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债券 证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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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双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145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债券 证券
分类号: F830
页数: 2
页码: 819-820
摘要: 一般由国家发行,银行代理。民国时,有农商实业证券和民国公债券发行。
关键词: 双林镇 金融市场

内容

一般由国家发行,银行代理。民国时,有农商实业证券和民国公债券发行。
  195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以“分”为单位。“分”值按旬公布,债券募集和还本付息以“分”值为基础折算人民币。
  1954—1957年,各银行代理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券,每年发行一期,双林工商界购买热情很高。
  1961年4月至1962年2月,开始代理发行国家期票,用于“大跃进”期间平调集体和个人财产退赔。
  1981年开始,代理发行国库券,有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保值公债和财政债券等。 中国农业银行双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双林支行从1985年10月起发行金融债券、累进利息金融债券和贴水金融债券,所筹得款项用于发放特种贷款,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不久,建行和中国银行相继发行金融债券。从1988年4月起,所有金融债券可以转让、抵押、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1990年后,逐年停止发行各类债券,分别由上级行实行。
  20世纪80—90年代,企业盛行内部集资,形式多样,有股份制集资,以资带劳、按劳带资等。所筹得款项多数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部分年利率高达36%以上。从1989年3月开始,国家实行规范控制,对年利率过高和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内部集资,由市中国人民银行逐步清理整顿。双林银行系统各支行自身对企业不良贷款产生的呆账、坏账的债务,同时也进行清理,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处理,共有3亿元。
  证券
  至2010年无证券交易所。
  1990年左右,对于个人持有各类债券、存单等由银行负责鉴别真伪,并为已在银行开户的客户的各类证券交易实行第三方存管,后因交易量不大,此业务也随之不再办理。
  当今各类股票、基金等证券均在网上交易,持有者可去湖州证券交易所直接交易。

知识出处

双林镇志

《双林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发行中心

编史修志,是文明的特质、是社会的责任。它挖掘、整理、保护着人类世代相传的、最宝贵的公共遗产,意义十分重大。是让双林的历史产生新的活力,文脉得以传承,对双林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双林,旧名东林村、东商林、曾名桑林,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境内花城遗址出土新石器晚期至商周时代的黑衣陶豆把、壶、匜、罐、觚、玉环等,可见双林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4000年前。从那时起双林的祖先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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