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降清出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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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浔董家》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848
颗粒名称: 一、降清出仕
分类号: K257.5
页数: 5
页码: 115-119
摘要: 入清后,董氏家族成员有的拒绝与清朝合作,坚守气节,成为清初明遗民,如董说。也有的开门纳降,积极与清廷合作,董汊策就是其中一个。
关键词: 清政府 降清出仕

内容

入清后,董氏家族成员有的拒绝与清朝合作,坚守气节,成为清初明遗民,如董说。也有的开门纳降,积极与清廷合作,董汉策就是其中一个。董汉策,字帷儒,号芝筠,生于天启癸亥(1623)元日,鼎革时年仅22岁。他的开门降清,虽于气节上有亏,但对保全南浔一地以及董氏家族的延续,均起到了积极作用。《周志》卷五五引范颖通《研北居琐录》曰:“鼎革之际,土寇扰攘,远近乡镇悉被蹂躏,我浔全赖董芝筠多方筹备,得以无恙。”在保全南浔方面,董汉策主要做了以下几件事: 一是出钱招募勇士,抵御动乱之际趁火打劫的强盗。鼎革之际,群盗猖獗,在南浔南面花林、练市诸镇,北面姚田、太湖各溇一带,焚庐劫舍,绑票勒饷,十分酷虐,搞得人不安枕。而南浔作为财富聚集之地,亦被群盗虎视眈眈,准备伺机而入。董汉策“不惜重资,募勇士捍御,盗来诱入暗室,扑死十余人,群盗惊愕散去,不敢向浔”①。其中,最值得圈点的一件事是与政府军合作,擒拿太湖巨盗赤脚张三。张三是湖州长兴人,拥船数百艘,清初盘踞太湖,以宜兴为巢穴,横扰湖州、苏州、常州三府,出没无时,东西焚掠,官军不能制。董汉策“倾装出粟,与里中绅士招募健儿,日夕警防,来则极力堵御,击败数次,盗不敢犯。嗣后白抚军范忠贞公承谟,发兵数百名,命芝筠参画,卒以计获,解辕诛之,湖滨始靖”②。
  ①②《周志》卷五五引范颖通《研北居琐录》。
  二是献计献策,赈济灾民。庚戌(1670)夏五月中旬,环太湖流域大水,禾田尽淹。浙江巡抚范承谟巡视灾情,由杭州、嘉兴,经平望,将至南浔。董汉策驾轻舟至梅堰,向范氏献了4条计策:一曰改折。灾荒之年,米不可得,而银还可典质求之,请求允许百姓以银代米完税。二曰平籴。灾荒之年,米价必定大贵,希望能暂时挪用藩库之银,并号召官员义助,筹集金钱,派得力之人前往楚、豫采购大米,以平价卖给百姓。往来数次,市场上外地米多,则本地米价日减。达到目的后,再把卖米所得之钱还于官府和官员。三曰籴籼。本地之米不可得,希望能去外地买籼米充漕米。四曰援纳。不强劝富户无偿捐助大米,而是对纳粟米的富户,许以擢用,让其主动献米。范承谟是一个能体恤民情的官员,全部采纳了董汉策的建议,使浙省遭遇水灾的百姓,有了生存的一线希望。而与南浔临近的吴江,百姓同样深受水灾之患,政府却仍“催科未息”。于是董汉策又建议范承谟,将浙江“现行事例咨江抚”,让江苏巡抚也根据浙江的做法,来缓解百姓负担。可以说,董汉策的这些建议,使数郡百姓受益。
  次年正月,地方政府委派董汉策主持赈饥之事。董汉策先核实饥民户册,删去冒滥,增补极其贫者,然后每人发一根竹筹为凭。由于县所发赈米仅150石,董汉策又广为劝募,并自助200余石。还怕不够,又向有司挪借银子350两,从楚、豫买来大米500石。于是才设厂熬粥赈济饥民,其中担柴运水,均由其家仆承担。由于工作强度太大,5昼夜后,参与工作的人就吃不消了。且对饥民来说,得粥只可充一人饥肠,家中其他人还是挨饿。于是董汉策改赈粥为给米,5日一发。饥民10人为一班,东进西出,验筹发米。饥民掬米而去,一家皆饱。因为照数有筹,照筹有册,因此有重领者马上能察觉,整个赈济工作做得有条不紊,士民皆悦。最后结算,共发米1800余石。第二年,有司催其还所借之银,董汉策费尽周折,才把它还上。因此楚、豫买来的那500石大米,实际上也是董家捐助。赈济之事完毕后,董汉策又草成条议十数条,其中被巡抚范承谟采纳的有十之六七。范氏开吴淞,浚吴江长桥等事,皆董汉策条议所陈。范氏尤其对董汉策的赈济之法大加赞赏,曰:“非尊公无此卓见,非尊公之无私,亦不能行此法。”并立即批示县里据此执行。
  三是努力做善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清初奏销案中,湖州诸生中贫不能完者有十之二三,有人倡议助纳,其中董汉策助银五百两。壬辰(1652)、癸巳(1653)间,房租大涨,有人加租至三倍,而董汉策睦邻恤佃,觉得这样做太薄德了,“此赁房人与我比邻而居,我不能施惠,何忍加租也”,其房价悉照原数。清初,“自兵燹焚掠以来,甲第为丘墟,白骨遍原野”,董汉策一开始请潘逸老遍拾遗骸,埋于普同塔。后来,遗骸越来越多,于是“呼庄奴船役,给以钱米,走荒郊殆遍,悉归义冢”①。董汉策还参与修建通利桥、万善庵、东藏寺、云兴寺、留婴堂等,作有《重修通利桥碑记》《万善庵碑记》《重修东藏寺碑记》《重修云兴寺碑记》《极乐庵西偏留婴堂碑记》。
