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土地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练市镇志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410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土地监察
分类号: F293.22
页数: 4
页码: 397-400
摘要: 土地监察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土地监察的主体是依法享有土地行政管理职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监察工作。
关键词: 练市镇 土地管理

内容

土地监察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土地监察的主体是依法享有土地行政管理职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监察工作。
  土地监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特别是基层土地管理所,人员少,工作量大,地域范围广。练市国土资源管理所2004年秋设立土地监察中队,土地监察始终是全所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围绕着积极宣传、日常巡查、受理举报、建立奖惩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积极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用地的自觉性。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为契机,围绕主题,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拉出横幅,宣传土地法,宣传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宣传经济发展与土地供给的严峻形势,宣传爱护土地,依法用地是每个公民的职责。每年还结合全国卫星遥感发现的土地问题,对违法用地的重点村,召开支部书记、村长会议,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努力营造依法用地的外部环境。
  加大土地巡查力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练市国土资源管理所把全镇区域划分为练市荃仁片和花林洪塘片两个片区,全所人员分工分片,包干到人,建立健全定期巡查和巡查台账制度,对发现违法案件及时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双告知”、“多告知”等书面材料,并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停止供电供水函》等办法,实行部门联动;对不听劝阻、进行抢建的违法项目,组织力量进行拆除,做到下狠心,动真格。2009年杨树河村莹海化纤厂,未批先建,占地19余亩,投资1000多万元,成为全区重点,在练市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练市国土资源管理所积极组织力量,全部拆除、复垦,不留余地。这项声势浩大的拆违工作,震摄了违法占地的侥幸心理,遏止了违法占地的不良势头。
  重视土地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土地管理靠单一巡查,无法及时发现问题,依靠群众、依靠基层干部各种形式的举报和信访,是及早发现问题掌握情况的基础,也是平息事态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练市国土资源管理所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每件举报和信访案件都进行认真地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并严格保护举报人的秘密和权益,做到畅通言路,树立正气。
  扩大执法队伍,创新执法措施。2010年南浔区政府为练市镇配备了8名土地协管员,缓解了土地执法监察任务重、范围广、人手少的矛盾。在执法措施上,也进行了新的探索——建立土地控违(控制违法用地)保证金制度。练市镇政府与所属的41个行政村,签订违法用地防控责任书。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每年向镇政府缴纳3000元控违保证金,年终进行考核,发生违法用地的村,扣除相应保证金,没有发生违法用地的村,则双倍返还保证金,这项举措对遏止违法用地起到了积极作用。
   练市镇土地整理中新增耕地统计表 表7-6单位:亩 注:①土地整理中,原来弯曲的道路、地墩、桑地改造成水田所增加的面积即为新增耕地面积。
  ②土地已经全部整理好的村,整理面积减去原有面积就是新增耕地面积。但是一部分村土地整理尚未全部完成,这里反映的新增耕地面积,是指已经整理面积中的增加部分,所以整理面积与新增耕地面积不等于原有面积。复垦土地项目统计表 表7-7
  历年征用土地统计表 表7-8单位:公顷 注:1993年荃仁乡并入练市镇,合并前办理企业用地7宗1.2191公顷,商贸用地2宗0.3612公顷;1999年洪塘、花林并入练市镇,合并前洪塘乡办理商贸用地5宗0.3882公顷,教育用地1宗0.3205公顷,花林办理企业用地2宗0.1984公顷。练市镇土地管理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也取得了许多荣誉:1996年和2000~2005年的七年时间里,被湖州市国土管理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集体;1996~1997年被湖州市国土管理局评为“四无乡镇”(无擅自占地案,无少批多占案,无越权审批案,无未批先用案);1997年被湖州市土地管理局评为创建文明土管所先进单位;1998年被湖州市国土管理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集体;同年被省土管厅评为全省土地管理系统文明土地管理所;2001年被南浔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文明单位;2004~2005年被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评为省级文明国土资源所;2005年被南浔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文明单位;2007年被湖州市国土资源局评为市级文明国土资源所;同年被中共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州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评为市级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2008年被中共南浔区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湖州市练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长(局长)名录 表7-9
  注:1.沈根兴1996年至1999年任原洪塘土地管理所所长。
  2.沈新龙1997年至1999年任原花林乡土地管理所副所长,全面负责。

知识出处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以辨证唯物主义为准则,实事求是记述练市镇的历史和现状,旨在弘扬古镇的传统文化、先人业绩和现代成就,记录资料,为后人续志提供依据。载录时限,上溯事物之发端,下限至2010年12月。图片资料延伸至2012年6月。载录地域为今练市镇范围,兼及原属乌镇区、练市区和大公社所辖区域中之今练市镇区域。与市、县、区有关联的事也作简述。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丛录和后记组成,专志分24卷。辅以图、表、照片。文体采用记叙式,一般不作评述。本着“略古详今”的原则,重点记述近代、现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