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防疫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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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双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152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防疫保健
分类号: R18
页数: 14
页码: 1019-1032
摘要: 解放后,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大规模预防接种,控制和消灭各种传染病发生和流行。1952年,成立双林镇防疫委员会,开展防疫消毒、灭虫运动。1964年,吴兴县卫生防疫站在双林建立双林卫生防疫组。
关键词: 双林镇 防疫 保健

内容

第一节防疫
  一防疫机构 解放后,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大规模预防接种,控制和消灭各种传染病发生和流行。1952年,成立双林镇防疫委员会,开展防疫消毒、灭虫运动。1964年,吴兴县卫生防疫站在双林建立双林卫生防疫组。
  二地方病防治 解放前,镇域地方性疾病有血吸虫病、丝虫病、疟疾、麻风病、钩虫病、碘缺乏病和蛔虫病,长期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血吸虫病 血吸虫病(亦称臌胀病),是由血吸虫成虫寄生于人体所引起。据近代人陈方之、李赋京民国19年(1930)所著《血蛭病之研究》及1937年12月12日,《东南日报》载徐锡藩《防治血吸虫病》记载,在吴兴城郊多处发现钉螺,阳性率为2%,属稀薄区(轻流行区)。。
  解放后,吴兴县成立血吸虫病防治领导机构,组织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和专业人员大力开展“血防”工作。1956年,毛泽东主席提出“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口号,至1958年达到基本消灭。19651966年,根据吴兴县除害灭病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双林地区实行血吸虫病免费检验、治疗,对已经确诊为血吸虫病早、中、晚期患者(包括外省、外县)在进行血吸虫病治疗中一切医疗费用(如医药费、检验费、X光透视费、理疗费、住院费等)或以检查血吸虫病为目的检验费用,全部给予免除。
  血吸虫病,双林区属非流行区,大规模查治始于20世纪60年代,1964年中共吴兴县委〔64〕037号转批文卫党组《关于积极开展血吸虫病和疟疾病防治工作意见》报告,要求各级党委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关部门、医务人员要做好这项工作。
  1965年冬季,在苕南公社荣家兜大队朱家埭自然村,查出输入性(钉螺系在购买水草时从外地带入)有螺面积400平方米,占河港总面积16.67%。在非流行乡(镇)检查23683人,发现病人28人,并迅速开展灭螺工作,投工300天。1966年上半年,改良田地。1970年以来,对20例晚期血吸虫病人进行复查复治,并建立档案。
  丝虫病 民间称“流火”“大脚疯”“象皮肿”,是双林地区流行较久一种地方性寄生虫病,严重危害人民健康。1953年,莫蓉乡成为吴兴县血丝虫病严重区。1955年,吴兴县“血防”专业队培训保健员,抓血防工作,丝虫病防治。
  1976年,根据吴兴县委要求在两年内(19751976)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指示,双林区组织一支由医院、双林各公社防疫人员、各生产大队赤脚医生共109人参加的丝虫病防治队,通过发动群众,利用广播、黑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大力宣传发动基础上,进行四次普查普治。医务人员晚上挨家挨户采血,筛出阳性病人,阳性率占受检人数的40%,并组织服药送药到人。丝虫阳性病人从1974年的1.61%下降到1976年下半年的0.34%,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要求。受检率从1975年的81.1%上升到1976年下半年的96.5%。
  至20世纪70年代末,双林全区丝虫病人阳性率控制在0.3%以下。基本消灭象皮腿、发流火病人。
  1985年2月,浙卫防函〔85〕4号批文宣布基本消灭丝虫病,60岁以下人群中已基本消灭发病隐患。
  20世纪90年代,转入对残存传染源(晚期“象皮肿”病人)治疗和媒介蚊子监测。
  经10年监测,对照卫生部新颁《关于消灭丝虫病标准》,仍符合要求。1998年2月,省卫生厅再次考核评审,确认消灭丝虫病达标。
  疟疾
  解放前在湖州地区流行历史久,范围广,危害大。解放前处处有疟疾患者。
  解放初期,疟疾流行仍广。20世纪60年代,有几次暴发流行。1965年,吴兴县规划消灭疟疾。同年提出消灭疟疾意见,主要做法:一是积极治疗现症病人;二是抗复发治疗;三是预防服药;四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蚊灭蚊,消灭传染媒介;五是积极监测。
