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鸦片战争至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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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01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鸦片战争至民国时期
分类号: D634
页数: 11
页码: 13-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鸦片战争至民国时期福建省华侨出国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华侨 出国

内容

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资本主义入侵,中国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在清王朝统治下,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农民失去了土地,再加上连年灾荒,广大劳动人民受到双重压迫,纷纷破产失业,殖民主义者乘机拐卖契约华工,致使福建沿海劳动人民以空前规模大量移居东南亚地区。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屈服于西方列强的压力,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特别是在太平天国(1851—1864年)高潮期间,又爆发了第二次鸦片战争,1860年英法联军攻陷北京后,与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同年又与清政府签订招工章程条约,明文规定,允许英、法两国可在中国任意招募劳工,使他们拐卖苦力的行径合法化。此后,西方殖民主义者通过洋行利用“猪仔头”(“猪仔”是殖民者对契约华工的侮称)为中介人到沿海各地诱拐契约华工。
  从国内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日益严重,农村经济凋敝,动乱不已。清政府为了达到清除“乱萌”的目的,并想从外国来华招工中获利,因此在“洋务派”当权期间,他们也极力鼓吹和提倡华工出国。在这段时期内,虽然也有一些独立劳动者出国谋生,但其中绝大部分还是直接或者变相地被掳掠贩卖、胁迫、诱拐甚至被绑架到国外去的契约华工。(①契约华工,是指中国劳动者与外国资本家的代理人或华人工头订立契约,到海外出卖劳力,成为失去人身自由的苦力。)在此期间,契约华工成为近代华侨史上中国移民包括福建移民的重要成分。
  自1842年8月厦门、福州被迫开港列为主要通商口岸后,英法殖民主义者通过驻厦门、福州的领事和外商在那里开设的“卖人行”,采取诱拐、绑架等手段,非法从事掳掠贩卖华工的苦力贸易。“契约华工制”也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兴盛起来。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英国商人兼西班牙、葡萄牙和荷兰三国驻厦门领事德滴(JamesTa1t)首先在厦门开设德记洋行(俗称“大德记卖人行”);同年另一家英商又开办了“和记洋行”;1850年,西班牙殖民者也在厦门开办了“瑞记洋行”,使厦门一度成为各国贩卖契约华工最频繁最猖獗的口岸。福州天主教势力盘踞的南台村,是当时贩卖契约华工的据点。这些洋行,共同包揽了福建沿海的苦力贸易,他们和香港、澳门、汕头、上海等地的“猪仔馆”串通,经常保持联系,一旦得知什么地方需要苦力,便马上派人四处诱拐、绑架农民。有的还利用家族宿怨,挑起乡里械斗,采取武力绑架等办法,把这些乡民骗到“猪仔馆”关押起来。(②陈翰笙等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序言》,1984年版。)1852年英国赫姆斯号船长菲希伯恩曾描述他在厦门港口见到的情景:“那些‘苦力,都被关在
  奴隶屯集所一样的木棚里,10至12人一间,里面肮脏不堪,每间12×14尺,只有卧身之地,棚顶极低,地面铺竹,他们总共有500人左右,都是一丝不挂,门外挂有‘闲人免进’的英文招牌。”( ③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资》第466页。)
