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蚕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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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菱湖镇志 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53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蚕茧
分类号: S886
页数: 23
页码: 478-500
摘要: 被誉为“丝绸之府”的菱湖,蚕茧的产量、质量享有盛誉,在湖州府独占鳌头。
关键词: 蚕茧 产茧量

内容

一、蚕茧产质量 (一)蚕茧产量被誉为“丝绸之府”的菱湖,蚕茧的产量、质量享有盛誉,在湖州府独占鳌头。宋代,以十口之家养蚕10箔算,每箔产茧12斤,计120斤,缫丝织绢后换米
  43.68石。明清时,以大起时蚕1斤结茧2斤为中等水平,超过为丰产,不足为歉收。民国14~18年(1925~1929),镇域养蚕户常年产茧户均131.3斤。民国
  26年(1937),菱湖的蚕茧产量达3320吨。抗日战争爆发后,菱湖成为沦陷区和游击区,蚕桑事业被日军破坏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桑树被砍伐焚毁约200万株,桑地被毁约3万亩,菱湖蚕农并未因日军掠夺破坏而放弃种桑、养蚕。抗战胜利后,蚕业有所恢复,至民国37年(1948),菱湖蚕茧产量为1335吨。
   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来,菱湖蚕桑业持续保持发展的态势。
   (二)蚕茧质量蚕茧质量除取决于蚕品种外,尚受饲养环境、上蔟环境、桑叶成分、收烘技术等影响。解放后,由于蚕品种的不断改良,扩大饲养高产、优质、多丝量蚕品种,促进蚕茧的高产。同时,又在农村推广科学养蚕,改进蔟具,努力提高蚕茧产量,使菱湖地区蚕茧质量居于全省平均水平之上,经过蚕业科技人员和蚕农的努力,鲜茧出丝率和解舒率等蚕茧质量不断提高。1978年秋季连续干旱71天,早秋蚕上蔟期相对湿度80%以下,茧解舒率达76.02%。1981年春蚕上蔟期天气晴燥,相对湿度69.5%~73%,收购鲜茧平均茧层含水量14.55%,省试样解舒丝长844.1米,解舒率73.19%。1982年春茧洁净从1972年96分以上降至90.43分,1986年降至89.97分。
   实践中,改善蔟中环境和推广方格蔟是提高茧质的重要方法。从1982~
  1983年以省农业科学院为主在下昂进行“组合售茧、收购鲜茧、缫丝计价”试点,从竹墩村175户蚕农全年饲养蚕种875张,获张产42.22公斤,以推迟1~6天售茧的办法,消灭毛脚茧与嫩蛹茧,使上茧率比省平均高8.01%,年平均收购上茧出丝率达16.76%(其中:春茧18.11%、夏茧15.01%、秋茧15.99%),解舒丝长提高到631.05米。经春蚕各村抽样调查试用方格蔟,生产蚕茧的上茧率为
  95%,省试样上车茧率为97.25%。年平均上茧率为90.48%,总下茧率为
  7.61%,比全省平均增加11.37%。1992年根据湖州市政府五年全面推广方格蔟意见要求,当年菱湖地区春蚕使用方格蔟50%,全年方格蔟茧收购占总收购量的40%。1993年达到全年蚕茧收购总量的60%以上。方格蔟片以每张蚕种
  200片计,采用“一年购买,五年付清款子”的办法,鼓励蚕农使用方格蔟。经二年多试用,下昂使用方格蔟率首先达到100%,1993年菱湖区委对各乡镇党委政府颁发了《关于蚕茧生产、收购考核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方格蔟推广实行“组缫”工作的奖励办法》,建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激励机制。2000年浙江湖州凯喜雅制丝有限公司提供春期茧质资料(13个庄口,总茧量391.8吨,抽样调查结果)反映菱湖地区的蚕茧质量:上车茧调查千克粒数1435粒、上车率96.
