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镇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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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菱湖镇志 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6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城镇规划与管理
分类号: TU984.1
页数: 12
页码: 1108-1119
摘要: 菱湖镇区旧由13条河浜分割成9块陆地,以七十二座半桥连接,民居商铺沿河而建。
关键词: 城市规划 城镇规划

内容

一、城镇规划 菱湖镇区旧由13条河浜分割成9块陆地,以七十二座半桥连接,民居商铺沿河而建。清末,镇区略呈正方形,纵横各2里,计4平方里,居民1884户6656人,为湖州府一大镇。抗日战争时全镇被焚烧3次,五分之三房屋被焚毁,计
  2600余间,最繁华的衣裳巷、圣堂街、一(裕)牌兜、星桥港口、上孙街、下孙街、斜桥河、西溪口、利济桥湾等街道成为一片焦土。
   民国34年(1945)11月,章荣初在上海发起筹建菱湖建设协会,重建新菱湖。委派同济大学土木系师生20人,测绘菱湖地图31张,制订菱湖镇建设计划。民国35年(1946)10月,菱湖建设协会成立,制订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出“促成农村进步繁荣,建立新型田园都市”的目标。同时,完成菱湖经思溪到八里店和经下昂到菁山两条公路的勘察设计任务。同年始,章荣初投资分别建成菱湖化学厂、菱湖缫丝厂(现浙丝二厂)、青树学校(现菱湖中学和镇实验小学)、菱湖医院、青树电气公司和汇丰石粉厂等。这是菱湖镇经科学论证的第一次城镇规划及其实施。
   新中国成立初,吴兴县人民政府先后两次(1949年5月和1951年5月)驻菱湖镇。在县、镇政府领导下,城镇建设加快进度,疏浚市河、整修桥梁、修筑帮岸、修理危房、建造公共设施等。1959年12月13日,菱湖镇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菱湖镇的市镇建设规划,拆房搬迁、拆桥填河、建造(拓宽)街道等,并初步提出建设通湖州的公路。因逢三年困难时期,规划设想停止。20世纪60~
  70年代,菱湖成为吴兴县工业基地、经济重镇后,城建规模加大,继续拆桥填河建路。1984年6月成立镇规划办公室,在湖州市规划设计室、郊区城建局指导帮助下,于12月22日编制了《菱湖镇城镇总体规划》。明确提出建设电子工业镇(保留丝织业和化工业)和修筑公路。这是解放后第一个全面完整的城镇建设发展规划,菱湖成为郊区第一个完成总体规划的建制镇。1985年,同济大学道路系师生勘察设计了菱湖至和孚公路,1988年11月12日,全长13.13公里的和(孚)菱(湖)公路通车,连接湖盐公路和318国道,结束了菱湖水乡“无船路不通”的历史。同年底,菱湖至新溪、石淙、千金公路通车;经下昂、东林连接104国道的公路也通车。1986年11月,溪西乡撤销,并入菱湖镇,镇域面积从解放初的0.76平方公里扩展到39.8平方公里。1988年,成为湖州市直属镇。
  1993年4月,市府批准新墩住宅小区、西庄寺前圩工业区和青龙桥工业区的开发。7月,总体规划作了调整和修改。新的规划提出“依托旧城,开发新区”的方针,达到县级城关镇的规模,建成区面积达到1.06平方公里。同年5~11月,镇城建办委托省测绘局对全镇建城区和规划区进行修测、增测,绘制130余幅测绘地平面图,测绘面积7平方公里,为城建发展奠定准确的测绘地图。
  1995年4月,修改调整总体规划,镇区面积从1.32平方公里扩展到7平方公里。对开发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出让的配套综合开发。并加快了以路、水、电、通讯、房地产综合开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2个工业小区和3个新居民区初具规模;旧镇区的改造重点拓宽道路、消除交通瓶颈、改善居民住宅配套设施。新的总体规划突出市府规划中将菱湖作为区首位镇(县级城关镇)、市六大辅城之一的要求,分近期、中期、远期的发展阶段实施,以规划为龙头、道路为框架、依托老区、开发新区。在做好环保前提下,合理布局工业区、住宅区、商贸区,建设特色市场。
  1996年3月,湖菱快速干道工程动工。
  1997年7月,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湖州市规划设计院根据湖州市区城镇群总体规划,制订1996~2020年菱湖镇镇区总体规划,规划目标为建成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工贸小城市,水陆交通发达、货畅其流、对外联系方便的小型交通枢纽,市区西南部区域经济中心。城镇性质定位菱湖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镇区面积近期2.45平方公里,中期