  据《国际移民》(卷一)初步统计:从18世纪到19世纪中期,从我国贩运到世界各地的苦力达600多万人。从1845年至1853年从厦门运往国外的契约华工总数达12261名,仅1853年一年中,从厦门口岸运走的苦力就有5556名。运往地点及各年度人数见下页统计表。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法国商人魏池在法国驻福州领事高井和福州天主教会的协助下,在福州马江(今马尾)开设“下北顺”(又译为“喇伯顺”)洋行。“魏池诱拐1500名华工,其中1000名拟去马大嗄司嗄(即马达加斯加)作官工,500名在海裕呢翁(即留尼旺)近岛作农工事。”( ④《法人招收华工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卷宗号1050号。)这批契约华工与洋行订有合同10条,规定以3年为期,每月工银10元,每天工作8小时等。当他们在马尾罗星塔码头上船时,发觉受骗,于是起哄走散,法国领事提出交涉,留下一部分华工在当地官员劝说下登船。首批764名华工于同年6月27日乘法国博东公司的轮船,运抵马达加斯加参加修建铁路和从事垦殖劳动。由于这批华工备受工头虐待,因而1902年福州发生了群众要求营救华工回国抗议案。为此,闽侯知县曾逮捕了几个拐骗犯,以掩人耳目,行刑时,还邀请法国领事到现场观看。(①中国海关《十年贸易册,1902一1911年》第1卷,第98—99页,福州海关档案《闽海关呈总税务司文》第3964号。)但主犯魏池在外国势力庇护下,仍继续进行拐卖华工的勾当。
  1905年底,魏池趁修滇越铁路及墨西哥招工的机会,在福州附近各县大肆诱拐华工。他还出版了名为《鲤报》的招工报进行宣传,此外还专门印刷了《清国福州工人出洋工作合同书》,后面还附有《清国福州工人出洋工作地点全球图》,图中用红线划明福州契约华工将分别运往墨西哥、巴拿马、布尔邦岛(即留尼旺)、马达加斯加和安南等五处作工。魏池还在福州永福饭馆设招工所。关押契约华工的住所有洋行、祠庙、鸦片馆、饮食店和旅馆,其中以马限洋行关押的契约华工最多,达近千人,(①何琇先:《防止违约招工始末记》第四节,转引自吴凤斌《契约华工史》第99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6月版。)魏池还将首批招到的福州人王振新等520人,运到墨西哥南下加福尼亚州罗西里(即圣罗萨利亚)宝流铜矿公司做工。到达墨西哥后,魏池又违约将这批华工送到山台三里野外做苦工,死亡甚众。魏池还招募闽工“前往法属安南之西贡做工,因惨遭虐待逃亡死绝过半”。
  为了满载多装和防止华工反抗,船启航前,工头们把华工一个个绑起来关进底舱的夹层里,饥饿、潮湿使疾病蔓延,每天清仓,就把病号抬到甲板上,让风吹、日晒、雨淋;看上去无法救治的,半夜就把他们抛进大海,途中死亡率往往达一半以上。清咸丰三年(1853)三月十四日从厦门港开出的一艘载有250名华工的运奴船,到达古巴哈瓦那时只剩下98人,途中死152人,死亡率达60%以上。(②陈翰笙:《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4辑,第204页。)
  船到目的地后,根据契约,他们身负的债款,包括船旅费、垫付的利息,在契约上写明的“身价钱”、“安家费”,全部被工头吞没。在服役期间,雇主和工头还通过高价供应生活用品、设赌局、开烟馆苛刻勒索。有的华工连续卖身五、六次之多,直到被榨干血汗,老死异国,也无法赎身。清同治十三年(1874)—月,清政府派陈兰彬等前往调查契约华工的情况,据其写给总理衙门的呈文中谈到:85%以上的华工,都是被殖民者开设的“卖人行”诱骗、拐卖甚至绑架运走的。(③陈兰彬:《古巴华工事务各节•俞言》。)据陈兰彬在古巴访问华工时来自长汀的陈林口述:“咸丰二年(1852)从厦门上船即开,给我订八年合同,收洋钱十二元,未见过官。到夏湾拿(即哈瓦那)卖入糠寮。我一帮十人,管工常用粗棍打,……因为派的工,我无力作不完,头两三年常被锁脚镣,……做满八年,同帮只剩六人,有三人是寻死,一人病死。”华工骆永胜、纪阿乐投拆,他们亲眼看到有六名福建人同时自缢,一人食烟膏死,一人投糖锅自杀,漳州人谢某甚至被打吐血即时毙命,另二个自刎而亡。(①陈兰彬:《古巴华工事务各节》第1册,第38、39条。)
  18世纪后期,澳大利亚先后沦为英、法、德等国殖民地,自1851年在维多利亚发现金矿后,便开始从中国沿海大批掳拐华工。自1848年至1853年3月,从厦门运往悉尼的3328名华工到达澳大利亚后,在工头皮鞭驱使下修筑公路,采掘金矿,或下海采珠,牧羊的十人一组要看几千头羊,风餐露宿,不得温饱,绝大部分死于劳累贫病。到19世纪末,“来自厦门的契约工人早已绝迹”。(②C•W•蔡:《中国人在澳大利亚的移殖和定居》第24页,转引自吴凤斌《契约华工史》第373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据清廷官方估计,在这段时期内,我国至少有500万契约华工被拐运到世界各地。
  苦力贸易高潮过去以后,中国大规模移民海外的趋势并没有减弱,甚至还有所增加。1870年至1930年从厦门口岸出入国的人数仍有增无减。
  据戴一峰根据1876—1940年福建各海关年报提供的较为完整的统计资料,并参照海峡殖民地年度报告及有关专著提供的移民统计数据统计如下:
