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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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53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教育管理
分类号: G46
页数: 5
页码: 730-734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镇海县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历史演变、学校建设、教学研究、勤工俭学和教育经费等方面的情况。历史时期包括清末、民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后以及改革开放时期。教育经费、学校建设、教学研究和勤工俭学都得到了详细描述。
关键词: 镇海县 教育经费 教学研究

内容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清末,初设学务公所,负责全县学务,直隶于提学使司,由热心兴学的士绅组成,主持者称学务总董。1906年成立县教育会,为发展学务的会议机关。
  1909年学务公所改为劝学所,主持者仍称学董,并兼任县视学,在知县监督下工作。辛亥革命后,劝学所中止活动。
  1912年(民国元年)县公署设教育科,秉承县知事意志办理全县教育行政事宜,设科长1人,科员若干人。1913年教育科改称第三科。1917年复设劝学所,设所长1人,劝学员若干人。所长由县知事遴请经巡按使公署委任,办理劝设小学、开办通俗教育讲习所、通俗教育图书馆、阅报所等教育行政事宜。县公署又设县视学1人,专司视察,劝学所则专任规划,两者分工合作。区设学务委员1人,隶辖于劝学所。1923年劝学所改为教育局,全县分7个学区,每学区设教育委员1名,办理学区教育事务。原教育会演变为董事会,作为教育局的审议机关。1929年11月县视学改称县督学,设教育委员会以取代董事会,另设教育款产委员会管理全县教育款产。1932年镇海县政府教育局改称为镇海县教育局,确定县教育局为县地方教育行政的独立机关,在县政府监督下办理全县教育事宜,得以对外行文。各区教育委员改为教育员。
  抗日战争开始后,裁局设科,设科长、科员、督学、事务员各1人。镇海沦陷后,县政府设4科,教育为第三科,并兼建设、农运工作。科设科长、科员、技佐、督学、事务员、勤务员各1人。
  位于江北庄市、龙山两区的抗日民主政府区署各设文教指导员1人,与民运助理配合,负责全区文教工作。
  抗战胜利后,恢复教育科,设科长、科员各1人,督学、国民教育指导员各2人,事务员、勤务员各1人。
  各区、乡均成立教育会,全体教师参加,民选理事和监事。教育会讨论本地区教育活动及重大教育事宜。
  解放后,建立镇海县人民政府文教科,设科长1人,工作人员3~5人,各区公所设文教助理1人。1950年起各区设区中心小学。1954年9月改为文卫科,设正副科长各1人,工作人员10人。1956年初建教育局,9月改文教局,设正副局长各1人,下设秘书股、普教股、文化股、教研室、工农教育股、财务股,全局共15人。1958年10月至1962年12月,撤县并市,县文教局撤销。
  1963年1月县文教局重新建立,并与县体委、科委合署办公。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体委办主任1人,秘书1人,下设人事股、财务股、普教股、文化股、科委办公室、体委办公室、教研室、业余教育办公室,全局共34人。1968年1月,文教局被教育系统少数人“夺权”,成立“接管委员会”。局领导人员下放基层劳动。同年9月县革委会成立后改为县革委会政工组教育革命办公室,撤销区社中心小学,各公社(镇)配备教育干部和会计。1970年7月建立县革委会政工组文教局,局设革命领导小组,有正副组长各1人,工作人员若干人。1978年2月改为县革委会直属局,恢复局长制。
  1978年7月复建区社中心学校,撤销原各学校领导小组,实行党支部领导下校长分工负责制。1981年2月后教育局和文化局分别建制。
  第二节 学校建设
  镇海县教育事业基本建设投资,向以私人或宗族集资筹募为主。解放后则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单位自筹为辅。1951~1961年改建、新建教室1898个,占全县校舍总面积12.2%。1966~1975年,全县教育事业基建投资额57.05万元。1978年,28所中小学校舍新建、扩建项目30个,建筑面积14434平方米,投资总额69.46万元。1983年基建投资总额24万元,国家投资15万元,单位自筹9万元。1984年基建投资总额64.5万元,国家投资45万元,单位自筹19.5万元。1985年国家对学校基建投资158.5万元,较1949年1.56万元增长100倍。1982年全县40所中学、316所小学共占地面积1015亩,校舍建筑面积246360平方米。
  教学设备由省财政拨款和县财政拨款购置。至1985年,各校除已配置一般教学仪器外,较贵重的计有电影放映机6台,彩色电视机26台,收录机100台,物理视波器1台,录像机7台,激光光学演示器2台,投影仪8台,显微镜200台,电冰箱1只,烘箱10只,幻灯机30台。
  1985年,教育事业试行分级管理,财务切块到乡(镇)实行包干以后,农村学校的基建投资则以集体筹资为主,国家酌情给予补助。第三节 教学研究
  教学研究始于1929年,以范教、讲演、观摩、展览、教师进修等活动为主。30年代初,受杨贤江、陶行知教育思想影响,灵山、蔚斗、公德等小学改革教学方法,试行启发式教学。抗日战争后期,各乡(镇)成立国民教育研究会,每学期活动二三次,组织一些观摩教学,报告会、展览会、讨论会等活动。
  解放后,建立集体备课、听课、观摩等制度。1956年后,教育科(局)有专人负责教研工作,组织教师学习凯洛夫《教育学》和曹孚《教育学“五讲”》,组织寒暑假备课会,培训普通话骨干教师。1963年文教局成立教研室,设主任1人,中学教研员5人,小学教研员2人。重点抓中小学起始年级教学,培训各科教学骨干,以及小学改五年制后的各科教学研究,开展集中识字法和分散识字法对比试验活动,帮助县重点小学——大碶小学提高教学质量。“文化大革命”期间,曾建立“教育革命调研股”,配备5人,既管普教,又抓教研,以情况调查为主,亦组织一些听课活动。各公社学校则以贯彻“五七指示”为主进行“教育革命”。
