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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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菱湖镇志 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63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税机构
分类号: F810.7
页数: 6
页码: 1005-1010
摘要: 菱湖区撤销后,于2003年4月,改称为南浔区地税分局第14科,管辖菱湖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办证大厅主要服务个体工商业户。2006年7月,办证大厅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证工作。
关键词: 地方财政 地方税务 财税机构

内容

宋靖康二年、建炎元年(1127),设务关,掌茶酒税务。宋景泰元年(1201),归安县7处酒坊,菱湖有三:户部差官监造的有射村市长寿酒坊、思溪市思溪酒坊和本县催课买扑坊的射村市西(史)吴酒坊。菱湖镇和东射村又设巡检寨,兼收捐赋。明代洪武三年(1370),千金税库局移驻菱湖镇为税库司,重置务官。
  洪武二十三年(1390),建思溪预备仓和千金预备仓之菱湖常平仓。成化间(1465~1487),东射村改设湖秀巡检署;弘治间(1488~1505),设思溪河泊所,收渔税,在嘉靖八年(1529)裁革。清乾隆十三年(1748),归安县主簿署移驻菱湖镇,并设水司营;道光元年(1821),归安县丞署移驻射村,并配兵卒近百人。
  同治三年(1864),菱湖镇设厘捐局,管辖菱湖、埭溪、菁山等地税赋厘捐。
   国民政府财政税务沿清制。民国元年(1912)2月,成立湖州统捐局菱湖镇
  一等分局,辖菱湖镇东栅、南栅、西栅、北栅和菁山。民国6年(1917),改厘金旧制为统捐,增设分卡处,按值百抽一,成立省统捐局吴兴分局,设菱湖常设卡,控管查验。民国7年(1918),设菱湖干茧特捐征收局稽征收所。民国10年(1921)1月,菱湖镇警察所征收屠宰税。民国17年(1928),县改称财政局,统捐局、货物税局、茧捐局、营业税局、直接税局、国税稽征局、税捐征收处等机构几经撤、并、建,成立国税和地税机构,菱湖相应设置分机构。
   民国27年(1938),成立征收事务所,初名粮食统制会。地址在鲁家园福龄医院(今人民广场北侧)。主任王华,管辖菱湖、荻港、袁家汇、下昂、东林、往距、泉佳潭、南商林,各设征收员1人。民国30年(1941)8月,吴兴县田赋管理处菱湖分处,直隶属吴兴县田粮处,主任王华。抗战时期菱湖沦陷时,在南商林、田南圩一带活动。主要征收田粮。征收时雇临时工,以所得的5%为工资,民国32年(1943)撤销。民国33年(1944),设立菱湖稽征所,地址油车潭,主任王华,征收营业牌照税、烟酒税、屠宰税、房警捐、筵席娱乐税、丝茧捐(从价征收1.5%),辖区同上。民国35年(1946),成立菱湖田粮办事处,地址在一步两爿桥侧南大兴。由国民党吴兴县县长王非指派沈兆熊为主任。收取田亩捐,辖菱湖、千金、南商林、石淙四个仓库。1948年,改由吴剑平为主任。同年7月,吴兴县税捐稽征处在下昂、和孚设分处,在千金设征收据点,征收营业税、屠宰税、契税、地价税。民国37年(1948)8月,吴兴国税稽征管理局派驻菱湖酒场稽征员。
  1949年5月,吴兴县人民政府派军代表李庆云接管菱湖稽征站,开展各项税政税收业务。9月,在菱湖镇建立吴兴县税务局,局长朱玉常,地址在塘路肖山弄侧。1950年5月,县政府迁湖州,菱湖设工作组。1951年5月1日,县人民政府迁返菱湖,税务局设于油车潭。1954年10月,县政府再次迁湖州,税务局随往。在原址设立菱湖税务所,1956年迁安庆桥北堍潘宅(公园北路周家弄口)。1958年上半年,财、税、房、保合并,菱湖镇税务所更名为菱湖财税所。次年,迁至王家潭观音堂,与菱湖市管会合并办公。1960年下半年,取消保险职能,行使财、税、房三大职能。1963年,财税分家,成立菱湖财政所。1964年,财税再度合并,成立菱湖财税所。“文化大革命”时期于1967年3月5日改设菱湖财税生产指挥小组;6月,建立菱湖财税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冬,恢复成立菱湖财税所。1972年,划出房管业务,另设房管机构。1975年5月,建办公楼(一部分归工商所使用)。1985年,菱湖所管辖菱湖镇、溪西乡、新溪乡、千金乡、锦山乡、东林乡。划出和孚镇、长超乡、下昂乡成立和孚财税所。
  1995年2月10日,市财政局、国税地税局分别设置派出机构菱湖分局(正科级);3月,挂牌行使职能,同时撤销原菱湖分局征管的东林乡划归埭溪所征管。4月,菱湖地税分局新办公大楼竣工,4月28日迁入,在菱湖镇新墩路38号。分局征收大厅于10月正式启用,开设十大窗口。1997年9月,国税、地税分设分局。1999年1月,国税分局迁和孚镇。2000年10月,埭溪财税所并入菱湖财政地税分局,管辖菱湖、和孚、埭溪三镇及菱湖区乡村,下辖机构为和孚、埭溪两个征收管理点,内部设分局办公室、财政管理科、税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征收管理科、稽核科、和孚办税厅、埭溪办税厅。1998年、2000年被市局预算处评为乡镇财政管理一等奖,1999年被评为二等奖。
   菱湖区撤销后,于2003年4月,改称为南浔区地税分局第14科,管辖菱湖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办证大厅主要服务个体工商业户。2006年7月,办证大厅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证工作。
   历任领导名录 (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附:汪伪吴兴县特税局菱湖分征所,于民国28年(1939)1月成立,所址酱园弄,所长孙登如。征收丝茧、土烟、屠宰、印花等税。以所得税款的5%为工资,其余上缴给伪县政府。民国31年(1942)6月,由商会孙景初和费佰乐接管。

知识出处

菱湖镇志 上

《菱湖镇志 上》

出版者:昆仑出版社

《菱湖镇志上》借鉴了前志菁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广征博采,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资料,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了菱湖上起远古、下迄当今的历史和现状,补史之缺、正史之误、详史之略、续史之无,堪称最完整、最系统的社情民风大全,实为了解菱湖的历史与现状的地方百科全书、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书。“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菱湖镇志》为领导机关和部门进行有关决策提供了详尽的镇情,作为科学的依据和借鉴;也为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极好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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