  这段时期的福建移民中,也有不少是反清起义的志士及其后代,在反抗斗争失败后逃亡海外谋生的。如清咸丰三年(1853)永春爆发了以林俊为首持续12年之久的农民起义,当时林俊等曾组织“红钱会”(初名三点会)起兵响应太平天国革命。失败后,林俊之子观麟、柔远及部属姚元章一起逃往印尼组织“天地会”,后来并入“义兴会”。爪哇“糖业大王”黄仲涵的父亲黄志信等人,也是因为参加闽南的“小刀会”武装起义失败后逃往南洋的。辛亥革命前夕,新、马地区的“三牲馆”领袖戴炎、蔡水应及拳术师傅魏木器,原来也是逃亡国外的泉州新门外、南门外的三兴会会员。缅甸同盟会分会会长、同安籍华侨庄银安也是在这段时期出国的。
  这一时期到东南亚定居的福建移民,多为沿海各县破产的农民、城镇贫民。其中有不少人是被当作“契约华工”被拐骗出国的。到达目的地后,大多数在殖民主义者经营的大种植园、矿山、建筑工地充当苦力,有的在同乡的小园丘或小商店当帮工、店员、杂役,或者经营零售小贩、搬运等服务性劳动,那些因逃避政治迫害出国的会党成员,有的以家族为主联合起来经商。当时一些早年定居当地有所积蓄的侨商,开始从经营土特产转为替殖民者收购原料并销售工业用品的“中介商”,有的则经营经济作物种植园、土法采矿、碾米、锯木、岛际及内河航运、城市服务等业。英国学者维克多•布赛尔(V1ctorPucell)在《东南亚的中国人》一书中指出:印尼和马来亚的华侨,特别是爪哇岛最早的中国移民,主要来自闽南,他们多居住在港口城镇和市郊,除“契约华工”外,大多数从事零售商、手工业或开荒地种植经济作物;而定居马来半岛的华侨多集中于马六甲、槟榔屿和新加坡,是马来亚的拓荒者和流通商业网的主要构成者。
  从辛亥革命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30多年间,内外交困,战祸连年,社会治安混乱,广大劳动人民和贫苦知识分子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纷纷离乡背井,远渡重洋,到海外谋生,出现了现代史上义一次华侨出国高潮。
  辛亥革命后到20世纪30年代,福建侨乡军阀混战,盗匪横行,人民生命财产毫无保障,许多青壮年因“走土匪”而逃亡海外。在晋江县石狮周围农村,不少侨户被土匪抢劫一空。1923年4月,晋江金井坑西村因地方军阀陈国辉及匪徒骚扰,全村有400多人无法安居,300多人四处逃难,其中有不少人逃往海外。民国初期,闽南地区著名匪首苏万邦、陈国华、林清龙、涂有情、徐飞龙等盘据境内,各霸一方,互相掠夺;加上护法军、靖国军、粤军、北洋军,此来彼往,抓壮丁、抓民夫、派捐款、派军饷、奸淫妇女、贩卖儿童,人民饱受其害,相率逃亡海外,仅德化横山柳坑这个小村落,一天就有18名青壮年逃亡。(①徐本章、陈仲伦:《德化县华侨简史》,载《华侨历史论丛》第3辑,省华侨历史学会编。)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公开发动反革命政变后,在福建等省指使党徒也发动反革命政变,大批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人士受到残酷镇压。许多革命群众和共产党员被迫逃往海外。1927年4月15日龙岩县发生反革命政变,捣毁政治监察署和国民党县党部,解散工农协会;(龙)岩(漳)平宁(洋)政治监察署专员张旭高被通缉,潜往漳厦一带活动,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平和县委书记。1928年底。张又转往上海等地活动,后因环境恶劣,被迫于1930年底逃往菲律宾。1928年军阀张贞在永春发动“十一•九”事变,农会执委和民团骨干9人被捕,共产党员颜步青牺牲后,其妻李乖带领儿子颜文殊逃往马来亚。东山村颜奇资因参加农会被迫与同村十余人结伴逃亡海外。在这一时期,龙岩、永定等地也有不少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因白色恐怖逃往南洋。据1929年3月31日出版的《福州侨务公报》第5期的一篇文章透露:“自民国16年以来,中国南方各省向外移民大增,现华侨总数达1200万以上,以中国人口计之,每千人中有30人侨居于海外”。
  到本世纪20年代末,“闽北(主要是福州十邑各县)华侨总数当在30万以上,侨居地之著者,如婆罗洲、沙罗越、诗巫埠之新福州及附近各地共约10万余人,马来半岛西部吡叻之实兆远共3万人,新加坡一地2万余人,马来半岛柔佛属之巴株巴辖及永平港各地5000人。马来联邦及非联邦之各地共约1.3万人,爪哇、西里伯(苏拉威西)、苏门答腊约3万人,緬甸1.5万人,台湾7万人,日本1万人,此外,南安暹罗各地皆有之”。(②叶允之:《改进闽北侨务诌议》,载民国17年10月31日《福州侨务公报》第二、三期。)1931年9月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我国东北的“九•一八事变”,1932年1月又发动上海“一•二八事变”。蒋介石集团加紧围剿共产党领导的中央革命根据地。各地也加紧推行“保甲制度”,推行抓壮丁的兵役政策,闽南一带大批青壮年逃往南洋,仅石狮所属钞坑村,因逃避壮丁而往菲律宾的就有40多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生活困难而出国的。