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商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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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双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138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商务机构
分类号: F121.23
页数: 2
页码: 673—674
摘要: 清末以前,双林商业无公营,食盐销售是终端零售,均由各酱油店经营。但有几家同业公所,相当于如今行业协会,如米行公所、药业公所、丝绢公所、丝绢公馆、泾县会所、金陵会所、宁绍会所等。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秋,成立双林商务分所,以交换知识、联络商情、维持商业公益,以及管理各行业议事。表面上是一所办公益事业的机构,实际是以各界推荐出总董事和议董事,并呈请国家商务部注册颁发证书的商务管理机构。
关键词: 商业 个私商业 商务机构

内容

清末以前,双林商业无公营,食盐销售是终端零售,均由各酱油店经营。但有几家同业公所,相当于如今行业协会,如米行公所、药业公所、丝绢公所、丝绢公馆、泾县会所、金陵会所、宁绍会所等。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秋,成立双林商务分所,以交换知识、联络商情、维持商业公益,以及管理各行业议事。表面上是一所办公益事业的机构,实际是以各界推荐出总董事和议董事,并呈请国家商务部注册颁发证书的商务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最初沿用清末的商务机构,在中期(即抗日战争前)双林有三个法团组织,即郑同赓、蔡竞寰、陈季鹤三人为农会;以蔡幼群、郑同梅、孙访仙为商会;以蔡原青、梁伟士、蔡荐明为教育会。商会负责各商业行业相关事项以及镇上各类公益事业活动。抗日战争前,郑同赓同时兼任双林商会会长。
   抗日战争时期,日侵略军占领双林三年期间,双林商业日趋败落,至抗战胜利后,商业逐渐恢复正常运转,各商业同业公会相继恢复和建立,有近10个,分别是绸布业、丝绢业、纸什业、广桐业、药业、米业、酱酒、南货、烟什业、水作切面等,这些同业公会一直延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进行社会主义私营工商业改造,后逐步走上社会主义商业道路。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个私商业又重新出现,并迅猛发展,如今已成为市场经济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00年,国营商业全线破产,各专业商店、公司均不存在。供销社经改制后,各门店经营属私营。双林供销社成为一个管理机构,管理各经营门店和所属供销社资产。
   二私营商业联合会双林镇商业联合会(筹)成立于1950年6月,有人员10人。负责人是原成大南货店主人蔡谦益。分组辅股4人,许如金负责。调研股3人,由褚指润兼负责。总务股3人,原总务股负责人后调往重兆工商小组负责,由黄西林暂为负责。秘书由褚指润担任。下设重兆新兴港工商小组。双林镇摊贩会联合会,由高小毛负责,办公地点设在新街,以及14个同业公会,地点先后设在李宅、费为三宅屋以及双林镇东庄湾2号。
  1950—1956年间,商业联合会其他基本情况:筹备时先有20人筹办,如费为三等人也在其中。到1956年时,管理层仅剩10人,管辖三个委员会,分别是税务推进委员会22人、公债推销委员会16人和工商界学习委员会22人。管理全镇543户私营商业户,289户摊贩户以及14个同业公会,包括南货、酱酒、百货、卷烟、纸什(文具)、羊饭、酒菜面点、广桐、瓷席、青果八鲜、糕粽、切面、糖果、茶水。
   至1956年,私营商业联合会开始向工商联名称过渡。1956年,在双林工商联工作人员有诸指润、许如金、方元龙、陈祖成、李坤荣、吴奎林、陆羚山、蔡承业、倪韬、潘鹤年(翔)。初期,由上级派遣倪志贤负责清产调研,由金祖口负责核资工作,后由施育文负责企业改造工作。1956年后,双林联合会还负责善琏、石淙、重兆、新兴港、塘南、旧馆等地私营商业户。

知识出处

双林镇志

《双林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发行中心

编史修志,是文明的特质、是社会的责任。它挖掘、整理、保护着人类世代相传的、最宝贵的公共遗产,意义十分重大。是让双林的历史产生新的活力,文脉得以传承,对双林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双林,旧名东林村、东商林、曾名桑林,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境内花城遗址出土新石器晚期至商周时代的黑衣陶豆把、壶、匜、罐、觚、玉环等,可见双林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4000年前。从那时起双林的祖先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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