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干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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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20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干部
分类号: D630.3
页数: 4
页码: 323-326
摘要: 本文介绍了解放初期职工队伍构成和发展情况,以及干部管理的分级管理、专业科技干部管理、干部培训、离休与退休等方面的情况。
关键词: 职工队伍 干部管理 镇海县

内容

第一节 队伍构成
  发展 解放初,有南下干部50名,军队转地方干部40名。地方干部19名,由省、地干校分配来干部58名,旧机关留用职员43名,从城镇、农村陆续吸收干部277名。1949年底共有干部487名,其中县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工作220名,城关、庄市、龙山、长山、柴桥5个区及乡镇267名。土地改革以后,从农村积极分子中吸收半脱产乡镇干部,至1952年底已有乡、镇干部349名,其中男265名,女84名;有共产党员37名,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员156名。这批干部均系工农分子,文化水平较低,其中初中13名,高小111名,初小207名,文盲18名。年龄较轻,25岁以下181名,26~35岁149名,36~45岁18名,46岁以上1名。合作化运动中,继续吸收乡镇干部,作为调整和补充。此后,干部主要来自军队转地方和大中专毕业生分配。30余年来,先后有13批军队转业干部分配行政机关192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机关工作199名。
  “一五”计划期间,由于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国家工业化建设,提拔大批干部,1955、1956年提拔工农干部288名。其中充任党群系统领导职务45名,充任政府系统各级领导职务153名,充任财贸、工业企业系统各单位负责人61名,充任教育系统各校负责人29名。
  1965年,经考察、培训从农村生产第一线骨干中吸收工分加补贴干部68名,“四清”中又吸收一部分工分加补贴青年积极分子,因“文化大革命”开始,情况变化,上两类人员留为干部不多。1979~1983年机关和乡镇中增加一些“以工代干”干部。1978年后,适应经济建设需要,乡镇干部适当更新。1979~1985年,从工分加补贴干部、公社(自编)各站人员、财务辅导员以及优秀青年中,经全面考核,选拔为正式乡镇干部266名。1984年县级机关机构改革和1985年底镇海、滨海区域划分时,从农村和企业中选拔青年知识分子38名,录用为县级机关干部。1984年起试行干部聘任制,从优秀青年中招聘到乡镇工作,1984、1985年先后聘用干部49名,其中女性20名。
  文化、年龄结构 较长时间以来,干部主要从工农中选拔,致使文化素质偏低。60年代后,虽有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但考虑专业需要,留机关甚少。“文化大革命”期间,“怀疑一切,打倒一切”使干部队伍建设受到严重破坏。至1978年,干部队伍处于青黄不接状态。1979年起根据党中央提出“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县委和政府重视干部队伍“四化”建设,努力改变青黄不接状况。对乡镇干部通过更新,逐步改变年龄老化和文化水平低状况。1983、1984年改革县级机构和干部制度,注重领导班子建设,改变县级主要领导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情况。自此,干部队伍年龄、文化结构发生新的变化。
  第二节 干部管理
  分级管理 根据1956年中央、省委颁布的《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建立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统一管理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制度。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党群、政法、综合等部门干部;县委文教部负责管理文化、教育、卫生、广播等部门干部;县委财贸部负责管理商、粮、财、银行、供销等部门干部;县委农村工作部负责管理农林、水利、水产等部门干部;县委工业、手工业部负责管理工业、手工业、交通、航务、邮电等部门干部;县委统战部虽未建立管理制度,但属统战人物调动、任免、安排,均与统战部协商办理。县管理干部范围为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工厂、企业、学校、医院等机构中正副乡镇长、股长、所长,主任、厂长、经理、校长、院长和上述单位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级以上干部。县委、县府领导干部和局长、党委部长、副部长和区委书记以上干部分别由省委、地委管理,县委仅为协助;副局长及相当该级干部由县委直接管理。县府人事科办理政府系统干部任命、调动手续,并负责统一管理部队转业干部,干部工资福利、人事统计及控制行政编制等工作。
  1963年后机构、人员精简,干部分部分级管理组织形式有所变化,减少管理机构,由县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分管干部。
  “文化大革命”中由县革委会政工组管理干部。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干部管理混乱。1978年恢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1979年县委发出《关于县委管理干部范围的通知》,基本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管理干部制度。
  1981年进一步实行干部分管。除组织部管理党群、政法、科委和各公社(镇)干部外,其他各系统由县委委托经委、财办、农委、计委党组管理。1984年县委修订县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简政放权”,本着“管少、管活、管好”和“管人、管思想、管业务相统一”精神,县委除直接管理和委托组织部管干部外,其余干部管理权限下放于主管局党委。1980年后根据全国人大通过《组织法》规定精神,县政府所属局长、主任任职由县委推荐,政府提名,经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任命,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专业科技干部管理 1979年后加强专业科技干部管理,1980、1981年成立工程、农业、统计、会计、经济技术、专业干部等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和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开始评定技术干部职称。卫生系统技术人员职称由市卫生部门组织评定。1980~1985年共评出技术干部、专业技术人员977名。
  干部培训、考核与提拔 50年代,县委和政府输送干部参加中央、华东、省、地委各级党校和中央及省团校政治理论培训60名,参加华东、省专业训练的银行、税务、粮食、供销、政法、农林、文教、卫生、邮电、保险等单位干部67名;参加文化学习43名,其中输送去大专院校7名,省、地速成中学36名。县级机关举办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县办干部学校,不定期轮训干部和基层骨干。此后,由于强调干部到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运动中锻炼,对理论、文化、业务培训工作有所削弱;“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干部培训工作完全停顿。1979年起,由于“四化”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干部培训。1980~1985年先后输送去省、市各类大专院校,省、地委党校干部大专文科班进修48名,输送中专2名,参加业余高校自学考试,参加电大、函大、刊大学习,以后取得大专学历的111名,县委党校两年制中专班毕业62人,参加刊授业余中专155名,并委托镇海、大碶两中学增设干部高中班,有79名干部离职读书,达到高中毕业水平。
  离休、退休 根据(78)104号文件和国发(80)253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设老干部办公室,管理和办理全县部管及部以上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工作(包括乡镇干部)。1982年4月后,离休条件放宽到1949年9月30日前,离休干部数量大增,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办公室工作任务转到负责离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上,退休干部管理转交县人事局负责。1984年12月县委老干部局成立。全县有离休干部238人,其中享受县团级政治生活待遇93人,享受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7人。按照中央“老干部离休后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好,他们的政治待遇基本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并要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作用”指示,除落实好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并继续发挥老干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积极作用外,县人民政府于1983年12月在人民公园东侧建成老干部活动室274平方米;县委和各单位定期组织老干部政治学习,办好老年大学;创造条件,让老干部发挥余热,做好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
  1955年干部开始办理退休手续。1978~1985年底干部退休807人,其中行政206人,事业单位601人。1982年4月后,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由县劳动人事局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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