  1970年,莫蓉公社疟疾大流行,发病人数1182人,占总人口的7%。对这些病人立即送药上门给予正规治疗(如遇恶性疟疾实行病家内药物灭蚊处理、消灭传染源)。
  对该地区其他老百姓发放预防药,病源很快得到控制。
  1985年,针对云南等地区较多数量女青年嫁到湖州这一特殊情况,1986年按防疫站规定,对来往于云南等地人员调查摸底,造册登记,由乡镇卫生院采血膜和滤纸干血滴,送防疫站检验。
  经过38年防治,湖州市郊区疟疾年发病率从1963年的1229.6/10万下降到1989年的0.1/10万。经省市检查考核,1988年12月,基本消灭疟疾病。
  1989年开始,双林人民医院根据湖州市要求,开展对门诊临床诊断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发热病人作疟原虫血检,并列入常规。
  麻风病
  麻风病在双林地区的流行,根据历史记载及卫生部关于流行区的划分标准,属“高流行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麻风病人受歧视、迫害,患者流落街头,致残致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麻风病防治工作,依靠县、乡、村三级卫生保健网开展防治,多次举办麻风病防治专业培训班。
  1957年,吴兴县成立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双林区卫生所(现今双林人民医院)亦相继建立麻风病防治专业小组,开展对该病的普查和防治工作。在“积极防治、控制传染”原则下,采取边调查、边隔离、边治疗的综合措施。双林全区普查97638人,发现病人263人,其中男性187人,女性76人。在普查总人数中发现有结核样型病人239人,瘤型病人24人,发病人数占16.5%,并建立档案。
  1958年,为加强对麻风病人治疗,双林人民公社为主创办麻风病康复院,并成立苕南乡田云村麻风病防治村,居全省首创,地址在苕南乡亭子桥田云村,现症治疗病员17人。
  1962年后,康复院两度搬至曹公堂、双林顾家桥堍陈克勤房子内办过麻风病医院。
  至1982年,尚有现症病人17人,其中去云巢麻风村隔离治疗6人,留本地上门治疗11人。
  1975年普查,受检93300人,受检率93.8%。查出新老病人190人。由于积极防治,新发现人数得到控制。
  1979年普查,受率97.98%。1990年,达卫生部颁“基本消灭麻风病”各项指标。
  1994年,麻风病人住康复院康复治疗尚存4人。1995年,达到全国性消灭麻风病标准。
  钩虫病蛔虫病 镇域内各村都存在。20世纪50年代,吴兴县在镇西公社红旗大队(现千亩山村)作试点调查,每克粪钩虫卵最高7077个,最低5个,平均439个。对9例每克粪卵在1000个以上者作治后淘虫,共检获成虫274条,其中十二指肠钩虫151条,占55.1%,美洲钩虫123条,占44.9%。1953年,镇区内在组织查找血吸虫病时,就着手此项工作,特别在20世纪70年代,钩虫病防治专业队伍建立后,对农村进行普查钩虫病情,对带有虫卵人员全部进行治疗。1978—1979年,吴兴县共粪检68.03万人,钩虫感染为23.09万人。双林区境感染率在31.4%—34.3%。吴兴县两年共治疗22.08万人,双林区境虫卵下降率每年在90%以上。
  蛔虫病患者,镇域内在20世纪50年代十分严重,在普查血吸虫病和丝虫病同时,结合查治蛔虫病人,采取集中统一治疗和分散治疗办法,疫情基本得到控制。
  三传染病防治 清代以前,湖州地区常有兵戈之乱,加上政令荒废,自然灾害严重,造成传染病流行猖獗。民国期间,连年发生疫情,死亡甚多。双林地区流行传染病主要有霍乱、天花、麻疹、白喉、乙脑、百日咳、肺结核等,还有群众最怕的“瘌痢头”。由于预防不力,缺医少药,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
   解放后,区境内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采取各种措施,1955年6月1日国务院批准颁发《传染病管理办法》,开始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1960年,双林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在医院配合下,大搞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1962年,重兆公社朱家湾大队万年兜自然村成为吴兴县卫生村典型。1963年5月,浙江省人民委员会颁发《浙江省传染病预防、管理实施细则》,共4章22条,对传染病预防、管理做出明确要求。把鼠疫、霍乱(副霍乱)、天花三种列为甲类传染病。
  把流行性乙型脑炎(大脑炎)、白喉、斑疹伤寒、回归热、痢疾(杆菌性痢与阿米巴痢)、伤寒(含副伤寒)、猩红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脊髓前角灰白质炎(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炭疽病、波状热、森林脑炎、狂犬病、传染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姜虫病、流行性感冒、疟疾、钩端螺旋体病、急性肠炎22种列为乙类传染病。严格实施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甲类传染病要立即报告,在城市最迟不超过6小时,在农村最迟不超过12小时;发现乙类传染病,在城市应在24小时内报告,农村应在36小时内报告。按下列次序逐级上报: 图14-1传染病逐级上报流程图
