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养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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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菱湖镇志 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52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养蚕
分类号: S883
页数: 38
页码: 463-500
摘要: 镇域农民饲养所得蚕茧,向来是从中挑选一小部分茧形整齐、茧壳厚重的作种茧,以备下次饲养。至迟在宋代,已出现生产商品蚕种的农户。
关键词: 养蚕 蚕饲育

内容

第一节蚕品种 镇域农民饲养所得蚕茧,向来是从中挑选一小部分茧形整齐、茧壳厚重的作种茧,以备下次饲养。至迟在宋代,已出现生产商品蚕种的农户,宋代陈旉《农书》记载蚕种有一、二化之别。明代宋应星《天工开物》载,嘉湖茧均为白色,蚕体色斑纹和茧形有多种。蚕种名称含混,种性难以区分,按化性分头蚕种、头二蚕种;按浴种分盐种、灰种。盐种茧细而紧,灰种茧大而松,从中发现杂交优势原理。至清代,专业制种农户兴起,以卖种为业。专业制种与农户自留自用两种育种形式并存,都讲究制种技术,注重选种蚕、择种茧、饲养原蚕、提娥、布子以及换种、浴种等技术。因生产条件和选种不同,蚕种有椭圆茧种、圆茧种和束腰茧种之分;或以地名称之;或按饲养季节分之,有头蚕种、二蚕种、多化种之别。
   最初的蚕种均为纯种。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西湖蚕学馆创办后,开始引用西方的科学技术生产蚕种,免除蚕种内病原的遗传,称改良种。20世纪20年代,开始引进欧洲和日本蚕种,并推广杂交种。民国16年(1927),北伐成功,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将旧有的土丝传习所取消,原种制种场改为蚕业试验场;翌年,复改为蚕业改良场,内设有推广部,划分为肖山、长安、菱湖、袁花、海盐等
  五个大区,专司蚕农养茧技术改良。30年代起,全部推广杂交种。40年代初,推广蚕品种为华5、华6、华7、诸桂和治桂,引进日本国华蚕1号(中欧杂交固定种)、华蚕101(日系)和华蚕102(日系)。抗战胜利后,中蚕公司征得新品种华
  8、华9、华10、文和瀛翰,在分公司所属的嘉兴第一实验蚕种场进行新品种的培育和制造杂交种,列入推广,华8(9)×翰正反交供作春用;瀛文×华10正反交供作秋用。旧品种中仍保留华5、华6、华7、诸桂、治桂。民国36年(1947),旧品种仅保留华7、治桂。此后,原先所推广旧品种淘汰。民国37年(1948)起,全为新品种华8、华9、华10、文、瀛翰所代替。
   民国36~37年(1947~1948)3月,民族资本家章荣初在江苏镇江接办了明明制种场和菁山施家桥创办青树实验农场,生产和采购“日月牌”、“老虎牌”、“金猫牌”、“西瓜牌”,“金蟾牌”、“梅花牌”等品牌蚕种14.35万张,免费和回收成本,发放给菱湖地区蚕农饲养。民国38年(1949)2月,在菱湖由15人为股东成立了龙蚕公司经营春蚕种,经理沈良元。
   解放初,按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经部发布《浙江省1949年春期蚕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原蚕种指定为华8、华9、华10、瀛文、瀛翰等五种,制造普通种之杂交方式为瀛翰×华8或华9、文×华10及其反交。全面普及春用种华
  8×翰、春用部分华9×翰,夏秋用种华10×文。
   解放初杂交改良种制种形式主要为框制种。1952年起,浙江以平铺产卵代替框制种,并由单张平附种发展为双张平附种。同年始制散卵盒蚕种。
   优良蚕品种是提高茧丝产质量最经济有效的手段。20世纪50、60年代品种更换较慢,70年代起开始加快,到80、90年代更快一些。不断更换新蚕品种,每次品种更换都把蚕茧产量、茧丝质量和产值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菱湖地区农村饲养的蚕品种由吴兴县和湖州市农业部门管理。
   各时期镇域推广的优良蚕品种:
  20世纪50~60年代以华8×翰、华9×翰为主,这两对品种生产性能稳定,茧重蛹大,克蚁制种量高(25张左右),但茧层率低(20%~21%),解舒丝长短。云溪×华9、华9×云溪这两对品种性能稳定,产茧量高,但解舒、净度差,于60年代中期停用。
