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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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双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120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沿革
分类号: K901.955
页数: 3
页码: 4-6
摘要: 双林镇境新石器时代有先人居住村落,商周和春秋战国时代相继繁衍、生息。主要散落在古洪城、古花城、古邢窑、黄龙兜、盛林山、苕南三田漾、莫蓉儒林等地区。
关键词: 地理沿革 双林镇

内容

镇境新石器时代有先人居住村落,商周和春秋战国时代相继繁衍、生息。主要散落在古洪城、古花城、古邢窑、黄龙兜、盛林山、苕南三田漾、莫蓉儒林等地区。
   楚考烈王十五年(248),楚国春申君黄歇置菰城县、镇境属楚。
   西晋武帝太康三年(282),析乌程,东境为东迁县,境属东迁县。
   隋开皇九年(589),东迁县并入乌程县,境属乌程县。
   唐天授二年(691)后,镇境仍属乌程县。
  宋太平兴国七年(982),析乌程东南十五乡置县称归安县,镇境属之。大中祥符间省为十一乡,四十八里,后并为十乡(仁风、琅琊、太原、含山、松亭、福址、崇礼、长寿、广德、至孝)。镇境属松亭乡,乡辖十里(乌山、安仁、修政、临苕、兴龙、长超、太平、仁化、衡山、逍遥)。双林属太平里。
   元定为第九乡,十九区,四十四都,双林属其中。元代为墟市,“有绢庄十座,在普光桥东、每晨入市,肩相摩也”。
   明洪武练市设巡检司,区境在其辖下。明松亭乡为归安县第四乡,辖十里,镇境属八区十五都,仍属太平里。
   清初设双林汛。清康熙十一年(1672),邑令王介石编审里递改十九区为十九都,镇境属九都。
  清康熙后镇繁盛,据清同治《湖州府志》卷二十二:“自嘉庆至咸丰尤称富庶,科甲振兴,名宦名儒辈出,琏市巡检移札其地。”练市巡检司移至双林后,统辖练市、双林。
  清宣统时,除现本级镇区外,分镇东、镇东南、镇南、镇西南、镇西北、镇北六区块乡村。
  清宣统三年(1911)六月,废巡检司,成立自治公所。地址原章家弄万善庵。
  民国元年(1912),乌程、归安合为吴兴县。划分计城一、镇十三、乡十一、共二十五区域。双林镇属四区,另包括谢村乡(谢村、西阳、丁泾一带)和重兆乡(重兆
  一带)。3年(1914)2月,自治公所改自治办公所。城镇统称为区,每区设自治委员
  一人,掌办地方学务及调解诉讼纠纷。17年(1928),吴兴县分十区,双林属第六区,辖4镇,含四十一乡,双林镇区为南里、中里、东北里、西北里。
  民国24年(1935),扩并乡镇,编制保甲,全县成5个督导区。第2、第6两区合并成第2督导区。
  民国37年(1948)4月,改吴兴县为吴兴专区,仍属。
  同年7月,吴兴下设改为9个区,隶属如故。
  解放后,属吴兴县。1949年5月,建立双林区人民政府,驻地双林镇,辖双林镇和苕蓉、新罗、花桥、云溪、土山、莫蓉等6个乡。1950年6月,双林区人民政府改称为双林区公所,下辖双林镇和苕南、苕北、蓉生、和公、莫蓉、罗汉、新兴、云南、云北10个乡。1951年5月,双林镇为县直属镇。1956年4月,吴兴县撤区并乡,苕南、苕北二乡合并建立苕南乡人民委员会,土山、蓉生二乡合并建立镇西乡人民委员会;莫蓉、和公二乡合并建立莫蓉乡人民委员会,罗汉、新兴二乡合并建立塘南乡人民委员会,云南、云北二乡合并建立重兆乡人民委员会。1956年6月,双林区公所撤销,双林镇人民政府改称双林镇人民委员会。
  1957年4月,建双林区,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运动时又撤销双林区,此间,下辖双林镇和苕南、镇西、莫蓉、重兆、塘南、石6个乡。
  1958年9月25日,吴兴县委任命人民公社社长、副社长。同年10月,全县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双林镇及镇西、苕南、莫蓉、塘南、重兆5个乡合建双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设13个大队。实行政社合一制度。
  1959年3月,除双林镇外,12个大队改建为苕南、苕北、土山、蓉生、莫蓉、和公、儒林、新兴、罗汉、松亭、重兆11个管理区,同年6月,双林镇恢复县直属镇,1960年增设新建管理区。1961年5月,经嘉兴地委批准,将全县12个大公社调整为42个人民公社,双林镇为县直属镇,双林大公社划分为苕南、镇西、莫蓉、塘南、重兆5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同年12月重建双林区,1963年9月撤销双林区。
  1966年冬,“文化大革命”开始,人民公社代表大会制度中断。
  1967年10月至1969年9月,全县公社、镇先后建立革命委员会。1967年10月建立双林镇革命委员会,1968年3月建立苕南人民公社、镇西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68年4月,建立莫蓉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5年6月,成立双林区工委,下辖双林镇及苕南、莫蓉、镇西、重兆、塘南公社。1977年8月,改为双林区委,管辖范围不变。
  1981年,撤吴兴县,建立湖州市(县级市)。同时,建立政社合一公社管理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改为管理委员会。
  1983年,撤嘉兴地区,湖州市为地级市,设城区、郊区,双林区工作委员会属湖州市郊区,辖双林镇、苕南、莫蓉、镇西、重兆、塘南。双林区设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工委”),1984年2月更名为双林分区委。
  1984年行政社分设,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乡政府。大队改村。
  1993年撤小区建大区,撤南浔、双林、练市三区,建立湖州市南浔区管理委员会,双林属南浔区。同年10月,苕南乡并入双林镇。1999年10月,镇西、莫蓉二乡镇并入双林镇。
  2003年,撤南浔区工委、区管委会,建南浔区委、区政府,双林镇属南浔区管辖。

知识出处

双林镇志

《双林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发行中心

编史修志,是文明的特质、是社会的责任。它挖掘、整理、保护着人类世代相传的、最宝贵的公共遗产,意义十分重大。是让双林的历史产生新的活力,文脉得以传承,对双林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双林,旧名东林村、东商林、曾名桑林,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境内花城遗址出土新石器晚期至商周时代的黑衣陶豆把、壶、匜、罐、觚、玉环等,可见双林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4000年前。从那时起双林的祖先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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