  1978年,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医院农村卫生办公室人员经常深入公社、大队,发放各种疫苗和计划免疫工作。五个公社都健全儿童预防接种档案,1—16岁少年儿童建立接种档案卡。同年,各公社组织医务人员和赤脚医生,对1—15岁少年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受检率90%以上,对查出病儿分别进行治疗。
  1979年,开展“三病”(头癣、疥疮、麻风)普查工作,受检率97.98%。
  霍乱
  民国21年(1932),吴兴县霍乱大流行,患者甚多,半数以上死亡。以后,吴兴县几乎年年有人发病,扩散蔓延,无法控制。
  解放后,境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行预防接种,霍乱得到有效控制。
  1962年8月31日,吴兴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防止霍乱流行的紧急通知》,要求采取措施,加强预防。双林区域25500人预防注射副霍乱。同年10月,吴兴县根据《浙江省交通检疫实施办法》,建立交通检疫站,全面开展交通检疫,确定双林等五大镇轮船码头和汽车站,由交通、卫生、商业、供销、公安、人武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交通检疫站,站长由镇长、社长担任。同时,设置留验所。对乘车坐船去外地和外地来湖州旅客,凭“有效预防注射证”,对没有“有效预防注射证”者,一律不准通行。1962年10月30日,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疫情报告工作的通知》,双林按要求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1966年,开始对传染病报告做到旬报、月报。传染病总发病人数统计由资料1963年的15种,患病6911人,死亡90人,病死率1.3%降到1988年的8种,患病1637人,无死亡人数,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至1990年,所有病人无一人死亡。每次疫情均无第二代病人发生。
  1991—1993年,5—11月为易发季节,经检测区境内未发现病人。1994年8月12日,南浔镇发现介水传播爆发疫情,因及时控制无死亡。同年8月19日,双林镇人民政府为加强夏、秋季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成立防治急性肠道传染病工作协调小组,由12人组成,李伟明任组长,汪永裕、程祖伟任副组长。2005年9月,镇区内莫蓉华桥村散发1例(0139型),为轻型病例,后治愈。
  麻疹 解放前区境内经常爆发流行。民国36年(1947),吴兴县卫生院报告称:春季麻疹流行,几乎遍及全县各乡镇。解放后,1953年、1959年和1963年是吴兴县大流行年,年发病率分别为2001.04/10万、4210.4/10万和1966.69/10万。经组织抢救,就地隔离等措施,大多数患者得到及时治疗,死亡率逐次下降。
  1962—1963年,镇西公社、重兆公社中片28个生产队发生麻疹大流行,由于发现及时,一月内就地扑灭。1962年后,开始使用麻疹疫苗,接种人数逐年增加,麻疹发病率逐年明显下降。1982年,纳入计划免疫。1983年开始,开展按月接种日工作以来,麻疹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1989年后,麻疹年发病率下降到符合国家规定的10/10万以下控制标准。
  2008年1—8月,双林辖区共报告麻疹病例23例,疫情调查处置23例,医院对所有病例进行麻疹疫苗应急接种,共接种476人,并对全镇所有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进行麻疹防治工作指导。
  天花 从20世纪50年代起,每年免费接种牛痘疫苗,有效控制天花发病。吴兴县1952年全民种痘45万人。1953年,区境内天花绝迹。1962年,根据中央卫生部发布种痘办法,区境内除对新生儿实行初种或复种外,从1965年开始,对0—5岁儿童,每隔6年普种一次。双林镇1965年、1970年、1975年为轮种年。从1982年起,区境内不再接种牛痘疫苗。白喉
  解放前流行比较严重,20世纪50—60年代,年年有发生。双林镇从1951年开始,对7岁儿童进行白喉类毒素接种。1960—1967年,进行大范围预防接种,加上长期综合防治,使白喉发病率和死亡率逐年下降,发病率50年代为16.89/10万,60年代下降到14.59/10万,70年代初下降到0.56/10万。1973年,白喉传染病基本得到控制。1975年以后绝迹。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
  1965年7月,塘南公社(原属双林地区)等地局部暴发流行。县卫生局召集湖州各医院内科等有关科室医师10余人,对乙脑病人实施抢救治疗。当时,湖州、菱湖、南浔等几个医院儿科病房住满乙脑病人。196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串联和气候等不利因素,出现解放以来最严重“乙脑”暴发流行,也是双林地区发病数最多最广一年,发病总数在100例以上。苕南、莫蓉、塘南3个公社发病数各在20例以上。吴兴县第三人民医院(现双林人民医院)调整病房,备足药品器械,组织抢救小组,全力投入抢救。从1976年起,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指导下,区境内连续5年开展应用5—3株“乙脑”弱毒活疫苗接种反应和效果观察,以及免疫持久性研究,同时用5—3株“乙脑”弱毒活疫苗对1—12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此后,年年进行计划免疫,“乙脑”发病率稳定在4/10万以下较低水平。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
