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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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双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153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3
页数: 8
页码: 1047-1054
摘要: 1964年,双林镇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由镇长担任主任委员。 1985年3月开始,原苕南、镇西、莫蓉各公社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并在原有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基础上增聘人员,并对其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进行系统岗位培训。
关键词: 双林镇 计划生育

内容

第一节计划生育组织
  1964年,双林镇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由镇长担任主任委员。
  1985年3月开始,原苕南、镇西、莫蓉各公社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并在原有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基础上增聘人员,并对其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进行系统岗位培训。
  2008年,双林镇计生协会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和专职人员,李金安为专职副会长,杨建丽为计生协会秘书长,理事27名。组建全镇计生协会组织51个、会员小组562个、联系户14368户、会员8021人,占全镇人口11.65%以上。
  第二节计划生育工作 解放前,双林区境人口生育处于自然增减状态,属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据调查,原苕南公社高北生产队社员高某某连续生育11个子女,仅留下3个。双林老镇区相对较好。
  解放初期,国家鼓励生育,多生政策,称多子女母亲为“光荣妈妈”。农村在这种政策鼓励下,生育3胎以上激增。但因过密、过多,造成溺婴、弃婴现象增多。如苕南公社路口埭生产队人口生育过多、过密,1952年溺婴和弃婴达69人,占总人口的12.1%。
  1956年,开始开展避孕工作,同时进行避孕节育知识宣传和指导工作。
  1957年,国家发出控制人口号召,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避孕工作的计划》,在有计划开展避孕工作时,首先对城镇干部、职工、居民宣传避孕节育知识,同时放宽节育手术限制,规定凡无手术禁忌者即可申请手术,适当放宽人工流产和绝育手术条件。1958—1963年,计划生育工作范围从先城市后农村、现试点后推广推进。
  1964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晚婚年龄为农村男25周岁、女23周岁,城镇男27周岁、女25周岁方可结婚。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但必须间隔5年或5年以上。提倡计划生育措施和“晚、希、少”原则,即“一个不少,两个正好”。在双林人民医院妇产科指导下,原苕南、镇西、莫蓉公社成立避孕节育指导室,进行节育技术指导、培训和技术考核,合格者发给节育技术鉴定合格证。对境内减少多胎生育,降低出生率起到重要作用。
  如原苕南公社采取有效措施,凡绝育男性给优待照顾工分5—7天,女性10—20天。至1966年3月,采取节育措施达1025人。四项节育手术中,其中绝育男女性共1074人,使婴儿出生率由1964年703人的33‰下降到1965年577人的26.5‰
  1970年,开始编制同期人口规划和落实下一年生育计划试点,以原莫蓉公社为先行。具体做到“十年一预测,五年一规划,一年一落实,半年一调整,季季有检查,每月一访问;队队有计划,对对有档案,人人有措施”。
  1972年,在编制年度人口计划时,做到“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坚持条件,自报互评,逐级审查,张榜公布,经常检查,适当调整”。由基层张榜公布,发给一胎二胎生育证。同年,双林区境各公社建立“三室”:避孕节育技术室、手术室和化验室。
  1974年开始,政府在下达工农业生产计划时下达人口计划,把发展社会经济和人口生育做到一起规划、部署、检查和考核。
  1974年双林区境人口计划表 表14-20
  1974年3月起,根据国家规定对14种避孕药具实行免费供应。
  1976年年底,推广引产改用天花粉结晶羊膜腔注射方法。
  1978年,开始使用雷佛奴尔羊膜腔注射方法。同年,对原有施行节育手术的医务人员重新进行技术考核发证。
  1979年年底,对做四项节育手术者统计发现,并发症不到万分之一,并给予一定免费医治。
  1980年,大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双林人口出生率由1970年的24‰左右下降到4‰左右。以后一直较稳定。
  1982年,原镇西公社开展婚前教育和健康检查。
  1986年,原镇西公社被列为省优生系列服务试点之一。公社对婚、孕、育、教、养5个方面分别进行不同内容服务。同时,举办家长学校,对独生子女进行健康保险,对孤寡老人建办敬老院,还在全公社总人口50%范围进行人口素质调查。
