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双林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3320020230001415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邮政 通信 |
分类号: | F616 |
页数: | 12 |
页码: | 701-751 |
摘要: | 大清湖州府局和南浔分局开办后不久,先后又在菱湖、长兴、德清、双林、盛泽、震泽等9处开办邮政代办所。同年,开通湖州至双林航班邮路,隶属上海海关税务司邮政局管辖。发往湖州、苏州信资每封14文,杭州24文,绍兴35文,上海、宁波50文,汉口及长江各口岸100文,广州200文。同时期开办汇兑业务,每汇寄宁波、杭州百元,汇水(汇资)50文,广州100文。寄往邮政代办所信函投递以委办和捎带,投送或收件人自取,以此相沿至解放后。 |
关键词: | 邮政事业 通信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