  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推广丝量多、丝质优、纤度细、易饲养的苏16×苏17,成为当时当家品种。夏秋用品种60年代初从广东引进的306蚕品种与华10杂交,发育快而齐一,全龄经过短,对高湿抵抗力强,茧层率19%
  20.5%、茧丝长900米~1000米、解舒良好,受到农民和丝厂的欢迎。
  20世纪70年代全面推广华合×东肥(由安徽省蚕业研究所引入),张产茧量和茧价均超过苏17×苏16,但纤度偏粗,属尴尬纤度。农、工之间存在分歧,但由于农民反映强烈,同时纤度方面也逐步得到改善,矛盾渐趋缓和。到
  1972年春期,华合×东肥发种占总发种量的83.1%,几乎成为一统天下的当家品种。与此同时,已引进杭7×杭8,于1976年开始试养,70年代后期推广该品种,茧丝量多,茧质好,担桑产值高,深受蚕农欢迎,对丝厂虽有茧层厚、出丝率高的优点,但解舒率低,对提高生丝产品质量有一定影响。夏秋品种,70年代初,从广东省引入东34,体质强、丝质优,分别与603(省农科院育成)和苏12组成东
  34×603、东34×苏12两对杂交组合。东34×603抗高温特强,深受蚕农欢迎,但因丝质差,而东34×苏12却以茧丝质量见长,两对品种至1975年夏秋季发种,东34×603占77.3%,东34×苏12占22.1%,完全取代了使用长达13年的
  306×华10。
  20世纪80年代春用品种杭7×杭8自1976年试养以来,逐年扩大,
  1981年春期发种量已占总发种量的53.6%,已居当家品种的首位,紧接着农业部门选用菁松×皓月、浙蕾×春晓和苏春×镇丰三对易养、高产、优质新品种,于
  1982年春期开始引进试养至1987年已成为春用主要当家品种。夏秋品种浙农
  1号×苏12,自1976年开始试养后迅速推广,成为80年代的当家品种。1984年夏秋季开始试养薪杭×科明和蓝天×白云(原名康2×科7),这两对品种都系省农科院蚕研所育成,茧层量、茧层率、茧丝量都高,逐年扩大,取代了浙农1号×苏12。80年代曾出现严重缺种局面,造成从各省调进蚕种的混乱局面。由于蚕农饲养技术不断提高及推广春用秋养的宣传,春用种成了全年通用种及春期蚕种不足,推广夏秋品种春养。1990年,菱湖地区春期蚕种不足,第二批补种发放32.96%薪杭×科明、湘晖×芙蓉、蓝天×白云、秋丰×白玉等夏秋品种,夏秋种春养,蚕农不欢迎,但因解舒率提高而受丝厂欢迎。
  20世纪90年代农业部门选用春种菁松×皓月、浙蕾×春晓、春蕾×镇珠、夏秋种薪杭×白云、54A×丰10等。同时推广春蚕新品种华锋×雪松、雪松×华锋(正反交),抗氟化物污染性能强、茧产量高而解舒率低。夏蚕新品种秋丰×白玉。1997年下半年将原来饲养的早、中、晚三期秋蚕饲养布局,调整为早中秋和迟中秋的两期。早中秋白玉×秋丰,迟中秋上述两对(正反交),易饲养解舒良好,成为90年代当家品种。菱湖地区2000年四个蚕期,华锋×雪松、雪松×华锋两对发种31055张,占总发种量的28.1%;秋丰×白玉、白玉×秋丰两对发种77277张,占总发种量的64.4%。
  2000年度菱湖地区各蚕期发种情况 春蚕期 夏蚕期 早中秋期 迟中秋期 菱湖地区历年主要蚕品种更替情况 第二节养蚕技术 (一)蚕室蚕具消毒 自古蚕户重视蚕室温湿。明代以前,蚕室密闭,只开南北窗,并以纸窗或草帘遮严实。南风时关南窗,北风时关北窗。室内置火坑,以穿单衣感觉寒暖来决定添火加温或减火降温。明代,蚕室同时讲究疏爽。天明开窗通风,采日照。地上铺板最好,或铺芦席,天寒时以火缸取暖,四壁围衬草席,以收潮气。
   清代以前和清代,蚕室及蚕具在清明前打扫、清洗,再用石灰水消毒。近代开始推进蚕室、蚕具用科学方法消毒,为求彻底杀灭病菌,蚕室充分冲洗,蚕具养蚕前用2%福尔马林,或0.5%升汞(升汞1:盐酸2:水200),或1.25%漂白粉液(漂白粉含有效氯30%,则一斤漂白粉加水24斤)喷洒蚕室、蚕具。
   解放后,沿用蚕室、蚕具养蚕前后清扫洗涤,室内墙壁刷白,饲蚕期内掌握蚕室温度、湿度、灵活通风换气等经验。1990年始,蚕室、蚕具消毒采用浙农大所研制消毒剂“消特灵”。
   (二)催青收蚁 镇域内俗称护种(焐种)、暖种。
   催青宋代,催青技术普遍采用,有用朱砂温水洗浴清毒、催青,有以体温暖种催青。明清时,能根据气温和桑叶生长程度调节收蚁日期。清明前,蚕种护于清洁棉絮或衣被内,厚薄根据天气寒暖程度。清明后,谷雨前,种包置于热被窝,天寒时贴身抱于胸前。民国15年(1926)后,蚕业改良和推广机构推行养蚕新技术,改变过去蚕农自已进行暖种、护种或火烘等原始的办法。民国23年(1934)始,蚕业指导所建立催青室实施共同催青。解放后,1949年7月,省土产公司派出蚕丝工作队赴吴兴县筹建蚕业指导机构,同年11月底,组建吴兴县蚕业指导所。1951年9月,蚕业指导所随县人民政府搬迁菱湖镇,所址胜祖桥周家弄内。菱湖镇人民政府从接管城镇的房产中,拨给福寿弄内一所房屋,经略加修整后供作蚕种催青用。1963年,下昂镇西栅修建了一个催青室(原属妙西区管辖);1963年,在菱湖镇新建催青室平房1幢共6间(每间4.5米×10米)。