  3.4平方公里,远期5.22平方公里,城镇用地近期跨龙溪向西发展,远期向东、向北发展,形成东西两片区,龙溪从中穿过。两片区各自形成水域交融的网络型格局,并以2条东西向城镇内部道路和1条东西向区域干道相联系。镇区工业区分西部、中部和东部3片配置。
  1997年12月,菱湖镇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按照总体规划,根据菱湖区首位镇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通中心的要求,制订“拓展区域,提高品位,以新区开发建设为主,带动旧城改造”方针,实施往东扩张、向西发展的全方位开发建设,镇区面积从1995年的1.7平方公里扩展到1998年的2.6平方公里,农民集资联建、以房带路、以房养房、拓展新区开发建设,农民街、梦湖路、菱南公路建成,自来水引水工程和镇二小建设完成,菱湖中学易地搬迁,新菱湖大桥建成,湖菱快速干道竣工通车,城镇人均住宅面积从1995年的
  12平方米增加到1998年的15平方米以上。
  1999年10月17日,下昂镇、新溪乡撤销,并入菱湖镇,调整后的菱湖镇辖
  11个居民区、60个行政村,镇域面积达108.967平方公里,人口85854人。1999年11月,菱湖镇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总体规划制订,近期(2002年)为基本实现阶段,加强中心城镇建设,结合新农村规划、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土地整治,逐步进行农村居民点的调整与改造,强化基层中心村,减少自然村,形成初步合理的村镇体系结构;中期(2010年)为巩固提高阶段,以中心城区为主,以中心村为辅,形成城镇化格局明显,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经济发达,市场繁荣,三大产业比例结构合理,城乡协同发展的现代化工贸小城市;远期(2020年)为发达强盛阶段,按照现代化工贸小城市标准,继续强化中心城区发展,优化村镇体系结构,全面提高城乡现代化水平。村镇职能结构规划第一级为镇域中心城镇,为全区政治、经济、交通、文化中心,市六大辅城之一的重要工贸城市和省级中心城镇;第
  二级为基层村(中心村),各村居民集居点,面向各村居住职能、管理职能及服务职能,全面开展土地整治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切实保护耕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合理调整农村居民点,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保持耕地的占补平衡,改善优化镇域生态环境。同时规划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娱乐、农业、村级社区等社会服务设施和环境保护及基础设施。
  1999年12月18日,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菱湖加工区成立。根据《湖州市总体规划》的城镇体系规划部分和《湖州市区域镇群总体规划》,菱湖镇定位为湖州市的两个次中心之一(另一个是南浔镇)。
  2000年9月,《湖州市菱湖镇总体规划(2000~2020年)》由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中的菱湖镇为湖州市次中心城镇;菱湖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以工、贸、旅游为基础,突出水乡、古镇特色的现代化生态型城镇。规划分近期、中期和远期。同时,制订《湖州市菱湖镇工业园区规划》,确定菱湖竹墩工业园区的性质为:以建材工业和电子工业为主,集高新产业、轻工业和化工业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型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用地
  220.4公顷,工业用地120.7公顷,仓储用地17.9公顷,公共设施用地3.2公顷,将菱湖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具有良好景观环境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2001年8月28日,60个行政村调整为28个行政村。城镇建设以村级公路和农村改水为重点,完成教育布局调整的“迁一创四”计划,建设新实验小学。
  2002年1月27日,由杭州潘天寿环境艺术设计院设计的《浮霞郡·水乡人家生态旅游区规划》论证通过,以射中、竹墩、朱家坝、前丘古村群为主打造“中国五千年鱼米蚕桑之都”、“中国五千年神话之都”,开发丰富人文底蕴的菱湖水乡资源,重现“百桥之乡”的水乡景观,实现强镇富民、安居乐业。并且进行村庄环境整治,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建设高标准现代农业园区。10月,由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设计,对菱湖工业园区的规划和总体规划作部分修改。12月,实现村村通公路。
