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图书馆
镇海区图书馆
机构用户
镇海区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四章 药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59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药政管理
分类号:
R951
页数:
2
页码:
799-8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镇海县药政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药品管理、麻醉药品管理等。
关键词:
镇海县
药政管理
内容
民国期间由县警察局、卫生院协同执行药政管理,解放后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1959年11月宁波市药品检验所成立,承担镇海县药品检验。1985年县筹建药品检验所,因撤县设区停顿。解放后,药品经营企业由商业部门领导,1959年与1971年曾二次划归卫生部门,实行“医药合一”。其药品质量、开业申请、流动药贩等医药管理均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1949年全县有西药店8家,中药店81家。其中柴桥养正斋创建于清道光七年(1827)、镇海大生堂创建于清光绪元年(1875),为全县创办最早2家中药店。1926年镇海城内普济药房为县第一家西药店。1971年县卫生局在大碶镇创办镇海药厂,为县第一家药品生产单位,1988年改为宁波市第三制药厂。
第一节 药品(检)管理
1951年,人民政府卫生院通过医务工作者协会成立药业检查委员会,检查全县中药店,查出大量霉变药品。1952~1957年,规定中药铺不售西药,允许销售27种中成药,卫生、商业、供销部门多次会同进行质量检查。1963年贯彻省卫生厅《降低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文化大革命”期间,药政管理混乱。1978年7月实行中医处方用公制克、毫克计量,同年贯彻国务院颁发《药品管理条例(试行)》以及《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试行)》、《毒限剧药管理规定》。1982年9月执行中央卫生部《关于淘汰127种药品的通知》。1985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4月,县设立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验收发证临时办公室,历时7月,进行药品管理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复习考试、验收发证、查处伪劣药品。对县医药公司中药批发部两次购入“晋江假药”冲剂14个品种119760盒,总金额达184250元的中成药事件,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分别处违法者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刑律处理。其间也处理销售假人参、假虎骨、假阿胶案件数起。1985年7月,在城关镇大校场当众焚毁“晋江假药”桑菊饮、复方五味子、感冒灵、舒肝宁、枇杷膏等。1985年,全县验收合格经营企业19家。此后规定药品企业登记除由主管部门同意外,均需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解放后医疗机构药房建立查对制度,加强管理,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县人民医院于1967年建立制剂室,配制中草药制剂和预备制剂。1982年经省验收合格发给灭菌制剂许可证,生产大输液及普通制剂50余种。1983~1985年整顿卫生院制剂,柴桥、骆驼、湾塘区中心卫生院制剂室验收合格,生产普通制剂。60年代大力推广和使用中草药,许多医疗单位及合作医疗站自制中草药制剂。一度大搞卤碱疗法、鸡血疗法,对此类疗法的疗效宣传,言过其实。解放以来在山区、海岛医疗机构设中药房(柜),1982年以后普遍设中药房,开展中药配方,以利病家撮药。
第二节 麻醉药品管理
民国政府曾重视肃清烟毒,1931年镇海北乡割除烟苗(罂粟花)100余亩。1942年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禁止贩卖、吸食毒品,但长期禁而不止。1946年县卫生院附设戒烟所。1948年5月29日,县政府为纪念林则徐虎门禁烟109年,开展禁烟宣传周活动。
1956年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严禁鸦片烟的通知》和卫生部发布《关于管理麻醉药品条例》,在全县公私医药单位和民间登记麻醉药品,逾期不报者从严惩处。麻醉药品由宁波医药站独家供应,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准种、制、卖。医疗单位使用麻醉药品做到专用处方,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用帐册。以后曾在柴桥、城关、梅山盐场查获私自种作观赏的罂粟花300余株,当即毁除。1980年调整麻醉药品经营和使用范围,县医药公司被批准为麻醉药品三级经营单位,大厂矿医务室、边远山村、海岛医疗站可备杜冷丁5支,换发《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全县未发现毒品贩卖或毒品吸食等情况。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本文记述了镇海县的建置、自然环境、港口、人口、姓氏、县政机构、党派群团、军事、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侨事、农业、渔业状况等。
阅读
相关地名
镇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