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议会参议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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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09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议会参议会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2
页码: 213-2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宣统二年(1910),镇海建立了城议会和9个乡的乡董和议长。1911年,镇海光复后成立了民议会。1912年,成立了县议会,选举产生了议长和副议长。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解散了议会,抗战时镇海沦陷,直到1944年才成立县临时参议会。自1945年成立临时参议会起至1949年4月,县参议会曾主持召开县政检讨会22次,大会8次。
关键词: 镇海县 议政机构 参议会

内容

宣统二年(1910)筹办县自治,建立城议会,议长刘郇;全县9乡各置乡董、议长。
  1911年11月镇海光复,成立民议会,举王嘉榕为议长,协商建立镇海军政支部,作为县级政权机构。
  1912年(民国元年)成立县议会,选举朱燕为议长,张兆泰为副议长(朱辞职补选周锡藩,张辞职先后补选顾鹏翔、徐御风),议员18人,又选参议员5人。袁世凯篡权,通令各地停办自治,县议会于1913年冬取消。1922年复立县议会与参事会,选周汝磬为议长,包绪模为副议长,议员15人,选委参事员6人。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解散北京政府执政时期议会,由国民党实施“训政”。后值抗战,镇海沦陷,直至1944年4月才假三山乡宣化寺成立县临时参议会,参加议员25人,候补议员8人,推举盛在珩为议长,李菊时为副议长。1946年5月间,由各乡镇和群众团体选举产生参议员62人,候补参议员54人。同年6月召开县参议会成立大会,选举胡葆德为议长,陈子英为副议长。各地先后建立保民大会制度。次年又实行乡(镇)民代表会议制度。上述组织在镇海解放时自行解体。
  民国初政局动荡,县议会仅管及城乡学务,调解一般诉讼事件以及讨论济荒办赈与地方治安有关事宜。
  自1945年成立临时参议会起至1949年4月,县参议会曾主持召开县政检讨会22次,大会8次,驻会议员常会则不定期召开。
  参议会成立始期,曾为医治战争创伤、复苏经济、整顿县政作出筹办复刊《镇海报》、筹建县银行、整顿教育事业、推动慈善工作、倡议续修县志、惩办汉奸等议案。自1946年国民党政府发动全面内战,镇海县政府以“反共戡乱”为施政重点,将“清乡”、抽壮丁、“剿匪”、增加苛捐杂税等违反民意事项随时提交参议会作议决,参议会沦为国民党政府御用工具。
  众、参议院议员傅家铨,1913年(民国2年)选,众议院议员。贺得霖,1918年(民国7年)选,参议院议员。余名铨,1918年(民国7年)选,众议院议员。
  省议会议员余名铨,1912年选。朱燕、曹位康,1913年选。李镜第、盛在珩,1918年选。傅言,1921年选。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本文记述了镇海县志的情况。其中包括建置、自然环境、港口、人口、姓氏、县政机构、党派群团、军事、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侨事、农业、渔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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