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金银 现金 利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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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双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145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金银 现金 利率
分类号: F830
页数: 2
页码: 818-819
摘要: 解放前,历史上战乱、灾异等原因,造成物价飞涨,通货膨胀,民间一直以金银及其金银饰品为保值储藏。民国初至解放初,双林镇区境内共有银楼9家(其中一家在谢村)。以汤氏银楼为最有名,陈义和以兼营珠宝为最。
关键词: 双林镇 金融市场

内容

解放前,历史上战乱、灾异等原因,造成物价飞涨,通货膨胀,民间一直以金银及其金银饰品为保值储藏。民国初至解放初,双林镇区境内共有银楼9家(其中一家在谢村)。以汤氏银楼为最有名,陈义和以兼营珠宝为最。 解放后,取缔金银黑市和私自交易。全面整顿私营银楼业,银楼业全部转业或歇业。改革开放后,双林出现民间金银饰品加工业,至2010年,共有金银加工作坊、门店8家。国家银行曾对民间银圆回收以每枚折旧人民币600元、新人民币2元。对机电、冶金、制镜、电子等行业所需耗用金银原材料企业,由县市银行计划配售。
  现金
  195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对国营企事业、机关、团体实现现金管理,并核定保存现金限额,按计划办理现金收支。单位间经济往来逐步推行划拨清算。20世纪70年代,曾对各单位现金进行检查整顿。80年代,现金使用范围适当放宽,转账结算起点从30元放宽到100元,个私单位现金收支一时很难掌控。单位现金收入,除支付工资、奖金外,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坐支,但绝不允许单位自设现金小金库。
  20世纪60年代,实行对工资基金专户管理办法,后使用支票监督支付,1984年取消城镇集体单位工资基金监督。1988年后,工资现金统一使用《工资手册》和《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及补贴管理手册》,银行按主管机关批准计划监督支付。在各银行实行计算和业务操作以后,代单位发放工资,代收各类费用(电费、电话费等)。
   利率
  钱庄利率(息)见本编第二章第一节明清时,典当业利息由同行业约定俗成,一般十两银以上者,每月一分五厘起。一两银以上者,每月二分起;一两以下,每月三分起息。贫民衣饰有限,每票不及一两者,多隔一两年本利科算,不能取赎,每多没入。后巡抚金轸审勘,“断定概以一分
  五厘起息”(摘自清·《小谷口荟蕞》)。当今典当业又起,但规模甚小,物品当以市价
  60%估价,赎当期一般较短,而利息较高,一般在三分左右。当今典当业暗中以高利贷投放,政府曾多次打击,所以典当业开业周期较短,最多时,双林镇上这种典当行达
  20多家,至2010年年底只存4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银行利率先由各银行视当地市场情况拟定和调整后,经上级银行批准后执行。从1952年6月起,各银行利率按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知识出处

双林镇志

《双林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发行中心

编史修志,是文明的特质、是社会的责任。它挖掘、整理、保护着人类世代相传的、最宝贵的公共遗产,意义十分重大。是让双林的历史产生新的活力,文脉得以传承,对双林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双林,旧名东林村、东商林、曾名桑林,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境内花城遗址出土新石器晚期至商周时代的黑衣陶豆把、壶、匜、罐、觚、玉环等,可见双林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4000年前。从那时起双林的祖先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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