  ①《周志》卷五五引《江峰笔记》。
  通过为地方上做事情,董汉策出头露面,与官府建立了良好关系。当时浙江巡抚范承谟、乌程县令李氏,均十分器重他。董汉策得以出仕清廷,就是因为范氏的推荐。关于董汉策的出仕,据其自述,是两次被荐,不得已而出仕。第一次是康熙八(1669),朝廷恩诏求贤,巡抚范承谟以董汉策荐,董汉策具呈于藩台袁某固辞,袁某申详巡抚,最后得免。董汉策喜而赋诗曰:“岂余轻组绂,薄好在湖山。拂剑星临槛,听泉琴满关。千峰当户出,一鹤破云还。独坐无余恨,浮鸥封我闲。”诗歌表达了道教隐逸思想。第二次是康熙十一年(1672)九月,董汉策被荐后,同样具呈固辞,但这次藩台袁某不肯替其申详抚院。董汉策没有办法,只好自己直接呈院力辞,但没有被批准。到了十一月,董汉策只好亲自到巡抚处叩见,陈述了自己不能应聘的五条理由:
  少壮犹不如人,今老矣,筋力既衰,如何经营庶务,一也。学问浅陋,无以备咨访,少所记诵,今尽忘之,应制摅词,空疏贻诮,二也。男人不能使马,孱质岂胜驰驱,三也。赋性疏傲,不晓谗曲,谐世无术,必招怨尤,四也家事衰落,薄产只充饘粥耳,空囊无以应酬,五也。 董汉策说自己年纪大了,体质不好,没有才能,性格疏懒,家里无应酬之资本,显然是借口。由于董汉策再三固辞,范承谟大为不悦,声色俱厉曰:“以人事君,人臣之道。前岁荐葛世振,辞不赴,今公又辞,是使我无以对君上也。” 由于坚辞而不允,康熙癸丑(1673)年春,51岁的董汉策无奈之下终于出山。途经苏州时,与友人聚谈,预言秋间必归,并赋诗一章,曰:“朝野固异趣,达人观其微。行且返初服,贞心托渔矶。纶钓有秋水,衡门无是非。与君共酌月,抗言说先机。”到了北京,董汉策又赋《兼怀大涤山居》一首,曰: 未必胥靡慰梦思,却来京洛望旌旄。铜龙日照螭头转,朱凤云连豹尾移。心在清江烟艇远,书藏元墓石床迷。拂衣归返苕源水,一笠庵中炼五芝。
  再次表达了归隐修道的决心。董汉策四月二十五日到部,即具呈力辞,不收。于五月初一早晨被引见,进五凤楼,过太和殿东,与众官静候。听到鞭响后,进至乾清门,吏部大僚以此启奏,凡引见各官,唱名跪中道,听到传旨后,即随众官出。此时“金碧矞皇,日丽五色”,感觉身在梦境。董汉策退而赋诗十二韵,曰:
  龙鸾天彩曜金支,旭日初浮五色时。云影摇随旌影动,钟声还与珮省迟。 彤墀静对开青琐,紫闼传呼启绛罳。风度宝输闻帝语,星分御仗展皇仪。
   枫屏姓字求贤切,秘检敷陈报国奇。案有黄封瞻政肃,廷无白简识君慈。
   徘徊阙下同鹓鹭,晏喜寰中息鼓鼙。繁缛礼口堂不远,遐荒俗异圣能知。
  乾坤已见青宁候,放怠曾师虎豹姿。诹访崆峒唯论道,旁搜宛委更摛思。
  霞明宫殿韶光转,花压周庐瑞霭移。朝罢从容归左掖,几回珥笔集瑶池。
  面圣的激动心情溢于言表。引见七日后,奉旨以科道员缺试用。五月十一日至通政司具呈固辞,不收。次日至吏部送辞呈,又不收。十七日重至通政司送交辞呈,此时“蜚语与台参交至”。董汉策下吏部受审,不久奉旨落职,被投入刑部大牢。在牢中,董氏赋有《秋士微吟》四章,以见意。其间,“研审再四,身婴三木,再驳再审”,最后被无罪释放,于七月二十五日出狱。赋诗曰: 今夕知何夕,春回第一宵。酒螺含沆瀣,蛩叹奏云韶。安国仙源远,更生封事遥。恩波难测量,渤海望秋潮。 诗歌一方面表达了出狱后重生的欣喜,另一方面也表达了仕途的艰险多变,抱负的难以实现。以上是董汉策出山旋返的曲折经历,出自他自己和董氏后人的记载。
  董汉策出山旋还,可以说是应了他自已的预言。他是抱着辞官的念头赴京的,而在辞官的过程中,正好有人出来参他,这个人就是宁尔讲。目前还不知道宁尔讲以何事参董,但举荐人范承谟为此承受了很大压力。范氏后来在平耿精忠乱中蒙难,浙人在杭州孤山建祠祭祀。董汉策曾前往拜祭,并作诗曰: 泪洒西台梦欲迷,怒涛风急拍长堤。天涯淼淼无知己,埋剑金庭伴鹤楼。握机密启意踌躇,箧有阴符返五湖。却悔囊锥犹未试,女墙望见夜啼鸟。
  诗歌借谢翱西台恸哭文天祥等典故浓重渲染了失去知己的沉痛情怀。

知识出处

南浔董家

《南浔董家》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南浔董家》是一本关于南浔古镇董氏家族的书籍。该书通过梳理董氏家族的起源、发展历程、家族文化传承等方面,展现了南浔古镇的独特魅力和董氏家族在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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