  20世纪90年代,境内育龄夫妇进入生育高峰期,政府采取除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晚婚假12天;实行晚育者,可另增加晚育假14天。在政策允许生育情况下,必须保证人口计划不突破,符合生育二孩间隔期由5年延长到8年,以平抑出生高峰,以达人口计划“双轨控制”,对按法定年龄结婚者要实行晚育,并签订晚育合同,如女方达到晚婚年龄结婚,可优先安排生育指标。使双林镇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稳定在10‰以下。
  改革开放后,大量流动人口进入,而流动人口中育龄夫妇计划生育问题被摆上日常议事。“九五”期间,双林镇开展“五统一”(统一准入条件、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一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委托社区制定专门人员统一实行人口“一条龙”服务。
  在镇和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健全建立后,实现对育龄妇女信息微机管理,定期反馈育龄妇女信息,结束用手工统计数据历史。
  2000年,计划生育目标设置中首次取消晚婚率、放环和结扎指标,人口计划不再下达,逐步启用生殖健康服务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全面展开。
  计划生育现状:群众婚史观念发生明显变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已成为群众自觉行动,全镇多数育龄夫妇已领取一孩父母光荣证,有部分夫妇按生育政策可以生育二孩,但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表示终身只要一个孩子。
  2008年,为贫困独生子女学子送“及时雨”,为徐卢英家中送上2000元计生助学金,发放4名符合独生子女低保条件学生补助金。对全镇女性生殖器健康大检查。
  2009年,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奖励扶助政策:从原来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从2006年以来,已有919人次享受,共发放奖励扶助金189.828万元。对独生子女父母失业人员核对“两证”后发放奖励费24600元。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建立“一户一档案”,经整理建立生育关怀对象家庭档案145户,其中独生子女低保65户、独生子女父或母死亡家庭42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1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19户、其他困难独生子女家庭7户、困难计生者1人。对1300余女性妇科和乳房、宫颈刮片、白带、妇科和肝胆彩色B超检查,并跟踪随访。同年7月,镇计生办联合双林人民医院对74名育龄妇女进行孕检。是年,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冠名基金建设,丝得莉集团有限公司和富顺达丝纺有限公司,每家企业出资100万元,成立双林镇首个生育关怀冠名基金,此基金以留本捐息方式开展活动。同年,还与辖区内40多家企业法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流动人口育龄女性发放宣传品600多份,婚育证明254本,免费药具60余份,为130余名已婚育妇女免费B超检查。
  2010年3月,新街社区开展“优生两免、生殖保健、关爱女孩、艾滋病预防”等工作。同年6月,发放计划生育关怀抚恤金7000元。计划生育宣传品发放入户率达100%。
  第三节计划生育成效
  由于节育措施落实,计划外怀孕率近20年连续下降,计划外出生也大幅下降。计划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8%左右。
  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实现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转变。2010年,自然人口增长率一直在负增长态势下,表明双林镇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低生育水平阶段。
  双林镇历年生育工作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表2001—2010年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2000年、2005年和2010年双林镇计划生育各项指标执行情况表1999—2012年双林镇计划生育数据双林镇人口、出生、死亡情况表
  2010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情况统计表

知识出处

双林镇志

《双林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发行中心

编史修志,是文明的特质、是社会的责任。它挖掘、整理、保护着人类世代相传的、最宝贵的公共遗产,意义十分重大。是让双林的历史产生新的活力,文脉得以传承,对双林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双林,旧名东林村、东商林、曾名桑林,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境内花城遗址出土新石器晚期至商周时代的黑衣陶豆把、壶、匜、罐、觚、玉环等,可见双林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4000年前。从那时起双林的祖先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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