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民國]鎭海縣志 五》 古籍 |
唯一号: | 113420020230000748 |
颗粒名称: | 雜稅 |
分类号: | F810.424 |
页数: | 2 |
页码: | 六十五 |
摘要: | 本文讲述同治四年设立了宁镇船货捐局,后来在光绪三十年归并鎭海,并更名为宁鎭船货捐局。该局每年征收的金额约为拾壹万元。征收方法与统捐章程有所不同,具有特殊性质。外海进口的船货,不论是帆船还是轮船,都需要由税行报告并查明货物数量,按照本局的捐率来征收船货两捐。 |
关键词: | 镇海县 税收 杂税 |
民国《镇海县志》由县知事洪锡范、盛鸿焘修,镇海王友莱、慈溪杨敏曾同纂。志自民国九年(1920)始修,至十三年稿成,二十年刊行。全书45卷,首1卷,地图1卷。本册对应的卷数及目录:《镇海县志》卷六(户赋、盐课、仓储、关税、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