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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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练市镇志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43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分类号: D262
页数: 94
页码: 439-532
摘要: 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民国15年(1926)4月5日,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工作的千金人谢庆斋和昊志青从上海回故乡探亲,约请练市及菱湖等地20多位进步青年,在菱湖镇郊灵山举行集会,谢庆斋讲述上海“五卅”惨案经过和商务印书馆两次罢工斗争胜利情况,宣传革命思想,鼓励青年们投身革命。练市始有进步青年接受中国共产党关于反帝反军阀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
关键词: 练市镇 中国共产党

内容

第一节党组织 一新中国建立前党的活动 (一)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民国15年(1926)4月5日,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工作的千金人谢庆斋和吴志青从上海回故乡探亲,约请练市及菱湖等地20多位进步青年,在菱湖镇郊灵山举行集会,谢庆斋讲述上海“五卅”惨案经过和商务印书馆两次罢工斗争胜利情况,宣传革命思想,鼓励青年们投身革命。练市始有进步青年接受中国共产党关于反帝反军阀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
  19年8月成立的中共吴兴中心县委,由于受党内“左”倾冒险主义影响,叛徒告密,仅一个月时间,全县党组织均遭到严重破坏,很多党员相继被捕。次年6月19日,中共吴兴中心县委第一支部书记,隐蔽在练市镇小学任教老师杨彬,被国民党练市公安分局逮捕。杨在狱中装疯,后越狱。抗日战争开始后,杨彬参加李泉生领导“长超部队”。
  (二)抗日战争时期 民国27年(1938)4月,时任吴兴军游击司令朱希(1908—1966,湖北麻城人),在抗日救亡旗帜下,率部300余人进入练市。旋攻克日伪军据点乌镇,会歼留守日本侵略军1个宣抚班11人。6、
  7月间,中共浙西特委宣传委员徐洁身受中共浙江省临时省委委派,与朱希就合作抗日问题进行会谈。
  大革命时期参加过共青团的朱希,受岳父母(均是中共地下党员)影响,与中共地下党员和进步力量接触更趋频繁,其思想也开始发生转变,当即邀请中共党组织派干部进入其部队工作,学习党的游击战术和群众工作方法。9月,徐洁身、徐由整、韩昌3人组成的党支部建立,直属中共浙江省临时省委领导,后又改建成特别支部,徐洁身任支部书记。根据徐洁身要求,新四军军部派党员干部周达明充实朱希部队,在党领导下,朱部不断取得胜利,沉重地打击日本侵略军嚣张气焰,振奋沦陷区人民抗战信心。
  28年2月,在党支部书记王子达①。队长、中共党员姚旦②带领下,浙江省战时政治工作大队第①王子达(1913—1993),宁波镇海县大碶镇扎马村人。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去华北参加八路军。次年春入党,后奉命调回浙江,组织中共浙西特委,在沦陷区搞地下工作。曾任特委书记、政工队长及中共吴兴、安吉县委书记等职。
  1941年,到苏南太湖、滆湖一带游击区,先后任宜兴、武进县委书记,苏南特委组织部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战斗在苏、浙、皖边区,担任过县特派员,太湖、滆湖工委书记、路南工委书记等职。全国解放后,任嘉兴地委委员、秘书长;嘉兴专员公署专员;湖州市委副书记、书记,湖州市市长。1951年调杭州市,历任市委副书记、市长、书记、浙江省委常委。1975年,任广西梧州市委副书记。1984年与妻定居常州市,1993年逝世,享年80岁。
  ②姚旦(1913—1967),宁波镇海县人。1938年4月进入浙江省政工队,9月任省政工二队队长,11月初开赴浙西,活动于吴兴、武康、德清一带。同月6日,由王子达、吴崇清介绍入党。12月任省政工二队党支部书记。1940年8月后,二队30多名队员,穿越京杭公路,开赴吴兴东乡双林镇,并分别组建双林、练市等组,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同月,国民革命军62师东进,师部、主力团分别驻练市镇郊仰家兜和白水河。练市成为湖嘉平原军事中心。次年2月,“省政工二队”练市组,派中共党员范裕昌以政工队队员身份进入62师,任壮丁训练班政治教官。
  3月,队长姚旦指派队员王维出任新组建吴兴县战时政治工作队副队长,主持日常工作。县政工队配合省政工队工作,将全队50余人分练市、双林等6个区队。时省政工二队党员曾又于①、章先浩等最先到达练市,章先浩以练市区区长、曾又于以区民政指导员公开合法身份作掩护,在练市进行地下活动。接着县政工队第二区队队员、中共党员陆逸月(女)和姜志良、王新民相继到练市工作。省、县政工队到达练市以后,队员们深入农村,白天下地帮助农民劳动,与青年农民交朋友,晚上在夜校识字班里宣传党的抗日主张,激发贫苦农民积极投入抗日救亡活动。时还组织抗日团体,组建剧团、歌咏队,演抗日戏、唱抗日歌……。在开展地下活动中,队员姜志良、王新民于深夜组织带领进步青年在练市及周边乡镇大量散发和张贴《中国共产党告全国同胞书》。队员陆逸月则组织带领进步女青年以走亲戚名义在敌占区乌镇等地散发抗日传单。由此,引起震动,掀起轰轰烈烈抗日救亡运动热潮。
  由县政工队组建的流动剧团于8月间在练市公演抗日话剧。
  4月,曾又于赴荃步乡指导农民运动。6月,在曾又于帮助下,荃步乡农民协会成立,会长忻永福②,副会长朱顺财。农民协会在曾又于领导下,开展“二五减租”运动。秋后,省政工二队队员、中共党员鲍超、熊飞(原名宋新)、孟文英(熊飞之妻)等也相继赴练市区工作。熊飞任五龙乡(今属花林等村境)壮丁教官,他以公开合法身份相继在五龙、三堡(今属西堡等村境)等乡开辟工作,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协会,开展“二五减租”和抗日救亡运动,以激发农民政治热情。
  同年秋,鲍超、陆逸月等根据中共吴兴县委指示,在练市镇建立店员救国会和妇女救国会,成立青年救国团;办夜校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大众哲学》等进步书刊;教唱《义勇军进行曲》等抗日歌曲;组织剧团演出《打倒东洋佬》等抗日节目。还在街头出刊抗日墙报。陆逸月带领女青年到敌占区组织群众抗日,妇救会还开展义演活动,筹款购买物品慰问抗日驻军将士。
  同年11月,吴兴县国民政府根据战时新政需要,设琏市、双林、菱湖、妙西、织里、城区等6个区。原南浔区并入练市区,以琏市冠名。时琏市区周边乌镇、石门、双林、南浔4个重镇均成敌占区,练市成为党领导的敌后军事中心和抗日根据地。
   同年冬,中共吴兴县委,省、县政工队的领导在贯彻党关于隐蔽斗争方针后都转入地下。隐蔽在
  五龙乡流子河一农民家中县委书记王子达和县委宣传部长赵金城、统战青工负责人曾又于继续深入农转移到苏南抗日根据地。在解放战争中,历任第三野战军八纵队宣传部副部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南京市总工会组织部长、党组副书记,南京市委企业党委副书记、江苏省工业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机械工业部南京办事处主任等职。1959年10月,因反对在飞机制造中大搞群众运动,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帽子,下放劳动改造。1962年
  8月,调任沈阳飞机制造厂厂长。1967年11月5日姚旦被迫害致死。1978年4月,沈阳飞机制造厂给姚旦召开平反昭雪大会。
  ①曾又于(1918—1992),余姚县人,1938年参加革命,1939年随省政工队到练市,组织青年开展抗日宣传。在农村,组织贫雇农建立农会,宣传减租减息,并大力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皖南事变”前歹,奉命北撤。在途经江苏武进时被敌人扣留,关押在敌人监狱里一年多后,经地下党营救出狱。抗战胜利后,重回练市。1947年冬,经人介绍曾与管嫦英(练市镇人)在上海结婚,婚后定居练市,开始经商做买卖。练市解放后,经王子达介绍以军管会代表身份接管湖州市电话局。1949年冬,曾又于调任湖州市人民政府工商科长。同时,恢复党组织关系。1952年,调嘉兴地区工业局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迫害,1979年离休,1992年10月病故,享年75岁。
  ②忻永福(1911—1996)。1950年5月至11月任荃步乡副乡长。原荃仁乡党委,在复查和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时,于1985年7月8日,访问原双林镇地下党交通员周金奎时,周证明忻永福是地下党员。但时因缺乏“两个以上地下党员或者其上级领导人间接证明其是地下党员”的证人,而不能承认其是中共党员。1996年在家病逝,终年86岁。村开辟抗日救亡根据地。他们在施家浜建立地下党活动据点。时住在西南坞章阿央①、忻永福及施家浜施桂卿等人家里,并在这里召集党的干部和当地积极分子开会,宣传党的抗日主张,发展章阿央、施桂卿②为地下党员,建立镇境第一个党组织——荃步乡党支部(又称施家浜党支部)。支部工作先由施桂卿负责,章阿央负责做联络工作,不久由章阿央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建立初,由忻永福、章阿宝(章阿央父亲)2人各以开航船作掩护,在练市、双林、善琏、菱湖、乌镇和严墓(镇名,今属江苏省吴江市)等地散发抗日传单,搜集敌伪情报。
  同年,中共吴兴县委宣传部长蔡敬贤、金国源(双林人,曾任地下党湖州城区区委委员)、熊飞等党的干部先后在施家浜、大村(自然村名,今属花林村)一带活动。荃步乡党支部成立后,王子达、曾又于、赵金城等分别在西南坞多次召开由县、区干部参加秘密会议。开会时,让章阿宝或施桂卿女儿章正英③在村口放哨。时经常到这里参加党的会议或联络工作的中共地下党员、党的积极分子有:杨树河村唐新林、施寿根④、李茂芳⑤、吴海荣⑤、施春宝⑤、忻永福、章正英、章阿宝、朱阿庚等,还有腾云桥(自然村名,今属练市镇荃步村)忻良宝⑥等20多人。
  同年,在荃步乡党支部领导下,乡农会发动农民集米30石,同时每亩收0.5元银元,共收银元百余元,以供灾年救济贫苦农民。不久,该粮、款即被大地主、国民党荃步乡乡长唐梓卿所霸获。
  29年2月,省政工二队大部分队员从吴兴敌后挺进德清、崇德、嘉兴等县,党派庄惜英、蔡文雄留任省政工二队练市组成员。
  3月29日,中共吴兴县委书记王子达在获悉日军对双林实施大规模扫荡消息后,即赶赴驻练市镇郊国民革命军62师师部,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动员全体官兵奋起抗战。在党的影响和各抗日救亡团体全力支持下,62师368团当日开往双林镇郊奋勇抗击来犯之敌。省政工二队和练市、双林两地各界积极行动起来,组成宣传队、救护队、担架队,直接配合作战。368团官兵英雄作战,激战三天两夜,其时,战火漫延到练市镇凌家堰村西徐林渡桥和杨树河村西隅化坛桥一带,此战斗毙伤日本侵略军百余人。
  同月,中共浙西特委宣布在吴兴塘北区(今属吴兴区织里镇)建立“抗日反汪军”。袭击小股土匪部队和日伪警察所,开展捕杀汉奸、土匪、恶霸,截取资敌物资,破坏日伪通讯线路等斗争。时练市北郊农村是该革命武装在塘南活动区域,荃步乡党支部即派地下党员吴海荣、施春宝加入“抗日反汪军”。5月中旬,队长熊飞率部到施家浜,在部队转移途中,获取62师丢弃13枝步枪。
  ①章阿央(1910—1965)。1943年由于组织原因脱党。1949年6月,经中共嘉兴地委组织部批准,分配在练市区武装中队工作。8月后,被安排在吴兴县公安武警大队工作。1953年退伍回乡,曾先后担任民丰农业生产合作社(今属练市镇杨树河村)监察主任和杨树河大队治保主任等职。1965年在家病故,享年55岁。1985年7月,荃仁乡党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发〔1984〕13号文件精神,在复查和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时,报经中共湖州市郊区区委批准恢复(追认)章阿央党籍。
  ②施桂卿。曾在荃步报恩寺前以理发作掩护,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43年因组织原因脱党。1945年在家病故。
  ③章正英(1922年生)。经王子达介绍为章阿央妻。1985年8月11日,邱明(地下党员)在给荃仁乡党委信中说:我地下吴兴县委王子达等住在章正英家中,该同志在协助我地下工作人员抗日斗争思想积极,热心给党作过掩护及宣传工作。同年,中共湖州市郊区区委组织部〔1985〕104号文件确认章正英为“地下交通员”。
  ④施寿根(1916—1981)。练市镇杨树河村人。中共地下党员,1943年因组织原因脱党,1947年在上海当工人时重新入党,三年困难时期精简回家。1963年4月当选荃仁人民公社第五届人民代表。1981年病故,终年66岁。
  ⑤李茂芳(1904年生)、吴海荣(1918年生)、施春宝,均是练市镇杨树河村人。原荃仁乡党委在复查和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时,于1985年7月11日访问曾任地下党吴兴县塘北区委委员邱明时,邱证明李茂芳是地下党员。邱还证明曾在塘北参加“抗日反汪军”的吴海荣、施春宝两人也是地下党员。但时因缺乏“两个以上地下党员或者其上级领导人间接证明其是地下党员”的证人,而不能承认李茂芳、吴海荣、施春宝是中共党员。
  ⑥忻良宝。荃步村人,中共地下党员。1943年因组织原因脱党,1949年5月,任练市区武装中队队员,在一次剿匪战斗中英雄牺牲。4月1日,中共吴兴县委驻地双林镇被日军占领。同月,县委机关由双林镇郊迁驻荃步乡施家浜,县委书记王子达等在施家浜及大村等地,继续深入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培养积极分子,发展进步青年入党。
  4月20日,王子达参加浙西北特委在莫干山召开会议结束后回练市时,遇上日伪军不幸被捕,后被机智脱逃,在返回施家浜途中,经过荃步村小桥头顾文元家时,在其家中换上一身破旧农民服装以作掩护。
   同月,曾又于、熊飞等在五龙乡大村先后发展姚建林①、王贵龙②等人为地下党员,并建立镇境第
  二个党组织——五龙乡党支部(又称大村党支部)。姚建林任党支部书记,后由王贵龙任党支部书记。
  当月,中共吴兴县委青年部在五龙乡流子河村召开全县青少年工作会议,部署青少年抗日救亡工作。
  6月,中共练市区工作委员会在荃步乡施家浜成立,中共吴兴县委调双林区委委员费行任书记,章阿央任委员。辖荃步乡(施家浜)、五龙乡(大村)2个党支部,10余名党员。
  7月,中共吴兴县委在施家浜召开全县区委书记会议,传达党中央提出“立即准备对付黑暗局面,这是全党中心任务”等指示,会议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从思想、组织等各个方面积极作好应付突发事件准备。
  8月初,中共吴兴县委(时驻荃步乡施家浜)组织部长王若谷指派隐蔽在燕兜朱氏大宅院的地下党员窦慧珠(女)去江苏省吴江县严墓区(时该地革命工作归中共吴兴县委领导)工作。同时,中共吴江青年工作团特别支部成立,书记曾又于(时化名朱向礼、朱文礼),组织委员庄绍桢,宣传委员王化鹏。特别支部受中共浙西特委与中共吴兴县委双重领导。年底,曾又于指派隐蔽在燕兜地下党员姚逊③、庄绍桢、王化鹏3入到国民党吴江县政府所属“税务人员训练班”任教官,姚逊主讲“国际国内政治形势”,宣传中国共产党抗日主张。姚逊隐蔽在燕兜期间,因国民党练市区党部一个分部驻在燕兜,故他天天喝酒,或在河边钓鱼或在石栏上睡大觉。此外,常蛰居楼上,有人送来情报,也从不下楼,只是从楼窗洞里吊一只竹篮下来,把信吊上去。他装糊涂醉酒,后到南浔教书来燕兜时仍然这样。徐迟在《江南小镇》中写道:我有一种感觉,姚逊和党是有关系的。不知怎的,他在南浔是以喝酒过糊涂日子而著称的。我们认为这是他的伪装。
  8月7日,国民党顽固派控制的吴兴县自卫大队二中队制造袭击“抗日反汪军”的“塘北事件”。
  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长等多人被捕,队长熊飞牺牲,“抗日反汪军”解体。该军战士、地下党员吴海荣潜往上海做工,直到解放前夕返回老家荃步乡竹子兜以养鸭为生,因此脱党。战士、地下党员施春宝返回施家老家后,继续从事党的地下工作,直到1943年因组织原因脱党。同年8、9月间,中共吴兴县委机关从施家浜迁往塔家兜,后又迁往朱古兜。
  民国30年1月,中共练市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费行赴双林镇东郊蓉东北乡参加由中共吴兴县委委员赵金城召集双林、练市两区负责人会议。会议传达中央指示,贯彻“隐蔽精干”斗争方针。3月,中共练市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费行调离,由章阿央接任区工委负责人职务。根据革命形势需要,党的地下工作实行单线领导和单线联系。中共练市区工委根据县委指示,积极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并多次派荃步乡、五龙乡2个党支部地下党员和积极分子到双林、善琏、菱湖、新市、乌镇、严墓等地侦探敌情,①姚建林(1918—2006)。1943年因组织原因脱党。后因避反动势力追杀,划一条鱼船躲避直至安家在南浔镇。解放后,经王子达介绍,安排在南浔镇政府工作,后在机关企业食堂工作直到离休。1985年7月,经中共湖州市郊区区委组织部批准恢复党籍。后享受离休待遇。2006年病故,终年89岁。
  ②王贵龙(1910.6—1997.7)。1943年因组织原因脱党。解放后,历任本村农会主任和西堡、水口、横塘等供销合作社分社经理等职,1975年10月,在练市区供销社退休。1985年7月,经中共湖州市郊区区委组织部批准恢复党籍。1991年1月,享受离休待遇,1997年7月病故,终年88岁。
  ③姚逊,原名姚克爽。南浔人,窦慧珠夫。1946年后在南浔中学任教,与徐迟等为和平解放南浔作出重要贡献。传递情报,散发抗日传单。同年,由支部书记章阿央和地下党员施桂卿介绍,唐新林在施家浜加入中国共产党。章阿央任中共练市区工委负责人后,由唐新林接任荃步乡党支部书记职务。
  民国31年2月某日晚,唐新林派地下党员侦探,获得股匪徐东生等携枪聚集在赵塔庙里赌钱的信息后,便派地下党员速往塘北请来“抗日反汪军”残部剿灭这股土匪。在围剿中,土匪沈阿品逃跑。
  次年某日,沈阿品潜入施家浜复仇,沈匪勾结反动地主势力,秘密绑架唐新林在赵塔庙里,先将其生殖器割下,后将头颅敲碎,荃步乡党支部书记唐新林惨烈牺牲。
  民国32年1月,中共浙西北特委派赵金城离开湖州去太滆(gé读革)地委汇报工作,后奉命留苏皖区党委工作,赵金城下属组织关系移交太滆地委。此后,中共练市区工委和荃步乡、五龙乡2个党支部相继与上级失去联系,但中共地下党员在章阿央等领导下继续坚持活动,直到解放。
  同月9日,国民党忠救军教导三团贺劲生部在马腰乡宁家坝(自然村名,今属南浔镇)叛变,团长林松及副团长、参谋、秘书等被叛兵杀死。贺叛变后,在练市投敌,将省政工队队员、原练市区区长、时任桐乡县政府(流驻练市)秘书章先浩杀害在西堡庙里,并投尸于河中。
  民国33年冬,时任中共塘北区委委员邱明,被叛徒告密出卖,遭国民党吴兴县政府调查室缉捕,其在当地无法立足情况下,到施家浜中共地下党员章阿央处躲避。后邱明等人在鸾和桥陈某家赴喜宴时,正巧练市镇自卫中队分队长李广武(绍兴人)也在,李怀疑邱是中共地下党员,随即拿出驳壳枪公然要枪毙邱明。其时,在李茂芳等众多同事全力劝说和调解下,李才无奈放弃对邱怀疑。后章阿央等设法将邱明改名陈易明,并介绍其去荃步乡第二保任干事作掩护,隐蔽后继续为党工作。
  民国34年春,新四军苏浙军区主力一部解放德清县洛舍镇。邱明得知中共浙西北特委书记朱辉①在洛舍后,便和章阿央一同前去找朱辉。时朱辉正要率部队去临安执行任务,在听取邱明、章阿央工作汇报后,朱辉嘱邱、章回原地等待新四军东进时再派人联系。邱、章回练市后,通过同事俞品潮关系,开始做夏菊生(练市镇人,俞品潮亲属,系嘉兴县自卫总队一分队长,流驻在练市镇郊)策反工作,当在夏菊生同意武装起义并愿投诚新四军情况下,于6月14日(端午),邱明和俞品潮再次去洛舍找新四军负责人朱辉。此时,因部队早已转移而没有找到朱辉,邱明等返回练市,“策反一事就此停止下来”。新四军东进时,因战争频繁,朱辉未派人找邱、章联系(见《朱辉书信》)。接着,形势变得更加严峻恶劣,新四军主力奉命北撤,中共浙西北特委、中共吴兴县委领导人均随军北撤,邱明、章阿央及所领导地下党员和上级完全失去联系。
   (三)解放战争时期 民国35年(1946),在荃洪乡第二保任干事的地下党员邱明离职,邱和章阿央、俞品潮等人合伙在练市镇东栅开米店(店名万丰),以此职业作掩护,但因米店经营亏本不久便关闭。之后,邱明转向乡下,隐蔽在坟北兜(今属朱家兜村)种田,住俞品珠家。同年秋,经章阿央介绍,邱明先后在荃洪乡、仁泽乡公所干杂差作掩护,直到解放。同年冬,苏中根据地地下党干部张雷平、蒋明秋(又名蒋月芬、蒋吟秋)夫妇俩,经组织决定来练市暂居待命。时得到练市镇商会会长、进步绅士吴本立掩护。次年9月,张雷平在练市镇区洋铁木桥北堍蒋明秋家中创办“职工实习学校”。宣传进步思想。
  语文教材是近代进步文学作品,同时教唱《民主是那样》、《山那边呀好地方》等革命歌曲。
  民国38年6月,湖州全境解放。邱明、章阿央去杭州找到原中共地下党领导人蔡敬贤、赵金城等,经赵请示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将邱、章两人介绍到中共湖州市委王子达处,由王介绍给中①朱辉,1933年入党,参加长征,曾任浙西、浙西北特委书记,苏南四地委副书记,华东野战军先遣纵队第四支队副政委。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工作部部长、组织部副部长,江苏省委监委书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江苏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共嘉兴地委。6月5日,中共嘉兴地委书记钱敏批示组织部,分配邱、章两人在吴兴县工作(见王子达等书信)。同月,章阿央被分配在练市区武装中队工作,并担任负责人职务。后章阿央得知盘居练市镇郊匪首蔡龙山及其多股土匪将带枪潜逃信息后,即与在赵塔小学教书李茂芳一道前往劝阻(见附影印件),并向蔡匪表明,可以保荐他及其部下加入人民解放军。为争取收编这股土匪,章阿央根据党有关政策,即和其他一些从事过地下工作进步分子与匪首蔡龙山、退役军官易荣等十人结拜成“弟兄”。章还将部分结拜“弟兄”带入区中队,以壮大武装力量。
  7月13日,章阿央再次找匪首蔡龙山谈判,蔡同意三天后向区人民政府投诚。16日晚,区委委员石志茂、区中队负责人章阿央及策反联络人(时称“关系”)杨迎春(曾任屠泽乡乡长)、沈林(曾任五龙乡副乡长)、萧致中(旧退伍军人)等前去土匪投诚联系点(即杨迎春租在西成桥南堍住处汪宅),当途经练市镇西成桥时,正遇上妄图开往三长乡公所去抢枪匪首杨松如派在桥上放哨的朱德根等,在双方交火中,石志茂不幸英雄牺牲,区中队队员、中共党员忻良宝壮烈献身,杨迎春、萧致中中弹身亡,章阿央、沈林跳河逃脱。部分区中队队员被土匪夺走枪械。区中队负责人章阿央自觉责任重大,于次日主动去菱湖向吴兴县政府自首。在说不明、道不清情况下,章被拘役3个月。出来后,被留在县武警大队,参加剿匪斗争。匪首蔡龙山、杨松如等在剿匪、镇反运动中被人民政府先后镇压。
  1953年章阿央退伍,回乡投身于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有关石志茂壮烈牺牲的情节,在练市镇流传着多个“版本①。”但牺牲地点和为策反土匪投降而前去西成桥遭遇土匪伏击的情节均基本一致。
  ①据原荃仁乡党委于1985年7月13日给中共湖州市郊区区委《关于章阿央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称:“据李荣九(时任练市区区长)回忆,为收编蔡龙山土匪部队投诚,是区委作出的决定。为何发生变故,主要是蔡龙山顽固不化,……结果害死石志茂。”又据管振邦(区政府留用人员、料理石志茂后事人员之一)回忆,盘踞在练市南郊匪首杨松如让其部属(情报员)潘启源监视区委干部行动。1949年7月16晚,石志茂与沈林、萧致中等前往西成桥南堍杨迎春住处,动员杨去劝导一些匪首向区政府缴械自首,却被潘启源窥见便向杨松如告密,杨匪即带领匪徒分别在仁寿桥、旱河口和西城桥北堍守伏。又命数匪去杨迎春住处即向屋内开枪射击,杨迎春、萧致中当即毙命。石志茂与沈林边开枪还击边冲上西成桥,沈林跳河逃走,石志茂不幸牺牲。又据朱仰高(曾任解放初练市乡乡长)于1990年6月19日,从湖州市公安局档案(今存吴兴区公安分局档案室)《朱德根卷宗》中摘录朱犯口供:那天杨松如下命令,要想缴三长乡公所枪,并关照我和小葛两人在西仁桥放哨,过一些时候,石指导员(即石志茂)和沈林、杨迎春三人从桥上跑过,我们就问是什么人?回说是石指导员,于是就开枪将石指导员和杨迎春两人打死,沈林被跑掉。再据1949年7月18日,中共吴兴县委给军分区方参谋长、黄主任报告称:匪特以吴兴、桐乡、德清三县边界之活动为甚,股匪原活动在石湾
