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练市镇志上》 图书 |
唯一号: | 113320020230000404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机构沿革 |
分类号: | F293.22 |
页数: | 2 |
页码: | 391-392 |
摘要: | 中国封建社会由户部管理地籍、田赋、漕运。推翻清朝政府建立民国以后,吴兴县政府继续利用清政府旧户房管理机制管理地籍。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经过查田定产,土地改革,统购统销,落实公、余粮任务。地籍由政府主管,粮食部门,税务部门共同管理,很长时间国家不设地籍管理的专门机构。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并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管理全国土地。同时在省以下逐步建立各级土地管理机构。 |
关键词: | 练市镇 土地管理 |