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學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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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國]鎭海縣志 七》 古籍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775
颗粒名称: 贍學田土
分类号: G649.299
页数: 4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明清时期至清朝的学田制度,包括学田的来源、数量、管理方式等。在各个时期,政府通过设置学田来支持教育事业,增加贫困士子的生活补贴。文章详细列出了各个时期的学田数量、来源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此外,还提到了洒扫职司事在管理学田中的作用,以及他们对保护学田的贡献。
关键词: 镇海县 学校 学田

内容

宋時錢糧舊收米穀幾八百石職掌不明遂多湮沒嘉定十二年令趙珌夫增置學租且驅磨舊租之數刻於石而湮沒之久者追尋未竟今以現管數記之 米五百九石九斗九升八合 穀五十四石五斗 租六十貫文寶慶志
  元時田二十一頃四十五畝三分六釐 地一頃六十八畝六 分山五頃七十一畝二分七釐 額管錢糧 米七百十八石二斗六升八合 地租中統鈔三十六兩七錢三分九釐 山租中統鈔三十九兩八錢七釐 田貳阡壹佰肆拾伍畝壹角壹拾玖步 米柒佰壹拾捌石貳斗捌升陸合 地壹佰陸拾捌畝貳角貳拾肆步 鈔參拾陸兩柒錢參分九厘 山伍佰柒拾壹畝壹角壹拾貳步 租錢參拾玖兩捌錢柒厘 實額租錢中統鈔壹錠貳拾參兩捌錢柒釐 米柒佰九石參斗柒升肆合至正志
  明洪武初學田倂入官十五年撥賜學糧六百石嘉靖府志萬歷間知府戴深查定海縣官田共六佰一十八畝有奇內撥三百五十四畝六分一毫以贍貧士知府陳之美亦置田若干畝雍正府志
  淸雍正元年編立順莊知縣田長文將學田畝分字號彙造淸册存縣備查乾隆志〇案乾隆志田共壹阡壹佰參拾肆畝參釐貳毫壹忽地壹佰捌拾壹畝貳分陸釐壹毫貳忽租銀貳百伍兩伍錢玖分參釐陸亳伍忽在縣徵收一支銀參拾兩玖錢伍分每年由藩司轉解學院備賑給貧生一支銀貳拾捌兩陸錢柒分柒釐陸毫捌絲每年解府備賑給貧生 一支銀陸拾柒兩捌錢貳分參釐零每年牒送儒學轉給貧生 一支銀陸兩給宣講生
  附學田魚漕供文廟灑掃之費
  道光十四年司灑掃事王曰升等呈請詳報管業召佃計田漕若干畝詳載於後附畢王二令吿示兩道光緖志
  調署寧波府鎭海縣知縣畢 爲曉諭事准本縣儒學移開據灑掃職司事王曰升等呈稱大西門外向有官荒灘塘道光十四年間經修治城河首事報陞詳請藩憲頒照入額歸聖宮灑掃職眞築管業輸糧在案嗣因乏資未塡茲議舉行懇飭莊保押遷浮厝棺木出示曉諭等情移請示諭等由過縣准此除飭差押遷浮厝棺木外合行出示曉諭爲此示仰闔邑士庶軍民以及諸色人等知悉該處官荒業經前司事報陞歸灑掃職管業完糧已久因乏貲未經塡築茲將動工應聽灑掃職司事照界塡築管業內有浮厝棺木卽行遷出安葬別地毋得阻執滋事如有刁抗不遵許該司事指名稟縣以憑提究各宜懍遵毋違特示道光二十五年十一月 日給示
  道光三十年公請禁示勒石立碑於東廡光緖志
  特授寧波府鎭海縣知縣王 爲鐫石永禁事案據灑掃職司事謝瀛賢黃溥謝錚賢袁應錫樊君蔚等呈請向辰門外沿河官荒及笆子石後官荒蔬地前司事報墾詳陞題咨入額歸聖宮灑掃職承糧召佃收租備公所有沿田河道無關通濟在橋外築截蓄水養魚灌漑呈蒙示諭佃人種蓄輸公嚴禁地民網捕滋擾理應永禁弗替誠恐日久法弛公懇鐫石永禁等情到縣除頒示曉諭外合行鐫石永禁該處居民及諸色人等毋許在灑掃職召佃種蓄田河內網捕滋擾如敢抗違許首事地保指名稟縣以憑提案究懲決不姑寬各宜懍遵毋違特示道光三十年十一月立石
  笆子石後蔬地一方西至河南至笆子石東至西城馬路北至礮臺跟沿河田共計拾貳畝礮臺下蔬地一方南至北計柒丈東至西計拾伍丈向辰門外城下大魚漕一口南北壹百陸拾肆丈肆尺東西拾壹丈大漕東首小漕一口南北捌丈伍尺東西拾貳丈又大漕西首小漕一口南北貳拾玖丈東西捌丈
  光緖六年里人鄭永錫於蔬地內捐資築亭三楹名曰濟生召管漕人居住以資守望光緖志

知识出处

[民國]鎭海縣志 七

《[民國]鎭海縣志 七》

民国《镇海县志》由县知事洪锡范、盛鸿焘修,镇海王友莱、慈溪杨敏曾同纂。志自民国九年(1920)始修,至十三年稿成,二十年刊行。全书45卷,首1卷,地图1卷。本册对应的卷数及目录:《镇海县志》卷十(学校上)、卷十一(学校下)、卷十二(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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