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管理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25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管理保护
分类号: F326.2
页数: 2
页码: 377-3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历史上,镇海地区已有早期的森林保护制度和森林资源管理规定。从民国至近代,县政府逐步完善了林木采伐申报、封山育林、病虫防治、火灾防范等法规和措施,并开展了相关活动,如义务护林、林权处理等。这些举措有助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镇海县 林业经济 管理保护

内容

法规护林 封建社会依靠封建宗法和习惯势力形成森林保护制度。民国期间,省政府曾颁布保护森林公约,督导乡镇办理,要求履行伐木申请登记,禁伐树龄25年以上树木。
  1951年12月县成立林木砍伐委员会,规定林木采伐申报制度,对擅自砍伐珍稀古木的追究刑事责任。1955年后,有271个山林队订立护林公约,万余名山林队员义务护林。1981年实行竹木计划采伐,计划砍竹17.5万株和伐木3092立方米。1983年实行竹、木限量采伐,核发全县年砍伐木材3100立方米。1985年始,收取林木基金。
  封山育林 解放前,除部分荒山外,均为有主山林,自然形成封山制度。1951年瑞岩寺国家机动山封山。1954年全县组织护林组15个,封山育林面积20462亩。以后轮流划分封山区,每隔4年一次,全县常年封山3万亩次左右。1984年县人民政府与省林业厅签订封山育林1.15万亩合同。1985年又扩大合同签订面积,两年共封山育林2.75万亩,分布56个行政村。
  病虫防治 解放前,山区鸟类众多,树林虫害较轻。解放后,生态逐渐失去平衡,森林病虫害加剧。1981年5月调查森林病虫害,采集昆虫种类16个目、68个科、603个种(已定名的有425种)。其中天敌昆虫8个目、16个科、93种(已定名的有41种)。1957年首次在邬隘莘岙发现松毛虫害300余亩,1971年全县松毛虫普遍发生,用飞机喷药、治虫近10万亩。1972~1973年人工捕捉松毛虫1万余斤。后推广白僵菌粉剂,放赤眼蜂卡和装置黑光灯诱蛾,松毛虫为害有所减轻。1981~1983年累计松毛虫危害面积达5.63万亩,其中被食尽松针的松林2.9万亩。
  火灾防范 解放初期,制定规章和措施预防森林火灾。60年代中期,建立山林队,严格管山制度,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1984年山林承包到户后,虽相应组织防火机构和增添灭火设施,但森林火灾机遇剧增。1984年、1985年全县发生森林火灾26起,火警11起,受害面积2159亩,损失木材2013立方米、幼树19304株,经济损失15万元。
  林权“三定” 县林场在新路岙林区有山林12300亩,1959年县市合并时划归天童林场经营;1964年3月重归镇海林场。1964年12月镇海、慈溪两县共同组织处理山权工作组,处理落实沿大蓬山南陇至斗鸡岙一带的佛肚脐、大兰香、中佛迹等12座山头面积704亩的山权,解决河头乡的勤山、长胜大队与慈溪县邱洋、凤浦岙等大队间山权纠纷。1981年10月成立县林权“三定”领导小组,组织工作队150人,处理稳定山权、林权,划定社员自留山,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等三项工作(简称“三定”)。至1984年3月,479451亩山地颁发山林所有权证717份,其中国有23990亩,行政村集体所有42097亩,生产队所有32891亩,社(乡)所有1599亩。处理山林纠纷161起,调处面积1350亩,调整插花山99块、794亩。同时,开展补划自留山工作,41434户山农分到自留山259837亩,户均6.2亩,人均2.2亩,颁发自留山证48580张。落实联产承包山96706亩,与13440农户签订承包合同书2.6万份。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镇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