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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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25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林业
分类号: F326.2
页数: 7
页码: 372-3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浙江镇海地区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森林资源情况,包括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等方面的变化。同时描述了木材、毛竹、油茶籽、油桐籽等林产品的产量情况,以及义务植树、造林、管理保护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和政策措施。
关键词: 镇海县 林业经济

内容

第一节 资源
  分布 1936年清丈山地面积448596亩,平原林地3135.5亩。旧时森林一为宗祠山陵墓园栽以成批松柏,广者数十亩;二为寺观庙宇周围宗教林,拥有大批名贵树木和毛竹,如柴桥瑞岩寺,自河头至寺门七八里间,两旁林木参天;三为位于岙口、山口村前风水林,栽以成排香樟、溪口等常绿乔木;四为护岸林,山区溪坑两岸栽植沙朴、溪口和小竹等,平原河岸则多植樟、楝、榆;五为薪炭林,栽成片松木,每隔15年左右砍伐更新;六为经济林,植于低山近山、村落周围,以毛竹、杨梅、金柑、桃树和茶叶为主。
  1964年山林资源普查,实测林业用地面积377877.8亩,其中林地124133亩,占林业用地32.85%;森林覆盖率12.6%。1974年山林资源普查测定,林业用地299353亩,其中有林地197450亩,占林业用地66%,森林覆盖率17.1%。1984年进行林业区划时,山地面积为496987亩,其中林业用地410762亩;有林地(不含园地)246479亩,占林业用地60%,森林覆盖率26.9%。全县山林分布在24个乡镇276个村和1个国营林场。山林面积占全乡总面积80%以上的全山区有塔峙、昆亭、峙头、汶溪4乡;山林面积占50~79%的半山区有河头、小港、大榭、紫石、三山、上阳、白峰、郭巨8乡;山林面积占50%以下的少山区有澥浦、长石、江南、枫林、下邵、大碶、高塘、新碶、柴桥、霞浦、梅山等乡(镇)。全县全山区村49个,半山区村110个,少山区村117个。国有林分布紫石乡瑞岩寺和塔峙乡新路岙,1964年面积22661亩,其中瑞岩寺林区11895亩,新路岙林区10766亩,1985年减至14415亩。
  蓄积量 民国时期,全县林木蓄积量无调查记载。抗日战争时守军砍伐一批大树,修筑海防工事。1943~1945年间,因上海各发电厂缺煤,县内成批大松树被砍劈成柴爿运往上海,龙山、长山两区尤为严重。是时驻柴桥一带定海国民兵团等“游击队”亦砍卖成批林木。1944年秋冬,占驻县境沿海一线的日本侵略军,又砍伐一批林木构筑工事和烧制木炭。解放前夕,境内大松林基本消失。解放初期,为支前修筑公路,砍伐大批林木。1951~1952年,为支援国防建设,又在大碶、柴桥、郭巨等地区砍伐成批枫树、松树。1958~1962年“大跃进”时,大批毛竹和林木被砍伐,平原地樟树几乎砍光。数百年参天大树,江北地区基本绝迹,江南地区也寥寥无几。
  1964年调查,全县森林蓄积量198666立方米。1984年调查,乔木林面积250032亩,活立木总蓄积量477825立方米,主要分布河头、汶溪、小港、塔峙、紫石、三山、郭巨、白峰、上阳等乡及县林场,其中塔峙乡最多,计87875立方米,三山乡次之,计48552立方米。按树种分,松类359829立方米,杉木23513立方米,硬阔叶树94483立方米。
  全县竹林面积14383亩,其中毛竹12108亩,立竹3980675株,主要分布在河头、汶溪、小港、邬隘、霞浦、柴桥、三山、白峰等10个乡镇。其中塔峙乡3273亩,立竹619416株。
  经济林以茶、果为主。1985年有茶园计24400亩,果树28529亩,油茶1657亩,油桐25亩。
  品种 民国《镇海县志》记载木之属51种、果之属22种。解放后引入油茶、黑松、桉树、川楝、水杉、池杉、泡桐、白榆、刺槐、木麻黄、绒毛白腊、日本扁柏、日本柳杉、无核橘等。油茶为50年代中后期从常山等县引入,最多时种植面积达4.57万亩。黑松系60年代从舟山引入,因系低龄树种而生长不良。川楝于1972年引进,同时带入溃疡病菌并传染本地苦楝,现已淘汰。杉、柳杉原为零星树种,70年代发展杉木基地,面积已扩至10409亩。80年代县林场又引入火炬松和湿地松。
  竹林品种哺鸡竹在万弓塘下海甸种植有80多年历史,50年代种植面积约500余亩,1967年普遍开竹花后大部死亡,1985年恢复至285亩。1966~1975年从广东引入大批青皮竹种,种植面积1958亩,因不适应冬季气温逐渐淘汰。近年引入高脚竹、雷竹、角竹等高产优质笋用竹。
  林产品 主要有木材、毛竹、油茶籽、油桐籽、乌桕籽等。木材,解放初期年砍伐量1000立方米左右。1979~1985年年砍伐量4000~5500立方米。1951~1985年累计砍伐5.9万立方米,每年调入计划木材3300立方米和计划外木材3000立方米。毛竹,1949~1970年年平均砍伐4万株左右,1971~1978年年平均砍伐5万株左右,1979~1985年年平均砍伐17.5万株左右,达到基本自给。1957~1984年全县共砍伐156万株。油茶,1957~1984年累计收购904吨。油桐,1961~1983年累计收购224.6吨。乌桕,1957~1984年累计收购137.3吨。
  第二节 造林
