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菱湖镇志 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474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页码: 1-2

内容

(一)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和丛录组成,辅以图、表。大事记以编年为主,辅以记事本末体。专志按事物性质设编,编下设章、节、目。从地方实际情况出发,另列《蚕桑丝绸》与《淡水渔业》二编,突出“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地方特色;同时,对经济编之《城乡建设》、政治编之《党派章》、《政权章》、科教编之《教育》四章,列为详写。
  (二)记述范围。限于现行政区划。其中,溪西乡1986年11月撤销并入菱湖镇;下昂镇、新溪乡1999年10月撤销并入菱湖镇,区域称谓按当时名称。
  (三)记述纵贯古今,上限不限,下限至2000年。为彰明因果,内容下延至2005年底。
  (四)人物生不立传。立传人物以菱湖籍为主,兼顾影响较大的客籍人士。
  人物排列以生年为序。
  (五)政区、官职及单位名称用当时称谓。地名沿用历史称谓,同节首次出现时夹注今名。
  (六)历史纪年,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用旧纪年,同节首次出现时夹注公元纪年。“解放后”指1945年4月27日至10月2日新四军解放菱湖和1949年4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菱湖镇以后。“建国后”,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七)记述严格按1986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等3个单位所公布《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和1987年1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7个单位所公布《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
  (八)各项数据,原则上以镇政府统计数字为准,缺项采用各部门经核实的数字。工农业总产值除注明者外,按1990年不变价折算。计量单位,历史上如实记载;建国后按照国务院1984年3月4日所颁法定计量单位,但因所存统计数字的长期所采用市制,根据约定俗成原则,仍予沿用。币值单位,解放前按各个时期照实记载;解放初所使用旧版人民币,一律按1955年3月1日新版人民币10000∶1换算。
  (九)资料来源:档案、正史、旧志、报刊、地方历史文献、族谱、专著、文物考古等资料,凡当事人、知情人口碑资料均经印证,有出处的资料均予注明。主要参考文献均列丛录内。

知识出处

菱湖镇志 上

《菱湖镇志 上》

出版者:昆仑出版社

《菱湖镇志上》借鉴了前志菁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广征博采,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资料,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了菱湖上起远古、下迄当今的历史和现状,补史之缺、正史之误、详史之略、续史之无,堪称最完整、最系统的社情民风大全,实为了解菱湖的历史与现状的地方百科全书、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书。“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菱湖镇志》为领导机关和部门进行有关决策提供了详尽的镇情,作为科学的依据和借鉴;也为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极好的教材。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