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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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练市镇志上》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040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分类号: F293.22
页数: 2
页码: 391-392
摘要: 中国封建社会由户部管理地籍、田赋、漕运。推翻清朝政府建立民国以后,吴兴县政府继续利用清政府旧户房管理机制管理地籍。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经过查田定产,土地改革,统购统销,落实公、余粮任务。地籍由政府主管,粮食部门,税务部门共同管理,很长时间国家不设地籍管理的专门机构。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并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管理全国土地。同时在省以下逐步建立各级土地管理机构。
关键词: 练市镇 土地管理

内容

中国封建社会由户部管理地籍、田赋、漕运。推翻清朝政府建立民国以后,吴兴县政府继续利用清政府旧户房管理机制管理地籍。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经过查田定产,土地改革,统购统销,落实公、余粮任务。地籍由政府主管,粮食部门,税务部门共同管理,很长时间国家不设地籍管理的专门机构。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并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管理全国土地。同时在省以下逐步建立各级土地管理机构。
  1984年,湖州市设立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每个乡设1名土地管理员,与乡镇政府一起办公,由乡镇政府管辖。1986年6月,练市实行第一次撤乡并镇,练市乡并入练市镇。同月成立练市镇土地管理办公室。1993年10月,实行第二次撤乡并镇,荃仁乡并入练市镇,土地管理办公室也一起合并办公。1996年,练市镇经湖州市政府批准,建立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湖州市土地管理局练市经济开发区分局(建立在原练市土地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1999年10月,第三次乡镇合并,洪塘、花林乡并入练市镇,土地管理办公室合并办公。合并后的土地管理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8名。同年10月18日,湖州市机关编制委员会下发了(湖编〔1999〕68号文件),批准练市镇设立土地管理所,与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合署办公。
  2000年3月5日,湖州市机关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就市区行政区划变动后,部分乡镇土地管理机构设置批复》(湖编〔2000〕4号文件):练市开发区土地管理分局与练市镇土地管理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保留练市土地管理所,撤销洪塘乡、花林乡土地管理所。
  2002年11月5日,湖州市机关编制委员会下发(湖编〔2002〕43号文件)批复,原练市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分局更名为练市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原练市镇土地管理所更名为练市国土资源管理所,上述二机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2004年7月16日,湖州市机关编制委员会(湖编〔2004)年67号文件)通知,调整市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设置:合并练市镇、善琏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建立练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保留练市镇、善琏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牌子。合并后的练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书记1名、工作人员共有11名。练市设办事窗口,善琏设专门土地管理办公室,两地同时对外办公。
  1997年5月租用湖盐中路125号,原练市区委办公楼,从镇政府搬迁到新址办公。1998年,湖州市土地管理局出资,以80万元买下这幢办公楼,并重新进行了装修。该楼占地面积1691平方米,7间3层楼房,建筑面积793平方米。

知识出处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上》

练市镇志以辨证唯物主义为准则,实事求是记述练市镇的历史和现状,旨在弘扬古镇的传统文化、先人业绩和现代成就,记录资料,为后人续志提供依据。载录时限,上溯事物之发端,下限至2010年12月。图片资料延伸至2012年6月。载录地域为今练市镇范围,兼及原属乌镇区、练市区和大公社所辖区域中之今练市镇区域。与市、县、区有关联的事也作简述。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丛录和后记组成,专志分24卷。辅以图、表、照片。文体采用记叙式,一般不作评述。本着“略古详今”的原则,重点记述近代、现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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