  20世纪60年代前,湖州市区发病率最高年份为1959年的181.64/10万。20世纪70年代后,双林年发病率在1900/10万以上有1970年、1974年、1977年和1978年。
  1981年7—8月,双林镇流感暴发,7月中旬双林绫绢厂三车间工人发病,病情迅速向全厂其他车间蔓延扩散,仅8月1日一天,发病近百例,8月中旬共发病389例,发病率占全厂总人数68.4%。此次“流感”流行为甲型毒株病毒引起。湖州市卫生防疫站在该厂开展微小气候对流感发病影响调查,认为该厂发病率高,与厂房拥挤,厂区小、低、矮、人群密集,厂区无绿化地带等诱因有关。
  甲型肝炎(简称“甲肝”)
  1974年,镇西公社赵家兜大队钟家兜生产队甲型肝炎流行,患者38人,就地隔离治疗,无一人死亡。非典
  2003年4月,全国出现“非典型肺炎”疫情,全镇积极防治,召开有关会议,双林人民医院发放宣传资料23780份,举办培训班6期,受训人员871人,发放漂白粉108包、次氯酸钠消毒液71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58人,投入防治经费465486元。
  至5月底,疫情解除,全镇无一人感染。
  禽流感
  2004年4月下旬,禽流感疫情流行。双林人民医院组织8个行动小组,出动47人次,对全镇33个行政村有家禽的81个自然村137户家禽养殖户上门调查,并现场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和指导。无一人感染。
  手足口病
  2008年5月2日,手足口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纳入法定丙类传染疾病进行管理,卫生部门加强对手足口病监测和报告,同年年底,双林突发手足口疫情,患病243人。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网上直报同时由医院院长带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进行指导、治疗,应急接种疫苗423人,及时扑灭疫情。
  甲型H1N1流感
  2009年4月下旬,甲型H1N1流感在本地区开始流行。双林人民医院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召开专题会议14次,制订应急预案,针对重点人群开展H1N1流感疫苗接种,达2854人。医院防保中心及临床医生参与预防、共诊治300余人次。
  第二节妇幼保健 解放前,区境内无妇幼保健、儿童保健机构。据民国31年(1942)统计,湖州地区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为15‰和200‰,超过当时欧美国家三四倍。
   一妇女保健
  1953年3月,吴兴县妇幼保健所在双林建立甲种妇幼保健站,站址附设在双林区卫生所,站长由卫生所负责人兼任。配备助产士(或保健员)2名,行政和业务分别受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领导,具体开展本地区外出接生和新法接生宣教、推广工作。
  20世纪60年代初,各乡镇相继成立妇幼保健机构。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现双林人民医院)由专人负责分管妇女保健工作,主要做好妇女“五期保健”(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产期接受新法接生,哺乳期调近不调远,更年期做好宣传、稳定情绪)。1959年后,配合政府开展动员计划生育、提倡新法接生、宣传妇幼保健等工作。
  20世纪70年代初,建立公社、大队两级妇幼保健网,由双林防治医院(现双林人民医院)管辖五社一镇(苕南、莫蓉、镇西、重兆、塘南公社及双林镇),各公社配备一名妇保人员,主要加强接生员培训及管理。
  1979年始,对镇域内进行大规模妇女病普查普治。此后每4年普查一次。
  1982年后,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统一制定和实行孕期建卡、产前检查、产期处理、产后访视等管理制度,建立围产期保健卡。1985年7月,把孕产妇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作为考核妇幼保健工作主要指标,重点抓高危孕妇筛选、追踪管理,统一使用高危孕妇登记簿、高危孕妇评分法。并建立每年两次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制定相应防治措施,把孕产妇死亡率降到最低水平。
  1992年,根据《浙江省优生保健条例》,开展婚前医学检查。
  1996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双林镇多次召开村妇女主任会议,规范婚前医学检查。
  1998年,湖州市制定《湖州市高危产妇管理细则》,建立湖州市“围产保健专家协作组”,实行助产技术许可和人员准入制度,举办妇幼卫生业务培训,提升围产保健质量和妇产科危重病人应急抢救能力。2010年年底,双林孕妇系统管理率89.44%,住院分娩率92.14%。