  一带(今称桐乡市石门镇),近来积极向北(练市方向)发展,于(1949年)7月15日约七八十人到乌镇区之练市镇,有计划地设伏,杀害分区(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石志茂及从匪中争取过来做工作的“关系”人萧志忠(即萧致中)、杨文春(应是杨迎春)两人。境内党的组织和主要领导人 表9-1 附王子达赵金城蔡敬贤朱辉书信(摘自嘉兴地委组织部档案1949/14卷和湖州市委1982年档案) 王子达书信钱政委、汪副政委: 兹介绍章阿央、邱明两同志前来,这两个同志均系十年前老同志,转辗流止,现由杭州方面转来此地(杭州赵金城同志的信),希予接洽。他两人一个是塘北、一个是双林附近的人,他们对我也极熟悉,也愿在城区工作,一切由地委决定。
   此致 敬礼 王子达(章)六、五(即1949年6月5日) 赵金城书信王子达同志: 别后还常听到你在南方的消息,我在去前和姚旦同志等一起南下,今年五月间到达杭州,现转入企业部门工作,今后望常赐教。
  今有章阿央、邱明两同志来杭找我介绍工作关系,经向省委组织部请示,同意我以过去之领导关系,负责证明并要他们来你处,请转为介绍到湖嘉地委去。章、邱两同志,我在一九四二年太滆地委令我在浙西工作时,他们均系中共正式党员,并负责部分联系工作。一九四三年初,我奉命撤离浙西后,曾将他们报告太滆地委,今天据刘宁同志谈,他一九四三年去浙西工作时,曾看到金国源同志与他们及蔡敬贤同志取上联系(附蔡敬贤证明信,蔡现在杭五丰绸厂任军事代表),一九四五年江南主力北撤后,大家都不了解。章、邱两同志之出身成分及入党情形,你均了解。
   专此致 礼 赵金城六月四日(即1949年6月4日) 蔡敬贤书信由吴兴来杭之章阿央同志,在一九四四年我未被捕以前曾与我有组织关系。我被捕后失去联系,一九四五年我军进军浙西后出来,找到主力时曾见他与当时浙西地委朱辉同志有联系,北撤后没有见过面。特此证明如上。
   蔡敬贤(章)2/6(即1949年6月2日) 朱辉书信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你部七月二十二日来函收悉。现回忆答复如下:
  1.关于邱明、章阿央同志当时的表现情况,我们在一起工作,直接接触不多,据当时反映,邱、章各方面表现还是不错的。
  2.关于邱明、章阿央同志与组织失去联系问题。一九四三年春天,大军南下,所谓大军南下,是指当时我军在西边安吉、孝丰、临安、天目山一带,要到东边杭嘉湖地区,我当时要邱明、章阿央两人去安吉,待新四军到东边时,再回到杭嘉湖。不久,我军到杭嘉湖地区,直到日本投降,我军北撤,在这一时期,因战争频繁,未派人找邱、章俩同志联系是可能的。
  3.我当时在德清洛舍、湖州双林一带随军行动(杭嘉湖地委),邱明同志信上说,他和章阿央同志在洛舍见到我是完全可能的。关于派邱明同志去争取张鹏飞部王金荣中队夏菊生分队起义的问题,我已记不清了。
   以上情况请你们通过其他健在的同志作进一步调查,以便尽快地解决邱、章俩同志的组织问题。
   朱辉(亲笔)一九八二年八月七日
  二新中国建立后党的组织(一)中共练市(乌镇)区委员会
  1949年5月,中共乌镇区委建立,时乌镇区范围内有练市镇、乌镇镇、仁泽乡、荃洪乡、华明乡和三长乡等2个镇4个乡。区委机关驻地练市镇东大街。区委由随军南下干部尹长远、刘长起、李荣
  九、侯贤德、石志茂、张锦成、王朋来等组成。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105师派副指导员刘西成(25岁)、陈兆祥(23岁)、师卫生部干部曹永安(30岁)、排长夏乃法(21岁)、副排长马祥贞(21岁)等组成工作队留在镇境开展工作。
  1950年1月,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划乡建乡工作的指示》开始划乡建乡。4月20日,乌镇划归桐乡县,青镇并入乌镇划建乌镇区,三长乡划归南浔区。5月,原乌镇区属今镇域划建练市区。
  经过划建后乡规模分小,数量增加。练市区范围内有练市镇和长港乡、仁北乡、荃南乡、荃步乡、洪福乡、横塘乡、华林乡、水口乡等1镇8乡。
  9月,中共吴兴县委决定王祥长兼任练市区委书记。10月7日,由王祥长率领吴兴县第四土地改革(下简称“土改”)工作队到达练市,同日召开区委会议决定选择华林乡为“土改”试验乡。并按照“走一步,带一步”方法,到12月底全区1镇8乡基本完成“土改”任务。“土改”结束后,土改工作队一行42人撤离;区委即行改组,王祥长离任,恢复原区委领导班子。
  1952年11月,练市区开展民主建政,中共吴兴县委派出第一批干部分别组成工作组进驻练市、荃南、水口3乡。何光生任练市乡组组长,组员4名;董梦彩任荃南乡组组长,组员3名;姚曙燕任水口乡组组长,组员4名。
  1953年6月27日,中共练市区委统计,由李长平、李云辉、吴阿毛等领导分别介绍荃南乡颜菊森、宋光荣、徐发生、施忠林、陆三娜(女)、凌毛娜、姚福林、黄鉴堂等8名乡村干部入党;9月22日统计,介绍练市镇吴之斐、唐鸿升、张宁春、颜锦声、高文宝、顾金荣、陈永生和华林乡费宝荣、沈钰身、李鹤田、顾应林、钮月宝等12名镇、乡、村干部入党;接着又介绍练市乡姚士荣,长港乡曹金林、曹金奎、曹国松、沈金娜;仁北乡曹福康、周金财、姚俊卿、盛金娜、仰金奎和荃步乡金惠芳等乡村干部入党。这20多名新党员成后来镇境建立乡镇党组织主要骨干。同年7月开始,各乡镇相继建立党支部。
   练市区乡镇建立党支部时间表 表9-2
  1956年1月,中共吴兴县委决定撤区并乡。在并乡中,练市镇、长港乡并入练市乡,仁北、荃南、荃步3乡合建荃仁乡,洪福、横塘2乡合建洪塘乡,华林乡并入水口乡。各乡建党总支,由中共吴兴县委直接领导。
   同年5月,镇境农村建立10个党分支和12个党小组,分别建在22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里。
  6月20日,中共练市区委撤销,撤区并乡工作全面结束。
  1956年撤区并乡时农业生产合作社党建工作统计表 表9-3单位:个、人 注:上述前5项指标均统计于当年5月30日,1~6月份发展党员数统计于当年7月份。
  1957年4月23日,中共吴兴县委决定重建练市区委,区委机关驻地练市镇。时练市区范围内有练市、荃仁、洪塘、水口、善琏、含山6个乡。10月后,发文公布区委书记、副书记名单。
  10月,根据中共吴兴县委下发《关于接收、批准党员的权利均属乡的通知》规定:接收新党员与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均由区、乡镇自行研究讨论决定。这一规定不仅方便基层党组织办理党员入党手续,而且加快基层发展党员速度,使党的队伍迅速壮大。自4月到年底,除水口乡仍称乡党总支外,练市、荃仁、洪塘3乡党总支均升格为乡党委。
   中共练市区委1958年全区发展新党员规划表 表9-4单位:个、人 注:善琏、含山2乡非属今镇域。1958年10月1日,练市人民公社宣告成立,中共练市区委同时终止。
  1961年12月,根据人民公社规模调整后新形势,中共吴兴县委派员筹备和重建中共练市区委。
  次年3月3日,县委正式公布重建练市区委。4月26日练市区委宣布成立,区委机关驻练市镇。练市区辖练市、荃仁、洪塘、水口、善琏、含山、石淙7个人民公社。练市镇为县直属镇。
  1962年3月26日,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通知,决定恢复党的报告员制度。该文公布:张芳辉、张鸿锡、胡波、彭五宝任练市区党的报告员。12月,练市区辖8个党委、1个党总支、152个党支部。
  当年发展党员32名。
   练市区1963年各公社党员任职情况统计表 表9-5单位:人 注:其中善琏、含山、石淙、千金4个人民公社非属今镇域。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共练市区委受冲击,活动停止,日常工作中止。区委书记、副书记先后调离,只留下3名区委委员。
  1975年6月,中共吴兴县委指派姚友仁等筹建中共练市区工作委员会,12月任命干部,区工作委员会机关驻练市镇。此间,练市区范围内有练市镇和练市、荃仁、洪塘、水口、善琏、石淙、含山7个人民公社。
  1977年8月,中共练市区工作委员会改称中共练市区委员会。
  1979年,练市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争当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简称“双争”活动)。年底,镇境建有党委5个、党支部116个,有党员1555名。
  1983年11月,湖州市郊区区委建立后,以使上下级机构名称不重复,郊区区委管辖练市等6个区委改称区工委。
  1984年1月,市委批复改称练市分区委。
  同年2月,镇境各人民公社在区委领导下,遵照中央和国务院指示,对“政社合一”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实行政社分设。人民公社改称乡,人民公社党委改称乡党委。延续近26年的人民公社到此终止。
  1988年11月,湖州市郊区区委撤销后,复称中共练市区委。
  1993年9月,练市区并入南浔区(时称撤小区建大区),中共练市区委终止。解放初中共练市(乌镇)区委领导人名录(区委书记、副书记都是委员) 表9-6 注:1950年4月前称乌镇区,5月后改称练市区。
   撤区并乡后重建中共练市区委领导人名录 表9-7 人民公社调整规模后重建中共练市区委领导人名录 表9-8“文化大革命”期间练市区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名录 表9-9 “文化大革命”后期重建中共练市区(工)委领导人名录 表9-10 注:1975年6月,重建练市区工作委员会,1977年8月改称区委。
   中共练市区委纪检组区纪工委成(组)员名录 表9-11图9-1练市(乌镇)区党组织沿革一览表(二)中共练市人民公社委员会
  1958年9月初,中共吴兴县委指派赵光华(时任中共练市区委副书记)等负责筹建练市人民公社(后称大公社)。同月5日,发文任命赵光华任练市人民公社党委书记,沈见林、颜菊森、叶杏轩、钮月宝、李景壮等5人任副书记。时“大跃进”浮夸风盛行,所有报刊争相报道粮食高产“卫星田”(见8月13日《吴兴日报》套红刊印《号外》“早稻亩产36956斤”影印件)。9月18日,《人民日报》登载“广西环江县红旗人民公社亩产粮食130434斤”消息和“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等口号。镇境一些“高产坊”、“卫星田”虚报高产风随起。
  1959年1月1日《吴兴日报》报道“全县农民以排山倒海的革命干劲,在农业战线上取得空前的 巨大成绩。全县1958年粮食总产量预计达到95740万斤,比去年增产51700万斤,增长1.17倍。”“浮夸风”导致交售国家粮食任务大大超出社员承受能力,甚至连社员口粮也被征购一部分,人民公社出现征“过头粮”现象。加上后来实行粮食供给制,社员用粮没有定量,练市人民公社506个公共食堂、供52560人用餐,都实行“吃饭不要钱”,可以“敞开肚皮吃饱饭”,造成粮食大量浪费(见10月4日《吴兴日报》《我县一批生产队吃饭不要钱》的报道),“仅几个月后,粮食吃光(见后附表),无以为继,食堂被迫停办。” 自1958年冬天开始,进入连续3年粮食极度困难“大饥饿”时期。
  同年10月1日,由练市、荃仁、洪塘和水口4个乡、3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建练市人民公社宣告成立,驻地练市镇西大街58号。同月,由原练市、荃仁、洪塘3个乡党委和水口乡党总支合并建立中共练市人民公社委员会。人民公社初设10个大队、149个生产队、592个专业组。后人民公社改设团,10个大队改称成营,下设44个连、123个排、1063个班。营、连都建有党组织。
   练市人民公社1958年粮食分配方案 表9-12单位:人、斤注:1.粮食产量虚假。1958年练市人民公社“可分配粮食合计数”(即全社粮食总产量)9281.78万斤,按全社耕地面积计算平均亩产930斤。根据当时任职的老同志回忆,“事实上当时连作晚稻大面积平均亩产只有400到500多斤”,可见表中“可分配粮食合计数”是不实的;2.国家征购粮食负担加重。见有档案资料记录,1957年度荃仁乡(查无其他4乡汇总资料)“三定”征购粮(出售给国家)人均负担395.4斤,而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全社人均负担“三定”征购粮为549斤。即1958年与1957年(荃仁乡数据)人均负担数相比增加153.6斤,即增加38.8%。3.公共食堂浪费粮食严重。短短几个月人均吃掉429斤。4、社员口粮减少。1957年荃仁乡“三定”口粮人均509斤,而1958年分配到户人均虽有690斤,除去公共食堂用粮外,实际分配到户只有261斤。4.表中统计单位:合计数是百斤。练市人民公社1958年经济分配方案 表9-13单位:元 注:1.在社员人均收入77元中,属公共食堂等供给制基金45.3元。2.全社经济分配可支户2863户,占总户数18.77%;可支金额84610元,平均每户29.55元;透支户12388户,占总户数81.23%,透支金额70814元,平均每户5.72。
  1959年3月,人民公社所辖10个管理区设党总支。其中农村9个管理区下设38个生产队,生产队建党分支。
  同年12月1日,中共练市人民公社首届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由15名成员组成新一届党委会;选举产生由5名成员组成监察委员会。党代会期间,共收到“入党申请书”635份,收到各单位(基层干部个人)向大会送“决心书”1263份。同年全社有党员593名。
   练市人民公社1959年各管理区党总支党员人数统计表 表9-14单位:人
  7月27日,中共练市人民公社委员会向全社各级党组织印发《关于上半年组织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该意见指出:人民公社的组织工作与“大跃进”的形势和要求相对照,是远远不相适应的,主要表现在党建工作进展缓慢。上半年,全社只发展27名党员,仅完成全年计划的9%,同时,发展不够平衡,全社10个管理区党总支,半年中有6个管理区未发展新党员。全社404个生产小队中有139个属无党员的空白队。该意见强调:要完成全年建党工作任务,必须做到“书记挂帅、全党动手、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在统一全党思想基础上,提高所有党员对发展工作重要性认识,要按照“积极慎重”方针,“对照规划、责任到人”,结合中心,开展与生产挂钩竞赛,保证党建工作抓落实。
  11月,中共练市人民公社委员会开始考察、检查和调整各级领导干部。时根据中共嘉兴地委批转组织部《关于全区人民公社主要领导骨干配备情况检查报告》精神。按照:“通过了解,一定要使人民公社各方面的领导权都掌握在贫雇农手中,一定要插上红旗,拔掉白旗,使得人民公社在向共产主义过渡中,具有坚实的组织基础”要求。
  人民公社党委对社、队领导干部逐个进行排队,并分成一、二、三类,对属于“各方面都比较差,或在某一方面有重大问题而不适宜担任现职‘三类干部’”,作出调整或处理决定。其间,在“拔白旗”(见右附影印件1958年9月《吴兴日报》报道)运动中,镇境一大批社队干部受到不当处分或处理。荃南管理区某生产队14名小队长均因思想“右倾”或“不执行上级指示”而被“拔白旗”撤职。
   同年,练市人民公社有13000个劳动力(占全社总劳力
  37.7%,练市人民公社在炼钢运动中将一批土高炉都建在凤凰桥西堍南侧)离乡投入大办钢铁,一大批党员组织关系分别转入湖州钢铁厂、五石坞铁矿、妙西铁矿、湖州水泥厂等工厂企业。到1961年年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精神,极大多数劳动力陆续返乡投入大办农业。时从工业战线上回来一批党员,成为人民公社规模调整后基层党组织领导骨干。
  1960年4月,中共嘉兴地委和吴兴县委组成工作组到镇境开展改造“后进队”(后称“整风整社”)运动。全社15个“后进队”分别进驻工作组。时把“五风”(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干部特殊风、强迫命令风)造成“粮食严重减产和大量饿、病、死人现象,一概归之于‘坏人’当权和地主封建势力破坏。因而提出依靠贫下中农,进行整风整社,彻底孤立和打倒反革命复辟势力的做法”①来改造“后进队”。经4个多月时间改造,车塔等后进生产队进入先进行列(见上图8月24日《吴兴日报》报道)。对照省委验收标准合格,于9月8日向县委写出《关于练市人民公社改造后进队工作情况报告》,接着工作组撤回,改造“后进队”工作结束。“报告”称:工作组分别进驻被列入后进队的新港、中心、新胜、高王庙、路四圩、凌家堰、杨树河、民安、车塔、联丰、新会、华林、北堡、达井、水口等生产队。这15个后进队共有农户8188户,32183人,社员家中普遍断粮,公共食堂停伙,时国家已返销救灾粮247.16万斤。社员因长时间饥饿,有264人患浮肿病,73人非正常死亡,断粮人口23858人,590人外出逃荒,集体生产停工,社员拆屋卖家具换粮食。这些队致所以落后,从揭露出来大量材料证明,首先是敌我矛盾问题。包括领导权直接被阶级敌人所掌握,提拔任用坏人;民主革命不彻底,漏划(成分)成批,地富反坏分子得不到管教。其次是执行政策问题。
  人民公社一平二调影响社员生产积极性。鉴于上述情况,在省地县委领导下,发动群众,揭露矛盾,开展对敌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打击敌人嚣张气焰。其间,先后召开大小斗争会115次,斗争坏干部
  20名,其中逮捕法办3名,开除、撤职17名;斗争地富反坏分子73名,其中逮捕法办16人、拘留
  3人、劳教3人。召开辩论会97次,处分党员干部105名。同时改选、撤换小队长(含会计)以上干部1429名。使干部队伍中贫下中农占总数94%。通过改造,全面纠正土地包产到户等错误做法,教育社员自觉清退扩大的自留地,清算1959年秋收后瞒产私分粮食等问题,,组织动员社员归队参加集体劳动,开展生产自救,充分调动社员群众生产积极性。经4个多月时间改造,练市人民公社15个生产队对照省委验收标准全部合格,改造后进队工作可以结束。
  7月,全面开展“整风整社”运动,凡在“五风”中犯有严重“强迫命令”等错误的干部,均受到处分。其间,有6名相当于人民公社副社长或管理区主任一级干部,分别受到“开除回家”或“动员回家”等处分和处理,洪福管理区有52名社队干部分别受到撤职、免职或开除党籍等处分。
  10月28日,中共练市人民公社委员会将《关于深入开展社会镇反和内部肃反的报告》报送中共吴兴县委五人小组。该报告称:练市人民公社有64529人。其中四类分子1238名(包括地主分子522名、富农分子349名,反革命分子139名,坏分子228名)。经调查,全社解放前曾有国民党区分部①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2009)第135页,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2009年9月人民出版社第一版。23个、三青团区分队部22个、伪乡镇政府等组织78个、特务组织44个。随着社会主义革命不断深入阶级斗争更加尖锐复杂,敌人破坏活动有所暴露,斗争形势十分尖锐。当年已发生重大杀人、纵火案4起;某生产队一坏分子吕某,曾编写12首反动诗句,装订成册,挂在自己家中墙壁上进行反动宣传;某生产队一地主分子姚某,在接受监督劳动时,公然扬言要倒回土改时被没收并分给贫雇农的3间房屋。在镇反肃反中,已破获一起重大反革命集团案,首犯组织10名复仇分子,预谋抢夺公安部门枪支,武装劫取练市、乌镇两地银行和供销社的三票(即钞票、粮票、布票)后,杀害革命干部、烧毁练市镇然后潜逃香港。该报告最后称:在人民公社党委领导下,采用“建立组织、培训骨干,深入发动、依靠群众,查阅档案、内部排队,号召自首、坦白从宽,分清敌我、打击重点、少捕少杀、及时结案”等工作方针和斗争策略,使全社社会镇反和内部肃反运动顺利开展。该运动到次年2月底结束。
  1961年5月15日,中共吴兴县委转发嘉兴地委工作组《关于检查练市等人民公社几个生产大队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的情况简报》,“简报”称:“六十条”(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初步贯彻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欢欣鼓舞。新庄生产大队社员说,来了“六十条”,好比生病人碰到吕纯阳(传说中普济众生神仙),药到病除。社员们还说,现在是:干部参加劳动和群众商量办事多了,东来西去指手划脚的人少了;买锄头铁耙参加农业生产的人多了,卖家具换粮食的人少了;靠劳动吃饭起早摸黑的人多了,赌钱或上街白相的人少了;在自留地、“七边八边”(指田边、地边、河边、房边等闲置荒地)开荒种粮食的人多了,思想有顾虑怕自留地归公的人少了。总之,“六十条”一来(指贯彻),以后的日子大有希望。6月,遵照“六十条”关于“农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它的规模是一乡一社”规定。练市人民公社调整成练市、荃仁、洪塘、水口等4个人民公社。持续33个月的练市大公社到此终止。
   中共练市人民公社委员会成员名录 表9-15单位:人练市人民公社各管理区党总支负责人名录 中共练市镇管理区总支 表9-16 注:管理区驻地在练市镇西大街。
   中共练市管理区总支 表9-17 注:管理区驻地在练市镇西大街。
   中共长港管理区总支 表9-18 注:管理区驻地在长港塍。
   中共仁北管理区总支 表9-19 注:管理区驻地在铁店兜。
   中共荃南管理区总支 表9-20 注:管理区驻地在高王庙。中共荃步管理区总支 表9-21 注:1.管理区驻地在陆家塘,1961年4月后无正副书记;2.1992年12月版《中共湖州市郊区组织史资料》第99页载:“中共荃步管理区总支委员会副书记金惠芳、女”。此处有误,金惠芳是男性。
   中共洪福管理区总支 表9-22 注:管理区驻地在新开浜。
   中共横塘管理区总支 表9-23 注:管理区驻地在横塘 中共华林管理区总支 表9-24 注:管理区驻地在道士兜。
   中共水口管理区总支
  9-25 注:管理区驻地在水口,1960年6月后无正副书记。练市人民公社出席中共吴兴县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1959年12月1日,中共练市人民公社首届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正式代表李云辉、赵光华、张鸿锡、沈见林、潘佩波、朱云申、宋光荣、颜菊森、钱志圣、李景壮、曹福康、张正荣、沈三娜、罗兴根、邵杏林、蔡建荣。(16名) 候补代表梁太寿、邱阿寿。(2名) 列席代表孙阿友(练市人民公社)、沈金娜(长港管理区)、沈兴宝(荃南管理区)、陶美宝(女、荃步管理区)、王叙宝(华林管理区)、施桂林(水口管理区)。(6名) (三)中共练市镇(支部总支)委员会
  1954年4月,建立中共练市镇支部,驻地练市镇东大街潘宅。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
  1956年6月,撤区并乡结束,练市镇建制撤销,中共练市镇支部并入练市乡党总支。
  1958年10月1日,练市人民公社成立(后称大公社)。练市镇域设镇大队(营),驻地练市镇西大街。
  1959年3月,练市镇大队改称管理区,设党总支。属中共练市人民公社委员会领导。
   练市镇管理区各党分支部负责人名录 表9-26
  1961年6月,恢复练市镇建制,驻地练市镇西大街。练市镇管理区党总支终止。同年10月,中共练市镇首届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一届委员会。次年1月,吴兴县人委批复,经报省人委批准,练市镇恢复吴兴县直属镇。
  1962年3月26日,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通知,决定恢复党的报告员制度。该文公布:韩明乾、梁太寿、彭振华、沈宝义、凌荣坤、邢家弟、罗兴根、韩向群、张萍任练市镇党的报告员。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镇党委受到冲击,停止活动。次年3月,日常工作由镇人民武装部主持。
  1969年9月28日,经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练市镇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财、文“一元化”领导。镇党委中止。次年5月,练市镇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建立,不久改称中共练市镇核心小组,组长席家荣,属县党的核心小组领导。
  1970年9月19日,中共练市镇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四届委员会。属中共吴兴县委领导。以后练市镇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党委班子。
  1984年练市镇党委政府机关迁中心路东侧新大楼(今属幼儿园)。
  1986年6月,练市乡并入练市镇,原练市乡属党支部归属练市镇党委。合并后中共练市镇委辖53个党支部。1989年,练市镇党委政府机关迁湖盐路与中心路交汇处新大楼。练市乡并入练市镇时党组织与党员状况统计表(1986年度年报数) 表9-27单位:个、人
  1991年10月,中共湖州市纪委、组织部发文公布建立中共练市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时任命练市镇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后每届选举产生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1993年9月,荃仁乡并入练市镇,原荃仁乡所属党支部归属练市镇党委。
