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菱湖镇志 上》 图书 |
唯一号: | 113320020230000637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财税监察与管理 |
分类号: | F810.2 |
页数: | 3 |
页码: | 1030-1032 |
摘要: | 清末、民国时期基层无财税监察机构人员。20世纪50年代,县财政科、财粮科内设有监察员。镇未设。1953年,“三反”、“五反”运动中查处一批案件,一些数额大、影响恶劣的业主被没收财产、判处徒刑。1956年,工作人员纪某贪污税款100元遣返回家。1965年12月,菱湖税务所按国务院在转发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改行政生猪屠宰税的报告》要求,健全屠工登记制度,促使屠工依法申报纳税,制止偷税漏税。 |
关键词: | 财政监督 财税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