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2年南浔镇清初第一大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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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裬浔曦》
唯一号: 113332020230002285
事件名称: 1662年南浔镇清初第一大案
文件路径: 1133/01/object/PDF/1133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028.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1662年
结束时间: 1664年
发生地点: 南浔镇

事件描述

清康熙初年(1662一1664),南浔镇上发生了一件旷世罕见的惨案。南浔庄氏因修编刻印《明史辑略》一书被人告发,后来此案牵连人数越来越多,遂成“清初第一大案”和清代最大的文字狱。除庄氏、朱氏家属外,参与写序、校阅、刻板、印刷、销售和购买的人,以及一些地方官吏皆因此被捕杀。据史料记载,在此案中被判处死刑的达七十多人,被流放的家属达数百人,最多时收监人员有两千多人。避席畏闻文字狱,庄氏史案给这座江南古镇留下了极其伤心的记忆,也为天下士子留下了无尽的历史噩梦。

知识出处

南裬浔曦

《南裬浔曦》

出版者:浙江摄影出版社

南浔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素有“湖丝之源、鱼米之乡、文化之邦、园林之镇、院士乡里”的美誉。早在7000多年前,这里就有人类居住繁衍,区域内文物古迹众多、旅游资源丰富、名人大家辈出,形成了独具水乡特色的丝绸文化、渔桑文化、湖笔文化、园林文化、民俗文化、儒商文化、藏书文化、名人文化等地域文化,韵动中外,影响深远。大运河南浔段(含頔塘故道及南浔镇历史文化街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南浔桑基鱼塘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列入全球重要农业遗产,成为全国少数拥有联合国授予的“双遗产”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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