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金融市场与现金、金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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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菱湖镇志 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63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金融市场与现金、金银管理
分类号: F830.9
页数: 4
页码: 1001-1004
摘要: 1950年1月,人行代理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以“分”为单位,内含规定实物量,“分”值按旬公布,公债募集和还本付息以“分”值为基础折算人民币。
关键词: 金融市场 金银管理

内容

一、金融市场 (一)债券
  1950年1月,人行代理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以“分”为单位,内含规定实物量,“分”值按旬公布,公债募集和还本付息以“分”值为基础折算人民币。
  1954年1月~1957年,代理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券,每年发行一期。
  1954年公债,菱湖镇完成180499元;1956年公债菱湖镇完成113029元;1957年公债,菱湖镇(包括下昂、溪西、新溪)完成110948元(占全吴兴县任务数的
  18.43%)。1961年公债累计61006元(不含下昂、溪西、新溪)。
  1961年4月~1962年1月,代理发行期票,用于“大跃进”期间平调集体和个人财产退赔。
  1981年开始,代理发行国库券。此后,20世纪80年代先后代理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1987年)、国家建设债券(1988年)、保值公债(1989年)、财政债券(1988年起)。
   工行、农行还从1985年10月起发行金融债券、累进利息金融债券和贴水金融债券,所筹资金用于发放特种贷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此后,建行、中行也相继发行金融债券。1988年4月起,金融债券可以转让、抵押,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2000年底,工行菱湖支行发行债券余额达671万元。
  20世纪80~90年代,企业盛行内部集资,形式有股份集资、以资带劳、按劳带资等,所筹集资金多数用于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部分年利率高达3分以上。1989年3月,实行规范控制,对年利率超过15%或不符规定的企业内部集资,由市人行进行清理。
   (二)票据票据存兑、贴现业务始于1984年。1986年11月起,各行又开办票据再贴现业务。由于企业挂账信用盛行,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缓慢。2000年,菱湖镇金融机构的票据存兑、贴现业务年末余额650余万元。
   附:各行发行的信用卡有工行的牡丹卡、中行的长城卡、农行的金穗卡、建行的龙卡、邮政储蓄的邮政绿卡、农村合作银行的丰收卡,仅工行区支行2000年底信用卡发卡量达60840元;2005年,发卡量1500万元。
   (三)证券
  1990年4月,工行区办事处开设证券交易代理处,开办重点建设债券、地方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实物有奖储蓄存单、国家建设债券、国库券及保值公债等证券买卖,并对成交证券负责鉴别真伪。后因交易量不大,不再设证券交易代理处。
  1998年12月,中行菱湖办事处辟二楼大厅,开办证券交易中心。2003年6月,迁移到农行四楼,继续进行网上交易。2004年底,累计全年交易量5600万元人民币;2005年底,交易量5450万元。
   (四)结算解放前,本地同城结算开始以银两或银元,后以现钞、支票。异地结算,除商贾带现银结算外,本地钱庄或银行与外地签订通汇协议,互通信汇,或委托当地商号钱庄代解汇款,主要有信汇、票汇、电汇等。解放后,结算方式主要有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和限额结算等。
   菱湖区信用联社除支票结算、异地委托收款、汇兑、电汇结算、计算机电子汇款结算外,20世纪90年代初参加苏南地区特约通汇,范围包括苏南地区和嘉兴、湖州地区;还参加上海市票据交换系统,直接受理上海市、苏南地区、嘉兴及湖州范围内各金融机构开户的企事业单位商品交易直接签发的上海市人行统一印制的打码转账支票,通过上海市票据交换系统进行资金结算。工行区支行
  2000年底,同城结算累计907395笔;异地结算累计55917笔。2005年底,工行支行同城、异地结算共411791笔。
   同时,各金融机构还开办代发工资、代收保险费、代收电费、水费、学费、税款、交通事故罚款业务,通过计算机系统和有关单位结算。
   二、现金金银管理 (一)现金
  1950年6月,人行对国营企事业、机关、团体实行现金管理,核定保存现金限额,按计划办理现金收支。单位间经济往来逐步推行划拨清算。1977年11月,对单位现金检查整顿。20世纪80年代,现金使用范围适当放宽,转账结算起点从30元放宽到100元。单位现金收入,除支付工资、奖金外,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坐支。
   对工资基金的监督,20世纪60年代实行工资基金专户管理,后使用专用支票监督支付。1984年,取消城镇集体单位工资基金监督;1988年后,工资现金统
  一使用《工资手册》和《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及补贴管理手册》,银行按主管机关批准计划监督支付。各银行实行计算机业务操作后,20世纪90年代,代单位发放工资。
   仅工行区支行,2000年投放累计67963万元,回笼累计67959万元。2005年,工行支行累计投放68932万元,回笼76428万元。
   (二)利率明清时期,典当业利息由同业行会约定俗成,一般十两以上者,每月一分五厘起息。一两以上者,每月二分起息;一两以下,每月三分起息。贫民衣饰有限,每票不及一两者,多隔一二年本利科算,不能取赎,每多没入。后巡抚金轸审勘,“断定概以一分五厘起息。”(清·《小谷口荟蕞》)解放初,利率由各地银行视当地市场情况拟订和调整,经上级行批准后执行。1952年6月21日起,银行利率执行国家统一制订的标准。
   (三)金银解放前,本地民间珍藏或佩戴金银饰品,因而有专业加工的银楼行业。抗战前至解放初,菱湖镇先后有15家银楼。因战乱不断,物价飞涨,通货膨胀,民间视金银饰品为保值而储藏。
   解放初,取缔金银黑市交易。规定回收银元每枚折旧币人民币600元。对机电、冶金、制镜、电子等行业需耗用的金银原材料企业,实行金银配售。同时,全面整顿私营银楼业,经营范围限于金银首饰制造和加工。1950年,银楼全部转业或歇业。
  1993年6月4日,菱湖大酒店从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浙艺商场进货50余个金银饰品品种,菱湖首家金店开业。以后,供销大厦也短暂设置金银饰品柜台零售。
   民间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金银饰品加工,至90年代末,菱湖开设3家金银作坊。2005年5月18日,荣佳缘金店在东栅路开业,金银饰品80余个品种,零售价每克125元~145元。同年8月25日,如海超市(原区供销大厦商场)开设珠宝行柜组,代销香港金嘉利珠宝行金银饰品。
   附:菱湖镇抗战前至解放初主要银楼

知识出处

菱湖镇志 上

《菱湖镇志 上》

出版者:昆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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