢复活动。成员大部分是闽粤籍上层侨商。1952年组织“观光团”赴台献黄金,平时办一些社会福利工作,附设有商业银行,会员约有150人。
  (7)万隆中华药商联合会:成立于1947年,会员多是永定县人。
  (8)万隆零售商公会:成立于1952年,成员多为闽籍侨商,1962年改名为华商联合会。
  (四)其他社团
  (1)雅加达妇女协会,成立于1941年,当时主要活动是组织妇女募捐支援祖国抗日。日军侵入印尼后,被迫停止会务。1946年复会,办有妇女补习夜校、编织班、缝纫班、妇女职业训练班等福利事业,并与椰华学校、玉融公会、教师公会等侨团联合创.办诊疗所。
  (2)雅加达椰华妇女协会:1946年成立。主要联络各界妇女,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办有妇女学校等。
  (3)万隆华侨妇女会;成立于1946年,新中国成立后即通电拥护,并参加各种爱国活动,团结各界妇女,举办妇女夜校及缝纫班等。
  (4)万隆华侨协会:成立于1948年,原名中华协会,又叫中华同盟会,是当地华裔组织的团体。
  (5)雅加达教师公会:成立于1946年,主要活动是兴办学校,维护教师福利。并在36个侨校中设有分会,出版《教师月刊》。
  (6)雅加达华侨教师联合会:成立于1952年,1958年解散。
  (7)先达华侨青年联合会:抗日战争胜利后由反法西斯同盟及其外围组织促进会组成。在进步青年组建的苏东华侨青年总会成立后,该组织即为青年总会的分会之一。该会办有识字夜校、学社、图书馆、童军团、篮球队、歌咏队等华侨文化福利事业,会员多为知识青年。
  1966年4月,印尼华侨社团全部被取缔。根据1967年第37号法令精神,印尼华侨、华人只保留医药卫生、宗教、殡葬、体育及娱乐、基金会和姓氏等少数社团。70年代后期,祖籍福清华侨、华人成立万隆福华理事会,莆田籍华侨、华人成立泗水仙谿福利基金会及泗水福州籍华人筹建泗服务基金会,1986年7月成立吉祥山基金会等。
  第二节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地处亚洲东南部,介于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由马来半岛上的11个州(原马来亚联合邦,简称西马,面积约13.2万平方公里)和加里曼丹岛北部的沙捞越和沙巴2个州(简称东马,面积约8.8万平方公里)两部分组成。西马南邻新加坡,与泰国、缅甸接壤,西临马六甲海峡。东马则与印尼的西加里曼丹紧紧相邻,中部沙巴的中段,三面与文莱接壤,东马和西马之间隔着南中国海(南海全国总面积近33万平方公里。首都吉隆坡位于马来半岛西南部森美兰州境内。
  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民族国家,主要有马来族、华族和印度族。据当地1989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国人口有1736.3万。
  马来亚从16世纪开始相继遭到葡萄牙、荷兰等国殖民者的侵略。18世纪80年代后逐步沦为英国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马来亚、沙捞越、沙巴都先后被日军占领。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英国又恢复了对它的殖民统治。1948年2月1日成立马来亚联合邦。1957年8月31日宣布独立。1963年9月16日马来亚联合邦与新加坡、沙捞越、沙巴合并组成马来西亚。1965年新加坡宣布退出。马来西亚至今仍是英联邦的成员国。1974年5月31日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
  一 移居
  福建省与马来亚的贸易由来已久。明永乐三年(1405)随郑和下西洋的马欢在《瀛涯胜览》中,已有不少漳泉人到马六甲经商定居的记载。明成化七年(1471)龙溪县海商丘弘敏等私下通番,曾航行到麻六甲(即马六甲)。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到马六甲经商、定居的福建人增加。1613年葡萄牙人伊里狄所绘制的《满刺加城城市图》中,就已标有“中国村”、“漳州门”及“中国溪”三个地名,说明当时已有不少福建华定居。
  1641年荷兰殖民者占领马六甲后,由于那里福建人较多,因此任命漳州籍华侨商人郑芳扬为甲必丹,以管理华侨聚居的中国村,并利用华人发展当地经济,使华侨人口有所增加。1673年,在郑芳扬及其继任者甲必丹李为经(李君常,厦门人)的倡导下,福建华侨在马六甲集资兴建青云亭,作为福建同乡聚会、祭祀的场所。李为经是明朝覆亡后到马六甲的,青云亭内所供神主的纪年为1685年。李为经的女婿、马六甲甲必丹曾其禄,在青云亭所供神主的署名是“反满义士”,其神主的纪年为1706年。( ①颜清湟:《星马华人与辛亥革命》,第16-17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2年5月出版。)
  18世纪中期去南洋的辜礼欢(同安人)先到暹罗,后到北马吉打。1769年5月7日被委任为甲必丹,其长子辜国材在1819年英殖民政府官员莱佛士率部前往新加坡时,是随员之一。1821~1841年间吉打受暹罗王控制时,辜国材被任为吉打暹国的府尹。( ①[英]布赛尔:《东南亚的中国人》,卷五。)
  1786年英国占领槟榔屿时,岛上只有58名华侨和马来人,到1804年岛上华侨已增加到5000人。1818年已有华侨7858名,1860年已增至28018人。(②《华侨志》,第105页,台北1964年版。)1678年荷兰占领马六甲时,当地只有426名华侨,1760年已增加到1390人,1825年已有华侨10039名。1795年英国占领马六甲。英殖民政府为了将马来亚变为原料供应地和商品销售市场,从福建招募大量华工前来垦殖。在闽南永春侨乡的族谱中便记载华侨移居马六甲的史料。永春县岵山陈臣留于清乾隆丁丑年(1757)游贾马六甲,在颇有获利之后,就牵引其族亲戚友百余人相继出国去马来亚。(③颜文锥:《永春华侨出国原因和对侨居地的贡献》,载《福建论坛》1982年第5期。)
  据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1958年根据泉州、厦门、莆田、福清13个县市90多部族谱的调查统计,明万历至清同治年间前往马来亚(包括新加坡)的华侨人数为:明万历1人,崇祯1人,清康熙2人,雍正3人,乾隆64人,嘉庆60人,道光110人,咸丰73人,同治105人。另据厦门海沧石塘(原海澄县)《谢氏家乘》记载,从清顺治至咸丰年间,前往槟榔屿的110人,马六甲15人,柔佛4人,丁机宜13人。
  在明清时期也有不少福建人去沙捞越经商、垦殖。如同安人王有海于清道光二十四年(1846)由新加坡到达古晋。他到那里后即着手展开两地之间的贸易活动。通过他的关系,不少闽南人也陆续到沙捞越谋生。他的儿子王长水后来当上了总侨长(华侨事务总负责人)。另一位1860年左右到沙捞越的华侨是诏安人田考,初抵沙捞越时,曾在石隆门(地名)客籍同姓华侨开的店铺里当店员,后以种植甘蜜为业。他因在种植园中掘出金矿而发家致富。
  19世纪40年代,马来半岛和北婆罗洲各土邦先后推行“港主制”,成批的华侨港主与当地苏丹订立租地契约。当时麻坡、诗巫等埠的港主大多数是福建人。于是大批福建移民跟随港主涌入北婆罗洲的诗巫。
  1900年闽清县华侨黄乃裳经其女婿、新加坡华侨林文庆介绍,征得沙捞越“白色拉者”二世(国王)查理士•布洛克的同意,签订开垦诗巫条约十七款,把垦场命名为“新福州垦场”。根据垦约,黄乃裳从“白色拉者”处筹借款项三万元作为垦场开办费,定五年内还清。约成之后,黄乃裳就雇人在诗巫新珠山盖农舍数间,自己立即返回家乡,奔赴侯官(今闽侯)、闽清、古田、永福(今永泰)、屏南等地,招募农民以及铜、铁、竹、木、理发等工匠和少数中西医师、教师等,还备有农作物种子及农具。从1901年到1902年,先后有三批共1072人抵达沙捞越诗巫新珠山一带。(④陈乔之:《白色拉者统治时期沙捞越的中国人移民概况》,载《华侨史研究论集》(一),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4月。)
  20世纪初,英殖民政府在开采吡叻锡矿业的同时,也曾决定招募华工开垦那里的大片荒地。新加坡的美以美教会(即后来的卫理公会)与吡叻州殖民当局商定,着手开发实兆远港口的甘文阁。1902年,他们委任祖籍福建的法国籍牧师柳依美、林德美、方鲍参等到福州招了500名华工,开辟了种植经济作物的甘文阁垦场后,又陆续招募了一批批福州语系的华工去那里垦荒。
  1911年,原在兴化传教的美国传教士蒲鲁士南游诗巫时,也向白色拉者二世申请土地,签订合同,划出诗巫新珠山下至亚越港一带为兴化籍新垦区范围。约成后,蒲鲁士即到兴化招工。同年5月,第一批101人抵诗巫,建立“兴化笆”垦区。( ①刘子政:《砂罗越华侨迁移史研究》,载《砂罗越中国商品进口商会成立五周年暨建立新会所纪念特刊》。)
  以上统计籍贯按方言语系划分,福建一栏是指讲闽南话的福建人。客家人则包括闽西、广东讲客家方言的地区。
  1928年,永春东区农民运动被镇压,领导人颜步青牺牲,其妻李乖携子颜文殊逃往马来亚。1930年永春鳌峰农民武装暴动失败,领导人陈其挥也逃亡马来亚。( ①《侨史1982年第1辑,晋江地区华侨历史学会筹备组编。)
  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不久,英殖民政府于1930年8月颁布移民法案,限制中国人向马来亚移民,并着手将“医生认为不适宜劳动”的华工遣返回国。1931年6月至10月,仅吡叻州就有一万名华工被遣送回国。1931年至1933年共有696139人离开马来亚回国。( ②转引自徐钧尧《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马来亚华人经济》,载《华侨华人史研究集》(二),北京海洋出版社,1989年。)
  抗日战争爆发前后,福建社会治安混乱,形势紧张,许多人为逃避战祸,纷纷出国。据福建省政府秘书处统计,1935年至1939年间,前往槟榔屿的移民达20229人,1940年以后出国人数才少于回国人数。
  抗日战争胜利后,战时自马来亚回国的归侨要求重返侨居地。截止1947年3月10日止,在厦门侨务局登记合格的有6063人,在福建侨务处登记合格的有2149人。到1947年8月止,经厦门口岸返回马来亚的有4626人。战后由于战乱等原因,华侨人口变化较大,但福建人在当地华侨中仍占多数。
  当时新加坡、槟榔屿和马六甲的福建人大多居住在城市及小镇上从事商业活动。住在柔佛、雪兰莪和吡叻的多数务农。
  从20世纪初到马来亚独立前,华侨、华人一直是马来半岛(不含新加坡)的第二大民族。
  据马来西亚政府1983年6月公布的华族人口按祖籍(方言)划分其人数及百分比如下:
  上表中客家人口数一栏,应包括粤东和闽西讲客家方言的区域,无法分别计算在闽、粤人口内。
  1965年9月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独立以后,华族人口在全国比例中发生了较大变化。1967年6月马来西亚政府对全国人口首次进行全面普查统计,全国华侨、华人人口为3809877人,占全国人口总数35.9%。
  8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2.5%左右,其中以马来族人口出生率最高,而华人由于执行节育计划,人口出生率最低。据当地政府1989年调查统计,全国共有华侨、华人564.88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数的32.5%。其中祖籍福建的约有257.16万人。
  二 职业与经济
  (一)19世纪
  18世纪末叶以前,在马来亚的华侨人数不多,而且大多居住在马六甲。当时,福建商人每年年初从泉州、长乐等港口乘帆船出发,载去布帛、绸锻、大黄、瓷器、铁器以及家畜之类商品;到了夏季,便乘东南风运回珊瑚、玳瑁、明珠、药材、香料等。
  当时,原籍闽南的商人发展得较快。如辜礼欢(同安人)于1769年5月7日任槟榔屿甲心丹,后来经商并经营种植业,1806年承包雅各市的酒税,1810年又标得乔治市的酒税饷码,得以发家。
  18世纪后期到19世纪末,华侨人口迅速增加,逐步从马六甲、丁加奴、吉兰丹等州扩展到北马和沙捞越其他地区。华侨的职业也由过去以经商为主扩大到采锡、香料种植等行业。
  1820年英国渣打公司在沙捞越投资开垦大型烟草种植场,马六甲、槟榔屿等地华侨纷纷移居东马。有的到种植园,有的开采锡矿,有的到河口淘金,其中不少是早期定居马六甲的福建人。
  19世纪中叶,马来半岛的柔佛州开始实行“华人港主制”。各土邦的苏丹把他们的领地租给承包的华侨头领(即“港主”),“港主”通过签订“港契”,对土地享有开垦种植、自由支配权和管理权。当时麻坡的“港主”多数是福建华侨。他们从自己的家乡和新加坡招募雇工。
  至19世纪后半叶,闽、粤两省移居马来亚的人数迅速增加,当时福建籍的移民主要来自漳州、同安、泉州、永春、南安、兴化等地,并且大多定居马六甲、槟榔屿及森美兰、雪兰莪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他们大多数仍是作为“契约华工”移居当地的。初到时多半在英国人经营的种植园和锡矿场劳动,获得人身自由后,也多靠种植胡椒、甘蜜、木薯、甘蔗、烟草、蔬菜等经济作物为生。因此马来亚早期的华侨农业,以生产资本主义市场所需要的商品为主。英国植物学家华莱士(A•R•Wallace)在《马来群岛游记》一书中写道:“当时在本岛内的华人,或者在丛林伐木锯成木板,或者种植蔬菜携往市场,或者种植胡椒、甘蜜,成为出口的重要物品。”还有一本作者姓名湮没的《槟榔屿游记》中谈到:那里“有田千顷遍种蔗、椰二物,雇用园工数百人,印民十之一,华民十之六七,皆有工头管住。”(①《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十帙,第475页。)
  当时,南渡马来亚的福建移民在荒山野岭中搭窝棚、种杂粮,风餐露宿,开荒垦殖,生活十分贫困、艰苦。他们中有极少数劳力强、有技术的人,在积累了一定的本钱后,便转向经营小买卖;有的作为中介商,翻山越岭、走村串户去收购农副产品,为欧商推销日杂百货,开始参加与转口贸易相联系的经济活动。据海峡殖民地档案记载:1810年,马六甲、新加坡、槟榔屿三岛已产胡椒4万磅,多年来全靠华侨经营,而福建华侨改行经商者也日见增多。清光绪七年(1881)马建忠出使印度途经槟榔屿停留两日,在他的《南行记》中写道:“此间华商侨寓者约八万人,闽商为首,广帮为次。”
  20世纪以前,大批赤手空拳到马来亚的福建华侨,忍受着殖民者的压迫和清政府的歧视,通过艰苦劳动以至冒险式的开发,积累资本,开创基业。当时尽管也出现过少数富商,但绝大多数华侨都靠种植经济作物、做小生意为生,收入无几。他们一方面替英商推销来自西方的日用百货,卖给市民百姓;一方面收购土产和原料转卖给英国大商行,多是充当中介商的角色。华侨商店主、伙计都是宗亲、同族、同乡,管理方法也是封建家长式的,因此发展比较缓慢。
  马来亚地区的部分福建华侨是从经营橡胶业逐步积累发展起来的。马来亚地区最早提倡种植橡胶的华侨是祖籍海澄的福建华侨林文庆和陈齐贤。1896年,陈文贤在林文庆的鼓励下,在马六甲武吉另当开垦了42英亩土地,从新加坡引进树苗进行试种,结果获得成功。1898年,陈齐贤、林文庆邀约闽侨李俊源、邱丽容、陈若锦、曾江水等筹集资本,组织联华橡胶有限公司,并购置新加坡杨厝港的4000英亩土地种植橡胶。同年又集资20万元,在马六甲武吉阿沙汉垦地5000多英亩,一半种木薯,一半种植橡胶50万株,建成马来亚第一个商业性橡胶种植园。(①《星马通鉴》,第54页,1959年。)
  (二)20世纪初到独立前
  20世纪初,华侨已扩展到马来亚各邦。当时英殖民者不仅掌握着相当的资本,在各地已有了相当基础的产业。华侨经过前一时期的奋斗,也积累了多方面的经验,并拥有一大批熟悉业务和有才能的管理人员。当时槟城、马六甲、柔佛等地的种植业,多为福建华侨所经营,矿业则以广东人为主。福建华侨在当地已有一定经济实力,开始从经营侨批业发展到经营以商业信贷为主的银行。如1918年槟城的万兴利银行,便是由叶德龙父子所经营的万兴利老铺的信贷部发展起来的。这也显示福建华侨经济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1904年,陈齐贤到柔佛的麻坡建成一个200英亩的橡胶园。接着,马六甲华侨郑成快(永春人)也在柔佛的纳美士开辟种植园,面积千余英亩,种植橡胶和硕莪。后来,郑成快又在附近的丁郎创办泉兴山和泉成山二大橡胶园,面积共有3000英亩,成为名噪一时的橡胶种植家。(②张礼千:《郑成快传》,载新加坡《南洋学报》2卷2集。)1906年,著名橡胶实业家陈嘉庚从陈齐贤处购得种子18万颗,种于新加坡实里打淡水港福山园。(③陈碧笙、陈毅明:《陈嘉庚年谱》,第10页。)
  自1905年起,古田华侨江家桂等陆续带领古田人在柔佛永平港开辟垦场种植橡胶,发展胶园近万亩,至今永平仍有约2万名祖籍古田的华侨华人。(④郑永顺整理:《古田人在南洋》,载《古田文史资料》第7辑,1987年4月。)1914年后,福州人黄天保、黄萌南带领同乡到诗巫泗里街芦勃湾垦植,种植橡胶与胡椒。
  黄乃裳在沙捞越诗巫创办的“新福州垦场”,也于1908年起大面积种植橡胶。
  马来亚华侨于1910年前后掀起了种植橡胶的高潮。原来种植甘蜜、胡椒、甘蔗、咖啡等作物的华侨小园主,纷纷改种橡胶,有的全部改种,有的部分兼种或另新辟园地。许多在种植园做工的华工,也利用工余,开垦几英亩的小园。一些小矿主和矿工也加入橡胶种植的行列,利用废弃的矿场和土地种橡胶。不少华侨小店主,也将一些积蓄购买土地,种植橡胶,兼营25—50英亩面积的小胶园。
  1914年爆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刺激了马来亚华侨经济。在战争时期,华侨橡胶业得到迅速发展。1918年陈嘉庚又购置胶园1000英亩,荒山2000英亩。1922年又把经营胶厂得来的资金,加上银行的贷款,增置胶园五六处。到1925年,陈嘉庚拥有胶园1.5万英亩,价值450万元叻币。1924年陈六使创办益和橡胶公司,1928年李光前创办南益橡胶公司,均得到较大的发展。据30年代中国驻新加坡领事馆的调查,马来亚从事橡胶种植的华侨有184872人。橡胶园集中于柔佛、森美兰、吡叻、雪兰莪和马六甲。
  1929年开始的经济危机,马来亚华人经营的橡胶业受到很大冲击。许多橡胶园主破产倒闭,危机也迫使陈嘉庚在1931年将他的企业股权出卖,并改组为有限公司,仅橡胶园一项就损失40多万,陈氏最终仍因无法摆脱危机而宣吿破产。( ①陈嘉庚:《南侨回忆录》,第41、417页。)与陈嘉庚同时种植橡胶的,除马六甲曾江水、余东璇外,其余也都失败。
  日本占领马来亚期间,曾砍伐20多万英亩橡胶树改种粮食,并强征橡胶园劳工修筑泰缅铁路,使许多胶园横遭摧残。战后,橡胶业迅速恢复和发展。1951年随着朝鲜战争爆发,橡胶价格飞涨,橡胶业开始复兴。1953年马六甲的南益、大成、万和美三家最大的闽籍侨资经营的橡胶公司合并成立南成美橡胶有限公司,增加了资本和人力,合营后的橡胶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福建华侨经营锡矿业的,以胡子春(国廉)最为成功。胡于13岁(1869年)从永定南渡到槟城,初入商店习商,20岁时在马来亚太平地区招来华人当矿工,试办锡矿业。数年之后,有所积蓄,携资前往吡叻另觅矿地。由于他勇于进取,不畏艰难,经过几年惨淡经营,遂成巨富,被当地华侨称为“锡矿大王”。
  原籍永定县的华侨胡曰皆,出生于吡叻,曾任过锡矿职员、经理,以后也创办“复万生”、“复万利”等多家锡矿公司。
  永春人林明19世纪末到彭亨的新首府关丹西北30英里的地方经营采矿,获得成功。他曾在矿场附近的一颗大树上刻上自己的名字。以后这个小山城就以这位开拓者的名字命名。
  闽南人李振和,其父在槟城,首先以机器采锡致富。振和在吡叻州之近打创设成记熔锡工厂,设备完善。1908年又与人合资再创民方熔锡公司,海峡殖民地总督亲临参加,以示器重此矿业巨子。
  闽南侨商黄武美,先经营砖窑及木材供给铁路枕木,后经营锡矿,规模颇大,极盛时雇用工人逾5000名。采锡概用中国古法,而加以改良,效率亦佳。(②转引自《马来亚华侨志》,台北1976年版。)
  祖籍南安的刘西蝶,少时南渡新加坡在商店学徒,后迁居吉隆坡,二次大战前经营建筑承包业务。战后,恢复重建时期,其建筑事业大为发展,因而致富。刘氏先后创设森坡松板厂、刘西蝶吡叻铁矿、联邦矿业公司、中马贸易公司、米士盾轮胎厂、南方银行、南吡叻锡矿等企业公司。1955年独资创设联邦酒店,为吉隆坡最大国际观光饭店(高21层,有客房600间)。(③李汉青:《刘西蝶先生事略》,载《福建文献》第5卷第7期,台北版。)
  此外,福建华侨经营锡矿业的还有邱祥炽父子,他们在经营化工、电子、造纸等业的同时也兼营新阳锡业有限公司。祖籍安溪的林木荣,50年代独资经营和利锡矿有限公司。
  金融业是当地福建华侨较早涉足的行业。
  20世纪以前,马来亚的金融银行业为西方金融资本所控制。进入20世纪后,随着华人经济的发展,华人金融业建立起来。在新加坡、马来亚,由华侨、华人开办的银行共有11家,其中7家属闽籍华侨所有。华侨金融业中资本最雄厚的是福建帮银行,反映了当时闽籍华人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详见新加坡一节)
  马来亚的福建华侨早期一直从事商业活动,在槟榔屿、马六甲等地的商业中具有优越的地位。此外,也有不少福建籍华侨在柔佛、雪兰莪和吡叻等州经营农垦种植业。
  据1931年的统计,在马来亚华侨中,从事农业和渔业的有29万多人,从事农业者多半是橡胶园工人,从事矿业的7万多人,从事矿业的多半是锡矿工人;从事商业的有14万多人,从事手工业部门的有10万人。
  (三)独立后
  1957年马来西亚独立后,绝大部分华侨加入了当地国籍,华侨经济也随之转变为华人经济,成为当地民族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华人也由单一经营商业转向工商业齐头并进,涌现了一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华资企业或垄断集团。
  马来西亚独立初期,政府为改造旧的殖民地经济结构,发展民族经济,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经济多元化与对外开放的经济战略指导思想。1957年政府颁布“新兴工业法”,开始了工业化的进程。为适应独立后政策方针的转变,华人投资方向也开始从商业、矿业、农业转向投资装配加工工业和服务行业。
  独立后的30多年来,马来西亚政府对华人的经济政策,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1957至1969年,允许华人自由地从事各种经济活动,限制不太严格;第二阶段是自1970年“新经济政策”公布后至今,其特点是重点扶持马来人经济,对“非马来人”(主要是华人)的经济限制越来越严格。
  马来西亚实行“新经济政策”以来,华人经济虽有一定发展,由于受到政策的限制,在工商业方面的经济地位下降。
  1985年马来西亚管理学院和亚洲银行分会,按照资产排列选举出的“十大企业家”中,华人占了七位,其中祖籍福建的有“糖王”郭鹤年(原籍福州),以经营娱乐、酒店、观光业为主的云顶集团董事主席林梧桐(原籍安溪),有“摩托大王”之誉的骆文秀(原籍惠安)。郭鹤年还荣登“十大企业家”榜首,获“金宝塔奖”。
  80年代以来涌现了马来西亚华人所经营的一些跨行业、跨国界的集团,在产业中占有一定地位,有的甚至垄断了该地区某一行业。如祖籍福州的以经营糖业为主的“郭氏兄弟集团”,该集团形成于50年代初期。在马来西亚成立初期,这个集团就与日本三井产物、日新制糖贸易有限公司,在甘蔗产地创办了几家综合性现代化糖广,使马来西亚很快便实现了食糖自给,并参与世界糖业贸易。其经营范围包括种植业、工业、矿业、商业、船务、酒店、地产等,企业遍布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泰国、澳大利亚、斐济、中国和香港地区。
  在东马地区,木材采伐加工是华侨经营的传统行业。已故沙捞越侨领甲必丹黄承恩之子、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合会会长黄文彬,在北婆罗洲经营古晋婆联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拥有50万英亩森林采伐权,享有“木材大王”之誉。在沙巴州经营建材、种植业取得成功还有方德源、方成和,也拥有50多万英亩林地。
  三 文化教育
  (一)教育
  1919年在槟城由各籍华侨共同创办的五福书院是马来亚地区华文教育的开端。1873年吉隆坡的闽粤籍华侨集资创办了一所华文义塾。1888年,槟城的闽、粤侨商集资创办了南华书院(又称南华义学),专收8至15岁的学童入学。这些义塾、书院都设在宗祠内,从国内聘请塾师任教,用方言讲授《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四书》、《五经》。
  20世纪初,清朝政府推行教育改革,建立新式学堂后,马来亚各地也纷纷开办新式学堂,开始设立历史、地理、算术科目。1904年槟城中华商务局著名侨商林克全(海澄人)、柯孟淇(同安人)发起创办中华学堂。1906年槟城的海澄新垵邱氏龙山堂创办了邱氏新江学校。1907年吉隆坡开办尊孔学校、坤成女校,槟城开办商务学校,怡保开办育才学校,彭亨开办育华学堂等。1908年槟城闽籍人士陈新政、吴世荣又开办了钟灵学校,吉打、巴生、麻坡等地创办了中华学校。各地创办的华文学校还有巴株巴辖的启蒙学校,马六甲的培风学校,吡叻南华学校,芙蓉的中华学校,吉隆坡的循人学校,新山的宽柔学校和新民学校,丁加奴的中华学校、维新学校等。
  在沙捞越,1913年诗巫闽侨林炳传等在下坡首创竟南学校,接着又开办光南、光安、中兴、新南、榕南、泗南、泗光、泗卢、中华、开文等学校。1916年福建华侨集资在古晋创建福建学校。在沙巴,1922年亚庇开办乐育小学,1925年,丹南福建华侨开办第一所用闽南语教学的学校。
  中国的五四运动对马来亚华侨学校的教育改革产生了很大影响,各华文学校逐步用普通话代替方言教学,并扩充教学内容,增授科学常识等课程。
  1920年英国殖民政府公布华文教育实施学校注册法,规定10名学生以上的学校必须注册,并限制华文教育。但华校学生反而越来越多。1938年在华校的学生有91534名(男生66645名,女生24889名),比英文学校学生多一倍多。
  1941年日军入侵马来半岛,学校被迫停课,校舍被破坏,使华文教育受到严重摧残。
  1945年日本投降后,各地华校纷纷复办。1954年,陈六使(同安人)等在新加坡创办了南洋大学,这标志着星马中华文化教育由小学到大学已建立了完整的教育体系。
  1961年马来西亚政府颁布了教育法令,指出:“为了国家团结(教育政策的)目标必须是从国家制度的学校中消灭种族性的中学,以确保各族学生在中学与国民型中学里就读”。同时,“教育部长有权对小学体制予以改变”。教育法令实施前,全马有华文中学70所;实施后有54所接受改制,有16所放弃政府津贴,成为以华文教育为主的独立中学。1985年有独立中学学生5万人,其中54%来自乡村小镇,其余为市区学生。在60间独立中学中,有教职员2200人,具有大专毕业学历占60%。独立中学的教育经费全部来自民间。华人社团每年要捐款1500万马元(不包括建设经费)。学生毕业无法在当地升学,其中20~30%进入台湾各大学,4%到英、美、加等国深造,1%去日本、法国。每间独立中学工委会都设有“高等教育升学辅导处”,还设有“大专贷学金”,对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没有升大学的独立中学学生,一般到一些私立学院进修专业课程。
  (二)报刊
  马来亚创办最早的华文报纸,是由闽籍侨商林华谦出资,由陈新政、吴世荣主持,于清光绪二十年(1896)在槟城出版的《槟城新报》,该报坚持出版达40年之久,到1936年才并入《光华日报》。1906年闽籍侨商黄金庆、吴世荣在陈楚楠等同盟会员支持下由“槟城阅书报社”创办了《槟城日报》。吉隆坡最早出版的华文报纸是1936年创办的《南洋时报》,因经费困难,出版不久便停刊。《光华日报》是由闽籍华侨庄银安、陈新政等人于1910年12月在槟城创办的同盟会的机关报。庄银安原系缅甸同盟会负责人,在仰光创办的《光华报》于1910年被封后,庄逃避政治迫害来到槟城。孙中山来到槟城时,曾在《光华日报》社主持策划广州起义的军事会议。
  辛亥革命到抗日战争前,吉隆坡出版的华文报纸有1919年创办的《益群报》,1936年改组为《新益群报》,1937年停刊。1925年创刊的《中华商报》,1932年停刊。1936年创刊的《马华日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停刊。在槟城出版的报纸有1920年创刊的《南洋时报》,1930年停刊。《星槟日报》1939年由福建华侨胡文虎独资创办,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停刊。1936年创办的《现代日报》,庄明理(泉州人)曾任该报总经理,洪丝丝(金门人)曾任该报总编辑,1940年停刊。在怡保出版的《吡叻日报》于1930年创刊,1931年停刊。1934年创刊的《中华晨报》,王宣化(南安人)曾任该报总编辑,1939年停刊。在沙捞越诗巫出版的有闽清县籍华侨刘子钦于1939年7月1日独资创办的《诗巫新闻日刊》和同年7月底创办的《鹅江日报》,这两份日报均系油印报纸,1940年6月1日两报合并改名为《华侨日报》,1941年12月日军进占沙捞越后停刊。
  抗日战争期间,马来亚沦陷后,华文报刊全部被查封,只有一份汉奸主办的宣扬《大东亚圣战”的《昭南日报》在新加坡印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星槟日报》、《光华日报》、《华侨日报》等相继复刊。《华侨日报》改由福州籍华侨叶保滋任社长,于1950年改铅字排印,每日出版8开一张。新创办的一批报纸有槟城的《中华公报》、《北斗报》,吉隆坡的《民声报》、《中国报》、《联邦日报》,马六甲的《大同报》、《侨声报》,怡保的《时代报》、麻坡的《麻坡新报》等。但这些新创办的报纸大多寿命很短,有的只出版几个月,最长的也只有二三年便停刊了。
  1946年2月1日闽籍华商黄重吉和李孝式在吉隆坡创办了《中国报》。
  1948年1月15日,古田县籍华侨陈立训在诗巫创办《大同日报》。同年3月与《华侨日报》出联合版。同年底联合版停刊,《华侨日报》、《大同日报》又继续分开出版。《大同日报》于1962年2月16日停刊。《华侨日报》于1952年改为对开报纸,销路遍及北婆罗洲各地。
  5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各地创办的报纸主要有:1957年出版的《马来亚通报》,是马华公会属下马华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创办的,原为3日刊,1968年改为日报,该报社长是原籍永春的侨商周瑞标,1973年由周的胞妹周宝梅继任社长。80年代初,马华公会总部收购了《马来亚通报》的大部分股权。《美里日报》创刊于1957年6月8日,曾行销沙巴、文莱,不久便停刊。《星洲日报》是胡文虎1929年独资创办的在新加坡出版的报缉,新加坡独立后,迁到吉隆坡继续出版。1982年祖籍惠安的槟城屋业发展商林庆金通过收购《星槟日报》股权而控制了该报的出版权。1986年9月29日马来亚银行接管了《星槟日报》。
  《国际时报》是1968年10月1日由祖籍福建的华人企业家黄文彬出资创办的一份综合性日报,由黄氏任社长。
  1989年底,马来西亚共有22家华文报纸:《光华日报》、《星槟日报》、《华侨日报》、《沙巴时报》、《建国日报》、《中国报》、《马来亚通报》、《南洋商报》、《星洲日报》、《中华日报》、《新明日报》、《国际时报》、《沙捞越晚报》、《世界早报》、《诗华日报》、《马来西亚日报》、《美里日报》、《亚洲时报》、《山打根日报》、《自由日报》、《斗湖日报》和《晨报》。
  (三)宗教
  福建省的佛教与马来西亚华侨佛教有密切联系。
  槟榔屿的名刹极乐寺,是福州鼓山涌泉寺高僧妙莲禅师、本忠禅师,应槟城侨绅之请,于清光绪十六年(1890)创建的,成为鼓山廨院(即下院)。该寺建筑雄伟,面积达12公顷。寺中花坞莲池中的大石块上刻有“勿忘故国”四字,系康有为手笔。二次世界大战前,任槟城广福寺住持的福建僧人先后有妙莲禅师、广通上人(闽侯人)、昌莲法师(延平人)、慧宗法师(莆田人)。
  福建僧人和华侨在马来亚兴建的佛教寺庙还有怡保的龙华寺,吉隆坡巴双的观音寺。龙华寺是福州瑞峰林阳寺僧人创建的。观音寺曾聘请泉州高僧转物法师任住持。
  20世纪20年代曾任中国佛教会会长的闽籍高僧园瑛大师曾到马六甲弘法。惠安的法空禅师(1878~1936)于1918年到槟城,任观音寺住持。1924年福州北郊林阳寺住持净然禅师到槟城讲经5年。
  20世纪30年代,福建南渡的僧侣还在马来亚建了许多小寺庙。如福州鼓山明妙禅师在马六甲创建明觉寺,雪峰寺僧人胜进在怡保市创建东莲小筑,鼓山僧人伯园在吉隆坡创建湖滨精舍,福州西禅寺僧人谈禅在马六甲创建妙公纪念堂等。
  现任马来西亚佛教总会会长、马六甲香觉寺住持金明法师以及副会长芙蓉妙古寺住持寂晃法师,祖籍都是莆田。
  四 社团
  马来西亚是华侨、华人社团历史悠久、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据1950年统计,马来亚联合邦有1675个华侨、华人社团,沙捞越有华人社团120多个。据1980年6月吉隆坡出版的《马来西亚华人社团辞典》统计,马来西亚各州市各级、各类华人社团836个。这些社团主要分同乡、宗亲、经济、同业和文教等五大类。
  (一)同乡社团
  马来西亚的华侨、华人同乡社团,有全国性的马来西亚福建社团联合会、马来西亚福州社团联合会;有以州为单位组织的,如马六甲福建会馆,雪兰莪福建会馆、沙捞越州的诗巫福州公会,古晋兴安会馆等。
  马来西亚福建社团联合会成立于1957年4月22日。4月21、22两日在雪兰莪举行马来亚福建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雪兰莪、森美兰、吡叻、槟城、马六甲、吉隆坡、麻坡、彭亨、劳勿、关丹、太平等地福建同乡团体共36个单位的80多名代表。会议选举吴桂庭、白成银、陈世荣等17人为第一届理事,由丹斯里李延年博士任首届会长。联合会成立时宣称要团结福建同乡,同心协力,共谋福利,并促进文化慈善公益事业,放眼国家与民族的振兴,为争取华族的平等权利,并为当地建设事业作贡献。
  马来西亚各州以及福建同乡较多的市、县,都有福建会馆或公会的组织,其中以马六甲福建会馆、雪兰莪福建会馆的历史最久。
  马六甲福建会馆建于1801年。其宗旨是:负责举办一切公益、慈善及教育事业,包括设置奖励学金;改进会员生活,共谋同乡福利及投资各项企业,保障民族利益。该馆设有福利部、青年部、文化部。
  巴生市福建会馆的前身是由叶金鸡、李鸿伯发起筹划于1904年成立的福建公所,1905年集资建造馆宇。1918年因巴生英国人与华侨发生纠纷受到牵连而被封闭。1921年复办,更名为闽南公所。1927年由陈嘉庚等7人发起募集建馆资金。1947年成立福建会馆,林笃水、杨璇石出任正副会长。1977年耗资150万元建成会馆大厦。会馆办有中华中学、图书馆、画廊、福建公冢,还设有学生奖学金,大学贷学金。
