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业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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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63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商业习俗
分类号: K892.28
页数: 2
页码: 844-8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古代商家的吉利习俗和商业文化,包括有关祭财神、敬顾客、拜师学徒和商界三节等传统习俗。同时介绍了这些传统习俗随着新中国成立以后劳资关系变化而逐渐废弃的过程。
关键词: 镇海县 商业习俗

内容

讲吉利,重禁忌 旧俗商家正月初五五更祭财神,称“接财神”。天亮开排门叫“开市”。开口第一句话说“恭喜发财”。晚上收业称“上排门”或“打烊”。祀神猪头称“利市”,猪舌头叫“赚头”。结帐称“盘利”。年终在壁柜、货仓上用红纸写“招财进宝”、“黄金万两”连体字,门上贴“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等楹联。
  敬顾客,讲信誉 商人视顾客为衣食父母,俗谚“天下三主(国主、户主、买主),独大买主”。交易重信义,对老客户常用记帐方式凭“经折”购物,代替现金交易,逢节收帐。抗日战争起物价一日三涨,才一律改用现金交易。
  拜师学徒 学徒拜老板或阿大(经理)为师,称“先生”。学徒期三年,供膳宿,发少量鞋袜钱,称“月规钿”。满师后发半薪,以后逐年增加。学徒期如犯店规被开除,贬称为“回汤豆腐干”,遭人轻视。
  商界三节 端午、中秋、年终三节收取帐款,年终为大节,欠帐必须清偿,故又称“年关”。是时,各店派人索取欠帐,自昏达旦,络绎道途。城内二圣庙灯火明亮,多有负债者躲藏,被称为“躲债庙”。三节时老板褒奖或解雇职员,届时资方请职工吃酒发红包。钱分多少,话有褒贬,但不轻易当众赞扬或指责。某些老板解雇职工也不明言,正月初五接财神不让其拜神和采办节日用品时榜上无名,宴请时特别客气,该职工就应自觉卷铺盖离店。
  新中国成立以后,劳资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旧俗遂废。60年代曾一度恢复拜师学艺习俗,不久中止。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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