   荃仁乡并入练市镇前党组织与党员状况统计表(1992年度年报数) 表9-28单位:个、人
  1994年练市镇党委政府机关迁驻湖盐东路95号新大楼。
  1995年9月,镇党委决定杨树河村与浙江皇泰集团公司建立联合党总支,同时,下设农业、工业
  2个党分支。同月26日,中共练市镇委发文公布行政村换届选举后党组织班子成员名单。
  1998年,中共练市镇委报经上级党委批准,先后在浙江依多金集团公司、浙江长城集团公司、折江威莱集团公司、浙江洪波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党委。
  1999年10月,洪塘乡、花林乡并入练市镇,洪塘、花林2个乡党委终止。
   洪塘乡花林乡并入练市镇前党组织与党员状况统计表(1998年度年报数) 表9-29单位:个、人
  2001年12月初,中共练市镇委根据党章和《中共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开始部署乡镇合并后首次党委换届工作。全镇以各党支部(总支、党委)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于同月31日完成。根据上级党委有关规定和练市镇党委关于《练市镇第十二次党代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要求,全镇共选举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116名。代表中党员干部69人,女代表13人。2002年1月12~13日,中共练市镇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十
  二届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同年4月,练市镇根据湖政函〔2002〕18号文件精神实行行政村区域调整,原73个行政村中有
  61个村经调整合并成29个村,同时新建村党支部。同月,中共练市镇委发文公布新建立29个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名单。被撤销32个行政村党支部同时终止,其委员会成员职务均自然终止。其他12个行政村区域不变。调整后为41个行政村党支部。
   行政村区域调整前后党组织变化情况表(一) 表9-30单位:个行政村区域调整前后党组织变化情况表(二)表9~31
  2002年11月13日,中共练市镇委公布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41个行政村新一届支部委员134名,其中女性8名。当选党支部书记41名、副书记48名。
  2003年5月3日,中共练市镇第十二届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南浔区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32名。
  2004年2月,中共湖州市委授予中共练市镇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锋工程五好乡镇党委”称号。
  同年6月,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授予中共练市镇委党校“浙江省基层党校示范点”称号。
  2005年5月11日,中共练市镇委发出《关于同意新华村等41个行政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结果的通知》。换届选举党支部(总支)委员共129名。其中女性10名。当选支部书记41名、副书记36名。同月,因竹子兜村已并入杨树河村,镇委决定撤销杨树河村与浙江皇泰集团公司联合党总支。将原农业党分支改建杨树河村党支部,将工业党分支改建成浙江恒基电源有限公司党支部,其党支部成员不变,原杨树河村党总支成员职务自然终止。
  6月16日,中共练市镇委决定: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党总支、练市中学改建党总支。
  同时决定练市中学党总支下设一、二、三3个党分支。练市中学原党支部同时终止。
  2006年9月,中共练市镇委根据党章和《中共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开始部署党委换届工作。同月29日,镇党委发出《关于练市镇第十三届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全镇129个党支部(总支、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经过推荐、报名和竞职后,召开党员大会投票(差额)选举,产生115名党代表。代表中:镇、村、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代表68名,占59.1%;女性党员代表23名,占20%;45岁以下党员代表59名,占51.3%;高中以上文化党员代表95名,占82.6%。
  11月24日,中共练市镇第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十三届委员会和中共练市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南浔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34名。
  2010年12月,中共练市镇委辖基层(企业)党委3个、党总支27个、党支部64个。镇境有党员3189名。
   练市镇出席中共湖州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2007年3月南浔区党代会选举产生) 邱蕴瑛、陈雪琴、陈勤泳。(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练市镇出席中共南浔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2006年11月24日中共练市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王元昌、从金林、叶毅强、冯新强、仲华、孙发娜、李金奎、吴兴祥、吴建学、何新、邱蕴瑛、沈卫星、沈亚菊、沈志华(区委)、沈金香、沈海龙、沈惠明、张云源、陆子良、陆龙根、陆建卫、陈雪琴、陈勤泳、金建祥、闻娟英、钱连明、徐建荣、徐海明、董阿泉、嵇惠英、谢雅芬、潘佩华、潘菊良、戴兴礼等34名(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图9-2练市镇党组织沿革一览表 练市镇历届党组织领导人名录 (书记、副书记都是委员) 中共练市镇支部 表9-32 注:1992年4月版《练市镇志》第261页载“殷耀南”,其姓有误。查见其1952年12月31日自填“党员登记表”是应耀南。
   中共练市镇第一届委员会 表9-33中共练市镇第二届委员会 表9-34 中共练市镇第三届委员会 表9-35 中共练市镇第四届委员会 表9-36中共练市镇第五届委员会 表9-37 中共练市镇第六届委员会 表9-38中共练市镇第七届委员会 表9-39 中共练市镇第八届委员会 表9-40中共练市镇第九届委员会 表9-41 中共练市镇第十届委员会 表9-42中共练市镇第十一届委员会 表9-43 中共练市镇第十二届委员会 表9-44 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公安派出所所长不列入选举,由上级直接任命党委委员,后同。中共练市镇第十三届委员会 表9-45 (四)中共练市乡(公社)支部总支委员会
  1953年11月,建中共练市乡党支部,驻地李王堂,有党员5名。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
  1955年4月,全乡有党员11名,其中候补党员5名。次年6月,撤区并乡结束,练市乡、长港乡和练市镇3个党支部合并建立练市乡党总支,驻地李王堂。10月任命干部,原3个党支部同时终止。
  1956年6月18日,练市乡党总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练市镇并入后其镇区党建工作。会议针对镇区自1954年上半年发展8名党员后(时3个党分支有党员24名),连续2年停止发展问题,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制定出党建工作规划。同年10月19日,中共吴兴县委将《练市乡党总支对市镇建党工作总结》转发全县各级党组织。
  1957年4月25日,练市乡召开党员大会,全乡10个党分支、145名党员参加大会。大会期间有
  27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选举81名党代表。会期4天4晚,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乡委员会。由15名成员组成。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常委5名、委员7名。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
  1958年10月1日,练市人民公社宣告成立,练市乡建制撤销,原练市乡域分设练市镇、练市、长港3个大队(实行军事化时改称营)。次年3月,大队改称管理区,设管理区党总支。属中共练市人民公社委员会领导。
  1961年6月,练市人民公社调整成练市镇和练市、荃仁、洪塘、水口4个人民公社。调整后练市人民公社域内练市、长港2个管理区及其党总支同时终止。人民公社驻地练市西大街,后于“文化大革命”初迁练南东毛桥。
   同年11月,中共练市人民公社首届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党委会,次年3月,中共练市区委重建,人民公社党委属区委领导。
  1962年3月26日,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发出通知,决定恢复党的报告员制度。该文公布:潘佩波、沈学良、姚阿荣、孙阿友任练市人民公社党的报告员。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练市公社党委受到冲击,停止活动。次年3月,日常工作由公社人民武装部主持。
  1968年3月27日,练市公社建立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财、文“一元化”领导。原公社党委工作停止。次年5月,建立练市公社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后改称中共练市公社核心小组。组长潘佩波。1970年5月,张有福任组长。组员由俞细毛、朱玉林、姚阿荣、侯宝生等。属吴兴县党的核心小组领导。
  1970年9月,中共练市公社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公社第四届委员会,属吴兴县委领导。以后在上级党委领导下,练市公社(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党委班子。
  1975年6月,重建中共练市区委后,练市公社党委属练市区委领导。
  1983年12月,遵照中央和国务院指示,对“政社合一”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实行政社分设,次年2月练市公社改称练市乡,公社党委改称乡党委。
  1986年6月,练市乡并入练市镇,练市乡党委终止。
   图9-3练市乡(公社)党组织沿革一览表练市乡(公社)历届党组织领导人名录 (书记、副书记、常委都是委员) 中共练市乡支部 表9-46 中共练市乡委员会(总支) 表9-47 中共练市人民公社第一届委员会 表9-48中共练市人民公社第二届委员会 表9-49 中共练市人民公社第三届委员会 表9-50 中共练市人民公社第四届委员会 表9-51中共练市人民公社第五届委员会 表9-52 中共练市乡第六届委员会 表9-53 注:1986年6月练市乡并入练市镇,练市乡党委终止。
   (五)中共荃仁乡(公社)支部总支委员会
  1956年6月,撤区并乡结束,荃南乡、仁北乡、荃步乡3个党支部合并建立荃仁乡党总支,驻地彭家河,有41名党员。10月任命干部,属中共吴兴县委领导。同年,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农村政治和经济面貌发生根本变化,各级党组织十分重视对运动中涌现出来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工作,大批骨干被吸收入党。并在部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单独或联合建立党分支。
  1957年4月,荃仁乡召开党员大会,参加会议党员130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荃仁乡委员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常委和委员名数失考。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
  1958年10月1日,练市人民公社宣告成立,荃仁乡建制撤销,荃仁乡党委终止。原荃仁乡域分设荃南、仁北、荃步3个大队(实行军事化时改称营)。次年3月,大队改称管理区,设管理区党总支。属练市人民公社党委领导。
  1961年6月,练市人民公社调整成练市镇和荃仁、练市、洪塘、水口4个人民公社。荃仁人民公社域内荃南、仁北、荃步3个管理区及其党总支同时终止。人民公社驻地庄家村。同年8月,荃仁人民公社首届一次党代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党委会。次年3月,中共练市区委重建后,人民公社党委属区委领导。
  1962年3月26日,中共吴兴县委决定恢复党的报告员制度。该文公布:金聘三、曹福康、唐水珠(女)、叶天士、张伯康、侯宝生任荃仁人民公社党的报告员。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公社党委受到冲击,停止活动。次年3月,日常工作由公社人民武装部主持。
  1968年4月9日,荃仁公社建立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财、文“一元化”领导。公社党委中止。次年5月,建立荃仁公社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后改称中共荃仁公社核心小组。组长姚永林。
  组员名单失考。属吴兴县党的核心小组领导。
  1970年8月,中共荃仁公社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荃仁公社第四届委员会。
  属吴兴县委领导。以后在上级党委领导下,荃仁公社(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党委班子。
  1975年6月,重建中共练市区委后,荃仁公社党委属区委领导。
  1984年2月,荃仁公社改称荃仁乡。公社党委改称乡党委,辖31个党支部。
  1990年3月,荃仁乡党委政府机关迁万寿桥西堍北侧。
  1992年1月,中共练市区委发文公布建立中共荃仁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时任命荃仁乡纪委书记
  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
  1993年9月28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荃仁乡建制,其行政区划并入练市镇。全乡36个党支部并入练市镇党委,荃仁乡党委终止。
   图9-4荃仁乡(公社)党组织沿革一览表荃仁乡(公社)历届党组织领导人名录 (书记、副书记都是委员) 中共荃仁乡委员会(总支) 表9-54 中共荃仁人民公社第一届委员会 表9-55 中共荃仁人民公社第二届委员会 表9-56中共荃仁人民公社第三届委员会 表9-57 中共荃仁人民公社第四届委员会 表9-58 注:1992年12月版《中共湖州市郊区组织史资料》第145、193页载“中共荃仁公社委员会书记张伯康任职时间:
  1971.12~1978.9”。经核查此处有误。张伯康于1975年11月调任中共练市区委委员后,由副书记曹福康主持该社党委 工作,张伯康不再兼任党委书记职务。中共荃仁人民公社第五届委员会 表9-59 中共荃仁乡第六届委员会 表9-60 中共荃仁乡第七届委员会 表9-61中共荃仁乡第八届委员会 表9-62 中共荃仁乡第九届委员会 表9-63 (六)中共洪塘乡(公社)支部总支委员会
  1956年6月,撤区并乡结束,洪福乡、横塘乡2个党支部合并建立洪塘乡党总支,驻地新开浜,有20名党员。原2个党支部同时撤销。10月初任命党总支干部。属中共吴兴县委领导。同月24日,洪塘乡党总支向吴兴县委呈送《关于建立农业社党分支的报告》。时县委批复同意建立松亭、民安(中风兜)2个农业社和乡政府机关党分支;同时批准建立车塔、召林、洪福、姚庄、横塘等5个农业社党小组。
  1957年4月,洪塘乡召开党员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乡委员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常委和委员名数已失考)。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同月,组织全乡87名党员开展整风学习,在整风中,对3名犯有严重错误党员分别作出警告、严重警告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958年10月1日,练市人民公社宣告成立,洪塘乡建制撤销,洪塘乡党委终止。原洪塘乡域分设洪福、横塘2个大队(实行军事化时改称营)。次年3月,大队改称管理区,设管理区党总支。属中共练市人民公社委员会领导。
  1961年6月,练市人民公社调整成练市镇和洪塘、练市、荃仁、水口4个人民公社。洪塘人民公社域内洪福、横塘2个管理区及其党总支同时终止。人民公社驻地新开浜,后于“文化大革命”中期迁顾家塘桥。次年1月,洪塘人民公社首届一次党代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洪塘人民公社第一届党委会。3月,中共练市区委重建后,洪塘人民公社党委属区委领导。
  1962年3月26日,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通知,决定恢复党的报告员制度。该文公布:李景壮、蔡建荣、钱见奎、施祥林、唐财富任洪塘人民公社党的报告员。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洪塘公社党委受到冲击,停止活动。次年3月,日常工作由公社人民武装部主持。
  1968年2月24日,洪塘公社建立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财、文“一元化”领导。公社党委中止。
  1969年1月,全社17个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全部被“解放”(即停止审查,恢复自由),并重新工作。5月,建立洪塘公社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后改称中共洪塘公社核心小组,组长王元林,组员名单失考。属吴兴县党的核心小组领导。9月,党的核心小组决定东方红、民乐、横塘3个大队先行开展整党。
  1970年10月,中共洪塘公社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公社第四届委员会。属吴兴县委领导。以后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洪塘公社(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党委班子。
  1975年6月,重建中共练市区委后,洪塘公社党委属区委领导。
  1984年2月,洪塘人民公社改称洪塘乡。公社党委改称乡党委。
  1992年1月,中共练市区委发文公布建立中共洪塘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时任命乡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后每届选举产生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1999年10月,洪塘乡并入练市镇,全乡32个党支部并入练市镇党委,洪塘乡党委终止。
   图9-5洪塘乡(公社)党组织沿革一览表洪塘乡(公社)历届党组织领导人名 (书记、第二书记、副书记都是委员) 中共洪塘乡委员会(总支) 表9-64 中共洪塘人民公社第一届委员会 表9-65 中共洪塘人民公社第二届委员会 表9-66中共洪塘人民公社第三届委员会 表9-67 中共洪塘人民公社第四届委员会 表9-68中共洪塘人民公社第五届委员会 表9-69 中共洪塘乡第六届委员会 表9-70 中共洪塘乡第七届委员会 表9-71中共洪塘乡第八届委员会 表9-72 中共洪塘乡第九届委员会 表9-73 中共洪塘乡第十届委员会 表9-74中共洪塘乡第十一届委员会 表9-75 注:1999年10月洪塘乡并入练市镇,洪塘乡党委终止。
   (七)中共花林乡(公社)支部总支委员会
  1954年11月,建立中共水口乡党支部。驻地水口。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
  1956年6月,撤区并乡结束,华林乡并入水口乡,2个党支部合并建立水口乡党总支。原2个党支部同时终止。驻地水口。10月任命干部。属中共吴兴县委领导。次年4月,重建中共练市区委后,中共水口乡总支属区委领导。
  1958年10月1日,练市人民公社宣告成立,水口乡建制撤销,水口乡党总支终止。原水口乡域分设华林、水口2个大队(实行军事化时改称营)。次年3月,大队改称管理区,设管理区党总支。
  属中共练市人民公社委员会领导。
  1961年6月,练市人民公社调整成练市镇和水口、练市、荃仁、洪塘4个人民公社。水口人民公社域内原华林、水口2个管理区及其党总支同时终止,驻地水口。同年8月,水口人民公社首届一次党代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水口人民公社第一届委员会。次年3月,中共练市区委重建后,属区委领导。
  1962年3月26日,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通知,决定恢复党的报告员制度。该文公布:潘成祥、李炎、孔尚义、李湘湖、张正荣、章文荣、周勇任水口人民公社党的报告员。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水口公社党委受到冲击,停止活动。次年3月,日常工作由公社人民武装部主持。
  1968年3月,水口公社建立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财、文“一元化”领导,原公社党委中止。
  次年5月,建立水口公社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后改称中共水口公社核心小组。组长冯六顺。组员名单失考。属吴兴县党的核心小组领导。
  1970年9月,中共水口公社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水口公社第四届委员会。
  属吴兴县委领导。以后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水口(花林)公社(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党委班子。1975年6月,重建中共练市区委后,水口公社党委属区委领导。
  1981年11月,经嘉兴地区行政公署(81》139号文批准,水口公社更名花林公社。
  同时,水口公社党委改名花林公社党委。
  1984年2月,花林公社改称花林乡。公社党委改称乡党委。
  1991年10月,建立中共花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后每届选举产生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1999年10月,花林乡并入练市镇,全乡26个党支部并入练市镇党委,花林乡党委终止。图9-6花林(水口公社)乡党组织沿革一览表花林(水口公社)乡历届党组织领导人名录 (书记、副书记都是委员) 中共水口乡支部 表9-76 中共水口乡总支 表9-77 中共水口人民公社第一届委员会 表9-78 中共水口人民公社第二届委员会 表9-79中共水口人民公社第三届委员会 表9-80 中共水口人民公社第四届委员会 表9-81 中共花林人民公社第五届委员会 表9-82中共花林乡第六届委员会 表9-83 中共花林乡第七届委员会 表9-84 中共花林乡第八届委员会 表9-85中共花林乡第九届委员会 表986 中共花林乡第十届委员会 表9-87 中共花林乡第十一届委员会 表9-88 注:1999年10月花林乡并入练市镇,花林乡党委终止(八)中共长港乡支部