  1980年菱湖催青室有1幢共7间(每间4.5米×10米),其中附属室1间(4.8米×10米),又扩建1幢3层楼催青室,底层6间(每间4.2米×10米),其中3间催青,3间杂用(备用),2楼和3楼(备用)。菱湖催青室担负全区8个乡镇12万余张蚕种催青。蚕种催青加温、补温方法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中期一直采用火缸,用木炭、炭节加温,用铁皮槽置水和悬挂湿布、麻袋片进行补湿,夏秋用天然冰、机冰进行降温,辅以电扇促使室内温度均匀。1968年,推广春期催青使用电热加温装置和电动补湿器补湿,夏、秋降温仍用机冰。80年代以后,普遍使用空调。50多年来均实行蚕种统购统销,共同催青。春、夏、秋各期蚕种都由县、市蚕业指导机构所设催青室负责催好青后,再分发给蚕农,即可收蚁饲养。
  附菱湖地区1971~2005年发种日期表。
   收蚁民国以前,蚕种转室变青后,挂在暖房内,待蚁蚕出齐,用鹅毛轻掸于蚕箔内。出蚁以谷雨为期。解放后,20世纪50年代沿用平附种收蚁,采用打落法或以桃花纸张引收,头天发种,次日晨感光收蚁;蚕种改为盒装散卵后,收蚁采用网收法和绵纸引蚁法两种,后改用纸包法和蚁框收蚁法。纸包收蚁法,1970年,吴兴县荃仁乡高王庙村农民所创造,采用二夜包收蚁(头天发种,隔天收蚁)法,蚕匾上垫一张红纸,蚕卵平摊其上,上盖白纸,四周折叠包密,第三天早晨感光后开包收蚁,蚁蚕都伏于白纸,镇城内逐步推广沿用。收蚁框收蚁法,1984年秋期,由安吉县蚕桑站改制而成。收蚁木框分外框、内框两层:外框用10毫米方形木条钉成240米×360毫米长方框一只,再用塑料薄膜钉成底面;内框用高
  10毫米、宽6毫米的木条钉成220毫米×340毫米的长方框。蚕种领来后倒入外框,平摊用鹅毛扫成比内框稍小的长方形,盖上压卵网,再套进内框,不使蚕卵滚动,进行补催青。到收蚁时,取出内框,加上收蚁网,再套进内框,使两网紧贴,撒上引叶,数分钟后去框,抬起收蚁网,即可消毒给桑。收蚁框体积小、底平,在
  1号蚕匾中至少可平放4只框,遮光时,还可以叠放3~4只,再覆盖,感光、遮光都极为方便。此后,在收蚁中推广沿用。
   (三)稚蚕饲育 明代以前和明代,自蚕初生至三眠(1~3龄),蚕室蓄炭火加温,以穿单衣感觉寒暖来调节室温,以加速稚蚕发育。清代,蚕初生至头眠用火,使3天左右赶头眠,以避免小蚕因抵抗力弱而感染疾病。并通过给桑次数、给桑量以及温度、湿度升降调节眠头,使日眠齐一,眠在清晨,10天内眠3眠。清嘉庆时(1796~
  1820年),高铨《吴兴蚕书》载,总结以10头蚕在水中沉、浮比例预测蚕茧丰歉经验,都沉为十分收成,九沉为九分收成,以次递减。民国22~23年(1933~
  1934)所设蚕业改良区,对1~3龄蚕实行共育。共育室保持温度24℃、湿度
  70%,日给桑叶6~7次,日以网除蚕沙1次,共育15~17天。民国3637年(1947~1948),民族资本家章荣初,在家乡开始了从事乡土建设的实践,恢复和发展蚕桑业,为创办缫丝厂提供原料基地,菱湖建设协会设立了15个乡的蚕桑实验区,连续聘请蚕桑指导员402人次下乡指导蚕农科学养蚕,并建立了107处共育室,以每保为基础成立125个蚕业生产合作社,参加合作社申请免费供蚕种,都予共催共育。
   解放后,镇域内稚蚕饲育,初期沿用少量多回育法,防僵养蚕法。1952年,推广德清县养蚕能手陈梅生的高温、干燥、多回、薄饲快速养蚕法。1953年,学习苏联的养蚕经验,1~2龄蚕室温27.5℃~28℃,3龄蚕室温26.5℃~27℃,相对湿度65%,每天光照18小时,给桑11次,最多16次。因花工多,成本高,难以推广。炕床育法和炕房育法:1963年,在中国农科院蚕业研究所指导下推广小蚕炕床育法,利用地火龙加温,日给桑4次,至3眠出炕。防干纸覆盖育法:早在
  20世纪40年代,防干纸(牛皮纸涂上石蜡)育法从日本传入我国,1966年才大面积应用,有符合小蚕生理特点,保持桑叶新鲜,给桑回数少,饱食、省叶、省工等优点(据1965年春期桑叶含水率测定比较,在温度25.5℃~26.5℃、湿度59%~66%的条件下,经6小时,防干纸育法桑叶失水率为15.8%,普通育法为
  48%)。防干纸育法具有明显的保湿作用,从而保持桑叶新鲜,增加蚕的下食量。靠壁弄加温、塑料薄膜覆盖育法:1982年,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小蚕饲育规模缩小,在蚕户自愿结合的基础上推行联户共育。加温形式出现了家庭式节能地火弄小炕房,到了1985年首先在千金乡创造了靠壁弄加温,而后,总结推广全市全省。小蚕饲养采用打孔塑料薄膜覆盖,早在60年代已有应用,在生产队集体化养蚕时使用不多;至80年代中期,分户养蚕以后,农村才开始大面积推广应用,用法和特点与防干纸育法相似,有利于彻底消毒、节约工本和桑叶等优点。小蚕片叶立体一回育法:采用木片(竹片)框架式饲养框,一天给一次桑叶,改变了传统多回育及平面法,省工、省叶、省蚕座面积。1990年春蚕期,织里镇、南埠乡等地试养成功,同年全市推广应用。
   (四)壮蚕饲育 传统育法对4龄蚕以1斤为一匾,昼夜勤饲桑叶,经常开窗通风换气。至第