  雪兰莪福建会馆于1885年5月28日在吉隆坡成立,当时称为福建公司,1926年改为现名。其宗旨是联络同乡感情,增进同乡福利,发挥互助精神,办理慈善公益,振兴文化事业。它一成立就首先创办华文义塾。1919年会馆负责人黄重吉、洪启我等人创办文良港中华小学。1939年成立中学部,改校名为中华中小学。会馆还购置百余英亩的义冢坟山。
  马来西亚的福建同乡会馆数量很多,以府(州)为单位的同乡会馆主要有:马来西亚福州社团联合会,雪兰莪州的福州会馆、漳属会馆、莆仙同乡会,马六甲州的漳州会馆、福州会馆、巴生海滨区兴安会馆,福州十邑同乡会,槟榔屿州的福州会馆、兴安会馆、漳州会馆,诗巫的福州公会、漳泉公会、兴化莆仙公会和古晋的兴安会馆。
  以县为单位成立的同乡会馆,比较著名的有:槟城的晋江、南安、安溪、德化、汀州、龙岩、永定等会馆;马六甲有晋江、永春、南安、惠安、同安、金门等会馆;雪兰莪有惠安公会、南安会馆;柔佛州南安会馆;麻坡永春会馆;吡叻州永春公会(怡保)、南安会馆、古田会馆、晋江公会、福清公会(甘文阁);森美兰州有南安、永春会馆;沙捞越州有美里坡的诏安会馆、诗巫有古田公会。
  (二)宗亲社团
  以祖籍福建为主组成的宗亲社团列表于下:
  此外还有槟榔屿的吴氏宗祠、吕氏公会,北马的何氏公会,庇能的李氏宗祠,也有几个姓氏联合成立的宗亲团体。
  宗亲团体一般以经济实力较强而又热心公益的长者任领导人,一般不拘地域界限,横向联合成立同宗组织。
  (三)经济社团
  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合会(简称“马华工商联合会”)是由各州市华人工商社团联合组成的全国性组织,其前身为成立于1947年2月的马来亚中华商会联合会,1963年改为现名。首届主席为祖籍晋江的企业家丹斯里黄文彬,黄氏蝉联该会会长多年。
  各州市中华商会、总商会及商会联合会,其成立时间均早于全国及各州的行业和商团组织,是由行业性商业公会联合组建的。州一级的行业商团和中华商会均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全马工商联合会,由于基层和市、州的商业团体成立时间较早,因此各自仍沿用原有的名称。成立于1903年6月27日的槟城商业联合会,是马来亚地区最早以祖籍福建的侨商为主成立的商会。有福建籍华侨参加的各州、市综合性的商团组织主要有:
  (1)雪兰莪中华总商会,成立于1904年3月27日,1915年改名中华商务局,1917年联合新加坡、吡叻、槟城、马六甲、芙蓉等华人商会共同组建而成。1947年定名为马来亚中华商会联合会。1965年成立国际商业情报室,收集世界各国商业性的资料供会员参考。1975年丹斯里李延年(永春籍)出任会长直到他逝世。
  此外还有巴生中华总商会及雪邦、瓜拉冷岳的中华商会。
  (2)柔佛州中华商会联合会:1946年成立于新山,其前身为华侨总会,1946年改为现名。1949年发动组织马华公会柔佛分会。50年代以来协助华裔申请公民权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麻属中华总商会为麻坡所属各商团组织的总机构,新山、笨珍、居銮、巴株巴辖、士乃、古来、加影、令金等市均有中华商会。昔加挽则设有总商会。此外还有新山公会商业总会。
  (3)槟州中华总商会:最初名为华人商务种植局,1913年商会组织橡胶拍卖馆,1919年参加七州府联合会,1927年改为槟榔屿中华总商会。1930年设立救济失业华工委员会。1946年参与争取槟榔屿恢复自治港地位的活动。1953年主持召开全槟州注册社团及学校代表会。1970年筹备成立槟城华人经济合作咨询理事会。1977年改为现名。
  (4)马六甲中华总商会:成立于1915年,1946年复会,致力于商务和社会福利事业。1965年成立委员会催促政府建设海港。1966年号召当地华人注册社团极力争取普及华文华语教育。
  (5)森美兰中华总商会:1946年1月15日成立于芙蓉。柔佛和马口则有中华商会。此外还有淡边闽南商会。
  (6)吉兰丹中华总商会1912年成立于哥打巴鲁,原名华侨商会(前身为同德书报社),1918年改称中华商会。抗日战争中会址毁于大火,1945年复办成立吉兰丹商业联合会,1947年改为现名。此外,还有吧西吗中华商会。
  (7)吡叻中华总商会:1917年成立于怡保,其宗旨除促进会员商业合作外,还辅助公益事业。重要活动有1955年联合中华大会堂召开华人社团大会,支持成立南洋大学,赈济失业工人等。此外还有北吡叻中华商会联合会,吡叻玲珑中华公会。
  (8)吉打中华总商会:成立于1936年6月14,会址设在亚罗士打,原名吉打中华总会,1937年改为现名。1967年该会组织筹赈水灾委员会。1969年参与支持华人议员参加联盟政府内阁。南吉打和双溪大年则有中华商会。此外还有吉打笨珍华联公会等。
  (9)彭亨州华人总商会:1913年成立于关丹。联邦政府实施紧急法令时停办,1963年恢复活动,1971年参加筹组彭亨州华巫经济咨询委员会并设立控股企业有限公司。立卑、劳勿、文冬、淡马鲁属等地也有中华商会。
  (10)丁加奴州除有州一级的中华商会外,还有龙运中华商会。
  (11)玻璃市设有中华总商会。
  (12)沙捞越中华商会联合会于1965年4月10日在古晋成立。其团体会员有古晋和诗巫的中华总商会和美里坡、实务的坡、木胶、成邦江、叻老、林梦等地的中华商会。
  (13)沙巴州中华商会联合会:成立于1955年2月5日,下属团体会员有1892年成立的山打根中华商会;20年代初成立的古达亚庇中华商会;战后至50年代成立的拿笃、吧巴、保佛、丹南、斗湖、根地咬、计亚艺、仙本那、纳闽等地共12个中华商会。
  另一类为行业性经济社团,其组建时间一般早于综合性商业社团,其中大多数成立于20年代至30年代初,是马来亚华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目前,以华商为主组成的大大小小行业商会有上千个,各行业的总会或联合会一般设在该行业比较集中的地区。
  全马性的有福建籍华侨华人参加的行业经济社团有树胶公会、黄梨(即凤梨、菠萝)制造业公会、马华医药商联合会(又称中医、中药联合会)、马来亚华人矿务总会、制造行联合总会、谷米出入口商公会联合会、中国商品进出口商公会、粮油厂商公会等。一般商会总机构多设在雪兰莪、吉隆坡,而马来西亚茶叶出入口商公会则设在槟城,马业西亚渔业总会设在玻璃市。
  此外,各州市闽籍华侨、华人涉足的行业几乎都成立了公会,影响较大的有建材商公会、藤业公会,洋货布匹出入口商、咖啡商、酱园商、糖果饼干商公会、柴炭、鸡鸭、养猪、海产公会,五金、瓷商、钟表、车商公会,以及稍后成立的电机、电器、塑料、华人机器厂商、巴士运输、摩托汽车商、地产、酒店、旅游业等公会。
  (四)文教团体
  文教社团是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中期,华文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由教育界人士联合组成的团体。由于发展华文教育是马来亚华人争取民族自立的重要方面,因此,以华文学校为基础组成的团体,历来是马来亚各地组织最多、实力较强、影响也较大的华侨华人社团。
  (1)马来亚联合邦华校董事联合会:是50年代初由各地华校董事会主要成员联合组建的社团,该会的成员大都是各地热心华文教育事业的华侨华人社团领导人(包括工商界人士),在当地政府采取限制华文教育、削减办学经费的困境下,各华校董事会成为赞助支持华文学校经费的重要支柱。
  (2)马来亚联合邦华文教师全总会:是由马六甲、吉隆坡、槟城、森美兰等地教师公会发起,于1951年12月24日在吉隆坡成立的全国性社团。祖籍永春的华侨林连玉曾于1952年至1981年任该会主席,后由祖籍晋江华人沈慕羽继任。该会宗旨在于联络华校教师感情,共谋教师福利,研究并促进华文教育。1951年该会提出反对废除方言学校;1953年提出要求改善华校教师薪津制,协助政府改编华校教科书;参与汀立各族学校共同课程纲要。1966年支持华侨华人社团联合起来争取华文合法化地位的斗争;1973年发动筹募全国独立中学发展基金。1976年组织编印华文统一课本。这类社闭骨干力最强,联系面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组织并领导各地华文教师为争取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发展华文教育事业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第三节 新加坡
  新加坡共和国(简称新加坡),位于亚洲大陆南面的马来半岛南端,太平洋和印度洋的航运孔道马六甲海峡出口处。主岛新加坡岛面积563平方米,占全国土地总面积622.6平方公里的91.4%。
  1924年8月2日,新加坡沧为英国殖民地。1942年被日本侵略军占领,改名为昭南岛。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英军重新占领新加坡。1946年4月,划为“英国直辖殖民地”。1959年9月2日英殖民当局被迫同意新加坡成立自治邦。1963年9月16日新加坡加入马来西亚联邦。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联邦,建立新加坡共和国。1990年10月3日与我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 移居
  早在我国宋代,新加坡已有华侨的足迹。在清代颜斯综所著《南洋蠡测》一书中曾提到新加坡有华人坟墓,墓碑上记载了宋代淳熙年号(1174—1189)。据元代汪大渊在《岛夷志略》(卷十六)中记载:元至正九年(1349)的龙牙门(今新加坡岌巴海湾),已是“男女兼中国人居之”。他们“多椎髻、穿短布衫,系青布捎”;并记述当时已用“异货”、“以通泉州之贸易”的情况。
  1819年1月28日英国殖民者莱佛士从槟榔屿登上新加坡岛时,只有150名居民,其中有30名华侨。到1820年8月全岛人口已增加到1500人左右,其中大多数是华侨。1821年2月18日,中国帆船从厦门第一次直航到达新加坡后,便陆续有帆船从福建省南方港口驶往新加坡。起初这些移民是为经商而来,以后随着新加坡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才有大批福建移民乘船来新加坡。
  1824年8月新加坡沦为英国殖民地后被辟为自由港,采取对大部分货物免征进出口关税,允许商人自由买卖的政策,马六甲一些闽籍小商先后移居那里。祖籍永春出生于马六甲的陈金声(1805—1864年)便是在新加坡开埠后不久,和一批富有冒险精神的闽籍华商,通过荷兰舰队的封锁线和海盗横行的区域,到新加坡创业的。
  早期新加坡的福建移民中,除从马六甲移居到那里的侨商外,多半直接来自漳州、泉州两府所属各县。清道光八年(1828)从马六甲移居新加坡的漳州府漳浦东山人薛佛记(字文舟,1793—1847年)等侨商,率领同乡在石叻路(SelatRoad)兴建了“恒山亭”,作为福建同乡们的联谊机构。他们还购置义山,作为漳、泉人的公冢。1830年由薛佛记担任“恒山亭”大董事之职,当时董事会已成为“福建帮”的领导机构。道光十九年(1839),祖籍漳州海澄出生于马六甲的侨商陈笃生(1789—1850),又带头集资在华侨商号比较集中的直落亚逸街(马来语即“水湾”)兴建“天福宫”,作为福建籍华侨祭祀和聚会场所,1840年由陈笃生出任天福宫大董事。
  英国殖民当局为了开发新加坡,通过人贩子从马六甲和福建、广东等地拐骗了大批契约华工,参加修建港口、船坞,兴建城市。据不完全统计,在19世纪30年代,仅闽粤沿海帆船每季要运800至2000名劳工到新加坡。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方殖民者到福建大量拐骗、掠掳、贩卖华工,新加坡成为转贩华工重要据点。据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我国驻新加坡总领事孙士鼎的报告估算,每年从香港、厦门、汕头、海口等地运到新加坡的华人有10万余人,其中70%是契约华工。
  在福建侨乡的族谱中,也有关于族人去新加坡的记载。德化挦中《林氏族谱》记载“祥清,精医术,于咸丰巳未年(1895)元月十三日,应南安友人招,即往南洋,住新加坡业医,颇有名望。三年后移居槟榔屿……”安溪蓬莱《柯氏族谱》记载:“进来,十余岁时其父仙逝,家计清贫,即弃学就商,……旋买棹渡洋,登新加坡,营五金业,……”又据晋江安海《霞亭东房颜氏族谱》记载,“遇阳,生咸丰丙辰年(1856)正月三十日戊时,殁葬实叻(即新加坡)大杷摇山之麓”。据南安县部分族谱记载的不完全统计,自清乾隆至宣统元年,有15人移居新加坡,同期,永春县有69人移居新加坡。
  1825年,新加坡华侨3828人。1881年有福建籍华侨24981人,占华侨总数的30%左右。到1891年,当地人口总数184554人,其中华侨121908人。1931年总人口为551700人,华侨人数为418600人。到1941年新加坡人口总人数已达729008人,其中华侨565082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8%。战时,除死于战火的居民外,不少人逃往马来半岛腹地避难。1947年,新加坡总人口增加到938079人,华侨人数为729500人,增加部分除战后返回当地的居民外,则是来自闽、粤及江浙的移民。
  新加坡于1965年建成独立的共和国后,新加坡的华侨全部成为新加坡的公民。
  二 职业与经济
  1824年英国殖民者占领新加坡后,把它作为倾销其工业制品和廉价收购原产品的基地。因此,19世纪初,新加坡闽籍华侨早期的蜂济活动,是以从事中介商和岑售商为主。
  由于新加坡人口大增,需要越来越多的农副食品,一些从闽南和马六甲移居当地的华侨,便以栽种蔬菜、水果、饲养禽畜为业,因而,经营农副食品的小贩也应运而生。由于这个行业销路好,获利多,不少商贩由此发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闽籍侨商是早期从马六甲移居新加坡祖籍漳州海澄县的陈笃生(1789—1805年),他开始靠肩挑车载贩卖副食品,积累了一些资金后,便开了一家食杂店。
  早期来自马六甲的福建籍侨商,除陈笃生外,还有继承父业来新加坡经商的蔡沧浪(1788—1838年)和兼营地产的出入口中介商陈金声(1805—1864年)。陈金声祖籍永春,由他所创办的新加坡金声公司,以经营土产转口贸易为主。该公司还在马六甲和上海设有分公司。陈金声去世后,由其子陈明水(1828-1884年)及孙陈若锦(1857—1917年)继承,逐步扩大经营范围,并承包锡矿开采、冶炼业。陈若锦还投资航运业,成为海峡轮船公司创始人之一。
  1840年鸦片战争后,福州、厦门被开辟为通商口岸,新加坡与福建沿海贸易往来增多。英殖民者还从这两个口岸运载契约华工到新加坡,其中一部分转卖到南美、非洲殖民地,一部分留居当地,参加开辟港口、修船坞、建城池、修道路,成为开埠时期当地建设的主要劳力。
  (1)航运业
  航运业是早期闽籍华商经营的主要行业之一。他们经营岛际间的出入口贸易.因租赁船只费用昂贵,一些资力较雄厚的闽籍商人便抽出一部分资本来兼营航运业。由于从事外贸的侨商日益增多,经营航运或自置轮船兼营岛际运输的也越来越多。据1.866年新加坡殖民政府统计,仅这一年注册的178艘轮船中,有120艘属侨商所有。
  闽籍华侨陈笃生之子陈金钟(1829~1892年),除继承父业在安南和遥罗开办碾米厂、经营粮食进外,还自置“遥罗号”及“新加坡号”两艘轮船,在运输自营的米谷之余,也兼苕货运。另一名闽籍侨商章芳琳则继承父业经营“长越”和“苑生”两个商号,以后又扩展为章芳琳公司(即苑生号)。海澄籍侨商邱忠波1879年在新加坡创办万兴公司,经营轮船运输,其中有一艘“漳福建”号行驶于新加坡与厦门之间。(①林远辉、张应龙:《新加坡马来西亚华侨史》,第145页。)《从印度尼西亚移居新加坡的黄仲涵,1912年购买“协荣茂”号后,成立协荣茂轮船有限公同,仅川行于新加坡和爪哇航线的船只就有“建成号”、“万丰隆号”,“爱丁答礼号”、“万宝源号”、“建安号”、“顺安号”等6艘。此外还有龙溪人林和坂1866年和黄文德共同继承黄敏船务公司,至1888年发展到最高峰时,共拥有大小船只60艘,成为新加坡最大的注册船务公司之该公司船只航行于北婆罗洲、菲律宾、荷属东印度群岛、马来亚与南中国的各大商港,并直接参与中国移民的运输,经常来往于汕头、厦门及香港等口岸。( ①李金明:《19世纪新加坡闽籍华侨》,载华侨大学《华侨史研究论文集》第27页。)祖籍诏安的吴寿瑞,于19世纪中叶来新加坡,后经营商业,开设“万安商号”并有7艘小轮船,往来于新加坡与荷属东印度及英属马来亚与北婆罗州各地,且拥有一些锡矿,并在居銮开设一家锯木厂。1892年死后,由其子吴寿珍继承大量遗产。(②颜清湟:《星马华人与辛亥革命》,第304页,台北版。)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方大轮船公司被迫减缩或中断亚洲的运输业务。随着转口贸易的兴旺,这段时期内又有一批闽籍侨商,经营新加坡与东南亚岛际之间的航运。黄敏航务公司东主之一林和坂(1841—1913年)和他的儿子林秉祥(1872—1944年)投资500万元经营的和丰轮船有限公司规模最大,成为当地华侨航运业的魁首。后来又逐步发展成为兼营碾米、海运、石油、水泥、银行等业的和丰财团,并拥有从中国南方口岸运载移民的大型远洋船及航行于东南亚各口岸的中、小型货轮共20艘,林秉祥战后曾担任过国民政府交通部顾问之职。(③杨进发:《林秉祥》载《新加坡怡和轩俱乐部九十周年纪念刊》,第81—84页。)
  二次世界大战后,经营航运业的还有原籍龙溪县的高德根。高德根1914年出生于家乡,幼时随父南渡印尼,先在其父所经营的高隆兴商号习商。由于经营土产,其船队经常来往于爪哇、苏门答腊各岛。
  (2)橡胶业
  橡胶加工出口业是新加坡闽籍侨商经营的主要行业。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欧美汽车工业兴起,刺激了新、马橡胶业的发展。陈齐贤和林文庆试种橡胶成功后,率先组建了联华橡胶种植公司,不少闽籍侨商也转向投资橡胶种植加工业。到20世纪中期,在新加坡经营橡胶加工业取得重大成就的除陈嘉庚外,还有李光前、陈六使、林秉祥等。陈嘉庚、林秉祥所经营的公司,除大办橡胶加工业外,还开办二三十家与国计民生有关的各种加工厂。陈嘉庚公司拥有15300英亩黄梨、橡胶园,并在东南亚和中国各大城市开设分支机构,对新马橡胶种植加工业的发展,起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1929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下,陈嘉庚、林秉祥等经营的规模较大的橡胶种植加工业,因胶价猛跌,亏损严重,难以为继。1931年,陈嘉庚公司因欠银行100多万元,被迫改组,由汇丰银行牵头组成新加坡银行团,乘机对陈嘉庚施加压力,允许英国以贱价垄断收购橡胶制品,迫使陈嘉庚有限公司不得不于1934年收盘停业。由华侨资本经营的其他各业,在这次危机中也同样遭到摧残。
  另一位经营橡胶取得成功的为祖籍南安的李光前。战前李光前在新、马兴办南益橡胶种植有限公司,并开设了以“南益”命名的公司,经营木材加工、饼干、榨油、印刷和制冰等工厂。由于李氏在发展橡胶业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曾被推举为新加坡橡胶公会主席,并以该公会代表身份多次出席世界橡胶生产研讨会。
  经营橡胶业获得成功的还有陈六使家族。1925年陈六使兄弟开始独立经营联和橡胶公司,不断扩大胶园种植面积,开办生胶加工业。1938年正式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使业务获得进一步发展。为了加强经营橡胶种植加工出口行业的侨商之间的联系合作,陈六使和李光前于1940年共同倡议成立了新加坡树胶公会。
  经营橡胶发展较快的还有龙溪籍的高德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高德根恢复其父在巨港“高隆兴”号的业务外,还在新加坡开设分行,经营新、印(尼)土产贸易、船务及汇兑业务,后又开设嘉兴树胶有限公司,经营橡胶生意。50年代,他购买了马来亚政府拍卖日本投降后留下的3万英亩园丘,设立树胶种植私人有限公司及嘉兴私立种植有限公司管理树胶园丘的业务。后来,胶价猛涨,橡胶园的价值也直线上升,使他成为新加坡巨富。(①《新加坡怡和轩90周年纪念刊》第64—66页。)
  在新加坡经营树胶加工业的还有黄永祺、黄桂楠父子。黄桂楠1919年生于家乡惠安,少时随父去新加坡,协助其父经营海产、船务、树胶、汇兑等业。以后创办了以制造胶鞋为主的四美树胶有限公司、南合树胶有限公司、黄桂楠实业有限公司,以后又在马来亚吉兰丹等地创设福兴、联兴合成树胶有限公司,曾出任树胶装配厂商公会主席。
  (三)中药业
  经营成药业获得较大发展的有祖籍永定的胡文虎、胡文豹兄弟。胡文虎父亲胡子钦原在缅甸仰光开设永安堂中药铺。1908年,父亲病故后,胡文虎扩充永安堂虎豹行,聘请医师、药剂师多人,制成虎标万金油、八卦丹、头痛粉、止痛散、清快水等成药。1923年,由于业务发展,胡文虎将永安堂总行迁到新加坡,兴建新药厂,并先后在新加坡、马来亚、香港各地广设分行。1932年,他又把总行从新加坡迁到香港,在广州、汕头、厦门、福州等地开设分行。从此虎标万金油等药成为中国和东南亚各地老少皆知的家常药品,胡氏兄弟也成为东南亚著名的百万富翁,被称为“万金油大王”。(②陈民:《胡文虎》,载《民国人物传》卷五第19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
  4.金融业
  新加坡闽籍华侨早期金融业是在经营侨汇钱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福建侨商已在汇兑业的基础上集资兴办金融业。当时,新加坡已有几家福建籍人士开设的银行,见下页表2-13。
  1929年以后,由于经济危机冲击,英磅贬值,英国放弃金本位,不少侨资企业濒于破产,侨资银行也陷入困境。为了摆脱严重的危机,消除不必要的竞争,以共度难关,1932年12月底,华侨、华商、和丰三家福建侨资银行合并成立了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了资本,扩大了业务范围。1933年,该银行便成立了第一家专门经营地产的附属公司——东方实业有限公司。1938年华侨银行又扩大外汇业务,与中国邮政局签订了代其递交侨批汇兑的合约,为东南亚以至全世界的华侨服务,成为当时东南亚地区资力最雄厚、最有影响的华资银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华侨经济也随当地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这段时期中,一些闽籍侨商经过长期经营积累起来一定数量的商业资本,开始逐步向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转化。侨资银行的发展,特别是以福建侨资为主组建的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志着福建华侨经济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65年后,新加坡的华侨经济已变为华人经济,成为新加坡民族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 文化教育
  (一)教育
  新加坡最早的华文学校,是1849年由陈金声等筹集资金,在福建会馆原址“天福宫”西侧兴建的启蒙学馆“崇文阁”。1854年陈金声又带头损资创办了萃英书院。该院是当时第一间由福建人共同集资设立的教育机构。直到1954年,萃英书院才分别并入福建会馆所属各校。1885年章芳琳兴办章苑生学校(亦称养正书室),教授中英文。凡贫侨子弟,不论长幼均可免费入学。1889的陈姓族人创办毓兰书室,附设于保赤宫内。保赤宫由福建侨商陈金钟、陈明水两人于1876年捐资兴建。
  19世纪末,新加坡已发展成为世界商港,需要培养一批兼通中、英文的人才。1893年祖籍永春的颜永成等又捐资办了英华义学(即中南义塾)兼授中文课程。
  1898年“戊戍变法”失败后,康有为逃到新加坡,劝导华侨兴办学堂,提出“以开民智而兴文教”的主张。1900年林文庆带头创办了新加坡华人女子学校,初只有7名学生,不久增至30多人,该校设有语文、家政、音乐、体育课,由其夫人黄端琼义务教授中文。1905年闽籍富商吴寿珍、陈楚楠率先发起创办了崇正学堂。1906年福建会馆的领导人吴寿珍、李清渊、张善庆等集资创办了道南学堂,后由110位热心教育的福建籍商人筹集了5万多元的建校基金,于1910年建成了一座外观古色古香的校舍,招收了100多名学生,采用闽南话教学。几个月后,学生增加到200多名。由于校舍不敷应用,从印尼移居新加坡的闽籍华侨实业家黄仲涵,便捐出了他在亚美尼亚街的一块地皮,作为兴建新校舍场地,次年,陈嘉庚领导闽侨发动劝募运动,筹得款项4万多元,动工兴建新校舍,新校舍落成后便改称道南学校。抗日战争中,校舍被炸毁。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福建会馆迅速修整校舍,恢复开课。会馆主席陈嘉庚聘请教育家陶行知的学生林琚仁任校长,弘扬陶行知的“知行合一论”,积极推行生活教育。
  1911年闽籍侨商集资2万元,创办了爱同学校。1915年4月,福建会馆又创办了崇福女学校。1918年6月陈嘉庚联络养正等16校总理,向各同乡会馆和侨领集资近50万元,创办了新、马的第一所新式华文中学——新加坡南洋华侨中学。1914年又创办南侨师范学校。
  1919年新加坡福清会馆创办了培青学校。
  至50年代末期,新加坡已有道南学校、养正学校、中正学校、育英学校、中华学校、南洋女子学校、崇福女校、南洋工商补习学校等八所华文学校。
  1953年1月,新加坡福建会馆倡议,由会馆成员(包括马来亚华侨、华人)共同捐资创办一所华文高等学校——新加坡南洋大学。同年新加坡福建会馆捐献了在裕廊的一块500英亩的地皮作为校址。福建会馆主席、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橡胶公会主席陈六使,率先捐助500万马元,《南洋商报》、马华公会会长、祖籍南靖县的陈祯禄、李光前和马来亚槟榔屿汽车及摩托厂商公会也分别捐助了100万马元,其他华侨华人团体也纷纷捐助。新加坡南洋大学于1953年7月宣告成立,成为东南亚地区第一所由华侨、华人创办的高等学府。开办初期,南大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商学院等9个院系。到1965年发展到15个系,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系、马来文学系、历史学系、地理学系、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等。所有的科系都开设有东南亚问题的课程。中国语言文学系设有马来亚的中国文学课,专门研究马华文学与文化,同时还设有一个专门研究有关东南亚问题的研究院和东南亚研究室,以收集东南亚各国文物资料,出版有关东南亚研究专集和刊物。以后,这个研究室扩大为南洋研究所。学生人数也由初创时的584名增加到2126名。1960年首届毕业生439名,1965年则已有2422名毕业生。1980年5月,南洋大学与新加坡大学合并为新加坡国立大学。
  新加坡政府规定英语、华语为共同语言,推行英文、华文双轨制教育。至1985年,已不再有以华文为教学语言的纯粹华文学校。
  (二)报刊
  1881年创刊的《叻报》是福建东山籍华侨薛有礼创办的,是东南亚地区最早以报纸形式出版的华文日报。《叻报》十分重视言论。第一版除社论外,还刊登清廷谕旨、公文,奏摺及南洋各地殖民政府的报告。其余各版综合新闻、中外新闻和本坡消息,其新闻来源,除新加坡本地自行采访的消息外,欧洲电讯主要由当时新加坡英文《海峡时报》提供,很少转译外报。该报还以较多的篇幅,刊登各国洋行的广告,因而受到外商的重视。该报发行达51年之久,至1932年3月底才因亏损过大而停刊。
  1890年,闽籍印刷商林衡南创办了《星报》。其内容除了广吿外,也刊登英文报纸的电讯摘译、《京报》摘抄、“轮船行期”等。黄乃裳曾任过该报主笔。林衡南逝世后,由其子继承报馆业务。1896年停办。
  《星报》停刊后,由林文庆接办改名为《日新报》,于1899年出版。该报内容增添了国际新闻及西方科学技术知识等的报道,于1901年停刊。
  1898年祖籍海澄的侨商邱菽园创办《天南新报》,邱本人兼总主笔。该报宗旨主要在于促进新加坡华侨社会的进步,拥护康有为的维新变法主张。
  《图南日报》是1904年春由闽籍侨商陈楚楠和粤籍布商张永福合办的南洋第一份宣传民主革命运动的报纸,也是新加坡中国革命派报纸的先驱。由于免费赠送,出版两年后亏损3万余元,终因无法维持而停刊。后来由许子麟等增资,改组为《南洋总汇报》,后蜕变为保皇派报纸。
  1907年8月20日同盟会新加坡分会会长陈楚楠等人筹办出版了《中兴日报》。该报一创刊,便旗帜鲜明地公开揭露保皇思想的实质,反对君主立宪,并宣称以反对强权,推翻清朝专制政府为目标。孙中山化名“南洋小学生”为该报撰文,驳斥《南洋总汇报》所宣传的谬论。在这场的笔战中,促使不少华侨改变了原来的守旧保皇思想立场,转而采取了支持革命的态度。而后,也因为筹措经费不易,由林义顺等发起组织中兴日报报业有限公司,由胡汉民、汪精卫、许子麟等分赴各地招股,结果也只维持到1910年春便停刊了。
  辛亥革命前后,闽籍华侨办的与中国民主革命有联系的华文报纸有:1914年由陈新政(厦门人)和李振殿(海澄县人)创办的《国民日报》,1919年因环境关系而改组,由谢文进等负责,并改名《新国民日报》。
  辛亥革命后,在新加坡创刊的华文3报共有30多家,期刊100家以上,但维持最长的只有陈嘉庚于1923年创办的《南洋商报》和胡文虎于1929年创办的《星洲日报》,其余报刊因种种原因,出版不久便消声匿迹了。
  《南洋商报》是陈嘉庚于1923年9月6日创办的一份商业性日报。创办初期销路不佳。至1932年8月扩充募股组成“南洋商报有限公司”,以林庆年(安溪人)、李光前、叶玉堆、李玉荣等为董事。1937年再行增资,由李玉荣接办该报,出任社长兼总经理,李光前任董事主席,后又聘请胡愈之任总编辑。《南洋商报》在胡愈之主编时,言论进步,内容充实,成为新加坡最引人注目的华文报纸。1938年该报收购了《新国民日报》,并改组为“南洋报业有限公司”,两报同时发行。1942年2月日军占领新加坡后停刊,战后复刊。
  《星洲日报》最初是江西人邓荔生和胡文虎合股于1929年1月15日创办的,由邓任总经理。半年后邓将全部股权转让给胡文虎。该报于1932年8月改为清晨出版,晚间6时另出晚报。著名作家郁达夫于1939年1月至1941年1月曾任该报副刊主编,1940年夏,曾代主笔三个月。1942年2月停刊,战后复刊。
  战后,同安县籍华侨柯朝阳等人创办《新民主报》,但只出版一年便停办了。
  《南侨日报》是陈嘉庚在1946年11月21日创办的。当时国共和平谈判破裂,内战爆发。该报为华侨社会的进步团结尽力,为建立独立、和平、民主的新中国大声疾呼。该报创办初期,社长胡愈之,主笔夏衍,督印李铁民(永春人),总经理张楚琨(厦门人)。日报编辑主任胡伟夫,晚报编辑主任洪丝丝。1948年初,报社经理由洪丝丝(金门人)担任。1950年9月20日该报被英殖民当局封闭。
  《新明日报》是香港《明报》社长查良镛与药业巨子梁涌生于1967年3月18日创办出版的,目前为新加坡仅存的3份日报之一。日发行量达十几万份
  1983年3月16日《南洋日报》、《星洲日报》同时停刊,继续出版两家报纸合并创刊的《南洋/星洲联合早报》和《南洋/星洲联合晚报》,日发行量达10余万份。
  (三)宗教
  新加坡华侨多信佛教。新加坡旅游胜地双林寺,是1898年由南靖县籍侨商刘金榜献地10英亩,由贤慧、性慧禅师主持,耗资50万元,历时6载建成的。抗日战争前会泉、转岸、广洽、妙灯、广净等僧人从福建南渡新加坡弘法,并兴建了18座寺庙。其中法华寺是闽侯县雪峰崇圣寺的下院。法华寺的住持青凯禅师,曾一度回闽任雪峰寺住持。
  龙山寺由厦门南普陀寺的转道法师创建并任住持。普陀寺也是由转道法师创建的。他们均来自南安县的雪峰寺,而普觉寺也是闽南籍僧人在新加坡弘法时建造的。
  新加坡僧伽协会原会长宏船法师祖籍晋江,为光明山普觉寺住持。他也是世界僧伽协会副会长、新加坡佛教总会会长。现任新加坡僧伽协会会长的是祖籍南安的广洽法师,他也是新加坡佛教总会副会长。该会另一位副会长常凯法师祖籍晋江,为当地伽陀精舍住持。
  四 社团
  19世纪中期闽籍华侨曾集资建立了一些宗祠、寺庙,实际上起过联络组织宗亲同乡的作用,他们按血缘和地缘及行业组成了众多的社团,长期以来在华人社会中起着纽带作用。现将与闽籍华人有关的团体简介如下:
  (一)同乡社团
  (1)新加坡福建会馆:其前身为1882年成立的福建公司,1890年9月10日正式注册并改称为福建会馆。由于会址设在福建同乡聚会的场所“天福宫”内,因此,1915年在华民政务司登记时,又改称为“天福宫福建会馆”。第一届会长为陈金钟。1928年陈嘉庚继任会长后改组会馆。30年代初闽南发生水灾,会馆曾发动救乡运动,并于1935年成立“闽南水灾筹赈会”。会馆还为支持我国抗日救亡活动及当地的抗日斗争做了大量工作。陈嘉庚任福建会馆主席达21年之久,直到他1950年回国后,才由陈六使接任。
  福建会馆先后创办了道南学校、爱同学校、崇福女学校、南侨女中、光华中学等5所华文学校。
  (2)怡和轩俱乐部:成立于1895年9月,是主要由“福建帮”的领袖人物倡办的联谊性组织。首届总理为祖籍福建龙溪的侨商林推迁。林氏1923年2月逝世后,由陈嘉庚接任总理。他励志改革,并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使它由一个联谊形式的组织发展成为爱国团体。1929年5月发生济南惨案,他们立即发动成立了“山东筹赈会”。1937年“七七事变”发生后,新加坡南洋各属华侨成立的筹赈祖国难民总会就设在怡和轩内。日军占领新加坡时会址沦为军营俱乐部,战后恢复活动。
  新加坡独立后,怡和轩俱乐部仍保持经常性活动,成员均热心捐助社会公益慈善救济事业,九十年如一H,颇得社会好评。
  (3)省级同乡组织还有武吉班让德福建公会和闽庐倶乐部。
  主要府级、县级同乡会馆名称及成立时间列表如下:
  县以下的同乡组织还有:福清东张同乡会、福清玉融同乡会、福清玉屿同乡会、福州合北同乡会、福州凤岗同乡会、福州瀛州同乡会、晋江安海公会、南安罗溪公所、金门浯江公会、金门古宁同乡会等。
  (4)新加坡客属总会正式成立于1965年8月,其前身为1926年成立的南洋客属总会。当时领导了东南亚地区52家客属公会。现新加坡客属总会有28个下属社团,永定及上杭会馆为该总会团体会员。胡文虎曾担任该会会长多年。
  1986年1月27日成立的新加坡宗乡会馆联合总会,是新加坡各同乡、宗亲会馆,冲破了地缘、血缘界限,成立的新加坡会馆联合总会。该会系同乡、宗亲社团的领导总机构。其宗旨是:“促进各会馆之间的了解和合作,发扬中华文化传统,推动华人文化和体育事业。”当时推举祖籍金门的金融家黄祖耀担任首届主席。其宗旨是为了促进和加强各会馆社团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各种合作并扩大社会服务。
  (二)宗亲团体
  据新加坡宗乡会馆联合会1985年底筹备成立之时的调查资料统计,新加坡华族宗亲会组织姓氏共有102个,分别有大小279个姓氏宗亲会。其中陈姓宗亲会有22个,林姓和黄姓分别有18和16个。在200多个主要的宗亲会中,民国以前建立的有21个,占10.5%;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至60年代建立的有69个,占34.5%,其余半数是本世纪的20~30年代建立的。(①《新加坡华人社团沿革史》,第29页,新加坡1986年2月。)