  1954年5月,建立中共长港乡党支部。驻地长港塍。时有党员9名。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1956年6月,撤区并乡结束,长港乡和练市乡、练市镇3个党支部合并建立练市乡党总支,长港乡党支部同时终止。
   中共长港乡支部领导人名录 表9-89 (九)中共仁北乡支部
  1954年4月,建立中共仁北乡党支部,有党员4名。驻地铁店兜。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1956年6月,撤区并乡结束,仁北乡和荃南乡、荃步乡3个党支部合并建立荃仁乡党总支,仁北乡党支部同时终止。
   中共仁北乡支部领导人名录 表9-90 (十)中共荃南乡支部
  1953年2月,荃南乡有党员7名,其中候补党员5名。7月,建立中共荃南乡党支部。驻地彭家河。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1956年6月,撤区并乡结束,荃南乡和仁北乡、荃步乡3个党支部合并建立荃仁乡党总支,荃南乡党支部同时终止。
   中共荃南乡支部领导人名录 表9-91 (十一)中共荃步乡支部
  1954年4月,建立中共荃步乡党支部。驻地赵塔里。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1956年6月,撤区并乡结束,荃步乡和荃南乡、仁北乡3个党支部合并建立荃仁乡党总支,荃步乡党支部同时终止。中共荃步乡支部领导人名录 表9-92 (十二)中共洪福乡支部
  1954年10月,建立中共洪福乡党支部。驻地新开浜。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1956年6月,撤区并乡结束,洪福乡和横塘乡2个党支部合并建立洪塘乡党总支,洪福乡党支部同时终止。
   中共洪福乡支部领导人名录 表9-93 (十三)中共横塘乡支部
  1955年9月,建立中共横塘乡党支部。驻地横塘。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1956年6月,撤区并乡结束,横塘乡和洪福乡2个党支部合并建立洪塘乡党总支,横塘乡党支部同时终止。
   中共横塘乡支部领导人名录 表9-94 (十四)中共华林乡支部
  1953年10月,建立中共华林乡党支部。驻地道士兜。属中共练市区委领导。1956年6月,撤区并乡结束,华林乡和水口乡2个党支部合并建立水口乡党总支,华林乡党支部同时终止。
   中共华林乡支部领导人名录 表9-95三党的基层组织
  1939年冬,中共吴兴县委书记王子达等活动在施家浜、大村发展中共地下党员,建立中共荃步乡、五龙乡2个党支部和中共练市区工作委员会。这是镇境建立最早基层党组织。“皖南事变”后,党的领导干部北撤,镇境党组织与上级失去联系,10多名地下党员均因组织原因脱党。到1943年1月,中共练市区工作委员会和2个党支部先后终止。
  1956年5、6月,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党的队伍发展壮大,各乡党支部在并乡中升级成党总支,时开始在合作社单独或联合建立党分支。
  1957年4月,各乡(除水口乡外)建立党委会,镇境所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均建立党支部。
  1958年10月成立练市人民公社后,3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按原小乡规模分建9个大队、149个(后并成38个)生产队,12月实行军事化,生产队改称连。次年3月人民公社将大队(含镇大队)改称10个管理区(派出机构),并建党总支,38个生产队建立党分支。
  1961年6月,生产队规模调整,改称生产大队。时镇境分建78个生产大队,大队设党支部。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部分大队改变大队名称和调整规模,经合并后,镇境有68个生产大队。
  1968年2月后,各公社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接着各大队建立革命领导小组(后改称革命委员会),全面取代党支部。
  1970年8月后,各公社相继召开中共第四次代表大会,重建党委会。随后,大队重建党支部,部分大队恢复原来大队名称和规模。
  1984年4月后,大队改行政村。
  2002年4月,镇境73个行政村区域调整,划建成41个行政村至今不变,村党支部随区域调整而改变。
  2010年12月,中共练市镇委辖基层(企业)党委3个、党总支27个、党支部64个。
  2010年练市镇党的基层组织 表9-96单位:人续表9-96-1续表9-96-2续表9-96-3 第二节党员代表大会 一练市镇历次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1961年10月在练市镇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名数失考)。会议选举书记1名。
   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63年3月在练市镇召开,出席大会代表62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二届委员会委员5名。会议选举书记1名。
   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1965年8月在练市镇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三届委员会委员6名。会议选举书记1名。
  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1970年9月19日在练市镇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6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四届委员会委员7名。四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1982年11月7~8日在练市镇召开,出席大会代表63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五届委员会委员6名。五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1984年10月11~12日在练市镇召开,出席大会代表65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六届委员会委员7名。六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1987年3月5~6日在练市镇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20名,出席大会代表
  113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七届委员会委员10名。七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七届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89年9月19日在练市镇召开,出席大会代表95名。大会选举产生市党代会代表1名。
  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1990年3月14~15日在练市镇召开,出席大会代表135名、列席代表6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八届委员会委员9名。八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八届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92年4月2日在练市镇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18名,出席大会代表
  116名、特邀代表3名、列席代表18名。大会民主测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1993年1月78日在练市镇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35名,出席大会代表
  130名、特邀代表3名、列席代表8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九届委员会委员8名,九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名,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1996年1月28~29日在练市镇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59名,出席大会代表150名、特邀代表1名、列席代表9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十届委员会委员10名。十届
  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3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4名,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1999年2月2~3日在练市镇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18名,出席大会代表115名,列席代表10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9名。十一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名。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2002年1月12~13日在练市镇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16名,出席大会代表109名、列席代表36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11名。十二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4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名。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十二届二次党员代表大会2003年5月3日在练市镇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13名,出席大会代表101名。大会选举产生南浔区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32名。
   第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2006年11月24日在练市镇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15名,出席大会代表
  106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7名。十三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
  2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练市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名。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二练市乡(公社)历次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1961年11月在练市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公社第一届委员会委员7名。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62年12月31日在练市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公社第二届委员会委员7名,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1965年7月在练市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公社第三届委员会委员7名,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1970年9月在练市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公社第四届委员会委员7名。四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1980年1月15~16日在练市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112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公社第五届委员会委员5名。五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五届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82年4月21日在练市公社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12名,出席大会代表108名、列席代表12名,会议选举出席湖州市第二次党代会代表5名。
  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1984年3月22~23日在练市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10名,出席大会代表109名、列席代表25名、特邀代表3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练市乡第六届委员会委员7名。六届
  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三荃仁乡(公社)历次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1961年8月在荃仁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荃仁公社第一届委员会委员9名。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62年12月18~19日在荃仁公社召开,应到大会代表88名,出席大会代表81名、列席代表14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荃仁公社第二届委员会委员7名。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1965年4月在荃仁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荃仁公社第三届委员会委员7名。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1970年8月31日在荃仁公社召开,出席大会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荃仁公社第四届委员会委员9名。四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1981年12月在荃仁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荃仁公社第五届委员会委员7名。五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1984年3月23~24日在荃仁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10名,出席大会代表108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荃仁乡第六届委员会委员8名。六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1987年3月4~5日在荃仁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95名,出席大会代表
  88名、列席代表13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荃仁乡第七届委员会委员8名。七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1990年3月27~28日在荃仁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90名,出席大会代表
  86名、列席代表17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荃仁乡第八届委员会委员6名。八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八届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90年4月11日在荃仁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84名。出席大会代表
  71名、列席代表30名。大会民主测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1993年1月6~7日在荃仁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03名,出席大会代表
  101名、列席代表21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荃仁乡第九届委员会委员7名。九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荃仁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名。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四洪塘乡(公社)历次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1962年1月3日在洪塘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84名、列席代表62名。
  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公社第一届委员会委员9名。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63年7月在洪塘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公社第二届委员会委员6名。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1965年4月在洪塘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公社第三届委员会委员6名。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1970年10月在洪塘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公社第四届委员会委员5名。四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1981年1月在洪塘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公社第五届委员会委员7名。五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1984年3月23~24日在洪塘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10名,出席大会代表107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乡第六届委员会委员7名。六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1987年3月3~4日在洪塘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98名,出席大会代表
  95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乡第七届委员会委员7名。七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1990年3月26~27日在洪塘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95名,出席大会代表
  93名,列席代表12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乡第八届委员会委员7名。八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1993年1月2~3日在洪塘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02名,出席大会代表
  96名,列席代表7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乡第九届委员会委员7名。九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洪塘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名。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1996年1月10日在洪塘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68名,出席大会代表66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乡第十届委员会委员8名。十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洪塘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名。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
   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1999年1月30日在洪塘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62名,出席大会代表
  60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洪塘乡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7名。十一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洪塘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名。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
   五花林乡(公社)历次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1961年8月在水口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水口公社第一届委员会委员5名。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63年10月在水口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水口公社第二届委员会委员7名。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1965年4月在水口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水口公社第三届委员会委员5名。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1970年9月在水口公社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名数(失考)。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水口公社第四届委员会委员5名。四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1981年4月15日在水口公社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61名,出席大会代表