  5龄放地蚕。此法明清时尚有记载,为镇域内蚕农所创。5龄蚕下地饲育、就地上蔟,免去蚕具、劳力不足困难,且利于降温。此法一直沿用。
  1965年起境内推行条桑育,即将带叶桑条剪下,铺在蚕座上,由于桑条着叶数不匀,须将枝条顺倒配搭,使桑叶分布均匀,一天给桑3次,见熟前一天改给芽叶,填平蚕座,防止在桑条里结茧。地蚕条桑育,它具有保持叶质新鲜、残桑少、桑叶利用率高、且蚕粪从枝条间隙下落、蚕座干燥卫生等优点。1986年后,对4~5龄蚕采用打孔薄膜覆盖,给桑每日3~4次。
   此外,为了解决蚕室不足的矛盾,曾一度推行简易蚕台育和屋外土坑育、棚架育。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住房条件改善,近年普遍建新房,一房多用,饲养蚕以室内地蚕为主要形式。其次,随着农业室外大棚种植的发展,也出现使用大棚来饲养蚕。
   (五)上蔟与山棚 蔟具,宋代蔟箔为胡椒眼,上蔟前插入茅草,再于稀疏处布以无叶竹梢,供熟蚕结茧。明代,以麦秆或稻秆扎成伞形蔟插于蔟箔上。清代创“墩帚”、“折帚”,以麦、稻秆松缚后截齐两头,长一尺五六寸,盘旋散开,上大下小为墩帚,上小下大为折帚,称为“湖州把”。“湖州把”利于熟蚕营茧,可多次使用,此法一直沿用。民国20年(1931),一度推广蜈蚣蔟。20世纪50年代多沿用“湖州把”蔟上加蔟,因所结茧形杂、多柴印茧;60年代普遍推广使用蜈蚣蔟。1973年,推广纸板方格蔟。1981年,下昂乡试点使用方格蔟,上茧率春期比蜈蚣蔟提高7.56%,夏秋期提高8.82%~10.42%;双宫、黄斑茧春期减少7.53%,夏秋期减少
  5.59%~7.06%。1990年,下昂乡已有方格蔟片92万片。20世纪90年代因收购蚕茧价格政策尚未与蚕茧质量好坏挂钩,使上蔟的环境和蔟形得不到改善,制约了茧质的提高。镇域内仍以蜈蚣蔟为主要蔟具。现今蚕茧收购价格与茧质挂钩,方格蔟上蔟已普及。
   山棚宋代重视山棚结构及熟蚕上山后,于山棚下置火盆加温技术。明代宋应星《天工开物》记载:湖丝比安徽、福建、河南、四川丝柔、韧,成衣入水洗涤百余次质地不变原因,就是山棚下用炭火旺灼,蚕在蔟上吐出丝来随即干燥,所谓“出口干”。清代山棚技术精益求精,缚山棚因地制宜,屋多,山棚与地蚕分处;屋少,在地蚕之上架棚,棚离地4~5尺,铺芦帘作为蔟箔。明清时尚用密蔟,即山棚上立帚,帚上铺芦帘,帘上再立帚,层层而上。蚕上蔟后,山棚下及室角四周安置小火盆。镇域蚕上山灼火经验明清时定型,俗称“擦火”、“灸山”、“灼山”。乘蚕吐丝未裹身时旺灼,易成茧;蚕溺排出即燥不着茧,吐丝出口即干,蚕丝吐尽,茧解舒好、丝质好。旺火灼山一日夜,满一周时减炭,两天后熄火。镇域内蚕户以此为蚕经要旨,代代相传、沿用,且作为先进技术强调推广。由于饲养多丝量品种,更重视蔟室通风换气。
   附:菱湖地区历年发种日期 (1971~2005年) (续上表) (续上表) 第三节蚕病防治 宋代,蚕质型脓病见于记载,镇域俗称“干白肚”。明清时,对白僵病、脓病、软化病的传染性已有防治方法。以喷烧酒,添食大蒜叶和甘草水等结合清除蚕沙,防治蚕病;一发现病蚕,急予清除,以免传染。清嘉庆(1796~1820年)时邑人高铨《吴兴蚕书》记述蚕沙厚而发蒸,为蚕病一大根源。蚕农注意蚕座干燥,以撒糠灰、石灰粉等隔离蚕座;同时不用湿叶,大蚕期勤除蚕沙和注意室内通风换气,禁忌熏烟等,以抑制病原繁殖、扩散。民国时期,防治蚕病注意蚕室、蚕具及蚕体消毒。对蚕室、蚕具用2%福尔马林或0.5%升汞,或含1.25%有效氯漂白粉液喷洒;对僵病用硫磺熏蒸消毒;对蚕体用水杨酸粉或漂白粉、石灰粉混合成防僵粉消毒,用0.5%漂白粉液洗落蚕体上多化性蝇卵。
   新中国成立后,在推广蚕病科研新成果和蚕病防治措施上,一直极为重视,僵病、蝇蛆病、细菌病得到有效防治,微粒子病已基本控制,病毒病的危害也逐渐减轻。据调查,病毒病的危害占总蚕病危害损失率的70%~80%,尤以中肠型脓病和病毒性软化病危害最严重。
   真菌病防治僵病属真菌病,是镇域常见蚕病、多发病,水乡空气湿润,适合僵病病原体的繁殖。1955年,中国农科院蚕研所试验推广的西力生、赛力散防僵粉,防治效果很好僵病迅速得到控制,但西力生(氯化乙基汞)、赛力散(醋酸苯汞)都是汞制剂,对人、畜有害,1975年明文规定停止使用。漂白粉僵粉杀菌也好,但有效氯含量不稳定,不耐贮藏,防效下降,曾一时无高效新蚕药代替,僵病有所抬头。1982年后,推广使用的防僵药剂有抗菌剂402(防僵灵2号)和固体甲醛为主要成分的防病1号、防病2号、蚕座净等,只要蚕期前彻底消毒,蚕期中进行蚕体、蚕座消毒,并注意蚕座干燥,同时撒施防僵粉,僵病危害就可得到有效控制。
