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明朝中期至鸦片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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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01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明朝中期至鸦片战争
分类号: D634
页数: 4
页码: 10-13
摘要: 本节记述了从16世纪中叶明嘉靖年间到鸦片战争爆发前这一段时期福建省华侨出国定居的记事,福建沿海一带商品经济发展,开始出现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另一方面,封建剥削压迫日益严重,广大农民受封建地租、徭役、赋税及高利贷盘剥,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
关键词: 福建省 华侨 出国

内容

从16世纪中叶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到鸦片战争爆发前这一段时期,福建沿海一带商品经济发展,开始出现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另一方面,封建剥削压迫日益严重,广大农民受封建地租、徭役、赋税及高利贷盘剥,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特别是清兵入关后,反抗清朝统治的战争延绵不断,大批破产农民、手工业者,成为到处迁徙的“流民”。更主要的原因是西方殖民者相继东来,争相开发、掠夺东南亚地区的自然资源,一些国家逐步沦为他们开展殖民地贸易的中继站。明隆庆元年(1567)福建巡抚涂泽民关于开放海禁的奏请得到朝廷的认准后,福建沿海商入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活动。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流离失所的劳动人民也冒险随船出海谋生,为欧洲殖民者掠夺东南亚地区的资源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力。在这段时期内,东南亚福建华侨人数显著增加,而且分布地区也进一步扩展。
  明末清初,有一些不满清廷统治的福建人逃亡国外。如福州府长乐县人郑会,因“大清入中国,不堪变服剃头之令,留发南投,客寓边和。”(①郑怀德:《艮斋诗集•自序》,第126页,香港新亚研究所1962年版。)漳州府龙溪县廿八都回鄙玉洲上社人陈养纯,也因“避难南来生理,衣服仍存明制。”( ②转引自陈荆和撰《承天明乡社陈氏正谱》,香港中文大学新亚研究所1964年版。)漳州府海澄县潘文彦也因“义不事清”而流亡越南。
  明代有不少福建人去马六甲定居。“据1613年伊里狄所绘的满刺加城市图,在满刺加河西北,志有中国村(今吉宁仔街至水仙门一带)、漳州门及中国溪三名。即华侨居留地。”( ③朱杰勤:《东南亚华侨史》,第27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在马六甲的三保山,至今还保留着祖籍漳州的甲必丹郑芳扬等闽籍侨商倡建的用于祭祖的青云亭和“青云亭碑记”。
  自16世纪初期起,西方殖民者为了掠夺东南亚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千方百计诱拐闽、粤沿海具有劳动技能的青壮年到殖民地去充当苦力。1519年,葡萄牙殖民者就已公开在海上掳掠中国东南沿海渔民、船民,运到葡属东印度出卖。从17世纪20年代起,荷兰殖民当局也开始从闽、粤沿海招募华工。到17世纪中叶,为兴建巴达维亚和发展爪哇的蔗糖生产,他们通过华商到盛产甘蔗的闽南地区招募一些善于种蔗制糖的农民和铁匠、木匠、泥水匠。1633年荷属东印度公司总督简•彼得逊•昆在给他的继任者彼德•卡尔本第的指令中说:“乘此风讯,多派舰艇,窥伺中国,抢其丁口以归,用以实吾岛属。”(④见史密•亨利著,岭德彰译:《华侨志》,商务印书馆1928年版。)
  1644年清朝统治中国后,中国社会经历了巨大的转折。福建农村土地兼并十分严重,贵族、皇室、地主、官僚以及富商巨贾皆“一人据百人之室,一户占百户之田”,广大农民纷纷失去土地沦为佃农,当时地租高达50%以上,加上政府还要征收苛捐杂税和无偿劳役,使得“闽南濒海诸郡,地瘠民稠,不敷粮食。”(⑤《厦门志》卷八,“番市略”条。)
  清顺治二年(1645),郑成功起兵抗清。顺治六年(1649),取得金门、厦门两岛作为抗清复明基地。清廷为了切断郑成功与东南沿海地区的联系,于顺治十二年(1655)重新宣布“海禁”,明令“禁造两桅以上的大船”,并声称敢于“移外洋海岛者,应照交通反叛处决,立斩”。翌年三月,又宣布“锁海”、“禁海”,还规定凡运粮食等物资供应郑成功的人,“不论官民,具行奏文处斩,货物入官,本人家产尽给告发之人。其该籍地方武官,不行盘诘令缉,皆革职从严治,地方保甲通容不举者,皆从死。”( ⑥《明清史料•严禁海敕论》。)