  77%、上茧率86.90%、次茧率9.87%;解舒调查一茧丝长1043.1米、解舒丝长
  551.7米、解舒率52.89%、出丝率40.29%、清洁99.39分、洁净93.30分;茧丝纤度特征调查最大开差1.839旦、内外开差0.063旦。
   菱湖地区历年蚕茧产量 (1952~2002年)(续上表)(续上表)注:资料来源菱湖区蚕业指导站、农技站《蚕桑生产统计资料》整理。
   菱湖镇历年产蚕茧量 (1952~2005年)(续上表)(续上表)注:资料来源:菱湖区农技站、蚕业指导站、镇农业农经办公室《蚕桑生产统计资料》整理,各年度数据均已含原溪西乡、新溪乡、下昂镇。
   菱湖地区20世纪80年代主要蚕品种茧丝性状注:资料来源湖州市蚕业管理总站编《湖州市蚕业史》。
   菱湖地区20世纪90年代主要蚕品种茧丝性状注:资料来源《浙江省丝绸志》。
   菱湖地区1980~1990年度(春茧)茧质情况注:资料来源《浙江制丝二厂志》。
   菱湖地区1980~1990年度(夏茧)茧质情况注:资料来源《浙江制丝二厂志》。
   菱湖地区1980~1990年度(早秋茧)茧质情况注:资料来源《浙江制丝二厂志》。
   菱湖地区1980~1990年度(中秋茧)茧质情况注:资料来源《浙江制丝二厂志》。
   二、蚕茧收烘 (一)茧行和茧站收茧清同治初年(1862年左右),即有茧行设立(或称茧厂)。其中有乡间富户设行专事出租或自营的,有商贾不定季节租行经营或合伙租行经营,缫丝厂分点收购等。
   租借方法,因地而异,有仅租生财(即固定资产),烘茧时一切人员、伙食、柴炭、捐税等,均由承租者负责;有全权委托收购,商定每担干茧收取佣金者。租金视茧市盛衰而异,蚕丝业盛时,每行租金可达3000元~4000元,干茧每担佣金
  40元~50元。丝市衰落时每行租金最高不过500元~600元(法币)。
   捐税及牙帖,茧捐始于光绪九年(1883),鲜茧每担收捐4元,干茧每担12元。民国4年(1915),中央政府农商部颁布《茧行条例》。民国5年(1916),干茧减为每担正捐9元,附加捐1元;鲜茧定捐3元。至民国20年(1931)改征营业税,税率为2%;茧灶捐单灶每乘年征7元、双灶年征14元;牙帖则向县政府领取,不论行之大小,每帖纳税70元,每年换一次。民国16年(1927),明令废止旧有《茧行条例》,开办茧行可不受任何束缚,一时茧行数激增。由于行多茧少,相互抬价竞收,造成茧价过高,蚕户亦以毛脚茧、次劣茧混售,茧质恶化,经厂原料成本比例失调,丝厂在民国19年至20年间(1930~1931)多数倒闭,又因国际丝市场萧条,丝茧滞销,茧行数又显著减少。民国22年(1933),成立浙江省管理改良蚕桑事业委员会,开始对蚕业改良事业统一管理,并颁布了统制茧行及管理收茧办法。民国23年(1934)春,由省政府公布管理收茧及统制茧行各种暂行办法,在产茧各县市成立管理收茧委员会。民国24年(1935)春,蚕事又趋下跌,省政府建设厅按全省产茧区域划分为10个区,自1~6区为统制区,由省建设厅设行收茧;7~10区为管理区,由建设厅管理省内外各丝厂收茧。菱湖则为省指定直接收茧区,按管理区规定执行。按海外生丝价格规定茧价,严禁丝商、茧商抬价或抑价。丝厂登记收茧尚有余额,特准茧商补办。民国25年(1936),原有蚕丝统制委员会改由省政府直辖,除规定县长为当然委员外,并聘请褚慧僧等10人为委员,于2月21日成立新机构,全省划分为8个统制区,每区设立办事处。原则上规定收茧均由丝厂申请审核,丝厂登记收茧尚有余额时,特准茧商补办。丝厂购茧限于本省丝厂缫制成丝,并以出口为原则。收茧价仍由建设厅管理改良蚕桑事业委员会议定标准价格。镇域蚕农自缫土丝者约占产茧量的五分之二,余由茧商或丝厂设茧行收购、烘干。清宣统二年(1910),公益丝厂设点(菱湖)收茧;民国16年(1927),苕溪丝厂又在菱湖开设茧行收购蚕茧。