  新加坡政府1982年底人口调查统计,全部华族姓氏共有224个,其中96姓有宗族组织,但它们的名称不一,有总会、公会、公所、祠、社、堂、书室、家塾、别墅或联谊会、互助会等。现将由闽籍人士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宗族组织列于下:
  (1)新加坡开闽王氏总会,前身为1872年成立的“闽王祠公会”,1970年改称现名。
  (2)新加坡颖川公所,成立于1937年。其前身为保赤宫陈氏宗祠,由闽籍侨领陈金钟、陈明水创建于1878年。是陈氏族人聚会之所。已列为新加坡重点保护古迹之一。
  (3)新加坡张氏总会,其前身为1939年创建的张氏宗祠,为祖籍安溪、惠安、金门、诏安等县华侨华人共有的张氏祠堂,后改用现名。
  (4)林氏公会,创建于1957年,其前身为1857年闽、粤两省籍林姓族人创建的林氏大宗祠“九龙堂”。
  此外,还有福州洪氏公会、福州杨氏公会、福州义序黄氏公会、新加坡济阳蔡氏公会、新加坡庄氏公会、陇西陈氏公会、新加坡白氏公会,也是福建籍人占多数。
  (三)经济团体
  新加坡除中华总商会外还有制造业、出入口贸易、金融信贷、交通运输、旅游、农业、渔业等各行业的社团组织共370多个。
  (1)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其前身为1906年由各省籍华侨商人联合组成的“中华商务总会”。初期有会员600多人,首任主席为诏安人吴寿珍。1942年新加坡沦陷后,会务暂时停顿,战后恢复。当时的商会会长李光前曾倡导改革,提出必须消除帮派制度,以提高商业团体的地位,但会务需要各帮人士参与,才能兼顾各帮的利益。他的改革建议部分获得采纳。1951年陈六使担任会长,于1964年9月建成新会所。总商会现有590多个团体会员、个人公司和商团,是新加坡商业社团的最高组织。其中由福建人为主组建的团体会员有:新加坡金融公会(会长为祖籍金门的大华银行董事长黄祖耀)、新加坡厂商公会、新加坡树胶公会(李光前、陈六使曾先后任会长)、新加坡树胶装配商公会、新加坡中国商品进出口商会、新加坡混合饲料厂商公会(洪恭兰曾任会长)、新加坡米商公会、新加坡福州咖啡酒餐商公会(其前身为成立于1920年的福州咖啡公所,1928年改组为福州咖啡商公会,1956年1月改为现名)、新加坡布行商务局、新加坡中药出入口商公会、中国成药成酒经销商会、新加坡华人机械公会、新加坡华人车主公会等。
  (2)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为新加坡私人工商企业最高联合机构。它是1978年5月5日由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新加坡国际商会、新加坡印度商会、新加坡马来商会、及新加坡厂商工会五大团体联合组成的。其领导机构由各组织派出4位代表组成理事会,作为总会行政最高组织。然后再由他们从这20人中,推举会长1名,副会长2名(一般任期两年),由各组织推出的理事会成员轮流担任正、副会长职务),执行总会日常事务。
  (四)专业团体
  计有学术、艺术、文教、体育、武术、宗教、青年、妇女等社团。
  (1)新加坡南洋学会:其前身为1940年成立的中国南洋学会。最初的创办人有当地学术界、新闻界知名人士,为海外华侨所组织的专门研究东南亚问题的第一个学术性团体。该会除出版《南洋学报》、《南洋季刊》外,还出版过30多种丛书。
  (2)新加坡中国学会:成立于1949年1月,第一届理事会主席为林文庆博士。该学会宗旨为介绍中国的语文、历史、艺术、科学工艺、社会生活。收集有关中国文化的图书、资料。副会长陈维龙,祖籍永春,历任新加坡南洋学会副会长、香港东南亚研究所顾问及新加坡国际关系研究会理事。
  (3)新加坡中华美术研究会:前身为1935年成立的“华人美术研究会”。名誉主席刘抗,祖籍永春,现任新加坡文化部美术咨询委员。
  此外还有成立于1955年的榕侨体育会,成立于1964年的融清体育会(下设太极拳训练班)和以传授福建白鹤拳为主的闽南国术研究社等。
  (五)南洋各属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简称南侨总会)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新加坡陈嘉庚、菲律宾李清泉(晋江人)、印尼庄西言(南靖人)等爱国侨领倡议在新加坡成立一个组织领导南洋华侨救亡活动的总机构。通过联络、酝酿并通知180多个东南诹地区各爱国团体和慈善机构,于1938年10月10日派出代表在新加坡成立了南洋各属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简称“南侨总会”)。会上推举陈嘉庚任首届主席,庄西言、李清泉为副主席。李清泉去世后,由菲律宾杨启泰(海澄人)接任副主席。
  南侨总会成立后,积极投入募捐活动,仅1938~1940年间共募得捐款总数达3亿元。该会除通过各种方式声讨日军侵华罪行外,还公开揭露汪伪南京政府卖国投降活动,积极支持团结抗日主张。1940年5月,该会组织了“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视察团”慰问抗战军民,并赴重庆、西安、延安、福州等地进行实地考察。自1939年2月起,该会先后动员并组织了3192名机修工及汽车修理驾驶员回国到滇缅公路服务,以实际行动支援祖国抗日。自南侨总会成立到抗战结束,作为南洋华侨抗日救亡团体的领导机构,为动员组织广大华侨投身抗日作出了重大贡献。( ①蔡仁龙、李国梁主编:《华侨抗日救国资料选辑》,第213—261页,福州1987年7月版。)
  第四节 文莱
  文莱达鲁萨兰国(我国古藉中称渤泥、婆罗乃或婆利国),位于加里曼丹岛西北部,北瀕南海,全境三面与东马来西亚接壤,国土面积5770平方公里。16世纪中叶,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相继占领文莱。1888年沦为英国保护国,1941年12月至1945年8月被日本占领。1946年7月再次沦为英国保护国,1984年元旦才取得完全独立。
  据文莱1961年通过的新《国籍法》规定,必须在文莱居住22年以上,能操流利的马来语,并通过一般国情知识考试者,方可加入文莱国籍。因此,至今已取得当地国籍的华侨仅占10%左右。
  文莱是一个由多民族组成的国家。据文莱经济计划局1990年调查公布:全国总人口为22.6万多人,其中华侨、华人近4.3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9.2%左右。祖籍福建的约占80%,约3.48万人,但大多数是金门县人,大部分集中居住在首都斯里巴加湾市及其近郊。
  一 移居
  早在公元6世纪文莱与我国已有交往。《隋书》(卷八十二)“婆利国”条中就有隋大业十二年(616)遣使勒贡的记载。《宋史•外国列传》(卷四八九)“勃泥国”条中,砻记载宋元丰五年(1082),“其王(勃泥王)锡理麻诺复遣使贡方物”,“使者是时从泉州乘海舶启航”。当时福建沿海交通发达,泉州已是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因此也有一些福建人渡海到文莱经商。
  宋代赵汝适在《诸蕃志》中记叙了臬州去勃泥的商船到达口岸时受隆重接待的情景,“蕃舶抵岸三日,其王(勃泥王)与眷属率大人(即王室及其左右)到船问劳。船人用锦藉地跳板迎肃,款以酒醴,用金银器皿、绿席、凉伞等分献有差。既泊舟登岸,皆未及博易之事,商贾日以中国饮食献其王,故舟往勃泥,必挟善庖者一、二辈与俱,朔望并赠贺礼”。
  1972年,在文莱市惹兰爱丁堡桥穆斯林公墓发现一块南宋理宗景定甲子(1264)时立的墓碑,墓高38.5寸,碑高16寸,厚4.5寸,碑上刻着:“宋泉州判院蒲公之墓,景定甲子,男应、甲立。”
  元至正二十九年(1292)元世祖忽必烈派兵征爪哇,到婆罗洲时,有一批随军来的官兵和商人留居勃泥。郑和“七下西洋”时也曾到过勃泥。
  明隆庆元年“海禁”开放后,从福建沿海去文莱经商、谋生者日益增多。据《明史》“勃泥条”记载,明永乐六年(1408)文莱王麻那惹加乃曾率妻子、弟妹、陪臣150多人来中国,受到明朝廷隆重接待。国王不幸病逝于南京,葬于安德门外石子岗龟山之上。永乐二年(1409)明朝廷又遣使到勃泥,“赐其王锦绮纱罗,彩绢百二十匹,其下皆有赐”。当时,勃泥王国为发展胡椒种植业及通商之利,欢迎中国帆船到当地停泊。闽南舶商每年乘东北风到勃泥贸易,并带去了一批批劳动力留在当地谋生,据张燮《东西洋考》“文莱”条记载:“文莱即婆罗国,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也”。“俗传今国王为闽人,随郑和征此,留镇其地,故王府旁旧有中国碑……王有金印一枚,重十六两,印上篆文作兽形一只,云是永乐间所赐者”。在《明史》中也记载了“万历时(1573—1619年)为勃泥王者,闽人也。或言郑和使婆罗,有闽人从之,因居其地,其后人竟据其国而王之。邸旁有中国碑,王有金印一,篆文,上作兽形,言永乐朝所赐。民间嫁娶必请此印背上以为荣”。(①《明史》卷三二三,《婆罗传》。)故17世纪中期,取道海路去文莱贸易和经营种植业的闽、粤移民日益增多。
  到清代,文莱已不再入贡中国,但从闽、粤沿海赴文莱谋生、贸易者增多,当时华侨多从事商业、种植和采金。到18世纪末由于侨商着力经营,扩展迅速,引起当地政府猜忌,中婆两国贸易中断一时,致使大批华侨失业。
  19世纪中期,北婆罗洲还是一片丛林荒草,英国殖民当局统称文莱、沙巴、沙捞越为英属婆罗洲。为了吸引华侨前往垦殖,当局采取“以华治华”的策略,推行“甲必丹”和“港主制”,并先后颁布了《土地法令》和《土地修正法令》,免费提供土地给移民耕种。当时新加坡、马六甲、槟榔屿的一批批闽南人,移居北婆罗洲的文莱河及港湾垦殖。1900年英殖民者在福州招募了169名契约华工到北婆罗洲修建铁路。1909~1910年又到厦门招工。当时,闽浙总督松寿经调查后回奏朝廷的电文中曾指出“外人苛待华人百无一回,其害不可胜言,应请阻止”。(②宣统二年(1910)外务部为英属北婆罗洲招工事发阅、浙两府总督等电。)1912年英殖民当局又令香港华工移民专员李德尔到厦门招工。此后福建沿海经海路移居文莱谋生的华工增多。除契约期满的华工外,还有一批福州十邑和金门县人移居文莱河两岸垦殖,同时还有大批以捕鱼为业的兴化人移居文莱湾。早期福建移民的后裔,至今仍居住在斯里巴加湾市,并多数经营商业。英殖民当局对文莱华侨人口所作的分籍贯(方言)统计如下表:
  二 职业与经济
  明代以来,中莱两国经济交往日益频繁,此后有不少来自马来亚、新加坡和福建的移民到那里经商和种植胡椒。
  本世纪20年代以后,文莱的福建籍华侨所从事的职业多按原籍划分,富有经商经验的闽南人多从事土产收购、零售日杂百货;福州语系的人则从事种植;兴化人大多从事捕捞业。1929年发现诗里亚油田后,一批批闽、粤籍华侨,从沙巴、沙捞越各地移往文莱。如1916年随父兄前往文莱经营德源商行的林清注;1922年到文莱先后创办经营杂货的联发公司、复发进出口公司、联丰发展有限公司、国民旅馆有限公司的李仁义;1927年与其兄林壮移居文莱,先后创办美成商行、美成船务公司的林德甫等原籍都是金门。祖籍莆田的方国珍,30年代末到沙捞越以捕鱼为业,1946年到文莱经商,因经营汽车行业,经济上发展较快。
  1929年马拉奕和沙里亚发现石油后,文莱华侨约有一半聚居于油田附近,除从事采油炼油以外,还承建房屋、道路和经商。技术人员中广东人居多,职员和技术工人多为闽南人。多数福建籍华侨仍以经营中、小商业为主。
  据文莱中华商会统计,目前文莱华侨、华人经营的商号连同零售业在内约有600家,大部分由祖籍金门的商人投资经营。除少数资力较强的经营金融、保险、仓储、海运、小种植园外,经营传统的日用百货、土产杂货者有300家;经营鱼虾、瓜果、蔬菜罐头业的约200家;以闽籍华侨为主经营旅游、餐馆、茶室、理发、照相等服务性行业的约50家;而30多家中西药业,则主要由福建金门籍华侨、华人经营。
  1984年独立后,文莱政府推行多元化经济计划,闽籍侨商也开始转营小型机械装配加工业及车辆维修业。由于他们和马来西亚、新加坡的华商联系较密切,除从国外进口一批汽车、家用电器等高档消费品外,还配合当地建设需要输入机械、原料、运输工具。转营工业的侨商多以小型修造业、海产加工业为主,也经营家用电器修理和装配业和加工服装、银饰、铜器等。全国由华侨经营电子电器装配维修业的约有40家,机械维修的约30家,食品加工工业的约10家。
  由于文莱政府加紧建设公共设施及住宅,华侨、华人经营的建材、建筑业成为新崛起的重要经济部门。由于当地缺乏生产水泥的石灰石砂料,过去每年需从国外进口10多万吨的水泥。经营水泥进出口的闽籍侨商林德甫、李仁义等投资经营石料等建筑材料,并与新加坡、印尼、台湾、香港等地华商联合投资在当地办水泥厂,改用海运进口散装水泥后,降低成本,保证了供应,也减少了海运途中的损失。长期以经营商业、船务为主的林德甫经营的美成石厂和美成建筑材料公司,李仁义、叶宗德等人联合创设合顺窑业公司,是当地最大的自动化砖厂。
  为配合实施五年经济建设计划,文莱政府大力支持侨商承包兴建公寓或住宅,取代当地传统式的高脚棚屋,以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目前已有50多家当地华侨、华人与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台湾建筑商合营的建筑工程公司。其中资力比较雄厚的有钟拨卿、钟世平父子经营的土木工程结构私人有限公司。该公司的附属企业专门生产建造海上采油用的浮台及架构,其下属企业有专门制造烧焊切割等用途的液化氧的文莱氧气公司,是全国最大民营企业。祖籍福建的新加坡华商李金塔父子私人建筑工程公司,蔡世柑、蔡锦松父子经营的建筑公司,马来西亚云顶集团林梧桐等经营的达发实业有限公司,都到文莱承包国家重点结构工程项目及城市公用建筑和城镇居民公寓租屋。
  三 华文教育
  文莱最早创设的华文学校是由华侨商号和社团联合集资于1922年在首都斯里巴加湾创办的中华学校。1941年12月日军占领文莱后,校舍被强占,学校遭封闭,并大肆逮捕爱国师生,致使华文教育被迫中断。日军投降后,各校申请注册复办,获准立案。复办修建新校舍时,由林清注出任建校委员会主席。1956年,文莱当局对华校进行津贴,各校均有官方代表参加董事会。林清注、林德甫均先后担任该校董事长。
  中华学校设有幼儿园、小学、初高中及大学先修班,目前已有80多个教学班,3000多名学生。1970年起,政府停止对华校的津贴后,经费及校务在各社团全力支持下得以维持。
  目前,文莱共有华文中学3所、华文小学13所,分别设在华侨华人较集中的斯里巴加湾和马拉奕、特里亚市。
  四 社团
  文莱的华侨、华人社团可分为同乡、同宗、同业等组织。同乡组织中以福建金门会馆规模较大。姓氏宗亲组织则以金门人为主的林氏同乡会实力较强。
  成立于1964年的文莱中华商会是华侨、华人社会的最高社团组织机构。该会拥有近千名会员。首届会长林清注,祖籍金门。他曾因热心公益事业和坚持为华侨社会服务,被文莱苏丹委任为枢密院议员兼顾问,并于1952年和1969年被文莱苏丹授予拿督荣衔和最高勋衔。副会长林德甫也是金门人,来文莱后,因经营船务和建材致富。被国王委任为文莱官员委员会和交通部委员。继任会长的李仁义和副会长陈振天等祖籍都是金门。
  第五节 菲律宾
  菲律宾共和国(简称菲律宾)位于亚洲东南部、太平洋西部,由7000多个大小岛屿组成。菲律宾群岛北隔巴士海峡与我国台湾省相望;南面和西南面隔苏拉威西海、苏禄海、巴拉克海峡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相望;西濒南海;东临辽阔的太平洋。全国土地总面积近30万平方公里。最大的吕宋岛有10.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35%;第二大岛是棉兰老岛,有9.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32%。全国人口为5872万人,首都马尼拉,位于吕宋岛中部。
  16世纪中叶,西班牙殖民者入侵菲律宾前,苏禄群岛和棉兰老岛已出现一些比较发达的封建王国。1565年西班牙殖民者入侵菲律宾。1898年6月12日菲律宾人民摆脱了西班牙的殖民统治,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国。美国通过美西战争于1898年占领了菲律宾,从此沦为美国殖民地。1942〜1945年8月,日军占领了菲律宾。战后,美国又重返菲律宾恢复其殖民统治。1946年7月4日,菲律宾宣告独立。1974年8月9日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
  — 移居
  福建华侨移居菲律宾已有上千年历史,早在唐代,已有人定居于菲律宾。在菲律宾礼智省马亚辛(Maysin)发现立于唐朝高宗显庆六年(661)郑国希的墓碑。郑国希原籍南安县,是菲律宾发现福建华侨最早的坟墓。赵汝适《诸蕃志》记载了宋福建海商从泉州港出发到麻逸、三屿、蒲哩鲁、白蒲延、苏禄等地贸易的情形。据《元史》卷二一〇“三屿传”记载:元至元三十年(1293)平章政事伯颜等曾向忽必烈言及“此三岛(即三屿,今卡拉绵岛、巴拉望岛一带)国之民不及二百户,时有至泉州为商贾者”。在菲律宾的东苏禄发现的一座泉州人白丕显的墓。明永乐三年(1405年)白氏跟随郑和到菲律宾,后应苏禄居民之请求,担任当地行政长官,被当地人称为“本头公”。据张燮《东西洋考》(卷五)“吕宋”条记载:“其地去漳为近,故贾舶多往”。“华人既多诣吕宋,往往久住不归”。
  1571年5月,西班牙占领吕宋岛。据西班牙驻菲总督列加斯比称,当时已有150名华侨居住在马尼拉。1584年,来菲华船为25—30艘,随船而来的华商、华侨达4000人。(①布列尔和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61页。)菲律乔治在《西班牙与漳州之初期通商》一文中说:“赴菲的中国商船,多数来自福建漳州及厦门”。据当时菲律宾总督黎米拉报告书称:“本年(指1587年)本岛来自中国之商船,特别系莅临此港(马尼拉)者,……有数逾三千之华人来此。”“两年后(1589年),与华人之贸易仍不断增加,约四千许之华人现经常停留于马尼拉涧内巴利安(Par1an,即华侨贸易市场),其中包括商人和劳动者。”(①布列尔和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320页。)当时殖民当局征募数以百计的华侨到船上充当桨手或为马尼拉修筑城防衙,不但不付酬金,稍有不顺,便横加鞭打。1593年10月西班牙总督亲率船队远征美洛居(摩鹿加群岛)中途,殖民者严惩疲惫不堪的华侨水手,潘和五等谋曰:“叛死、笞死、刺死、等死耳,不然亦且战死,不若杀酋以泄吾忿,胜则扬帆故乡;即不胜死也未晚也”。(②张燮:《东西洋考》,“吕宋”条。)“潘和五事件”发生后,西班牙殖民当局随即掀起排华浪潮,于同年底驱逐5000名华侨回国。1594年初,福建巡抚徐学聚“遣贾舶招回久住吕宋华人三千人。”(③张燮:《东西洋考》,“吕宋”条。)1596年,殖民当局又一次大规模驱逐华侨。这一年7月,莫加向西班牙国王报告:“我已经开始驱逐华人,迄今已有一万二千人乘船回国。”
  随着中菲民间贸易的发展,来菲的闽南人大量增加,至1602年华侨人数已近3万人。有时甚至超过当地的西班牙人,因而引起殖民者疑惧。到17世纪西班牙殖民当局对华侨进一步采取迫害、屠杀政策。在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第一次大屠杀中,华侨“先后死者二万五千人”;( ④《明史》卷三二三,《吕宋传》。)《海澄县志》(卷十八)记载:“万历卅一年(1603),吕宋杀华人在其国者二万五,澄人十之八九被杀。”“存活者不到八百人”。由于福建官府及地主豪绅横征暴敛,迫使漳、泉破产农民、商民和工匠,仍离开家园出洋赴菲,寻求出路。至1635年菲律宾殖民当局又对华侨进行第二次大屠杀,1.2万名华侨惨遭杀害。以后1662年及1762年又发生了两次大屠杀,共有1.5万名华侨被害。
  由于地理位置和历史上形成的原因,居留菲律宾的华侨多数来自闽南地区,经过1603年、1639年两次大屠杀,漳、厦移民多视菲律宾为畏途。18世纪末,西班牙殖民当局为了开发菲律宾群岛,开始放宽对中国移民的政策,泉州地区移居菲律宾者逐渐增多。
  1875—1898年的24年间,从厦门到马尼拉的华人有204747人次,从马尼拉返回厦门的有168166人次。( ⑤黄滋生、何思兵:《菲律宾华侨史》,第205页。)
  莱托纳在1662年写的《菲岛记事》中提到,当时巴利安约有1.5万名华侨。到1740年马尼拉已有2万多名华侨。1749年全菲约有华侨4万人。
  1785年2月25日,西班牙殖民政府曾下令把所有华侨逐出马尼拉,只准小部分华侨在城外指定地点居住。1789年到1804年间,仍有许多华侨被驱逐出境。1790年据殖民当局统计全菲约有华侨5000人。1849年华人数为8757人。据19世纪90年代西班牙殖民政府的人口统计资料,马尼拉有华侨人口约5万人,怡朗2010人,宿务1447人,卡加扬1107人。这四个华侨聚居地80%的华侨来自晋江、南安、同安和龙溪等4个县;其中来自晋江(包括泉州城)的华侨又占闽籍华侨的50%。1886年全菲华侨人口为93567人。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在菲律宾革命战争期间,华侨为避战乱,大量离菲,人数急剧减少。据美殖民当局1903年对全菲人口普查统计,华侨只剩下41035人。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菲律宾出口业兴旺,华侨经济有很大发展,纷纷将国内眷属接到菲律宾团聚,或牵引国内同宗、同乡到菲助其经营。至1918年又增加到43802人。如泉州亭店村杨嘉种(杨苗哥),用其不定期往来于厦门至马尼拉之间的轮船,把杨氏族人乡亲带到菲律宾,安插在他的商行中工作。到欧战期间,仅亭店村旅菲华侨已达600人之多。(①庄为玑:《泉州旅印(尼)菲侨村的调查研究》,载《泉州华侨史料》1984年第1辑第10页,)
  美国殖民当局于1902年实施禁止中国劳工入菲法令,规定每一个中国人入菲前须先付几百元菲币办理入境证件,移民法规定华侨商人与技工的子女可以申请往菲。因此,有的华侨便把亲戚或同乡的子女说成自己的子女带往菲律宾。
  民国时期,闽南侨乡由于盗匪猖厥,军阀和国民党军队拉夫、抽丁,许多人被迫逃往菲律宾投亲、谋生。
  自1918年以后的10多年中,华侨人口增长速度加快。据吴承洛在《菲律宾工商业考察记》中统计:1903年仅有华侨41035人,1924年进入菲律宾的中国人有5265人,1927年为9828人,1935年已增加到10.05万人,其中绝大多数仍是闽南人。据1939年菲律宾当局人口普查统计,全菲华侨已达117487人。其分布情况是:马尼拉占总数的39%,若连周围地区则占45.4%;超过3000人的省份有宿务、达沃、怡朗、莱特、奎松、黎萨和三宝颜;此外20省有1000—2000人,都有或大或小的华侨社区。1939年中国驻菲总领事馆对旅居菲律宾的华侨进行一次全面登记,共有13万人,其中5万人在马尼拉。(②布赛尔:《东南亚的中国人》,第499页。)
  新中国成立后,菲律宾政府禁止中国移民入境。1957年菲律宾保安司令部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全菲华侨人数为118728人,其中男76598人,女40130人;1962年和1969年华侨人数字分别为132291人,117001人。( ③高祖儒:《华商拓殖菲岛史略》,1969年版。)
  1974年起,菲律宾政府放宽了对华侨入籍的限制,简化了华侨申请加入菲律宾国籍的程序,费用也相对减少,此后。申请加入并取得当地国籍的华侨人数迅速增加。
  1980年12月5日,马科斯政府解除了实行27年的禁令,允许中国公民前往探亲旅游。
  目前,菲律宾华侨、华人约有100万,已加入菲律宾国籍和在菲律宾居住但持有其他国家护照的华人已占97%,保留中国籍的华侨不到3%。华侨、华人中祖籍福建省的约占90%。
  二职业与经济
  (一)早期
  在宋代,中菲两国已有贸易往来。福建海商从泉州港出发,航行到菲律宾各岛进行贸易。当时,著名的剌桐(今泉州)丝绸和瓷器已运销菲律宾的麻逸(今民都洛)和马尼拉港口的三屿。随着海上交通的发展,中菲之间民间贸易得到进一步发展。宋赵汝适《诸蕃志》“麻逸”条载:泉州海商“用瓷器、铁鼎、乌铅、五色玻璃珠、铁针等博易”。每当福建商船入港,“蛮贾丛至,随皮篱(竹排)搬取物货而去”。“乃以其货转入他岛屿贸易,率至八九月始归,以其所得准偿舶商,亦有过期不归者,故贩麻逸,船回最晚。”泉州商船到达麻逸附近的三屿,“驻舟中流,鸣鼓以招之,蛮贾争掉小舟,持吉贝、黄蜡、番布、椰心簟等至,与贸易”。
  至明代,福建人旅居菲律宾者大量增加。据何乔远《闽书》记载,成化八年(1472)市舶司移至福州。“民初贩吕宋,得利数倍,其后,四方贾客丛集,不得厚利,然往者不绝也。”明万历十七年(1589),每年获准去东洋的商船有44艘,其中41艘开往菲律宾。据张燮《东西洋考》“吕宋”条载:“华人既多诣吕宋,往往久住不归,名为压冬,聚居涧内为生活,渐至数万。”西班牙殖民者入侵菲律宾后,为了有效地征税和控制华侨经济,于1582年,在马尼拉巴石河南岸涧内设立贸易市场“巴利安”作为华侨商业街区,内有数百间华侨商店和数千名华侨。福建商船到达马尼拉港,先把货物运入涧内的华侨商店,然后卖给菲律宾西班牙人和马尼拉市民,涧内实际上已成为马尼拉市的交易中心。华侨商人除把中国精美的丝绸、瓷器、漆器、硝石卖给西班牙商人外,还把杂货运销到穷乡僻壤,又从内地收购当地的土特产,对繁荣菲律宾的经济起了积极作用。(①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第190—191页,1987年版。)
  早期福建华侨在菲律宾的职业,以小商贩为主,还有少部分工匠和农民。到1628年,居住在巴利安华侨约有1.2万人;1638年达2万多人;1645年店铺数目最多,达1200间。巴利安的华侨,有经营中国货丝绸和陶瓷为主的殷实商人,有小商贩在巴利安贩卖菜、肉类、禽类、鱼类及其他食品;也有从事裁缝、鞋匠、面包师、木匠、制烛者、油漆匠、银匠、理发师等各种手工业的工匠,甚至还有刻板印刷、装订书本者和从事自由职业的医生药师。到了1804年西班牙殖民政府令工匠迁出,巴利安才成为一个纯粹的市场。(②黄滋生、何思兵:《菲律宾华侨史》,第111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9月版。)
  从事农业、园艺和渔业的华侨,则靠开垦荒地种植米麦、蔬菜,词养禽畜,捕捉鱼虾,供应市场的需要。华侨中的农民、工匠绝大多数来自闽南沿海。他们把当时中国的榨蔗制糖和采矿炼铁等生产技术传授给菲律宾人,并向他们传授使用中国犁粑等农具,还将造纸、印刷及使用中国罗盘等航海技术以及建筑技术介绍给当地人民。
  在西班牙统治者大肆屠杀华侨后,马尼拉经济陷入萧条,物资匮乏。连殖民者也不得不承认:“当时没有理发师,没有裁缝,没有鞋匠,没有厨师,也没有农夫和牧人。”
  1750年以前,华侨经济活动区主要分布在西班牙殖民者居住区。后来西班牙人放宽限制旅行和居住的法律,允许华侨不分职业可以在群岛的各地居住,华侨的经济活动才逐渐伸展至被西班牙人称为“土著”的当地人生活区。
  进入19世纪后,西班牙当局感到华侨商业日益繁荣,于是对运来的货物一律检查登记,将他们需要的货品,由官吏自行定价,抢购一空。大批福建侨商为了避免强征苛税,只好支付高额贿赂,结果造成物价飞涨,经济动荡。直到1860年,西班牙殖民当局下令废除了全部“帕利安”。
  早期的华侨商贩,多是经营菲律宾的马尼拉麻、制糖及烟草等业。据1891年殖民当局的官方税收记录统计,菲律宾华侨有12%至15%聚居于马尼拉麻的产地,在主要产糖地区,约集中了华侨总人口的4%。如许玉寰(龙海县人)与其兄许瑞益于咸丰十年(1861)往菲律宾,许瑞益在马尼拉谋生,许玉寰则在丹辘经营糖业。后来玉寰与菲律宾妇女结婚,并于19世纪70年代到中吕宋打拉省皓尼圭经营园丘,逐渐致富,成为中吕宋有名的富商。
  在1880年殖民当局废除烟草垄断法律之后,经营烟草业的华侨迅速增加,仅马尼拉的烟厂便有200多家。其中较著名的有闽籍华侨许书文、许经黎1881年投资55万比索开设的许庆泉烟厂有限公司。该厂置有机器30架,工人200名。1890年杨邦俊也开设了源馨烟厂,置有机器36架,工人300名。(①《菲律宾岷里拉中华商会三十周年纪念刊》乙编,第47页。)
  1880年殖民政府废止了酿酒专利以后,华侨在怡朗、宿务、新怡、诗夏、庞邦加、巴塔安、邦加斯南、巴坦加斯和南卡马林内斯开设酒厂,酿造兰姆酒和棕榈酒。此外,华侨还从事碾米业,到20世纪初华侨在碾米业中已占75%。
  从1891年官方公布的数字来看,当时华侨在菲律宾群岛的经济活动已开始转向在当地推销商品和收购土特产品。由于越来越多的福建人定居于菲律宾,形成了一些特定的聚居和经济活动区域,并逐步形成了作为当地经济组成部分的华侨经济。
  (二)美国殖民统治时期
  1898年,美国统治菲律宾后,华侨经济力量有所增长。这段时期内,福建华侨在菲律宾除经营零售商、手工业作坊外,还经营进出口业、航运业、碾米业、木材业,并兴办了不少烟厂、酒厂。
  华侨经营的零售业,在较大的城镇,有资本雄厚、规模较大的商号,其中有百货店,也有布店、鞋店、珠宝首饰店、钟表店、铁器店、瓷器店、家具店、土产店、杂货店、药店、电器店和书店等等。这些大商号,几乎都是从零售店由小到大地发展起来的;以后发展成商行,便开始经营金融、信托业务,甚至办起了工厂。(②黄明德:《菲律宾华侨经济》,第189页。)
  在华侨零售商中,小零售商占绝大多数,少数人拥有1000至2000比索的资本。按其经营方式,又可分为小杂物店(即“菜仔店”)、叫卖商贩和公共商场中的摊档商贩三类。
  华侨在菲律宾出入口贸易中,所占比重约为20%左右。进出口商大多资本雄厚,并兼营航运业。如泉州籍富商杨嘉种的洽成行,除在马尼拉设总行外,在宿务等地设有30多个分支行;并购置了以其父命名的大轮船“孙獭号”及小轮船多艘,成为华侨发展内海航运业的先驱。施光铭经营的泉益行也拥有“捷益号”、“万益号”、“同益号”、“莱特号”等多艘轮船。郑焕彩(晋江人)的郑正益行在其“航业部”自置轮船5艘。一般进出口商行都有小轮船或帆船,川行于菲律宾各岛,进行运输业务。另一大进出口商吴记藿(南安人)在马尼拉创办“吴记藿进出口公司”,在经营出入口之外,还办有义源布庄、长江椰油厂、丰年麻袋厂、勤农肥粉厂、竹林纸厂、汉治萍铁钉锌线厂、丰利制造食品豆油厂;在国内也设有上海嘉福行、铁钉厂等企业,在厦门、福州、汉口等城市设该公司的代理行。(①黄滋生、何思兵上揭书,第336—337页。)
  据30年代我国驻菲总领事的估计,菲律宾华侨金融业总投资约2000万比索。其业务可分为三类:一是汇兑和信局,主要办理华侨与国内之间的批银往来。当时仅马尼拉一地便有大小信局60家,如经营侨汇的万里信局、文明行、华南信局等;也有出入口大商行利用自置商船兼办汇兑信局的,如马尼拉的谦顺行,主要经营糖、米、杂货出入口,兼营津、泉汇兑业务;郑焕彩的郑正益行也设汇兑部专营香港、上海、厦门等地的汇兑。二是保险业,专门从事这项业务的有邱允衡的益同人和贻记公司。前者接受水(海上)、火保险,并为侨商贷款担保;后者接受水、火和汽车保险。三是银行业,菲律宾福建籍侨商兴办了中兴、华兴、民兴三家银行。(②黄滋生、何思兵上揭书,第337页。)
  在1929至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中,民兴银行关闭,华兴银行并入中兴银行。中兴银行是由闽南著名侨商李清泉(晋江人)、薛敏佬(厦门人)、黄奕住(南安人)、吴记藿和邱允衡(海澄人)等人于1920年创办的,最初注册资本只有290万比索,总资产达9H万比索,1921年总资产已有2132万比索。1931年,该行总资产占全菲银行总资产24181万比索的9.96%。到1937年已达2700万比索。该行分设商业部及储蓄部,还在上海、香港、欧、美、日设立通汇机关。( ③《菲律宾岷里拉中华商会三十周年纪念刊》乙编,第37—38页。)
  华侨木材业在菲律宾木材业中比重较大。在1901年全菲46家木材厂中,华侨开办的有21家。起初,这些华侨木材厂依赖各省的菲律宾人供应原木,以后由于木材需要量日增,便把营业扩展到各省。世界经济危机中,因木材出口锐减,造成城市木行大量倒闭或停业,华侨锯木厂更是“多数难以维持,或则宣布破产,或则自动停业,仍继续工作的只有30多家”。1935年,华侨木材厂(场)又得到恢复和发展,在全菲的204家木材厂(场)中,华侨拥有148家,投资额达268万比索,占外侨在木材业总投资的一半以上。在木材零售业方面,华侨占40%。最大的华侨材商是中兴银行大股东之一的李清泉,他从1907年接任其父经营的“成美木业公司”后,木久即把木业经营发展为从事造林、采伐、制材、加工、销售出口的联合企业体系,因而被誉为“木材大王”。吴克诚(晋江人),也继承父业经营木材业。他在三宝彦附近觅得未经采伐的森林,与当地政府订立采伐条约,将其地命名为“新晋江”。通过集资购置机器设锯木厂、买轮船,大规模经营木材业,成为华侨木材业中的翘楚。(④《菲律宾岷里拉中华商会三十周年纪念刊》,1936年。)
  1942年,日军攻占菲岛后,立即封闭各大工商企业,大量掠夺对战争急需的五金器材、机械、粮食及其他物产,运往日本。在日本占领期间,华侨经济和当地经济一样,受到战争破坏和侵略者毁灭性的掠夺,损失惨重。当时聚居于城镇居民区的侨商,生活十分困苦。不少人靠卖香烟或其他小买卖过活,也有一些人每天从各处乡间向马尼拉以转运出售蔬菜、木薯、瓜果、绿豆等农产品为生。
  (三)独立后
  1946年7月4日菲律宾宣布独立后,当地政府在“菲律宾人第一主义”的口号下,在经济上推行一系列菲律宾化政策。1946年10月颁布《公共菜市菲化法律》,规定只有菲律宾人才有资格在公共菜市承租摊位营业。当时马尼拉10个菜市的7000多个华侨经营的摊位全部被取缔。1948年颁布《银行菲化法律》,规定新成立的银行三分之二的董事应为菲律宾人,60%以上的资本应属菲律宾公民所有。1955年颁布《零售商菲化法律》和1960年颁布《米黍业菲化法律》,木业、锯木、家具、面粉、药品、出入品业等等要菲化,甚至木履制造、养鸭生蛋、舞场舞女等等也都有菲化的提案。从4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前期,菲律宾国会提出的限制华侨经济的菲化案不下160种。
  对福建华侨经济打击最大的是菜市、零售商、米黍行业。这些项菲化案实施之后,使这些行业几乎陷于被消灭的境地。据菲华商联总统计,1954年全菲华侨(主要是闽侨)经营的各种零售商店有20268家,到1964年底停止营业的9100家。实施菲化案后,广大华侨为便于在当地生存发展,纷纷申请加入菲律宾国籍,加速了华侨经济向华人经济的转化;有不少侨商将资本由商业转入工业,也迫使大批华侨小商贩转到城镇经营手工业、加工业。
  1952年菲律宾保安司令部进行人口普查时登记,全菲118728名华侨中,店主占11.67%,高级职员4.75%,普通职员10.61%,专门人材4.5%,工人3.3%,家庭主妇及儿童48.1%,失业及退休者占6.4%。60年代后期,马科斯执政后,对华侨经济采取限制、利用的政策,有利于华侨、华人经济的发展。菲律宾华人企业在菲各种事业中的比重为:商业(批发商业和零售商业)占40%,碾米业占80%,纤维纺织业占60%,木材制材工业占50%,烟草工业占70%,金融业占30%,华侨华人资本占菲律宾产业资本投资总额36%。
