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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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42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
分类号: F721.4
页数: 2
页码: 575-5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镇海县供销社和基层社建立和发展,1950年建立县供销合作总社,1958年并入宁波市,1963年重建县供销社。至1985年,县供销社有职工4259人,年销售总额23432万元,实现利润603万元。基层社建立和发展,1950年建立基层社,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供销部,1961年恢复基层社。
关键词: 镇海县 商业体制 供销合作社

内容

县社 1950年2月建立县供销商店,4月改组为县供销合作总社,在龙山、柴桥、大碶、庄市设供销站,小港设供应组,以供应大米、肥料为主,兼营代购稻谷、茶叶、棉花。1956年2月至1957年2月,棉花、茶叶等主要农副产品划归县采购站经营。1958年10月并入宁波市,1963年重建县供销社。至1985年,共有职工(含基层社)4259人,社员股金278万元,年销售总额23432万元,实现利润603万元。
  基层社 1950年5月后,城关、临江、庄市、万嘉等乡镇始建合作社,到1952年底,共建基层社30个,社员61718人,股金7.7万余兀。
  1954年11月除城关消费合作社与昆亭供销社外,其余改建为骆驼、庄市、长山、大碶、柴桥、郭巨6个区社,下属专业商店49个,棉花收购站3个,分站48个;共有干部、职工540人,社员59335人,社员股金10.8万余元,年销售额979.6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总额49.3%。
  1958年10月所有基层社分别改建成8个人民公社供销部,成为国营商业基层单位。1961年9月撤销人民公社供销部,恢复31个基层社。1962年6月基层社改建成5个区社和三山供销社。次年5月撤销镇海区社,新建湾塘区社,7月重建庄市供销社。1983年3月改建大榭分社为大榭供销社。9个基层供销社经体制改革恢复群众性、民主性和灵活性,增股金124万元,增社员2160人。同时县社对各公司和基层社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基数承包,超利分成”。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本文记述了镇海县的建置、自然环境、港口、人口、姓氏、县政机构、党派群团、军事、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侨事、农业、渔业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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