  2006年,对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进行信息化管理。
  1991—2010年双林人民医院妇幼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表14-12改造旧产婆 解放初期,老法接生普遍,产褥热、新生儿破伤风患病率高。1951年前后,吴兴县成立妇幼保健机构,开始改造旧产婆,通过举办新法接生训练班等形式,对培训者进行考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每人配备产包2只,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第一代新法接生员,农村新法接生逐步推开。
  普及新法接生 民国16年(1927),刘冰心在双林镇创设地方办医院(即双林医院),实施新法接生,群众称之为产科医院。闻名浙北地区。
  1953年,吴兴县继续分批复训、轮训、改造旧产婆,整顿队伍。区境内各乡镇建立新法接生站,培训助产士、接生员和保健员。至1957年,新法接生率达95%以上,产褥热基本消灭,新生儿破伤风患病率逐年下降。
  “文化大革命”初期,接生员队伍涣散。1971年后,妇幼保健人员陆续归队,经过整顿技术培训,配备新式产科装备,建立起以乡村医生为主体接生员队伍。同时,对村级保健员进行不断地补缺和培训,使其达到每乡镇1—2名专职妇幼人员。
  推行住院接生 住院接生在解放初期主要限于双林镇。1961年,吴兴县第三人民医院(现双林人民医院)开始设妇产科病区,有助产士2名、助产员2名。1964年秋季,医院首次对一例产妇施行古典式破宫产成功。1984—1988年,医疗单位加强产科建设,卫生局拨专款给市妇幼保健站,统一装备乡镇卫生院,统一印发产科病历、各类常规。镇区内苕南、莫蓉、镇西各卫生院均设立产科病区,开展住院接生。1987年11月,双林人民医院第一例因剖宫产羊水栓塞伴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病例抢救成功,受到湖州市卫生局、郊区卫生局通报表扬和嘉奖,事迹于1988年1月19日《湖州日报》作题为《十五个日日夜夜》的报道。至1990年,住院接生率达89.66%。2010年,住院接生率98%左右。
  妇女病普查与治疗
  1959年开始,在农村进行子宫脱垂、宫颈炎、闭经等妇女病普查与治疗。1961年,吴兴县进行全面普查,对患者进行治疗。1972年开始,进行以防癌为主妇女病普查。
  吴兴县在双林镇培训60名业务骨干,27名农村检验员。同时在双林镇、莫蓉公社作普查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县铺开,以区为单位成立检验中心,双林区组织全区五个公社和一个集镇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和复查复治,受检人员31153人。
  1975年2月23日,双林镇进行为期14天妇女病普查,受检率达88.5%。同年,双林全区开展妇女病防癌普查,受检17994人,受检率87.2%。宫颈刮片2984例,其中一级间变18例,二级间变8例,癌变13例,与其他妇女病分别给予治疗。1978年4月13日至5月12日,全区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同年双林防治医院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985年,双林镇开展第二次妇女病防癌普查,受检1194人。
  20世纪90年代后,对妇女病普查更为重视,计生服务站每年聘请湖州市妇保院医生对妇女乳房、骨密度、生殖器官进行检查,近5年检查人数分别为:2007年3312人,2008年2763人,2009年3398人,2010年3024人,2011年2485人。并对检查结果给予治疗指导。
  2010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9.43%。二儿童保健
  民国时期,对儿童保健,仅在“四四”儿童节,举行一些健康比赛活动,作一些象征性关怀。
  解放初期侧重于降低及消灭新生儿破伤风死亡,以后保健内容、范围不断扩大。
  1951年“六一”儿童节,吴兴县、湖州市进行健康检查。以后由城镇普及到农村。
  1979年,吴兴县对12岁以下儿童进行免费驱蛔虫治疗。1980年后,配合计划生育开展独生子女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保健工作。
  1985年,根据上级和双林镇政府要求,双林人民医院设立儿童健康体检门诊,简单配置儿童身高、体重测量等设备,每月进行3次门诊体检,建立儿童健康档案,做好0—7岁儿童系统管理、体弱儿管理,由兼职儿保医生负责。1988年,根据双林镇政府文件精神,幼儿园、托儿所实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入幼、入托前体检。平时园、所开展幼儿健康体检,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后一次。做好营养体格发育评价,督促幼儿园、托儿所卫生状况及宣教保健指导。2004年,儿保门诊分设体检室和活动室、宣教室。常年开放门诊,发现异常或先天性疾病,填写转诊联系单到市级医院会诊。同时负责追踪随访、资料回收上报工作。体弱儿童按常规专案管理及时预约通知体检。
  1996年9月,双林人民医院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荣誉称号。