  据1971年菲华商联总会统计,华侨经营的商业有35类,包括200多种行业,共12380家(这个数字不包括1954年菲政策实行零售业菲化至1971年华侨零售商停业者12644家,也不包括已转向投资工业或其它行业的,或者由其有菲公民权的子女经营的华人商家),到1977年已减至5900余家。至80年代初,菲华零售商已不及3000家。但华人青年新创办的超级市场、百货公司,规模却比过去大,马尼拉市的电器五金业多由华商经营,宿务市的五金业也多由华侨经营,菲律宾近一二十年来,日用消费品的市场扩展和劳动密集型的工业产品外销量增加以及各大城市的批发业及进出口业,也多由闽籍华侨、华人经营。
  菲律宾的水稻种植是由早期福建华侨传播的。战前华侨掌握了主要粮食产区——中吕宋的大米、玉米等食物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当时从事谷物和贸易的华侨就组织了菲律宾米商公会,战后改名为菲律宾米业工商同业工会,与菲的制糖业、木业、铁业、烟业并列为菲律宾五大商会。60年代初实施米黍业菲化法令后,许多华侨米商因未加入菲籍而不能经营米业。该会遂告停顿,其结果是菲人无法取代华侨的地位和作用,导致菲粮食生产和流通发生困难,为此马科斯于1973年宣布废止“米黍菲化法案”。菲华商总极力倡导华侨发展农业,帮助菲政府实现食米自给自足计划。70年代菲米荒严重,当时仍然控制米黍行业的侨商恢复成立菲律宾五谷商同业公会,帮助当局抑制米价。至80年代后期较具规模的米黍收购、储运、加工贸易企业仍多由华侨、华人经营,约占全菲大米批发市场的80%。
  其它经济作物如甘蔗、椰子、蔬菜的种植,菲律宾农业产品的初级加工,大多由华商经营。畜牧业中的养猪、养牛、养鸡等业,中小规模的华资企业遍布全菲。渔业方面,菲律宾多为近海捕捞,宿务岛北面的曼达燕渔场,捕鱼业多为华资所经营,雇当地人以小型船只在近海作业,规模不大。
  华侨、华人工业资本约占20%,全菲250家制造业公司中,华资企业得占1/3。纺织工业是华人传统经营的行业之一,现由华资经营生产设备较先进的10多家,资本约占有75%;其生产技术和设备多和台湾厂商结合,或聘台湾的技术人员工作,使纺织品和成衣成为菲主要出口的工业品之一。华资经营烟草工业的约有6家,规模较大,设备先进,如陈永栽(原籍晋江县)的福州烟厂,是全菲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香烟厂,其生产的中档香烟一度占全菲中档市场的70%。木材加工业和建筑材料工业,是华侨、华人经营的传统行业,现有4家规模较大的华资木材加工企业,经营采伐、制板、家具、门窗框架等生产和销售。由于菲律宾近年限制原木输出,鼓励加工出口,华人在木材采伐方面的发展受到限制,但在木材加工和木质建筑材料生产行业上则发展很快,吴清流(原籍晋江县)在宿务市办的板材厂是东南亚最大的木材加工企业之一。华资经营的电子器材和电器生产企业多属中小规模,而且多和外国公司结合,或利用外资的技术、资金在本土生产或为其代理销售和从事转口贸易。化学工业包括化工厂原料酸碱的生产及造纸等,华资也占有一定的优势,如郑龙溪(原籍南安)的造纸厂,杨子华(原籍惠安)的京华造纸厂,林西京(原籍福建)经营的京西纸厂均为菲律宾有数的大型造纸企业。
  食品加工业是华侨、华人经营的传统行业,全菲中、小型华资工厂多达数百家,其中采用现代设备生产的规模较大的也有数10家。钢铁工业,华资电炉炼钢业较具规模者有3家。如“阿波罗”钢铁厂,虽然生产规模不大,生产水平也不高,但在菲律宾却是最大的钢铁厂。
  从金融业看,在全菲32家商业银行中,政府和政府机构经营的3家,外国银行4家;28家私营银行中,华资私营银行占14家。菲律宾政府规定,私营商业银行中的菲律宾人必须拥有资本的60%,并一再要求民营银行提高资本额,还进一步规定实收资本5亿比索,才准经营综合银行业务。菲律宾的华资银行,绝大多数是闽南人经营的。华资银行也采取现金增资方式.或合并其他财务公司,以提高实收资本。据1986年12月1日《世界日报》刊登的截至9月30日的统计:在菲律宾私人商业银行的总资产中,华资商业银行占51.1%;在菲律宾全部私人商业银行流动资金中,华人商业银行占59.45%;而总贷款额华资商业银行占48.3%;从总数存款看也占54.9%,如以资本计算,华人商业银行占48.5%。1989年统计,菲律宾中兴、黎刹、首都、大东、交通、合众、联盟等9家华资银行总资产占全菲银行资本的24.66%以上。华资银行还到东南亚、美国、香港、台湾、厦门等地设立分行或财务公司,连同其分支机构已超过300家。
  三 文化教育
  (一)教育
  在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没有正规的华侨学校,只能靠家庭传授,或开办私塾以教育华侨子女。
  19世纪末,随着大批华侨的迁入,带来了中国文化。1899年,领事陈纲首倡在菲律宾设立学校,以旧甲必丹公署为校舍,归善举公所管理,定名为华侨公立中西学校。这是菲律宾第一所华文学校,后加授英文。此后,菲律宾各埠华侨中小学相继建立。1912年怡朗市闽侨创立华商学校,1915年宿务市中华学校(即东方学院前身)创立。1924年闽侨戴金华(南安县人)、郑汉琪(思明县人)、王泉笙(惠安县人)在马尼拉创建普智学校。华侨学校属私办,政府不给任何资助,经费全靠侨界捐款,办学作为一种慈善事业,所以早期的侨校由马尼拉最大的华侨慈善机构善举公所管理,由善举公所聘请教职员和拨充经费。后来华文学校独立出来,由学校成立董事会管理。董事会由热心华侨教育的人士组成,常年捐助经费。为扩大华侨教育,1914年成立了华侨教育会,闽侨杨启泰(海澄县人)、林珠光(思明县人)曾任会长,研究会以振兴华侨教育为宗旨,提倡在华侨居住稠密之区设立学校。当时的教员大都从福建聘请,其中多是有经验的教育家,教材一般采用中国的中华书局和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统一教材,从教学内容到学制规定,均依照中国国内的教育条例进行。由于当地华侨以经商为主,在中学里注重商业课程的讲授。为推广应用华文,自1926年起,从一年级开始试行普通话教学。抗战初期,杨启泰、王泉笙等创办中正中学。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全菲侨校由80多所增至120所,其中多数为初等教育,少数兼设中学部。日军占领菲律宾后,侨校停办,直到战后才陆续复办。杨启泰、王泉笙又创办华侨师范专科学校。至1954年与中正中学合并扩办为中正学院。
  菲律宾独立后,华侨人口有所增加,侨界兴起办教育之风,华侨学校进入了鼎盛时期,除原有的侨校恢复、增设班级、增加生员数外,新开办了不少侨校。1956年,菲律宾政府成立了“监督华侨学校委员会”,强迫华侨学校削减华文课程,迫使许多教师失业。(①《福建侨乡报》1963年第543—588期。))这个时期的侨校,一般分为英文部和华文部。英文部的师资和课程,都按照菲律宾教育部的规定设置。华文部的学制、课本和课程安排,多按台湾的模式。此后,侨校英文、菲文课程增加,华文课时逐步减少,学校的经济困难也日益加重。据1975年不完全统计,全菲侨校共160余所,师生共77万余人,在菲律宾52个行省、27个市中,除安智计、描沓安、描丹尼示、武支伦、武六干等9个省外,其余各省都有华文学校。
  菲律宾政府为了加强对全菲100多所侨校的控制,1973年决定对侨校实行“菲化”,规定1974〜1975年为侨校“菲化”的过渡时期。菲化后的侨校,校产中菲律宾人的资本应占60%以上,华侨不得担任校务委员会主席;中文教材和教学计划均须经菲教育文化部批准,外籍学生不得超过总数三分之一等。1976年菲教育文化部还规定,中文课每周不得超过12节。
  (二)华文报刊
  菲律宾最早出版的华文报纸是1688年由侨商杨汇溪(海澄人)独资创办的《华报》,由他自任社长兼编辑翻译。该报出版一年多,便扩股集资改组为《岷报》,但只办了几个月便停刊。1908年闽侨又集资创办了《警铎新闻》。该报以王汉全为总理,陈三多(晋江县人)为义务经理,聘中西学校校长施健庵(晋江县人)兼任总编辑,聘郭公阙(福州人)为社外记者。该报积极宣传爱国主义。1909年因销路不广而停刊。
  1911年春,同盟会小吕宋分会创办了《公理报》,吴宗明(龙溪人)、颜文初(晋江人)先后任主笔。该报思想激进,在与保皇派的斗争中,在反对袁世凯窃国称帝,反对军阀割据,传播民主革命思想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1914年菲岛华侨各商会合办的《中华日报》,翌年改刊为《新福建报》,但未及一年即停刊。1918年8月菲中出版公司华锋周刊社出版《华锋》(周刊)。1919年12月,小吕宋华侨总商会会长李清泉创办《华侨商报》(初为月刊,1922年改为日报),聘于以同任总编辑。这些报刊除《华侨商报》外,均出版了一二年即停刊。1919年由傅无闷(泉州人)主编的《平民日报》创刊。该报辟有福建新闻版,资料丰富,很受读者欢迎,但也只刊行了两年。
  20年代以后,华文报刊逐渐增多。《华侨商报》于1922年2月改为日报。该报坚持报道客观、立场公开的作风,为菲华社会利益服务。该报总编辑于以同因宣传抗日和抵制日货,在日本侵菲期间为日军逮捕杀害,报纸停刊。战后由其子于长城、于长庚兄弟主持复刊。1973年9月于氏兄弟被驱逐出境,报纸也被当局查封。
  1925年,由李清泉和老报人吴重生创办《新闽日报》,该报规模较大,经费、设备和人员也较充足,每日销数近万份。该报曾提出“建设新福建”的口号,为救乡运动开展宣传,也比较注意经济信息。吴重生于1958年曾获菲律宾国家新闻奖。
  20年代的华文报刊还有1922年3月峨埠中华商总会创办的《侨商公报》;1923年出版的《南星晚报》和《救国日报》,1928年创刊由陈祖泽(泉州人)主编的《中西日报》。30年代有1930年创刊的《华声日报》,1931年创刊陈祖泽主编的《民情日报》,1932年创刊由菲律宾华侨救国联合会主编的《旗帜》,1934年创刊的《华侨日报》,这些报纸不久即告停刊。战前还出版过一些进步侨报,如马尼拉的《建国报》(社长是晋江人许敬诚,即许立)、《前驱曰报》(庄希泉、王雨亭合办)、怡朗的《民主斗争》(主编是南安人陈曲水等)、宿务的《民族解放》(主编是龚韬毅,即龚陶怡),1936年由菲律宾华侨文化界救亡协会编的《动员》和陈笑予主编的《国民日报》,1937年还出版过《救国导报》,以及1939年9月创刊、由华侨战时出版社编的《民族抗战》。
  日本占领时期,秘密出版了《抗战月刊》、《为公》(半月刊)和《中山日报》等。当时能公开出版发行的只有日本军部出面、伪华侨协会主办的《马尼拉新闻》,至美军反攻吕宋岛时,该报即行瓦解。1942年4月一份地下抗日报纸《华侨导报》,在华侨抗日反奸大同盟郭健(晋江人)、林季良等人的筹备下出版,日本投降后它公开出版,并改为日报。该报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动员、组织侨胞参加抗日斗争,培养、教育干部方面起了重大作用,被誉为“华侨抗日民主的旗帜”。1947年10月《华侨导报》被迫停刊。此外,1944年华侨商人抗日反奸同盟主办、陈曲水主编、出版《华侨公报》,华侨抗日反奸大同盟主办出版了《工作与学习》,华侨抗日游击支队主办的《华侨之光》和《南岛导报》等。
  二战结束后,更多华文报刊相继出版,仅1945年复刊或创刊的就有《大华日报》、《中正日报》、《华商公报》、《前锋日报》、《重庆日报》。这些报刊均发行二年左右停刊。40年代后期,出版过《现代妇女》、《大汉魂月刊》、《中学生》、《民声日报》、《大中华日报》和《民族日报》,但刊行时间都不长。
  1949年到50年代中期,菲律宾华文报刊原有的《公理报》、《华侨商报》、《新闽日报》、《大中华日报》等几家日报复刊。1972年9月23日,马科斯政府宣布实行军管法后,这几家华文报纸全遭封闭。
  (三)宗教
  菲律宾是以信奉天主教为主的国家,华侨、华人中约有10万名天主教徒,1万名新教徒。
  佛教是随着中国移民传入菲律宾的。20世纪30年代,佛门居士晋江人吴江流,在马尼拉带头捐资兴建了信愿寺,由厦门南普陀方丈性愿法师(1889—1962年,俗名洪水云,南安人)住持。以后,性愿法师在当地还主持兴建了华藏寺。往菲律宾传授佛法的闽僧还有泉州开元寺、承天寺、崇福寺的云果和妙丹等法师,他们还在菲律宾主持兴建了宝藏寺、宿燕寺等。目前,信奉佛教的多为老一辈华侨,而各地佛教寺庙的住持仍为闽南一带的僧人。
  四 社团
  菲律宾的福建华侨社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687年在马尼拉成立的仑洛华人公会。这是一个具有宗教和行政双重性质的组织。目前菲律宾的华侨、华人社团有上千个,大体分为6大类,其中以行业团体为最多,其次为宗亲、同乡团体。
  (一)行业性社团
  菲律宾最早的商业性行会组织是1720年成立的米商同业公会及1880年创立的崇宁社(为木商会前身)。1904年由马尼拉著名侨商邱允衡、施光铭、杨尊亲、郑焕彩等发起组织的“小吕宋中华商务局”,1906年,改名“小吕宋中华商务总会”,1924年又改称“菲律宾中华总商会”,至1931年才改名为“菲律宾马尼拉中华商会”。
  1954年成立菲华商会联合总会(简称“商总”)是全国性工商业综合社团。首任理事长为杨启尜(原籍海澄县)。全菲各行业、地区华侨商会大都参加“商总”成为团体会员,“商总”属下有154个工商团体,宗旨是联络全菲各地会员商会,保持彼此间的融洽关系,调处会员之间的事端,促进合作和谋求会员的共同利益,增进与发展菲国农工商事业,与菲国政府合作推行国家政策。“商总”由15人的董事会主持,名誉理事长高祖儒,理事长李永年和五名副理事长姚荣辉、陈永栽、董向真、庄长泰等,都是晋江籍人,杨彼得祖籍海澄县。
  (二)同乡社团
  据施振民《菲律宾华人文化的持续——宗亲和同乡组织在海外的演变》一文统计,福建人的地缘组织有123所,属于战前成立的有28所,占21.95%,50~60年代新成立的有39所,占31.71%。
  [=此处为表格(表2—16 菲律宾福建华侨主要同乡会组织简表)=]
  菲律宾华侨大部分来自闽南,因而没有省一级的同乡组织。以市、县为单位的同乡社团只有龙(溪)同(安)海(澄)联乡菲律宾总会、福州同乡会、温陵(泉州)会馆以及安溪、南安、金门、惠安、永春同乡会。大多数同乡会是以乡或村为单位组织。成立于30年代以后;祖籍晋江县的华侨、华人成立了100多个以乡为单位的同乡会,如旅菲深沪同乡总会、旅菲衙口同乡会、旅菲陈埭同乡会等。
  (三)宗亲社团
  最早的宗亲会是由华人甲必丹杨尊亲(南安人)等人于1877年发起组织的“四知堂”,1915年改为弘农俱乐部。
  据施振民上文中提供的资料,菲律宾华人宗亲会大小有110所,其中福建籍华侨为主的有84所,分单姓和联姓两种。较早的有旅菲西河林氏宗亲总会(1908年)、旅菲有妫堂总会(陈姓,1908年)、旅菲曾丘同宗会(1909年)、菲律宾济阳柯蔡宗亲总会(1009年)、菲律宾让德吴氏宗亲总会(1909年)和苏洛陈氏宗亲会等。( ①《东南亚华人社会研究》(上册),第192—197页。)闽南单姓村多,单姓村同乡会通过血缘关系而与宗亲会相结合。菲律宾华侨中,陈、林、吴、许、蔡等姓都是大姓,这几个姓的宗亲会在菲律宾都成立较早,菲华宗亲会的宗旨是“敦睦宗谊,促进团结,共济互助,同谋福利”。宗亲会最大的福利事业是设置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清寒学生。菲律宾的福建籍华侨所奉祀的祖先不是创建本世系群的始祖,不是本乡、本村开基的近祖,而是本姓开宗的远祖,如菲律宾陈姓及妫纳五姓(胡、芦、田、陈、姚)宗亲会供祀舜帝;烈山五姓(吕、卢、高、纪、许)供奉神农,六兰堂(章、叶、林、龙、沈)的共祖是殷太师比干;吴氏追宗太伯,施姓远溯鲁惠,只有王氏堂号名为太原堂,上溯王氏发源地太原。菲律宾宗亲会有总会、分会。如黄氏宗亲会“江夏堂”在全菲有七个分会,各地分会实际上是独立的,只是名义上和总会保持从属关系。
  1958年成立的菲华各宗亲会联合会(简称“宗联”)是由菲华33个宗亲会代表组成的全国性社团,以王、施、吴、柯、蔡、陈、林、庄等姓氏宗亲会轮流任常务理事,但却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很少活动。
  (四)政治团体
  早在1850年以前,菲律宾就有洪门组织。1902年参加义英堂的福建华侨另组“义福堂”。到本世纪30年代前后分为致公党、秉公社、竹林协议团、协和竞业社等组织,统称为菲律宾洪门联合总会。1960年成立洪门进步党总部。
  抗日战争期间,菲律宾的福建华侨劳工、青年、妇女、学生团体以及进步的抗日团体曾活跃一时。1942年成立的抗日社团有:菲律宾华侨抗日游击支队、华侨抗日反奸大同盟、菲律宾华侨劳工联合会、华侨义勇军同志会、华侨战地民主血干团、中国妇女慰劳自卫抗战将士会菲律宾分会、战时华侨青年特别工作总队词志会(简称“特工队”)、华侨青年抗日迫击团(又称三三九迫击团,或华侨抗日锄奸迫击团,简称“迫击团”)、洪门复兴委员会和华侨抗日锄奸义勇军。
  (五)文化团体
  最早的文艺社团是1817年成立的菲律宾金兰郎君社和1820年成立的长利郎君社总社。这两个音乐团体同时也是早期华侨社会的秘密帮会组织。其领导人被称为“家长”(后改称为理事长)。1930年又成立了菲律宾南乐崇德社。
  文教团体有1950年成立的菲律宾华校教师联谊会、菲律宾侨校联合会及菲律宾文经总会(其前身为国民党驻菲总支部)、体育青年友好组织菲华新联公会和进步群众团体菲律宾朝阳社等。
  (六)慈善团体
  菲律宾华侨中最早的慈善团体是1900年成立的华侨善举公所,原为华侨甲必丹属下专为华侨服务的机构,主要管理医院、养老院和公墓,也办理华侨商业事务和教育事业。1906年华侨善举公所脱离领事馆而独立,组成15人的董事会管理,董事会中闽籍12人,粤籍3人。华侨善举公所主办的马尼拉崇仁医院和华侨义山的经营权在行政总理手中。宿务的善举公所也有崇华医院和华侨义山。
  第六节 泰国
  泰国位于中南半岛的中部,介于印度洋与太平洋之间,东部、东北部与老挝相连,东南部与柬埔寨接壤,南部与马来西亚相邻,西北部与缅甸毗邻,北部隔着缅甸的掸邦与我国云南相连,西南临暹罗湾和安达曼海。国土总面积约51.4万平方公里。人口5480余万人,全国分72个府,首都曼谷。
  泰国原名暹罗,早在1406年这一地区已建立了一个以遥族为中心的封建中央集权阿瑜陀耶王国。1518年葡萄牙在阿瑜陀耶设立商馆,1664年荷兰入侵暹罗,1855年后,英、美、法、德、日、俄以武力为后盾相继强迫暹罗王室签订不平等条约,使它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1896年由英法两国协议,规定暹罗为英属缅甸和法属印度支那之间的“缓冲国”。1904年英法以湄南河为界划分势力范围,允许暹罗名义上独立。1939年5月20日改名泰国。1941年,日军侵占泰国。1942年1月泰国宣布加入德、意、日轴心国,成为战败国。1946年又改名为暹罗,1949年5月再恢复为泰国。
  一 移居
  暹罗与福建省的经济交往由来已久。早在元代就有闽人航海到泰国贸易、定居。
  明代,有不少福建人前往泰国经商、谋生,侨乡族谱有不少关于族人往暹罗经商的记载。如莆田县城《林氏族谱》记载,永乐元年(1403)林氏家族已有人去暹罗经商。晋江县安海镇《霞亭东房颜氏族谱》中也记载了“嗣祥——字子瑞,号悠然,普智长子,生成化丁亥年(1467)正月廿四己时,正德辛已年(1521)七月廿六日卒于遥罗。”南安县石井《许氏族谱》中,也记载有族人于明嘉靖癸未年(1523)到暹罗去的史实。明代暹罗派往中国的使节中,已有由福建旅居暹罗的华侨担任。明成化十三年U477),暹罗赴华使者美亚,长汀人,原名谢文彬,是因贩盐下海,被大风飘到暹罗去的商人,在暹罗担任“岳坤”(相当于学士的官职)。明弘治十年(1479),遥罗国新遣通事奈罗,也自称是清流县人。
  在闽南侨乡的族谱中,也有记载清代华侨旅居暹罗的史实。厦门海沧石塘《谢氏家乘》记载:“联国,生康熙乙酉年(1705),卒乾隆庚申年(1740),葬在暹罗。”晋江安海《金墩黄氏族谱》记载:“镇官名攀凤,字尔口,锡祚次子,生雍正十二年甲寅(1734)七月二十日,卒于乾隆三十年乙酉(1765)三月,葬暹罗宋脚(即宋卡)。”(①晋江《安海志》第150页,1983年9月版。)
  清朝乾隆年间,暹罗的福建华侨中曾出现了一些著名人物,如吴让(又名阳),祖籍漳州府海澄县西兴村。他于1750年前往暹罗,官至宋卡城尹。清朝道光年间,祖籍龙溪县的许泗章于1810年前后到达槟榔屿,1822年到暹罗经商。1845年到拉郎地区开采锡矿,1862年被暹罗国王任命为拉郎府尹(又称郡侯)。许泗章去世后,长子许心广继任府尹,六子许心美于1901年任普吉岛总督都堂。1905年许心美去世时被暹罗国王追封为公爵。祖籍南靖县的萧佛成1862年出生于曼谷,1888年在暹罗参加反清的“三合会”组织,后加入同盟会,为著名报人。
  在20世纪30年代,有一些旅居马来亚的福建华侨移居暹罗南部。1924年前后,古田籍华侨黄球春、杨福宁、林家昌、卓国泰、金万登、叶思明等200余人,从马来亚吡叻州的实兆远移居暹罗洛坤府那汶和董里埠。1927年又有杜云雁、林育清、姚福美、李云章等人前往暹罗。
  1932~1945年,由于受经济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移居泰国的人减少,离开的人数反而增加。据1935~1940年统计,从泰国回到福建的人有1425人,从厦门口岸前往泰国的有1120人,回国人数比出国人数多305人。(①《福建统计年.鉴》第二回,1942年。))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战争期间一些从泰国回国的华侨申请复员回泰国。据国民政府行政院新闻局1947年7月编印的《侨胞复员概况》记载,在厦门侨务局登记合格的有84人,在福建侨务处登记合格的有81人。另据厦门《星光日报》报道,1947〜1948年从厦门前往泰国的华侨204人,从泰国回到厦门的21人。
  据[英]维•布赛布《东南亚的中国人》一书记载,1919年暹罗共有华侨260194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8%,其中男性205740人。1929年华侨人口445274人,占全国总人口3.62%,其中男性339524人。
  据《闽侨》杂志(中南旅运社编,1939年5月10日出版)记载,暹罗有华侨250万人,其中闽侨376000人,占华侨总数的15%。
  据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斯金纳的调查,1955年泰国华侨、华人总数为2315000人,按地域方言划分各帮人数如下:
  据中央侨委会1962年编的《侨情反映》统计,泰国华侨和双重国籍华裔口共约350万(中国籍华侨约50万人,双重国籍华侨约300万人)。又据泰国政府1962年5月20日统计,华侨有40.9万多人(指保留中国籍华侨)。泰国华侨分布很广,全国71个府都有华侨,而以曼谷最为集中,约有72万人(包括双重国籍华侨)。占曼谷市区总人口的一半。华侨籍贯以广东潮汕占大多数,其次为广东梅县、海南和四邑、福建籍等。其比例如下:潮州60%,客家10%,福建10%,海南10%,其他10%。
  泰国政府于1983年3月公布人口调查数字,泰国华侨、华人有63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3%,祖籍地分布如下:
  二 职业与经济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两年后(1370年),阿瑜耶陀王朝与中国明朝廷正式建立邦交,从此开展了由王室垄断的“朝贡贸易”。中国从阿耶瑜陀运来香料、珍禽、异兽、蜂蜜、紫檀木、锡锭等,从中国带去陶瓷器、铜壶、岩盐、丝织品及制陶和造船技术。由于明代晚期对外交通和贸易空前发展,民间的海外贸易也随之发展起来。当时,闽南一带的商人在每年春季即驾着满载各种中国货物的帆船顺东北季风到阿耶瑜陀,云集在阿耶瑜陀港口卸货做生意;到夏季又顺着西南季风,把大宗的苏木、胡椒、象牙、毛皮等货物运回中国。不少商人因等候季风或经商的需要,留居当地。当时,仅阿耶瑜陀一地就聚居着几千名华侨。帕那莱国王还任命中国造船师监制船舶,并交由华侨驾驶。到明朝嘉靖年间暹罗境内已出现了以粤、闽省籍人划分的华侨聚居区。
  1767年,华人郑昭率兵击退入侵的缅甸军队建立了曼谷王朝后,中国和暹罗的关系更密切。由于郑昭祖籍为广东潮州人,因此,“当时暹罗华侨以潮州籍大为多。他们中有受暹罗封爵而握国权者,其余闽粤侨民婚土女,从土俗者颇多,国王亦禄以为官。”(①李长傅:《南洋华侨史》,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被称为“王室华侨”的潮州籍人,借助王室特权,垄断那些利润较高的贸易、运输、金融等业。他们靠王室的保护和帮派结合,不断上升为领导阶层,直到垄断控制市场。因此,在政治、经济上发展都较快。而较早移入暹罗的福建籍华侨势力,则相对地趋于衰退。其后移居暹罗的海南籍、客家籍,也只能从事诸如工匠、小商贩、渔民等低下的职业。因而少数从商的福建华侨一直处于中介商的从属地位,而绝大部分为下层小商贩和从事农耕垦殖。
  据《粤海关志》记载,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康熙帝曾提到过:“朕闻暹罗米甚丰足,价钱甚贱。若于福建、广东、宁波三处各贩运10万石,于地方有益,此卅万石米系为公前来,不须收税。”(②《清圣祖实录》,卷二九八。)从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起,中国开始从暹罗输入大批大米,使朝贡贸易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清乾隆十六年(1751),广东总督上奏说官营采购米已被人利用,米价上涨,不如让商人自由贸易。乾隆帝批准这个奏折,让民间商人以自由贸易取代官商。自此,从暹罗采购大米,从收购、集运、报关等环节,全部由熟悉海路和两国情况的闽粤华侨掌握。他们把日用品、农具等,通过零售商和小贩赊给分散在农村各地的小农,等收成后再以稻谷偿还。清朝政府发现,暹罗使者乘坐的海船上的水手郭奕逵等156人都是原籍广东、福建等地的华侨。雍正二年(1724)在运米到广东的暹罗海船中,又有徐宽等96名华侨充当水手。雍正四年(1726)闽浙总督高其倬向朝廷提出弛禁建议被采纳后,允许福建、浙江两省同广东一样,也可以同南洋进行贸易。雍正六年(1728),暹罗的运米船只到达厦门。乾隆八年(1743)7月,旅居暹罗的华侨把一批大米运到福建。根据福建布政使德福的报告,乾隆二十二年(1757)从暹罗运回厦门的洋米5.2万多石,其中龙溪县船户吴兴运回3900石,澄海县船户黄顺祥运回5200石。
  19世纪初期,有不少定居马来亚沿海港口城市的闽籍华商移居暹罗。在暹罗南部锡矿最多的普吉府,开采锡矿的几乎全部是闽粤一带招募去的华工。祖籍龙溪县的华侨许泗章,原来是个苦力,清嘉庆十五年(1810)前后到槟榔屿经营海上贸易而致富。1822年暹罗拉郎区发现锡矿后,许泗章申请在拉郎府开采锡矿的专利权,获暹罗国王批准,于是他以全部家财投资于锡矿业,许泗章又于1845年到家乡招募大批华工前往开采。经过几十年的苦心经营和广大华工的艰苦奋斗,使拉郎成为暹罗的重点矿区之一。鉴于许泗章对暹罗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暹罗国王册封他为“銮叻打纳色蒂”(专司管理税务的官员),后又封他为“銮拉郎”(掌管拉郎行政)和拉郎府第一任府尹。由于他开采锡矿和管理社会有功,不久又获得了国王封赐的授予平民第三级最高封号“拍”(phra)的尊号。许泗章治理拉郎府达46年之久。他去世后,国王又御封他的长子许沁广(泰文哥森功)继任拉郎府尹。(①布赛尔:《东南亚的中国人》,卷三“暹罗的中国人”,第11章“19世纪上半叶”。)
  1840~1880年之间,暹罗的种植业兴起,种植园需要大量华工,粤、闽沿海一带被招募去的农民日益增多。1870年移居该地的中国人约2.8万名,到1884年则已超过了4万名。新兴的橡胶工业几乎全部由华侨兴办,而出口的橡胶大部分也由他们提供。(②斯金纳:《泰国华侨社会史的分析》,见《南洋问题资料译丛》1964年第二期,第129页。)其中有一些经营出入口贸易和橡胶业的福建侨商因而致富。许泗章六子许沁美在董里组织华工开发种植橡胶,获得成功,国王还任命他担任董里府尹。祖籍晋江的苏廷芳,青年时代到暹罗经营南洋胶鞋实业有限公司发展迅速,后又购置了大片胶园。
  19世纪中叶以后,沿海路来暹罗的广东、福建人增多,其中潮州人最多,海南、客家、闽南人次之。他们大多是沿海的农民,来到泰国后聚居于南部港口城市和锡矿区,主要以开采锡矿、当驳船水手和经营小商贩为生。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暹罗大米出口激增,移居那里的中国人,对发展作为当地经济支柱的大米加工出口业,也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当时华侨承担了大部分大米收购、加工、包装、运输等业务,华侨经营的机械碾米厂越来越多,到1912年已达50多家。( ③[苏]尼•瓦•烈勃里柯娃:《泰国近代史纲》(中译本),第275页。)他们大多是享有特权的潮州人,而福建侨商则多是经营小规模的碾米厂。
  19世纪末期以后,到暹罗南部定居的福建侨商和小工业者增多。他们多数是深入内地农村收购稻谷和赊销农产品再运往港口加工的小贩。此外,从事造船、打铁、熔锡、缝纫、制革等业的华侨小手工业者几乎遍布泰南主要城镇。
  1949年5月泰国对经济政策进行了调整。福建籍华侨,大多数仍集中于南部与北马交界的半岛地区,仍以经营锡矿,种植(橡胶、胡椒、水果、蔬菜)、五金、饲料、中药、养殖业为主。70年代以后,开始有人投资兴办合成纤维厂、畜牧场,发展较为迅速,经济活动范围也有所扩大。
  商业是泰国华侨经营的传统行业,在这一行业中获得较大发展的福建侨商有曾任泰国福建会馆理事长的苏国世。苏国世1935年出生于遥罗,祖籍为晋江。其父苏廷芳,青年时代到暹罗经营南洋胶鞋实业有限公司,并拥有大片胶园,生前为泰国福建帮侨领。苏国世留学美国,获商科博士学位,后返泰继承父业,经营橡胶种植园。现为泰国南洋胶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还在曼谷经营和盛找贸易公司和味精厂等,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香港均设有分公司。白锡碧,1902年出生于安溪县,1930年去暹罗经商。早期经营民信局(侨批业),后创义和发有限公司经营茶叶。现为泰国义和发茶行、三九茶行董事长。他除仍经营侨批业外,还经营泰国亚洲天然蜜公司。黄永林,1918年出生于长汀县。黄到暹罗初期,任职于胡文虎经营的虎标药行永安堂。1940年集资创办鹰标体育工业有限公司,经营羽毛球、羽球拍制造厂,自任董事经理。杨锦忠,1924年出生于平和县。其家族在曼谷经营福安堂无限公司,由他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安堂下辖三个以制中成药为主的制药厂,兼营石料加工厂和水果种植场。他曾任泰国中医药业公会理事长。经营药业的还有祖籍诏安的沈天河,有再公司董事长沈秋虎和经营协兴大药房的吴水洁等。
  暹罗的橡胶是华侨从马来亚移入的。20世纪30年代末,在橡胶园从事种胶和割胶作业的华侨约有7万人,他们多半是潮州人和福州人。经营出口业务的橡胶商多是闽南人。(①陈碧笙主编:《南洋华侨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7月。)经营树胶种植出口业的李引桐祖籍南安县,李最初任职于李光南经营的前益树胶有限公司,50年代为李光前家族集团主持过新加坡南益树胶公司,后又为其主持泰国的南泰树胶公司和香港南益分公司的业务。还曾代表南益树胶公司与苏联、东欧等国洽谈树校贸易。后来从以上企业的盈利中分得利润作为资本,于1962年独立经营德美行。目前该行下辖八个加工厂和数十个收购、转运栈,年产树胶20多万吨,经其加工、出口的橡胶总量占泰国贸易额的30%左右。
  经营水产业的有祖籍诏安的沈海利及隆泰公司的董事经理沈水平。
  闽籍华侨华人办的工业企业主要有:祖籍厦门的蔡志伟,经营泰国最大的合成纤维厂及太平洋金融有限公司。其弟蔡志云在曼谷经营美国玻璃纤维有限公司。陈顺德在曼谷经营的康元饼干有限公司。
  电器、车辆装配工业是福建籍华侨华人近十几年来涉足的新兴行业。苏国材,1935年出生于泰国,曾留学美国,获建筑工程博士学位。学成返回泰国后,主持由其家族经营的南洋建筑地产有限公司。他也是泰国著名的建筑师。其弟苏国全,1940年出生于泰国,1969年赴美国深造,取得博士学位,在美国成婚后回泰国经商,现以经营汽车制造业为主。
  在泰国经营运输业的福建华商,多以海运、内河航运业为主。如经营东海航务有限公司的苏清维,经营新南光航务有限公司的官华炎等,均有自己的货运船队。
  70年代以来,泰国的旅游观光业发展较快。经营与此业有关的有曼华华园饭店董事长陈植津,祖籍晋江,陈也是台北假日饭店、华园饭店董事长。
  泰国的华资金融业中曼谷商业银行(其前身为泰山银行)是福建籍人士陈峥嵘家族投资创建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至80年代末已有分支机构87家。
  三 文化教育
  (―)华文教育
  19世纪末各同乡宗亲社团已开办了私塾。1914年2月福建会馆创办了培元学校采用华语教学,并增加了算术、常识等科目。学生人数也由数十名增至300多名,到1922年改为同乡子女可免费入学的义务学校。义校曾多次参加当地祖国救灾扶贫运动,得到华侨社会的称赞。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侨商自顾不暇,义校也因经费无着一度停办。
  1952年福建会馆又接办早年福建乡亲创办的中心公学。经过大力整顿校务,建立了各种制度后,学生数从最初的60名增至80年代初的600多名。这所学校历届毕业生共2337名,为华侨会社及当地社会培养了人才。
  (二)报刊
  祖籍南靖县的萧佛成等人,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创办《美南日报》,这是一份宣传推翻清朝、建立共和的报纸。因经费困难,数月后停刊。《美南日报》停刊后,萧佛成与陈景华主持编辑出版《湄南日报》。后因报社内革命派与保皇派政治观点分歧,萧佛成退出该报,创办《华暹日报》(泰文名《支诺沙炎瓦拉萨》),每天出华文8版、泰文4版。发行后不久,又改用两种文字分别出版,每天各出8版。主办人萧佛成华文和泰文造诣颇深,担任过“同盟会”暹罗支部的首任主席,在泰国华文报业史上有过突出作用。1908年孙中山途径暹罗时,曾交代他的党员帮助《华遥日报》工作。到了1912年,尽管辛亥革命取得胜利,《华暹日报》与保皇派控制的《中华民报》继续论战了好几年。《华暹日报》坚持出版到1929年才停刊。
  《星暹日报》是胡文虎1950年在曼谷创办的一份华文报纸。乃沙立元帅执政时,该报以它的保守立场著称。到70年代中泰建交后,该报逐渐保持中立。至80年代初,该报进行了一次重要的内部管理和版面内容方面的改革调整,开始从一般新闻中分出经济新闻独立成版,并改为横排版。该报由胡文虎的孙女婿乃李•汕滴蓬猜(李益森)担任社长。目前的《星暹日报》与其他“星系”报纸的关系已逐渐淡薄,成为一家独立的泰国华文报社。
  (三)宗教
  泰国是个佛教国家,佛教被定为国教,全国90%以上的居民(包括华人)均信奉佛教。
  福建公所及福建会馆曾先后集资兴建了顺兴宫、福莲宫、新兴宫、福兴宫、妈祖宫和观音亭,至今较为完整的为顺兴宫和福莲宫二座。顺兴宫建于昭披耶河畔,宫内供有为中泰信善所崇拜的清水祖师像,每年九皇斋期结坛圣地。福兴宫二次大战中毁于战火,经两次重修,也相当壮观。