  1978年重建教研室,有教研员7人,组织教师学习新颁发的各科教学大纲,熟悉各科新教材,在城关一校进行小学语文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和数学三算的教学试验研究。至1985年,全县已建立县、区、乡三级教研组织,县成立中小学各科教研大组,开展定期的、正常性的教研活动。根据改革开放形势,部分学科开展专题性教改探讨,中学语数两科进行教改实践。教研室编辑出版《镇海教研》,指导交流教研工作。县每年召开一次学科经验交流会。
  第四节 勤工俭学
  1957年镇海中学建立生产劳动办公室,组织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协助农民改种间作稻为连作稻,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不少学校在工厂、农村建立劳动基地,培养学生劳动观点和劳动习惯。1958年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广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办起一大批小农场和小工厂。1959年勤工俭学活动转入正常。“文化大革命”期间以学工、学农、学军代替课堂教学,各类校办农场猛增,总面积2251.9亩。
  1978年强调校办厂(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劳动技能的阵地,是年全县开办校办厂(车间)78个。1980年成立县校办企业公司,统管全县校办厂。1982年经过整顿,全县校办厂(车间)62个,总产值256.9万元,纯利润80万元;农场面积251.9亩,粮食总产量9547斤,农副业纯收入6817元,包括其他勤工俭学活动,总收入为81万元。1983年全县校办厂(车间)59个,总产值441.6万元,纯收入99.2万元;各类农场总面积106亩,粮食总产量1800斤,农副业纯收入2948元,总收入99.67万元。1984年全县校办厂(车间)74个,总产值513.2万元,纯收入100.6万元,上缴国家税金25.6万元,为改善办学条件和改善师生生活福利缴学校40万元。
  镇海中学光学仪器厂的硫酸根测定仪、粒度仪、土壤肥力仪,骆驼小学家用冰箱配件厂的冰箱干燥过滤器,已列入宁波市“星火计划”。柴桥小学山门工艺教学模型厂两次被评为市、区二级勤工俭学先进集体。
  第五节 教育经费
  清宣统年间,学堂经费来源以学生缴纳与乐捐为主,又有产业租入、存款利息、官款拨给、公款提充、派捐、杂项等收入,岁入约5万余银元。
  民国时期,公立学校经费来源有学田田租、学校基金利息、各项迷信会产收入(如灵峰香期的香资收入拨充灵山学校办学经费)、学杂费、省款补助费、捐税补助费。抗战前后还增加田赋附加、教育特捐、验契捐等。1940年推行国民教育后增征学谷捐、置产附捐、店住屋捐、筵席捐。当时的教育经费并未用足。据1940年(民国29年)11月省教育厅长许绍棣在《一年来浙江省教育》的报告中提到,“各县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大多数与原有教款之收入相差颇大。如镇海县教育经费收入89200余元,支出69800余元,削减13000元。预决算对照,在27年度有减支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者……如镇海县预算为69968元,决算为53206元,减支16762元。教育经费实受两重减削。”
  抗战胜利后,全县有基金学田计县立初中520余亩,国民教育基金田7234亩。由于物价飞涨,通货膨胀,县款拖欠,户捐难收,造成“学校经费东借西欠,吃了中饭愁晚饭,教师家庭没有看见一张红绿纸(按:指钞票),学校的伙食,亦时时断炊”(民国35年11月3日《镇海报》)。1948年,全县安排教育文化费为金圆券19.4亿元,占县财政预算20.4%,乡镇教育经费为86.96亿元(不列入县财政预算及百分比),实际上经费拖欠难以着落。在热心教育人士的支持下,至1948年4月,教育特种基金保管委员会筹存教育基金款近1.65亿元,并整理教育田产1409亩。1949年解放前夕,“教育经费无确定之来源,无适合需要之数量”(《镇海报》),校长辞职,教员改行,因欠薪而怠教等情况时有发生。
  解放初,公办学校经费全部由县府拨给;民办学校(包括部分无校董的私立学校)经费主要由当地乡(镇)政府筹集,不足部分靠学费和勤工俭学收入抵充。1951年小学教育经费和社教经费总数达761421万元,占地方农工商附加总数27.5%。“一五”计划时期,学校全部改为公办。1962年全部民办班与部分公立小学落实到生产大队,经费主要来源为学费收入、乡村负担,国家酌情给予补助。1963年有23所民办小学经费由办学单位负担,142所学校由国家补助解决部分经费。是年,国家补助民办小学经费85653元,其中用于修缮6000元。1971年办学经费改由乡(镇)统筹,按田亩、人口征集,并由乡镇企业负担一部分。
  1983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农民不负担办学经费,由县府从地方机动财力中补助拨给教育系统。1984年全县共支出教育经费525.2万元,其中财政下拨416.7万元,县从地方机动财政中拨款70万元,乡(镇)自筹38.5万元。自筹数占教育经费总数7.3%。1985年4月起,全县开征教育事业费附加,以增加教育经费。
  随着国民经济与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对学校教育经费投资逐年增加。如1980年为306.6万元,1981年为327万元,1982年为385.7万元,1983年为444.8万元,1984年为486.5万元,1985年为658.7万元。6年内国家教育投资2609.3万元。1980年以来,原籍镇海的侨胞、港澳同胞以及国际友人,陆续捐资助学,对改善办学条件起一定作用。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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