   病毒病防治病毒病是镇域养蚕生产上最常见、危害最严重的一种病害,因病毒种类和寄生部位不同,主要分血液型脓病、中肠型脓病和病毒性软化病。血液型脓病俗称水白肚。以消毒为中心的防病措施,在生产上推广,收到很好效果。病毒性软化病,也称空头性软化病。病毒病的防治除了漂白粉和福尔马林液有较强杀灭作用外,还发现新鲜石灰浆有特效,只要消毒严密,消灭病原,切断传染途径,及时淘汰迟、小、病弱蚕,防止蚕座传染等措施,病毒病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细菌病防治细菌病有多种,但不论哪一种,病蚕尸体都软化腐烂,故统称为软化病,细菌病发病类型可分三类:细菌性败血病、细菌性中毒病及细菌性胃肠病。1958年以来,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以红霉素及氯霉素添食,对预防细菌病有一定效果。氯霉素添食又成为镇域广大蚕农常规防治措施之一。
   蝇蛆病防治蝇蛆病过去损失惨重,1962年,辽宁柞蚕研究所首创应用灭蝇药剂获得成功后,镇域即推广使用,使蝇蛆病的危害得到基本控制。
   氟化物、农药污染中毒防治1982年和1986年春蚕期两次发生大面积氟污染及年年发生农药污染危害。防治措施,主要是加强防氟和安全使用农药宣传,普及防氟和农药使用技术;严格控制污染源。1983年开始,省政府、嘉兴地区行署和湖州市政府每年下文,要求排氟量多的工厂、砖瓦窑厂安装治氟装置,规定每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的养春蚕期间砖瓦窑厂必须熄火停窑,水泥厂投料停用砩石料,减少氟的排放,确保春蚕安全。菱湖地区要求农民鱼塘使用农药必须在5月1日前用毕,养春蚕期间停止使用农药,夏秋蚕采桑叶严格注意治桑和农田鱼塘使用农药的残效期。镇域蚕农喂蚕不吃离污染源近的桑叶;1~3龄蚕选采适熟叶,不吃生长期较长的三眼叶和火桑叶;4龄蚕也尽量少吃或不吃;5龄蚕用水洗桑叶或将2%石灰浆喷于桑叶上饲蚕。
   第四节蚕茧 一、蚕茧产质量 (一)蚕茧产量 被誉为“丝绸之府”的菱湖,蚕茧的产量、质量享有盛誉,在湖州府独占鳌头。宋代,以十口之家养蚕10箔算,每箔产茧12斤,计120斤,缫丝织绢后换米
  43.68石。明清时,以大起时蚕1斤结茧2斤为中等水平,超过为丰产,不足为歉收。民国14~18年(1925~1929),镇域养蚕户常年产茧户均131.3斤。民国
  26年(1937),菱湖的蚕茧产量达3320吨。抗日战争爆发后,菱湖成为沦陷区和游击区,蚕桑事业被日军破坏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桑树被砍伐焚毁约200万株,桑地被毁约3万亩,菱湖蚕农并未因日军掠夺破坏而放弃种桑、养蚕。抗战胜利后,蚕业有所恢复,至民国37年(1948),菱湖蚕茧产量为1335吨。
   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来,菱湖蚕桑业持续保持发展的态势。
   (二)蚕茧质量 蚕茧质量除取决于蚕品种外,尚受饲养环境、上蔟环境、桑叶成分、收烘技术等影响。解放后,由于蚕品种的不断改良,扩大饲养高产、优质、多丝量蚕品种,促进蚕茧的高产。同时,又在农村推广科学养蚕,改进蔟具,努力提高蚕茧产量,使菱湖地区蚕茧质量居于全省平均水平之上,经过蚕业科技人员和蚕农的努力,鲜茧出丝率和解舒率等蚕茧质量不断提高。1978年秋季连续干旱71天,早秋蚕上蔟期相对湿度80%以下,茧解舒率达76.02%。1981年春蚕上蔟期天气晴燥,相对湿度69.5%~73%,收购鲜茧平均茧层含水量14.55%,省试样解舒丝长844.1米,解舒率73.19%。1982年春茧洁净从1972年96分以上降至90.43分,1986年降至89.97分。
   实践中,改善蔟中环境和推广方格蔟是提高茧质的重要方法。从1982~
  1983年以省农业科学院为主在下昂进行“组合售茧、收购鲜茧、缫丝计价”试点,从竹墩村175户蚕农全年饲养蚕种875张,获张产42.22公斤,以推迟1~6天售茧的办法,消灭毛脚茧与嫩蛹茧,使上茧率比省平均高8.01%,年平均收购上茧出丝率达16.76%(其中:春茧18.11%、夏茧15.01%、秋茧15.99%),解舒丝长提高到631.05米。经春蚕各村抽样调查试用方格蔟,生产蚕茧的上茧率为
  95%,省试样上车茧率为97.25%。年平均上茧率为90.48%,总下茧率为
  7.61%,比全省平均增加11.37%。1992年根据湖州市政府五年全面推广方格蔟意见要求,当年菱湖地区春蚕使用方格蔟50%,全年方格蔟茧收购占总收购量的40%。1993年达到全年蚕茧收购总量的60%以上。方格蔟片以每张蚕种
  200片计,采用“一年购买,五年付清款子”的办法,鼓励蚕农使用方格蔟。经二年多试用,下昂使用方格蔟率首先达到100%,1993年菱湖区委对各乡镇党委政府颁发了《关于蚕茧生产、收购考核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方格蔟推广实行“组缫”工作的奖励办法》,建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激励机制。2000年浙江湖州凯喜雅制丝有限公司提供春期茧质资料(13个庄口,总茧量391.8吨,抽样调查结果)反映菱湖地区的蚕茧质量:上车茧调查千克粒数1435粒、上车率96.