   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后,在日伪统治时期,菱湖蚕茧生产受到严重破坏。蚕茧由丝厂和小制丝业者仅收购一部分。
   抗战胜利后,蚕丝机构纷纷恢复和整顿,全省蚕丝业由蚕丝管理委员会负责,后因经费困难而告结束,由省建设厅第四科负责蚕丝行政。民国36年(1947)7月,由行政院批准成立省蚕业改进管理委员会,核准各茧行蚕茧的收购;订立浙江省茧行丝厂绸厂土丝行号登记规则和管理收茧办法,各茧行必须核准后才能营业,并规定各收茧厂商均须按总收茧款缴纳2%的改进费和2%的蚕种补贴费。并在杭州、嘉兴、吴兴各设办事处,执行收茧、缫丝的协调管理。民国
  37年(1948),吴兴县收茧时,开茧行春期33家、夏期17家、秋期14家,菱湖镇域菱湖缫丝厂设门庄茧行、菱东行(东墙门费望生等六人合伙)、菱北行、菱南行、青树临时行等5家。菱湖区13家:新溪在思溪、莫家桥、双开、凤凰桥;溪西在孙家埭、南商林、河界路;下昂在射村、下昂、新庙里等。
   新中国建立后,蚕茧由公营茧站收烘。1950年始,供销社在各乡镇设茧站代为国营丝绸公司收烘。1952年,除菱湖缫丝厂设门庄收茧外,其余均由供销社代收代烘。1956年,划归各县农产品采购站,次年并入供销社。1958~1960年,收烘业务归各县商业局农副产品采购批发站。1960年,蚕茧收购中,搞“反瞒产私分”。1961年起复归供销社,蚕茧实行派购和奖售。1985年,取消派购,改为多头收购,实行议购议销而导致抬价竞购的“蚕茧大战”。1988年,恢复由丝绸公司委托供销社统一收烘,但还出现较为严重扰乱蚕茧市场管理秩序。
  1989年5月,省、市政府规定蚕茧由国家统一经营后,多头争购现象基本结束。
  1995年,除省政府批准下昂丝厂设站实行门庄收购“组缫”试点外,其余均由丝绸公司委托供销社实行“三代”(代收、代烘、代运)业务。1997年3月,组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公司,实行茧丝绸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管理体制,蚕茧统一收烘。至2000年底,菱湖地区3个经济区供销社由市丝绸公司所属茧丝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设立菱湖、袁家汇两个蚕茧收烘管理站,下设茧站27家。
  2001年,袁家汇蚕茧收烘管理站撤销,并入菱湖蚕茧收烘管理站。
   菱湖地区收烘茧站基本情况菱湖蚕茧收烘管理站(2000年)(续上表)(二)烘茧设备演变最早的烘茧设备,分烘灶与烘室,烘灶用砖砌成,烘室为普通房屋。灶的单位称“副”或“乘”。民国19年(1930),灶型有单灶(炭灶)、双灶(柴灶)两种灶型。民国21年(1932),始向日商进口多段型烘茧机(田端、大和式烘茧机),民国35年(1946),菱湖缫丝厂拥有大和式六段型烘茧机1台。新中国成立初期单灶淘汰,使用双灶。1952年,逐步改为柴、煤两用灶。1953年,在菱湖溪西乡新建“华东式大煤灶”试点工作,至1957年大煤灶占茧灶总数的51.4%。1958年,吴兴县戴林茧站设计了手摇脚踏木风扇烘茧灶,是年全国供销总社在该茧站召开现场会。1959年,全省推广90型煤灶、102型大型煤灶。1967年,吴兴县农副产品经理部在织里茧站研制改进导管设置,采用直接热烘茧成功,嘉兴地区试验成功车子风扇灶、直接热车子灶和抽斗灶,嗣后,镇域各茧站皆在扩建新建灶中选用上述各型煤烘茧灶。