  此外,还有少数华侨、华人知识分子信奉基督教和天主教。
  四 社团
  泰国的华侨社团诞生于辛亥革命前后,中华会馆的前身中华会所就是1907年孙中山先生到遥罗时联合各省籍的华侨由他亲自主持组建的。
  (―)中华总商会(简称“华商总会”)
  成立于1910年,是泰国各省籍华侨、华人影响最大的社团,也是泰华社会的最高机构。该会以办商务为主,但也兼办福利事业。
  华商总会下属还有泰华进出口公会、土产出口商公会、树胶业公会、米商公会、玉蜀黍土产公会、五金公会、钟表公会、联华药业公会,以上系进出口业组织。此外地方性工商业同业组织也很普遍。区域性组织有泰商土产业的西抛同业公会,按祖籍分有客属工商界组织的华瀛公会等。目前这些社团已有不少泰国人参加,大部分为全国性组织。
  (二)同乡会馆
  (1)泰国福建会馆:成立于1911年,其前身为附设于顺兴宫内的福建公所。会馆设在曼谷。首任会馆主席为同盟会会员、祖籍南靖县的老报人萧佛成。当时会员仅数十人,目前已有会员1800多人,其规模仅次于潮州及客属两会馆,居第三位。
  会馆的宗旨在于联络感情、交换信息、襄助社会,振兴教育,发展体育运动,协助会员婚丧喜庆及其他福利。管理会馆属下的庙产、坟山、医院及其慈善机构公产等。
  会馆建在新旧山庄,最早福建人聚会的场所是1894年由福建人集资兴建的“闽山亭”。1925年除筹款重新修葺外,还兴建礼堂及万善塔一座。1943年再建有亲及无亲同乡的藏骨室各一座,以后会馆又陆续在#府购得地皮兴建山庄,于1969年建成“春府福建山庄”。山庄建有牌坊、大礼堂,还有福德祠、清水祖师殿和澜如亭等建筑物,1980年再建“思源堂”一座。
  会馆属下的单位有教育基金会、慈善基金会及山庄、福利、文教、康乐、庙产等委员会。教育基金委员会宗旨是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赞助家境贫寒的学生。慈善基金会宗旨,在于推行慈善事业,开展救济公共灾难、促进闭结。福利委员会则以促进乡谊,谋取会员同乡之福利.赈灾恤难、介绍职业为宗旨。文教、康乐委员会以促进文化教育,举办各项文教康乐活动,如组织球队、中西乐闭,普及发展正当娱乐。
  福建会馆拥有两个山庄及医院、学校等财产,资力比较雄厚,在华侨华人中享有一定的声誉。
  (2)南暹福建公会:成立干1946年初,为泰南合艾等地福建华侨同乡社团。其成员多为树胶园、锡矿业主及出入口商。
  (3)董里福建会馆:成立于1945年底,其前身为同善社。
  以上三个福建同乡社团名义上是泰国福建会馆的体会员,实际上并无隶属关系。
  (4)泰国福州十邑同乡会:成立于1990年底,会址在曼谷。该会宗旨为联络同乡之谊,促进会员福利、教育及各项文娱康乐活动,举办各项慈善福利事业。
  (三)姓氏宗亲会
  泰国各姓宗亲总会有40多个,多数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过去多是协助宗亲办理婚丧喜庆及主持春秋二祭,现在也举办一些福利事业。各宗亲总会的理事长通过聚餐会保持一定的联系。中泰建交后,常组团来华旅游探亲。
  泰囯沈氏宗亲总会成立于1885年,是当地成立最早、人数最多的宗亲组织之一,在泰国号称有10万之众,会员中祖籍诏安的占80%左右,历届董事会均以诏安人为主。该会和东南亚各国沈氏宗亲会关系密切,是比较活跃的一个宗亲团体。现任理事长沈桂阳,祖籍诏安,为福建会馆理事.任祥隆兴有限公司的理事总经理。总会名誉理事长沈伟汉博士,1987年元旦获得泰国国王颁发的一等皇冠大绶勋章。副理事长有沈秋虎、沈步云、沈良南、沈九发等。
  (四)慈善团体
  慈善团体众多也是泰华社会的一大特点,除广东、福建各社团和商号共同集资联合建立的泰国中华文化慈善基金会外,还有各籍华侨、华人共同建立的一些慈善福利机构,其中较大的有华侨报德善堂、兰山慈善院、北揽养老院、介寿堂慈善医院、华侨孤儿院、挽卿养老院、和泰南14府联合建立的救灾机构,这些机构救济赈灾、施医赠药、收容孤老。
  第七节 缅甸
  缅甸联邦共和国(简称缅甸)位于中南半岛西部,北部和东北部与我国云南接壤,西北与孟加拉国和印度接壤,东南连老挝、泰国,西南瀕孟加拉湾和安达曼海。国土面积约67万平方公里,全国划分为14个省、邦。全国人口3859万。
  缅甸至1044年才开始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1885年沦为英国殖民地,并被划为英属印度的一个省。1937年英国殖民当局被迫将缅甸从印度划出,仍受英国总督直接统治。1942年5月被日本占领。日军投降后,英军重新占领缅甸。1948年1月4日脱离英联邦宣告独立,成立了缅甸联邦共和国。1950年6月8日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
  一 移居
  福建人从海路移居缅甸始于元代。元世祖至元十四年到至元二十四年(1277—1287年)曾多次出兵征緬,元军占领蒲甘后设置行省,在那里驻军戌缅达20余年。据姚燧《千户所厅壁》记载:“我驻戌元兵,皆错居民间,故万夫千夫之长,公廨城邑者”。13世纪末期,中缅之间海上交通有所发展,开始有大批闽、粤商人和手工业者乘帆船取水路到缅甸经商、谋生,并有少数人因经商需要定居当地。
  明代中期以后,福建商人和手工业者到缅甸定居者增多,他们多聚居于当年元军屯兵的八莫一带。据明代朱孟震于万历年间写的《西南夷风土记》一书记载:“江头城外有大明街,闽、广、江、蜀属货游艺者数万,而三宣六慰被携者亦数万。”当时的江头城即今八莫东南40里处的老官屯,是明朝廷所置蛮莫土司处。据当地出土的石碑上刻有“威远台”三个大字,左刻:“大明征西将军刘筑坛誓众于此。誓曰:六慰拓开,三宣恢复,众夷格心,永远贡献,洗甲金沙,藏刀鬼窟,不纵不擒,南人自服。”右刻:“受誓:孟养宣慰司,木邦宣慰司,孟密安抚司,陇川宣抚司,万历十二年三月十二日立刻。”
  1824年第一次英缅战争,英军在仰光登陆时,在军用地图上就标有“ChinaWharf”(即中国码头)的字样,码头停泊的都是中国帆船,中有大路,直通瑞光金塔,大路右边还有一个唐人坟场。英人将仰光辟为商港后,闽侨向唐人坡之后路仔(第24条街)及海墘(江滨街)一带发展。缅甸华侨曾运载大批暹罗、缅甸大米救济闽、粤两省粮荒。
  英国为了征服缅甸,于1824年到1885年间,先后发动了三次侵缅战争。英军极需物资、劳力,而在马来亚槟榔屿的福建侨商也利用这一时机,运载大批货物到仰光销售供应英军。当时英军为了建筑官署、营房、住宅及公路、桥梁,需要大枇工匠,从马来亚招雇大批华侨技工。因此在这段时期内,除了马六甲、槟榔屿移居缅甸的福建华侨外,闽南一带相率渡海到缅甸南部的土瓦、丹佬谋生者也日益增多,后扩展到毛淡棉,并逐渐移至仰光。据安溪县部份族谱记载的不完全统计,仅清道光至民国初年,移居缅甸的有58人。
  据1931年英国殖民当局对华侨人口调查统计,在193594名华侨中,约有10万多人出生于缅甸。按籍贯划分其人数与百分比如下:
  缅甸与我国云南接壤,交往较早,因此,初期定居缅甸的云南人居多。30年代以后,福建华侨大量增加,超过了云南人。当时福建籍华侨68%居住在伊洛瓦底江三角洲地区。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后,福建沿海人民为逃避战乱,移居缅甸投靠亲友,据统计1935年~1940年出入缅甸的华侨人数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除1940年外,从厦门口岸出国到缅甸的人数大大超过回国的人数,至1940年福建旅居缅甸的华侨已达77436人。
  1942年5月7日,日军占领缅甸,大批华侨自緬东北向云南西部撤退。据联合国救济总署1948年的调查报告统计,因战乱从缅甸逃回国内的华侨约有1.9万人。抗日战争结束后,一部分缅甸归侨由联合国救济总署协助派船遣送回侨居地者达万余人,其中1946年10月29日至1947年8月由厦门口岸出境的就有3476人。
  1948年1月4日缅甸独立后,缅甸政府实施一系列措施限制华侨入境,后又规定外侨离境限期一年的办法。1950年9月公布单持移民入境证者也不准入境,必须同时持有护照才可进入缅甸。1951年又规定外侨入境后,必须立即向外侨登记局办理登记手续,违者处一年徒刑或一千盾罚款。
  新中国成立后,除少数投亲去缅甸定居者外,移居缅甸的人数已大大少于从缅甸回国的华侨人数。据1951年北京华侨研究会根据缅甸侨团提供的材料估算,缅甸华侨约有30.9万人。
  1953年缅甸政府内政部答复国会议员质询时指出缅甸共有华侨35万人。按缅方规定,第一代侨生还有申请为缅甸公民的权利,第二代以上侨生则为缅甸人。
  北京华侨研究会1956年3月曾根据我国驻缅使馆提供的材料编写的《亚非地区华侨情况介绍》中估计,全缅甸30万华侨中,保留中国籍的约有9.1万人,其中具有双重国籍和已加入缅甸籍的约为208800人。如按其祖籍划分其分布情况如下:
  ①瓦城以下及缅甸伊江三角洲地区:福建人55%;广东人35%;云南人6%;其他4%。
  ②瓦城以上地区:福建人10%;广东人30%;云南人25%;其他10%。
  ③掸邦及边沿地区:福建人10%;广东人20%;云南人60%;其他10%。
  1960年8月23日,缅甸国会宣布,全缅外侨中18岁以上的华侨有91156人。据北京华侨研究会1962年根据我驻缅使馆和缅甸侨团提供的数据估算,全缅近30万华侨、华人,分布于180个市镇。居住在缅北的约9.4万人,缅中约2万多人,緬南(包括掸邦沙林和三角洲)约13.4万多人,如按省籍划分,祖籍福建的约占50%,广东占30%,云南占15%,其他祖籍占5%。
  1966〜1967年,缅甸政府掀起大规模排华浪潮,大批缅甸华侨被驱赶回国,这一时期M到福建定居的缅甸归侨有3000多人。
  1985年缅甸总人口为32101621人。据我国驻缅使馆与当地侨团估算,全缅华侨、华人约有71万人,占缅甸人口总数的1.84%;其中福建省籍华侨华人约占40%,约有35万人,其中华侨约有11万人,大多居住在仰光及沿海地区。
  二 职业与经济
  (一)早期
  福建华侨在缅甸的经济活动是从海上贸易发展起来的。元代汪大渊在《岛夷志略》中记载了泉州与缅甸的贸易盛况。泉州与缅甸的海上交通点有八都马(今缅甸东南部的马打万)、淡邈(今缅甸东南部塔瓦)等处。
  明代的史籍中有关缅甸与福建经济交往的记载更多。据明代朱孟震在《西南夷风土记》一书中记载:“自古江船不可数,高者五丈,长者二十丈,大桅巨缆,周围走廊,常载铜、铁、瓷器往来,亦闽、广海船也欤?”当时华商的帆船分为闽、粤两大帮,闽帮的帆船多漆青色,故有“青头船”之称,其船名多冠有“金”字,如金锦瑞、金振成、金顺发、金广发、金福盛、金福发、金德源、金和顺等。据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完稿的《缅考》记载:“西洋货物,集于漾贡(仰光),闽、广皆通。”最早到缅甸贸易和定居的福建籍侨商,不少是从马六甲、槟榔屿去的。从厦门、漳州、泉州去缅甸的商人,运去中国出产的茶叶、漆器、药材、烟丝外,并推销海峡殖民地运来的洋货。他们还将缅甸出产的玉石、土产等运回国内销售。
  由于商务需要,当时也有不少福建侨商定居于缅甸的港口城镇,也有随船去缅谋生的农民在郊区种菜、养猪,做工匠、当雇工等。由于留居缅甸的福建华侨不多,尚未形成一股经济势力。到英国殖民者侵占缅甸后,以“中介商”为主的福建华商的经济实力才逐步得到发展。
  (二)英殖民统治时期
  1885年,英军占领缅甸后,福建侨商便深入各地农村替英国商行收购虫胶、蜂蜡、丹参、缅玉等土产,并为他们推销欧洲出产的日用消费品。除肩挑小贩外,小商们往往在村镇设有收购、零售点,这种由华侨家庭经营的土产杂货店,几乎遍布城镇。如1885年前往缅甸的同安人林振宗,当时正值英人兴建兵营和住宅,他先当建筑工人,后来承包工程当了营造商,数年后已开有10多家锯木厂,以后又经营航运业。他经营的协德号拥有“双春”、“双安”、“双美”等多艘大轮船,航行于厦门、汕头、香港、新加坡与缅甸之间。他还是美商BOC煤油公司的缅甸总代理。后来外国油商自己推销商品,收回他的总代理权。他投资石油业后,参加修建自緬西波美乐至仰光市内的一条500英里长的输油管,工程艰巨,耗资极大,输油管只修一半,因耗尽资金而停工。(①黄绰卿:《-缅甸华侨史的一页》,载《新仰光报》1963年10月5日。)
  当时聚居于南渤的福建华侨有不少人经营稻谷买卖加工、纺织布匹、中药材、茶室、裁缝、理发等业。一些经营“柴工寮”(即木材加工场)的,后来转营木桶业。20年代初,仰光经营人力车行的福建华侨较多,因此车夫也多是福建人。如祖籍安溪的王紫如在滨海街开人力车行泉胜栈,全盛时期拥有千余辆车。(②《旅缅安溪会馆42周年纪念特刊》,18—20页,1962年。)福州人多经营茶室、餐馆、面店、酒楼,客家人则开裁缝服装店,而中药铺几乎全部由永定人经营。永定华侨胡子钦原为中医,后来在仰光开设永安堂中药铺。20年代初由其子胡文虎、胡文豹继承,生产八卦丹、万金油等中成药,远销东南亚及国内各大埠,1923年后将总店移至新加坡。
  福建侨商多经营土产、米厂、纺织品、中西药、茶室、裁缝、理发等行业,即使在只有10多户的偏僻山芭也开办土产店。大米是缅甸主要产品,闽侨的碾米厂是较发达的行业。他们的米厂多设在仰光对岸开方道和底岸。当时在颇笃、干使、刊风、干村、敏甲光等沿江河村镇,帆船可以停靠的地方,都有来自厦门市郊曾营村的华侨开设的米厂大谷仓,因此这一带被称为“曾营港”。(③曾冠英:《缅甸华侨曾广庇父子事迹》,载《厦门文史资料》第13辑。)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巨富曾妈庇(又名曾广庇)就是经营米厂发家的。在土瓦、丹佬一带的福建华侨多经营锡厂,濒海的华侨则从事渔业或收购燕窝。
  福建华侨由于资本少、人数多,虽然活跃于城乡市场,但多是受英国商行控制的本小利微的“中介商”,其经济实力远不如印度和巴基斯坦的侨商,也比不上起步较早的其他东南亚国家的侨商。因为长期停留在经营小本买卖和手工作坊阶段,无力进一步发展,更无法与资本雄厚的外商竞争。
  当时,由于华侨可向政府申请获准典当、酿酒业许可证,因此有少数福建华侨经营这两个行业。还有个别华侨为英商推销印度出产的鸦片。
  日军侵占缅甸期间,经营中、小商店和零售摊点的福建侨商多数停业,他们的家产几乎被扫荡殆尽,有的只好逃回家乡,无力回国的也躲避到乡村。这一时期全缅华侨社会经济活动几乎全部停止了。
  战后,国民政府推行所谓《华侨复兴贷款》,对那些备受战争损害而陷于破产的侨胞并无实质上的援助,加上缅甸各地惨遭战争毁坏,生意难做,侨商只得集中到仰光,使那里的总人口突然增加了一倍以上,华侨人数也比战前多了一倍。由于广大民众生活水平下降,商业也比战前难于经营,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华侨经济仍滞留战争时期的混乱和畸形状态中。
  (三)独立后
  1948年1月4日缅甸宣布独立,政府先后颁布了《出入口限制法》及《不动产转让法》,对华侨经济加以限制,但福建籍的华侨、华人中,小商贩和半商半农的比重较大。当时,他们中的80%聚居缅甸南部,多数经营商业和手工作坊,主要经营稻米、土产、布匹、百货、中药、肥皂、橡胶、矿产、旅社、餐馆和糕饼店,少数是工匠、裁缝和果农、菜农,其中小商贩仍占绝大多数,还有少部分经营手工业、农产品加工厂(碾米厂、榨油厂)、当铺、酿酒、宰猪等业,也是本少利微。据仰光中华商会估计全缅甸由华侨经营的约有60多种行业,2000多个10个工人以上的侨资作坊中,属闽籍华人的约占60%。因此,缅甸华侨经营的行业,地区虽然分布较广,但经济十分薄弱,没有多大发展。
  缅甸政府于1953年、1956年,分别将华侨酿酒业和典当业的经营权收归国有,但在小市镇及乡村仍允许华侨参加投标,缴纳高额税金者可继续经营。当时,政府已不发给华侨经营出入口贸易的执照。1957年缅甸政府和当地商人组建了7个合营公司,主要日常生活必需品全部交由合营公司经营。因此,华侨经营的布匹、百货等行业都奄奄一息;华侨经营的土产、五金、酒楼、茶室、瓷器及其他小商贩也同样受到一定影响。但由于华侨经营这些行业历史悠久,经验丰富,散布甚广,信誉也很好,因此,尚能继续维持,特别是福州人经营的那些具有本民族风格的茶室、小食摊、酒楼、馆店等,缅甸商人更是难以代替。由闽籍华侨经营的所谓工业则是小型作坊和工场,有米厂、锯木厂、家具店、药材加工、皮鞋、自行车修理、缝衣店、毛巾厂、印刷厂等。而米厂因缅甸政府垄断大米出口,利润不如以往,发展前途也不大。
  1962年奈温执政后,宣布实行工业国有化和农业合作化。从1963年3月到1965年两年中,政府以迅猛手段把1.5万多家工厂、商店和银行收归国有。被国有化的企业全部由军人接管把持。在农村,则对农产品统销,大米、玉米和豆类不得自由买卖,并推行农产品缴售制度,加强对农民的控制。因此,福建华侨所经营的中小型工厂、旅社和商店等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特别是在农村经营小杂货店的华侨,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完全丧失了谋生基础。
  到60年代中期,仰光华侨商业受到排挤而不得不停业或转向经营手工作坊和小型工厂,主要经营针织背心、.尼龙制造、塑料、橡胶制品、糖果、饼干、肥皂、卷烟、火柴、雨伞、瓷器、脚踏车修配等。到1968年,几乎所有私人经营的中小型工厂、商店实现了国有化;医院、学校、旅馆、电影院等也由国家经营,华侨经营的只剩下类似摊贩的小商店和农村铁匠铺那样的小作坊了。
  一直在缅甸经商的福建华侨,也因外侨不能到国营商店任职的新规定而面临危机.所谓华侨“企业”,包括家庭经营的商店,也只剩下在仰光、曼德礼、毛淡棉等大中小城市残存的出售面包、饼干、塑料鞋、皮革日用品等的小商店,其中部分还是由自己生产的商品。工业方面只剩下加工塑料的小作坊、汽车修理行、自行车修理行、裁缝店和酒楼饭馆。1966年缅甸政府取消了对马铃薯、豆、洋葱、红糖等部分农产品的贸易管制,使得华侨、华人有了经营这些土产的机会。
  商业是福建华侨经济的主要活动领域,80年代中期全缅共有6000多家华资经营的日杂百货及土产商店,由福建籍商人经营的约占一半。不少商号专营直接或间接由香港转口销往缅甸的中国土产百货,由于质优价廉,受到顾客的欢迎。
  布匹成衣业是福建华侨经营的传统行业,全缅甸由华侨经营的服装店约有5000多家。这些商店除经营从印尼进口的纱笼、缅装外,也兼营西服和汉装。
  餐馆也是福建、广东华侨经营的传统行业。由于福建、云南、广东华侨人数较多,餐馆以闽、粤菜为主,仅仰光由华侨经营的就有近70家,500多家茶室点心店大多由福州人经营。
  运输业虽已收归国营,但一些分支公路线计划以外的客运车辆仍由华侨、华人经营,有的是车主自行驾驶,有的则开办车行将车辆出租。80年代中期以来,由华资经营的车行已增至500家左右。缅甸多山,骡马运输队历来多由华侨经营,不但艰难,盈利也少。
  缅甸华侨经营玩具店的也有上百家,有的店还兼营文具,但资本规模均较小。
  近年来还有一些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华人青年经营中、西药房兼门诊。此外经营家用电器装配销售的商店也已增至400多家,虽然资本不大,但由于市场日见扩大,比较容易发展。
  缅甸政府开放民营经济活动以来,各地商旅往返频繁,促使了旅馆业的兴起。目前由华资经营的旅馆约有400多家,仰光的规模较大,而内地多属小型旅馆。
  工业方面,由华资经营的有农、渔、牧等产品加工、制造、冷冻储运业及蜜饯、西点店,大大小小有2000多家,遍及各地城镇。其中由福建华侨经营的约占半数。
  缅甸华侨经营的以制造胭脂粉片等化妆品为主的小型工厂约有百余家,家庭缝纫店也有500多间,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厂和塑料鞋厂、陶瓷厂以及华侨传统经营的碾米、榨油、车辆维修等规模都很小,大多数是家庭自营或几家联营。
  近年来,缅甸的晒盐业发展较快,全缅上百家盐场中,由华资经营的近20家。
  自1987年9月1日缅甸政府宣布开放农副产品市场后,定居缅甸南部素有经营菜圃果园、畜牧业经验的福建华侨,都已陆续回归本行。目前全缅甸经营农牧副业的华侨、华人已有400多家,并由他们提供产品运销各地由摊贩零售,形成了以华侨华人为主构成的产、运、销联成一气的网络。由于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发展较快。(①以上数字均引自《华侨经济年鉴》,第85—86页,台北1987年版。)
  台湾在缅甸的商业机构对当地各省籍华侨、华人经营的不同行业作了分统计,特摘录如下:
  三 文化教育
  (―)华文教育
  1903年仰光华侨徐赞周(厦门人)、庄银安(同安人)、张永福(厦门人)等率先兴办了中华义学,1905年又创办益商夜校,免费招收平民青年入学,于1906年改为日校。
  民国建立前后,华侨办学风气大盛,福建侨商还集资开办女校,至1910年全缅甸已有10所侨校,学生1300人。1912〜1922年间,各重要市镇同乡共办起了50所侨校。“福建帮”除共同集资兴办平民学校和女子公学外,仰光的永定华侨还创办了民众中学,福州华侨也创办了中华国民学校。至1936年全缅甸已有65间侨校,学生2965人。至1940年学校发展近300所,学生也增至2~3万人,教职员工已达千余人。
  日本侵占缅甸后,各地侨校停办。日军占领仰光后,日伪当局曾开办了新中华学校,推行奴化教育,但学生极少。战后侨校迅速复办.至1948年已有侨校210所,共有学生1.8万名。
  1953年1月,缅甸政府颁布了《私立学校登记条例》,注册官对侨校拥有检查监督权,凡认为不合规格者,一律不予登记或取消其注册资格,使侨校复办受到限制,华侨教育恢复较慢。据1956年底统计,全缅共有247所侨校。
  1962年奈温军人集团执政后,于翌年下令规定所有私立学校(包括侨校),应重新办理登记,规章更加严格,手续更为繁琐。此外还规定须开足全部缅文课程。因此侨校的华文课程和教学时间更少了。1965年4月1日,缅政府公布私立学校国有条例。4所规模较大的华文中学被接收改为国有学校,校长由缅甸人担任,教员中只有缅籍华人才能留任,并优先录取父母双方都是缅甸人的学生。华侨、华人即使大学毕业也往往不能在政府机关和国家企业谋职。
  (二)华文报刊
  1903年《仰江日报》创刊。创刊初期由仰光保皇分会会长庄银安出任经理。言论倾向保皇党。翌年改名为《仰光新报》。1906年革命党人、东京《国民报》记者秦力山到仰光后,参加该报工作,庄银安受其影响脱离保皇党加入同盟会,《仰光新报》转而宣传民主革命,提高了华侨的民主意识,在华侨中影响很大。该报于1908年受反动势力压迫而停刊。
  1908年8月,由张永福、曾广庇、林振宗(同安人)等漳泉籍富商赞助,购买了原《仰光新报》的机器和设备,在仰光出版了《光华日报》。庄银安出任总理,徐赞周(厦门人)等为编辑。该报抨击清廷王室和保皇派康有为、梁启超,宣传推翻清王朝的革命主张。1909年7月一度被迫停刊。同年11月,该报在同盟会全体会员的支持下改名为《进化报》,作为同盟会的机关报刊行。1910年清廷利用外交途径唆使缅甸总督下令将《进化报》主笔驱逐出境,同盟会正副会长也被迫离开仰光,致使报纸停刊。1912年春同盟会又以“学务总会”名义出版了《全缅公报》。1913年9月1日出版了《觉民日报》。这三家报纸言论都反对清朝政府,宣传民主革命的主张。1909年保皇派创办了《商务报》,仅出版数月停刊。
  20世纪20年代到日军入侵缅甸前,由闽籍报人主持创办出版的华文的报纸有:
  《仰光日报》,:1921年11月由一批华侨富商集资创办,经理陈允洛(泉州人),首任总编辑傅无闷(泉州人)。
  《缅甸新报》其前身是永定籍华侨胡文虎1903年创办的《缅甸晨报》;《缅甸晨报》出版一年后因业务不景气,由杨子贞接办,改为《缅甸新报》,该报于1929年停刊。
  《兴商日报》1930年3月1日出版,它是由闽籍侨商主持的兴商总会买下《缅甸新报》全部机器设备创办的。因销路不大,仅维持两年而倒闭。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仰光成为中外要人出入的门户,国际政治活动的童要场所,华文报刊新闻来源极丰富,读者激增。为了宣传抗日,许摩力(海澄人)、陈允洛、陈兰生(永定人)等人于1938年8月16日创办《中国新报》,另一批爱国华侨于1941年12月16日创办以中小商人为读者对象的《侨商报》。
  1942年日军占领缅甸后的三年半时间里,缅华报业受到严重摧残,除日军伙同汉奸办的《华侨正谊报》外,其他华文报刊均被迫停刊,报社的一切机器设备和铅字等,被日军洗劫一空。
  1945年7月6日,《中国日报》复刊。同年8月5日,徐四民(厦门人)等人创办了《新仰光报》。该报问世后,便大力宣传反对内战、民族复兴的主张,受到广大华侨、华人欢迎。1947年7月18日出版的《人民报》,它的前身是1946年12月创刊由萧岗(厦门人)主编的《人民旬刊》。创刊初期便报道解放战争中的形势变化情况,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新中国成立后,报道祖国各个方面的成就。该报日销量达4500多份,以青年知识分子和文教界人士为主要对象。
  1956年,许斯仁(海澄县人)创办出版了《时代报》,刊行不久便停刊了。
  此外,还出版过一些小型进步报刊。如《生活周报》(1950年2月创刊)、《华青周报》(1950年5月19日由卑谬华侨青年社创办)、《南国画报》(1954年出版,经理王孙静,南安人),每期销售2000份。
  据1959年统计,缅甸华文报刊共8家。1966年1月1日,缅甸奈温政府吊销所有外侨报刊(包括华文、印度文)出版执照。从此华文报刊在缅甸绝迹。
  (三)宗教
  缅甸的福建籍的华侨多信仰佛教和天后妈祖。最早在丹老修建的天后宫便是南洋各地来缅的华侨船户共同捐资创建的。建成时间已无文字可考,但庙内有大铜钟一口,铸于清道光十七年(1837)。此外,在缅南沿海福建人聚居的城镇,也建有许多座妈祖庙。
  仰光福建观音亭也是福建帮船户捐资兴建,寺内除供奉观音像外,也供有妈祖像一座,后经扩建改名为庆福宫,成为福建同乡会馆的前身。
  福州西禅寺的两尊大白玉佛坐像高2.8米、重8吨,卧像长4米、重10吨,是1980年来自缅甸的目前全国最大的玉佛。
  四 社团
  19世纪中期,由于缅甸华侨人口不断增加,华侨经济实力也有所增长,来自不同省籍的华侨,纷纷建立地区性的同乡会馆和宗族组织。由于仰光是华乔的聚居地和华侨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因此,也是缅甸华侨社团产生与发展的中心点。
  (—)同乡社团
  福建旅缅华侨最早建立的同乡组织前身是仰光的福建华侨共同集资兴建的“观音亭”。当时由当地“福建帮”头领成立了董事会,管理寺庙产业,主持祭祀,后正式命名为庆福宫,成为旅缅福建华侨的聚会活动场所。清光绪十四年(1888),福建侨商又在仰光成立了菁莲堂和兴公司。1930年,庆福宫在毛吁罔、淡汉等地购置了SO多亩义山,作为埋葬客死异国同乡的公冢。日军入侵缅甸时,亭台围墙等建筑物毁于炮火。到1947年底,华侨邱新祥等捐资重建,至今仍为当地华侨聚会活动场所。
  福建同乡会,前身为1934年10月10日成立的福建公会,后曾一度改名为仰光福建公司。抗日战争爆发后,被迫停止活动,1947年5月20日复办时才改为现名,并举荐苏知觉为首任理事长。
  1935年1月1日,福建公会东吁分会成立。1935年4月1日瓦溪码埠旅缅福建公会成立。1946年10月1日直塘埠福建华侨捐资重修“建德堂”作为当地福建同乡会的会址。1945年10月10日丹佬埠也成立了福建同乡会;1947年该会曾发动各地分会募捐提供旅费,资助滞留厦门口岸的归侨返缅。至50年代初期,缅北、西保、北珊福建同乡会相继成立。战后的福建同乡会是由37个县、市的同乡和宗亲社团联合组成的全国性福建华侨团体。
  (二)宗亲社团:
  缅甸的福建华侨宗亲社团的出现始于19世纪中期以后,由于当时经营商业的机构多以家族为中心,因此开始也是以“公司”名义出现。有单姓成立会馆,也有两姓甚至几个姓或两县同姓宗亲联合建立的团体。现以福建华侨为主在仰光组建的宗亲社团列表于下:
  各地还有宗亲组织或分堂,其领导层成员中所占名额以当地福建籍成员多寡、经济实力情况确定。如“简氏范阳堂”是永定、南靖联合同乡会的团体会员。这类社团主要是为了联络宗亲乡谊,平时很少活动。只是逢年过节或祭祖时召集同宗会员聚餐。此外,还通过募捐建立会馆、资助贫苦、开办义塾,通过各种渠道为新来的同宗介绍职业、提供住宿,以至调解仲裁纠纷。
  缅甸宗亲团体内部组织比较涣散,也不参与当地或华侨社会的政治活动。
  (三)经济社团
  经济团体包括工商社团、同业社团和职业公会。工商同业社团由于彼此间有商务上的联系,一般会员多以大、中商家为主。他们有经济实力,联系面较广,与缅府官员关系密切,受到当局重视,在华侨中威信也高。
  (1)缅甸华商商会:其前身是成立于1909年的缅甸华侨商务团体会。一度曾改名为中华总商会,1903年改现名。最初纯粹是商业性团体。因早期缅甸的土产品大多由福建人经营,会员大多数是福建籍侨商。
  缅甸华商商会的团体会员多数是行业公会,其中以福建侨商为主的团体会员有:1931年1月成立的缅属华侨土产商业公会、1949年2月1日成立的缅华饼干商业公会等。日军南侵时,会务停顿。1946年8月10日正式复会。到60年代初该会已拥有团体会员8个,商号会员300多个,个人会员70多名。由于闽籍会员占多数,因此各时期领导层中闽籍侨商均占半数以上。
  (2)缅甸华侨兴商总会:其前身为闽籍华侨徐赞周、陈朝初、林金瓯于1911年6月26日发起组织的“兴商公司”,1926年改为现名。因此一开始吸收的成员多数是福建籍土产商人。由于初期领导层多为爱国进步商人,他们联络团结广大华侨支持辛亥革命.赈济家乡灾民,支持抗日战争。1928年2月该会集资在仰光兴建了兴商土产交易所。日本占领仰光时停止活动,1945年8月恢复会务。1949年底,兴商总会曾集资兴建了仰光土产交易所,团体会员以外的各省籍侨商和缅甸商人也可到此交易,成为当地侨商进行交易活动的枢纽。兴商总会共有团体及个人会员100多个,多数仍是土产商,总会领导成员及会员仍以福建侨商为主。(①《缅甸华侨兴商总会四十周年特刊》。)
  以上两个商业团体除积极参加捐助爱国进步活动外,还积极举办华侨福利文教事业,如捐款兴建扩建华侨中学、中华中学及福建女师等校,资助贫苦难侨。
  (四)帮会组织
  缅甸华侨的帮会组织较多,和国内一样也分“青帮”、“红帮”两大派系,“红帮”结社始于明末清初,其宗旨是广交江湖兄弟,反清复明,势力较大,组织成员之间重义气,倡互助。福建中、小商人大多参加帮会组织。
  (1)洪门和胜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1826年的凤山寺,属下有群忠社、群义社等十几个团体,并在主要城镇设有20个分公司。会员约有3万人,主要是劳动群众及小商贩,也有少数缅甸人参加。经常性的活动为迎神赛会,代会友操办婚丧喜事,救济贫苦会友等。新中国成立后,活动较前减少。
  (2)建德总社(即建德堂):为“青帮”组织,成立于1841年,属下有建德社、福德社等十几个团体,并在主要城镇设有分社,成员多为中小商人,其次是劳动群众。
  以上两个团体的会员绝大多数是福建人。但两者之间各自划定地域上和经济上的势力范围,互不往来合作。
  (五)群众性社团
  最有影响的是工联、店联、书记公会等进步职工团体,历史虽短,但在工人、店员中有很高威信,是缅华职工运动的主力。
  (1)缅华工友联合会(简称“工联”):成立于1949年4月24日,有会员1000多人,福建人在工联属下有理发福利会、履业工会、缝纫工会。其宗旨是团结职工,维护工友合法利益,举办社会福利事业,救济贫苦华侨。瓦城分会还开办了夜校。60年代初,刘应超任主席,在1967年发生的反华排华“六•二六事件”中,刘氏被当局逮捕后迫害致死。
  (2)缅华店员联合会:是福建华侨居多、规模较大的店员团体。其前身为1939年9月17日成立的缅甸华侨救亡联合会,1940年改为现名。日军南侵时停止活动,1947年8月复会。是进步店员组建的群众组织,有会员2000多人,主要是福建籍华侨经营的土产商店和百货商店中的中下级职员,也有部分小本经营者。属下有瓦城、卑谬、纳不打、瓦溪码等分会。该会团结广大店员,维护店员利益,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开办夜校,赈济贫苦会员。
  (3)缅华书记公会:成立于1928年,主要成员是土产百货商店、碾米厂、进出口公司的文书、会计和较大的商业机构、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高级职员。其宗旨是“互相学习书记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增进自身知识”、“以辅助缅华商业之发展”。该会30年代还出版过小型综合性报纸《新芽日报》以传播民主思想,400多名会员中,大多数为福建籍人。抗日战争时期,部分会员联合教育界、新闻文化界人士,组建了“缅华文化界救亡协会”和“战时工作队”,积极发动群众支援祖国抗战,还发动社会人士捐款支持陕北公学。平时开展资助华侨的文教福利事业。
  (4)仰光缅甸华侨妇女协会:成立于1947年6月1日,是由一部分开明女知识分子发起组织的群众团体,会员千余人,包括女工、主妇、学生、自由职业者。以福建籍人占多数。平时办理会员福利、解决婚姻纠纷,组织缝纫合作社、办夜校帮助贫苦侨童上学等。在一些城市有其分会,通过开展活动,团结了广大妇女群众。
  此外,还有缅华妇女联合会,但人数不多,活动较少。
  (六)文教社团
  (1)缅华教师联合会(简称“教联”):成立于1949年4月,系当地华侨教师的总领导机构。会员约800人,占全缅华侨教师50%以上。该会有勃生、勃东、緬西(即伊江中流教师联合会)等三个分会.主要会务是团结教师,分配各地侨校师资,维护教师正当权益,并利用假期举办教师学习时事、业务座谈会和报告会。宣传祖国建设成就,举办社会福利货业,赈济贫苦侨胞。1965年4月全缅私立学校全部收归国有后,该会成员积极领导创办华文家庭补习班。利用假期为教师今后谋生开办短期业余培训班。1967年“六•二六事件”时,会所被纵火烧毁,有27名教职员被残害。
  (2)伊江合唱团:由一批福建籍文艺爱好者倡导,于1947年7月20日成立的文艺团体。当时在福建女师礼堂召开成立大会,会员200多人。致力于民主运动。介绍中国音乐、歌咏、舞蹈,救济贫苦侨胞等。1967年“六•二六事件”中,会所被烧,有3名会员抗暴跳楼牺牲,此后停止了活动;中缅关系恢复后又恢复了活动。
  此外还有闽籍人士成立的专演高甲戏、梨园戏的闽南文娱社和闽剧团、缅华声乐社、华联乐团、洪青乐团,以及缅华图书馆、緬华体育总会、黑猫体育会等。
  (七)福利社团
  (1)仰光缅甸华侨救济委员会:其前身是“缅华各界代表会议”,1邪2年改为现名。平时主要举办华侨福利,团结侨胞开展救济活动等。在该会f动下,创办了十几个诊疗所,为侨胞和当地人治病。1985年该会改名为缅甸华侨慈善会。主任林成隆,副主任杨老清,祖籍均为惠安。
  (2)曼德礼缅甸救济会:成立于1952年,主要办理侨胞福利,救济难侨。
  第八节 越南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简称越南)位于中南半岛东侧,东面和南面临北部湾和南海,北面与我国云南、广西接壤,西与老挝、柬埔寨为邻。全国面积近33万平方公里。全国人口近6600万,1950年1月18日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
  北宋以前,越南北部和中部属中国封建王朝管辖,南越称南圻又称交趾、交州,中越称安南,北越称北圻。宋雍熙三年(986)脱离中国独立。
  1884年,越南沦为法国的“保护国”。1940〜1945年8月被日军占领。1945年9月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国。当时法国重新入侵,越南经过抗法战争,直到1954年法国战败后,才取得独立。接着,美帝国主义扶植的政权霸占了南方,经南北方战争直到1975年7月全国统一。