  154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水口公社第五届委员会委员5名。五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1984年3月22~23日在花林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100名,出席大会代表98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花林乡第六届委员会委员7名。六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1987年3月4~5日在花林乡召开,出席大会代表81名、列席代表20名。
  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花林乡第七届委员会委员7名。七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1990年3月28~29日在花林乡召开。出席大会代表76名、列席代表29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花林乡第八届委员会委员7名。八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八届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92年4月14日在花林乡召开。出席大会代表76名、特邀代表3名、列席代表36名。大会民主测评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1993年1月9~10日在花林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80名,出席大会代表
  79名、列席代表20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花林乡第九届委员会委员7名。九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花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名。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1996年1月20日在花林乡召开,应到大会代表58名,出席大会代表56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花林乡第十届委员会委员7名。十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花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名。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
   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1999年1月29日在花林乡召开,应到代表55名,出席大会代表52名。
  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花林乡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7名。十一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花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名。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名。
   六练市人民公社首届一次党员代表大会
  1959年12月1日,中共练市人民公社(大公社)首届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在练市镇召开,历时1天。出席大会代表100名、列席代表24名。大会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1960年度建设任务;大会选举产生由张鸿锡、沈见林、李军、张亭山、颜菊森、潘佩波、罗新根、沈三娜、李景壮、李炎、曹福康、张正荣、汪志英、郑跃庆、蔡建荣等15名成员组成新一届党委会;选举产生由沈见林、孙阿友、蔡建荣、徐永成、汪志英等5名成员组成监察委员会;选举出席吴兴县党代大会代表16名,候补代表2名,列席代表6名。
   第三节党的工作机构
  1953年7月,中共练市区委率先在荃南乡建立党支部,后镇境其它乡镇相继建立党支部。乡镇支部、总支或党委均根据委员职务分工,一般设置书记、副书记等职,党委设秘书1名,不配干事。
  1995年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练市镇成立经济开发区,党委曾下设(对外称)组织部、宣传部等办公室,由党委委员兼任部长。
  2000年9月19日,中共南浔区委批准同意《练市镇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根据行政区划调整、镇机关工作人员增多等情况,适时按照乡镇机构改革目标和思路,积极慎重地推行分流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增设镇机关各办公室主任。同年10月,通过竞聘上岗,一批优秀青年干部脱颖而出,被选聘到中层干部这一岗位上。此后,镇党委设置(党政合署)工作机构——办公室,并根据需要不时调整和配备正、副主任及其干事或办事员。
   一中共练市镇委员会工作机构 党委办公室2000年10月设立。到2010年与政府、人大、政协等办公室合署办公(对外称党政办公室)。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事员2名。
   组织办公室2000年10月设立。到2010年与政府口人事等机构合署办公(对外称组织人事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事员1名。
   纪委办公室1991年10月设立。到2010年与政府口监察等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对外称纪检监察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事员1名。
   宣传办公室2000年10月设立。到2010年与政府口旅游等工作实行合署办公(对外称宣传旅游办公室)。设主任1名、办事员1名。
  镇委党校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镇境开始创办乡镇党校,办校初条件十分有限,难于做到制度化。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和变化,乡镇党校办校条件日见改善。1997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纪委授予练市镇党校“浙江省先进基层党校”。1999年12月,练市镇党委根据《浙江省基层党校工作暂行条例》要求,在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专辟教学区,并长年挂牌,使镇党校在正规化、经常化、制度化方面迈进一大步,充分发挥镇党校在党员教育中“主阵地”作用。党校组建校务委员会,配有兼职校长、专职副校长和专、兼职教师。2004年6月,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授予练市镇党校“浙江省基层党校示范点”称号。
   二练市荃仁洪塘花林乡(公社)党委办公室
  1961年6月,练市人民公社分建练市镇和练市、荃仁、洪塘、水口4个人民公社后,到4个公社(乡)先后并入练市镇,公社(乡)均根据党委委员职务分工,设置书记、党群(副书记)、组织、纪律检查、宣传等办公室或多位党委委员合一联合办公室。此间,各乡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分别配备组织干事和宣传干事。但不设中层干部这一层级,故不能称作是公社或乡党委工作机构。
  第四节党的工作纪要 一组织建设
  1949年7月,中共乌镇区委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工作重心转入农村,建立重点实验乡。在新解放区,特别是毫无基础、干部很少的地区,暂时的、正确的、有条件的利用保甲长仍有其必要”指示,“先召集旧保甲长,宣传党的有关政策,指出保甲制度罪恶,教育他们必须改恶从善,立功赎罪,为人民服务,协助区委征借公粮、军粮。” 同年8月,开始建立党领导下乡农民协会组织,开展反霸减租斗争,以逐步接收旧乡政权。此后,基本上不再使用旧保甲人员。9月,区委在练市镇第10保(即后来行政村)成立全区第一个党领导下保农会,接着接收保政权。同时发动群众建立各种群众团体,并逐步向外围各保推开。保农会成立初主要工作是向地主展开“征借粮草”斗争。该保地主钱某、陈某屯积大批粮食不借,经发动群众展开斗争,才借出大米70石。农会以胜利果实支援前线作战解放军和救助断粮农民。
  1950年1月,嘉兴专员公署颁发布告,“布告”指出:本署特重申前令,希我全区人民在减租、民主反霸的热烈运动中,坚决废除旧的保甲制度,建立给自己谋福利的乡村人民政权。2月,中共浙江省委发出《关于划乡建乡工作指示》,“指示”指出,“为更好地领导生产建设,准备土改……各级政权范围必须划小”,“给实行土地改革做好组织上的准备”。镇境由点到面,分批分期开展划乡建乡工作,同年5月完成。此间,各乡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乡人民政府委员会和正副乡长。
  人民代表和乡人民政府委员中,雇农、贫农一般占2/3,中农占1/3。在划乡建乡中,同时合理划分行政村,整顿健全村级组织,清洗混入村组织阶级异己分子,清理调整不称职村干部。5月后,区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决定在农村暂不发展党组织,而是集中力量在各种斗争中组织、教育农民,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待“土改”完成后再进行发展工作。同年,镇境发展农民协会会员16189名,民兵、自卫队队员2268名,儿童团团员691名,妇女联合会会员1683名,青年团员19名,工会会员160名,青年联合会会员17名。
  1952年春,镇境结合“三反”运动进行整党整风。次年开展有计划地、积极慎重地以土改、镇反、抗美援朝三大运动积极分子为对象,发展新党员,为建立乡镇党组织打下基础。
  1954年6月后,梅雨汛期长达78天,却又多暴雨。出梅后又遇秋涝,镇境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涝灾。时因抗洪能力薄弱,大多河堤受淹或被洪水冲垮,多数粮田淹没,农村受灾严重,粮食全面减产。
  在长时间抗洪救灾中,镇境农业互助组和合作社在党领导下,充分显示出组织起来力量大这一优势,秋后,所有合作社粮食产量都比互助组粮食产量高,而互助组又比单干农户产量高,入冬后,镇境掀起农村合作化运动高潮。此间,农村党组织也在特大洪涝灾难考验中迅速发展壮大。
  1955年9月,镇境有12个党支部、党员127名。其中分布在农村党员104名。64名党员带头办起农业生产合作社。11月,镇境办起291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党员成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一支重要力量。
  1957年,开展党内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镇境发展党员工作暂停。次年起恢复正常发展。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公社党委对党组织建设工作认为“人民公社的组织工作与‘大跃进’的形势和要求相对照,是远远不相适应的,主要表现在建党工作进展缓慢”。
  1966年6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革命的大字报是暴露一切牛鬼蛇神的照妖镜》社论,此后,练市镇街头及各人民公社所在地开始出现大字报。
  同年8月后,红卫兵破“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一批路名、地名、桥名、店名,相继改成“反帝”、“反修”、‘红卫“、“向阳”、“东风”等名称;大批文物、古籍书画以及寺庙、教堂被毁。同时,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口号鼓动下,镇境掀起一股抄家风和揪斗游街风。从北京和省、县城延伸下来各种诸如“捍卫毛泽东思想革命造反派联合总司令部”、“红色兵团”、“红三司”等“造反派”组织陆续成立(上页附影印件是练市镇向县委呈送《关于成立红卫军的情况报告》)。红卫兵、“造反派”组织相互串联,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效法省、县造反派组织,乱揪乱斗领导干部,掀起“全面夺权”高潮。迫使各级组织无法维持正常工作而处于瘫痪状态。
  1968年2~4月,练市、荃仁、洪塘、水口等4个公社先后建立革命委员会。次年9月3日,吴兴县革命委员会派出调查组进驻练市镇,就筹建成立革命委员会问题,在沙村大队(今属练市镇洪福村)举办会期16天毛泽东思想学习班。9月28日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练市镇革命委员会。公社(镇)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实行党、政、财、文“一元化”领导。原公社(镇)党委终止。中共九大后,各公社(镇)相继建立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接着,建立整党领导小组。根据毛泽东主席制定“五十字”(即: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建党方针,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整党,在“吐故纳新”中一批党员受到错误处理,而一些造反派骨干当作“新鲜血液”被吸收入党,造成党组织严重不纯。
  1970年8~10月,各公社(镇)相继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恢复党的基层组织和镇境1022名党员的组织生活。这次党员代表大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贯彻中共九大错误方针。
  同年11月初,镇境全面清查“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案件,开始对大量冤假错案进行复查和处理。练市镇党委于同月8日至次年12月16日,先后召开11次专题会议,讨论全镇“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受到批判、揪斗和隔离审查134名对象定性定案问题。其中对漏划资本家、地主等成分81人和有政治历史问题41人,均以撤销审查,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对有错误言论4人,以撤销审查,作一般政治问题处理;对4名老干部,作出撤销审查,恢复党籍,予以“解放”并重新工作的结论;对有严重经济等问题4人,决定移送政法部门立案处理。
  1971年7月20日,吴兴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第三专案组办公室,对荃仁公社“文化大革命”中,一些造反派炮制“练市地区地下党遭受破坏案”,作出《关于练市地区地下党组织没有遭受破坏的销案报告》。读报告称:荃仁公社革命委员会于1969年12月,抽调力量,建立313专案组,对练市施家浜中共地下党组织有否遭到破坏等情况进行调查。经过一年多内查外调,已经查明:1939~1940年下半年,练市施家浜确有中共地下党进行活动,同时,又有党领导下的农民运动,但施家浜没有发现有党员被捕被俘等情况。上述问题,已经调查清楚,可以销案。
  1972年,镇境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指示,清查处理“文化大革命”中重大案件,练市镇党委成立专案组立案清查全镇“文化大革命”中较有影响的“冲击镇手工业办事处事件”、“冲击镇人武部事件”、“聂敏之来练活动事件”、“加工武斗凶器事件”、“走访上海春桥办公室事件”、“追捕‘练联总’头头王某‘9·2’事件”、“传播伪造384文件事件”、“船派接管镇治安大队事件”、“‘2·19’涂鸦大字报事件”、“‘8·6’武斗事件”等10宗案件。
  经清查都以“一般政治问题”结案。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镇境在党内和干部队伍中,清查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人和事,结合整党整风,纯洁党和干部队伍。
  1977年2月7日,原籍是荃仁公社蔡家桥大队沈少 沈少良同志,原王洪文秘书。良揭发王洪文大量贪污盗窃、侵吞挥霍国家资财罪行(沈少良原王洪文秘书,上页影印件摘自中共中央〔1997〕10号文件)。
  同年10月9日,中共练市镇委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决定批准镇属18个单位、部门与“江青反革命集团”帮派体系有牵连70人中,因“说错话、做错事”的41人为“说清楚”对象;因“参与帮派活动,犯有政治错误”19人为“帮批”对象;因直接参加“打、砸、抢”或是“帮派骨干”10人为“住读”对象。12月25日,中共练市镇委决定批准32名“说清楚”对象“解脱”,其余38人继续“说清楚”、“帮批”或“住读”。一年中,全镇召开控诉“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大会14次,以亲身经历上台控诉52人次,出席和参加控诉大会干部群众4250人次。
  1978年5月,镇境全面清查“文化大革命”期间“双突”问题(突击提干、突击发展入党)。同年,水口公社3名“双突”党员作党内除名处理。次年5月,练市镇党委对7名突击发展入党对象进行复议,并作出“5人党内除名,2人承认党籍”决定。各公社(镇)党委对突击提拔的干部,均作出回原单位原岗位工作的决定。
  同年冬到次年春,镇境各公社(镇)根据中共中央“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稳妥坚实,稳步前进”方针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宜粗不宜细”原则,全面复查“文化大革命”遗留冤假错案。包括历史地、慎重地严肃处理“文化大革命”中乱打死人等严重违法乱纪事件,做好死者善后工作。练市公社分别于1978年10月30日和1979年1月9日召开大会,给“文化大革命”中被揪斗
  69名干部和538名群众,除7人确有错误、64人属于原处理结论不妥,需要部分纠错重作结论外,其余全部宣布平反、落实政策、恢复名誉;给“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22人,除6名属戴帽“四类分子”外,其余予以平反昭雪;给“文化大革命”中被重划地主、富农分子成分93人,宣布平反;接着,给经过长期改造已经守法自新175名“四类分子”予以摘帽,同时改变其子女成分。
  1984年2月,镇境开始清理“三种人”(“文化大革命”中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及打砸抢分子)工作,遵照中央“坚定慎重,不漏不错”清理工作方针,经过认真核查,把犯有打砸抢罪行“打砸抢分子”清除出党,进一步纯洁党组织。
  1985年6月,根据中共湖州市郊区区委统一部署,按照“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目标要求,分批开展整党,到次年年底结束。镇境148个党支部,2008名党员参加整党。结束时,进行党员登记,对犯有错误和一些不够党员条件的人,分别作出党纪处分或不予登记、党内除名、缓期登记等组织处理。
  同年7月,练市镇、荃仁乡等党委建立复查和处理中共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小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84〕13号文件精神,开展复查和处理地下党问题。经复查,湖州市郊区区委批准因组织原因脱党的中共地下党员张学俭、章阿央等恢复党籍,章正英被确认为地下交通员。其余多人申诉要求恢复党籍,但因缺乏2名以上证明人(大多证人时已去世)而不能恢复党籍。
  8月,镇境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共湖州市郊区区委组织部“关于填报‘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重大事件登记表》通知精神,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将在“文化大革命”中发生每一件重大事件主要责任者、时间、地点、经过情节、造成后果、受害者等情况,于当月底前分别上报郊区组织部。
  1988年,镇境全面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建立每年1次评议制度,与1985年以来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相结合。不合格党员予以劝退、除名或限期改正。
  1989年5月3日,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通知,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不超过2名”规定精神,决定当年乡镇人代会补选副乡长原则上不再担任党委委员职务,时个别副乡长被免除原兼任党委委员职务。
  1991年5月,镇境农村党支部根据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1990〕9号)文件精神,在乡党委统
  一组织领导下,全面开展农村党支部评类升级活动。各乡制定评类升级百分考核标准,以组织农村党支部自评、党员集体评议、驻村乡干部互评、党委审议等程序。
   同年,练市镇19个党支部自评平均得分74分,党员测评得分76.8分,党委总评得分76.28分。
  被评定一类支部2个、二类16个、三类1个。荃仁乡20个村党支部在年度评类中,被评定一类4个、
  二类14个、三类2个。
  1994年6月,中共练市镇委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企业党建工作的试行意见》精神。推荐浙江依多金企业集团公司和练市丝绸总厂作为湖州市贯彻该试行意见试点企业。
  2000年9月,中共练市镇委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室(2000》20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机关人事改革,共分流机关工作人员62名,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35.2%。其中分流脱钩3名、解聘编外人员15名、离岗退养20名、下派18名、自谋职业3名、待岗3名。并对民主测评较差7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诫免。10月,通过竞聘上岗,14名优秀青年干部被推到中层干部岗位上,有效地激活用人机制,优化干部队伍,提高办事效率。
  2001年“七一”节前夕,中共练市镇委给全镇农村基层党组织中于1956年底前入党老同志致信慰问。慰问信中称:“当大家风华正茂时候,也许与共和国缔造者们一起在硝烟弥漫战壕里,也许在抗美援朝异国他乡,也许在迎接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来之际,对未来充满着憧憬,向党庄严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大家在数十年来实践中,为探索和寻找一条有中国特色建设社会主义道路,忧国忘家、励精更始之功,将永载党的史册。今天,大家虽已年过花甲,都依然关注着共和国基业,大家的心依然闪烁着对党坚贞不渝的光芒;同时,也依然给练市镇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为培养党的事业接班人发挥着自己余热。最后,祝大家在共享改革开放之盛世同时,保重身体,健康长寿,生活美满幸福!”