  77%、上茧率86.90%、次茧率9.87%;解舒调查一茧丝长1043.1米、解舒丝长
  551.7米、解舒率52.89%、出丝率40.29%、清洁99.39分、洁净93.30分;茧丝纤度特征调查最大开差1.839旦、内外开差0.063旦。
   菱湖地区历年蚕茧产量 (1952~2002年) (续上表) (续上表) 注:资料来源菱湖区蚕业指导站、农技站《蚕桑生产统计资料》整理。
   菱湖镇历年产蚕茧量 (1952~2005年) (续上表) (续上表) 注:资料来源:菱湖区农技站、蚕业指导站、镇农业农经办公室《蚕桑生产统计资料》整理,各年度数据均已含原溪西乡、新溪乡、下昂镇。
   菱湖地区20世纪80年代主要蚕品种茧丝性状 注:资料来源湖州市蚕业管理总站编《湖州市蚕业史》。
   菱湖地区20世纪90年代主要蚕品种茧丝性状 注:资料来源《浙江省丝绸志》。
   菱湖地区1980~1990年度(春茧)茧质情况 注:资料来源《浙江制丝二厂志》。
   菱湖地区1980~1990年度(夏茧)茧质情况 注:资料来源《浙江制丝二厂志》。
   菱湖地区1980~1990年度(早秋茧)茧质情况 注:资料来源《浙江制丝二厂志》。
   菱湖地区1980~1990年度(中秋茧)茧质情况 注:资料来源《浙江制丝二厂志》。
   二、蚕茧收烘 (一)茧行和茧站收茧 清同治初年(1862年左右),即有茧行设立(或称茧厂)。其中有乡间富户设行专事出租或自营的,有商贾不定季节租行经营或合伙租行经营,缫丝厂分点收购等。
   租借方法,因地而异,有仅租生财(即固定资产),烘茧时一切人员、伙食、柴炭、捐税等,均由承租者负责;有全权委托收购,商定每担干茧收取佣金者。租金视茧市盛衰而异,蚕丝业盛时,每行租金可达3000元~4000元,干茧每担佣金
  40元~50元。丝市衰落时每行租金最高不过500元~600元(法币)。
   捐税及牙帖,茧捐始于光绪九年(1883),鲜茧每担收捐4元,干茧每担12元。民国4年(1915),中央政府农商部颁布《茧行条例》。民国5年(1916),干茧减为每担正捐9元,附加捐1元;鲜茧定捐3元。至民国20年(1931)改征营业税,税率为2%;茧灶捐单灶每乘年征7元、双灶年征14元;牙帖则向县政府领取,不论行之大小,每帖纳税70元,每年换一次。民国16年(1927),明令废止旧有《茧行条例》,开办茧行可不受任何束缚,一时茧行数激增。由于行多茧少,相互抬价竞收,造成茧价过高,蚕户亦以毛脚茧、次劣茧混售,茧质恶化,经厂原料成本比例失调,丝厂在民国19年至20年间(1930~1931)多数倒闭,又因国际丝市场萧条,丝茧滞销,茧行数又显著减少。民国22年(1933),成立浙江省管理改良蚕桑事业委员会,开始对蚕业改良事业统一管理,并颁布了统制茧行及管理收茧办法。民国23年(1934)春,由省政府公布管理收茧及统制茧行各种暂行办法,在产茧各县市成立管理收茧委员会。民国24年(1935)春,蚕事又趋下跌,省政府建设厅按全省产茧区域划分为10个区,自1~6区为统制区,由省建设厅设行收茧;7~10区为管理区,由建设厅管理省内外各丝厂收茧。菱湖则为省指定直接收茧区,按管理区规定执行。按海外生丝价格规定茧价,严禁丝商、茧商抬价或抑价。丝厂登记收茧尚有余额,特准茧商补办。民国25年(1936),原有蚕丝统制委员会改由省政府直辖,除规定县长为当然委员外,并聘请褚慧僧等10人为委员,于2月21日成立新机构,全省划分为8个统制区,每区设立办事处。原则上规定收茧均由丝厂申请审核,丝厂登记收茧尚有余额时,特准茧商补办。丝厂购茧限于本省丝厂缫制成丝,并以出口为原则。收茧价仍由建设厅管理改良蚕桑事业委员会议定标准价格。镇域蚕农自缫土丝者约占产茧量的五分之二,余由茧商或丝厂设茧行收购、烘干。清宣统二年(1910),公益丝厂设点(菱湖)收茧;民国16年(1927),苕溪丝厂又在菱湖开设茧行收购蚕茧。
   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后,在日伪统治时期,菱湖蚕茧生产受到严重破坏。蚕茧由丝厂和小制丝业者仅收购一部分。
   抗战胜利后,蚕丝机构纷纷恢复和整顿,全省蚕丝业由蚕丝管理委员会负责,后因经费困难而告结束,由省建设厅第四科负责蚕丝行政。民国36年(1947)7月,由行政院批准成立省蚕业改进管理委员会,核准各茧行蚕茧的收购;订立浙江省茧行丝厂绸厂土丝行号登记规则和管理收茧办法,各茧行必须核准后才能营业,并规定各收茧厂商均须按总收茧款缴纳2%的改进费和2%的蚕种补贴费。并在杭州、嘉兴、吴兴各设办事处,执行收茧、缫丝的协调管理。民国
  37年(1948),吴兴县收茧时,开茧行春期33家、夏期17家、秋期14家,菱湖镇域菱湖缫丝厂设门庄茧行、菱东行(东墙门费望生等六人合伙)、菱北行、菱南行、青树临时行等5家。菱湖区13家:新溪在思溪、莫家桥、双开、凤凰桥;溪西在孙家埭、南商林、河界路;下昂在射村、下昂、新庙里等。
   新中国建立后,蚕茧由公营茧站收烘。1950年始,供销社在各乡镇设茧站代为国营丝绸公司收烘。1952年,除菱湖缫丝厂设门庄收茧外,其余均由供销社代收代烘。1956年,划归各县农产品采购站,次年并入供销社。1958~1960年,收烘业务归各县商业局农副产品采购批发站。1960年,蚕茧收购中,搞“反瞒产私分”。1961年起复归供销社,蚕茧实行派购和奖售。1985年,取消派购,改为多头收购,实行议购议销而导致抬价竞购的“蚕茧大战”。1988年,恢复由丝绸公司委托供销社统一收烘,但还出现较为严重扰乱蚕茧市场管理秩序。
  1989年5月,省、市政府规定蚕茧由国家统一经营后,多头争购现象基本结束。
  1995年,除省政府批准下昂丝厂设站实行门庄收购“组缫”试点外,其余均由丝绸公司委托供销社实行“三代”(代收、代烘、代运)业务。1997年3月,组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公司,实行茧丝绸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管理体制,蚕茧统一收烘。至2000年底,菱湖地区3个经济区供销社由市丝绸公司所属茧丝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设立菱湖、袁家汇两个蚕茧收烘管理站,下设茧站27家。