  一 移居
  在越南立国(986)前,福建与交趾已有交往。据《后汉书•郑弘传》记载:“旧交趾七郡贡献,皆从东冶(今福州)泛海而至,风波险阻,沉溺相系。”
  在宋代的文献中,有一些关于福建海商和士人前往越南从事贸易等活动的记述。如《桂海虞衡志》中记载:“闽人附海舶往考,必厚遇之。因命之官,咨以决事。几文以诡乱,多自游客出。”(①《文献通考》卷三〇三,“交涉”条。)宋洪迈著《夷坚志》卷六中记载:“泉州人王元懋少时祗役僧寺,其师教以南蕃诸国书,尽能晓习。尝随海舶诣占城(中越)国,王喜其兼通蕃汉书,延为馆客,乃嫁以女,留十年而归,所蓄奁具百万缗,而贪利之心愈炽,遂主船舶贸易。”
  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瞿越国黎恒死后,“安南大乱,久无酋长,其后国人共立闽人李公蕴(泉州东石人)为主”,创立安南李氏王朝。(②沈括:《梦溪笔谈》卷二五。)
  乾道三年(1167)福建“纲首陈应等,昨至占城番。”(③《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四十九。)
  “乾道中(1165~1173年),占城与真腊战,双方皆乘大象,胜负不分。有福建人浮海往吉阳军(今海南省厓县境),为风浪所逐而抵占城,教占城习骑射,因得大胜。”(④《宋史》卷四八九。)
  闽人于12世纪到会安开埠时,有六个姓氏的人,以后不断发展,“每年农历二月廿六日,有祀六姓王爷公仪式,盖追祀12世纪开埠先贤也。”(①张文和:《越南华侨史话》,第32页。)
  福州府长乐县人谢升唧,因科场失意流落到广西邕州(今南宁市),在边界贸易集市上,被越南的官僚陈孝招赘为女婿,改名为陈承。陈承之子陈日煚,于1225年当了越南皇帝,建立陈朝。《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五“陈纪一”记载:“太宗皇帝,姓陈,讳煚,初,帝之先世闽人。”周密在《齐东野语》卷十八中也说:“安南国王陈日暖者,(父)本福州长乐邑人,姓名为谢升卿。”
  南宋末年,福建也有一些不堪异族蹂躏的义士,逃亡占城、交趾等地。郑思肖(连江县人)著《心史•大义略事》中说:“曾渊子等诸文武臣流离海外,或仕占城,或婿交趾,或别流远国。”
  明朝初年,闽粤人随郑和到占城居留的人增多,久之生聚繁衍,成为大族。开发会安的有朱、丁、伍、莫等10大姓,今会安明乡会馆尚有碑文记其事迹。明代中叶,闽粤人赴越经商的日众。起初,在北方以云屯为华船贸易港,后来因越南北南纷争,北朝郑氏开兴安宪铺,南朝阮氏辟会安为市。当时,福建商人乘“大眼鸡”帆船趁东北风南下,运货抵越;翌年春夏,载米乘西南风北归,此运粮船名艚船,华侨商人被称为艚人。(②华侨志编纂委员会:《越南华侨志》,第33、36、40页,台北出版。)1577年,福建船有十三四艘到达顺化。1622年,有福建船抵达南越的藩朗、藩里。晋江安海《霞亭东房颜氏族谱》记载:“玺,字道节,号西泉,生正德乙亥年(1515)六月二十日,隆庆丁卯(1565年)九月卜三日卒于占城。”《有耕堂柯氏族谱》记载:“兆搢,字心荣,号润予,乳名寅。生万历壬寅年(1602年)正月初五日寅时,卒顺治辛卯年(1651年)九月初七日辰时,公三十岁(1631年)往安南遂家焉,葬安南清夏。”
  明末清初,福建省有一些明朝的臣民不满清朝统治,逃亡到越南避难。如漳州府龙溪县二十八都回鄙玉洲上社人陈养纯“避难南来生理,衣服仍存明制”,流寓顺化。(③陈元烁:《承天明乡社陈氏族谱》。)长乐县福湖乡人郑会,因“大清入中国,不堪变服剃头之令,留发南投,客寓边和。”(④郑怀德:《艮斋诗集•自序》,第126页,香港新亚研究所东南亚研究室,1962年。)漳州府海澄县人潘文彦和妻林氏,“义不事清”而流徙越南。
  清初,越南中部的会安,华侨社会已经形成。“盖会安各国客货码头,沿海直街,长三四里,名大唐街,夹道行肆比栉而居,悉闽人,仍先朝服饰,妇人贸易,凡客此者必娶一妇以便交易。”(⑤[清]大仙厂翁:《海外纪事卷四。)
  在闽南侨乡族谱中,也记载有清初旅居越南的史实。晋江县《颜氏族谱》记载:“钟珍,生康熙三十五年(1696)五月,客安南(中圻),彼处娶妇。”又晋江县《陈氏族谱》记载:“立辉,志学公次子,……往安南求利,在是地娶妇。”厦门海沧《谢氏家乘》记载,谢应平,1728年生,于乾隆中死于安南;谢逢祥,1749年生,1773年卒,葬安南;谢宏栋,1707年生,1757年卒葬安南;谢世伟,1690年生,1739年卒,葬安南。同安县《马巷厅志》卷十六“烈女”载:“同安东沙人陈台宜,妻王六娘,经商海外,岁罕事归,后舟遇风,死于安南。”厦门新安《丘氏族谱》也记载不少人到越南,死于该地。
  清末民初,军阀割据,地方不靖,经济衰落,民生困苦。福建省有不少人前往越南谋生。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闽清县徐季卿在福州、新加坡各地招募400多名福州籍劳工到安南开垦农田。( ①郑林宽:《福建华侨汇款》,第8页,1940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法国殖民当局招募一批福州劳工前往越南。
  越南华侨以广东省籍人占多数,福建籍人数比较少。1938年南圻各邦华侨人口中,福建籍约4万人(②台湾总督府编《南洋华侨情况》,1938年7月。)。
  抗日战争期间,福建省与越南的海上交通受阻,有一些越南归侨由陆路前往越南。据1943年7月至1944年10月统计,永春县籍归侨76名取道长汀、赣州,经广东省曲江、防城、东兴(今属广西)前往越南。
  抗日战争胜利后,有大批避难归侨向厦门侨务局登记,申请重返越南。据1946年11月20日统计,当年申请往西贡的有606人。据厦门《星光日报》报道,1947年从厦门去越南的有2306人,从越南回国的有1637人;1948年出国去越南1272人,从越南回国的614人。二年出入国对抵,净出国1327人。
  1949年统计,堤岸华侨40万人,福建帮华侨占7.8%。(③《堤岸华侨经济生活情况》,载《印支经济月报》(法文),1950年。)
  1955年北京“华侨问题研究会”编印的《亚非地区华侨情况》介绍,越南共有150万华侨,其中福建籍约30万人,占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1962年统计,越南共有华侨127万人,其中南越110万,福建籍占20%;北越17万人,福建籍占15%。
  1975年起越南政府推行反华排华政策,大规模驱赶华侨和华人,越南华侨人数锐减。据1980年统计,越南华侨、华人约70万人,其中福建籍约14万人,占20%。( ④《东南亚经济年鉴》。)
  1986年阮文灵接任越共总书记后,开始改变对华侨的政策,准许华侨自由选择国籍。1990年越南华侨约有100万人,其中南方90万人。福建籍华侨约20万人。
  二 职业与经济
  (一)法国殖民统治以前
  明清以来,越南华侨从事的职业,主要是商业、工矿业与农业,如垦荒地、开发资源、建设城市、发展手工作坊等等,特别是华侨对南部的河仙、定祥、边和、嘉定的开拓成效显著,将灌莽丛杂的荒野变成繁荣富庶的闹市。华侨还从事采矿业、陶瓷业、印刷业、纺织业、冶金业、编织业、木器业、食品业、渔盐业等等。福建华侨大多从事商业,从事商业的华侨人数虽比农业和工矿业少,但对越南经济发展作用很大,其中也有富商大贾。如18世纪前半叶居住在边和的福建籍华侨林祖观,就是“通国驰名”的富商,连越南顺化皇帝都曾“嘉其富豪”。(①郑怀德:《嘉定通志•城池志》。)
  嘉庆十六年(1811),福建华商林旭三、李京秀到边和开办罗奔铁矿,“法制精工,得铁良好,获厚利,携资回国。”
  此外,有少数福建华侨被越南封建朝廷录用为各级官吏。祖籍龙溪县的陈养钝,明命十九年(1838)殿试举进士,同年补授翰林院编修,以后历任清化省按察使、太仆寺卿、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②《承天明乡社陈氏正谱》。)祖籍福州府长乐县的郑怀德,1788年应举,授翰林制诰,1801年任户部参知,1802年升户部尚书,充入清正使,1808年任嘉定城协总镇,1812年任礼部尚书兼管钦天监,1821年明命王授协办大学士,封安全侯。(③陈荆和:《艮斋郑怀德其人其事》,见《艮斋诗集》。)祖籍漳州府海澄县的潘清简,29岁中举,30岁考取进士,以后做了阮氏王朝的工部、刑部、礼部尚书。
  (二)法国殖民统治时期
  1858年法国入侵越南,1884年越南沦为法国的殖民地。法国殖民当局统治越南初期,利用华侨作为其经营事业的辅助力量,即成为征服者(法国殖民者)和被征服者(越南人)的中介人。华侨商人为法国移民和占领军供应物资,甚至代征间接税,如承包各种酒类消费税、承包贩卖鸦片等。华侨商人除继续保持原来的各种重要商品的经营外,还扩展到当铺、市场、渡船等行业。华侨中的工商业者,大多为中小资本,小商贩、小业主尤多。越南南方小商贩中华侨占了一半,他们大多集中在堤岸。拥有雄厚资本与经济实力的华侨,人数很少。福建华侨从事的职业多为谷米、橡胶、布疋、钢铁、汽车、洋酒以及典当、电影等业。(④《新加坡晋江会馆60周年纪念特刊》(1918—1978年)。)福建帮的人数比广东帮少,但在以西贡为中心的福建帮的商业势力颇令人注目。堤岸的工厂与米店几乎都是福建帮的天下,其他工商业方面也有相当的势力。(⑤杨建成:《法属中南半岛之华侨》,第50页。)近百年来,福建华侨出了一个号称“百万富翁”的厦门籍华侨黄文华、黄仲训父子。黄文华(秀荣)原是“弃觚就市”的失意文人,年青时往法属安南谋生,起初在商店里当伙计,后来发迹成为富商,拥有资产几十万元,用以经营典当业,后来经营房地产业。西堤市的店屋几乎半数是黄文华一家投资兴建的。他靠经营典当业发家之后,在西堤造了楼房数百座,还在市中盖了一个大市场和一座大医院(有300个床位)。(⑥一凡:《富侨黄仲训杂事》,载《泉州文史资料》第10辑,1982年3月。)黄文华有四个儿子,次子仲训,三子仲赞继承父业,经营典当业和房地产业。黄仲训经营的房地产业遍布越、法、英、美、港、台等地,被称为“房地产大王”。
  越南是东南亚三大米仓之一,碾米业始于1878年,西堤最为集中。1878年到1920年为鼎盛时期。1914年西堤有11家碾米厂,日产5000吨,1919年有69家,日产8090吨。(①《越南华侨志》,第72页。)张振帆(厦门人)。拥有3家碾米工场,资产300百多万法郎,曾任稻米公会会长、福建帮长、七府公所主席。(②《越南华侨志》,第59页。)陈伯臣,字伯富,同安城南阳翟人,少贫,比壮抵安南,营布商及染料40余年,获利20万金。(③吴锡横:《同安县志》,卷三六“人物录•华侨”,第8页,民国18年版。)
  为了转运米业的需要,华侨造船业有相应的发展。华侨经营的内河水运大小驳船达千艘。最繁荣时华侨造船厂约有30家,大都为闽侨所经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堤华侨造船业仅10余家。(④《越南华侨志》,第36、74页。)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越南的棉织品缺乏,华侨经营纺织业的渐多。最初,闽侨在迪石开设联安兴织造厂,后迁平西新市,以后又有闽侨曾子明创设谦益织造厂。据1954年统计,织造厂有419家,其中用新式机器的工厂只占5%左右,多为闽、潮华侨所经营,其余半家庭式木机织造,大部分为客家华侨经营。(⑤《越南华侨志》,第36、74页。)
  颜子俊(名福黎)于1902年到安南谋生。十年后,有了一点积蓄,就与人合资经营商业。到有了一定经济实力后,就独资经营启华英布店,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转而投资工业,开办纺织和印染厂。从1910〜1930年,他担任的职务有:中国国货公司董事长,陶业商行、鼎新布商和启华英布商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越南堤岸中国大戏院董事长,越南匡庐报社社长等职。
  洋烛工业。中、南圻华侨经营的洋烛业约有20余家,多数集中在堤岸。其中最具规模者为闽侨之媿建康腊烛厂业务甚为发达。(⑥《越南华侨志》,第36、74页。)
  (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
  1955年开始,美国取代法国殖民者而进入南越。南越政府于1956年9月6日颁布法令,不许华侨经营11种行业。这11种行业包括:鱼贩和屠宰业、日用品零售业、煤炭与柴业、煤油业、旧货业、纺织与纺织品商业、废金属业(包括铁、黄铜、青铜)、谷类商业、碾米业、货物与旅客运输业、收取佣金的代理业。1957年4月11日南越当局再度通告,重申11种行业“越化”,并强令其中7种行业停止营业。之后,西堤市6000家华侨经营的店铺被迫停业。短短20天内西贡、堤岸整个商场一片萧条,货品交流停顿,供求失调。一些华侨商业资本纷纷由商转工,先后兴办纺纱、织布、漂染、成衣、造纸、塑胶加工、炼钢、轧钢、五金制品、芩件配件制造、缝衣机、自行车、机车、电工器材和家用电器、化工原料、食品加工、建筑材料、日用品制造(如铁钉、牙膏、铝器、水龙头)等企业,促进了当地工业的发展。
  1975年越南战争结束后,越南政府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剥夺华侨的财产。据统计,仅堤岸、朔庄、梹枷和芹苴市,就有1000多家华侨厂主和店主被划为“买办资产阶级”,对一些华侨小工厂、小企业,强迫“自动献厂”。对占华侨、华人人口一半的经营小商号的小商人也被划为“资产阶级”,成为改造对象,派工作组到商店和住宅登记财产后查封,并以西贡解放前的价格,征购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每户最多只发给2000元现款,强迫他们到“新经济区”去开垦种田。大批华侨被迫逃亡。陈文远,晋江县青阳镇人,久居越南,系一殷富人家,于“社会主义改造”中,家产全被掠劫,无以为生。越南福建帮帮长、中华总商会会长龚纯礼,晋江县安海人,早年旅居越南海防,经营米绞、运输业。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毕生经营事业化为乌有。闻名东南亚的越南“房地产大王”黄仲训的儿子黄庆楠等人,在越南统一后,家产悉被没收,子孙逃往法、美等国。
  1986年10月以后,允许华侨领取牌照经营各种工商业,资金、规模、工人人数不限,还可以开设私人银行、承包公共汽车公司、经营国际运输业、开办农场等,并鼓励外逃的华侨回来投资,可以退回被没收的房产。因此华侨工商业已逐步恢复,华侨经济生活有所改善。
  三 文化教育
  (一)文化
  在越南的历史上,祖籍福建的华裔,对越南的文让作出过重要贡献。如郑怀德(I765—1825年)著作有:《历代纪年》、《康济录》、《北使诗集》、《华程录》、《嘉定三家诗集》、《嘉定通志》和《艮斋诗集》等。他是阮氏两朝大臣,善文工诗,他的《嘉定通志》是一部史地著作,详述南各镇之建置、疆域、风俗、土产、城池及华侨事迹。在1863年就有法文译本。(①转引自徐善福:《十七~十九世纪的越南南方华侨》,载广东华侨历史学会1982年编《华侨史论文集》(第一辑)。)原籍漳州海澄县的潘清简(1778—1867),是越南著名的历史学家、优秀诗人和文学家。他的著作主要有《梁溪诗草》、《卧游集》,与范富庶合著《如西使程日记》,主持编修《钦定越史通鉴纲目》等。(②转引自秦钦峙:《华侨对越南经济文化发展的贡献》,载《华侨华人史研究集》(二),海洋出版社,1989年。)祖籍福建的刘球,是越南南方的优秀作曲家之一。他创作的比较著名的歌曲有抗法战争时期的《君知否中游地区》和抗美战争时期的《南方在召唤我们》。后一首歌在抗美战争年代广为流传。
  (二)学校
  闽漳学校1908年由闽侨谢妈延(厦门人)、林联庆、曾允译、颜庆富等人在堤岸创办,假霞漳会馆为课堂,后扩大。1923年又以校舍不够,联合温陵会馆择地建福建学校,1M4年完工,1940年增办中学。1948年将小学改为附小。I956年该校有初中10班、小学27班,学生2300余人,教职员60多人,另附设民众夜校8班,学生300余人。(③《越南华侨志》第112页。)
  1908年,闽侨谢妈延等人与法国殷商集资10余万元,在堤岸左闾街合办中法学校。后由谢个人捐出一块空地作为建校基地,校舍于1911年建成。该校开办以来,培养大批人才。1957年该校更名为博爱学院,有高中各年级4班,初中各年级9班,学生468人,教职员29人。( ①《越南华侨志》,第115页。)
  1921年以后,闽粤两省籍华侨(以粤籍为主)在堤岸合办一所精武学校(体育会)。(②《越南华侨志》,第95—96页。)
  20世纪50年代在越南各地由闽侨独资创办的华文学校有:东川的中华学校,芹苴的全民学校,薄寮的全华学校;与其他省籍华侨合资兴办的学校有:茶荣的中华学校、迪石的中华学校。河仙的华侨公学是与客、潮帮共立的;嘉定的薰南学校、新安的中华学校、朔庄的中华学校是五帮公立的;美荻的新民学校是与琼帮共立的;鹅贡的华侨学校是与潮帮共立的。
  晋江县籍华侨杨朝坤,任西贡堤岸福德学校董事长,收学生8600多人,其中3000名贫苦学生免费,夜校收学生3000余人,是越南规模最大,学生最多的华侨学校。杨朝坤还与李良臣(厦门人)、曾金东(龙海县人)等人组织清源文化协会,主办清源高级职业学校。1970年开始建筑校舍、占地3.6万平方米,计划设立普通、机械、水产、工商、农林五科,可容纳学生万名。在越南当局反华排华中,校舍全被占用。
  1989年起准许在越文学校中附设华文夜校。1990年下半年,政府交回全部华文学校,并准许全日制教授华文,但师资非常缺乏。
  (三)报刊
  1931年10月《民报》创刊,由福建人任社长,该报报导祖国抗日战争的消息及当地侨社爱国救亡的情况,促进广大华侨的爱国救亡运动。1938年底,越南华侨救国总会创办了《全民日报》(颜子俊为董事)。该报的言论主张是:拥护国共合作,坚持抗战到底,反对投降妥协。由于这些主张,符合广大侨胞的要求,加上电讯较多,经常转载国内进步报刊的文章,颇受侨胞欢迎,每天发行量达5000多份,成为当时印支最大的华侨报纸。至1939年底该报被封闭。
  1955年5月河内创办的《新越华报》,由越南华侨联合总会主办,1976年4月3日停刊。
  自1965年阮高其在南越执政后,限令华文报两家合并一家,经合并后之侨报共存七家。1975年后侨办报纸已不存在。
  (四)宗教
  越南的南普陀寺(又名舍利院)是福州怡山西禅寺的附属寺,又称下院,由西禅寺派僧常住管理。1938年福州西禅寺当事人派梵辉和尚到堤岸,为华侨作佛事道场。
  堤岸阮豸街天后宫(阿婆庙)建于19世纪中叶,以后天后庙在顺化、会安(会铺)等地陆续兴建。
  四 社团
  17世纪中叶,明朝的一些遗民相继流亡越南。他们中的不少人想维持明朝的香火,因而组织了“明香社”作为入越后的聚居地。此后,来到越南的华侨中的许多人也加入了“明香社”。1640年顺化香江畔的香茶郡有“大明客铺”或称“大明客属清河铺”。1650年会安有“明香社”。1695年会安有“大唐街”。1698年边和有“清河社”,嘉定有“明香社”。这些“明香社”既是早期华侨聚居处,又是社团组织。1826年,越南阮朝下令将“明香”改为“明乡”,以后“明乡社”就进一步增多。越南封建王朝对“明乡人”给予一些优待,如明乡人可以应试做官。祖籍福建的明乡人郑怀德、潘清简、陈养钝等,都曾就任过尚书一类的高级官员。
  1695年,会安夫子庙为闽会馆。“会馆崇奉关帝,每年五月有庆典,每年农历二月廿六日为追祀12世纪开埠先贤六姓王爷公仪式。”(①《海外纪事》卷四。)
  1778年,西贡的漳、泉、潮、广、惠、琼、徽各府籍华侨成立七府公所,在堤岸的广东街建有七府武庙。1878年第三次重修七府武庙碑记记载,七府系指福建之福州、漳州、泉州,广东之广州、潮州、琼州,浙江之宁波。
  公元1787年,越南嘉隆王下令准许华侨以方言分为广肇、福建、潮州、海南四帮。各帮设帮公所,由各帮华侨推选帮长、副帮长。
  1815年,在越南河内兴建福建会馆。1817年建立的《福建会馆捐题录》和《福建会馆兴创录》2碑,碑中有32名捐款人姓名,董事王新合(晋江人)捐银1100两,名列榜首;捐款人中有同安县7人,龙溪县5人,晋江、诏安各4人,海澄3人,安溪2人,长泰、南安各1人,失载2人,共捐银3604两。(②[日]山本达郎:《河内的华侨史料》,转引自《东南亚研究资料》第41页,1984年3月。)
  在边和有关帝庙、福建会馆、广东会馆,合称为三大祠。18世纪末,西山之乱,馆毁庙存。(③邬增厚等:《越南华侨商业年鉴》,第18篇“总商会”,第3—4页,1953年。)
  1871年,法国殖民政府将西堤华侨划为广肇、潮州、福建、福州、客家、海南、琼州等七府。闽粤两省以外华侨参加客家帮。1885年又将福州帮、琼州帮分别并入福建帮和海南帮。
  1904年,南圻华侨商务总会成立。第一、二届会长是永春人郑昭明,第十二届会长是海澄人曹允泽,别号耀堂。第十五届会长洪芸,同安人。第十八届、二十届会长是张振帆、何罗,都是海澄县人。
  1949年,南圻华侨商务总会改名为南越中华总商会,该会设董20名,由福建、潮州、广肇三帮各推董事5名、客家和海南二帮合推董事5名组成。南安县华侨陈陞从1953年1月至1957年12月。连任第三、四、五、六共四届理事长。(①邬增厚等:《越南华侨商业年鉴》,第18篇“总商会”,第3—4页,1953年。)
  北越的东京中华商会成立于1938年,会址设在海防。闽侨龚纯礼当选为首届会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改名为海防中华商会,龚纯礼为首任理事长。
  在南越的西贡(今胡志明市)闽侨组建的会馆有:1.三山会馆,福州府人所建,内祀奉天后妈祖;2.二府会馆,漳泉二府华侨所建,祀奉土地神;3.温陵会馆,泉州府人所建,祀观音;4.霞漳会馆,漳州府人所建,祀天后。
  1956年,南越政府强令解散各帮中华理事会和同乡会,并将华侨的同业公会和工会并入越南人的组织。
  50年代末越南南方福建华侨、华人参加的主要社团有:
  1.西堤中华理事总会,原为“七府公所”,1954年7月27日改名为中华理事总会。除办理部分福利事业外,还为法国殖民当局办理华侨事务。
  2.西贡福建中华理事会馆(即西贡福建公所),成立于清光绪年间,凡闽籍华侨均为该会馆成员,下属有福建义祠、福建学校、福善医院等。1959年停止活动。
  3.堤岸福建中华理事会馆(即堤岸福建公所),1948年由西堤福建公所分离出来独立活动。
  以上会馆1959年均被迫停止活动。1986年以后,准许华侨恢复各帮理事会,退还各帮会所。
  第九节 柬埔寨
  柬埔寨共和国(简称柬埔寨)位于中南半岛西南部,西南瀕泰国湾,北部与泰国、老挝相邻,东面与越南相接,国土总面积为18.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740万。
  柬埔寨于公元一世纪立国,九至十四世纪为王国兴旺时期。1863年法军入侵沦为法国“保护国”。1941年7月被日军侵占;日军投降后,法国殖民者卷土重来。1953年10月柬埔寨王国宣布独立,1976年10月改国名为民主柬埔寨。1958年7月19日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
  一 移居
  柬埔寨(又称真腊、甘孛智)据《元史•占城传》记载,元至元十九年(1292)元贞元年(1295)两度遣速鲁蛮等出使真腊国,派周观达随行。周观达在归国后写的《真腊风土记》“贸易”条中虽未讲到真腊华侨确切的人数,但指出定居那里的唐人聚居地达十六处之多。同时还谈到“国人交易,皆妇人能之,所以唐人到彼必先纳一妇人,兼亦利其能买卖故也。”
  20世纪以前的华侨社会根据省籍方言划分为广东、潮州、海南、福建、客家等五个帮,各帮由领袖人物选出帮长。当时祖籍福建的只占华侨、华人的10%左右。二次大战后,就很少有中国人移居柬埔寨,当地华侨、华人人口的增长数,主要是自然增殖的结果。
  据1921年法殖民当局人口调查公布的华侨人口数为9.1万人,1931年增至14.9万。由于华侨与当地妇女通婚较早,出生于当地的华裔比重较大,但他们的家庭仍保持家乡的生活习惯。二次大战前后,70%的华侨居住在湄公河及其支流地区各城市,而以盛产稻米、交通商业发达的干丹、磅逊港等地更为集中。
  据柬埔寨官方1950年公布,当地中国籍的华侨约有21.8万人。1956年柬埔寨国家元首西哈努克访华时公布:“现在柬埔寨有30多万中国人……。我国首都金边有50万人口,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中国人。”他还特别提到“许多柬埔寨人都有着中国的血统”。如按各帮提供的材料推算,祖籍福建的仅占8%,约有2万多人。据W·E威尔盖特统计,到1975年柬埔寨大约有华侨华人42.5万人,几乎所有的华侨、华人都聚居在城市里。
  1979年越南入侵柬埔寨以来,因连年战乱,大批华侨、华人非正常死亡和逃亡别国。据韩桑林政权统计,至1982年11月底,全柬尚有华侨、华人6.14万人左右,其中4万人居住在首都金边。
  二 职业与经济
  早期定居柬埔寨的福建华侨主要是务农和经商。据郑怀德《嘉定通志》记载,当时他们“售卖锦锻、瓷器、纸料、珠宝,书坊、药品、茶铺、面店、南北江洋,无物不有”。有的与当地人“交易山林原泽土产货物”等,作为日用商业的零售商和土特产品的收购商,几乎遍布柬埔寨城乡。到20世纪初,华侨经济已在柬埔寨商业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1956年前后,柬埔寨的近30万华侨,约有一半居住在金边,那里的3000家商店,70%由华侨经营,其行业包括碾米、制糖、制材、榨油、罐头、造纸、印刷、纺织品及化肥。1956年12月当地政府颁布了禁止外国人经营18种行业的法令,限制外侨(主要指华侨)从事五谷、食盐、码头搬运、汽车驾驶、金银首饰、收音机电器制造与出售零件等行业。1958年又下令封闭了五帮中华公会,一度造成华侨普遍失业,以经商为主的福建华侨,只好将商业资本转移到工农业方面。但就整体结构而言,一直到60年代,当地华侨经济仍以商业为最多,其次为工业和渔业。据1959年柬埔寨政府在7个城市调查统计:民营工商业共有1422户,其中华侨1043户,约占73.4%。1961年统计,全国3346家私人工厂中,由华侨经营的达3313家,占97%,但所占资本仅占53%。其中碾米业比较发达,1206家私营碾米厂中,华侨便占了1092家。华侨经营的行业约有70多种,40%的华侨散居农村,以种植胡椒、蔬菜和经营零售商为业。
  70年代起战火连绵不断,使居住在农村的华侨商贩陆续逃往金边和马德望、磅湛、磅清扬、磅同等地。此后民柬政府每接管一座城镇,就宣布大幅度削减物价和取消商品经济,原籍福建的华人零售商业,几乎一夜里就被取谛了。不久后,民柬政府又宣布城市中的侨商必须迁居农村。在进一步取消货币后,严禁私营商业的存在。到70年代末,原来集中居住在城市中经商的福建华侨、华人已无法在当地生存,只好逃亡别国了。
  三 文化教育
  柬埔寨在50年代西哈努克执政时期,政局相对安定。特别是1958年7月与中国建交后,华侨华人的文教事业兴盛一时。柬埔寨当局也曾制订过一些限制华文教育的政策,规定侨校要交纳“营业税”,并由柬埔寨人担任校长等,但各地宽严不一,有的未曾实施。至50年代末,全柬共有华文学校近百所,几乎每个华侨聚居地都开设了华文小学,但只有四所中学(初中),学生1.7万余人,程度较低,师资来源也较困难。到60年代,全柬各地大小城镇共有华文学校193所,其中中学8所,学生3万余人,教师约800余人。金边市有瑞华、民生、广肇德3所中文学校。均由各省籍华侨、华人捐资维持。各校除设高中班外,还有为华侨子弟回祖国升学而设的先修班和培养中文师资的专修班。
  1970年3月在美国支持下的朗诺政府上台后,下令封闭了全柬的华文学校。
  柬埔寨在本世纪30年代就有3家华文报纸,40年代增至八家,50年代又增至14家。60年代全柬有《棉华日报》、《工商日报》、《生活午报》、《湄江日报》、《新报》。此外还有《柬埔寨知识》、《柬华文艺》等5家不定期出版的华文刊物。其中以《棉华日报》的发行量最多,影响也较大。1967年9月当局下令封闭了所有的华文报刊。
  四 社团
  柬埔寨1863年沦为法国殖民地后,殖民当局为控制华侨社会,于1891年将华侨分为福建、潮州、广东、琼雷、客家等五帮。据北京华侨研究会调查,到50年代后期全柬尚有74个华侨社团。其中中华理事会与同乡会34个、文体社团10个、职工会12个,文教团体2个,.同业公会16个。这些社团职能约有:代表当地政府向华侨征收身份税(人头税)或向华侨募捐,代表侨胞向政府交涉要求减税,放宽驱逐出境条例等有关权益的事务;调解侨胞间的纠纷,兴办侨校和各种慈善福利事业,联络乡情和组织各类文体活动等。
  由福建籍华侨主持和参加的社团有:
  (1)金边中华理事会馆:前身是本世纪20年代福建、潮州、客家、海南、广肇联合成立的“五帮公司”,1953年改为现名。该会主要会务是调解帮派经济纠纷,替当局收税和救济贫难侨胞,兴办一些社会福利事业等。下属有中华医院、华侨图书馆、调解委员会、教育会、总工会、土产公会、出入口公会等。至1958年5月停止活动。
  (2)金边福建中华理事会:原名“福建公所”,1953年改为现名,曾开办过一所民生学校。
  (3)金边华侨总工会:1946年成立,属下一度有10余个工会。
  (4)金边高棉华侨工人联合会:成立于1957年,主要会务是办理会员福利,介绍侨工就业,举办华侨工人学习班,下属18个分支组织,活动至1958年。
  同业公会多设在金边,闽籍华侨参加组织较完善的有1948年成立的华侨机器工业工会,1955年成立的码头工会,1947年成立的泥水工会、米绞公会(华侨碾米厂商的组织)、华侨旅业公会、华侨布业绸绫公会。四行商公会(由瓷器、钢铁、杂货、布商人组织)及制履工人联谊会。
  金边以外的主要城市著名的侨团组织有成立于1957年的暹粒市南侨国乐社,是福建帮华侨的文体组织,下设有乒乓球、蓝球、排球队和音乐队。
  此外还有喷呸市红白体育会、菩萨市培青体育会、磅清扬市华侨体育会、磅湛市棉华互助会、居实市棉华福利互助社、马德望华侨体育会和马德望青年体育会等。这些团体大多于50年代末停止活动。到70年代末,所有华侨、华人社团被迫解散。1990年8月,金边当局正式批准成立了柬埔寨华人理事会。
  第十节 日本
  日本国是亚洲东部太平洋上的岛国,西隔东海、黄海、朝鲜海、日本海与我国、朝鲜和苏联相望。全境由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四个大岛和数百个小岛组成,总面积37.78万平方公里,其中最大的本州岛约占国土总面积的60%。总人口有一亿二千多万。
  1868年日本经明治维新运动后,迅速发展成为军事封建帝国。1878年并吞琉球国改名冲绳县,1894年占领我国台湾、澎湖列岛,1910年侵占朝鲜。1937年7月发动全面侵华战争,1941年12月发动太平洋战争,1945年8月15日战败投降。1972年9月29日与我国建交。
  一 移居
  福建人赴日本经商由来已久。北宋咸平五年(1002)建州(今建瓯)海商周世昌,因遇风暴漂至日本,在日本居留七年后回国。天圣四年(1026),福州海商周文裔、陈文佑先后自日本归国,之后,陈、周两人又再往返日本、福建之间,沟通了中日贸易,促进两国的经济交流。北宋崇宁元年(1102)泉州商人李充到日本贸易,在日本住了两年回国,后又于崇宁四年(1105)到日本,向日本大宰府呈交本国公凭(又称公验或公据),申请贸易。(①沈玉水:《泉州与日本的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载《泉州华侨史料》第2辑第31页。)
  13世纪,在日本兴起的“五山文化”,迫切需要翻印从中国带去的各种佛经和文学作品。精于雕版印刷的福州南台人陈孟千、陈伯寿等,与莆田人俞良甫于1367年东渡日本,在嵯峨从事佛经及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的雕版。(②王辑五:《中国日本交通史》。)
  琉球(今冲绳县)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岛国。朱元璋建立了明朝政权以后,在颁布禁海令的同时,派遣使者诏谕四海,以增进与诸国之间的友好关系。由于琉球国的航海造船业十分落后,很难与明朝保持密切的朝贡贸易关系。明太祖不仅慷慨赐海舟给琉球国,并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又赐给琉球国“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来朝贡”。(①龙文彬:《明会要》卷七七,“外藩一•琉球”,中华书局,1956年秋。)当时福建沿海“素通番舶,其人多谙水道,操舟善计,皆漳泉福宁人。漳之诏安有梅岭、龙溪、海沧、月港,泉之晋江有安海,福宁有桐山……船主、喇哈、火头、舵公皆出焉”。(②茅元仪:《武备志》卷二一四,“海防六”,明天启元年刻,清修本。)这批福建人到琉球后,国王“即令三十六姓择土以居之,号其地曰唐营(俗称久米村),亦称营中”。(③《久米村系家谱》(上)295页,蔡氏家谱《那霸市志》资料篇第1卷,那霸市计划部市史编集室,昭和55年版。)明成化十四年(1478)礼部奏称“琉球国……其使臣多系福建逋逃之徒,狡诈百端,杀人放火,亦欲贸中国之货,以专外夷之利”。(④《明宪宗实录》卷一七七,成化十四年四月已酉。)
  明嘉靖年间,倭寇在福建沿海作乱,掳掠一些人前往日本。如嘉靖三十三年(1554)—船在归途中被风飘至朝鲜,内有漳州人蔡四官、孙美等。蔡四官称“因倭人作乱于中原,被掳而来”。(⑤《李朝明宗实录》。)晋江县人施长昆,“嘉靖间,年十三,在逃倭乱时被倭掳至日本。日夜思亲哭泣,欲归无计,居三十九年,娶日本妇女,生二子”。(⑥《泉州府志》卷五八。)
  日本江户时代,长崎于1571年建港辟为日本对外开放的第一个商埠。是年有一艘中国商船抵达长崎。(⑦刘寒吉:《长崎历史漫步》,第28页,创元社,1984年版。)1603年德川幕府建立后,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庆长14年和15年(1609和1610),幕府老中和长崎奉行便分别致书福建总督,希望恢复断绝已久的贸易。(⑧三浦周行:《日本史研究》第一辑(下),第728页。)当1610年有两艘福建和广东的商船开到长崎时,便发给内容相同的朱印状(类似贸易许可证)。此后,在明朝政府的默许下,以南京和福建为主的商船,来到长崎贸易的日渐增多。
  《越嶲》卷二十一“通番”中记载,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发生三起以闽人为主的“通倭人犯案”,一是“海盗欧梓、洪贵等在海上抢掠商货后,由海澄泛船开洋,径向日本去”;一是福建商人严翠梧、方子定与浙人结伙,造船三只,“揽贩以通倭”;一是福清人林清与长乐航户王厚造钓槽大船,雇请把舵、水手、艮匠、向导、通事等,“招来各贩,满载登舟”,于六月初二日由长乐开船至日本五岛,其获利“除舵工、水手分用外,清与厚共得银二百二十九两有奇”,各商觅利也“多至数倍”。(⑨转引自陈自强《略论明代中后期福建的对日交通》,载《海交史研究》1985年第2期第47—48页。)
  海澄人张燮在明万历年间写的《东西洋考》中,记述福建人在日本“生长杂居,十有其三”。明末清初,李旦(泉州人)为平户华侨领袖,与其弟芝宇拥有多艘商船。海澄县人颜思齐,因宦家欺凌,击毙其仆,逃到日本,以裁缝为生。明末清初,中日贸易曾一度垄断在郑氏(芝龙)家族手中。1641年6月,郑芝龙船六艘自安海港抵日本长崎;7月,郑氏又派砂糖船十二艘前往长崎;8月又有四艘郑氏商船开进长崎。1641年夏季,抵长崎的郑芝龙商船有二十二艘,约占这年中国前往长崎商船总数的22.7%。据《长崎记》载,从1650年到1661年,中国到长崎的商船计共607只,平均每年有51只,其中大多数属于郑氏族人所有。(①[日]木宫泰彦:《中日文化交流史》。)明万历年间朱国祯在《涌幢小品》中称:“有刘凤歧者言:自(万历)三十六年(1608)至长崎岛,明商不上二十人,今不及十年,且二三千人矣。”