1973年,以省特产公司为主,设计“浙73-1型车子风扇烘茧灶”,该灶在大型煤灶基础上,增加车子、风扇、改进热源、热室的热量分布,使茧子受热均匀,缩短烘茧时间,操作方便,减轻劳动强度。1974年,嘉兴地区推广74-2型烘茧灶(双轨车子风扇推进烘茧灶)。1978年,嘉兴地区土特产公司配合长兴县雉城茧站,在浙73-1型灶基础上将炉子移到墙外,试制外炉灶,1981年,通过省、地科委组织鉴定,定名为“JD81型外炉车子风扇灶”。
  1983年,安吉县刘家塘茧站对JD81型灶进行革新,将炉子从地下搬到地上(俗称上外炉灶),并将原单轴风扇改为双轴风扇,双向给气,取名“双双烘茧灶”。
  菱湖地区在JD81型灶上改革增加下给气口,取名“六通灶”。该灶型能提高烘力,配温排湿合理,控制方便,干燥均匀,安全保护茧质,解舒率比浙73-1型灶有所提高。1985年后,烘茧灶设备革新停顿。
  2000年底,菱湖地区共有茧灶166副,其中JD81型灶(俗称外炉灶)62副、浙73-1型灶27副、双风扇灶20副、六通灶57副。
   蚕茧收烘历来是手工操作。新中国成立后,供销社为提高工效,保护茧质,减轻劳动强度,逐年改革收烘工具。20世纪60年代,蚕茧收烘工具改革由零星、单项,逐步向配套改革方向发展。1976年,省土特产公司开始研制蚕茧从收到烘干打包,全部操作工具机械化流水线,1983年研制成功。1984年6月,通过省级鉴定后推广使用。1985年后,工具革新方面无重大发展。
   (三)烘茧工艺技术古代为防止鲜茧出蛾,便于贮藏,一般采用日晒法杀死蚕蛹,防止出蛾。晋代,采用盐浥法贮茧。19世纪末,用热烘的方法,将鲜茧烘成干茧。当时的烘灶即炭灶,烘房为利用普通房子,室内放着木炭火盆。直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前后,这种烘房还在使用。1949年前的烘茧设备,主要是柴灶和机灶两类。烘茧没有统一规定的工艺,茧行烘茧全凭督烘或烘头的经验。
   新中国成立初期,仍沿袭原有操作方法。1952年,县供销社组织收烘人员学习,执行省规定的《烘茧须知》,《须知》规定了鲜茧、半干茧、干茧、烘茧、打包的工艺要求,烘茧实行红庄(1~5级)、绿庄(6~13级)分开烘茧。烘茧开始有了初步统一的工艺规程。
  1953年,又规定了根据嗅觉、触觉、听觉,进行蛹体检验的标准。
  1954年2月,华东蚕丝委员会召集农业、供销合作社、工业、蚕业科研、浙江大学、农学院的部分专家、技术员,制定了烘茧工艺。规定鲜春茧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夏秋茧不得超过16小时;半干茧按出灶先后、干燥程度分类堆放;干茧充分冷却后打包;烘茧温度掌握前高后低,防止高温急干和低温长烘等。
  1958年,改红绿庄为上、次、下茧分烘。
  20世纪60年代后期,由于烘茧灶型改革,茧灶结构发生变化,地区土产站根据省下达测试项目,会同菱湖丝厂、湖州丝厂对有关烘茧工艺数据进行收集测定。1972年4月,测试资料送省土特产公司,重新编写《烘茧手册》,新编的《烘茧手册》实行“五定”(定量铺档、定加煤量、定烘茧温度、定烘茧时间、定干燥程度)的烘茧工艺,统一了全省烘茧操作的工艺规程。
  1973年8月,吴兴县土特产公司和湖州丝厂联合组织烘茧试验小组,在白雀茧站经过连续四期烘茧理论基础性试验,摸索制定了烘茧温湿度对茧质关系的工艺测算表。1974年5月,吴兴县土特产公司编印了《车子风扇灶“烘茧”》(试行本),使烘茧工艺进一步趋于完善。