  2001年,袁家汇蚕茧收烘管理站撤销,并入菱湖蚕茧收烘管理站。
   菱湖地区收烘茧站基本情况 菱湖蚕茧收烘管理站(2000年) (续上表) (二)烘茧设备演变 最早的烘茧设备,分烘灶与烘室,烘灶用砖砌成,烘室为普通房屋。灶的单位称“副”或“乘”。民国19年(1930),灶型有单灶(炭灶)、双灶(柴灶)两种灶型。民国21年(1932),始向日商进口多段型烘茧机(田端、大和式烘茧机),民国35年(1946),菱湖缫丝厂拥有大和式六段型烘茧机1台。新中国成立初期单灶淘汰,使用双灶。1952年,逐步改为柴、煤两用灶。1953年,在菱湖溪西乡新建“华东式大煤灶”试点工作,至1957年大煤灶占茧灶总数的51.4%。1958年,吴兴县戴林茧站设计了手摇脚踏木风扇烘茧灶,是年全国供销总社在该茧站召开现场会。1959年,全省推广90型煤灶、102型大型煤灶。1967年,吴兴县农副产品经理部在织里茧站研制改进导管设置,采用直接热烘茧成功,嘉兴地区试验成功车子风扇灶、直接热车子灶和抽斗灶,嗣后,镇域各茧站皆在扩建新建灶中选用上述各型煤烘茧灶。1973年,以省特产公司为主,设计“浙73-1型车子风扇烘茧灶”,该灶在大型煤灶基础上,增加车子、风扇、改进热源、热室的热量分布,使茧子受热均匀,缩短烘茧时间,操作方便,减轻劳动强度。1974年,嘉兴地区推广74-2型烘茧灶(双轨车子风扇推进烘茧灶)。1978年,嘉兴地区土特产公司配合长兴县雉城茧站,在浙73-1型灶基础上将炉子移到墙外,试制外炉灶,1981年,通过省、地科委组织鉴定,定名为“JD81型外炉车子风扇灶”。
  1983年,安吉县刘家塘茧站对JD81型灶进行革新,将炉子从地下搬到地上(俗称上外炉灶),并将原单轴风扇改为双轴风扇,双向给气,取名“双双烘茧灶”。
  菱湖地区在JD81型灶上改革增加下给气口,取名“六通灶”。该灶型能提高烘力,配温排湿合理,控制方便,干燥均匀,安全保护茧质,解舒率比浙73-1型灶有所提高。1985年后,烘茧灶设备革新停顿。
  2000年底,菱湖地区共有茧灶166副,其中JD81型灶(俗称外炉灶)62副、浙73-1型灶27副、双风扇灶20副、六通灶57副。
   蚕茧收烘历来是手工操作。新中国成立后,供销社为提高工效,保护茧质,减轻劳动强度,逐年改革收烘工具。20世纪60年代,蚕茧收烘工具改革由零星、单项,逐步向配套改革方向发展。1976年,省土特产公司开始研制蚕茧从收到烘干打包,全部操作工具机械化流水线,1983年研制成功。1984年6月,通过省级鉴定后推广使用。1985年后,工具革新方面无重大发展。
   (三)烘茧工艺技术 古代为防止鲜茧出蛾,便于贮藏,一般采用日晒法杀死蚕蛹,防止出蛾。晋代,采用盐浥法贮茧。19世纪末,用热烘的方法,将鲜茧烘成干茧。当时的烘灶即炭灶,烘房为利用普通房子,室内放着木炭火盆。直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前后,这种烘房还在使用。1949年前的烘茧设备,主要是柴灶和机灶两类。烘茧没有统一规定的工艺,茧行烘茧全凭督烘或烘头的经验。
   新中国成立初期,仍沿袭原有操作方法。1952年,县供销社组织收烘人员学习,执行省规定的《烘茧须知》,《须知》规定了鲜茧、半干茧、干茧、烘茧、打包的工艺要求,烘茧实行红庄(1~5级)、绿庄(6~13级)分开烘茧。烘茧开始有了初步统一的工艺规程。
  1953年,又规定了根据嗅觉、触觉、听觉,进行蛹体检验的标准。
  1954年2月,华东蚕丝委员会召集农业、供销合作社、工业、蚕业科研、浙江大学、农学院的部分专家、技术员,制定了烘茧工艺。规定鲜春茧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夏秋茧不得超过16小时;半干茧按出灶先后、干燥程度分类堆放;干茧充分冷却后打包;烘茧温度掌握前高后低,防止高温急干和低温长烘等。
  1958年,改红绿庄为上、次、下茧分烘。
  20世纪60年代后期,由于烘茧灶型改革,茧灶结构发生变化,地区土产站根据省下达测试项目,会同菱湖丝厂、湖州丝厂对有关烘茧工艺数据进行收集测定。1972年4月,测试资料送省土特产公司,重新编写《烘茧手册》,新编的《烘茧手册》实行“五定”(定量铺档、定加煤量、定烘茧温度、定烘茧时间、定干燥程度)的烘茧工艺,统一了全省烘茧操作的工艺规程。
  1973年8月,吴兴县土特产公司和湖州丝厂联合组织烘茧试验小组,在白雀茧站经过连续四期烘茧理论基础性试验,摸索制定了烘茧温湿度对茧质关系的工艺测算表。1974年5月,吴兴县土特产公司编印了《车子风扇灶“烘茧”》(试行本),使烘茧工艺进一步趋于完善。
  1976年,初步规定了《双轨推进灶烘茧工艺卡》。1985年至1986年,湖州市土特产公司在安吉县刘家塘茧站试验《定量出灶新工艺》,经过六期212次的实试实烘,由蚕茧、丝绸系统专家进行鉴定,达到工艺改革的预定要求。
   镇域烘茧主要灶型烘茧工艺标准: 浙73-1型车子风扇烘茧灶烘茧室是一方形建筑,室内净阔360厘米、净深330厘米,净高235厘米,灶内设有炉子,室中安装风扇,左右各设茧车2部,两边侧墙设有排气装置。炉子系原煤灶炉子,直接热。茧车长164厘米,阔106厘米,车高212厘米,每车装茧格28只,每灶备用4部茧车。茧格长98厘米,阔
  78厘米,边高3厘米,每格头冲铺茧4公斤~4.5公斤,二冲铺茧2.5公斤~3公斤。头冲烘茧时间2:45~3:15小时,前阶段102℃~110℃,后阶段107℃
  112℃;二冲烘时间3:00~3:30小时,前阶段93℃~102℃,后阶段98℃~88℃,出灶前半小时80℃以下。
   双道风扇推进灶在74-1型推进灶的基础改进成74-2型双道风扇推进灶。灶身长10米,宽3.9米,高2.25米,总容积87.75立方米,灶内容车量10~