  2003年2月,中共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总结关于建立“五及时”(职工有困难及时帮、职工生病及时看望、职工与邻居发生纠纷及时调解、职工家庭出现矛盾及时化解、职工情绪波动及时谈心)和“五必谈”(新职工进厂必谈、职工加入党组织必谈、职工工作调动必谈、职工受到奖励或处分必谈、职工出国、出境培训或考察前和回来后必谈)制度和与时俱进抓党建、努力提升企业竞争力等经验,作为非公有制企业抓党建典型在全区党建工作会议上作大会交流发言。
  同年7月31日到11月25日,中共练市镇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有计划地调整完善基层组织设置。先后决定建立练南村、姚庄村、新丰村、悦新村、洪福村、水口村、新会村等7个村党总支,同时各总支分别设立综合、农业、工业党分支。
  2004年4月,建立练市镇指导员驻村制度。市、区、镇三级机关抽调干部分批下派到村,任1村1名驻村指导员。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指示精神,指导员坚持脱岗专职驻村。扎实有效指导各村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练市镇驻村指导员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一岗、一访、一簿、一卡制度”,即:服务岗、访百家、服务簿、绩效卡等具体措施,以切实加强对驻村指导员管理。
  2007年1月,中共练市镇委在全区率先启动机构改革。2月12日,南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向全区各乡镇转发《关于练市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确定练市镇党政机关内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
  镇人大、纪委、人武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同时,将事业单位整合4个服务中心。
  2010年6月29日,练市镇党委根据党员“差异化”教育管理原则,组织动员全镇党员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决定下发《关于在全镇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的实施意见》。指出:各级基层组织按照“可细化、可量化、可操作”原则,分别明确党员服务承诺方向。对每个类别党员赋予不同工作任务,明确党员服务项目和内容,使每个党员能够根据具体工作任务、量力而行地开展服务承诺。由党员本人和所在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2010年11月12日,中共练市镇委发文公布新联、朱家埭、建新、中心、严家圩、朱家兜、慈姑桥、荃步、凌家堰、松亭、施浩、横塘、达井、北堡等行政村和万兴、再兴社区共16个党支部升格成党总支。
  是年底,全镇党员3189名。其中:45岁以下党员1202名,占党员总数37.7%;有大专以上文化党员608名,占党员总数19.1%;有高中和中专文化党员554名,占党员总数17.4%。
   镇境1940~1985年党组织发展情况 表9-97单位:个 注:1956年并乡前各小乡统计数均并计在对应大乡名下(后同)。镇境1986~1992年党组织发展情况 表9-98单位:个 注:1986年练市乡已并入练市镇。
   镇境1993~1998年党组织发展情况 表9-99单位:个 注:1993年荃仁乡已并入练市镇。
   练市镇199~2010年党组织发展情况 表9-100单位:个 注:1999年洪塘乡、花林乡已并入练市镇。在党支部个数中不含企业党委、总支下属支部(分支)数。镇境1940~1969年党员发展情况 表9-101单位:人 注:1.1940年党员数内有部分党员是1939年冬入党的,因缺乏考查资料,故当年不作统计;2.表中所缺数据,属档案失缺所致。
   镇境1971~1985年党员发展情况 表9-102单位:人 注:1981年11月前花林公社称水口公社。镇境1986~1992年党员发展情况 表9-103单位:人 注:1.1986年练市乡已并入练市镇。2.表中所缺数据,属相关档案失缺所致。
   镇境1993~1998年党员发展情况 表9-104单位:人 注:1993年荃仁乡已并入练市镇。
   练市镇1999~2005年党员发展情况 表9~105单位:人 注:1999年洪塘乡、花林乡已并入练市镇。练市镇2006~2010年党员发展情况 表9-106单位:人 镇境几个年份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表9-107续表9-107-1 镇境几个年份郊区市区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表9-108二政治宣传工作 解放初,党的政治宣传工作主要是由随军南下干部组织开展。南下干部通过先接近儿童,教唱《东方红》歌曲,再接近青年人,讲根据地革命故事,逐步克服与当地老百姓沟通时的感情和语言障碍(老百姓见穿黄军装、带枪的干部惧怕,同时听不懂南下干部的方言),宣传征粮支前,解放全中国伟大意义。结合迅速稳定经济和社会秩序,党的宣传工作主要是配合开展剿匪平叛、减租退押、镇压反革命、贯彻“婚姻法”、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和“三反”、“五反”等运动,为恢复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和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奠定思想基础。
  1952年10月初,中共练市区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精神,在镇境各乡建立宣传工作站。吸收乡干部,小学教师做党的宣传员。时吸收第一批宣传员315人。
  同月18日,召开全区宣传员代表会议,明确宣传工作重点是互助合作化、秋收秋种、挖稻根(稻田治螟措施)、统购统销、普选等运动重大意义。同时,组织3个幻灯放映队,结合开展“中苏友好宣传月”活动及当地先进(模范互助组、水稻丰产户、养蚕丰产户等)人物开展幻灯宣传,以提高人民群众爱国主义政治热情及思想觉悟。12月,荃南乡在交通要道设站宣传。该乡第五村一名宣传员,在群众大会上以其亲身经历控诉一贯道欺骗人民反动事实,启发全村409名青年农民与其自己一同退道。同年11月16日,中共练市区委召开全区乡村干部大会,用稻根中藏有螟虫标本,教育启发到会干部,号召全面、干净、彻底挖掉田间稻根。会间各乡成立宣传指导组,会后,区机关干部全部下村
  一边用稻根标本向农民宣传挖稻根治螟意义和好处,一边指导农民推广挖稻根新技术措施。时区委领导分别总结长港乡施德先互助组和华林乡钮彩生互助组发明创造“七人五行作业法”经验在全区推广。
  党领导下挖稻根等生产运动取得胜利,给来年粮食丰收打下基础。
  1952年12月12日,区委再次召开全区干部大会,结合农村掀起合作化运动高潮,号召开展竞赛评比活动。会后,区委在仁北乡九村试点,该村13个互助组1965.8亩晚稻获得丰收,平均亩产达642斤。严阿忠互助组132.8亩晚稻平均亩产达717斤。该村评出晚稻丰产模范户2户(其中盛三娜户4.6亩晚稻亩产达887.5斤)、先锋户9户;养蚕能手5人、养猪能手1人、治虫能手11人等。通过对先进典型事例广泛宣传,推进合作化运动发展。同年冬,镇境办起711个互助组,48%农户加入互助组。
  1953年3月,镇境全面贯彻新“婚姻法”。通过宣传“婚姻法”优越性,实行新旧两种婚姻制度对比,组织妇女同胞控诉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危害性,使群众觉悟提高。练市镇3位守寡10年以上妇女,摆脱封建枷锁和旧思想意识束缚,各自找到心爱对象。
   同年11月,全面开展农村普选宣传。横塘乡组织12名乡宣传员、10名小学老师、44名村干部、
  23名青年团员,组成多个宣传小分队下村,用土广播(纸板话筒)、黑板报和队员化装对白或说唱等办法宣传。按普选三个阶段不同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宣传。第一阶段宣传普选中进行人口和选民调查意义;第二阶段宣传哪些人有选举权,哪些人没有选举权;第三阶段宣传投票选举人民代表是人民当家作主具体体现、应当选哪些人当人民代表、搞好生产迎接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12月,镇境各级党组织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简称“统购统销”)精神,依照中央关于“全党动员、全力以赴”“大量抽派得力干部到农村去”和“只要把道理讲清楚,农民是一定拥护”的指示,宣传“统购统销”政策重要性和意义,确保粮食“统购统销”运动顺利进行。
  1954年,全面学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重点宣传农业合作化优越性。横塘乡利用小农经济不能摆脱贫困典型事例①进行宣传,推进互助合作化运动发展。
  1955年,镇境12个党支部分别建立每月1次党课制度,由支部书记负责上党课,党课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论述。
  1957年4月,配合整风运动、反右派斗争,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宣传。
  1958年6月起,开展声势浩大学习总路线群众运动,深入领会总路线精神,根据总路线来检查各项工作,对照党员干部思想是否符合多快好省要求。8月后,迎接人民公社成立,开展歌颂“人民公社好”宣传,其时,“人人为我、我为人人”高尚共产主义思想和风格得到发扬(见8月23日《吴兴日报》《掘出大量银元上缴国库》的报道),形成“轰轰烈烈搞生产、欢欢喜喜办公社”热潮。随后,开展“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及大办钢铁、大兵团作战、大办公共食堂(见附7月8日《吴兴日报》、《喝足吃饱打胜仗、食堂办到田横头》的报道)、大办粮食等宣传。宣传中出现“浮夸风”等不恰当口号,助长干部犯“五风”错误。
  1959年9月9日,《吴兴日报》刊登署名叶茂迁《挖掉穷根幸福来》——练市公社新华生产队十年巨变的通讯。文章说:在新华生产队里有个南窑(瑶)村,解放前全村54户中有18只半“讨饭篮”。村上有两户地主,雇工、逼租、放债,使穷人越来越苦。
  现在“讨饭篮”们都翻身,公社化后,日子越过越好;新华生产队330户人家,1958年水稻产量比1957年增产34万斤。每户养猪羊平均1.8头。今夏又买进耕牛14条,等于增加百来个劳动力。生产队还办起木工厂和木炭厂,自力更生解决农具修理和养蚕用炭问题。公社化一年,使新华百业兴旺,粮多钱多,社员生活更加富裕。10月8日《吴兴日报》一篇《饮水思源感恩情、永远紧跟共产党》文章,报道新华村邵杏林一家十年来发生变化典型事迹。
  1961年1月后,宣传“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宣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教育干部纠正“五风”错误,同年冬,经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农村集体土地“包工包产到户”现象被彻底纠正。大批弃农经商劳动力回乡务农,开展生产自救,共渡“大饥荒”难关。
  1963年5月12日,中共练市区委在第三批干部整风会议上印发第11期《好人好事资料》,刊登荃仁人民公社高王庙生产大队(今属练市镇朱家兜村)党支部书记韩宝林《人人称赞的好书记》先进事迹。文章称:韩宝林是一个男女老少一致称赞好书记。他虽然身体不好,但他关心集体事总是坚持、执着地去做。在1962年排涝中,长时间地与洪水博斗在田问地头,无私地将自己家中木头掮到机埠上去拦堵出现险情土坝,同时还对社员们说,“你们赶快到我家去,凡是可用以拦坝的东西,都可以拿来”。文章还说:老韩劳动观念很强,一有空就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1962年他实际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天数达到163天,大队补贴误工只有167天。在劳动时总是到最困难、最艰苦的地方去。韩宝林①横塘乡第五选区第10组李某,全家7口人,“土改”时分得13.2亩土地和2间房屋。在合作化运动中,他加入互助组。后李因多病体弱,组里给他评劳动工分很低,因而他退出互助组。后不仅因农业生产劳力跟不上,水稻虫害严重而减产。而且,李某患重病无钱医治去世,接着2岁儿子也因病夭折。李妻又不能下田劳动,21岁长子因病伤失劳动能力,一家人陷入极度贫困之中。1954年春天断粮后,李妻借一斗五升蚕豆和九升大米渡荒。秋后,用2.2亩田抵还欠债。李妻无奈将11岁次子送给人家放牛。横塘乡用这个典型让群众深刻认识到小农经济无力抵抗天灾人祸,而组织起来走农业合作化道路才是摆脱贫困唯一道路。对集体粮食、公共财产都十分爱惜,家里劳力少,吃口重,他坚持勤俭节约,从不向大队或生产队借钱,外出开会补贴按规定办事,也从不多吃多占。时中共练市区委号召全区社队党员干部都要向这位好书记学习。
  1965年3月7日,中共练市区委向全区各级党组织转发练市人民公社新庄大队党支部书记沈金荣在全区农村党支部书记会议上作《转变领导作风、发挥组织作用》发言稿,区委批示:转变领导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是当前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一个带有普遍性问题,沈金荣以其亲身体会告诉大家,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发挥各个组织作用,不像有些人说是“远水救不了近火”。相反,领导作风转变,工作方法改进,各个组织作用发挥,必然使干部参加劳动时间多起来,这就会收到立竿见影效果,农业生产也必然会掀起高潮。时中共练市区委号召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借鉴和学习沈金荣工作方法和先进事迹。
  5月,县委工作组进驻各人民公社,开展“援越抗美”宣传。通过召开大会、广播、幻灯、黑板报、俱乐部演出或说唱等宣传形式,解除和克服老百姓怕“援越”要增加粮食任务、青年人怕“抗美”要参军、军属怕儿子上前线打仗、更多人怕美国要在中国扔原子弹等各种忧虑,通过回忆对比和宣传国内外大好形势、祖国强大等启发教育人民群众提高警惕、严防阶级敌人造谣破坏,努力安心搞好生产,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就是最有力“援越抗美”。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委工作停止,舆论宣传一度由造反派控制,作为开展“夺权斗争”和阶级斗争扩大化服务,由此造成思想理论上极大混乱。10月,根据省委指示,学习毛泽东著作群众运动掀起高潮,城乡公共场所普遍用红漆等书写毛主席语录。
  1968年3月,镇境贯彻浙江省革命委员会一次全会通过《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三忠于”(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活动的通告》,全面开展“三忠于”活动。同月20日,洪塘人民公社在民乐大队举办“三忠于”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到会360人中有200人能背诵毛泽东著作中《老三篇》(即《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会议要求各生产队配1名政治队长,以专抓“三忠于”活动。
  同年4月后,镇境处处都是宣传“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向阶级敌人发起总攻击”标语口号,造反派通过内查外调、隔离审查、封门查抄等手段深挖暗藏阶级敌人,并将“挖”出来阶级敌人,押送到群众大会逐个批斗,然后戴高帽游行或挂牌示众。有大队还给阶级敌人家门口挂上标有成分牌子,以示贫下中农与他们划清界线。一些进展缓慢或被称作“打不开局面老大难”大队或单位,则进驻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帮助。
  5月中旬,镇境全面贯彻吴兴县“三忠于”会议和军分区“三忠于”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各人民公社、各大队分别召开“三忠于”誓师大会、“三忠于”经验交流大会和“献忠”大会。全面营造“红海洋”活动,即家家请“宝像”(毛泽东像)、户户插红旗(家门前),人人购“红宝书”(毛泽东选集、毛主席语录),个个背语录。干部、职工、公社社员上下班、出工收工时都要做“四件事”①。
  同时,在农村广泛开展“献忠”(将私有物品无偿献给单位集体)、做“无名英雄”(有夜间做工不声张、不记报酬)和开展“大寨式评分”、献自留地归公等。
  1969年3月,中苏边疆珍宝岛事件爆发后,镇境人民对苏联军队侵略行径表示极大愤慨。8月后,全面进入挖防空洞准备打仗。9月,各地纷纷举行集会和示威游行,愤怒声讨苏联侵略。高呼“打倒①“四件事”又称“早请示、晚汇报”,以表达对毛泽东主席无限忠诚。“早请示”,即人们手握毛主席语录本,集体站在毛主席像前,先向毛主席行三鞠躬礼,接着高呼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和林副主席永远健康口号,然后,选读与当时政治运动或生产、工作相关毛主席语录,最后高唱《东方红》歌曲。“晚汇报”则重复“早请示前三项内容,最后高唱《大海航行靠舵手》歌曲。新沙皇!”“打倒社会帝国主义!”等口号。各级党组织分别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宣传《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有关反对苏联侵华文章。号召人民群众用“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实际行动,保卫伟大祖国神圣领土和主权。
  1971年,遵照毛泽东主席关于“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和“进行一次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指示,镇境各公社(镇)党委均建立中心学习组,规定每月3个集中学习日。练市镇党委建立1所政治夜校和34个基层党组织学哲学小组,全镇发行马列主义著作1193册、毛泽东论哲学等著作995册。同年,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批修整风”、“一打三反”和“批清”①运动。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党的宣传工作全面恢复正常。同年,镇境发动群众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罪行。
  1978年,开展新时期总任务和“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宣传。
  1979年,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农业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在宣传学习贯彻该决定精神中,县社党委强调农村“不许包产到户”。
  1982年春,全面开展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秋,镇境农村党员干部,在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冲破“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退到解放前”思想羁绊,全面推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此前,一些生产队“秘密”搞分田单干,结果被上级以“不适合经济发达地区”为由被纠正。
  后来《湖州党史通讯》转载文章说:“当时,荃仁公社竹子兜大队第六生产队的那份32户农民集体签名盖章,要求搞联产到劳的“具结书”,一个侧面反映了农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改革热情和愿望。”②
  1984年2月,重点宣传学习中共十二大通过新党章,并作为乡镇党员教育主要内容。10月后,广泛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结合学习宣传“实行政企分开”、“建立多种经济形式经济责任制”等内容,率先在乡镇集体企业推行厂长为代表承包责任制。
  1986年9月后,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结合党员冬训,开展“做文明镇民、建文明乡镇”宣传活动。
  1989年冬开始,进行农村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开展评“三户”(“爱国守法户”、“五好家庭户”、“文明户”)、树新风活动。每年冬季进行农村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活动,此活动到1998年冬停止。
  1991年,第二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在镇境开始,“二五”普法宣传教育核心是学习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学生。
  1992年2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宣传邓小平南方谈话精神。3月,学习宣传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指示精神。
  1995年8月,中共练市镇委作出《关于扎扎实实组织好党员学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的决定》。该决定称:根据中共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用三年时间,在全体共产党员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学习活动”要求,决定于8月21~30日,集中10天时间,对全镇90个党支部所属1425名党员进行一次系统学习。60岁以下1093名党员分二批参加集中学习,经统一考试后公布学员学习成绩。第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和企业支部①指批判极“左”思潮,清查“5·16”反革命分子运动。
  ②摘自《湖州党史通讯》1994年第5期,湖州市委党史办沈慧著文《试论湖州农村改革的历史条件》。文章说《具结书》内容是:1.由于搞联产到劳,公社大队要办谁学习班(即关禁闭),谁的一切工分报酬由生产队负责;2.如果因搞联产到劳,哪一个人吃官司,他家男女老少,猪羊禽兔都由其他31户供养起来;3.一切承包政策,按照苕南公社荣家兜(自然村名,今属双林镇,时已搞联产到劳)办。委员以上党员290人,实际参加290人,平均得分95分。第二批803名,实际参加782名,参训率
  97.4%,平均得分92分。
  1996年11~12月,学习宣传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同年乡镇党校冬训专题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1997年6、7月间,镇境以各种形式开展迎接和欢庆香港回归祖国文艺宣传活动。9月,宣传中共十五大精神。
  1998年10月,宣传贯彻农村改革重点是“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作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镇境全面纠正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中推行“双田制”(即分给农民每人平均约0.5亩“口粮田”,其余称作“承包田”,由农户自报面积)不准确做法。