  明末清初,福建各地有不少贸易商、船主和文人士大夫以及船员移居日本长崎、鹿儿岛等地。欧阳华宇(漳州人)于明万历年间航海经商流寓长崎。林太卿(福清人)是海商船主,为避战乱,于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7月东渡到鹿儿岛居住,10年后移居长崎。欧阳云台(漳州人)是一位富裕的贸易商船主,1615年移居长崎。卢君玉(沙县人)是一位文人,于明万历四十年(1612)避乱东渡到长崎,1628年在长崎东中街建住宅,成为“住宅唐人”。陈冲一(龙溪县人)是一名医生,为避战乱,于日本元和年间(1615)移居鹿儿岛。刘一水(长乐县人)是一位文人,为避战乱,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东渡日本。明朝抗倭名将俞大猷的儿子俞秉权、孙子俞惟和为避战乱,也在万历年间前往日本定居。(②童家洲:《明末清初日本长崎福建籍华侨述略》,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4期。)在此期间,随船主移居日本长崎一带的人尤多。据日本的唐船资料记载,大船有水手上百人,中船有六七十人,小船也有三四十人。
  在闽南侨乡的族谱也记载有华侨卒葬于日本的史实。如晋江县安海人柯仲周,明崇祯元年(1628)生,清康熙廿九年(1690)卒葬日本。( ③洪少禄:《从族谱中获得安海居民侨外史实之探讨》。)
  清乾隆年间,日本的名医朱来章、朱子章、朱佩章,都是来自汀州府的华侨。朱子章初到长崎时,日本幕府的医官纷纷来请教医学上的疑难问题,无不获得完满的解答,从而成为当时日本最著名的汉医。
  日本幕府安政开国以前,我国旅日华侨局限于长崎一隅,住在唐馆之内,华侨人数最多时达到两三千人,1784年还有892人。
  1871年中日两国签订修好条约后,华侨由长崎扩散到日本各港口。旅日华侨籍贯在“安政开国”前,主要来自三江地方和福建省。1870年长崎的华侨有462人,其中以福建人占多数,江浙人次之,广东人又次之。“安政开国”后,广东籍侨胞迅速增加,据李圭:《环游地球新录》记载,1876年“粤东约三百人,八闽三四百人,江浙百余人”。
  1890年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使日本急于向外扩张,占领中国的市场。1894年日本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使华侨迅速减少,横滨的华侨仅有1173人,比战前减少了2/3。“甲午战争”结束后,旅日华侨才又大量增加。
  据1988年福建师大历史系部分师生,对福清县高山镇和东翰乡等151名旅日归侨的抽样.调查,这批华侨在19世纪90年代赴日本的有3人(其中最早的是1893年),在本世纪初至20年代赴日本的有35人(占总数的23.3%),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赴日本的有89人(占总人数59.4%),1940~1950年赴日本有12人,1950〜1970年赴日本的有6人,1971〜1985年去日本的有6人。调查表明60%左右是在本世纪20年代至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前去日本的。
  “九·一八”和“一•二八”事变以后,不少华侨纷纷回国,1930年日本华侨有30836人,到1938年只有17043人。据福建师大历史系华侨史研究室调查,仅福清县高山镇薛港村,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时,便有27户旅日华侨返回故里。
  1944年,日本从我国大陆各省强征8万人到日本充作苦力,居住地区皆由日本政府指定(如秋田县的花岗矿山);战后,大部分人已返回祖国,有一部分人留居日本。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于1946年1月26日通令居住在日本的台湾同胞恢复中国国籍。当时台湾籍的华侨约有28000人。因而旅日华侨人数大量增加,籍贯比例发生很大变化。据1959年4月统计,旅日华侨总数44599人,其中台湾人占47.1%,福建人占13.5%,广东人占12.1%,江苏人占10.2%,浙江、山东、河北等省籍比例均在10%以下。
  福建籍华侨分布最广泛、最分散,在日本47个都、道、府、县的乡镇中都有。福建华侨早期以漳泉人占多数,近现代则以福清等地占多数。
  二 职业与经济
  明朝万历年间到日本长崎的福建人,大多是为通商贸易而来。最初他们往往做完买卖便随船回国。后来由于贸易发展的需要,便有一些人留居下来,开办店铺。随着生意的扩大,商业网点的增加,留驻下来的商人越来越多。
  17世纪初,日本华侨李旦(泉州人)、李华宇、林三官、林五官、张四官等参加往澳门、安南、菲律宾、柬埔寨及暹罗各地之朱印状贸易,亦参加日本与南洋的贸易。日本封建主或商人甚至贷款给日本华侨往海外做生意。(①《巴城日志》1631—1634,第306页;陈荆和《清初华船之长崎贸易及日南航运》,载《南洋学报》13卷,1辑。)
  郑芝龙原籍南安县石井,1612年到日本长崎,起初人地生疏,以“卖履为业”,或兼“为人缝纫以糊其口”,“幸有里人相助,朝夕不至断炊”。平户华侨领袖李旦,是当时最有势力的船主,他的商船经常航行于台湾、吕宋、东京、广南等地。郑芝龙不但帮李旦做生意,而且拜李为义父。李氏把一部分资本和几只船货交给他往越南做生意,获得很大的利润。李旦死后,其大部分财产为郑芝龙所得。郑芝龙在长崎和海澄人颜思齐等28人,于1624年6月15日结为契友,拜颜思齐为盟主。颜死后,郑芝龙被推为首领。1624年8月,郑芝龙海商集团有13只船,到1627年达到200多艘。以后这个海商集团劫富济贫,称雄于海上。郑芝龙鼎盛时期有大小船只万艘,直接拥有三千艘,取得“富甲全闽”,甚至“富敌国”的经济地位。郑芝龙回福建后,与日本和日本华侨维持着密切的商务往来。1641年6月,郑芝龙的6艘船自晋江安海港经台湾抵达长崎,载有丝、锻子、天鹅绒、麻皮、鹿皮、鲛皮、茶壶、茶碗、白腊、水银等。7月,郑芝龙又派出12艘船前往长崎,诸船除满载白砂糖、黑砂糖、冰糖外,还有白腊、麝香、茶壶、药材、白生丝、漆器、磁器等货物。(①杨绪贤:《郑芝龙与荷兰之关系》。)
  1661年,一艘往日本商船中,有华商32人,其中属福建籍的有:海澄的张瑞、王旺,闽县的翁采、魏久,福清的王一,漳浦的卢惜……他们所带货物有绫、丝、绸、红毯、绉纱、细毛毡和药材等(②刑部等衙门尚书觉罗雅布口等残题本,载《明清史料》丁编,第三本,第258~259页。)。
  明末清初。旅居日本的福建华侨与华裔,除商人外也有一些人从事医生、翻译等职业。卢君玉(沙县人)的孙子卢草硕在长崎行医,著有《药性集要》一书,颇负盛名,被誉为锁国时代本草学的鼻祖。其曾孙卢草拙对天文学颇有研究,并曾参与对《大清会典》的翻译和标点,在学术上颇有建树。陈冲一(龙溪县人)是一名医生,为避战乱,于日本元和年间(1615年)移居鹿儿岛。其长子陈道隆后来移居长崎,1641年被长崎奉行委任为大通事。刘一水(长乐县人)是一个文人,明万历四十六年东渡日本,他的儿子刘宣义通晓汉语、日语和福州方言。福清县万福寺黄蘖宗高僧隐元禅师抵长崎后,长崎奉行任命刘宣义担任隐元一行的通.事(翻译)。(③童家洲:《明末清初日本长崎福州籍华侨述略》。)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华侨在日本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开始下降。1899年起,日本公布内地杂居令,全面开放内地,于是大批劳动人民东渡谋生,首先向横滨,接着又向神户、大阪发展。除商人外,其他如裁缝、料理(菜馆)、理发及藤工、漆工等技术劳动者也随之入境,且发展迅速,不久,三刀(菜刀、剪刀、理发刀)行业与商人便成为旅日华侨经济中两大支柱。1904—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华侨的贸易经济渐次衰退。据日本大藏省统计,1908年神户对外输出贸易总额为8420万日元,经过华侨之手的只占16.1%;由各国输入总额为19108万日元,经过华侨之手的只占7.8%。此后,随着日本对中国经济侵略的日益加剧,大阪华侨在日本对外贸易的比重略有上升。
  据1934年11月调查,长崎806名华侨中,福建华侨594名,占73.7%。据当时长崎领事馆对341名华侨职业调查:餐馆业122人,贸易业18人,杂货业15人,洋服业19人,理发业14人,布匹行商53人,其他59人,失业41人。在“九•一八”前,长崎的华侨贸易商约有十五六家,到1934年贸易商仅有9家,贸易状况也一落千丈,每年营业额除泰益、崇记两商号约有五六十万元外,其余各家均只有10万元左右,至多不过20万元。经营进口杂货的商人,也因景气不佳、购买力下降及日本实行高关税,经营日益困难。
  “七•七”事变一开始,日本军国主义政府实行贸易统制,对侨商加以限制压迫,尤其对华侨的南洋贸易,更予以摧残。在侵华战争期间,日本利用各种统制法令,摧残华侨的经济,使得华侨社会诸业凋零,无以为生。
  金门籍华侨陈孝永于1870年开办的“泰益号”商行,从创办到发展,又由兴隆到1938年收盘,反映了华侨商人在日本所走过的轨迹。泰益号设在长崎新地町,从清朝末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陈孝永的孙子陈世望接手经营后,贸易范围不断扩大,与台湾、香港、上海、厦门、新加坡之间的贸易往来十分密切。成为经营粮食、土特产、中药、杂货以及海产品的进出口著名商号。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到20世纪20年代初,泰益号创下了营业的最高纪录,仅1917年一年的收入,就相当于过去八年的收入。该商号的贸易伙伴有301家,其中华商占79.1%,日商占20.9%;从地区来看,台湾商号占49.6%,东南亚地区占22.2%,中国占15.3%,日本、朝鲜商号占12.9%。1922年至1930年,由于受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不景气以及关东大地震的影响,泰益号处于维持状态。1930年以后.由于受到世界经济危机和日本侵华战争的影响,经营进出口贸易的泰益号受到重大打击,被迫于1938年停业。(①郭梁:《长崎华侨史迹若干考察》,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1990年第1期,华侨历史研究所、中国华侨历史学会。)
  抗日战争胜利后,华侨由于战胜国国民身份,地位有了提高,经济上有所优待,因而在一个短暂的时期,华侨经济有较快的恢复,人数也有所增加。但不久之后,日本政府先后颁布了旨在限制华侨经济发展的所谓“七•五”政令和对服褰、饮食业的登记制度。战后华侨经济有过短期繁荣,但好景不长,裁缝行业由于来自香港的竞争和对美国输出的减少,很快就趋于衰落;理发业由于日本同行的设备不断完善和更新,也受到强大的压力;只有餐馆由于战后旅日华侨作为战胜国国民,不受粮食配给限制,所以从城市到村镇都有华侨经营“中华料理”,对日本人饮食生活影响很大。长崎中华料理店“四海楼是八十年代全日本规模最大的中华料理店,可同时容纳1500名顾客就餐。它是由福清籍的长崎华侨陈平顺于明治30年(1868)创办的,据传最初创办的目的是为了给中国的留学生提供就餐的方便,起初是以经营肉丝面、各种面食为主。陈平顺于1939年逝世。八十年代四海楼的店主是陈平顺的孙子陈名诒。
  张廖富源,祖籍诏安县官陂乡。他祖先随郑成功收复台湾,遂定居台湾。1943年东渡日本,开始艰苦创业。他创建的“江滋贸易株式会社”,是八十年代日本华侨商社中历史最为悠久的综含性贸易商社。该社从事中日贸易,与我国政府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张廖富源一生从事中日友好工作,为促进中日邦交正常化作过突出贡献,日本政府颁发勋五等瑞宝奖章。
  任道祖(祖籍福清县高山镇)1923年在日本出生,父亲在日本做玩具小生意。抗日战争胜利后,他做房产生意,从小到大,逐步发展。1972年他向银行贷款扩大经营房地产,二年后他的房地产业已相当发达,在大阪、东京、熊本等地拥有17家房地产公司,以及咖啡厅、汽车学校等家实业。1986年他投资100万美元,与福建省合作成立冲浪游泳有限公司。
  自60年代起,旅日华侨职业状况、经济活动开始发生变化。1984年的调查,全日本6大城市华侨就业人数11999人,贸易业占3.3%,贩卖业占17.6%,服务业占20.3%,三项合计占41.1%,而从事管理业者占12%,事务员28%,两项合计占40%。日本华侨为求生存,正在顺应日本社会经济发展的潮流,向着知识型的职业转化;同时也说明日本华侨经济地位已比前削弱,远没有早期活跃。
  冲绳华侨经济有过黄金时代,美国侵略越南南方期间,驻扎在冲绳的美军曾达8万人,还雇佣7万当地人在基地工作。美国兵成打地做衣服,成天下餐馆,还专买高级商品,华侨生意兴隆,不少人因此发了财,置地购房,华侨经济一片繁荣。冲绳归还日本后,本土资本大量拥入,物价成倍上涨。越战结束后,华侨经济开始走下坡,裁缝店的生意减少了大半,不少餐馆生意清淡而停业。有办法的华侨远走美国、加拿大,无力拼搏的则回香港、台湾或中国大陆。
  三 文化教育
  (一)教育
  日本的华侨学校以横滨的大同学校创办时间最早,成立于1897年冬。1S99年神户华侨同文学校、东京高等大同学校相继开办。长崎的时中学校创办于1905年,大阪的振华学校创办于1916年,京都的光华小学则创办于1928年。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这些侨办学校相继停办。抗战结束后,各地侨校先后复办。
  80年代办得较好的是神户中华同文学校,现任董事长是福清华侨林同春。神户中华同文学校是1939年由神户华侨同文学校与神阪中华公学合并的日本华侨办的规模最大的一所华文学校。1959—1969年4月由陈德仁(广东籍)任理事长,从1969年到现在由林同春任理事长。1943—1982年由李万之(天津籍)任校长,1982年4月到1989年由曾建卿(广东籍)任校长。战后学生数最多时曾达1100人。据1979年统计,在校学生942人,其中福建人174人,居第二位。1988年秋在校学生数为690人,其中初中部257人,小学部433人。九十年来共培养了3500名华侨子弟。
  (二)文化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莆田刻工俞良甫与福州人陈孟荣、陈伯寿等东渡日本,在京都附近的嵯峨住了二十年,刻印佛经和中国古典文学作品数十部,选本精良,刀法娴熟,字体清秀,版面整洁,深受日本读者赞赏,被称为“博多版”。俞良甫还自己破资刻成《传法正宗记》。当时嵯峨天龙寺版在日本五山版中之所以成为杰出者,都是俞良甫、陈孟荣襄助之力。他们还教授了不少日本徒弟,为提高日本印刷事业作出贡献。(①《莆田乡讯》1986年11月20日。)
  以隐元为首的黄蘖宗僧人,除对佛学有较深的研究外,在书画、医药、篆刻、音乐、寺院建筑等方面也都各有专长。他们对日本上述文化艺术各方面的发展,分别作出各自的贡献。曰本甚至把围绕黄蘖宗所带来的文化,称之为“黄蘖文化”。雕塑佛像的名匠范道生(晋江县安海人)为日本各地黄蘖宗寺塑造了大量佛像,对于日本雕塑艺术的提高,颇有影响。(②沈玉水:《泉州与日本的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载《泉州华侨史料》第二辑,第32页。)
  孔子庙建于1893年(日本明治26年),座落在长崎市的大浦。二战中(1945年)遭原子弹炸毁。战后,由长崎福清籍华侨陈扬春(长崎中华料理“四海楼”店主陈平顺的次子)出面,向日本全九州岛的华侨集资,用6500万日元购置了孔子庙的地皮使用权,花费2亿日元进行重新复建,于1967年完工。复建后的孔子庙是一座规模宏伟的中国传统的宫殿式建筑,屋顶镶砌有青龙浮雕,屋面为黄色玻璃瓦,柱子涂朱红色,十分富丽壮观。在大成殿(主殿)内供奉着大成至圣先师孔子坐像,在东西庑廊前面立着孔子弟子72贤人的石雕像。紧接大成殿的后面,有一座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三层楼建筑物,是中国历代博物馆(日本人称唐人馆),内陈列考古出土的中国历代文物和工艺美术品。它和孔子庙一起,成为现在长崎著名的旅游观光场所,观光的游客最多的时候一天达到3万人。80年代末孔子庙和中国历代博物馆的馆长是祖籍福清的华侨叶菊华。( ③郭梁:《长崎华侨史迹若干考察》,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1990年第1期。)
  (三)宗教
  明万历三十年(1602)在日本长崎的漳州商人欧阳华宇和张吉泉二人发起,向日本政府商得将稻佐乡净土宗悟真寺改为菩提寺,作为华侨聚会联络供佛之所。
  1612年幕府颁布禁教勒令,严厉取缔天主教。福建商人为了表明宗教信仰,免受株连,分别于1628年和1629年建立了漳泉帮的福济寺(俗称泉州寺)和福州帮的崇福寺(俗称福州寺)。福济寺中有青莲堂,内祀天后圣母、关帝和观音菩萨。崇福寺中有妈祖堂和关帝(即护法堂),前者内祀天后圣母和大道公,后者祀关帝和韦驮、观世音。这些寺庙除举行宗教活动外,还具有同乡团体的职能。
  清顺治十一年(1654),福清县黄蘖山万福寺高僧隐元带徒弟一批到日本长崎,先后在兴福寺和崇福寺传法。1659年隐元赴京都主持新建的宇治黄蘖山万福寺,开创了日本佛教的黄蘖宗。黄蘖宗在日本已发展到501个寺庙,信徒有87000人,皆奉隐元为祖师。
  四 社团
  日本华侨的同乡社团历史悠久。1840年以后,福建省的旅日华侨为了生存和发展,便以地缘和血缘结合起来,以争取本身经济利益,防卫自身的安全,而此时日本政府已不再禁止天主教或进行宗教调查,利用佛教寺庙作为聚会之所已失去意义,因此乡帮组织便以公所、会馆的形式出现。在神户的福建籍华侨先是组成“建帮公所”,后又于1870年成立“八闽会所”,不久又改为“福建商会议所”。长崎的泉漳帮于1892年在原有的“八闽会馆”的基础上改建为“星聚堂福建会馆”。福州帮于1899年成立“三山公所”。大阪的福州华侨于〗906年成立“福邑公所”,但不久解散。神奈川(横滨)的福建华侨于1918年成立“新兴福建联合会”。
  1903年清政府颁布《商会简明章程》,通令全国及海外华侨荟萃之处成立商务总会。1907年,长崎、横滨成立“中华商务总会”,1908年神户、大阪华侨成立“中华商务总会”。商务理事由各帮选出代表充任,会长和副会长采取轮流制。商会职能除了有关贸易事项的讨论、处理和维持商业秩序外,还代表全体华侨对外交涉、经营墓地、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并担任仲裁裁判的审议和施棺、运棺归国等资金的筹措。长崎泰益号商行陈世望(金门籍)从1910年起担任中华商务总会董事长,1934年任长崎中华总商会会长。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从长崎的福济寺、崇福寺到神户、大阪、横滨的中华会馆都遭破坏,其他各地的商会和公所也多被破坏。战后,旅日华侨从北海道到鹿儿岛的42个县都先后成立了华侨联合会。1946年1月25日,各县华侨代表在东京举行全日本华侨总会筹备会。4月18日,日本各县华侨代表在热海举行全体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的留日华侨总会。1951年春,日本各县华侨联合会会长联席会议决定将各县华侨联合会改称华侨总会,全日华侨总会则更名为华侨联合总会。总会是“以联合日本各地华侨总会,实现侨民之相互团结,敦睦其感情,促进其福利,加强其对祖国之联系,协助政府推行侨务政策为宗旨”(章程第二条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东京、横滨、京都、大阪、神户、福冈、长崎均有福建同乡会的组织。1961年成立“旅日福建同乡恳亲会”,分居日本各地的福建同乡每年举行一次恳亲会,畅叙乡情,共同研讨有关侨胞自身利益的大事。]984年举行的第24届恳亲大会在福州召开。该会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在组织方面制订了运营细则,规定每年轮流由一个地方的乡会主办大会,提出要讨论的问题以及其他事项;在活动内容上,围绕该会的宗旨,对乡侨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子弟教育、婚姻、就业等问题,进行认真研讨。1962年已决定成立青年结婚中心(婚姻介绍所)和加强民族教育,同时举办“青年交流会”,教育和指导华侨青年如何对待婚姻、职业等问题。此外,每次大会还举行聚餐、游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旅日华侨分裂成为两派。旅日华侨联合会被亲台蒋人士所控制,东京华侨总会便成了全日本爱国华侨的领导机构。祖籍本省海澄县的旅日华侨甘文芳长期担任东京华侨总会会长。东京华侨总会在促进华侨的团结、爱国,增进与日本人民的友好,兴办华侨的文教福利事业,以及协助我国历次访日代表团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971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以后,台湾所控制的各县的华侨总会便改为中华总会,而华侨联合总会则于1973年7月20日改称为日本中华联合会。
  据1986年统计,旅日华侨团体倾向大陆的有37个,倾向台湾的有38个。近几年来,随着台湾海峡形势的缓和,旅日华侨团体因政治态度不同而互相对立的关系逐渐缓和。如横滨的两个华侨总会已经为修建关帝庙而共同合作。
  第十一节 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简称美国)地处北美洲中部。美国领土分三部分:一、本土,位于北美洲大陆南部,北邻加拿大,东濒大西洋,西临太平洋,南接墨西哥和墨西哥湾;二、阿拉斯加半岛,位于加拿大西北部,北濒北极海,西临白令海,隔白令海与西伯利亚相望,南面太平洋;三、夏威夷,位于太平洋上波利尼西亚群岛的北端,原是一个独立王国,1889年被美国吞并。国土总面积936.31万平方公里,划分为50个州和首都华盛顿所在地哥伦比亚特区。总人口为2.469亿,1979年1月1日,与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
  一 移居
  18世纪前,英国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个殖民地。1775年,北美殖民地人民爆发了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1776年美国正式宣告独立。独立后短短六七十年,美国国土由阿普拉契亚山扩展到太平洋岸,领土扩大多倍。由于垦殖、开矿、兴建铁路的需要,接纳了大批欧洲移民,但仍感劳力严重缺乏。1850年至1870年,有大批广东四邑人和少数福建人移居美国。1852年从厦门运往美国加利福尼亚的华工有410名(其中有一部分转贩秘鲁)。
  早在19世纪中叶,夏威夷的甘蔗种植业和制糖业劳动力缺乏。1851年8月檀香山农业公司派船到广东、福建招工。同年11月,英国三桅船蒂迪斯号从厦门启航,运走199名华工,于翌年1月3日抵达夏威夷,途中死4人。1952年该船又从厦门运载101名华工,于8月2日抵夏威夷。
  这些华工绝大多数是被拐骗或绑架的破产农民。他们上船后被关进不透风的底舱贩运出洋,在长达数月的航程中受尽折磨,很多人被迫害致死。有的华工不堪虐待,奋起反抗。1852年3月20日,美国船罗伯特•包恩号运载475名苦力,从厦门开往旧金山,船经过琉球附近海面时,船长下令剪掉华工的辫子,用冷水和扫帚洗刷华工的身体,甚至把十几名生病的华工活活打死或是抛入大海。华工被迫暴动,杀死船长布莱生等5人,登上琉球八重山。美、英两国派军舰前往追捕,有78人被捕,有172人幸免遇难,经琉球国王批准,派船两艘,将这些人护送至福州,遣返回原籍。据日本冲绳县《历代宝案》记载,罗伯特•包恩号起义华工籍贯统计如下:晋江125人,南安64人,安溪7人,惠安9人,同安111人,龙溪63人,汀州1人。
  美国加利福尼亚于1848年1月发现金矿掀起淘金热后,从1850年起有大批中国人移入美国,这些淘金华工中有少数福建人。如漳浦县佛坛下坑村人杨乌番,于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从港尾倒崎乘帆船出洋,到美国旧金山当淘金工人,后来致富回国。
  据1983年出版的晋江县《安海志》卷十二“侨外”记载:“还有旅居夏威夷者,七十余年前有颜姓华侨,自夏威夷致函颜氏宗族,自谓先人由安海流寓该岛,乞抄族谱,以为子孙溯源追本之据。”
  1882年5月6日,美国总统阿瑟在10年内禁止华工移民的排华法案上签字后,美国国会先后通过15项排华条例,移居美国人数锐减。1899年底,在美排华运动的影响下,夏威夷檀香山当局以消灭疾病为借口,放火烧毁华埠,华侨损失惨重。1900〜1910年大批华侨回国。
  泉州人余子玉是清末秀才,在家乡任教时因鼓吹康梁“戊戍变法”,受到迫害,于1899年逃往美国,创办华文学校,自任校长。
  1905年5月,在美国新任驻华公使将抵北京谈判续订禁止华工赴美新约之际,上海商务总会召开大会通过议案,要求政府拒签禁约,要求美国在两个月内修改其排华法案,公平对待华侨,否则即发动抵制美货运动。广州、福州等地人民相继响应。厦门商会接到上海商务总会通电后,立即集会决议执行抵制美货5条办法。
  1911年美国用庚子赔款在中国创办第一所高等学府清华学堂,作为留美的预备学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除用美国退回的庚子赔款所派出的留美学生外,也有数以百计的自费留美学生,其中有不少是福建人。他们大多数是华侨子弟,少数是一些大官僚和富家子弟。在二三十年代,在美国中国学生约1000人,其中一些人毕业后在美国就业。著名文学家林语堂是龙溪县人,1919年秋,以清华大学教职员身份,取得半额助学金,去美国哈佛大学留学,一年后获文学硕士学位回国。1936年8月,他带了妻子和3个女儿,以教授、学者、作家身份到美国纽约。祖籍闽侯县的林家翘是1937年清华大学物理系毕业生,1940年公费留美,在加利福尼亚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后,留居美国从事教学、科研。
  1943年10月11日,罗斯福总统提出废止排华法的倡议,同年12月17日国会通过该法案,其内容主要有三条:第一条,废除一切现存的排华法令;第二条,每年允许105名中国人移居美国,其中75%的定额给来自中国本土的移民;第三条,允许那些合法进入美国的华人加入美国国籍。从此,华侨1882年以来第一次得以合法地移居美国。1944年至1952年,从中国移入美国的中国人共有15689人,平均每年1678人,其中有不少福建人。肯尼迪政府还以颁布行政命令的方式,允许一些中国人以所谓“难民”身份移入美国。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曾派数百名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大学毕业的科技和经济人员前往美国实习,后来这些人大多留居美国就业或进研究院深造。二次大战后,国民政府举行过两次自费留学考试,选派上千名大学毕业生赴美国留学。还有一些人获得教会奖学金前往美国留学。据华美协进会统计,1949年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共有3797人,其中有不少福建人。如同安县人蔡启瑞于1947年春赴美国留学,莆田县人黄维垣于1947年赴美国哈佛大学深造,闽侯县人王世真于1947〜1950年在美国伊阿华大学化学系当研究生并任研究助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有一部分中国留学生被限制出境回国而滞留于美国。在中美两国长时间处于敌对和隔绝的状态下,这些留学生和教授刻苦钻研,许多人成绩卓著。他们绝大多数先后加入美国国籍。
  1952年12月24日美国修订了移民法,规定中国妇女可以和男子一样,享有作为移民配额以外的移民进入美国的权利。此后移居美国的中国妇女显著增加。美国政府还规定,凡是美国特别需要的人才,除科技方面的专家外,有特种技术的工人也可不受配额限制而移入美国。1962年肯尼迪政府的一项法令颁布后,大约有14000名中国人从香港移入美国。长乐县人郑忠高就是在1964年由香港前往美国定居的。1953年到1965年,移入美国的中国人总数为50456人,平均每年3881人。在这期间,有不少福建人从台湾和东南亚各国移入美国。
  1965年10月美国政府颁布《移民与国籍法修正案》后,每年允许大陆和台湾各2万人移居美国。1966年中国移民17000人,为前一年的3倍多。其中有一些人先以旅游者的身份进入美国,后转为移民。到1970年,美国华侨、华人总数达到435062人。
  1975年以后,印度支那三国政局急剧变化,约有40万人被驱赶出境到美国定居,其中有数以万计的福建籍难民。祖籍福建省晋江县青阳镇的陈文远,越战结束后,越南政府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他的财产被没收,无以为生,乘船逃至新加坡,申请到美国定居。
  1979年中美建交后,我国政府放宽公民出境政策,许多在美国有亲属者申请出国团聚或定居,有不少自费留学生及少数公费生,学成后留居当地。1980年全美人口普查时,华侨、华人人口是80万;到1990年人已增长到164.5万人,其中福建籍华侨华人约占10%。美国人U调查的华人人口,仅指大陆、香港和台湾移居美国的中国人,不包括从印支三国难民中的华裔和东南亚各国移民中的华裔,更不包括那些非法入境的中国移民。因此实际人数约在200万人以上,其中福建籍的不下20万人。
  二 职业与经济
  1852年抵达加利福尼亚的闽籍华工,大多开矿、垦荒、修筑铁路。移入夏威夷的闽籍华工,主要种蔗制糖和种植稻米、菠萝、咖啡。
  20世纪旅居美国的闽籍华侨的职业,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中餐馆或杂货店的店主和中餐馆、洗衣馆的雇工;另一类是留学生毕业后,或在大学任教,或作工程师、会计师、医师等,或在研究院从事科学研究。
  60年代中期以来,从香港、台湾移居美国的福建籍人士,带去大量资金和技术;从本省直接赴美的移民除大批劳动者外,也有一些学有专长的知识分子。从东南亚各国和越南、柬埔寨去的移民或难民,同样带去了资金、技术和劳力。由于华侨华人骤增,美国各地华埠(唐人街)经济繁荣昌盛起来,中餐业生意兴隆,缝纫业也有发展,房地产业、杂货业、珠宝业、室内装饰业、旅游业、银行业等为华人社会服务的行业也得到相应的发展。
  中餐业是华侨华人经营的主要传统服务业之一,有不少福建人经营此业。长乐县猴屿乡旅美侨胞有2000多人,大部分经营中餐业,他们中有一些人开两三家餐馆。郑德裕自己经营二家餐馆,又兼任一家西餐馆经理。福州人杨平于70年代只身赴美,从餐馆打工做起,勤俭节约积存一笔资金后,在新泽西州买下一家中餐馆,1990年又在康乃狄克州渥特百瑞城买下国兴餐馆。福建籍华侨、华人到美国时间较短,经济实力有限,所经营的中餐馆规模都比较小,年营业额一般在五六十万美元。也有一些福建人经营的饮食业规模较大,资力较雄厚。如纽约的陈查礼快餐机构,是由祖籍南安县的华侨、华人为主含股经营的,该机构建立起大规模中式快餐连锁店,年销售春卷250万吨,并供应各种冷冻点心、水饺、叉烧包、锦卤、馄饨等。祖籍晋江县的蔡仁泰,从台湾移居美国后,开办大道食品公司,在休斯顿、亚特兰大、'新泽西等地设4家分公司,在纽约等地开办了3家大餐馆。该公司在美国东部颇负盛名。福州籍陈霖,于1945年到美国留学,毕业后经营中国式食品,他创办的金门集团是美国规模最大的中国式食品和杂货零售网,在纽约有金门、金国、金山,新泽西州有金城,华盛顿有金都。这些公司营业额每年都在3000万美元以上。
  闽籍华侨、华人经营工商企业较著名的有:祖籍惠安县的王文辉,1977年移居加州,八十年代经营光华人寿保险公司,何泰汽车有限公司及面粉、食品、罐头等工厂。祖籍南安县的陈果贝,1981年从马来西亚移居美国,在洛杉矶经营西蒙市A·G保险(集团)公司、基来通用保险公司、房地产投资公司、汽车修理公司;此外还投资《经济时报》任副董事长。祖籍安溪县的吴诗源,从印支移居洛杉矶后,经营咨询暨市场开拓公司、新华国际贸易公司,并任克里斯多律师事务所行政主任。祖籍石狮市的柯长山,开办洛杉矶GORGE设计公司,主要生产玻璃器皿及其他玻璃制品、服装、人造革包袋等。祖籍泉州的王明星在洛杉矶开办明星车衣机公司。祖籍平和县的苏协民,1974年从香港移居纽约后,创建纽约苏氏有限公司经营珠宝业。该公司几乎垄断美国数千家百货商店和速销店的一半宝石市场。
  闽籍华侨、华人在金融界经营的银行主要有:旧金山的建东银行,由祖籍晋江县的吴振声任董事长,该行在屋仑、关岛设有分行。美国加州银行,原为周旭东等人于1972年创办,1987年由祖籍石狮的从菲律宾去的郑周敏家族财团接办。洛杉矶世界华商银行是1981年由祖籍石狮的日本侨商蔡明裕集团创办。大洋银行也是由祖籍晋江的菲律宾华商陈永栽家族创办的。首都银行由祖籍永春县的菲律宾华商郑少坚等人创办,在纽约、旧金山设有分行。纽约亚细亚银行是蔡仁泰在百名华裔富商支持下,在纽约唐人街开办,蔡任该行总裁。
  在教育界,有一批福建籍高级知识分子在大学任教。闽侯县人林家翘,1940年公费留美,在加利福尼亚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后,在美国从事科研、教学工作,60年代致力于星云理论研究,成为天文方面关于星云理论的奠基人,受聘任美国科学院院士,后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终身教授、美国应用数学会会长。福州市人林同炎,1941年赴美国进修,1942~1943年在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内科及微生物科任讲师,后到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任教授。1976年退休时,加州大学授予他“终身荣誉教授”称号和该校最高奖状“柏克莱奖状'祖籍安溪县的李景昀,1963年到美国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神经外科任助理教授、解剖学临床助理教授,1965年起任该大学副教授,1976年起任俄克拉何马大学中心解剖学教授及解剖学系主任,兼皮肤科名誉教授和终身教授。1970年和1976年被选为该年度全美最佳教授,1972年获杰出教授金质奖章,1978~1979年获全美最佳教授金质奖。