  1976年,初步规定了《双轨推进灶烘茧工艺卡》。1985年至1986年,湖州市土特产公司在安吉县刘家塘茧站试验《定量出灶新工艺》,经过六期212次的实试实烘,由蚕茧、丝绸系统专家进行鉴定,达到工艺改革的预定要求。
   镇域烘茧主要灶型烘茧工艺标准:浙73-1型车子风扇烘茧灶烘茧室是一方形建筑,室内净阔360厘米、净深330厘米,净高235厘米,灶内设有炉子,室中安装风扇,左右各设茧车2部,两边侧墙设有排气装置。炉子系原煤灶炉子,直接热。茧车长164厘米,阔106厘米,车高212厘米,每车装茧格28只,每灶备用4部茧车。茧格长98厘米,阔
  78厘米,边高3厘米,每格头冲铺茧4公斤~4.5公斤,二冲铺茧2.5公斤~3公斤。头冲烘茧时间2:45~3:15小时,前阶段102℃~110℃,后阶段107℃
  112℃;二冲烘时间3:00~3:30小时,前阶段93℃~102℃,后阶段98℃~88℃,出灶前半小时80℃以下。
   双道风扇推进灶在74-1型推进灶的基础改进成74-2型双道风扇推进灶。灶身长10米,宽3.9米,高2.25米,总容积87.75立方米,灶内容车量10~
  12部,左右弄各5~6部。灶内左右各装排气孔5个,用耐火砖砌砖拱护子,后接火弄,直通烟囱,烟囱在后墙中间,利用直接热为主,茧车全高214厘米,车长
  124厘米,宽106厘米,共14档,前后共放茧格28只,茧格宽78厘米,长98厘米,边高3厘米。
   JD81型外炉烘茧灶JD81型外炉烘茧灶是嘉兴地区土特产公司在原73-
  1X型车子风扇灶基础上改革制成的。推广中菱湖地区部分茧站对JD81型灶上改革增加下给气口,取名“六通灶”。直接采用对流热,克服浙73-1型烘茧灶烘茧室内裸露的铸铁炉胆的幅射热及司炉操作技术上的不便,不仅提高烘力,而且配温排湿合理,控制方便,干燥均匀,安全保护茧质,解舒率比浙73-1型有所提高。外炉灶烘茧工艺标准为头冲铺茧量4.2公斤~4.5公斤,烘茧时间
  2:45~3:00小时,加煤37公斤~43公斤,烘茧温度前阶段93.5℃~101.5℃,后阶段101.5℃~99℃,风速1.2米/秒,转速400转/分。二冲铺茧量3.2公斤~
  3.5公斤,烘茧时间3小时,加煤屑22公斤~28公斤,烘茧温度前阶段99℃~
  93.5℃,后阶段93.5℃~88℃,风速1.2米/秒,转速400转/分。直干铺茧量3.2公斤~3.5公斤,时间4:30~5:00小时,加煤屑42公斤~45公斤,烘茧温度前后阶段101.5℃~85℃,风速1.2米/秒,转速400转/分。
   菱湖地区历年蚕茧收购量 (1958~2000年)注:资料来源湖州市茧丝经营有限公司菱湖蚕茧收烘管理站《蚕茧生产收购资料》、菱湖区农技站《蚕桑生产统计资料》整理;菱湖镇各年度数据均已含原溪西乡、新溪乡、下昂镇。
   菱湖地区历年收购蚕茧款(1972~2000年)注:资料来源,湖州市茧丝经营有限公司菱湖蚕茧收烘管理站《蚕茧生产收购资料》、菱湖区农技站《蚕桑生产统计资料》整理;菱湖镇各年度数据均已含原溪西乡、新溪乡、下昂镇。
   附:“蚕茧大战” “蚕茧大战”指1988年前后发生在江、浙、皖一带,并席卷全国蚕茧产区的蚕茧收购中的抢购风潮。
  1978年以前,全国年产鲜茧仅200~300万担(每担50公斤)。1980年达到
  500万担,超过历史最高水平(1931年455万担)。1985年至1987年,年产量