如1933年东山县康美乡发生灾荒,就有50多人出国谋生。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出国的移民人数大为增加。据1939年5月10日出版的《闽侨》月刊第一期统计:“1936—1939年2月出国总数为44932人,回国人数为22626人所往目的地以马来亚为最多,荷属东印度次之,菲律宾又次之,缅甸再次之,安南、暹罗为最少。”当时国民政府限制人民出国。福建省政府于民国30年(1941)3月6日公布《福建省战时限制人民出国暂行办法》,规定“年满16岁至50岁人民限制出洋。”因此,民国27年以后出国的新客多属妇孺,但偷渡出国的青壮年人仍不少,据福建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1942年编印《福建统计年鉴》(第二回)统计,1935—1940年经由厦门出入国华侨人数见下表:
  据厦门侨务局统计,福建华侨出、入国人数如下表:
  根据中南旅运社民国28年(1939)5月10日出版的《闽侨》月刊统计:福建省旅居海外的华侨的总人数为2249802人,分布情况如下表:
  民国29年(1940),厦门侨务局调查统计东南亚华侨分布情况如下:英属马来亚980386人,荷属东印度806885人,北婆罗洲27214人,菲律宾88400人,缅甸77438人,安南81500人。在备注说明中指出闽籍旅外华侨95%以上分布在东南亚一带,其他各地人数甚少,故不列举。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侵略军先后占领香港和东南亚各地,福建沿海很少有移民南渡。据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1945年编印的《侨务十三年》记载,仅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一年半内便有1351655人回国,其中福建华侨就有40多万人。当时国民政府明令限制人民出国。此外在日军侵占东南亚的三年多时间中,有许多华侨被日本军杀害。
  抗日战争胜利后,大批归侨迫切要求返回侨居国。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简称“联总”)和国民政府行政院救济总署(简称“行总”)在厦门、福州、汕头、广州等四个口岸办理遣送归侨出国事宜。本省要求出国之归侨符合条件的,到厦门或福州的“联总”所设机构申请登记,由“联总”派轮接运。“到1946年11月20日止,闽南各县归侨向厦门侨务局登记申请复员出国的已达28694人,其中缅甸9863人,菲岛8658人,星洲2855人,爪哇2130人,槟城1208人,苏岛652人,西贡606人,西里伯(苏拉威西)545人,香港99人。”(①《福建时报》1946年11月22日。)福州市自1946年2月11日起办理归侨出国登记,到9月间共登记8274人。1946年10月29日至1947年9月,厦门出境复员归侨19批,共11494人,其中马来亚4926人,缅甸3476人,新加坡2930人,荷属东印度401人,婆罗洲23人,西贡20人,暹罗16人。福州共遣送归侨出国3000人。(①《福建时报》1947年10月30日。)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不顾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挑动内战,于1946年6月底向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国民党政府到处抓壮丁,派苛捐杂税,搜刮民脂,物价暴涨,广大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福建有不少人被迫出国谋生。据厦门《星光日报》1949年1月5日载,1947、1948两年中,由厦门口岸出入东南亚国家的华侨人数如下: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福建省志·华侨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的内容是以福建省籍华侨的活动和本省的侨务工作为主,兼及外省籍的华侨、归侨在本省的活动。已经参加和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虽不在本志撰写范围内,但由于许多外籍华人,原来是保持中国国籍或双重国籍的华侨,在记述这些人的活动时,难以把他们一生的活动,按入籍时间前后截然分开;同时不少外籍华人在国内仍有直系亲属、亲朋好友,有祖祠祖屋和祖宗坟墓,他们与出生地或祖籍地仍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在本志书的某些章节,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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