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镇管理职能及业务范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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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双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14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城镇管理职能及业务范围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
页码: 787
摘要: 本节主要对双林镇城镇管理职能及业务范围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城镇管理 管理职能

内容

一、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依照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依照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公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依照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依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由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

知识出处

双林镇志

《双林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发行中心

编史修志,是文明的特质、是社会的责任。它挖掘、整理、保护着人类世代相传的、最宝贵的公共遗产,意义十分重大。是让双林的历史产生新的活力,文脉得以传承,对双林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双林,旧名东林村、东商林、曾名桑林,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境内花城遗址出土新石器晚期至商周时代的黑衣陶豆把、壶、匜、罐、觚、玉环等,可见双林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4000年前。从那时起双林的祖先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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