  670多万担。其中江、浙、川三省产量占全国80%以上。1986年下半年起国际丝绸市场热销,丝绸出口获利丰厚,地方利益驱动各地小缫丝厂、绸厂争先恐后地上马,丝绸加工能力盲目扩大,加上宏观管理失调等原因,造成定点丝厂原料茧严重供不应求。198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以明传电报形式发出《关于蚕茧、厂丝收购和经营管理业务改由外贸部门负责的通知》,决定蚕茧和白厂丝由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统一收购和经营。春茧收购前夕,经贸部又及时转发了《全国蚕茧、厂丝收购、经营管理办法》。但各地贯彻执行上述文件困难重重,春、夏蚕茧收购中主产区爆发了一场以哄抬茧价、抢购蚕茧为主要特征的“蚕茧大战”。1989年春期,浙江省茧丝绸经营领导小组明传电报通告:“今年春茧收购工作秩序良好,茧价稳定,茧子质量较好,要求各地再接再厉,善始善终,作好收购工作。”1990年,基本遏制“蚕茧大战”。
   菱湖地区是蚕茧主产区,1985年秋,秋茧收购开始时,便出现持续数年的争购原料茧;到1987年6月,春茧收购出现多头插手抢购。国家规定由丝绸公司收购经营蚕茧,委托供销社收烘。但收购蚕茧过程中一些乡镇丝厂和多种经营服务公司、个体户、小商贩插手抢购或倒卖蚕茧;竞相抬价。1987年,春茧每担(50公斤)国家定价在500元左右,乡镇丝厂和个体茧贩,为抢购蚕茧便竞相抬价,茧价扶摇直上,抢购价高达800~1300元;导致各地边界处争夺和封锁,并在交界地带设茧站以提前开秤,高价引诱蚕农售茧,扰乱市场管理秩序。市、区、镇、乡、村各级调动公安、工商、税务人员,甚至动用民兵、警车、汽艇围追堵截,制止蚕茧外流。菱湖蚕茧流失率1985年至1990年平均达20.8%,其中1987年为
  24.8%、1988年为26.9%,少收购蚕茧6401吨。因抬价抢购,造成不少蚕农售毛脚茧、喷水、掺杂等,使茧质受到严重影响。
  1989年,中共菱湖区委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自春茧收购以来茧贩的非法收购倒卖蚕茧活动,先后查处27起,非法收茧114995.5公斤,涉及7个乡镇
  29个村60人,其中党员52人。到9月1日已处理部分案件,罚没款479821.03元,有15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

知识出处

菱湖镇志 上

《菱湖镇志 上》

出版者:昆仑出版社

《菱湖镇志上》借鉴了前志菁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广征博采,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资料,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了菱湖上起远古、下迄当今的历史和现状,补史之缺、正史之误、详史之略、续史之无,堪称最完整、最系统的社情民风大全,实为了解菱湖的历史与现状的地方百科全书、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书。“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菱湖镇志》为领导机关和部门进行有关决策提供了详尽的镇情,作为科学的依据和借鉴;也为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极好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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