  12部,左右弄各5~6部。灶内左右各装排气孔5个,用耐火砖砌砖拱护子,后接火弄,直通烟囱,烟囱在后墙中间,利用直接热为主,茧车全高214厘米,车长
  124厘米,宽106厘米,共14档,前后共放茧格28只,茧格宽78厘米,长98厘米,边高3厘米。
   JD81型外炉烘茧灶JD81型外炉烘茧灶是嘉兴地区土特产公司在原73-
  1X型车子风扇灶基础上改革制成的。推广中菱湖地区部分茧站对JD81型灶上改革增加下给气口,取名“六通灶”。直接采用对流热,克服浙73-1型烘茧灶烘茧室内裸露的铸铁炉胆的幅射热及司炉操作技术上的不便,不仅提高烘力,而且配温排湿合理,控制方便,干燥均匀,安全保护茧质,解舒率比浙73-1型有所提高。外炉灶烘茧工艺标准为头冲铺茧量4.2公斤~4.5公斤,烘茧时间
  2:45~3:00小时,加煤37公斤~43公斤,烘茧温度前阶段93.5℃~101.5℃,后阶段101.5℃~99℃,风速1.2米/秒,转速400转/分。二冲铺茧量3.2公斤~
  3.5公斤,烘茧时间3小时,加煤屑22公斤~28公斤,烘茧温度前阶段99℃~
  93.5℃,后阶段93.5℃~88℃,风速1.2米/秒,转速400转/分。直干铺茧量3.2公斤~3.5公斤,时间4:30~5:00小时,加煤屑42公斤~45公斤,烘茧温度前后阶段101.5℃~85℃,风速1.2米/秒,转速400转/分。
   菱湖地区历年蚕茧收购量 (1958~2000年) 注:资料来源湖州市茧丝经营有限公司菱湖蚕茧收烘管理站《蚕茧生产收购资料》、菱湖区农技站《蚕桑生产统计资料》整理;菱湖镇各年度数据均已含原溪西乡、新溪乡、下昂镇。
   菱湖地区历年收购蚕茧款(1972~2000年) 注:资料来源,湖州市茧丝经营有限公司菱湖蚕茧收烘管理站《蚕茧生产收购资料》、菱湖区农技站《蚕桑生产统计资料》整理;菱湖镇各年度数据均已含原溪西乡、新溪乡、下昂镇。
   附:“蚕茧大战” “蚕茧大战”指1988年前后发生在江、浙、皖一带,并席卷全国蚕茧产区的蚕茧收购中的抢购风潮。
  1978年以前,全国年产鲜茧仅200~300万担(每担50公斤)。1980年达到
  500万担,超过历史最高水平(1931年455万担)。1985年至1987年,年产量
  670多万担。其中江、浙、川三省产量占全国80%以上。1986年下半年起国际丝绸市场热销,丝绸出口获利丰厚,地方利益驱动各地小缫丝厂、绸厂争先恐后地上马,丝绸加工能力盲目扩大,加上宏观管理失调等原因,造成定点丝厂原料茧严重供不应求。198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以明传电报形式发出《关于蚕茧、厂丝收购和经营管理业务改由外贸部门负责的通知》,决定蚕茧和白厂丝由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统一收购和经营。春茧收购前夕,经贸部又及时转发了《全国蚕茧、厂丝收购、经营管理办法》。但各地贯彻执行上述文件困难重重,春、夏蚕茧收购中主产区爆发了一场以哄抬茧价、抢购蚕茧为主要特征的“蚕茧大战”。1989年春期,浙江省茧丝绸经营领导小组明传电报通告:“今年春茧收购工作秩序良好,茧价稳定,茧子质量较好,要求各地再接再厉,善始善终,作好收购工作。”1990年,基本遏制“蚕茧大战”。
   菱湖地区是蚕茧主产区,1985年秋,秋茧收购开始时,便出现持续数年的争购原料茧;到1987年6月,春茧收购出现多头插手抢购。国家规定由丝绸公司收购经营蚕茧,委托供销社收烘。但收购蚕茧过程中一些乡镇丝厂和多种经营服务公司、个体户、小商贩插手抢购或倒卖蚕茧;竞相抬价。1987年,春茧每担(50公斤)国家定价在500元左右,乡镇丝厂和个体茧贩,为抢购蚕茧便竞相抬价,茧价扶摇直上,抢购价高达800~1300元;导致各地边界处争夺和封锁,并在交界地带设茧站以提前开秤,高价引诱蚕农售茧,扰乱市场管理秩序。市、区、镇、乡、村各级调动公安、工商、税务人员,甚至动用民兵、警车、汽艇围追堵截,制止蚕茧外流。菱湖蚕茧流失率1985年至1990年平均达20.8%,其中1987年为
  24.8%、1988年为26.9%,少收购蚕茧6401吨。因抬价抢购,造成不少蚕农售毛脚茧、喷水、掺杂等,使茧质受到严重影响。
  1989年,中共菱湖区委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自春茧收购以来茧贩的非法收购倒卖蚕茧活动,先后查处27起,非法收茧114995.5公斤,涉及7个乡镇
  29个村60人,其中党员52人。到9月1日已处理部分案件,罚没款479821.03元,有15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

知识出处

菱湖镇志 上

《菱湖镇志 上》

出版者:昆仑出版社

《菱湖镇志上》借鉴了前志菁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广征博采,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资料,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了菱湖上起远古、下迄当今的历史和现状,补史之缺、正史之误、详史之略、续史之无,堪称最完整、最系统的社情民风大全,实为了解菱湖的历史与现状的地方百科全书、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书。“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菱湖镇志》为领导机关和部门进行有关决策提供了详尽的镇情,作为科学的依据和借鉴;也为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极好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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