  义务植树 1928年3月12日植树节,县政府发动机关团体500余人,赴陈山林场植白杨、檫树各3000余株。各地学校同时开展植树活动。全县约植树1万余株。1928~1930年在几座山地造林18亩,称中山林。1935年春鄞镇慈公路栽行道树梧、榆等12600株。1946~1947年,全县造林1594亩。1948年在招宝山植纪念行道树200株,各乡镇植树39505株。
  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提出4年绿化全县的号召,定2月25日至3月15日为绿化月,成立绿化运动月委员会,在金鸡山、戚家山营造共青林。是年植树3.9万余株。1958年在青峙岭营造三八妇女林。1964~1966年县机关600余人次营造黑松,栎树林60余亩。同年三山公社慈东大队绿化造林1060亩。1982年成立县绿化委员会,城关、骆驼、大碶、柴桥等镇相继成立绿化领导小组。规定每年3月12日植树节时发动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1977年柴桥区委、1983年镇海石化总厂和镇海园林处被评为省级绿化先进单位。
  绿化荒山 1951~1953年互助合作始期,在荒山造林植树23405亩。1954~1957年农业合作化时期累计造林62992亩。1958~1977年人民公社时期共计造林272078亩。其中营造杉木基地1万余亩。1978~1985年间实行山林承包到户,8年累计造林33877亩。1949~1985年累计造林393352亩。
  四旁绿化 60年代开始公路干线绿化。70年代初在柴桥、霞浦、大碶一带进行四旁绿化试点,同时普植白榆、水杉、泡桐等速生树种。80年代营造沿海防护林。1985年澥浦跃进塘列入省第一批防护林试点工程,植树6000株。
  育苗 1928年7月在圣宫庙建立县苗圃,育苗12亩。1948年县农业推广所建立苗圃5亩,培育女贞、乌桕、马尾松、苦楝等苗木5万株。
  1953年在瑞岩寺建国营县苗圃,面积103亩,公私合作育苗84亩,采收杉木鲜果种子计3000公斤。1954年育苗83亩、35.8万株,树种有檫树、麻栎、板栗、锥栗、黑松、金钱松、马尾松、油茶、杉木等。农业合作化后,主山区农业社陆续建立育苗基地,全县常年育苗100~200亩之间。60年代中期普遍成立山林队,年林业育苗300~400亩。 1950~1984年共计育苗7070亩次,采集各类树种种子91吨。
  第三节 管理保护
  法规护林 封建社会依靠封建宗法和习惯势力形成森林保护制度。民国期间,省政府曾颁布保护森林公约,督导乡镇办理,要求履行伐木申请登记,禁伐树龄25年以上树木。
  1951年12月县成立林木砍伐委员会,规定林木采伐申报制度,对擅自砍伐珍稀古木的追究刑事责任。1955年后,有271个山林队订立护林公约,万余名山林队员义务护林。1981年实行竹木计划采伐,计划砍竹17.5万株和伐木3092立方米。1983年实行竹、木限量采伐,核发全县年砍伐木材3100立方米。1985年始,收取林木基金。
  封山育林 解放前,除部分荒山外,均为有主山林,自然形成封山制度。1951年瑞岩寺国家机动山封山。1954年全县组织护林组15个,封山育林面积20462亩。以后轮流划分封山区,每隔4年一次,全县常年封山3万亩次左右。1984年县人民政府与省林业厅签订封山育林1.15万亩合同。1985年又扩大合同签订面积,两年共封山育林2.75万亩,分布56个行政村。
  病虫防治 解放前,山区鸟类众多,树林虫害较轻。解放后,生态逐渐失去平衡,森林病虫害加剧。1981年5月调查森林病虫害,采集昆虫种类16个目、68个科、603个种(已定名的有425种)。其中天敌昆虫8个目、16个科、93种(已定名的有41种)。1957年首次在邬隘莘岙发现松毛虫害300余亩,1971年全县松毛虫普遍发生,用飞机喷药、治虫近10万亩。1972~1973年人工捕捉松毛虫1万余斤。后推广白僵菌粉剂,放赤眼蜂卡和装置黑光灯诱蛾,松毛虫为害有所减轻。1981~1983年累计松毛虫危害面积达5.63万亩,其中被食尽松针的松林2.9万亩。
  火灾防范 解放初期,制定规章和措施预防森林火灾。60年代中期,建立山林队,严格管山制度,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1984年山林承包到户后,虽相应组织防火机构和增添灭火设施,但森林火灾机遇剧增。1984年、1985年全县发生森林火灾26起,火警11起,受害面积2159亩,损失木材2013立方米、幼树19304株,经济损失15万元。
  林权“三定” 县林场在新路岙林区有山林12300亩,1959年县市合并时划归天童林场经营;1964年3月重归镇海林场。1964年12月镇海、慈溪两县共同组织处理山权工作组,处理落实沿大蓬山南陇至斗鸡岙一带的佛肚脐、大兰香、中佛迹等12座山头面积704亩的山权,解决河头乡的勤山、长胜大队与慈溪县邱洋、凤浦岙等大队间山权纠纷。1981年10月成立县林权“三定”领导小组,组织工作队150人,处理稳定山权、林权,划定社员自留山,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等三项工作(简称“三定”)。至1984年3月,479451亩山地颁发山林所有权证717份,其中国有23990亩,行政村集体所有42097亩,生产队所有32891亩,社(乡)所有1599亩。处理山林纠纷161起,调处面积1350亩,调整插花山99块、794亩。同时,开展补划自留山工作,41434户山农分到自留山259837亩,户均6.2亩,人均2.2亩,颁发自留山证48580张。落实联产承包山96706亩,与13440农户签订承包合同书2.6万份。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本文记述了镇海县的建置、自然环境、港口、人口、姓氏、县政机构、党派群团、军事、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侨事、农业、渔业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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