  在科学技术界,也有不少祖籍福建的华侨华人对美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作出杰出的贡献。惠安县人张文裕,1943年受聘到普林斯顿大学任教七年,在学术上取得很大成就。他运用云雾室技术,捕捉宇宙线中的慢U粒子,并使之与原子核发生作用。1948年〜1954年他连续发表的有关U介原子的论文,引起科学界强烈反响。1953年高能加速器人工产生了U原子,证实了他的发现。国际高能物理界将“U介原子”命名为“张原子”,其相应的跳跃辐射也称为“张辐射”。祖籍将乐县的廖翎鹏,1948年福州协和大学化学系毕业后到美国留学,1952年获化学博士学位,受聘于FMC公司,任高级化学研究员,共有60多项发明,在美、法、荷兰、德国、日本等三十多个国家获得专利。祖籍闽侯的邓昌黎,美国芝加哥大学物理学博士,美国加速器研究所加速器部主任,因提出1500亿电子伏加速器的论文,发明设计高速质点从圆形加速器中引出方法而闻名于世。祖籍福州的张哲元,1961年从台湾赴美深造,专攻土木结构工程,后任美国陆军工兵署结构工程师、俄克拉何马州注册工程师,对水坝、电厂、桥梁、涵洞进水塔等设计极富经验,曾荣获美国政府颁发的优秀工程师奖及工作成绩特优奖状。林同炎教授的论文《力矩分配法》,被称为“林氏法”,在工程界得到广泛应用。50年代初,他撰写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和《钢结构设计》两部名著,被译成多种文字出版,前者至今仍是预应力学术界权威性著作。1974年获得国际预应力协会颁给“佛里叶西聂力”国际荣誉奖,该奖的威望在工程界相当于诺贝尔奖金。1979年,美国土木工程学会特将该会的预应力奖改为“林同炎奖”。在美国科技史上,这是第一次以一位华人命名的科学奖。
  三 文化教育
  (一)教育
  美国华侨重视教育。在1867年旧金山就兴办了10几家私塾和专馆,每家招收二三十人,讲授四书、古文、唐诗、八股等课程。1888年金山中西学堂开学,不久改名大清书院。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进一步激发美国华侨办学的热情。到1930年美国有华文中学6所、小学50多所、私塾20多所。1965年以来,随着华侨华人的增多,华文教育也得到发展。据19S5年的统计,美国的华文学校有250多所。这些学校大多是周末或周日上课的补习学校。洛杉矶中山华文学校由吴诗源、陈果贝任正副董事长。西雅图学院中文系教授钟露升(祖籍惠安)担任西雅图市中华文化中心负责人。
  (二)报刊
  早在1854年4月22日,旧金山出版了一份美国人办的《金山日新录》的华文报纸。1856年一位华侨在萨克拉门托办《沙加免度新录》。1874年《旧金山唐人街新闻纸》问世。辛亥革命前后,华文报纸在美国较大的华埠纷纷创刊,其中也有福建籍华侨华人创办或参加编辑工作的报纸。
  纽约的《美洲华侨日报》是较多报道我国国内新闻的华文报纸之一。祖籍福州的刘建成在该报任编辑和撰稿人。1989年7月11日因经费困难而停刊。
  旧金山《时代报》于1983年改为日报,该报董事长池洪湖曾任美西福建同乡会理事长。1986年11月因亏损而停刊。
  《福建侨报》(周报)于1986年7月14日创刊,发行到旧金山、纽约、新加坡等地,以福建籍乡亲为主要读者;因经济困难,出版一年后停刊。
  在美国注册的15家中文报纸中,有《星岛日报》(纽约版),由祖籍永定的企业家胡文虎之女胡仙为香港星岛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星岛日报》社长。1988年俄亥俄大学新闻系授予胡仙范安达新闻大奖。
  四 社团
  1942年成立的美东福建同乡会是福建籍华侨组织的第一个同乡会,会址在纽约,是美国东部地区最大的侨团之一,有6000余名会员。该会成立以来,为团结福建侨胞,维护侨胞正当权益做了大量工作,对中美关系正常化,增进中美人民之间的友谊和支持中国四化建设,都作出贡献。1989年11月,投资230万美元建成福建同乡会大厦。该会现任会长郑依球,永远名誉主席兼常委会主任陈永洽。
  美西福建同乡会成立于1949年2月,会址在旧金山。属下有闽南会馆、福州三山会馆。该会的宗旨是团结同乡,增进乡谊,保护同乡合法权益。该会设理事会和监事会,有理事和监事46名,其中常务理事9名。该会于1985年购置新会馆,内设活动室、电视厅、会议厅。
  美国福州三山联谊会成立于1984年春,其成员以青年人为主。刘慈惠任永远名誉会长,张院生任会长。
  美东福建商会成立于1985年,其中有不少人是来自台湾的福州籍专业人士。该会由连江人杨义金任董事长。
  1990年4月28日,南加州福建同乡会、北加州福建同乡会、美西福建同乡会与加拿大的多伦多、温哥华福建同乡会,在洛杉矶发起成立北美福建联合会。
  福建籍华侨、华人参加的其他社团还有很多,其中比较著名的有:
  华府中国统一促进会,成立于1971年冬。该会出版《华府春秋》月刊,自1972~1979年共出版82期,每期几乎都刊载有关中国和平统一的文章。
  全美华人协会成立于1977年9月24日,其成员多半是文教、科技、卫生、工商业中一些卓有成就,社会、经济、政治地位比较高的华人。其宗旨是:增进华人感情,加强华人团结,谋求华人福利,介绍中华文化,促进中美两国间的长期友谊。首任会长是杨振宁博士,原籍福建的麻省理工学院名誉教授李耀滋也曾任该会会长。
  第十二节 其他国家
  一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联邦位于太平洋西南部和印度洋之间。自1788年英殖民当局在悉尼建立安置流放犯人的移民点以来,欧亚各国不断有人前往澳洲大陆谋生,1901年成为“英联邦”的自治领地,现仍为“英联邦”成员国。首都堪培拉。1972年12月21日同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
  澳大利亚也是一个欧亚移民后裔杂居的国家。全国总人口约1625万,约有华侨、华人23.9万多人(其中华侨3000人),约占当地人口的1.6%强。其祖籍多为广东,其次是福建、上海、江苏、山东等省市。
  (—)移居
  18世纪末叶,英国在澳大利亚建立殖民统治时,从欧洲招来的雇工远远不能满足发展养羊业的需要。英殖民当局在鸦片战争以后,开始把招工的目标转向中国。1848年7月首批120名华工乘英国尼姆罗德号船从厦门开往悉尼。1851年,维多利亚发现了金矿,从这以后拐卖华工的规模越来越大。据厦门海关统计,仅19世纪中期从厦门运往悉尼的契约华工就有3685名,见表2—25:
  从1848年7月至1853年3月从中国开往悉尼运载契约华工的14艘船都是从厦门直接开往悉尼港的。随着华工的增加,到那里经商的中国人也日见增多,到1891年澳大利亚的华-侨华人总数已达35821人。(①戴维斯•居里斯:《英国与中国丛刊•英国外交文件及公档汇编》第1种,第17卷。)
  19世纪中期以前,福建去的华工大都牧羊。自墨尔本发现金矿后,90%以上的契约华工被运往矿区,其余则被运到内地养羊站牧羊。原来的船民、渔民则被分配下海采集珍珠,只挑选少数工匠去修建公路、铁路、桥梁及公共工程。契约华工在工头严密监视下,在皮鞭驱使下掘矿淘金或采珠。牧羊工则18个人一组,露宿荒坡郊野,看管几千只羊。从厦门去的华工大都死于贫病,只有少数能活到契约期满。他们赎身后,有的种菜、捕鱼、制作家具、经营小摊贩或从事洗衣、理发等服务性行业。
  由于当时淘金、采珠业等技术工种几乎全被埋头劳动多年的华工所垄断,引起了先来的白种移民的嫉妒,他们在殖民当局支持下,袭击、掳杀、驱逐华侨的暴行连续不断。议会通过限制华工法案后,去澳大利亚谋生的中国人减少,而留居当地的华工,处境则日益艰难,到19世纪末来自厦门的契约工人早已绝迹。为开发澳大利亚畜牧、淘金、采珠业作出过重大贡献的福建华工,绝大部分流尽血汗,葬当地。
  华人学者颜清湟博士分析估算,在70年代以前,澳大利亚的华侨、华人只有5万左右。1973年澳大利亚政府放宽移民限制后,移居的华侨华人迅速增加,特别是1976年后,澳大利亚先后接受了7万多名印支华裔难民,以后又有大批东南亚华侨华人和港台同胞移居澳大利亚。据澳大利亚政府1986年的人口调查统计,全国共有华侨、华人21.7万人。按出生地分:越南8.3万人,马来西亚4.7万人,中国3.7万人,香港2.8万人,新加坡1.6万人。其福建籍约两万人,占10%左右。这些华侨、华人中祖籍多是广东四邑,只有极少数是当年幸存的契约华工与移居当地的其他种族妇女通婚所生的后裔,与家乡早已失去联系,已同化于当地。70年代中期以后移居澳大利亚的福建人,多数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及港、台等地。他们多数属于开发性投资移民,也有少数专业人员或赴澳深造留居当地工作的知识分子。80年代以后,福建也有不少赴澳留学生学成后留居当地就业,约一半以上定居于新南威尔斯州的悉尼和维多利亚州的墨尔本。
  (二)职业与经济
  澳大利亚闽籍华侨华人的职业,过去限于经营餐馆、零售商业和服务性行业。7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来自东南亚和港、台的专业人员和携资而来的工商界人士增多,因此有不少华侨华人已进入工程技术、医疗、科研、教育界,也涌现了一些成功的实业家。如祖籍永春的华侨史学者颜清湟博士,1960年毕业于新加坡南洋大学文学系,1965年到澳大利亚堪培拉国立大学攻读历史获博士学位,1968年到南澳阿德雷德大学任教,出版过多种华侨史著作,并被聘为南澳教育部属下的多元文化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南澳警察与少数民族咨询委员会委员,1987年又被联邦政府移民部长委任为审查委员会委员。他还参与创办了南澳中华会馆,曾担任过该馆副主席之职。祖籍永春的还有悉尼大学脑外科专家、澳大利亚皇家放射科学院院士林许国和墨尔本东方文化中心主任潘国器博士;祖籍晋江的莫那什大学化学冶金专家林贻青教授。澳大利亚多元文化作家协会第一位华人作家黄惠元,祖籍也是福建省南安县。出生于新加坡,原籍厦门的杨锦华,1961年在墨尔本开设会计事务所,由于工作成绩显著,被授予皇家特许高级会计师称号。1971年他参与创办了侨友社并担任该社主席。(①颜清煌,《澳大利亚华人的历史、现状与将来》,见《华侨历史》1987年第一版。)祖籍南安的马来西亚华人企业家李明治,青年时代毕业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机械工程系,学成后回马来西亚曾担任过李延年集团的总经理。70年代末携带资本到悉尼创建阳光控股公司经营建筑地产业。1984年春,他又以其在新加坡的星马金属有限公司的股权参与澳大利亚意纳康建筑集团经营。他担任董事经理后,将集团业务从房地产业拓展到营建车场而迅速盈利。此后,阳光公司通过控股经营电脑、土木工程、金融等多种行业,并到深圳投资建筑业,使阳光公司迅速发展成为跨国的多元化集团。(②乔力:《去澳洲开拓一---记福建籍华人企业家李明治》,见1986年11月13日《福建日报》。)
  此外在印尼经营盐仓牌丁香烟致富的福清籍华人企业家蔡云辉之子道平、道行,也于70年代末移资澳大利亚经营房地产。香港星岛报业有限公司董事主席祖籍永定的胡仙也到悉尼投资房地业,兴建数幢写字楼和酒店。
  (三)文化教育
  由于澳大利亚是一个多种族移民国家,当地政府实行比较开明的多元文化政策,为华人社会保留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创造了条件。但澳大利亚至今还没有华文学校,只有一些同乡会会员开设的华文补习班。华人社团经常举办华文、中国音乐、舞蹈、书画、武术等学习班,吸收华裔青年参加,每逢中国传统民间节日,举行富有民俗风情的庆祝活动。
  最早在澳大利亚出版的华文报纸是1894年由侨商孙俊臣为主创办的服务于华商的《广益华报》。1902年梁启超到悉尼组织保皇会创办了该会机关报《东华报》。1906年,接受孙中山革命主张的黑尔本华侨青年,集资创办了《警东新报》,这份报纸一出版,立即投入与《东华报》的论战之中。60年代以后,随着当地华侨人口的增加,1962年6月侨青出版社创办了《侨声月刊》,1967年3月停刊。1972年6月复刊后,因当地华侨子弟多数只懂英文,于是该刊便改出中、英文对照版。复刊首期刊头印有侨青社宗旨是:“增进澳中人民友谊,推动澳中文化交流,促进华侨福利”。
  80年代初出版的《海外风》月刊,由华人慈善社团“国善社”主持,主要负责人是祖籍福建的华商罗崇华。他原是越南堤岸亚东中学创办人之一,历来关心社团工作。该报编辑大多是过去在越南办过华文报的编辑和记者。1985年初“印支”华人文化社创办了《汉声》。《文萃》是悉尼的印支难民组织华裔相济会出版的一份不定期会刊。以上三家华文刊物的宗旨,都是为了发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推动华人兴学,使下一代不忘其本源;同时也为了团结定居澳大利亚的华族,提高他们在多元民族中的社会地位。
  1982年3月1日香港《星岛日报》澳洲版在墨尔本创刊。其宗旨是:为了使海外华侨读者能在他们的侨居地看到最新的翔实新闻,并协助他们熟悉新的生活环境,以及使他们能与当地人士互相沟通。
  1986年5月2日,悉尼“华东文化公司”创办了一份周报《华声报》。
  (四)社团
  澳大利亚早期华侨社会以同乡社团维系彼此间的关系。目前全国已有100多个华侨、华人社团经注册获准的就有93个,除澳洲福建会馆外,有福建籍华侨、华人参与组建的还有澳洲侨青社和澳华公会。
  (1)澳洲福建会馆:1982年12月在悉尼市成立。该会宗旨在于联络乡亲情谊,谋求会员福利,并协助会员适应澳洲社会。第一届董事会主席林恩波。
  (2)澳洲侨青社:成立于1939年7月,其前身名为“侨清抗战研究社”,社址设在悉尼唐人街。该社过去为宣传抗日,促进中澳建交起过积极作用。1962年6月,该社还创办了《侨声》(月刊),通过开展多种活动,宣传新中国建设成就,加强华侨、华人之间的联系,并为发展中、澳两国文化、经济交流作出了努力。目前该社仍有社员2000多名。
  (3)澳华工会:成立于1974年,当时以福利机构的名义注册、登记,每月得到当地政府20万澳元资助。其宗旨为“增进居澳华人、华裔与澳洲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鼓励华侨移民与澳洲社会结合,参与经济、文化及政治活动。”
  该会下设华侨服务部、福利部、老人疗养院、教育组、妇女组、青年组,并办有英语、粤语、国乐和缝纫等培训班及托儿所、幼儿园。目前已有会员2000多名,是最大的各省籍华侨、华人参加的全国性社团。
  二 古巴
  古巴位于加勒比海的西北部。
  自1511年西班牙占领古巴后,殖民政府先后在那里发展了畜牧及烟草、甘蔗种植业。19世纪中期美国废除奴隶制后,劳力来源中断,于是从中国东南沿海大量掳掠契约华工运往古巴以替代黑奴。
  古巴的西班牙殖民者拐卖契约华工是从福建开始的。首批契约华工李九、林金(同安人)、陈朝(晋江人)、钟德基(海澄人)、陈三(尤溪人)、陈德(诏安人)等206人,于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六月三日乘西班牙船“奥肯多”号从厦门出发,经过131天航行到达哈瓦那。同年3月又有一艘英国船从厦门运载420名华工去哈瓦那。清咸丰二年(1852)咸丰三年(1853)又分别有2442名和2123名华工由厦门口岸运往哈瓦那。仅此三年中,从福建拐卖到古巴的契约华工就达5214名。(①戴维斯•居里斯:《英国外交文件及公档汇编》第1种,第17卷《专力贸易与中国移民》第57号文件。)
  据威斯敏斯德根据中、古双方海关资料统计,仅1848~1866年间从厦门开往古巴的运奴船就达25艘。(①威斯敏斯德:《华工出洋编》,清外务部,中古关系,古巴招工案,同治十一年同文译,案卷号3700。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在运往古巴的途中,船舱内拥挤、闷热,许多华工饥渴、生病,加上工头动辄鞭打,被虐待致死,当时途中平均死亡率达17%。清咸丰三年(1853)三月十四日,从厦门开出的一艘载有250名华工的运奴船,途中死亡过半,到达哈瓦那时,只剩下98人了。
  1852年以前,西班牙殖民主义者主要是从福建沿海招募华工去古巴,以后才逐步将重点转向广东。
  清同治八年(1869),厦门西班牙领事馆掳拐去的696名华工,多被拘禁,待若奴隶,在铁门窗内探头,苦称受人拐卖,不能出入自便,难以脱身。同治十三年(1874)—月,清政府派陈兰彬前往古巴调查契约华工的情况,他写给总理衙门的呈文中谈到,85%以上的华工,都是被殖民者开设的“卖人行”诱骗、拐卖甚至绑架运去的。(②陈兰彬:《古巴华工事务名单》(前言)。)
  据谭乾初《古巴杂记》记载,1847到1874年运去古巴的华工共143040名,途中便死去17032名,抵达古巴的有10万多名。
  福建华工多来自漳州、泉州一带的17个县,在国内多数是农民,少部分是手工业者,城市贫民和小贩,也有个别自由职业者。如清咸丰二年(1852)从漳州去古巴的华工陈升贤原是医生,到达目的地后,叫他去工察行医,受到工友尊敬。(③陈翰笙:《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4辑,第204、206页。)
  西班牙殖民当局,推行极端残酷野蛮的管理制度,他们利用黑人当工头,用皮鞭、镣铐、伽锁、饥渴、罚金等种种手段虐待华工,强迫他们不停地干活,一天只准休息三四个小时,有的不堪折磨而自尽,有些年老生病失去劳力的华工被活活打死。陈兰彬在访问华工时,记阿乐、路永胜等投诉,他们亲眼见到福建华工有四人同时自缢,二人投糖锅自杀,二个漳州人一个自刎,另一个姓谢的竟被活活打死。(④陈兰彬:《古巴华工事务名单》,第1册,第38—39页。)据甘沙罗•奎撒达估计,华工在古巴服役的八年中死亡率达75%。(⑤科比特:(1847—1947)《古巴华工研究》,第203页。)从谭乾初《古巴杂记》的统计材料看,1846~1873年中来古巴的华工“十二万余人,今则仅存四万有余,此外八万余人,曾经回国者不过为中一二,余皆陨身异城。”据陈兰彬调查一个700名华工的制糖厂,16年中除30人侥幸逃走外,仅存120人,死亡500余人。1880年统计,古巴有华侨43292人,其中福建人占9%。
  由于西班牙殖民者的残酷统治,在1868~1878年和1893~1895年的古巴独立战争期间,在东部的十几万华工几乎全部参加了起义队伍,起义军最高统帅戈麦祈率领的骑兵队里就有五百多名华侨战士。他们作战勇敢,有的还被提升为指挥官。为了纪念反西班牙殖民统治独立战争中牺牲的华侨战士,古巴人民在哈瓦那建立了一座又大又高的花岗岩纪念碑,在底座铜牌上刻着贡萨洛将军的赞词:“在古巴独立战争中,没有一个中国人是叛徒,没有一个中国人是逃兵。”
  1902年古巴宣布独立,后又沦为美国的保护国。在美国操纵下,古巴政府1902年下令禁止从中国移民,1928年,古巴华侨由于受到祖国北伐战争的影响,一些进步华侨建立“美洲华侨拥护工农革命大同盟”,先后创办了《工农呼声》、《救国报》和《光华报》,宣传民族民主革命思想。1930年5月29日,该盟领导人黄淘白(建宁县人)与古巴共产党的几名领导人同时被捕。1930年8月12日夜,黄淘白在监狱中被杀害。(①李春辉等主编:《美洲华侨华人史》,第651页,东方出版社1990年6月出版。)1942年11月,中古友好条约签订后,对华侨的歧视、虐待虽不存在,但对华侨入境限制仍很严格。
  1949年以后,古巴政府以“防止共产主义渗透”为由,严格限制华人入境。1959年古巴革命胜利后,由于古巴政府采取社会改革措施以及中古两国关系的变化等情况,古巴华侨、华人日益减少。1963年为25000人,1974年约为15000人。到8O年代初,据我国有关方面统计,古巴华侨、华人共有4910人,其中华侨3080人,65岁以上的老华侨占70%以上。古巴的华侨、华人以广东省台山、新会、恩平、中山等县最多,福建人很少。
  三 毛里求斯
  毛里求斯(Mouritius)是印度洋中的一个群岛国家,地处非洲南大西洋和印度洋之间的航道要冲。面积12028平方公里,人口约110万。
  1598年,毛里求斯被荷兰占领成为荷属殖民地。1715年被法国占领,1841年又沦为英国殖民地,直到1968年才取得独立。首都为路易港。1972年4月15日与我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一)移居与人口
  荷兰占领毛里求斯后,为了从爪哇引进甘蔗良种和制糖技术,于1654年从巴达维亚招聘了三名来自闽南的华侨技工。1715年,法国占领该岛,继续大力发展甘蔗种植。1740年巴达维亚“红溪惨案”后,荷属东印度公司把捕捉到的华侨当作“犯人”运往毛里求斯垦殖蔗园。当时,在爪哇蔗园和糖寮中充当劳力的华工,有不少是长于种蔗制糖的闽南人,因此,最早在毛里求斯开发蔗糖业的印尼华侨中,已有一些祖籍福建的蔗农和技工。(②史诺:《非洲华侨史概况》,见北京《华侨历史学会通讯》,1982年第2期。)1815年拿破仑一世英法战争战败后,把毛里求斯割让给英国管辖。由于甘蔗种植业的发展给当地带来了经济上的繁荣,加上英殖民当局在该岛实行贸易自由,曾吸引了附近岛屿上的一些华商和手工业者移居那里,在路易港附近,已形成了一个华侨聚居的“中国村”。(③《毛里求斯华人简史》,见1981年4月16日毛里求斯《周末报》,转引自方积根《非洲华侨史资料选辑》(以下简称《选辑》)第41页,新华出版社〗986年7月版。)
  陆才新是19世纪初从外岛移居毛里求斯的侨商,在当地得到发展后便创办了陆阿鑫股份有限公司(Lop-Ass1ne&co.)。1821年初,他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要求批准他自费回国招聘雇工。同年10月26日,陆才新带着首席秘书杰•戈姆签发的特别许可证返回家乡福建,1826年底,陆才新从福建招来阿欣(Ahim)、海兴(Hakhim)、吴兴(Nghien)、韩凯(Hankae)和黄宝(Whampoo)等五人,经新加坡乘“美盟号”船于12月3日抵达路易港。(①《陆才新偕首批中国移民到港时发表的声明》,见《毛里求斯档案》(Z2/1826),转引自吴风斌《契约华工史第430页,1988年6月版。)1831年3月14日码头木工阿冈(Aquan)采用为船上干活支付旅费的办法从福建家乡来到路易港寻找他的亲戚陆才新,此后两年间又有15名原在船上干活的木工和5名水手来到毛里求斯,并获准定居。每逢招募的新移民来到岛上,陆才新便把他们安排在马拉巴尔区已为他们准备好的营房里住下,然后再介绍他们去华人商店或甘蔗园、糖厂当雇工。(②[毛里求斯]雨盖特•李卓凡•皮耐欧:《西印度洋华侨史》,第2部分第1章“毛里求斯和塞舌尔”,转引自方积根《非洲华侨史资料选辑》第123—127页。)直到1847年陆才新回国,他一直担任移居该岛中国移民的担保人。
  1840年10月29日至1843年7月5日,毛里求斯种植园主在新加坡和槟榔屿共招募了约三千名华工,他们大多是来自马来半岛的闽、粤籍契约华工,到达路易港后,大都分配在造船厂和码头当工人。1843年,毛里求斯甘蔗园主英国巴克莱兄弟公司和法国吉魁特公司,又通过槟榔屿的勃朗公司和新加坡的英国斯皮蒂伍德•康诺利商行从厦门招来了838名农业契约华工,到1854年路易港已有1800名华工。
  这段时期内也有些福建华侨移居附近小岛寻求发展。1850年,有位名叫林伟的福建侨商,带领3名同乡从毛里求斯本岛移居罗蒂利岛。当时,该岛只有3000居民,他到岛上开了一家出售自制面包、糕饼及食杂用品的小商店,其余3人则以农耕、畜牧为生。他们在岛上成家立业后,又吸引了一些侨商去那里谋生。如今罗蒂利岛有200多名华人,福建华侨的后裔多数仍是子承父业继续经商。(③何梓楠:《毛里求斯的华人统计表》,见方积根《非洲华侨史资料选辑》第153页。)
  1860年,有379名中国移民来到毛里求斯,他们大多是客家人,其中有一位化名为查可的侨商,是一位年仅22岁原籍厦门的妇女白文(Bway)。她便是第一个移居毛里求斯的中国女性。(④雨盖特•李卓凡•皮耐欧:《西印度洋华侨史》,第3部分,第3章“在自由移民过程中的妇女作用”,见《选辑》第288页。)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加入英国籍的华人增多,1944年全岛10882名华侨、华人中,保留中国籍的华侨有6264人,占57.56%。到1962年,23058名华人中,仍保留中国籍的只有3532人,已下降到了15.32%。(⑤摘自《毛里求斯的华人统计表》,见《选辑》第53页。)1968年3月12日毛里求斯宣告独立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后,加入当地国籍的华人比重就更大了。
  (二)职业与经济
  本世纪20年代初,福建华侨、华人以经商为主,他们的小食杂店分布在各地城镇,并采取赊销的办法,在非甘蔗榨采时间给农工赊销食品,到收割时偿还,给收入微薄的季节工带来一些方便。据1910年成立华商公所(后改名华商总会)时统计,全岛3515名华侨中就有2858名经营小商店,占华侨总数的81.3%,但在87家大商号中,华侨只有五家。
  70年代以来,毛里求斯华人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职业构成来看,20世纪初,80%的华人家庭都经营小商店,到1931年华商比例已下降到44.1%,1944年降到33.2%,八十年代经商的华侨华人只占20%左右了。祖籍福建的华侨、华人仍以经营小商为主,但随着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他们中的一些人投资工厂企业,比较富裕的家庭往往送子女赴英、美留学,不少华裔青年学成归来进入工业、科技、医务、教育界或到政府机构任职。(①《毛里求斯华人简史》,见《选辑》第48、53、55页。)
  (三)文化教育
  1927年闽粤侨商共同集资开办了第一所华文学校后,接着各社团又办了华文阅书报社、国乐、国术及中国民间舞蹈学习班。每逢传统节日在华侨聚居区庆祝联欢,学校成了华侨、华人聚会的场所,各帮宗庙的活动范围也就越来越小了。但他们一直恪守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习俗,一般家境较好的华侨,都送子女去英法升学,因此,到第二第三代华人绝大多数只略通中文。
  本世纪初,侨商雷壁堂出资创办了油印小报双日刊《华民时报》。1932年在当地国民政府派出机构任职的李伯宇主持改组该报后,改名为《中华日报》,于8月11日正式出版,成为毛里求斯的第一份铅印华文日报。
  1928年9月7日,还出版过一份商业性日报《华侨商报》。《中国时报》于1946年在路易港创刊。1963年《中国日报》并入《华侨商报》继续刊行。
  1953年12月10日《华侨时报》正式创刊,在路易港出版。由担任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非洲华侨代表廖君凯出任社长。还经常刊登粤、闽侨乡消息,还发行到留尼汪与马达加斯加诸岛。1956年3月8日创刊的《新商报》是一份由广东、福建侨商集资经营的日报。由于经费不敷经常辍版,到1978年初停刊。1960年6月25日亲台人士又创办了《中央日报》,于60年代末期停办。
  (四)社团
  1839年陆才新向政府申请在路易港为华侨修建一座中国式庙宇,获准后,他捐出靠海边柯当的一块地皮并带头集资,于1842年1月29日建成了一座关帝庙,陆才新为首任主持人。庙内除供奉关公雕像外,两旁还设有祭坛,上面供奉着华侨各家庭祖宗和客死于毛里求斯的华侨牌位。当时,华侨还没有正式建立华人社团,因此关帝庙不仅是华侨祭祀聚会的场所,也是调解仲裁华侨纠纷的机构和救济中心。陆才新在华侨社会建立的家长制管理制度,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他一直是毛里求斯华侨社会的领袖。( ①《毛里求斯华人简史》,见《选辑》第48、53、55页。)
  1842年毛岛约有800多名华侨,他们主要来自福建、广东。1847年陆才新回乡后,当地华侨社会的领导权才转移到日益增多的广东帮首领手中。此后岛上的华侨按原籍(方言)分头兴建了广州庙、客家庙,而关帝庙则作为总庙。到1906年,由广州、福建、客家各派出五人组成的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到战后成立华商总会后,华人社会的领导权逐步转移到华商总会手中。
  20世纪初,福建华侨在他们聚居的马埃堡修建了福建庙,作为同乡聚会、祭祀的场所。当时岛上华侨社会已有60个姓氏,而李、吴、陈、林等大姓还建立了各自的宗祠,并成立了互助会,负责接待初来当地谋生的同乡亲友,为契约期满的华工介绍工作。这些寺庙、宗祠实际上起着同乡、宗亲社团的作用。(②《毛里求斯华人简史》,见《选辑》(上)第59—60页。)
  四 留尼汪
  留尼汪岛(Rlmwion)距毛里求斯仅150海里,1529年被葡萄牙占领后,定名为马斯克林岛;1640年法国占领该岛初期曾命名为波旁岛;1793年法国大革命后才改名为留尼汪岛。1946年3月14日划为法国的“海外省”。留尼汪岛46.5万人口中华侨、华人约有两万,至今仍保留中国籍的华侨仅800人。
  19世纪中期,法国殖民当局决定在留尼汪发展甘蔗生产。1844年4月23日,留尼汪当局从槟榔屿招募的首批54名契约华工乘“美富轮”号抵达该岛。这批华工原籍大多为福建、广东,其中有3名福建人在契约期满后申请并获准留居当地。圣保尔和圣里尼地区有关于他们死亡后葬于当地的文献记录。(③雨盖特·李卓凡•皮耐欧《西印度洋华侨史》,第二部分,第二章“留尼汪——姐妹岛”,见《选辑》第170、173、176页。)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法国殖民者派人到厦门通过英商德记洋行招募了80名契约华工去留尼汪。翌年初又从厦门运200名华工去该岛。航行途中,患瘴热病而死亡的人很多,到达目的地后,便被卖到蔗园和糖厂充当苦力。这些来自厦门的华工,在契约期满后大都返回家乡,只有少数人留在岛上经营小商贩或务农。(④何静之:《留尼汪华侨志》,第16页,台北,1966年版。0在圣•保罗和圣•旦尼两个地区1871年发表的讣告名单中还有福建人的名字。(⑤[法]多来尼克•迪朗、让•亨顿:《留尼汪华侨史》,见《非洲华侨史资料选辑》第484页。)
  1901年西班牙天主教驻福州的传教士苏玛索通过西门堂神父江朗川,伙同法商魏池到福安等地诱招教徒顾鸿秀(KouHung-S1ne,又译作高洪生)、张永禄(ChangYung-Look,又译作张关禄)等808人,乘法国船埃利卡号于10月15日到达加莱加港。这批华工分散到各地,多数人种蔗榨糖,少部分人在当地种桑、养蚕、修铁路。当时殖民当局,也承认“在福州招募的农业工人是令人满意的,但因疟疾缠身,多人丧命。”(①何静之:《留尼汪华侨志》,第12页,台北,1966年版。)
  1848年,留尼汪的奴隶获得解放,据当地档案记载,解除契约居留当地的福建人,除少数暮年返回故里外,大多数已与当地妇女通婚建立家庭。起初他们大多是流动商贩,把生活必需品运到乡下,换回蔬菜和刷子、扫帚等手工制品,后来便开始乘船到外岛从事长途贩运。据港口登记表记载,仅1852年就有5名福建侨商到毛里求斯路易港运货,以后从事岛际贩运的侨商日增。据毛里求斯路易港船只登记表统计,1848~1860年间就有48名原籍福建的华侨从留尼汪抵达那里。到1897年有547名侨商外出采办货物。这时在圣•旦尼已有75家华侨开的商店。(②何静之:《留尼汪华侨志第16页,台北,1966年版。)
  50年代中期以来,留尼汪政府大力引进外资改善交通和基础设施,兴建现代化糖厂。祖籍福建的商人也顺应当地形势发展,转而经营进口业,逐步扩大对外经济联系,到1967年底,圣•旦尼市20家进口商中,由华侨经营的占12家。圣•皮埃尔市14家进口商华商便占了7家。全岛的华人经营的稍具规模的商店共791家。到70年代末,华商已领取营业执照3000张,零售贸易60%由华商经营。
  1907年,闽粤华侨集资在圣路易港市创建了第一所华文学校,1944年又创办了一所中法学校。至50年代全岛华文学校一度增到12所,到70年代初只剩下3所。因此,当地学华语、用华文的华裔子弟日渐减少。由于以上种种原因,仅占留尼汪总人口2%的华人,正在不断同化于当地社会。(③何静之:《留尼汪华侨志第16页,台北,1966年版。)
  1950年起,当地政府明确宣布禁止外国移民入境。1952年又解散了岛上所有的华侨商会及成立最早的福建同乡社团福建会馆。同时,华侨陆续加入了当地国籍,至1954年,仍保留中国籍的华侨有2820人,到1969年底便只剩下954名华侨了。由于出生于当地华人比重越来越大,第二三代华裔家乡观念淡薄。为了维系彼此间的联系,华人仍按原籍或方言区域成立了同乡互助会,福建互助会仍坚持开展活动。到70年代中期,在福建同乡互助会名册上登记的会员约有三千名,因此,当地的华侨史学者认为留尼汪的华人社会是在福建契约华工为核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④[法]多来尼克•迪朗、让•亨顿:《留尼汪华侨史》,见《非洲华侨史资料选辑》第475~426页。)
  五 马达加斯加
  马达加斯加民主共和国(MaDagascar)原为14世纪初叶建立的麦伊利那王国。在1500年葡萄牙殖民者入侵后,荷、英、法等殖民者接踵而至,1896年沦为法国殖民地,1960年6月26日宣告独立。(①雨盖特•李卓凡•皮耐欧:《西印度洋华侨史》,同上引书第180~183页。)
  1885年法国第二次侵占马达加斯加后,从1888年开始直接从闽粤两省招过一批华工。1896年至1898年,还从毛里求斯移来378名华工,其中有不少是福建人。( ②清《外务部为闽省属团招工贻害,自然照准事复和使函》,见光绪三十二年(1907)七月法外务部档案,转引自吴风斌《契约华工史》第441~442页。)
  1901年法国领事高井、法商魏池与福建洋务局在福州商订《马达加斯加招工契约公约》,主要内容为在福州设招工所,先招1500名以三年为期的华工,其中1000名到马达加斯加,300名去留尼汪,并议定工资、生活待遇和不得责打、虐待等条款。塔马塔夫的法国商人吉凯尔,通过法商魏池在法国驻福州领事和天主教会协助下,诱骗一批农民、手工业者到马尾上船,华工到码头发现受骗群起哄散,后经清廷官吏出面调解才上了船。1901年6月27日,这764名华工从福州运抵塔马塔夫市。这批华工除319人被分配到木腊芒加修建铁路外,其余都分配到各市参加公共工程建设和种植园劳动。在丛山峻岭中抢修铁路的华工大多数患了黄热病,仅10个月中死亡率达76.9%;在开往伏洛依纳公路工地劳动的120名华工,途中便死了33人;分在塔马塔夫市的100名华工也是还未到达工地便死了24人。翌年,福州华工的家属得知受虐待后,群起反对法国领事。30年代后,原籍福建的侨商及其子弟,纷纷移居外岛,到80年代中期,当地600万人口中,华人约占1万,但“福建人所剩无几”,“几乎是清一色的广东人了。”( ③《西印度洋华侨史》,第二部分,第三章“马达加斯加——大岛”,见《选辑》第207页。)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福建省志·华侨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的内容是以福建省籍华侨的活动和本省的侨务工作为主,兼及外省籍的华侨、归侨在本省的活动。已经参加和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虽不在本志撰写范围内,但由于许多外籍华人,原来是保持中国国籍或双重国籍的华侨,在记述这些人的活动时,难以把他们一生的活动,按入籍时间前后截然分开;同时不少外籍华人在国内仍有直系亲属、亲朋好友,有祖祠祖屋和祖宗坟墓,他们与出生地或祖籍地仍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在本志书的某些章节,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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