  2003年1月10日,菱湖区撤销,菱湖镇改属南浔区。10月,省府公布《浙江省环杭州湾城市群发展规划(2003~2020)》和《浙江省环杭州湾产业带发展规划(2003~2020)》,菱湖镇被列为五级城市和省级中心镇。
  5月,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菱湖加工区和菱湖工业园区相继撤销。同时加大治污环保力度,严格控制小化工的生产审批。
  2004年10月,成立菱湖镇生态镇建设规划领导小组,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菱湖生态镇建设规划》。规划近期(2004~2007年)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全面达到全国优美乡镇的考核指标;中期(2008~2010年)和远期(2011~2015)建设“生态农业区”、“生态旅游区”、“生态工业”和“生态人居”,实现传统产业的生态化,构建新型的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业体系,促进菱湖镇及更大区域内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环境,以工、贸、旅游为基础,以水产养殖为特色的现代化生态型水乡城镇。12月,南浔区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此规划。
  2005年,继完成丁家荡桥、河滨路段建设性详细规划后,委托湖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又对揽月桥南堍13公顷地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了河滨路东段规划,准备建设有水乡特色的餐饮休闲一条街。5月,市府批准恢复工业园区,定名为菱湖工业功能集中区,调整了工业区纬6路及振兴南路规划。同年,全镇村级公路完成砂改油,27条连村公路实现乡村公交,总里程85公里,沿线还建成公交港湾式站台。污水处理厂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招商工作,成立管网公司。
   二、城建办公室
  1949年4月至1954年10月,菱湖的城镇建设直接由吴兴县人民政府管理。
  县府迁回湖州后,1959年1月19日,成立菱湖镇市政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领导“市建群众性运动”,这是解放后正式成立的第一个城建办公室建制,由镇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地点在菱湖旅馆,工作人员有沈子湘、姚菊明、沈其荣、周阿五等六人,由镇长直接分管。但城建业务仍由县人民政府财政科建设科领导。1982年4月,城镇建设才由镇人民政府直接管理。平时,由镇政府一名分管民政工作的干部兼管城镇建设;如果较大的建设项目,则由镇政府向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临时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1982年4月,成立菱湖镇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办公室,为镇政府负责市政建设的管理机构,主任由分管党委委员兼任,专职副主任由曾任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的邹玉林担任,配有专职工作人员3人(其中2人为国家干部,1人为借调)。
  其职责范围:镇区范围的规划、管理、市政建设;湖州市下拨的市政维护费的使用;市政、园林、自来水厂、环境卫生管理所、房地产管理所及建筑工程公司等城建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生产和工作的协调;协调市政建设中的关系,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分别对镇政府和湖州市及郊区城建局负责,统计资料,按月、季、年向上级汇报工作。业务上,镇城建办受郊区城建局领导。
  1989年,镇城建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分管副镇长兼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
  6人,其中借用4人。工作人员中分抓规划、质检、绿化、道路维修、收费办证、审批基建项目等城建业务。具体业务由分管城建的副镇长领导,并受市城建局领导。1994年4月,任命施永年为专职办公室主任,具体处理日常工作。1998年后,由唐水根任主任。
   三、房地产管理所 解放前,菱湖镇征收土地税和契约税,但没有房屋、地产管理机构和制度。