  1999年,练市镇被列入湖州市、南浔区宣传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镇,镇领导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专题交流发言。会后,余杭、黄岩等县市委领导前来参观学习。
  同年,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年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取得成就。国庆节期间,举行游园、踩街和焰火晚会等活动。
  2000年4月,练市镇党委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开始启动“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简称“双思”教育)。在总结交流“双思”教育成果中,编印出版半月刊《练市信息》。5月12日,中共湖州市委派指导组下乡指导,在农村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50多次,走访农户650户,张贴标语752条,悬挂横幅20多条,印发调研提纲和书面问卷稿340多份。教育时间2个月,到6月底结束。党员干部集中教育面达95%以上。
  2001年6月,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练市镇《1996~2000浙江省“三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11月,《湖州经济强镇——练市》大型画册发行出版。图文并茂宣传画册共58页、216幅彩色照片,分工业企业、农业经济、城镇建设、特色文化等篇章。
  2003年1月27日,练市镇党委发出《关于在全镇开展“贯彻十六大,推进新跨越,建设新练市”的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要求:全镇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共十六大精神,自觉为实现十六大提出目标任务贡献智慧和力量,努力营造抢抓机遇、奋发有为、跨越发展良好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此次活动到3月底结束。
  2005年7月2日,练市镇党委发出《关于在全镇开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从7月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共产党员中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镇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二批进行,每批半年时间,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具体安排是第一批镇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等13个党组织。从7月开始到12月结束。第二批行政村、非公有制企业共
  115个党组织。教育活动到次年6月结束。
  2006年1月,练市镇党委发文推出为民服务措施,着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同月20日《湖州日报》以《练市“八助”打造群众满意工程》作专题报道。称。“八助”措施一是助农。把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当作助农硬仗来打。同时,给全镇320户种粮专业大户发放助农补助款10.7万元。二是助业。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举办42期实用技术培训班,有3600人(次)参加学习培训,帮助受训人员就业和再就业。三是助居。解决镇区300户租住房困难户住房修缮问题,完成17户低保户危房改造。
  四是助医。新建起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六位一体”16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让农民就近求医。五是助行。投入60万元,扩改镇区部分路段,完成高速公路练市段征用1300亩土地和180户农户房屋拆迁、安置任务。同时疏浚14.8公里内河航道。六是助学。给314名贫困中、小学生减免全部学杂费,资助45名特困生就学。七是助困。给102户困难户、515户低保户和17户受灾户发放救济、救灾款73.4万元。八是助残。在9家福利企业和2个助残基地安置543名残疾人就业。
  同年4月后,练市镇党委成立创建省级文明镇领导小组和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验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两创”《实施规划》,全面启动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12月,练市镇党委发出《关于在全镇开展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教育活动的决定》。“决定”指出:要激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创新创业主体积极性,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能致富、守法纪新型农民,引导农村党员干部群众了解新形势、树立新观念、掌握新本领、塑造新风尚,给努力建设具有练市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是年,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练市镇2001~2005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省级文明乡镇称号。
  2007年8月,《长三角经济强镇——练市》大型画册出版发行。宣传画册分党政领导、概况、工业、农业、城建、社会事业、人文等篇章。同时,发行《中国——练市》DVD宣传片。
  2008年,中共湖州市委、市政府命名练市镇为《湖州市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验示范镇》。
  2009年3月,练市镇被列入南浔区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镇。宣传中央关于“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指示精神。活动到8月结束。
  同年,练市镇结合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成就,在国庆前后举办和开展系列庆祝活动。包括:“巨变六十载、辉煌练市镇”系列宣传图片展、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升旗仪式、“繁花似锦方寸间”迎国庆邮品图片展、激情广场大家跳集体舞活动和国庆广场文艺晚会。
  2010年9月25~26日,练市镇举行“浙江省第三届湖羊赛羊会暨首届练市湖羊文化节”。同年出版发行图文并茂大型宣传画册《浙北名镇和谐新城——练市》和DVD外宣片《精品练市》。同年止,全镇有省级文明镇1个、省级文明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村、社区)28个,区级文明单位(村)32个。
   练市镇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名录 表9-109练市镇获得区(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名录 表9-111 附:宣传学习和贯彻12个中共中央一号文件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即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到201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此间除1987~2003年外,先后共发出12个中央一号文件。每当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镇境各乡镇党委都要组织召开或举行党委中心学习组、党校专题培训班、党员于部大会、村民职工群众大会、广播电视会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学习和贯彻。把中央一号文件基本精神、惠农政策、工作措施,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力求达到家喻户晓。其间,党委中心学习组和党校专题培训班先后开办《联产承包制是伟大创造》、《承包土地15年不变》、《扩大市场调节力度》、《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等专题讲座。
   三纪律检查工作 解放初,纪律检查工作主要在全党中开展党的纪律教育。1950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布告,对新建立乡村政权、群众团体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为当时乡村干部共同遵守纪律之一。
  1954年春,中共中央作出规定,要求共产党员做到:带头参加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并起模范作用;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互助合作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强迫命令、违法乱纪行为;坚持执行党的政策、决议,服从领导,反对无组织、无纪律现象。
   同年8月中旬,中共浙江省委工作组到练市区,与区委联合组成有11人参加土改复查工作组。
  选择在荃南乡试点,以点带面复查全区土改。经过75天复查,认为“情况基本搞清”。11月1日向县委写出《工作检查报告》,复查工作结束。该报告称:经复查,该乡土改存在主要问题是土改、镇反不彻底,大批地主、富农漏划,反革命分子漏网,没有得到镇压(全乡有漏划地主27户、富农34户、反革命5名),封建残余势力在政治上操纵和窃取乡村政权。在复查4个选区17名干部中当过伪保长、做过土匪和属于地主、富农分子8名。这些封建残余势力分子操纵基层组织,窃取领导权后,政治上还在压迫农民,经济上混入互助组继续剥削农民。复查后,全面整顿和“洗刷”村干部队伍。乡人民政府将漏划地主、富农分子和漏网反革命分子名单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虽然只批准少部分,但由此造成错划成分问题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才被纠正。
  1955年,中共吴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监察委员会。次年6月26日,中共吴兴县委决定徐子龙、钱志圣、钱见奎、李炎分别任练市、荃仁、洪塘、水口等乡党的监察干部。
  1957年4月,镇境根据中共吴兴县委统一部署,开展农村整风运动。10月开展整风反右运动和反右派斗争。次年2月,整风反右派斗争掀起高潮。通过“大鸣、大放、大辩论和大字报”,各级党员干部遵照中共吴兴县委《开展全面整风运动的规划》关于“不仅要顶得住‘放’(指大鸣、大放、大辩论),而且更重要是下狠心改进自己缺点和错误”指示,正确对待大字报,虚心接受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农村合作社经营管理,提高各级党组织战斗力和党员在群众中威信。
  同年9月13日,练市乡党委向区委报送《关于贯彻县委反瞒产运动的报告》,报告该乡“反瞒产”运动结束。“报告”称: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指示和田一民县长9月5日《关于粮食统购统销问题的报告》精神,乡党委于9月9~13日组织召开小队长以上全体干部、党团员共767人参加反瞒产大会。
  大会经思想动员,由1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党分支书记向大会作表态发言。会间以合作社为单位开展大讨论、大揭发、大批判、大辩论,划清粮食问题上大是大非界线。会议总结瞒产私分害处,明确实行粮食统购统销重大意义。在提高与会干部思想觉悟基础上,全乡396个生产小队中有305个生产小队如实报告瞒产私分粮食195927斤。这些生产小队都向大会表决心,将瞒产私分粮食倒回来卖给国家。大会批判5名合作社干部在合作化问题上,一贯散布错误言论和对瞒产私分粮食问题放任自流右倾思想,并对个别社、队干部作出撤职处分决定。
  1958年4月,镇境全面开展整风运动。练市乡党委于4月9日,将工商界开展整风运动中部分大字报内容摘编成《练市镇工商界鸣放大字报选编》报送中共吴兴县委整风办公室。该选编称:练市镇区(时练市镇建制已撤销)有45个单位开展整风学习,在“大鸣、大放”高潮中,贴出大字报1435张,收集小组意见1748条。在工商界,党的组织和各级干部能正确接受来自群众批评和意见,在经营管理和经营作风上,有不少改进和提高。但在“大鸣、大放”中,出现不少攻击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现选摘其中部分,供上级参考。
   同年10月,人民公社和生产队建立监察组织,公社党委由1名副书记兼任监察书记,各支部1名支委(兼)任公社监察委员。
  1961年6月初,中共练市区委在县委工作组指导下,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桑叶兜生产大队(今属练市镇钟家墩村)开展落实退赔政策试点工作,以纠正“五风”造成危害。同月24日,调查组向县委写出《退赔试点工作情况简报》。该简报称:桑叶兜生产大队是练市公社(指大公社)“五风”危害较严重地区之一,自“十二条”(指《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六十条”(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贯彻以来,在许多方面问题已经得到纠正,因而大大调动社员群众生产积极性。该大队到6月23日止,已将“大跃进”中大队集体平调(即无偿占用)社员物资(多般是水车、蚕篇和门窗、水缸等生产生活用具)924件,折合价款1696元全额退赔给社员。同时,还将当时生产队集体平调社员物资4688件折价款6317元,也分别退赔清楚。时一位老农指着“重回老家”的一只蚕篇说:“这是爷爷手里在光绪年间所置东西,共产党的政策真灵,今后就好了。”接着,在全区推广桑叶兜生产大队试点经验,落实退赔政策。
  1962年春,镇境各公社(镇)党委检查落实党员干部甄别平反政策。同年5月18日,中共吴兴县委监察委员会〔1962〕74号文批复练市人民公社《关于党员干部甄别平反情况报告。“报告”称:几年来,练市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党员、干部在运动中(主要是“大跃进”时期)受到大会批判、斗争和处分有82人。其中大队正副书记、大队长25人,大队其他干部10人,生产队长47人。
  分别在“拔白旗”时受批判处分23人,“反右倾”时受批判处分29人,整风整社时受批判处分5人,改造后进队时受批判处分25人。经甄别属于错批判、错处分给予平反共69人。练市公社在长港大队召开全社党员和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大会,会期3天,在公布甄别平反结论时,被评反党员干部声泪俱下,感激党的甄别平反好政策。到此,镇境甄别平反工作结束。
   洪塘人民公社1958~1961年受处分党员干部及群众甄别平反情况统计表 表9-112单位:人
  1964年1月,镇境各人民公社在上一年开展“小四清”(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基础上,全面开展“大四清”(指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后称“社教”运动)。经过组织群众对党员干部“背靠背”(指背着当事人)检举揭发和本人在群众中开展“洗手洗澡”(指党员干部坦白交待,接受教育),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多吃多占”问题(指下乡时在农民家里搭伙不交饭钱、家属欠生产队透支款不结清、假日回家参加生产队劳动多得报酬等)。通过“社教”,普遍建立干部“误工加补贴制度,规定支部书记、大队长每月固定误工7~10天,参加上级会议或因公外出时间另行补贴。但运动因犯“左”倾错误,严重扩大打击面,不少党员干部受到不应有打击。
  1965年12月20日,县委向全县各级党组织转发洪塘公社党委《关于发挥基层党和行政监察组织作用的情况报告》该报告称:1963年公社建立行政监察组织以来,党委有专职监察干部,17个生产大队党支部都建立监察委员会,生产队配有监察员。在结合开展“社教”运动中,按照“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团结对敌”方针,加强法纪教育,公社召开案例剖析会,教育党员干部珍惜手中权力,增强反腐意识,使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明显减少。公社党委还建立党的监察干部与犯错误党员开展谈话制度,当年谈话对象62名,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收到较好效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监察工作停顿。
  1968年9月,镇境全面传达吴兴县“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工作会议精神。此间,一些主要领导干部被打成叛徒、特务,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同年,各人民公社党的核心小组成立(练市镇于1969年成立),未设党的纪检部门,有关纪律检查和党员违纪处理,报县革命委员会组织组办理。
  1977年,中共吴兴县委统战部批准决定给荃仁公社三红大队高王庙生产队(今属练市鎮朱家兜村)鲁世荣、庄苇和立新大队(今属练市镇鈡家墩村)钟砚雄摘掉右派帽子。1979年1月,吴兴县第
  二批“右派分子”摘帽时,给练市饮食合作商店职工、时下放在荃仁公社红兵大队(今属练市镇慈姑桥村)曾松生和练市供销社商改干部、时下放在练市公社新丰大队温云春摘掉右派帽子。
  1979年3月,镇境对“文化大革命”遗留积案进行复议,分别落实政策。同月19日,练市镇党委对35件“文化大革命”遗留积案进,决定撤销练市镇革命委员会〔1972〕3、34、46号,〔1973〕10、12、13、65、68号,〔1974〕3号等文件,对因政治历史问题受到重新审查13人,作撤销“文化大革命”结论、维持原“肃反结论”处理;对被打成现行反革命6人,作推倒一切不实之词,撤销“文化大革命”结论,作一般政治言论问题处理;对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的16人,作排除嫌疑、推倒一切不实之词、给予平反、恢复名誉处理;对部分纠错则以重作结论处理。对“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致死干部群众召开平反昭雪大会或追悼大会。
  1982年4月始,镇境贯彻中共中央〔1982〕9号文件,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清查复议。
  对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罪行和错误的人,在定性与及法纪、党纪、政纪处分上作从宽处理。同年
  11月,湖州市教育局通知,经征得荃仁公社党委同意,决定撤销荃仁公社革命委员会〔1979〕1至16号文件关于对16名教师审查的批复。称:对16名教师重新审查是错误的,现给予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1986年9、10月间,根据中共湖州市郊区区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处理一九五四年土改扫尾重划成分遗留问题的意见》通知精神,镇境开展复查纠正错划成分(见右附影印件,名字已被隐去)与房产处理问题。练市镇经复查,全镇在1954年土改扫尾中因被错划成分被重新没收房产有77户、房屋296.5间。被分配给贫雇农民57.5间。在落实政策中折价退赔原房主补偿款16931元。被全民、集体或个人占用62.5间,全部退还原房主。被拆建公用房屋175.5间,退赔原房主补偿款
  57318.4元。原房不能退还1间,退赔原房主补偿款150元。此项工作至此全面完成。
  1993年10月,镇境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联系实际,开展对照检查。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和《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两个文件精神,修正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1996年9月,练市镇党委根据市委关于清理党政干部违反住房规定,对全镇党政干部住房进行清理。经清理,57名干部所有住房均无发现有违反规定购房和建房问题。
  2001年8月,练市镇党委印发《关于二〇〇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与舆论监督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责任制》、《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政务、财务公开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2007年9月19日,根据中共南浔区委统一部署,练市镇党委办公室印发《在全镇推行“六百工作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为探索新时期镇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新机制,决定推行“进百家门、交百家友、办百家事、解百家难、兴百家业、保百家平安”作主要内容的“六百工作制”。要求每名镇干部联系3至5个自然村、100户农户。并建立管理考核体系,工作绩效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
  2008年8月,练市镇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党务”。
  实行党务公开内容、范围、形式、程序和时限规范化,并细化考评制度。将《党务公开满意度测评》和《定期交流通报》等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科学评判党务公开成效。
   同年11月26日,中共练市镇委通知,分别在41个行政村和19个事业单位及部门建立党的纪检小组,公布纪检小组成员名单。
  2009年5月14日,练市镇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对镇村两级建设工程项目实行责任人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过错追究范围及责任、追究方式等作出详尽说明。同年,练市镇党委在深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试行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员旁听制度,以强化党内监督,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参加旁听党员可以对领导干部发言和民主生活会质量提出意见,并填写“满意度测评表”。会后,镇党委负责梳理并予以答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010年4月,根据中共浙江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精神,中共练市镇纪委参与制定《练市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发票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等13项规定,由镇人民政府印发各行政村及有关部门实施。
