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度量衡演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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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50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度量衡演变
分类号: TB9
页数: 1
页码: 6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中国镇海地区使用了多种度量衡器和计量单位,包括尺、斗、升、秤等。从1932年开始,该地区逐步规范了度量器的使用,直至解放前夕市制、旧杂制、公制、英制并存。1950年开始推广使用磅秤替代市斗,并在1959年发布了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基本计量制度。随后,1978年市秤由16两制改为10两制,1983年取消戡秤两、钱制,统一使用克制单位。1986年开始使用米、厘米、毫米代替市制尺、寸、分和英制英尺、英寸,并使用升、毫升代替立升、公升、毫升,以及用千克代替市制斤、两、钱。在计量器具方面,1958年开始引入标准破码,1969年开始生产竹木直尺,70年代逐步生产更多种类的计量器具,如游标卡尺、电流表、温度计等。1980年代开始生产电度表、地勘仪器等计量仪器,为镇海地区的计量器具种类和范围带来了更广泛和精密的发展。
关键词: 镇海县 度量衡器 计量单位

内容

镇海长期沿用旧什制,并以尺、升、斤为主单位。使用度量衡器主要有三元尺(又称老尺、家尺、裁尺)、鲁班尺、市尺、秤(12两拆秤,16两市秤、戥秤、24两官秤多种),以及斗(15市斤为斗)、升(1.5市斤为升)、提子等。1932年县内开始划一各器,规定度器统一使用市尺,量器使用市斗,衡器使用市秤(16两)。1938年公布《度权标准方案》,标准制、市制并用。至解放前夕,市制、旧杂制、公制、英制并存。
  1950年粮食系统首推使用磅秤,并以木杆秤、磅秤取代市斗。1959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公制)为基本计量制度。同年市秤由16两制改为10两制,戥秤仍保留16两制。1978年8月改戥秤两、钱制为克制单位。1983年1月全县杆秤实行定量砣。1984年停止使用以重量计价铅锡合金提子,一律改为以容量计价不锈钢量提。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翌年全县开展广泛宣传,1986年始计量单位以米、厘米、毫米代替市制尺、寸、分和英制英尺、英寸,废除立升、公升、毫升,律使用升、毫升,用千克(公斤)代替市制斤、两、钱,并在政府机关、印刷和统计报表及新产品中率先采用。
  解放前,镇海只有民间木杆秤和提子的手工制作。1958年制秤业购入第一批标准砝码,改变以秤校秤传统做法。1969年开始生产竹木直尺,70年代逐步生产游标卡尺、外径千分尺、温度计、电流表、电压表、流量计,80年代开始生产电度表、地勘仪器等计量器具。使用中计量器具种类和范围更广泛,精度更高。普遍由木杆秤演变为案秤、台秤、地中衡、电子秤,由简单竹木直尺演变成钢直尺、钢卷尺及游标卡尺、千分尺等精密量具,由斗、升、提子演变到售油器、售粮机、各种刻度量瓶、量杯、量筒及微量吸管、滴定管等。机电行业近年使用测微机、光学计、万能工具显微镜等精密测量仪器。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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