  除祠堂、庙宇、会馆及少量敌伪产没收外,房屋、地产均属私人所有。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了菱湖镇房屋、土地产权。
  1949年5月,吴兴县人民政府驻菱湖镇后,菱湖镇的公房(代管房)由吴兴县人民政府财粮科房管股直接管理,平时则通过镇政府委托专人向公房租户收取房租,县房管股委派股员定期办理租金收缴、核算。1949年时,全镇直管公房面积达111659平方米。
  1954年10月,县政府迁回湖州,仍由房管股办理房租收缴业务。1958年颁发《浙江省地产管理试行办法》和“以租养房”的方针,镇政府实行租金全额上缴,支出下拨的办法。1960年,全镇及全区各公房(代管房)由镇财政所管理,除租金收缴外,增设维修等项目,还新建一批住宅。期间,1958年11月,对全镇私房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接管558户,约91816.89平方米的私房,后对425户进行私房改造,占全镇居民总户数18.27%,改造房屋建筑面积97800平方米,占全镇私房出租总面积96.5%。1965年8月,经调查落实房改政策,对私房改造的425户中未留房的86户、不应改造的44户及处理不妥的40户重作处理。
  1968年,镇“文攻武卫指挥部工人纠察队”强行“革命行动”,接管私房(1985年
  4月,全面落实政策,至1998年已基本落实私房改造遗留问题)。1972年起,农村公房划归农村公社管理。
  1972年8月,成立菱湖镇房地产管理所,隶属县财税局,工作人员7人,下辖17人的修建工程队(由菱湖建筑工程队调入),管理职能逐渐健全,分财务、收租、维修、新建公房、私房收购和落实私房政策等具体工作职能。1975年,开始收缴国有土地管理费。1979年,隶属郊区财政局。1980年,菱湖镇房地产管理所由湖州市郊区城建局和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所长、副所长各一人,并成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兼所长。1989年,镇房地产管理所直属湖州市城建委领导。
  1979年以前,城镇居民住房由镇房地产管理所根据居民申请直接分配到户。1980年起以国家统建与企业自建相结合,企业自建为主。1988年开始建设商品房住宅。1994年起,单位自建房停止。此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兴起,商品房住宅走向市场。
   房屋普查1985年4月,成立菱湖镇房地产普查办公室,对解放以来菱湖镇直管公房、私房、企业自管房进行全面普查。全镇房屋结构、层次、建造年代情况如下(单位:平方米): 经费收支据1972年统计,全镇房屋租金收入128210元,支出维修和翻建费210986元;上级财税所结算后,结余92776元上交县财政,年内,县拨房管经费仅13000元。2005年,全镇房租总收入1505686.50元,收缴率98.2%;其中住宅租金入库992828.70元,收缴率97.3%;非住宅入库265557.80元,收缴率
  100%;存量房及空房实收247300元,收缴率100%。另有换房卡收入及地租收入3186元。
   房地产交易站1993年8月,市城建委批准成立菱湖镇房地产交易站,业务为经办房地产买卖、转让、抵押、评估、产权发证,属事业单位,行政归属镇房地产管理所,业务主管市房地产交易所。
   经济实体20世纪80年代以来,创办经济实体。1987年,成立五金装潢商店,后从星桥搬迁到电影院附近;1994年5月,成立菱湖装饰材料商场;1993年
  4月,成立菱湖房屋装潢公司,进行建筑装饰、材料、室内外装潢等业务;1993年,销售额151万元,利税6万元;1995年,销售额162万元,利税4万元。2005年商场经营额208万元,创收1万元。
   住房制度改革1993年7月21日,湖州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出台,8月1日起开始实施。9月16日,镇政府成立房改领导小组,全镇房改工作全面展开,各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同年,全镇房屋建筑总面积758011.84平方米,竣工51587.3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总面积373632.75平方米,竣工
  25432.10平方米;实有住宅使用面积290042.70平方米,直管公房建筑总面积
  164930.38平方米。菱湖房管所管理房产交易发证工作,2005年,发放房屋所有权证473件,建筑面积210440.88平方米,发证率99.5%。其中初始登记235件,建筑面积83967.33平方米;转移登记213件,建筑面积125021.58平方米;房改登记25件,建筑面积1451.97平方米。办理他项权利登记248件,建筑面积237270.15平方米;注销登记156件,建筑面积139249.97平方米。收取各种规费492486元,其中权证登记费90530元;面积丈量费115433元;交易费
  286523元。