  顺治十八年1661)清政府在福建沿海实行“迁界”政策。“强令沿海居民迁离海岸30至50里的内地。自闽安镇起,北至沙埕620里,南至分水关1150里,福、兴、漳、泉四府,划为界外之地多至25904顷,膏腴弃为荒地,庐舍沦为废墟,无数百姓,流离颠沛。”(①夏琳:《闽海纪要》。)闽南沿海人民不满清王朝残酷统治,不断进行反抗,遭到血腥镇压,特别是郑成功的家乡南安石井、晋江安海一带,更是惨遭迫害,不少人被迫亡命海外,老死异国。据永春部分族谱的不完全统计,从明末至清道光年间,大批族人前往南洋,仅病故异国者就有64人。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不久病逝。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军攻占台湾,跟随郑成功抗清的闽南籍官兵大批逃往南洋各地,其中“逃菲的有数百人”。(②陈烈甫:《东南亚洲的华侨、华人与华裔》,台北正中书局1983年5月版。)
  康熙年间闽南沿海商品经济已很发达,清廷根据台湾新兴商人扩大海外贸易要求,不得不于康熙二十二年(1684)稍开“海禁”,并正式在厦门设立海关。当时漳州的月港已成为私商出入口岸,出现了“泉、漳二郡商民,皆贩东西二洋,代农贾之利,比比皆然”的景象。(③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一些侨乡族谱还详细地记下了去国外经商的先祖的生卒年月。如晋江安海《飞钱陈氏族谱》载:“章灿……生万历癸已年(1593),卒崇祯庚午年(1630),商于吕宋,葬其地。”晋江《陈氏族谱》载:“胤纬生康熙戊午年0678),卒康熙戊戍年(1718),商于暹罗。”晋江《黄氏族谱》也记载:“羌官,生乾隆十七年壬申(1752),卒乾隆三十八年癸己(1773),商咬罗吧(今雅加达)。”
  据永春《留安刘氏族谱》记载,从康熙到嘉庆年间,留安刘姓氏族就有50人死于南洋各地。乾隆丁丑年(1757)丰山村陈臣留往马六甲谋生,开始为坡督打杂。适坡督妻患乳痈,医治无效。臣留采集青草药为其敷治,获得痊愈。坡督感其情,划出大片山芭供臣留开垦。臣留于是先后引带其族亲戚友数百人前往垦荒。
  当时,闽南沿海也出现了拥有海上武装的私商集团,他们“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转商而为寇”。(④许孚远:《疏通海禁疏》。)当时这些所谓的“海寇”,多是丧失生计的农民、商贩、小手工业者,起初他们往往“千百为群”归附那些“亦商亦寇”的私商海上武装集团,以后就流落南洋群岛定居成为华侨。
  17~19世纪,闽南地区移居菲律宾的最多。根据雷戈里奥•弗•赛义德在《菲律宾共和国——历史•政府与文明》第10章统计:1571年西班牙占领马尼拉时,当地只有150名华侨,到1593年猛增至1万名。到1603年整个菲律宾群岛已有华侨3万多名,仅吕宋马尼拉华人居住区内就有华侨近3万名。到1747年已增至4万人。据布赛尔和罗伯逊《菲律宾群岛》(第14卷)统计:1605年即有18艘船载运5530名中国人去菲律宾,1606年又有25艘帆船运去中国人6533名,其中仅从漳州月港起航运往马尼拉的中国移民就有2011名。而《吕宋记略》中也记载“吕宋闽人寄居者,亦不下六、七千家”,还说当地“土虽砂碛,可耕种,产米麦、蔬菜、瓜果,系闽人耕种者多”。当时闽南一带由于亲属、同乡相约南渡谋生的日益增多,他们到达目的地后,又聚居一处,因此菲律宾华侨、华人中祖籍闽南的一直占绝对多数。
  1619年荷兰殖民者开始兴建巴达维亚,到1733年巴达维亚城内已有华侨8万人。这些华侨也多数是闽南沿海迁去的小商、农民和手工业者。到康熙五十九年(1720)巴城市内外华侨总数已逾10万。他们在当地推广种植水稻,栽种并收购胡椒,种蔗榨糖,酿酒或经商。(①李长傅:《南洋华侨史》,上海国立暨大学南洋文化事业部1929年6月初版。)
  后来福建华侨也逐步扩展到马来半岛的柔佛、马六甲,到鸦片战争爆发前,又扩展到槟榔屿、森美兰、彭亨、雪兰莪等地垦殖场和矿区。到1836年,仅新加坡岛上就有近14000名华侨,整个马来半岛华侨人数已逾10万。当时婆罗州的勃泥及暹罗、真腊、安南也有福建人的足迹。
  据史籍记载的不完全统计,到鸦片战争爆发前夕,整个东南亚地区的华侨总数已达100万人以上,除暹罗、真腊、安南外,以祖籍福建的华侨占多数。
  东南亚地区的福建华侨不仅人数激增,分布范围也进一步扩大,而且由于他们多聚居于贸易交通中心,除经营商业或从事手工业品制造外,或参加修筑房屋、城池、道路,或运输货物,也出现了一些富商或依附于当地殖民政府的中介商和小官吏。
  在福建华侨比较集中的居住区,他们仍保持着原有的方言、生活方式和民族传统文化、习俗。因此,开始逐步形成了以同乡、同族为内聚力的华侨社会群体,形成开发当地经济和抵御外侮的一支独立力量,成为后来东南亚各国“福建帮”同乡社团组织的基础。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福建省志·华侨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的内容是以福建省籍华侨的活动和本省的侨务工作为主,兼及外省籍的华侨、归侨在本省的活动。已经参加和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虽不在本志撰写范围内,但由于许多外籍华人,原来是保持中国国籍或双重国籍的华侨,在记述这些人的活动时,难以把他们一生的活动,按入籍时间前后截然分开;同时不少外籍华人在国内仍有直系亲属、亲朋好友,有祖祠祖屋和祖宗坟墓,他们与出生地或祖籍地仍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在本志书的某些章节,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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