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双林物价管理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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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双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147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双林物价管理所
分类号: F726.2
页数: 1
页码: 854
摘要: 1990年,前物价管理工作主要由当地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工商机构共同负责。1991年4月12日,双林物价管理所挂牌,是湖州市编委批准并下文设立的基层物价管理机构,有编制2名,赵新荣先后任副所长、所长。机构性质为湖州市物价局派出机构,行政上受所在地党委政府领导,业务上直接对市物价局负责。主要工作是承担辖区内双林镇、苕南乡、莫蓉乡、旧馆乡、镇西乡、重兆乡的物资物价和国家调控物价管理工作。1993年下半年起,管辖双林镇、苕南乡、莫蓉乡、镇西乡、练市镇、洪塘乡、花林乡、善琏镇、含山乡。1998年后,负责双林镇、练市镇、善琏镇的价格管理、价格年检验审、价格监督检查、价格信息、价格评估等方面工作。物价所先后在双林供销社四楼、荣福宾馆北楼、双林镇政府北楼设置办公室。随着南浔区政府成立和机构调整,2004年2月,湖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决定,撤“小所建大所”,双林物价管理所人财物并入南浔物价管理所。
关键词: 双林镇 物价管理所

内容

1990年,前物价管理工作主要由当地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工商机构共同负责。1991年4月12日,双林物价管理所挂牌,是湖州市编委批准并下文设立的基层物价管理机构,有编制2名,赵新荣先后任副所长、所长。机构性质为湖州市物价局派出机构,行政上受所在地党委政府领导,业务上直接对市物价局负责。主要工作是承担辖区内双林镇、苕南乡、莫蓉乡、旧馆乡、镇西乡、重兆乡的物资物价和国家调控物价管理工作。1993年下半年起,管辖双林镇、苕南乡、莫蓉乡、镇西乡、练市镇、洪塘乡、花林乡、善琏镇、含山乡。1998年后,负责双林镇、练市镇、善琏镇的价格管理、价格年检验审、价格监督检查、价格信息、价格评估等方面工作。物价所先后在双林供销社四楼、荣福宾馆北楼、双林镇政府北楼设置办公室。随着南浔区政府成立和机构调整,2004年2月,湖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决定,撤“小所建大所”,双林物价管理所人财物并入南浔物价管理所。
  主要对辖区内商品住房、商住楼价格进行审核,会同消费者协会对双林地区各服务类行业实行明码标价,价目表上墙(如美容美发、零售商业、饮食行业、文化娱乐行业等)。并对不按规定行为查处罚款,使得双林镇明码标价覆盖率达90%以上,所属乡达60%以上。
  监督检查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逐项落实到单位。全面清查越权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有偿服务项目,对100多个单位核发收费许可证。
  在双林镇域建立多个监测点:和睦路农贸市场、超市及粮油供应点。检测主要商品近30种,每年采价不少于50次,向上级提供各类负担、收费情况报告,如农民负担、外商投资企业收费情况,农村中小学收费情况等。

知识出处

双林镇志

《双林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发行中心

编史修志,是文明的特质、是社会的责任。它挖掘、整理、保护着人类世代相传的、最宝贵的公共遗产,意义十分重大。是让双林的历史产生新的活力,文脉得以传承,对双林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双林,旧名东林村、东商林、曾名桑林,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境内花城遗址出土新石器晚期至商周时代的黑衣陶豆把、壶、匜、罐、觚、玉环等,可见双林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4000年前。从那时起双林的祖先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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