   四、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湖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菱湖分站和湖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菱湖办事处,成立于2000年12月。
   两机构分别隶属市招投标管理站和市招投标中心,人员借用菱湖房地产管理所。主要职责是规范菱湖地区房地产建筑市场。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浙江省及湖州市招投标管理条例,对菱湖地区内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参与投资项目,且造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或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包括装饰、维修)的施工,除国家、省、市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施工、招标、投标。对5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应持有关建房手续到湖州承发包交易中心实行直接发包备案制度。2005年,已办理116件工程项目。2005年底,招投标中心移驻菱湖镇企业服务中心。
   五、建设工程质监分站
  1986年6月,湖州市城乡建设局从菱湖建筑工程公司借调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对菱湖镇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成立菱湖建设工程质监分站。
   随着建设事业发展,菱湖镇建设工程质监分站增至2人。1995年5月,菱湖区建设工程质监分站成立,工程技术人员6人。1999年12月,区、镇质监分站合并,改名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菱湖区分站,工程技术人员5人。
  2003年7月,区分站撤销,人员划归吴兴区和南浔区的质监分站。
   六、自来水厂
  1968年4月,菱湖镇革委会决定建造自来水厂。1969年6月筹建,1970年
  7月1日建成并开始供水。日供水能力2000吨,排水直径200毫米铸铁管,主管道长2500米,当年供水普及率30%,人均年供水量0.27吨。1971年3月,自来水达到国颁饮用水标准。
  1982年12月,菱湖自来水厂归属湖州市郊区城建局领导;1985年12月,归属湖州市城乡建设局领导,并参加了中国城镇供水协会浙江省分会。1985年,售水量128.93万吨,供水普及率90%。1990年,售水量215.58万吨,供水普及率100%,并帮助和孚、石淙、千金、洛舍等镇建造了自来水厂。通水管道延伸到新墩村、南浜村、勤劳村、查家簖村、菱北村和东河村。水质合格率达100%。
  1999年9月23日,菱湖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至西南郊白漾,600毫米输水管道全长1100米,总投资940万元,二期引水工程建成验收合格,菱湖人民喝上了放心水。2000年,供水量达418万吨,供水普及率100%,用水人口4.1万人,其中居民17340户、村民9420户。供水管道总长48.2公里,管网密度1.46公里/平方公里,涵盖镇区及18个行政村。2004年底,自来水管道已接通镇区东片、中片100%自然村。2005年底,供水管道总长56公里,入户村民13000户,居民17840户。
   下昂自来水厂于1990年12月建成供水,系原下昂镇利用世界银行贷款53万元人民币、自筹资金71.6万元建设。2000年,供水总量24.80万吨,用水人口2.6万人,除供水下昂集镇外,延伸8个行政村,供水管道总长19.03公里。
  至2004年底,镇西片原下昂镇农村已100%接通自来水。2001年9月转制为股份制,易名为碧源自来水厂。2005年底,供水管道总长63公里,入户农村居民
  5224户。
   七、环境卫生管理所 菱湖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是城建委领导下的集体所有制服务单位,经费为市城建委差额拨款。
  1950年,吴兴县人民政府对粪行实行民主改革,环卫工人组织生产自救小组。1951年4月,成立吴兴县菱湖镇清洁卫生管理所,属吴兴县人民政府财粮科管辖。在县府财粮科领导下,帮助埭溪镇、和孚镇、下昂镇、荻港镇成立清卫管理组,并派员前往管理。
  1957年,划归县人民政府卫生科主管。1958年,更名为吴兴县菱湖镇环境卫生管理所。1963年5月,全所体制从全民所有制下放为集体所有制,职工粮户关系下放到新溪乡农村。次年,粮户关系又重迁回镇上居民。1970年9月14日,建立中共菱湖环卫所支部委员会。11月14日,成立共青团支部。在此之前,党团工作均由菱湖人民医院党支部负责。
   粉碎“四人帮”以后,环卫所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1978年10月9日,吴兴县卫生工作上纲要现场会在菱湖环卫所召开。接着,县、省卫生和环卫系统前来参观学习者络驿不绝,省委宣传部长商景才专程进行现场视察。《浙江日报》、《吴兴日报》都发专文,介绍菱湖镇环卫所的先进经验。