  同年8月,根据中共南浔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推广村监委会“461工作法”通知》,推行“461工作法”(“4”指监督村干部、村事务、村三资和村务公开4项内容,“6”指监督列席会议、每月例会、参与工作、收集民意、汇报反映、解释宣传等6步方法,“1”指年底完成1次评议)。
  是年,练市镇纪委根据中共南浔区纪委《关于开展“评星晋级”活动,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开展创建工作,年底有18个行政村被推荐为三星级村,荃步、姚庄2个村被推荐为四星级村,练南、慈姑桥2个村被推荐为五星级村。
  1966~2010年年底,镇境乡镇党委(纪委)共立案查处违纪党员374名。其中71名党员开除党籍、1名党员劝退和劝退不退除名、252名党员受党纪处分。
   练市镇历届纪委成员名录 中共练市镇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13 注:1991年10月,中共湖州市纪委、组织部(湖组发〔1991〕37号)批复建立中共练市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公布正副书记任职名单。
  中共练市镇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表9-114中共练市镇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15 中共练市镇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16 中共练市镇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17 中共练市镇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18荃仁乡历届纪委成员名录 中共荃仁乡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19 注:1992年、1月,中共湖州市练市区委(区委干〔1992)3号)批复建立中共荃仁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公布成员任职名单。
   中共荃仁乡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20 注:1993年9月荃仁乡并入练市镇,荃仁乡纪委终止。
   洪塘乡历届纪委成员名录 中共洪塘乡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21 注:1992年1月,中共湖州市练市区委(区委干〔1992〕3号)批复建立中共洪塘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公布成员任职名单。
   中共洪塘乡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22中共洪塘乡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23 中共洪塘乡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24 注:1999年10月,洪塘乡并入练市镇,洪塘乡纪委终止。
   花林乡历届纪委成员名录 中共花林乡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25 注:1991年10月,中共湖州市纪委、组织部(湖组发〔1991〕37号)批复建立中共花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公布书记任职名单。
   中共花林乡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26中共花林乡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27 中共花林乡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9-128 注:1999年10月,花林乡并入练市镇,花林乡纪委终止。
   镇境乡镇(公社)几个年份党员违纪处分情况(一) 表9-129单位:人镇境乡镇几个年份党员违纪处分情况(二) 表9-130单位:人 注:1.1986年练市乡已并入练市镇;2.1993年荃仁乡已并入练市镇。
   练市镇几个年份党员违纪处分情况(三) 表9-131单位:人 注:1999年洪塘乡、花林乡已并入练市镇。四关心下一代工作
  1992年,镇域各乡镇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
  2001年6月,在实施“十五”儿童规划第一年里,开展“九五”儿童规划终期监测和评估,同时,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相关部门建立目标责任制。
  2004年4月,中共练市镇委决定调整关工委组成成员。调整后关工委由15人组成,汤月良任主任。
  2007年6月1日,会同镇团委、妇联给34名“留守”儿童寻找代理家长,并开展帮扶活动。
  2008年1月14日,中共练市镇委决定调整关工委组成成员。调整后“关工委”由13名成员组成,周晓耿任主任。
  2009年3月26日,镇党委决定调整关工委组成成员。调整后“关工委”由12名成员组成。吴建学任主任。同年6月20日,镇关工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决定成立由20名老同志组成的练市镇少儿工作关爱团。胡新泉任团长。
  2010年5月25日,浙江大学关工委在练市一中举行南浔区图书库首批图书捐赠仪式。浙江大学和湖州市、南浔区及练市镇关工委负责人,市区镇分管青少年工作领导和教育部门、练市一中负责人出席图书捐赠仪式(见右图)。
  同年,练市镇关工委以多形式、多层面开展对青少年法制宣传,使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意义家喻户晓。重点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帮助各校选聘法制副校长,定期安排法制课和开办安全教育讲座,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树立崇尚法制,遵纪守法观念。镇团委利用各类大众传媒及QQ群等网络载体,宣传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内容,努力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同年,镇团委联合镇妇联、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安监中心、城管中队,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派出所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问题突出地段治安巡逻,开展网吧、台球室等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各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雇佣童工拐卖儿童、虐待儿童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留守儿童帮带、教育和监护以及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关爱工作。
   第五节党的干部 一解放初和农村合作化时期干部 镇境解放初区乡镇干部队伍,由军队南下干部、湖嘉公学(由湖州、嘉兴两地联办干校)学生干部和从地方新提拔工农子弟干部及少量留用旧职人员组成。区乡镇脱产干部不发工资,均实行供给制。中共乌镇区委、区政府及驻区工作队干部组成状况 表9-132 注:1.1949年11月22日乌镇区政府统计。2.“军队工作团干部”是指中共浙江省委派来干部。
   华东区各级党政军民武学机关部队供给制标准 表9-133 注:1949年4月21日由华东财经委员会制定。
  1950年1月,全区脱产干部35名,部队干部25名,粮征人员27名。
  同年7月,在划乡建乡中新提拔地方工农干部19名,累计地方干部31名,全被分配到乡政府机关。同年土地改革,从积极分子中选拔乡政府委员(称不脱产干部)。1952年后实行“大包干”(即半供给制)。每人每月配给大米120斤。
   练市区机关干部分工情况统计表 表9-134单位:人 注:1.统计时间约1951年1月;2.区机关20名干部中有中共党员4名;3.区委成员中时属书记职位空缺,副书记刘长起主持工作,组织委员王朋来、组织干事程兰增(女)、宣传干事吴阿毛;4.区公所9名干部中有正、副区长各1名、治安员1名、文书1名。
  1954年后,根据工作需要,党吸收一批从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涌现和培养起来先进骨干分子充实乡干部队伍。
  1955年2月11日,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关于《一九五五年一季度干部工作意见》指出:一年来,根据“统一调整,重点配备”原则和贯彻“大胆大量提拔干部”方针,基本上完成干部编制工作,初步解决一直来在各种职务上大量缺职现象;通过“统购统销”、“排涝”和“超额增产”等运动,提高干部政策水平。同年7月7日,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发出《关于乡干部吸收处理的意见》。指出:一些地方对吸收与处理乡干部,表现得不严肃、不认真。在1954年排涝中,处理很多乡干部,其中不少仅是个别负责同志口头说一声:“撤你职开除回家。”“个别区在吸收乡干部时,有未经批准任意吸收,吸收后,供给无法解决。”该意见规定:“当前乡干部来源,应以农村积极分子为主,对部分家庭工农出身高小、初中毕业生,可以酌情选择其中确能吃苦耐劳、工作热情负责、思想意识较好吸收一些。”明确吸收乡干部手续“由乡党支部提出,区委审查,报县组织部会同县政府人事科审批”。同时规定乡干部处理“必须先将处理原因及意见由乡党支部书面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再宣布处理”。
   练市区乡干部配备缺编情况统计表(1955年5月9日统计) 表9-135 注:摘自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吴组干[1955]320号)文件。
  1955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的命令》。并决定自同年7月起,将现有一部分工作人员所实行包干制待遇一律改成工资制待遇。‘命令’指出:这是根据“按劳计酬”、“同工同酬”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生活待遇制度进行重大改革。
  从此,镇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半供给制”结束。
  1956年“撤区并乡”前,镇境9个乡有乡干部51名,其中,练市、长港2个乡13名,仁北、荃南、荃步3个乡15名,洪福、横塘2个乡12名,华林、水口2个乡11名。“撤区并乡”后,部分原区委领导干部担任合并后新建(大)乡负责人。原(小)乡干部均随乡机关合并成新建(大)乡工作人员。到次年12月,镇境有乡干部72名。其中练市乡17名、荃仁乡19名、洪塘乡18名、水口乡
  18名。
   二人民公社化时期干部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成立初(大公社)的干部队伍,除主要领导由中共吴兴县委调配和下派外,由原区乡镇(包括原不脱产)干部和吸收、抽调部分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区级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分别担任人民公社和管理区(公社派出机构)的党政领导。
  1960年1月5日,《吴兴日报》报道中央国家机关党委最近决定《今年继续下放干部劳动锻炼》消息。“报道”称:在1959年内,中央国家机关下放劳动锻炼干部有6400多人。下放干部到基层劳动锻炼,做到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经过一年时间锻炼后,调回原机关继续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党委认为,农村人民公社最能全面地锻炼干部,今后应是干部下放劳动主要方向,这对锻炼改造干部有很大益处。时镇境农村有一批来自地、县和乡镇机关劳动锻炼干部。
  1961年6月,人民公社调整规模,原大公社及管理区干部,除原由县委调配和下派主要领导大部分被调走和原从农业社或部门抽调干部全部归队回原单位外,其余均由县委重新任命和分配到各(小)公社。时各人民公社吸收个别优秀大队党支部书记担任党委(不脱产)委员。次年12月,各人民公社党委换届后,不再选举不脱产党委委员。
  1962年2月15日,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发出《对已批准和未批准转为国家供给的公社供给干部应办理的有关几项事项的通知》。称:经地委批准共48名(包括专职人武部干部3名)转为国家供给。
  其中:练市区4名。其余不同意转为国家供给公社干部按地委指示,应一律动员回生产岗位。为此对已批准和未批准转为国家供给公社供给干部,应办理事项,特作如下通知:(一)3月起,将工资待遇编造预算上报县财政局;(二)动员回生产岗位干部,可加强生产大队和生产队领导,3月起在公社内不再保留公社供给干部;(三)动员回生产岗位公社供给干部,可由公社党委出具证明,说明:为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加强基层领导,因此动员回生产岗位。这一“通知”传达贯彻后,凡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进入公社机关工作一批干部,除个别转正外,其余均回原单位充实基层干部队伍。
   镇境1963年12月公社(镇)干部人数统计表 表9-136 注:摘自湖州市档案馆藏W3—1—104/121。
  1966年4月后,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先后批复同意,在镇境选拔一批担任人民公社共青团干部和妇女干部为“公社补贴干部”(报酬每月补贴16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人民公社(镇)相继出现“双突”问题(突击提干、突击发展入党),时提拔一批造反派骨干成人民公社(镇)领导干部。1975年7月17日,中共中央针对解决浙江“双突”问题①下达〔1975〕16号文件,但从贯彻中央文件到年底,全国又出现“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央文件贯彻因此受挫。“双突”一些遗留问题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二三年后才得到进一步清理和解决。上世纪70年代,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在各人民公社分别选拔“不脱产补贴干部”和“补贴工分年轻干部”。(报酬实行工分加补贴。即本人参加所在生产队分配,按同等劳动力计酬,年终由生产队向县财税局结算。每人每月再补贴生活费8元。办公费、学习费、差旅费按照公社干部标准执行。)“不脱产补贴干部”和“补贴工分年轻干部”均以贫农子弟为主,以半脱产形式过渡,经一年左右时间煅练和考核合格后,转为公社干部。此间,县农业局、水产局等均从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补贴各人民公社为聘用水稻、蚕桑、畜牧、水产、林业、沼气、农经(财会)等辅导员报酬,这部分聘用干部,除个别被吸收为公社干部外,大部分被定编成乡镇事业机构干部。
  1973年12月练市镇机关各系统工作人员编制分类表 表9-137①中共浙江省委向中央请示报告中提出,凡是突击提拔干部,全部先回到原单位、原岗位,经过一段时间锻炼、培养和考察,对于表现好、符合干部条件的,再由各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个办理任命手续。对于突击发展党员,通过教育和考察,凡不够条件的,经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批准,予以除名。在“双突”中经过审查,凡是混进来罪证确凿的坏人,要坚决清除,依法处理。摘自陈法文《小平同志抓整顿的一个范例》。(陈法文曾参加向中共中央《关于正确处理突击发展的党员和突击提拔的干部的请示报告》起草工作)1979年9月,中共吴兴县委根据省委〔1979〕36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嘉兴地委批准,决定从农村退伍军人、大队干部队伍中吸收一批具有初中文化、年轻的贫下中农子弟,充实公社干部队伍。次年8月13日,中共吴兴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新吸收干部转正、定级的批复》。在批准全县167名公社干部名单中属镇境有16名。
  1982年,从大队干部队伍中选送个别优秀、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干部进党校和全日制农业专科学校脱产学习一年,毕业后回公社工作,并以知识型干部进入人民公社领导班子任职。
   三政社分设后干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实现各级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精神,镇境各级党组织于1983年下半年加强培养和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不断充实各级领导班子。
  1984年2月,镇境各人民公社党委根据郊区区委办公室2月10日发出《关于搞好政社分设工作的意见》中“通过对干部全面衡量,挑选那些品德好,作风正,工作能够胜任的优秀分子,配备好各级领导班子”、“关于乡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问题,省委〔1983〕28号文件要求,原则上新进班子的在40岁以下,超过50岁的一般不再安排,也就是大家传的‘四十不进,五十不留’”、“乡党委、乡政府和乡经济组织成员,以先任命,后选举,到下半年再开代表会换届”精神选拔、推荐一批年青干部进入政社分设后新班子。
  同年3月30日,湖州市郊区人民政府人事局(湖郊人〔1984〕14号)下发《关于招聘乡党委、乡政府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招聘对象和条件是“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30岁以下,政治思想表现优秀,身体健康,热爱农村工作的农业生产管理干部,不脱产农业技术人员和回乡知识青年。凡是聘用人员必须订立合同,聘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不称职者,应随时解聘。”“招聘手续:自愿报名,大队推荐,乡组织考察,分区审查,郊区批准。招聘对象需进行考试。”5月后,陆续分批招聘乡干部、乡镇财政总会计、乡镇专职人武部干部、乡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乡镇土地管理规划员、乡镇专职统计员、乡镇农经员等。其中5月26日郊区人事局一次批准同意镇境招聘12名乡干部。乡镇招聘干部是实行招聘制度的国家干部,享受正式国家干部同等待遇,故称“国聘”干部。以合同制形式使用和过渡。
  1985年8月23日,镇境乡镇按照湖州市郊区区委组织部通知中“根据中央关于对四十五岁以下,不到中专文化程度干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培训速度”精神,向郊区区委组织部填报“干部文化学习情况调查摸底表”,接着,报经郊区区委同意,凡不到中专文化程度乡镇干部分别报考各类学历班学习。时大多乡干部分别报考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刊授中专班或其他函授大专班学习。
  1987年6月10日,中共湖州市郊区区委组织部转发《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用制的暂行规定》通知。该规定指出:因工作需要聘用乡镇干部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1993年10月1日起,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4年6月《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正式颁布实施。1996年12月9日,湖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事局《湖州市国家行政机关现有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实施意见》和《湖州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文件明确过渡对象:列入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的单位,在机构改革“三定”时,在编在职的(含下派挂职锻炼)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工作人员。此后,原有乡镇国家干部连同“国聘”干部均经过培训和考试,转为公务员。其中,1984年招聘“国聘”干部,则成为乡镇干部队伍的中坚力量,并陆续接替成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军队转业干部仍采取计划分配方式安置。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发布后,“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法进行”。均由省统一考试、录用和分配。
  1998年12月练市镇机关工作岗位人员编制分类表 表9-138单位:人
  2004年12月练市镇机关各办公室工作人员编制分类表 表9-139单位:人
  2010年12月练市镇机关各办公室工作人员编制分类表 表9-140单位:人续表9-140-1 注:1.领导班子成员中属于公安编制党委委员1名;2.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系列工作人员均与上述办公室人员兼职;3.2004年属开发区编制人员已转入财政编制。

知识出处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以辨证唯物主义为准则,实事求是记述练市镇的历史和现状,旨在弘扬古镇的传统文化、先人业绩和现代成就,记录资料,为后人续志提供依据。载录时限,上溯事物之发端,下限至2010年12月。图片资料延伸至2012年6月。载录地域为今练市镇范围,兼及原属乌镇区、练市区和大公社所辖区域中之今练市镇区域。与市、县、区有关联的事也作简述。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丛录和后记组成,专志分24卷。辅以图、表、照片。文体采用记叙式,一般不作评述。本着“略古详今”的原则,重点记述近代、现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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