  2010年,卡介苗、脊灰疫苗、百日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等常规疫苗接种率常住人口99.75%,流动人口86.6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4.72%。
  2000—2010年双林镇儿保情况2000—2010年双林镇体弱儿情况
  第三节健康体检无偿献血
  一健康体检
  2006年,结合双林镇工作实际,成立双林镇农民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双林人民医院农民健康体检小组。以建立和健全农民健康体检制度。
  2006年3月至2007年12月,为第一轮农民健康体检时间。2008年6月,第二轮农民健康体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54264人,参加率97.8%;农民健康体检参加率82%;农民健康档案率82%。截至2008年11月,累计为52207人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累计建档14406户,人建档率占农村总人数96%;通过体检,共查8类(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结核病、精神病、胆囊炎、肿瘤、乙肝)慢性疾病5784例,并对8类疾病进行慢性病管理,每月定期随访一次,共随访53521人次。
  2010年,累计为65034人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94.77%;经过第三轮健康体检,共查出9类慢性疾病7443例,进行慢性病管理。至9月底,共随访63580人次。
  其中高血压病人4330例,发现率6.3%,规范管理率100%。糖尿病365例,发现率0.5%,规范管理率100%。重性精神病病人143例,发现率2.08‰,规范管理率69.93%。同时为社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档15276人,建档率94.87。
  二无偿献血
  1973年8月7日,吴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吴兴县献血领导小组》,动员组织群众志愿献血。
  双林镇无偿献血工作始于1998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湖州市无偿献血暂行办法》和南浔区管委会《关于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结合双林镇实际情况,成立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双林镇人民政府每年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同时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有关会议,要求18—55周岁健康公民大力弘扬献血救人人道主义精神,踊跃参与无偿献血。
  在倡导无偿献血同时,对无偿献血者制定免费用血奖励制度,即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时免交用血互助金;本人5年内,按献血量不超过5倍免费用血;本人5年后,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之日起5年内其配偶、父母、子女按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本人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终生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活动采取镇政府计划指标分配到单位,再由公民自愿报名,然后去血站(市流动采血车)献血。一般献血量为200毫升,后倡导400毫升。2009年,献血者共287人次;2006年,献血者345人次;2007年,献血者376人次;2008年,献血者353人次;2009年,献血者318人次;2010年,献血者311人次;2011年,献血者共314人次(其中400cc人次153人),对献血者由组织单位给予200元营养补贴和2—3天休息日。

知识出处

双林镇志

《双林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发行中心

编史修志,是文明的特质、是社会的责任。它挖掘、整理、保护着人类世代相传的、最宝贵的公共遗产,意义十分重大。是让双林的历史产生新的活力,文脉得以传承,对双林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双林,旧名东林村、东商林、曾名桑林,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境内花城遗址出土新石器晚期至商周时代的黑衣陶豆把、壶、匜、罐、觚、玉环等,可见双林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4000年前。从那时起双林的祖先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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