  1985年6月,镇政府下发文件,环卫所向服务单位收取清扫厕所劳务费,从此,环卫实行有偿服务,走向市场。1988年,实行定额管理,并归属湖州市城乡建设局领导。1993年,职工61人,民办保洁员20人,设所长1人、副所长2人,党支部书记兼任所长。2004年,所长兼党支部书记1人。2000年,职工42人,民办保洁员26人;2004年,职工23人,民办保洁员34人。地址原在公园南路,
  1999年1月,环卫综合大楼落成,地处振兴北路。
   取得荣誉1989年2月,参加市城建局、市环协开展的环卫达标竞赛活动,全所工作开始标准化、规范化。1993年初,实行“三定二包”的班组经济、责任承包;1994年12月,参加省建设厅、建材工会、环协组织的环卫关键性岗位规范化服务竞赛,评为市级先进单位。1997年评为市容环卫先进集体,保洁员张阿芬被评为1995年市“工人明星”。2000年,彭玉明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城市美容师,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2004年省环卫先进代表赴北京参观;彭玉明被选为2003年湖州市人民代表。
   环卫设备1953年,建造一座容量为1吨的蓄粪池。1957年,全镇全面取缔露天粪坑;1965年初,使用手拉粪车代替桶装肩挑;1972年,建造管道式5000吨蓄粪池,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1979年12月,开始机动车吸粪;1986年11月,使用洒水车;1992年6月,使用洒水、消杀两用机动车。1993年,2吨以下吸粪车2辆、洒水车1辆、机动车1辆、手拉木桶粪车22辆、手拉垃圾车25辆。
  1994年,征地4.6亩,建造垃圾处理中转站1座,1997年8月22日启用。1993年,全镇环境卫生清扫面积4.95万平方米,清运垃圾0.87万吨,清运粪便1.37万吨。2000年,分别为12.35万平方米、1.2万吨、0.9万吨;2004年,则分别为
  16.3万平方米、1.06万吨、0.84万吨。2004年,机械设备有洒水车1辆、吸粪车
  2辆、垃圾自卸车2辆;手拉粪车2辆、手拉垃圾车31辆;全镇果壳箱76只、固定垃圾箱81只、活动垃圾箱31只,住宅通道垃圾箱361只。2004年,全镇公厕22座,其中水冲式14座;2005年,全镇公厕全面改造,23座公厕全部采用水冲式;新增垃圾箱、筒181只。
   环卫职工住宅1976年3月,在徐家弄口建造531平方米的10户环卫职工住宅;1978年,又在羊眼桥北堍建造环卫职工住宅;1982年,在公园南路建造职工住宅;1994年12月,又在南浜小区建造10套标准住房,基本解决了环卫工人的住房难。
   经济实体1958年,环卫所办起细菌肥料厂、毛刷厂和土高炉。1970年4月,自办菱湖水泥厂,生产水泥解决菱湖镇城建水泥缺口。1979年9月,自办菱湖工艺美术厂,生产戏剧服装、绣品和服装。1987年,创办农工商服务部。经营时间不长,但对环卫设施的装备起到支援作用。
   文化建设菱湖镇环卫所一直重视精神文明建设。1957年,在扫除文盲活动中,13名环卫工人摘掉文盲,被评为优秀办学单位。1964年,自办工人文化学校,聘任专职教师,提高职工文化素质。1957年冬,在爱国卫生宣传活动中,组织马灯舞、旱船上街表演,轰动全镇。1991年10月,在菱湖镇龙湖文化艺术节又上街演出马灯舞。1992年5月,市环协组织的纪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50周年文艺会演中,参演的3个节目获得优秀创作奖1项,创作奖
  2项;优秀、演出奖2项;演出奖1项。当年8月,市城建局《建设之光》文艺会演中,囊括优秀演出奖、演出奖、创作奖和组织奖四项大奖。1993年2月,参加省环卫系统文会艺演,马灯舞获演出三等奖。

知识出处

菱湖镇志 上

《菱湖镇志 上》

出版者:昆仑出版社

《菱湖镇志上》借鉴了前志菁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广征博采,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资料,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了菱湖上起远古、下迄当今的历史和现状,补史之缺、正史之误、详史之略、续史之无,堪称最完整、最系统的社情民风大全,实为了解菱湖的历史与现状的地方百科全书、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书。“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菱湖镇志》为领导机关和部门进行有关决策提供了详尽的镇情,作为科学的依据和借鉴;也为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极好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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