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双林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3320020230001352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分类号: | F321.41 |
页数: | 2 |
页码: | 535—536 |
摘要: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过程。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时采用“死分死记”到“死分活记”,这种方法看似比较合理,但始终缺少量化标准,时间一长容易引起社员之间矛盾。1961年后,逐步推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方法。在保证农活质量前提下,以面积计算出工分定额,社员完成得多就多记工分,这种方法也确能调动社员参加集体生产的积极性。但是,1967年上级要把农业学大寨和“文化大革命”结合起来,普遍推行大寨式“政治评分”,从而造成不管劳动质量和数量,只要出工就记工分,形成“出工像背纤,收工像射箭”“出工不出力的大呼隆”生产方式。 |
关键词: | 双林镇 农业 承包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