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住房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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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双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147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住房制度改革
分类号: F293.31
页数: 1
页码: 851
摘要: 1993年7月,双林镇成立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房改办公室,具体实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政策制定双林镇公有住房面积和租金计算; 二、对全镇职工、居民住房及家属情况登记造册; 三、实施统一发放住房补贴标准和减免补助政策; 四、合理调整公有住房租金; 五、稳步出售公有住房; 六、建立并逐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七、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购贷款制度; 八、做好住房基金筹集管理和房改财务工作。 房改售房工作全面开展后,1993—1995年度共有45个单位、1067名干部和职工购买住房,计建筑面积67480平方米,金额1454万元。 自1994年8月起,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镇70多个单位、5100多名职工实行住房公积金。
关键词: 双林镇 住房制度

内容

1993年7月,双林镇成立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房改办公室,具体实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政策制定双林镇公有住房面积和租金计算;
  二、对全镇职工、居民住房及家属情况登记造册;
  三、实施统一发放住房补贴标准和减免补助政策;
  四、合理调整公有住房租金;
  五、稳步出售公有住房;
  六、建立并逐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七、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购贷款制度;
  八、做好住房基金筹集管理和房改财务工作。
  房改售房工作全面开展后,1993—1995年度共有45个单位、1067名干部和职工购买住房,计建筑面积67480平方米,金额1454万元。
  自1994年8月起,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镇70多个单位、5100多名职工实行住房公积金。

知识出处

双林镇志

《双林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发行中心

编史修志,是文明的特质、是社会的责任。它挖掘、整理、保护着人类世代相传的、最宝贵的公共遗产,意义十分重大。是让双林的历史产生新的活力,文脉得以传承,对双林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双林,旧名东林村、东商林、曾名桑林,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境内花城遗址出土新石器晚期至商周时代的黑衣陶豆把、壶、匜、罐、觚、玉环等,可见双林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4000年前。从那时起双林的祖先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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